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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6 07:33:2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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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选】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1

  物业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规程

  1.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

  2.0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2.1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如金属制品、玻璃制塑料制品、本制品,废纸等。

  2.2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如食物残渣、动物骨类、鱼刺等。

  2.3有害废弃物: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放射性及含有病原体的废弃物,如油漆类、废旧电池、废旧医疗用品化工产品等。

  3.0内容

  3.1公司办公区

  3.1.1公司办公区须设置分类垃圾收集装置,并明确标识可回收、不可回收、有害垃圾及分类标识。

  3.1.2公司由环境管理部负责处理可回收垃圾,并收集、保管有害垃圾。

  3.1.3公司职员工在办公区域须将固体废弃物按分类标准投放在分类垃圾箱内。

  3.2所管小区

  3.2.1在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小区内放不可回收垃圾收集装置,并明确分类标识;在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有害垃圾收集装置(数量以方便客户投放为标准),并标明分类标识。

  3.2.2通过环保宣传活动影响业主及其它人员按分类标准投放固体废弃物,鼓励业主将有害废弃物投放在专用收集箱内。

  3.2.3保洁员在收集垃圾时尽可能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分类,将可回收、有害垃圾放入小区所设置可回收、有害垃圾收集装置内。

  3.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3.3.1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由保洁员集中收至垃圾中转站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并做好垃圾中转站的清洁与消杀工作。

  3.3.2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后,集中由公司送废品回收单位。

  3.3.3公司设置有害垃圾放室,并明确标识,建立有害垃圾台帐。

  3.3.4保洁人员每日将有害的废弃物按不同类型集中后交环境管理部部长放入有害垃圾存放室,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3.3.5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过程中的有害垃圾由技工直接交环境管理部部长放入有害垃圾存放室。

  3.3.6有害废弃物集中贮存,定期送交相关有害废弃物处理点进行处理。

  4.0支持性工具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2

  废弃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制定的环境方针有效贯彻实施,控制施工、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废弃物品的管理。

  3.

  3.1 安全生产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有关废弃物管理、处置。负责工程项目施工中废弃物的管理、处置的监督、检查。

  3.2 办公室负责办公区域废弃物的管理、处置的监督、检查。

  3.3 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单位范围废弃物的管理、处置。

  3.4 各部门配合安全生产部、综合办公室实施对废弃物的管理、处置。

  4. 工作程序

  4.1 废弃物的分类

  4.1.1根据公司实际活动情况,废弃物分为:

  a) 固体类废弃物;

  b) 液体类废弃物;

  c) 气体类废弃物。

  4.1.2 废弃物按影响程度分为三类

  a) 危险废弃物按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确认;

  b) 可回收废弃物,如纸张、旧书刊、旧报纸等;

  c)一般性废弃物,包括不可回收的和生活垃圾。

  4.2 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4.2.1 废气排放

  4.2.1.1 项目部使用的柴油发电机使用O#柴油,由采购员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产品。

  4.2.1.2 公司,项目部自备车辆每年定期对尾气排放进行监测,使用无铅汽油,确保汽车尾气排放符合《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4.2.2 废水排放

  4.2.2.1 项目部应严格控制化学品的使用,禁止直接倾倒化学品和成分不明的液体。

  4.2.2.2 项目部施工生产中的废水汇入附近污水管网。

  4.2.2.3 汽车用电瓶的废液、废机油等禁止直接倾倒。施工废水排放执行《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4.3 废弃物的处置

  4.3.1 公司办公区和项目部应根据废弃物的类别设置垃圾箱(桶),放置于各办公和生产区域,或指定堆放场所,各部门按废弃物处理清单处置要求执行。

  4.3.2 放置废弃物的'容器或堆放场地要有明显标识:

  a.)对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品要对放置的容器加盖,防止因雨、风、热等原因而引起的再次污染;

  b)放置危险废污物的容器(如废胶水罐、油漆桶等),要有特别的标识,以防止该废弃物的泄露、蒸发和防止与其他废弃物混淆。

  4.3.3 各部门、项目部应将废弃物按类投入指定容器内,禁止乱投乱放。放置非危险品的容器,严禁投放危险废弃物。

  4.3.4 一般废弃物指定专人外运处置。

  4.3.5 危险废弃物由相关部门设置专门场地保管,定期交予有资质的部门处置。处置危险废弃物的承包方必须出示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处置废弃物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相关部门应与承包方签订协议或,并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以保证承包方按规定处置废弃物。

