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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及要求

时间:2023-10-23 07:57:57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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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及要求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及要求,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及要求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及要求1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一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务必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下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及要求2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3、公司每天综合办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负责领导,由其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6、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7、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全勤奖。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9、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10、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办手续者,须经负责人批准,凡过期或末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发全勤奖,并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申请送交人事科登记。

  2、请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边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1年为限。

  4、当月请病假1天者,本薪照给,4天以内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资。

  5、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科长核准。

  2.4-6天由经理(主任)核准。

  3.7天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2、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依元宝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时至12时整。

  下午:自14时至17时整。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总经理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7小时。

  第四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五条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六条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七条员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八条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部门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九条员工属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部门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的1%,充为福利金。

  第十条员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一条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职一天论,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况者;

  3.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4.伪造出勤卡者;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及要求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出勤管理,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结合公司具体条件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中心:

  1、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及完善,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考勤结果的统计与核算工作,同时负责对下属各部门考勤工作指导和监督。

  2、对于公司员工的缺勤、全勤情况,人力资源部逐月统计,作为人力资源分析的依据之一。

  3、人力资源下属的行政人员为考勤管理员,对所负责的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每月10号提交上月考勤汇总及违规处罚情况,各部门主管需在二天内核查并核定违规处罚金额后,反馈至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月15日前交给财务部门。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应适时地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等情况。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经常出现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并屡教不改的员工,报经上级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相应处理。

  3、各部门应加强员工管理。当部门内当月员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排最后三名的部门第一责任人应对违规情况负管理责任,排名最后一名扣发当月本部门员工违规扣发总额的50%,倒数第二名40%,倒数第三名30%。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六条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四章考勤打卡

  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均需实行每天上下班、午休打卡考勤制度。

  第八条外出:

  a)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打卡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上报到考勤管理员,方可作为打卡记录的替代。未进行登记和说明的,按旷工处理(外出每达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外出每达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b)假借公出名义处理私人事务,一经发现,按旷工一天记录。

  第九条全天无故不打卡/不作未到说明的,计旷工1天;无故上下班、午休不打卡的,计旷工半天。

  第十条员工发生内部调动,考勤管理员负责记录员工在原部门的出勤情况,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将考勤记录转入调入部门考勤管理,员工调动当月的考勤记录由调入部门统一上报。

  第十一条长期外派的员工,考勤的管理及核算方法,将由所属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单独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备案后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当月满勤,即无迟到、病假、事假、旷工者,可发全勤奖100元,连续六个月全勤者再奖200元。

  第五章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迟到、早退:

  1、员工在规定上班的时间(早晨8:30)之后到岗,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的时间(下午17:00)之前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月累计30分钟以内的,处于2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30分钟-1个小时,处于5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1-2小时,处于1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2-4小时,处于2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4小时以内的,视为旷工半日,处于3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8小时以下的,视为一天旷工,处于400元罚款。

  以此类推。

  由于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导致的迟到不计迟到。

  第六章旷工

  第十四条旷工: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a)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而不出勤或撤离工作岗位者。

  b)请假期限已满,未按期到岗者。

  c)看病无医院诊断证明及事先未请假者。

  d)请假理由或证明与事实不符者。

  e)不服从分配、调动,未按指定时间到岗者。

  f)未经批准,擅离岗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者。

  2、旷工期间工资按照以下标准扣减: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扣罚1.5天工资;旷工一日,扣发3天工资。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补助)/当月应出勤天数。

  3、考核周期内有旷工行为的员工将无权享受年终奖金及评选活动;

  4、连续旷工(包括视同旷工的情况)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的,或者当月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含十天)的,该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对该员工给予除名处罚。

  第七章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所有人员请假,均需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单》,根据准假权限履行请假手续,经相关准假人签字同意向,送行政部存档、管理。

  第十六条如遇紧急情况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该于上班前半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准假有权人请假,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时间内补办请假手续。批准人有权保留不批准之权利,未批准之假期将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所有员工请假前必须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为此,要求主管级以下(含)人员请假,至少须提前一天办理好请假手续;经理级人员请假,至少须提前二天办理好请假手续,总监级人员及所有请假超过5天的员工,须提前三天办理好请假手续,否则准假人有权不予批准或将假期后延。

