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15篇[优选]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考勤管理制度1
一、市场部、各门店、配送中心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1)苏宁市场部(包括原行政部、谈判部、财务部)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行政部签考勤卡,员工到岗后应及时签到,到岗后未签到者按未到岗处理。(午休时间无论是否休息,必须签卡)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总部人事主管负责。
2)配送中心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办公室签考勤卡,签卡方式与总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负责。
3)门店在严格执行<<卖场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两部分组成。促销员执行考勤卡签卡制度,其他员工(包括业务人员、库管员、收银员)执行打卡制度。签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项同上,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门店人事主管负责。
二、违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处罚措施如下:
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30元。
2)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上者(含半小时),按当日旷工处罚,扣除5倍的日均工资。
3)不按规定签到、打卡者每次扣罚30元。任何员工不得拖人、代人签到或打卡,否则对双方各处以50元罚款。
4)各部门负责打卡、签到的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保安人员)必须严格自律,市场运营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考勤管理进行检查,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操作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各处以50元罚款。
三、各部门员工应自觉遵守青百公司<<员工手册>>和苏宁电器<<卖场管理制度>>,对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上述两制度中的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须将当月考勤上报市场运营管理部,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的员工,罚金将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审批程序:员工请各种假(含存休),均应写出请假条,先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再按审批权限审批,经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擅自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严禁电话请假。)
二、请假内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否则将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有公立医院证明,具备医院建休证明、病历和收费单据(三者缺一不可),方可办理病假手续,手续不全者按事假办理。
五、其它请假按<<员工手册>>和<<卖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审批权限:
(一)对促销员请假的审批权限:
(1)半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柜长批准。
(2)1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经理批准。
(3)2天至5天由门店店长批准。
(4)5天以上的请假不与批准。
(5)促销员2天以上的请假,必须逐级审批,严禁越级审批。同时门店部门经理必须通报厂家经理,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批准。
(二)对其他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
(1)3天以内(含3天)总部、门店、配送中心分别由市场运营部部长、门店店长、配送中心经理批准。(各级管理者请假3天以内的,由直接上级批准)
(2)3天以上由苏宁总经理批准。
(3)超过20天者由青百总经理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员工请各种假期间和薪资扣罚标准:
1、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全部日均工资。
2、病假:按请假天数,扣发日均绩效工资。
本人月工资×60%
日均绩效工资=()×请假天数
30天
3、旷工:按旷工小时计算,每旷工一小时,按本人平均小时工资的5倍扣罚工资。
4、其它请假期间的工资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2
一、为了规范公司部门、员工上下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普通岗位为8小时工作制,特殊岗位另行规定。
2、公司的.全体员工均实行考勤打卡制度,由部门主管负责监督;
3、员工每天均需先打卡方可外出办事,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4、上班时间5分钟未到视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走的视为早退,30分钟未到视旷工半天,半天未到打卡者视旷工一天。凡是迟到、早退者视情况罚款20元人民币,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员工外出办事前需要向部门主管报告外出的理由和时间,严禁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作旷工处理。
6、公司办公室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监督,统计当月迟到、早退、旷工后交财务部扣发工资。
二、员工请、休假制度
1、请、休假
凡请年休假、事假4天或以上的员工,必须提前3天填写请假单。
将《请假单》交给所在的岗位的主管签署意见。由主管将请假单,转交公司办公室。
办公室根据部门所签署的意见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公司经理审批后,由公司登记归档,作为考勤依据。
休病假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办公室办理手续(2天以上者)。
员工请事假两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两天以上者需办公室批准。
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经理批准。
请假者须办完正式手续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请假方法
主管可批准下属人员两天以内的假期。
休假2天或以上需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后,方可休假。
三、旷工处理办法
1、为履行请假手续离岗,视作旷工。
2、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作旷工。
3、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视旷工半天处理;累计5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4、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作旷工半天。
5、旷工半天扣发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3天工资,连续旷工两天扣发7天工资,记大过处分或自动离职;旷工3天者做自动离职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3