  4.3.6 施工项目中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的处置,应在施工协议或合同中明确处置的方式和责任方。安全生产部定期进行检查。

  4.3.7 安全生产部要定期对处置废弃物的承包方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其合法性。

  5. 相关文件

  5.1 《管理手册》 BHJG/SCD—20xx

  5.2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BHJJG/CXD13—20xx

  5.2 《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BHJG/GCD24—20xx

  6.1《体系运行检查表》 ( 采用《管理体系管理办法》表格)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3

  物业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防止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确保所有固体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收集,妥善处置,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相关方和物业区域内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3.0职责

  3.1环洁部负责固体废弃物控制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各部门分类回收。

  3.3综合部联络具备法定资格的合格废物回收公司,处理固化废弃物,其合作协议须经管理者代表确认。

  3.4各部门协助综合部负责对公司收集固体废弃物的相关方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0工作程序

  4.1固体废弃物管理原则

  4.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弃物防治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4.1.2所有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必须遵照“分类回收、集中保管、分别处理、综合评价”的原则进行。

  4.1.3分类回收是指按照固体废弃物的类别,将各部门和物业管理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以后再收集,应在盛装固体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等外面标明固体废弃物的类别、名称。

  4.1.4集中保管是指各部门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在公司指定的场所。

  4.1.5废渣处置服务供方评价:环洁部协助品质督导确认对回收废渣公司相关事项及资格进行评价,管理者代表审批,由综合部负责填写《合格供方名录》。

  4.2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4.2.1本公司物业活动服务中和物业管理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四类:即为一般

  生活垃圾、可回收废弃物(如废纸张、塑料、玻璃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电池、灯管)、建筑垃圾。

  4.2.2一般生活垃圾是指:公司员工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住户日常食宿产生的各种有机体,如果皮、剩菜、塑料制品、卫生纸等。

  4.2.3可回收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日常起居、办公而产生的杂物重复利用的废弃物,如:纸张、金属容器、玻璃瓶、塑料包装材料等。

  4.2.4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公司以及物业区域的业主日常起居,办公而产生的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如电池、医用药品(针头、针管等)及用具、废弃办公设备(灯管、打印色带、墨盒)、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及容器(农药、油漆空瓶)等。

  4.2.5建筑垃圾是指:装修、装饰房屋建筑/设备、设施改造而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及其容器等。

  4.2.6本程序要求本公司各部门以及物业区域的顾客将各自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分类,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地点或垃圾箱内。

  4.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4.3.1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方法

  4.3.1.1生活垃圾

  与取得垃圾处置证的企业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4.3.1.2建筑垃圾

  与取得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4.3.1.3有毒有害垃圾

  与具备政府许可资格,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专业处理机构签订协议回收本公司的有毒有害废弃物。

  4.3.1.4可回收垃圾

  移交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处置。

  4.3.2综合部负责与具备政府许可资格,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专业处理机构签订固体废弃物清运回收协议,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

  5.0支持/相关性文件

  《清洁服务控制程序》

  《工程维护部工作手册》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手册》

  《环洁部工作手册》

  《护卫队工作手册》

  6.0记录

  《合格供方名录表》

  《有毒有害废渣收集处置记录》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4

  1、目的

  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职责

  3.1行政部和安环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2各部门负责本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4?管理规定

  4.1固体废弃物分类

  4.1.1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绿化工作中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等。

  4.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编制袋、回收粉尘、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4.2.1各部门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废物箱。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4.2.2.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a)产生废油的部门应将废弃油装入指定的油桶。

  b)过滤器更换下来的滤芯应放在密闭的箱内。

  c)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清余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弃物场所。

  e)废弃灯管、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应放入有害废弃物存放箱、专用存放设施内或交给购买产品的单位,统一管理。

  4.2.2.2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a)生产中产生的粉尘直接回收至成品包装;产生的废编织袋、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弃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b)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c)不可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4.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4.3.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a)废弃沥清、涂料、油漆由仓管部负责在提出处理要求。在施工结束后,对废弃物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b)废弃油漆、更换下来的含油物品等易燃物,废旧灯管、墨盒、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其它有害废物,由办公室联系有处理能力的合法机构进行处理(参见4.3.3)。

