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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
3、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
4、内容与要求
4.1安委会
4.1.1公司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公司安全管理委员:
4.1.2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立应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
4.1.3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应书面任命。
4.1.4委员会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4.1.5委员会中包括若干名员工代表、工会人员和技术人员。
4.1.6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布置新的工作要求,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主任签发。会议纪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4.2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2.1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19条规定,需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2.2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成立应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并且该部门应该独立设置,与生产部及其他职能部门为同级部门,专管安全。
4.2.3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该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由公司书面任命。
4.2.4当由于实际需要安全管理人员有变动时,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及时对任命进行更改。
相关文件
5.1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文件
5.2安监部成立文件
5.3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6、其他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
三、职责
总经理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机构的设置
1、公司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副组长、成员均应书面任命,并明确其相应职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包括安全部员工及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等。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组长签发。会议纪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2、、成立安全部
1)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并发文成立安全部,并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简称安全员)人员。其他部门按规定由部门负责人专兼任或挑选安全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员,应由不低于中专或等同中专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安全培训,持安全资格证上岗者。
(二)、人员的任命
下列职位人员必须书面任命
1)安全员(专职)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4)应急救援队人员
上述被任命的人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
(三)、权限和职责
1、公司在成立各个安全组织机构时,就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2、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员时,同样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安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两名,其中至少应当有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工程师。
二、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发生变化时及时行文。
三、公司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主管经理、生产主管经理
成员:其他副总经理及安全保卫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工会、生产管理部的`负责人
五、安委会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等),并监督落实。
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3、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方面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对全体员工及各级领导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5、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6、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并制订新的工作要求。
7、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8、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措施。
9、组织、制定并实施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10、负责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并严格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对事故相关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对预防各类事故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安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炼钢厂安全管理机构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依法配备,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炼钢厂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炼钢厂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任职,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第三条安委会设置及人员配置
炼钢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是炼钢厂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
安委会设主任一名,由炼钢厂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担任;设副主任三至五名,由厂内副处级以上(或等同于此级的专家、助理)任职资格担任;设成员若干名,由各职能管理科长、生产车间主任组成。
第四条厂级专业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设置及人员配置
一、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协调解决全厂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工作的有关事宜。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副厂长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科科长兼任,成员由安全科科员兼任。
二、安全科为炼钢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全厂人数的3‰以上配置安全管理专业人员。
第五条厂属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各生产车间成立安全管理组,管理组设组长一名,由车间主任担任;副组长二至三名,由车间副主任担任,成员若干,由车间技术员、各工段(班组)长。
生产车间配置专职安全员一名。车间下设工段、班组级,设置兼职安全员,由工段长、班组长兼任。
二、职能管理科室配置兼职安全员一名。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安委会主任是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第七条安委会副主任是分工管理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第八条安委会成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第九条工段级或班组级兼职安全员,是基层工段(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第十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以上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研究、解决炼钢厂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三、听取各职能科室和生产车间执行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审定阶段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按照《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审定安全生产保障基金的投入和使用计划。
五、审定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审定对重大事故责任者和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传达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决策。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
三、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组主要职责
一、在厂安委会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要求。
二、组织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实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安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
第十四条厂安委会成员变更时,要及时以文件形式下发安委会调整后的组成。
第十五条厂属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配置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安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5
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结合本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及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特设置安全保卫机构并明确分工人员职责如下:
一、机构设置
1、学校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海军 (学校校长)
副组长:赵洪涛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员)
组员:各班班主任
学校建立了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要求每个管理者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安全保卫工作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职工具体落实的分层逐级管理体系。
二、监管体系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
三、人员职责
1、校长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协同抓,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员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方案、措施并负责安排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日常安全保卫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3、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员,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卫生、防疫与后勤管理工作。
4、教务主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人员、财产、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
6、班主任负责相应班级学生、教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7、科任教师负责上课期间学生课堂上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相应职责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
8、学校值班工作由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值班领导和教师要落实值班的职责并做好记录。
安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6
1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各级安全管理生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3.1相应性原则:与本厂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管理机构作相应调整。
3.2分级设立的原则:设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为厂级、车间级、班组(工段)(工段)级。
3.3首长负责制原则: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第一责任者,即各部门负责人。
3.4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一般设立专门的安全办、或由专业管理部门作为兼管的常务管理机构。
3.5职能全面的原则:即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应覆盖包括厂内的所有工种、部门及岗位。
4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
4.1安全管理机构的配置应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能够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2安全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4.3安全管理机构要每月召开两次安全专题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4安全专题会议内容必须有专门的会议记录。
5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构成
5.1根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和焦化厂实际情况,分级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5.1.1厂安全领导机构为焦化厂安全生产领导组。
5.1.2厂安全管理机构为安环科。
5.1.3部门负责人和车间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5.1.4各班组(工段)(工段)长为本班组(工段)(工段)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5.2厂安全生产领导组人员构成
焦化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组长应由厂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应由厂主管安全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应至少包含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
6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6.1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的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厂内各种安全检查活动,主动发现事故隐患,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专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与布置、监督与检查、总结与考核。