一、请销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校长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中心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教导主任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小时计(不足1小时计作1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导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职工就诊一般不超过2小时,并需在离校时交出就诊单,若就诊后不回校,一般应在下午二点半后前往;上午看病应到校后再去;必须清晨做的检查,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清晨急诊,则应及时通知学校并回来补办手续。
5、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钟之内的迟到外,每迟到一次(30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30分钟的视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经查实以一天事假论。
8、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10元。
3、集体备课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本规定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4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2、每班应设立名册。每节课(含自习课)均应由任课老师(或班干部)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登记表每天由班干部送德育处统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籍册,向家长通报。对全勤学生发给全勤荣誉证书,给予表扬奖励。
3、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假条,病事假学生要事先请求批准。请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两天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德育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要凭家长书面请假条或医院证明)
4、无故旷课的学生,经多次教育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高中单科修习的学时依新课改要求处理,即学时与学分挂钩,学时不够的将不认定学分。
5、对无故旷课者实行通报。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值日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级长,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情况严重的立即报告德育处。
6、每班应选定最负责的班干部负责本班考勤工作,特别加强自习课和晚自修课(两节)的考勤,如发现学生无故缺席要立即报告值班老师和班主任,并想办法迅速通知家长,摸清情况。
考勤管理制度5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理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设立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对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汇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事管理部门对考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有监督、核查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门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于次月3日前把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假期审批等考前表单上报公司人事部门。人事考勤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所有考勤记录审核完毕。
第三条公司实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因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事后应及时补批手续。
第五条公司实行休假储备制度,即员工的加班可以作为日后同等时间的调休,公司节假日外休息可以冲抵员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调休台帐,及时记录个人的休假储备情况,员工加班调休及冲抵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章员工假期管理
第六条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未到岗工作的时间。
1、事假的批准程序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获取核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下,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或事先向主管领导电话说明情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事假处理,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对待。请事假半小时以上的,按事假计发薪酬。
2、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总经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授权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假期。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权限批准事假。
第七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时间
1、休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记录考勤并上报人事考勤部门,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休假证明。
2、休假证明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出,员工因急诊在就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急诊和休假证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应先向直接领导口头请假,以当日挂号票或诊断书为依据,看病时间一次满二小时或全月累计满八小时以上,按病假处理。
4、患病员工按休假凭证或准允休假的时间休息,计算病假时间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为准。员工实际休病假时间需由部门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认定。未经批准,实际休息时间大于休假凭证开具的休息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和休假证明。
6、在病假凭证上,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医疗期计算应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根据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标准见下表。