  第十八条原则上试用期员工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病假或事假,最多不得超过5天,且将根据请假天数相应延长其试用期限;如试用期内请假超过5天的,视为员工自动辞职。

  第十九条带薪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分次、不累计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一次休完者,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分次休假。

  第二十条休假假期若与公休假、法定节假日重叠者,应连续计算休假日期。

  第二十一条如临时缩短假期须在上班后的第一时间向准假人销假,并到考勤管理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人力资源中心有权以《员工请假单》认定休假,由此导致的工资差异不予补发;如员工需延长假期,应遵循*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否则超出时间将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到岗考勤者,事先无特殊情况、事后又不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三条准假权限:

  第八章事假

  第二十四条事假(因处理私人事务,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出勤),须按照第七章所述办理手续。

  第二十五条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5天,当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当月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事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算。

  第九章病假

  第二十七条病假:因病休假,非因公负伤。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病假三天以内者,如提供区(县)二级以上医疗部门的有效证明及病假建议单,不扣工资。超过三天以上者按事假计算。如属急病、重病不能在当天亲自递交病假单者,必须及时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以适当方式请假。

  第二十九条如利用病假期间从事经济活动,取得额外收入者,公司将视为欺诈行为,收回已发放的病假期间的工资和补助,与其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如属故意自伤自残,打架斗殴,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而致伤病者,医疗期间以事假处理,情节严重或属个人品德有缺陷的,将予以辞退。

  第十章婚假

  第三十一条员工婚姻状态的生效日期(即结婚证的发证日期)必须在正式办理入司手续之后,方可享受婚假假期。婚假必须在发证日期后一年内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十二条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三十三条再婚员工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三十四条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拟休假的员工,最迟于休假前15天提出休假申请,同时提供结婚证明。

  第十一章丧假

  第三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本人及配偶父母或养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休3个工作日丧假。

  第三十六条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给予增加2个工作日路假,路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七条员工休假后需提供有效证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享受丧假待遇。

  第十二章产假

  第三十八条员工怀孕需及时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公司才予认定并酌情给予调岗等相应照顾,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十九条女员工怀孕7个月后,根据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申请产假,期限98天,若有特殊情况可提前休假,但整个产假期限并不延长。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三十天。所有产假相关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节假日。

  第四十条男员工享受护理假一般为7到10天;对于晚育的,给予延长男方护理假10天到15天。

  第四十一条产假期间中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十二条产假期满未回公司报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四十三条已婚已育女员工享受一次流产假,第二次及以后按病假处理。

  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凭医疗部门的有效证明(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及建议单消假。

  第十三章年假

  年休假:

  休假说明:

  1、员工入司一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2、员工第一次年休假天数以入职月按比例核定。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5天标准的需一次性休完,未休完自动放弃。年休假10天和15天的可分两次休完,未休完自动放弃。

  5、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于12月25号终止。如未休完,余下的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累计并不给予工资补偿。

  6、年休假的休假计划需提前半个月书面申请,并按第二十三条“准假权限”进行审批,经审批确认后,方可休假。

  第十四章加班

  第四十四条在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完成上班时间内未能完成的正常工作的,不视为加班;在工作时间以外从事上级安排的超出正常工作范围的或职责外工作的,视为加班。

  第四十五条以任务或绩效目标为考核的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无加班。

  第四十六条如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加班,如因个人原因下班后继续在公司逗留,不属于加班范畴。因突发事件临时加班的,须在事后1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四十七条加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开始计算加班时间。满半小时不满一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以此类推。禁止将任意两次加班时间累计计算。加班经过审批之后,加班时间以实际考勤卡记录为谁。

  第四十八条员工在日常工作日、休息日的加班,应首先安排倒休,倒休应首先安排在本周内完成,本周不能安排倒休的,应在本月休完,不允许隔月倒休。员工应于休息前提交倒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交考勤员存档后方可休假。

  第四十九条加班费计算:月基本工资/21.75×200%×加班时间。员工在节日加班,将享受节日加班工资。

  第十五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的附件包括:加班申请表、员工外出登记表、员工请假单。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及要求4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管理处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所有合同制员工及在管理处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劳动者。