  4.3.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或受委托单位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4.3.3委托处理

  a)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可由各单位自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由管理处办公室委托专业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置。

  b)行政部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3.4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固体废弃物清单》中。

  4.4行政部和安环部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zh26—b01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5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及日常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制定本制度规范公司固体废弃物安全、环保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弃物得到及时有效、

  环保、安全、无害化处理。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生产车间和相关职能部门。

  3 职责与分工

  3.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管理;确定各车间、部门固体废弃物存放地点、分类种类,并对其进行标识和日常分类、存放设施维护、员工培训、记录填写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最终处理。

  3.2各车间、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定点存放。

  4 内容与要求

  4.1固体废弃物的来源

  4.1.1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包装物、含危废的废包装物、废棉纱、废手套、过期的废化学品、水处理污泥、天然纤维制品、木制品、设备检修时的废零件、废铁、废罐、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手套。

  4.1.2 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废纸、废硒鼓、废灯管、废电池。

  4.1.3 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剩饭菜。

  4.2 本公司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置见下表:

  4.3 生产生活中应提倡节能、减污、增效,应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各类物资的循环使用。

  4.4 废弃物的暂存、收集

  4.4.1 各车间、部门需在本单位内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固废分类暂存装置,并将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存放于标识的容器内或存放区。一般固废由办公室、生技科分别对所管辖的一般固废类别设置一般固废存放处,并设置专人管理。危险废弃物存放,由环保站设专人管理。

  4.4.2 各部门若有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则应填写《危险废弃物暂存交接记录》,与环保站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

  4.4.3 固废分类标识为:“生活垃圾”、“油抹布、废手套”、“废弃包装物”、“废铁”等。

  4.4.4 各车间、部门可根据本单位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情况设置相应的分类存放装置。

  4.4.5 废弃物存放处要保持清洁,废弃物存放应采取防雨、围栏等措施,尽量提高物资利用率,将废弃物产生量减至最小。

  4.5 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4.5.1 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经过类别、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存放后及时的'送交行政办公室或生技科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处,由行政办公室、生技科统一处理,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4.5.2 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经过分类存放后需及时的送交环保站暂存,并做好相关记录。

  4.5.3 环保站负责接收各车间、部门上交的危险固废,然后统一由安全环保部联系有资质的危险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固废在环保站或其它部门的暂存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4.6 废弃物的记录

  4.6.1 各部门若产生危险废弃物,则应填写《危险废弃物暂存交接记录》,环保站则需填写《危险废弃物转移记录》。

  4.6.2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由安环部交有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办理五联单,并在《危险废弃物转移申报表》中做出处置记录。五联单至少需保存五年,备查。

  4.6.3 安环部对废弃物的分类存放、标识、存放、危险废弃物的记录与处置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出记录。

  4.7 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4.7.1 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存储设施必须粘贴“危险”、“易燃”、“有毒”等安全警示标志。 4.7.2 易燃、易爆的危险废弃物存储设施的设置必须远离明火和易产生火花等有火源的场所。 4.7.3 危险废弃物存储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废弃物丢失(或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相关部门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二、职责

  1.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具有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资质单位,对危险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

  2.由生产车间负责厂区内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包装、运输。

  3.由库管员负责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储存。

  4.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平时的监督检查。

  三、内容

  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统一存放在回收车间北侧库房中,由质量安全环保部专人管理,并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安全环保部负责人与资质的单位签定处置协议。

  2.生产车间产生的固体危险废弃物,由产生废弃物的.岗位员工负责收集、包装、填写危险固体废弃物记录表。

  3.生产车间值班课长,定期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数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字,运送到专门储存的库房。

  4.库房管理员负责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接收,并建立危险固体废弃台账。台账中写清送入库房中,危险固体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入库时间、出库时间等相关详细信息。

  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储存危险固体废弃物库房进行检查,检查频率不少于每月一次并签字确认。

  6.一旦发生危险固体废弃物丢失现象,及时对丢失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查找回收,在公司查到不到的情况下,报相关部门协同查找,直到找到为止。公司负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教育并做出相应处理。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7

  1、目的

  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和管理,以降低污染,保护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区内所有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车间负责生产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3.2各部门负责办公和清洁过程中产生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4、程序

  4.1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标准

  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强调清洁生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尽量减少生产垃圾的产生。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