3、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医院确诊后,医疗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部门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用于结婚的假期。
1、员工休婚假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按规定给婚假3天。爱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符合晚婚规定的员工,另给予奖励婚假7天。晚婚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许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视同放弃休假。
3、再婚的员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丧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其直系亲属丧事的假期。
1、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抚养职工长大的抚养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假三天。如亲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时间,可按丧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2、员工的祖父母去世,确需本人料理丧事的,经领导批准,可给丧假一天。故去亲人在外地,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探亲假:是指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按规定给予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本规定的探亲假假期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需求,总经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双方股东已婚员工原则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为4天(含路途时间),一般休假时间确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双方股东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时间为1周。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亲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亲假一般不可以积累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员工在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员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1个月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审批单交人事考勤专员备案。
7、员工经批准的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在探亲假期间因病而超期者,需持县以上医疗部门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员工累计
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个工作年内安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个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年休假的,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累计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1、公司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分类目录》,确定医疗期,发给工伤津贴。
2、工伤医疗期一般为一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不超过三十六月。
3、工伤的认定及工伤医疗期待遇以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复健康的时间。
1、女员工生育,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奖励产假30天。经批准,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员工休产假应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哺乳假:婴儿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路途较远两次哺乳时间应合并使用。
第三章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考勤处理
1、迟到:员工迟到,说明合理原因后,经得领导同意,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说明任何理由无故迟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事假甚至旷工处理。
2、早退:员工早退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未履行休假审批程序或特殊情况未补审批手续,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本制度所列各项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考勤规定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二○xx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xxx有限公司
二○xx年元月一日
考勤管理制度6
为严肃学院教学纪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xx大学xx学院学生考勤制度》顺利执行,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任课教师需认真如实填写考勤报表,考勤报表需任课教师和教学班班长同时签字,并于每次课(两节课)后10分钟内交于教务科。
第二条 班主任需按时上交学生活动考勤情况记录。
第三条 班主任需严格审核学生请假程序及相关证明,并按时将假条及相关证明上交教务科。
第四条 教务科每天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收取考勤报表,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每周末统计学生考勤及请假情况,于下周一在教务公开栏公布学生考勤情况。
第五条 教务科负责对累计考勤达到处分条件的学生进行书面通报,教育及处理。
第六条 考勤报表将作为任课教师课时量计算依据,未按时上交考勤报表者,不计当次课课时,累计三次不按时上交考勤报表者,按《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处理。
第七条 不按时上交学生活动考勤及请假情况的班主任由教务科报学生科进行处理。
第八条 教务科值班人员不按时值班、统计报表、通报学生,按《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7
为加强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全体职工必须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求:
根据本系统相关规定,所有职工均需参加考勤签到。
签到每天4次(早8点、中午11点、下午12点。50分、下午4点),下午上班签到时间最多只能提前10分钟(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后才能签到),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各种假期类别介绍及考勤工资核算管理
1.法定休假职工考勤管理