6.2安环科的职责
6.2.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震减灾、消防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分管安全环保副厂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和监督工作。业务上受公司安环处指导。
6.2.2组织制定或修订全厂安全、环保、消防、绿化、职业卫生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2.3负责编制全厂年度、中长期、月、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震减灾、消防、绿化等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开展工作。
6.2.4组织全厂安全、环保、消防、绿化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6.2.5负责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负责组织检查全厂各单位、各层次安全教育培训。
6.2.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各单位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6.2.7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的劳动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保证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6.2.8负责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体检,并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
6.2.9对全厂重点危险源(点)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2.10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化安全管理办法。
6.2.11负责审核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6.2.12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施等特种设备及各类安全附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6.2.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台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指导基层安全工作。
6.2.14负责组织全厂环境绿化及管护工作,并监督检查各单位环境绿化管护工作。
6.2.15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总结推广环境保护管理的先进经验及污染物防治管理。
6.2.16负责全厂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各生产单位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实行清洁生产。
6.2.17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并对各生产单位和部门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6.2.18本单位费用指标的控制。
6.3部门(车间)负责人的职责
6.3.1贯彻执行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领导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6.3.2落实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
6.3.3参与厂召开的各类安全会议,向本部门(车间)员工传达厂安全指示精神;组织召开部门(车间)安全会议。
6.3.4协助、配合厂安全生产领导组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6.3.5组织部门(车间)开展、参与安全培训。
6.3.6组织开展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情况。
6.3.7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6.4班组(工段)(工段)长职责:
6.4.1贯彻执行厂安全管理制度。
6.4.2负责班组(工段)(工段)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6.4.3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实施对安全隐患的整改。
6.4.4负责落实本班组(工段)(工段)所属设备(含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4.5组织参与厂各类安全培训与安全学习。
6.4.6组织开展班组(工段)(工段)安全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安全。
6.4.7及时报告本班组(工段)(工段)安全情况。
6.4.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7人员的任命
7.1依据特点书面任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负责人、应急救护队员、事故调查员等。
7.2被任命的人员必须理解并履行其职责与义务,并有任命书。
7.3被任命的人员必须接受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培训内容包括:
7.3.1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7.3.2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
7.3.3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
7.3.4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
7.3.5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安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政策、法制性强,涉及面广。公司所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二、机构设置
2、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安委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监督工作最高行政机构。
2、2安委会由公司领导、机关各办主任组成。厂长和党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任委员会副主任。
2、3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厂安全主管部门,由安全主管部门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4安委会是在公司领导下的安全生产领导决策机构,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对单位的安全健康环境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
2、5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同时包括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2、6建立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职责网络图和安全健康环境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图
三、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3、1在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3、2研究、决策工厂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3、3听取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执行安全健康环保职能情况的汇报,审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3、4按照《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审定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投保和使用计划;
3、5审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方案,审定对重大事故责任者和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理意见;
3、6组织部署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实现企业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领导承诺、方针和战略目标。
四、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4、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
4、2及时接收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文件,及时向安委会汇报,根据安委会决定,起草公司安委会的'文件,并及时传达和落实;
4、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动态,及时向安委会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4汇总分析各部门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的安全隐患和建议,及时向安委会汇报;
4、5认真做好安委会会议记录,完成和传达会议纪要。根据会议决定起草有关文件,进行传达和落实。
五、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5、1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5、2研究、决策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5、3听取各级人员实施安全健康环保情况的汇报;
5、4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责任人、整改时间;
5、5组织部署本单位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实现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目标。
六、附则
6、1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规定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6、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8
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公司总经理为副主任、企业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外聘工程队负责人、职工代表等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由此构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以文件形式下发,明确安委会成员名单,日常的具体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实施。
三、当人事调整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调整安委会成员,安委会成员的任命由安委会主任以书面形式签署下达任命书并由接受任命的人员签字。
四、安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召开安委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并以文件眄达会议纪要。
五、公司总经理任命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任命尾矿库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应对公司安全负责人、尾矿库负责人、安全科长等人员实施书面任命。
六、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学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标准化系统内部评审人员培训、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事故、事件调查技术培训。
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八、采选车间设置安全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九、企业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高危行业应接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5、有关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十、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或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相关记录
1、《任命书》
2、《资格证书》
安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技术部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技术部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五、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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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形成完整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网络和工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的配备。
3管理职责
3.1主要负责人签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
3.2办公室负责文件的下发、公布。
4具体内容
4.1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2安全管理部门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发布。因工作需要,当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变更时应及时以文件形式发出变更通知。
4.3安全管理部门为安全管理的常设机构,受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指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4.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公司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并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
(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培训;
(2)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3)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
(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
(5)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
(6)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4.5主要负责人指定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
4.6被任命人员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
4.7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最高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配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一楼主会议室。
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安全生产规划,确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定期召开安委会,并对重大的安全生产事项作出决定等。
4.8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要有记录并有工作清单。
4.9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会议纪要由安全生产科签发。
4.10员工代表的比例应根据风险决定,其比例不少于1:50。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讨论安全生产问题;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安全标准化的评审与绩效测量等。员工代表的职责要在工作场所进行展示。
5附 则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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