  4.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储运管理

  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收集、储运过程中必须实行密闭储运,不得出现遗洒。

  4.3固体废弃物的初步分类

  4.3.1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相关部门按'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危险物'、三类,进行初步分类。

  4.3.2可回收物包括:纸张、玻璃、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等。

  4.3.3危险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墨盒、硒鼓、废棉丝、含油废手套、废油漆残渣等。

  4.3.4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泥渣、碎砖头、石块等。

  4.4固体废弃物的外运处理

  公司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不可回收废弃物,统一放入市城建局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5危险废弃物的控制

  废电池、废灯管、墨盒、硒鼓、废旧设备零件、废棉丝、废机油、废油漆残渣、稀料、化学药剂包装物等危险废弃物,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设置收集箱,单独收集处理,并做出明确标识,收集后的危险废弃物交专业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外运处理。

  4.6可回收物的处理

  由办公室联系废品回收单位或个人,定期清理外卖。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相关记录

  6.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及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及存放,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废弃物的妥善处理,以及维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包括实验室、机加工和设备部综合段。

  2、本规定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钢、铁屑、废纸皮、废木头、割渣、焊渣、废铁泥、废防腐胶皮、废环氧粉末、日常办公及食堂后勤等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品。

  三、固体废弃物分类

  1、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干电池、油漆桶、油桶等。

  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物垃圾及其他生活垃圾等。

  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铁、废木头、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四、固废分类池具体放置区域划分(见右图)及存放要求

  1、废钢区:放置废型钢材、无缝管管头、花纹板、镀锌板、网格板、钢板、钢边角料等钢质废弃物。(复合管废铁不存放于此)

  2、废铁屑区:放置刨边铁屑、车削铁屑等。

  3、废纸区:放置废纸皮、废纸箱等纸质废弃物。

  4、废木料区:放置废包装木箱、木卡板、电缆线木盘、枕木、木方等废木料。

  5、废油桶区:放置齿轮油空桶、液压油空桶等。(废油收集好后转南区废油区存放)

  6、废焊渣区:放置废焊渣。

  7、废焊材区:放置废焊条头、废碳棒头、废打磨片等。

  8、废油漆桶区:放置废涂料桶、油漆桶、天那水桶、洗标水桶、慢干水桶等。(放置时桶内不得有残留液体)

  9、复合管废铁区:只放置复合管车间的废不锈钢铁屑、不锈钢管头等。

  10、废稻草区:放置打包废稻草等。

  11、废料袋区:放置废焊剂袋、复合管包钢管打包袋、聚乙/丙烯袋、废环氧粉末胶袋等。

  12、废塑料区:放置废胶皮、废胶桶等。

  13、废环氧粉末区:放置废环氧粉末。

  14、生活垃圾区:放置非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垃圾袋打包)

  五、管理办法

  1、公司指定的固体废弃物存放区仅限固废分类池及仓库指定区域,严禁在其他地方倾倒垃圾;各分类池入口严禁倾倒废弃物,应遵循由里到外的倾倒原则。

  2、各生产单位应做好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只允许焊渣、引熄弧板、钢材类废弃物使用铁斗装运,并应分斗存放,禁止其他废弃物使用铁斗。

  3、所有收集分类的固体废弃物需要清理、转移时,需通知生产部用叉车等运输工具运送到固体废弃物分类池按位放置,同时由仓管员以及HSE值班人员共同进行检查监督,如未按要求分类,一律不得转运,待重新分类后方可转移,不允许生产单位私自运送至固废分类池。

  4、生活垃圾油清洁工打包处理后运送至生活垃圾池直接放置处理,生活垃圾必须每班清理,严禁将大量生活垃圾堆积放入铁斗后倾倒或直接将铁斗放入生活垃圾区。

  5、总经办总务部需每天安排外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区垃圾。

  6、废吊带、焊丝盘、废电机、废电缆及其他电器元件等放置到仓库指定区域,在清理以上废弃物时需提前与仓库相关人员联系沟通,按仓库要求放置。

  7、对于违反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的,由HSE部联合生产部、仓储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确认,将对确认的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六、出售管理

  按照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出售处理管理规定》PCKJ-CG-001(Rev.02)执行

  七、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9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员工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生产、收藏、存储、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单位承担责任的原则。

  二具体管理要求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工作的重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产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每月5日前向厂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八条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生产危险废物的单位,委托外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时,需提供处置单位相关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到厂主管部门备案。