国家法定休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病假员工考勤管理
职工患病,持有二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书,可核予病假。
3.事假职工考勤管理
(1)因个人家庭等其他情况,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可酌情给予事假,并记入员工考勤。
(2)根据社区领导关于职工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事假将只发80%的工资,特殊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可发全额工资。
三、请假审批权限
本单位所有职工请假的均须向主任办公室按照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提出请假申请,由办公室呈送主任批阅。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则按旷工论处。
四、考勤管理
1.主任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职工考勤签到,对不遵守职工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职工考勤日志记录,主任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抽查员工出勤状况。
2.单位职工因公外出公干不能及时回来签到的,须在"考勤情况登记表"上注明未签到的事由、地点,由其科室负责人审核,其"考勤情况登记表"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核准,于月末报送主任审批。
3.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
4.旷工一次,先扣除当日工资再加扣50元。
5.每月迟到累计达6次、上班忘记签到超过6次,予以扣款500元。
**市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考勤管理制度8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治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部员工必需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
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依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详细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治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以下状况之一者均属公差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经批准参与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经批准外出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详细放假时间按国家公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依据实际状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需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治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照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展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治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治理的监视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视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订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视检查员工出勤状况。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工程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准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状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状况说明书》必需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遗忘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因工作需要到各工程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需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考勤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暂时先按各分部现时规定,特殊工种由主管另定。打卡次数:一日4次,即早上上下班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公司规定上下班到岗时间和离岗时间;缺勤规定: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含)以内扣款10元,11分钟至30分钟(含)扣款5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旷工计。
违规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的,委托人和代打卡人每次罚款200元,超过三次违规的扣除罚款外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没有任何补偿。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
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五、加班及倒休申报规定
加班:员工在休息日的加班,按1:1的比例由公司安排补休。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需注明加班事由,经部门经理/主管同意、签字批准后生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保管。
倒休: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由部门主管批示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交主管/经理签批。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保管。
部门考勤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次月3日内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当月加班/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任何补偿。
六、请假制度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请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七、旷工扣款规定: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2倍扣款。
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八、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执行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处以违章者相同的扣款。
考勤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为了加强员工的出勤管理,严肃公司的工作纪律,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全体职员,包括旅游社会、会议,软件,导游公司工作人员。