  第三条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审批、监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负责对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统计、核算、审核及监督。

  第四条定义:

  (一)迟到:是指正常上班时间已到,员工未经批准无故推迟上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员工未经批准提前下班不超过30分钟的。

  (三)漏打卡:是指员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时间内未能按规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应打卡情况下,员工没有亲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况。

  (五)旷工:是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在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广州市不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超过半小时以上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以外(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且时间超过2小时(含)的。

  (九)补休:是指员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较少时申请的休息时间,补休按正常出勤计。

  (十)全勤:指在一个考勤计算月度内,没有旷工,且迟到/早退不超过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条第十一项第2规定的相关情况,全勤享有全勤奖。

  (十一)请假:员工假分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等10种假。

  第五条上班时间: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二)个别部门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处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条打卡规定:

  (一)上下班应亲自打考勤卡,一个工作日的打卡次数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汇总考勤。

  (二)员工因某种原因而遗漏打卡时,必须在应打卡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直接上级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做签卡处理;部门负责人如遗漏打卡则需由管理处总经理签卡。每签卡一次,扣发当事人10元,如发现是因迟到而未打卡者,还应当扣除因迟到需扣发的款项。

  (三)员工考勤卡遗漏打卡超过3个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证明而要求签卡者,若未超过10个工作日,则扣发当事人20元/次,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扣发当事人30元/次。

  (四)签卡人签卡时需注明签卡日期,行政部将不定期对考勤卡进行核查,严谨弄虚作假的行为,若经发

  现,签卡人将与当事人接受同等处罚。

  (五)当月考勤卡只于当月签卡方为有效,过月无效。

  (六)每发现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双方均按扣发50元/次予以处罚。

  (七)员工上班出现如下情况时可做签卡处理,视为有效打卡:

  1、经公司批准因公出差确实无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确实无法按时打卡的;

  3、因公司开会或其他紧急事情导致无法打卡的。

  第七条迟到/早退: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者,扣发1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含)不超过20分钟者,扣发2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含)不超过30分钟(含)者,扣发3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员工旷工: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旷工,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九条员工外出: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事先至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并注明批准人意见。未经批准外出且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若外出时间超过30分钟,则予以扣发30元/次;未经批准外出但已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且情况属实者,则予以扣发20元/次;经批准外出但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二)员工需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外出返回时必须在《员工外勤登记表》上注明实际返回时间,否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三)《员工外勤登记表》是记录员工外出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和报销外出交通费等费用的依据。

  (四)员工外出,如在预计的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事先电话向直接上级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未说明而超过预计返回时间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报销标准参照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条出差:

  (一)员工需要出差时,应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请单》,填写后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报至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请单》是反映员工出差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之一和预支或报销出差费用的证明之一。

  (三)员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预计的时间实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务、临时接到新的出差任务或航班、火车、客车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迟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及时电话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待出差任务完成返回公司时,应在3天之内补办出差前的相关手续。

  (四)员工出差报销、补贴标准参考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一条加班补休:

  (一)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二)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处领导安排下属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员工自行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计为加班;单次加班不低于2小时或当月累计加班不低于4小时方计为加班,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休。

  (三)管理处员工下店(直营店)开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确认函》到行政部。员工下店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超出情况,酌情安排最多不超过3天的补休。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外出参加学习以及在本公司参加培训,一律不计为加班。

  (五)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的培训老师,其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上不计加班,特殊情况(如:连续几天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且上课时间较长的)下,部门负责人可安排其适当补休;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不挂钩的可根据实际开课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补休时间,每月补休最多不超过3天,若3天补休无法弥补其加班时间的,可适当奖励。

  (六)调休按照已加班的时间予以安排,不能先调休后加班;员工加班时间须在3个月内补休完毕,超出3个月的,不再安排补休;每次补休不得少于2小时,且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七)补休前必须填写《加班补休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具体补休时间以上级安排为准。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与续假:

  (一)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办理好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请假时,员工必须先到行政部索取《请假单》,如实填写后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将《请假单》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员工如遇紧急事情或突然患病,来不及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时,可以电话或他人转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员工假期未满上班,填写销假单向行政部销假:假满仍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应以电话向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续假,经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代办续假手续。