  三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10

  为了防治运营公司固体废弃物、废液污染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本企业的发展,运营部负责对固体废弃物、废液污染环境的防治,执行减少固体废弃物、废液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弃物、废液的原则。

  其它部门应将固体废弃物、废液污染环境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弃物、废液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本公司任何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弃物、废液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

  凡在工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液按有毒有害、无毒无害和可回收利用等三类定点投放,由行管部门统一处理。

  废日光灯管、热水瓶胆、废墨盒、废色带、不可降解塑料等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投放在公司内设置的有毒有害收集容器里,各类废电池交行管部同一登记处理(凡需领用新电池,必须以旧换新)。

  格栅垃圾及处理出的污泥要在指定的地点倾倒,不得随意仍撒或者堆放,同时应及时清运,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集体清运到垃圾填埋厂处理)。

  化验室化验后的废液及设备检修中产生的废油,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定点存放,统一处理。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11

  固体废弃物管理与处置制度

  一、术语

  1、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3、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4、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5、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6、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7、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二、固体废弃物的识别

  1、固体废弃物分类见表

  2、固体废物的控制原则:

  固体废物处理要选择新工艺、新技术,禁止使用国家公布的限期淘汰的会产生严重污染的固体废物的落后工艺、设备,要使用不生产或尽可能少生产固体废物的工艺、设备。

  产生固体废物的各车间、生产区域要开展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尽可能减少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

  全矿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生产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各生产固体废物的单位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矿井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的验收应当与对主体工程的验收同时进行。

  3、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贮存

  (1)各产生废弃物的单位应使用专用容器或指定地点,及时收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2)固体废物应分类对待:可以回收利用的要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要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和非危险一般工业因废分开,一般工业因废和生活垃圾分开。

  (3)不同类型固体废物要分类收集、存放。危险废物使用的收集、贮存容器要有明显的标记。危险废物贮存的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4)固体废弃物产生部门应及时转移,定期对废弃物收集运输,运输废弃物的过程中应确保不散落、不混放、不泄漏,运输中一旦发生散落或泄漏的现象应立即清理。并做好“固体废弃物转移记录”

  4、固体废弃物存放场所的管理

  (1)按教场坪煤矿规划的固体废弃物贮存场所,根据固体废弃物分类划分不同贮存区域,用标识牌做好标识。

  (2)临时堆放场所和专用固定堆放场所均应有明显的标识牌。同时临时堆放场所和专用固定堆放场所要有防扬散、流失、渗漏等必要的环保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环境。

  (3)存放场所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5、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2)固体废物产生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固体废物的管理,监督控制固体废物分类存放。并对产生的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组成及来源、去向进行登记,填写“固体废物登记表”,对规定的固体废物要执行处置制度。

  (3)环保科负责根据各单位申报的“固体废物登记表”对全矿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统计结果汇总成“固体废物处置台账”,负责上报集团公司环保处,而后由安全环保处统一上报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同时监管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工作。

  (4)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尽量回收利用。

  (5)各单位应尽量减少废弃物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

  (6)对本公司不能处理的危险固体废弃物要委托承包方处理,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如无委托方需在公司内部保存时要密闭妥善保存。对委托承包方的要求:

  a)提供营业许可证,当地环保局许可证明:

  b)与其签定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理协议,明确处置要求。处理协议一式三份,公司、委托方、安全环保处各一份,保存期限依照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7)对转移固废每月进行统计,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转移情况并记录在“固体废弃物处理统计表”上。

  6、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大矸石、锅炉炉渣以及生活垃圾,具体处置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定。

  (1)我公司产生的矸石量约15000t/a,在采取安全性措施、防尘措施、防渗措施,防洪措施、防自然措施后统一堆存到拟送选定矸石场。

  (2)矸石堆存由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定期检查。

  (3)矸石堆存相关事宜指定专人负责。

  (4)全公司产生炉渣统一登记,部分用于道路修整、居用建筑材料,其余炉渣运至矸石场填埋。

  (5)我公司产生脱硫渣20t/a在矸石场单独填埋。

  (6)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20t/a,在厂区和生活区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箱,并及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7、对以上所有有关固废的处置过程,安全环保科有监督检查权力,同时根据检查结果对有关公司进行考核。

  5相关文件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5号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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