三、考勤管理的部门为行政部,刘媛负责公司全面考勤管理。
四、考勤管理的原则
“实事求是,准确及时,严格纪律,重在管理”
五、考勤制度的内容
(一)考勤记录
1、公司实行月考勤制度,每月为一个考勤周期。夏季作息时间早08:30—午12:00
,下午14:00—晚18:00;冬季作息时间为早09:00-午12:00,下午14:00—17:30;冬,夏季作息时间调整由公司通知公告,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放假(导游上团除外),如需加班,补发加班工资或节后按加班天数双倍调休。放假期间正常上班或上班前2小时到达公司;下班后3小时没有离开公司并且有实际业务产生的视为加班,导游或票务因特殊情况不计加班。员工每加班1次补发30元或抵消请假1天。
2、员工考勤实行早,晚班打卡制度,即每日早上,晚上下班前自己打卡考勤,一天两次;非作息员工考勤实行排班点名制度,即每天早上打卡报道,晚上可以不到公司打卡,一天一次,导游上团或销售出外搞活动时可以不打卡,由考勤人员记录。每月电脑同步考勤机记录一次,考勤管理人员不得修改,删除信息;门市部以电话点名方式,考勤人员打电话过去,门市部人员不要接听,然后用门市部电话打过来,作为出勤依据。(不定时抽查
)。门市工作人员上,下班推迟一个小时,中午不休息,轮换吃饭,周日不休息,每周一至周六可调休一天;不得私自调休,特殊情况需要调休时必须报行政部批准。
3、票务人员因特殊要求实行旺季早10点公司报到,下午四点公司报到;淡季同其它部门考勤统一执行。另:春运期间不计考勤50天,但要求电话畅通,不得间断公司业务。
4、员工上班期间如因公外出,须在管理平台行政中心任务管理分配任务中提交申请由所属部门领导签批,并经考勤人员在“考勤表”上登记,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否则纪律检查一经发现视为旷工。
5、如员工上班前需提前办理公务或临时紧急出差,来不及在公司“打卡”,可回来后在管理平台行政中心任务管理分配任务中补填申请并由部门主管签批,如下午外出办理公务下班后来不及赶回,次日早晨可补填并由部门管签批。凡未按该程序执行,事后隐瞒真相而补签“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无效。
6、公司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在管理平台行政中心任务管理分配任务中提交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签批报给行政部,否则严肃处理(旷工处理)。
7、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至半小时之内每次扣20
元,超过半小时每次扣50元,连续5次扣除全勤工资。每月累计5
次以上每次按100元扣除底薪。没有全勤工资人员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二)病假
1、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者,需有医疗单位诊断书或出示的证明,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对情况特殊,一时无法取得医疗证明者,先书面报告事后补办。员工必须填写“请假单”,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准,一天以上必须经人事部批准。“请病假单”由人事部审核存档;
2、员工请病假3天以内(含3天)且有医疗单位诊断书或出示证明的不扣工资,无医疗单位诊断书或出示的证明及请假3天以上的以请事假对待,按底薪÷工作日×累计请假天数扣除工资。
(三)事假
1、原则上公司不受理口信、电话请事假,若情况特殊,须先以口头方式请假,并在管理平台行政中心任务管理分配任务中提交申请,事后补填“请事假单”,按请假程序办理。
2、请事假一次连续超过3天或全月事假累计5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工资并按底薪÷工作日×累计请假天数扣除基本工资。请事假一次连续未超过3天或全月事假累计5天以内的只扣除基本工资。
(三)年休假、婚、产假、丧假规定
一、年休假
1、凡参加工作时间连续满三年以上职工,可享受5天年休假;连续满五年的职工,可享受7天年休假;连续满十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15天年休假。年休息假为月对月执行,旺季不能休;同一岗位,同一部门的员工不能同时调休。
下列情况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请病假或疗养累计超15天。
(2)当年请事假超10天。
2、凡享受年休对象,未经准假,擅自离岗,未履行手续,按旷工处理。
3、员工休假原则上每年一次,根据需要在年内可分期安排,每次休假必须三天以上。当年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4、职工在开除留用期内,解聘待岗人员,当年不享受休假。
二、婚假
职工符合婚姻法规定,实行晚婚晚育(男25周岁,女23周岁),按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并取得结婚证其婚假15天。可在结婚日前一个月提交申请,并交接工作后准予请假。
三、产假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正常分娩产假90天,难产者(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可在分娩预产期前1个月提交申请,并交接工作后准予休假。需要延长产假的扣发延期假内所有工资。
四、丧假
直系亲属(指双方父母、夫妻、子女)死亡时,给予丧假5天,在外地办理丧事,根据里程确定往返里程假。可在奔丧日前3天提交申请,并交接工作后准予请假。
五、休假期间的工资及待遇
员工请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正常享受公司其它福利待遇。
考勤管理制度11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分公司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员工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四、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人力部统计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为: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五、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人力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人力部根据本人的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人力部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员工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各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
各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公司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同意,事后一概不认。
八、员工个人考勤记录由人力部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人力部查询。
九、本制度与《分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运用于员工当月绩效,并作为员工工作评价、人员进退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如下:
(1)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20元
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4次以上的,按分公司待岗管理办法实行待岗;
(2)旷工期间扣发工资。每旷工半天,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元;当月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累计旷工4天,扣除本人全月绩效工资;旷工期间,同时按其日均工资标准扣除其基本工资;
