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05 12:15:34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活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活动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实施方案 篇1

  为了彰显我校书法教学特色,发现我校优秀少儿书法人才,推选优秀“小书法家”参加湖北省书法家协会少年分会举办的首批会员入会现场书法测评活动,争创“湖北省书法家协会少年分会书法教育示范基地”。特开展我校“我是小小书法家”书法比赛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年级组组长、班主任

  评委小组:

  xx

  资料整理:

  xx

  创作指导:

  xx

  二、活动主题

  我是小小书法家

  三、参与对象:

  爱好软笔书法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四、活动要求:

  1、各年级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以投稿方式报名,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临摹、创作均可)

  3、作品规格:尺寸限4尺以内,宣纸最小不得低于四尺三开。

  4、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上学生姓名、性别、年龄、班级、辅导教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5、六年级每班不少于15件作品,四、五年级每班不少于2件,二、三年级每班不少于1件,(鼓励会软笔的学生都参加)校本软笔班学员,必须全员参加活动。

  6、所有作品必须由本人书写,凡代笔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严肃处理。

  7、各年级上报作品截止日期:9月10日前交书法组张荣锋处。

  五、活动流程:

  1、本次比赛分投稿报名、入围资格审定和创作作品三个阶段进行

  2、9月10日前投稿报名,以各班为单位自行完成,评选出优秀的学生书法作品送学校进行入围资格审定。

  3、9月11日评委会对所有作品进行入围资格审定,评出120名优秀“小书法家”,每年级评出4个“优秀组织奖”,全校评出10名“优秀辅导教师”。

  4、入围的“小书法家”将在我校创作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作品创作,9月18日前完成。

  5、9月19日将优秀作品报送湖北省书法家协会少年分会评审。评审通过的学生将光荣地成为湖北省书协少年分会首批会员。

  六、奖项设立:

  1、校级入围的学生颁发“我是小小书法家”证书和奖品;“优秀辅导教师”颁发证书和奖品,“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2、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根据班级作品完成数量与入围数量打分,满分100分。完成数量得分=本班完成数量/年级最高班级完成数量,占总分30%,入围数量得分=本班入围数量/年级最高班级入围数量,占总分70%。

  3、优秀辅导教师评选办法:根据辅导作品入围数量评选。

活动实施方案 篇2

  为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加强民办学校特色品牌建设,切实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的意见》(温教民〔20xx〕24号)等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按照“积极发展、提升质量”的思路,全面实施民办中小学“三大工程”,促进民办中小学规范发展、优质发展、特色发展,提升民办教育整体水平。

  实施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工程,引导民办中小学积极参与升等创优活动,着力建设特色项目,实现“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为社会提供多元化的教育产品。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推进工程,引导民办中小学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重视体育、艺术、心理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提高民办中小学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中小学校食堂量化等级和“阳光厨房”建设,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实施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工程

  1.加强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引导民办中小学积极参加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市义务教育等级学校、市特色学校等创建,引导民办中小学制定特色建设计划,打造学校品牌。通过培育本土品牌、引进优质品牌、创设发展平台、建立评估体系等渠道强化民办学校走特色和品牌发展之路。

  2.引导民办中小学明确办学定位。民办中小学校要开展体育、艺术、科普、心理健康等特色项目建设,积极参加温州市特色学校创建,坚持特色办学优质发展,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民办职业高中要加强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

  3.强化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创建。加大民办普通高中省级特色示范创建力度,重点围绕评估体系的办学理念和方向、发展规划、必修和选修课程、教育教学改革、条件保障、师生家长评价、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辐射引领等16个方面的内容,推进民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适应新高考,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4.组织民办中小学参加特色化评估工作。组织参加温州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估,促进民办学校持续改进办学质量。继续参与《新生态学校评估》项目,探索民办学校特色化评价模式。

  (二)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推进工程

  1.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学校要按标准配齐体育教师,按国家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要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适当开展晚锻炼活动,每年保证至少开一次全校范围的田径运动会和体质健康测试运动会。

  2.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体育在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激发进取精神、磨炼坚强意志及培养规则意识和良好品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精心设计组织开展一批符合学生科学锻炼规律,又是学生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和体育活动,激发起学生积极主动进行体育锻炼的内在动力。要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理念,通过新媒体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激发活力。

  3.完善体质健康监测机制。学校要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xx年修订)》规定的测试对象、项目指标、评分标准,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评定和上报工作。各校每年要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抽查和督查工作,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上报率纳入年度考核。要将学生体质健康作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新高一、新初一生源学校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制度,完善体质健康监测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大一新生结果与招生计划挂钩制,着力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4.加强心理健康软硬件建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做到“六个有”,即有长效机制、有专项计划、有专项经费、有专业教师、有专用场所和有专用教材,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长效机制,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建立三级高危学生追踪档案,定期上报上级部门;学校制定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计划,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学校的经费预算,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配备心理健康专业教师,专业教师持有省心理健康教育上岗资格证书;学校建有专用心理教师办公室与专用心理辅导室。

  5.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与宣传活动,面向全校师生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每学期都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节(月、周),学生心理社团、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校园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学校要结合班会课、综合实践课、地方课程、拓展课等开设心理辅导课,保障每班每月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不少于2课时,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心理辅导室定期对学生开放,心理辅导室值班记录、辅导过程记录完整并及时归档,个别心理辅导有辅导记录,一案一表并有年度台帐。学校要逐步完善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

