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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1
一、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天有2-3人巡查校区,对各项工作、各个设施设备作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
2、校舍及相关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消防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4、各类设施设备有无安全隐患。
5、食堂卫生安全情况。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1、学校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
2、各教职员工都要对自己所负责的安全工作、活动场所进行不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及时整改。
3、每次检查由相关人员做好记录,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限定时间派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对存在事故隐患而又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2
班组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是针对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的制度,是安全岗位责任制的重要补充,目的在于实行安全否决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使员工搞好安全生产。
一、安全检查
1、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或由班组长、班组安检员、班组群监员联合组织检查,对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定期检查,目的在于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及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班级安全检查必须按照本单位的规定和要求,按照每班生产工作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变化规律安排检查时间,落实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要特别注意检修设备、恢复生产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
3、班组安全检查必须全面查找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漏洞。
4、班组安全检查形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可按人员分为自检、互检、专人检查,也可按时间分为班前、班中、班后检查或季节性检查、节日检查等。
5、班组安全检查必须对照工程质量、文明生产标准、精细化管理标准等相关的标准要求严格进行。
6、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班组长亲自组织及时整改,班组不能整改的.,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7、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给予相应处罚。
8、班组要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台账要有相互制约的签字手续。
9、月末班长负责组织召开班组月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和布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二、奖励
对于在以下方面做贡献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程措施,长期实现安全生产的;
(2)敢于制止“三违”行为,并帮助后进人员取得明显进步的;
(3)主动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4)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沉着冷静、处置得力,对防止事故扩大做出贡献的;
(5)在安全生产上有革新发明,有效解决技术难题的;
(6)在安全竞赛或技术比武中成绩优异的;
(7)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或矿采纳应用的;
(8)在“师带徒”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奖励方式,可给予荣誉奖、物质奖,也可向上级申报奖励。
三、惩罚
对于以下方面出现问题的员工要给予处罚:
(1)不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规程措施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处理,造成事故的;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破坏事故现场的;
(4)出现“三违”行为的。
惩罚方式,可采取批评教育、检讨和罚款,同时也要向上级申报惩罚。
四、挂钩
班组要把员工个人的先进、晋级、奖励等与其在安全生产中的表现挂起钩来,凡受到惩罚达两次以上(含两次)的或造成事故的,不得评先进和发安全奖。
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3
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了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责任,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责任目标
1、思想重视。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综治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落实。
2、健全组织制度。建立健全保卫、普法、消防、护校、值班等群访群治组织,协助做好安全普法工作;科室与学校签定综合治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进行考核,做到责任具体、目标明确、落实到人。
3、强化教育。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各科室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加强教师的社会公德教育、法制观念教育等,做到教育经常化、有效化,建立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机制。
二、具体措施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值周人员负责检查本日所负责楼层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课间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学校。
3、定期对教师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或评比,确保教师的身心健康。
4、定期对学校的水路、电路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5、定期对各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6、定期检查各部门、各班对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并将其纳入考核工作。
7、安全防范。深入开展安全活动,对各科室严加防范,做到人走机关,随手关门、关窗、防火、防盗,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8、要对学校用电设施和电线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三、教学中落实安全工作。
1、学校每位教师都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
2、全体教师在平时教育教学工作中,发现学生有行为、身体、情绪上的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通知家长和学校领导。
3、教师在平时教育教学工作中,学生在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时,要及时制止。同时发现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有安全问题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校长室。
5、教育学生远离游戏厅、网吧、台球室等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坚决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及各种治安事故的发生。
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4
一、矿上每周由生产矿长带队、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参加对井上、下及作业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必须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矿上每月由矿长带队、生产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参加,对井上、下,采、掘、通风、机电、运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必须责令有关人员 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有关区、乡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到矿进行安全大检查时,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日常工作中若有违章行为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五、生产过程中若有人主动制止他人违章者、有功人员及安全生产中的积极分子予进行奖励。
六、奖、惩金额根据情况而定,奖、惩额度在50——500元之间。
七、每次奖、罚必须在当月兑现,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加发,绝不手软。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公司发展的'基础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确保安全效益的丰收。
1、矿山配备专职安全员对各部门进行安全巡查工作,在检查中必须严厉查处岗位违章、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机组连续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2、在安全生产的同时,要注意加大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必须达到计划要求。
3、安全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的报矿山领导处理,或发现情况不及时汇报处理的,将追究安全员责任。
4、矿山鼓励员工技术创新,实行工作考核制,对员工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者进行惩罚,对积极表现者进行奖励。
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5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6
1、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在本岗位区域工作的同时进行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对自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上报班组长。
2)每个员工应对本岗位所负责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
3)各班组长及时组织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4)接班时应将本班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和存在问题向下一班交待,以保障工作的连续性。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领导实施
1) 管理处领导每季度组织主管和班组长对管辖区域、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消防检查情况汇总表》。
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处的火险隐患,总结经验教训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4)对管理处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公司或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3、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物业管理部或公司领导根据大楼防火安全的'实施情况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不定期对大楼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或重点防火部位的抽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各管理处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的落实情况。
3)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总结,填写《消防检查情况汇总表》下发各管理处、专业部门。
4、三级检查的基本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对烟头等遗留火种是否采取安全有效的预防、处理措施。
3)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使用60W以下灯泡。
4)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乱接电线情况。
5)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残油、气的处理是否安全妥当。
6) 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7)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8)检查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
9)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7
第一条 安全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发展声誉。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工作是学校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校长对安全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 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建立由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安全网络,签订全员安全目标责任书,按照校长—分管领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教职工,层层落实,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并实行一连串的责任连带追究制。
第四条 根据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月度、年度考核成绩,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因工作严重失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在本年度的年度考核和有关项目的评比中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个人。
第五条 本办法考核的对象:全体在岗教职工。
第六条 考核奖惩办法
一、因工作严重失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奖金,还要视责任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有关责任人 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安全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进行工作表彰。
三、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每月奖励不低于50元。
四、学校全体员工,在日常教学和其它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者,除在全校大会上表彰外,奖励100-200元现金。
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8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中。
2、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学、课间活动、集会、放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经济奖励。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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