(3)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或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五天(含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含十天),属于严重违反,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采取恶意停工1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恶意停工3天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十、为了维护分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员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员工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各级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分公司外包人员考勤登记,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二、本制度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12
一. 总则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和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二. 考核的目的
1、 造就一支业务精干、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确保个人、部门和公司绩效目标的实现,并构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 及时、全面、公正的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促进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提升。
3、 为员工薪酬调整、年度评优、晋升或奖励、降职、辞退等带给人事评核的`
客观依据,以到达公平、公正、公开的目的。
三。 考核原则
1、 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考核依据的原则;
2、 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 考核适用范围
凡公司中层以下(包括中层)所有人员的考核适用本方案。但以下人员不适用 本方案: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员工;
2全年连续出勤不满 个月(包括请假与其它各种原因缺岗)的员工。
五.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绩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绩效管理的各项实施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
办公室、财务审计部、信息管理部、经营管理中心辖下各部门、物业管理中心辖下各部门等部门主管组成。
考勤管理制度13
一、考勤室负责全矿下井人员考勤工作,并按要求将下井人员出勤情况及时报送矿调度室。
二、各科队必须在班前会点名后及时把当班需下井人员名单及工号报送考勤室。当班下井人员在入井前必须到考勤室交订工牌,考勤员应严格对照各科队报送的当班下井人员名单及工号进行逐一核对,确定无误后方可订工。如发现不相符,要及时通知科队进行核对。
三、当班下井人员全部入井后,各科队应及时到考勤室核对本单位下井人数,确定无误后,由考勤员汇总并报送矿调度室。报送时间为:零点班1:20分,八点班9:20分,四点班17:20分。各部门班中需要临时下井人员,必须经调度室批准,并书面通知考勤室,考勤员方可为其登记订工。对于入井不到考勤室订工人员,每次罚款50元,对其部门罚款100元。
四、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及时到考勤室领取订工牌和登记销工。考勤员将当班入井人员情况报送调度室核实。对于升井后不及时领牌和销工人员,每次罚款50元,对其部门罚款100元。
五、对矿领导、科队长、上级检查人员和外单位人员入井、升井,一律实行签字登记制度,由个人填写入井和升井时间,不得代签;否则,扣掉当班井下工。月底各科队井下出勤工数以调度室、考勤室两者统计数中较少数为准。
六、考勤室必须按规定每两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一次升井人员情况,核实井下实有人数,并及时写出台帐和记录。对当月入井考勤准确、及时的区队奖励300元,对队长奖励100元;若全矿当月井下人员考勤资料准确无误,报送及时,对调度室和考勤室分别奖励200元。
七、各区队严禁冒名顶替下井或不交工牌、代交工牌下井。发现区队有冒名顶替者,对被顶替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对区队罚款2000元/人·次,并对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各罚款200元/人·次;发现区队有不交工牌、代交工牌下井者,每次对区队罚款500元,并对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各罚款100元。
考勤管理制度14
一、保持教室清洁。每天清扫1-2次,清洁工具使用后,应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齐。各类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课表等应按要求贴好;桌子要调在同一高度,安装坚固,排列整齐,非经有关部门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帘要按规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课后应马上把黑板、讲台擦洁净,不要等到打预备铃时才擦黑板;值日生应常常做好教室内外及走廊的保洁工作,做到无纸屑、无灰尘、无杂物。
四、讲台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洁,不能放置与教学无关的'杂物。
五、爱护室内外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要准时报告,并负责赔偿。
六、教室内电教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同学不得任凭使用或移动。
七、节省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马上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值日生或最终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八、本《制度》实施状况,作为班风评比和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参考。
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的劳动纪律,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考勤管理,令各项考勤更加准确、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优尼客酒店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员工考勤要求及请假规定
3.1根据酒店经营需要,本酒店行政班次人员上班时间为8:30-11:30,13:00-18:00;倒班班次上班时间根据各部门经营需要进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包含用餐时间。
3.2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各部门组织员工从事非业务性活动(如旅游、参观、娱乐等)必须报经酒店管理层批准。
3.3全店员工必须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因特殊情况,部门需调整上下班时间,需向总办进行书面报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员工享受国家和酒店规定的假期时亦须履行有关手续,员工请假须按相关规定填写《员工请假单》,经批准后执行。
3.4非因营业、工作急需不得擅自加班加点,未经上级批准的加班加点酒店不予认可。