  第十三条休假:

  员工在公司或国家规定休息的有薪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应正常休假。

  第十四条考勤统计: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统计上月考勤,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统计的依据为:考勤卡、请假单、员工外出登记表、出差申请单、加班补休申请单等。

  第十五条相关表单

  (一)员工外勤登记表

  (二)请假单

  (三)出差申请单

  (四)加班补休单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及要求5

  一、工作时间

  客房部、营销部、保安部、工程部、餐饮部、行政部、财务部、人资部原则上实行每周六天工作日,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调整。

  二、考勤打卡制度

  1、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认真负责的员工担任考勤员,由人力资源负责对考勤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2、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编排的班次工作,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按规定由本人持考勤卡在考勤机上计打时间,并到部门签到、签退。

  3、不允许漏打或替人代打考勤卡,如发现代打卡行为,替代人和被替代人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4、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打卡下班即为早退。如果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迟到或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钟为限,超过十分钟则按两次迟到或早退计算,如果员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两次,罚款10—20元,再次有迟到、早退现象则罚款50元。超过或达到五次,将给予辞退或除名。

  5、凡超过迟到或早退时间30分钟以上,或超过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又无充分理由办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旷工除扣除旷工员工当日工资外,还应视下列情况予以罚款:

  (1)1天以内者,给予口头警告,《员工过失单》,并罚款50元。

  (2)旷工两天者,给予书面警告,填写《员工过失单》,罚款100元。

  (3)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部门领导将提议人力资源部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酒店签定的劳动合同并将辞退该名员工。

  6、员工打卡由保安部及质检组监督执行。

  三、加班

  1、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

  2、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但酒店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酒店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2元/次或1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3、员工加班需按管理权限由上一级领导审批,未进行事前报批的,一律不计加班

  4、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工作日以外的时间、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时间计为加班时间。出差期间遇休息日、节假日和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为加班

  5、加班时间一般以倒休形式予以补偿,因工作需要不能以倒休形式补偿的,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可予以加班费补偿

  四、休假种类

  1、公休假:所有员工假期安排在周六、周日。需不能在此时间公休则需征得部门同意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公休期间不扣工资;

  2、婚假:凡在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婚假5天;如未达到一年的员工则将只给两天婚假,超期按事假处理。

  3、丧假:员工处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直系亲属的丧事,给予3天假期;

  4、产假和生育假:女员工生育前后给予产假60天,达到晚育年龄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享受7天护理假;女员工怀孕流产,怀孕不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30天;怀孕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42天;

  5、年度休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7天年度假。主管安排员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酒店给予相应补助。

  6、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一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以上五天以下的必须报人资部核准,七天以上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及全勤奖,事假超过十天以上的,酒店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部门批准的申请单必须交人资部签字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及全勤奖;旷工连续超过三日,累计当月五天者,酒店无条件解聘。

  7、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一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五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五天的,超出部分在当年最后一月扣发超过天数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人资部备案。

  8、工伤假: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关系造成身体上的伤害由相关部门鉴定后按医院证明单给予假期,工伤假期间无工资发放。

  9、补休:对于占用员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酒店将给予补休,员工不要连续4天补休,以免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过长,影响工作。

  五、员工假期薪资管理

  1、病假薪资:病假一天扣发日工资100%;

  2、事假薪资:事假一天扣发日工资100%;

  3、旷工薪资: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资、全勤奖及当期绩效奖金。月度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8天的,扣发全月薪资及当年奖金,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4、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10元;

  5、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到岗值班的,经人力资源部核定,按劳动法规定核算加班工资

  六、审批权限:

  1、半天以上(不超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签字,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2、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签字,并经人力资源部核准,由总经理批准。

  3、三天以上必须报人资部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及要求6

  第一条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30

  第二条考勤管理: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酒店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含销售人员)不需打卡。司机可不每日打卡,但须专人做好出勤记录。

  (二)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每月日以前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三)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

  (五)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六)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七)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

  (八)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者记警告一次。迟到、早退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20%的基本工资。

  (九)当月累计旷工5天者,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予以开除。

  (十)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十一)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嘉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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