  6.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xx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xx〕66号)和《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xx〕24号)精神,认真做好20xx年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各校要于4月10日之前完成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由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汇总后,于4月15日前上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三)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1.规范组织管理。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经常性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督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机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成立师生监督组织,广泛发动师生、家长参与日常监督,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

  2.规范食堂管理。学校食堂应取消个人承包经营模式,由学校自办或委托专业机构经营管理。要加大食堂改造提升投入,推进中小学校食堂量化等级和“阳光厨房”建设,20xx年全县民办中小学A、B等级食堂达84%以上。规范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定期集中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深化学校食堂标准化管理规范,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切配工用具色标管理规范。鼓励涉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鼓励引导学校商店实行连锁经营或品牌超市直营。

  3.规范饮用水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学校校园饮用水质量提升工程,学校要为师生提供安全、放心的加热保温水或直饮水。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温食安委办〔20xx〕18号)要求,加大对确需使用自备水源学校的监管。学校要加强饮用水设施设备日常管理,落实责任,建立机制,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强化日常检查、消毒、维护等工作,确保校园饮用水安全。

  4.规范饮食教育。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饮食安全教育活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要利用校园广播、网络、班会、课外实践活动等各种载体,通过食品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学校要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应急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要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健全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八大机制,推进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要积极参与生命保护工程,推进在教学楼、学生宿舍窗台、走廊等周边种植灌木等绿化软化工作。要推进校园安全信息化管理,建设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校园安防智慧平台,提高校园安全防控水平。要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健全舆情快速反应机制。

  三、实施步骤与工作要求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4月)

  组织参加温州市民办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方向,提高对加强民办中小学“三大工程”重大意义的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月)

  召开全县民办中小学校长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温州市民办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推进会精神,出台实施方案。各校要将“三项工程”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推进“三项工程”。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各司其责,加强指导督查,民办教育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普教科和督导科负责实施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工程;体卫艺科和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推进工程;法规安保科计财科负责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12月)

  做好“三大工程”总结工作,巩固活动成果。迎接市教育局 “三大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活动实施方案 篇3

  文件

  邕宁区残疾人联合会

  邕人社发〔20xx〕 号

  关于印发《南宁市邕宁区20xx年就业援助

  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桂人社函【20xx】1852号)以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南人社发20xx)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制订了《南宁市邕宁区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邕宁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南宁市邕宁区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桂人社函【20xx】1852号)以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南人社发20xx)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20日到20xx年1月19日。

  三、援助对象

  (一)辖区内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包括:长期失业人员,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部分与国有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农林场失业职工。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三)其他重点援助对象。

  四、工作目标

  (一)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得到登记认定,并纳入到当地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实现实名制的登记管理和援助服务。

  (二)辖区内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服务;零就业家庭中至少1个登记失业人员在活动期间实现就业。

  (三)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政策条件但未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

  (四)辖区内每一位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进行登记,得到“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等残疾人专项就业扶持政策。

  (五)辖区内的居民能够了解到各级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和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服务内容,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够了解到具体援助内容和相关政策。

  五、活动内容

  重点开展好“一进四确保”活动,即走进困难人员家庭,确保帮扶到人、确保岗位到手、确保政策到位、确保服务到家。

  (一)走进困难人员家庭,摸清基本情况。城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和残联部门要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情况,把握需求,摸清各类劳动者的底数,特别是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况和就业需求。

  (二)确保帮扶到人,让援助对象感受到党和国家的亲切关怀。城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和残联部门要在活动月期间开展针对就业困难群众“一对一”的帮扶活动,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岗位帮扶,为推荐多次仍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为社会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帮扶对象提供自主创业方面的培训指导。解决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为帮扶对象送去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

  (三)确保岗位到手。城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和残联部门以及就业工作各成员单位,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共享岗位信息资源等多种岗位信息采集途径,开发掌握一批适合困难群体就业的岗位,及时以各种形式

  向社会发布。同时,开展“送岗位到手”活动,紧密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充分考虑援助对象的不同就业困难,开展岗位信息先行甄选工作,将匹配度强的就业岗位及时送到就业援助对象手中,为每名就业困难人员至少提供三个适合其自身条件的岗位信息,零就业家庭人员不限岗位个数,直到推荐成功就业为止。

  (四)确保政策到位。城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和残联部门以及城区就业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团结协作,分工负责,积极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积极向就业困难人员及全社会宣传我市的就业、创业及各项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咨询,讲透政策内容,帮助政策落实,确保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政策条件但未享受相关政策的.援助对象都能及时享受到政策。

  (五)确保服务到家。城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和残联部门要把就业援助当作重要的工作来抓,要走进困难人员家庭,把政策送到家,把岗位送到家,确保就业服务质量,对于零就业家庭中已实现就业的人员进行回访,了解掌握其就业状况,确保就业稳定。对新发现的零就业家庭要提供帮扶,确保本地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部门和残联要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工作方案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就业援助的准备工作,明确各自分工负责的主要工作,共同组织入户调查活动,并按分工合作原则,对各类援助对象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并及时相互沟通工作进展情况。

  (二)创新服务,讲求实效。城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和残联部门要在活动深入基层摸查援助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紧紧围绕他们的就业需求,按照本工作方案,抓好帮扶服务,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

  稳定就业。

【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活动实施方案02-07

活动实施方案11-02

活动实施方案11-02

活动实施方案11-03

活动实施方案11-03

活动实施方案11-04

(精选)活动实施方案08-08

活动实施方案【精选】08-13

活动实施方案【经典】08-13

[经典]活动实施方案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