3.5各部门必须严格考勤制度,自觉遵守本《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按照规定签到、签退;当日的签到、签退记录,不得他人代签或月终补签,一经查出将对部门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罚。员工内部调动,调出部门负责将当月考勤情况填写在《优尼客酒店的调职单》上,由调入部门月终上报。
3.6各部门应确定专门(或兼职)的人员作为部门考勤员。考勤员由各部门经理指定,报总经办备案并接受考勤知识的培训,日常考勤工作业务受总经办指导。各部门考勤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办事,对本部门报送的考勤准确度负责。
3.7凡申请连续休假三天及以上的员工(行政班员工三天及以上,倒班员工五天及以上),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批后,由申请人送交总经办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未获得批准离岗休假者按照旷工处理,依相关规定扣发300%日工资。未获假而离岗的员工,部门应及时上报到总经办,否则将对休假者部门负责人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8休假期满后休假者应在上班的第一时间到总经办销假。休假后未及时到总经办销假者,视为旷工,部门经理对该情况未及时反映也将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部门负责人有责任督促员工按时销假上班)。
3.9各级管理人员要坚持按照制度办事,不得随意违反本制度规定给个别员工批准违规假期,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均应一视同仁按照规定扣发有关待遇或受到相应处分。
3.10所有考勤以指纹打卡记录为准。若员工上下班指纹考勤无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无上班记录或无下班记录),部门当日或次日需将情况说明交至总办,否则将默认为事假,扣除当日日工资。情况说明每月使用不得超过3次,超出部分若无特殊情况部门经理仍为其签批者,扣除当事员工当日日工资并对部门经理做出经济处罚。
四、存休与存时
4.1因为工作需要而加班时,应在下班时填写加班记录(部门自行准备“加班记录本”),由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管理人员均下班时,由行政值班经理签字确认;4.2凡加班人员应服从部门安排进行补休,不服从部门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补休;
4.3员工使用存休时间,应事先申请,经部门批准,方可离岗补休。
未经申请或虽经申请但未获批准而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4.4超过或达到1小时以上,方可算作加班,进行存时(存时以半小时为单位进行计算)。因个人能力或其他原因造成拖延导致的无法正常下班,则不计入存时。
4.5倒班班次人员的存休不得超过5天(或40个小时。年假、法定假日除外);欠休不得超过三天(或个24小时)。所有存休和存时,部门需在根据经营情况及时安排补休,否则,将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末进行无偿清零处理(特殊岗位和特殊时期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存休、存时/欠休、欠时的时限)。欠休、欠时超出部分将在超出的当月扣除相应的日工资。
4.6部门需合理控制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的加班,若因部门安排不当,造成员工在正式离职时还有存时或存休的情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部门自行承担。
4.7行政班次人员的加班需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否则不计入加班。行政班次人员严禁先休假后补班。若无存休,但需请假者,按正常程序扣除相应日工资。
4.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加班不予补休。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适量请假,报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工资待遇照发。
五、迟到和早退
5.1凡未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以着工装到岗、离岗时间为准),晚到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5.2对迟到或早退的员工按相关规定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1)迟到或早退1--30分钟,罚款10---20元;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至2个小时,罚半天工资;
(3)迟到或早退2个小时至4个小时,罚全天工资;
(4)迟到或早退4小时至8小时,视为旷工一天,罚三倍日工资;
(5)参加培训和外勤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位,否则将参照以上四条进行处理。
(6)每月累计迟到两次者,从第三次起按照50元/次进行处罚,月累计迟到5次(含5次)、年累计迟到7次者,将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六、旷工
6.1员工无故缺勤半天以上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计为旷工:6.2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或提出申请但未获得批准而不到岗者;6.3不服从工作调动,擅自不到岗者;6.4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6.5假满不归,无故不到职(岗)者;6.6各种假期无证明或无有效证明者;6.7伪造或涂改各种假期证明者;
6.8假期证明丢失或未按时上交假期证明而责任在本人者;6.9脱产学习人员以及出差人员期满后不按时返岗者。
6.10员工无故旷工应由部门给予严肃批评,旷工期间按照实际时数扣发工资,并扣发其它奖金、补贴、过节费、年终奖等。
6.11旷工三天内(不含三天)扣发旷工期间300%工资及各项补贴,当月无增发绩效;连续或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病假
7.1申请休病假的员工,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有效证明为且仅为医院盖有鲜章的病假条,需注明病由、住院或建议休假时段,病假工资按该时段进行核算)和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批、总经办主任签批,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若无以上手续,则按事假处理。
因急症或慢性病急性发作,由部门人员代患者先到总经办进行快报,患者或患者家属于突发日起三日内带上病情证明到总经办办理请假手续。不按规定办理请病假手续的,将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无证明或证明丢失者按照事假或旷工处理。
7.1.1医疗期
(1)长期病假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期时间规定:在本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5年以上(含5年)的为6个月。
(2)在合同期内,病假时间超过3个月或6个月医疗期者(含病假天数全年累计3个月或6个月),酒店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3)病假期内按基本工资的60%进行发放(根据工龄和医疗期来核定计算基数)。
另: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日(星期
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时间。
(4)病假到期,应正常上班工作。如仍不能工作,则须到医院复查,需要继续休息者,应重新开病假条,不得口头续假。
(5)病假证明不得涂改、伪造等,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6)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身体不适,如打架、酗酒受伤或两性关系传染性病者,不能按照病假处理。(7)员工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间离开本市或发生急症时,如为乡级以上医务部门急诊证明,经本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方为有效。
(8)慢性病症如需要长期申请病假最多不超过3个月或6个月,原则上按停薪留岗对待,且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执行,否则一律无效。如需要申请休长假治疗,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9)病假期跨两个考勤月者,前1个月交假条并在下月考勤表上注明;
住院跨两个考勤月者,出院前在考勤表上注明,出院后补交证明。
八、事假
(1)员工因事需请假的,需填写事假申请。
(2)主管及以下人员连续请事假天数在三天及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后上交总经办备案;
凡连续请事假天数超过三天不到七天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须交至总经办审核批准。超过七天(含七天)假期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事假期内无工资,可占用公休假期。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事假申请需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九、婚假
(1)达到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带薪婚假3天。
(2)婚假应提前15日向部门经理提交婚假条报总经办审核,得到批准后附上结婚证复印件上交总经办方可生效。
(3)婚假须一次性休完,假期申请有效期自颁证起90天内有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休假。
(4)婚假期间标准工资及各项补贴照发,超假则视情况按照事假或旷工处理。
十、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时,享有三天的有薪慰唁假。
(2)员工应在休假前提出书面申请,假期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3)丧假需出示有效证明,方可带薪休假,否则将按事假处理。
十一、工伤假
(1)工伤假由具有认证资格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并报总经办审批后经成都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可按规定享有工伤假及有关待遇。
(2)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而需要休养可视为工伤,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享有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工资待遇照发。但是否能享有工伤假的相关待遇应根据本国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无诊断证明或手续不全,未确认为工伤以及超过批准休假时间者,视情况按照病假、事假或旷工处理。
(3)工伤假期间工资以及各项工资性补贴照发。
十二、带薪年假
(1)酒店正式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的,享有带薪年假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本休上一的年假。
(2)酒店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的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安排。酒店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书面申请批准后,可以跨1个安排。
(3)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凡在1年(公历年)时间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当年不再享受年假待遇。若在休假后,再请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在下一年不再享有休年假。
(5)凡在1年(公历年)时间内员工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5次及以上的,当年无年假,次年不得享受年假待遇。
(6)员工休年假必须提前三天填写《员工请假单》,主管级(含主管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批准,并由总办主任签批后方可离岗;
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报总经办备案。
(7)年假在当年内安排,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分三次安排(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底)。如确因为工作需要不能休假者,经本人所在部门申请,总经办批准,最迟可以延迟至次年的2月底,过期作废。
(8)各部门要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的淡旺季,做出本部门员工全年休假安排,有计划地安排本部门的员工休年假。因员工休假而影响到工作,将对部门负责人及休假者进行处罚。凡是部门安排休假而不休者,视为自动放弃休假。
十三、工资及奖金发放标准
(1)法定节假日当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加班天数×3(倍);
(2)平时加班折算成工资: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平时加班天数;
(3)小时工资: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8(小时);
(4)病假工资:基本工资×60%(服务期2年以内按60%,2年-4年按70%,4年-6年按80%,6年-8年按90%,8年及8年以上按100%)÷21.75×病假天数;
病假月工资:基本工资×60%(服务期2年以内按60%,2年-4年按70%,4年-6年按80%,6年-8年按90%,8年及8年以上按100%。)
(5)事假扣款: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事假天数;
(6)旷工扣款: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旷工天数×3(倍);
(7)本制度行文中“日工资”: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
(8)销售人员的工资总额不包含浮动工资;
(9)年终奖:年终奖金是酒店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是加强员工忠诚度的有效手段,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酒店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年终奖金进行发放。
a未提出离职的已转正的在岗员工享有年终奖;b凡在一年(公历年)内,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事假超过20天者,根据实际情况扣发50%及以上的相应年终奖;c扣发年终奖的其它情形。
(10)其他福利:已转正的在岗员工享有过节费、生日费等其他福利。
十四、附则
(1)本制度遵照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酒店情况而制定,与国家法律有冲突的地方,应以国家法律为准。
(2)本制度中未明确或不能详尽的事宜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另行处理。
(3)本制度如有更改增删时,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通知各部执行。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酒店总经办(人力资源部)所有。
(5)本制度生效的同时,之前相关的考勤制度将失效。
(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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