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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1 07:38:10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

  1、项目部的各种责任制、管理制度上墙,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如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的,按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合同,充分利用好工地的安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工地安全生产无事故。

  3、临时防护设施的搭设设备必须按程序、按规范进行操作,否则按照公司的处罚条例进行双倍处罚当事人或当事班组。

  4、施工现场物件堆放应整齐有序,严禁乱堆乱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文明卫生责任到人。各班组的物料在制作现场要按规格分类堆放,严禁无随地无序堆放。

  现场具体规定如下:

  A、工地规章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与不规范的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或易滑鞋50元

  (3)违章操作的造成后果的承担直接损失,外罚款100元。

  (4)机械防护不当的50元

  (5)打架斗殴、酒后操作与偷盗现象的上不封顶1000元。

  (6)不按规定及时报验的'50元

  (7)不经批准随便进行下道工序的200元

  (8)正常情况不按时完成工地形象进度的每延误一天500元,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9)不服从门卫人员检查的200元

  (10)班组点名迟到一次50元

  B、工地现场文明制度(不按规定地点堆放物料和现场混乱的)

  (1)班组分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100元

  (2)宿舍内被子叠放不整齐或卫生不合格的100元

  (3)床铺等用具严禁用工地材料制作台凳,在宿舍区检查发现有施工材料罚款500元

  (4)搅拌机及现场没及时清理100元

  C、工地材料管理与机械防护修理制度

  (1)不按规定下料造成浪费的,处以原材料单价的两倍罚款100元起

  (2)按定额核算每个单项工程材料节约奖,节约材料奖材料价20%,浪费罚材料价20%

  D、工地质量罚款与返工制度

  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理的安全检查中发现

  (1)架子一处搭设不规范50元

  (2)对连续三次完成工地办公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且一次性验收合格的班组,奖励现金500-1500元。

  (3)班组自检后报告工地验收一次性不过、须进行整改的罚款200元,二次报验依旧不合格的加倍处罚你以此类推。

  5、本工地按重奖轻罚的原则执行制度,以利于搞好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6、充分地利用好班前会,天天学安全、天天讲安全,做到每一项工作都应有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身产落到实处,各种手续要齐全,严禁待签字,代签字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项目部安全员在巡检,月检安全检查中被公司奖罚的,项目部将按公司奖罚金额的30%分管安全员和施工队长,以确保工地安全生产无事故。

  8、以上各项如连续出现二次的,依次处罚标准加倍,以后每出现一次处罚一番。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开关箱应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1.7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8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开关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倾斜放置,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5m。

  1.9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及相关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1.12用电人员应做到:

  1.1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1.1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1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1.12.4若发现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解决。

  1.1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12.6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

  1.13电箱管理规定1.13.1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电气设备。

  1.13.2工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1.13.3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1.13.4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1.13.5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现场使用移动照明时,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电缆、导线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并经电气技术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况工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低压照明,不得擅自乱拉接线: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每条罚款100元2.常用机具及操作人员应达到以下操作要求:

  2.1电焊工

  2.1.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1.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2.1.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风力五级(含五级)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2.1.5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2.1.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2.1.8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2.1.9焊接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2.1.10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1)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更换保险装置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2.1.11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1.11.1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2.1.11.2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正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2.1.11.3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2.1.11.4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2.1.12操作时严禁将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1.13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2.1.14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1.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2.1.16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1.17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1.18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一机一闸箱,箱内必须是漏电开关。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1.1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1.20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20)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2.1.20.1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2.1.20.2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2.1.20.3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2.1.20.4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2.1.20.5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2.1.20.6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2.2打夯机操作要求

  2.2.1打夯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2.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2.2.3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

  2.2.4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3.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3.1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3.2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应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3.3施工现场优先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的漏电开关

  3.4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开关或漏电开关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3.5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侯型的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接线牢固

  3.7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包方电气专业及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现场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总包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分包方及人员进行教育和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3

  1、每项建筑、检修工程都必须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各级有关管理人员向工人讲清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的安全事项。

  2、外单位来厂施工,由相应的工程管理部门代表公司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和现场安全交底,并负责检查督促实施。

  3、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装置、排水系统、材料堆放和仓库工棚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

  4、施工现场临时架设的电线与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和悬吊高度,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符合本地电业部门的规定。

  5、施工现场应有临时安全、交通标志。如危险区域白天应设警戒线、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标志,夜间应加挂红灯。

  6、进入地道、管道、洞室等空气不流通的场所施工,必须先采取防窒息的措施(如通风、通气等)。

  7、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的.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8、工程施工前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传达、学习。施工结束拆除脚手架、检修平台等也要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9、施工拆除的模板、废料,更换下来的工件,无论大、小、轻、重都禁止向下抛掷,要用起重机械,绳索等工具下放,并及时清除出现场。

  10、因施工拆除或损坏了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设施、标志必须及时恢复。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4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2、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3、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4、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5、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6、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总负责:__

  (2)组长:__

  (3)副组长:__

  (4)组员:__

  6、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2)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工地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100元。

  2、 各工种材料,质量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搬运到指定地点,不服从管理,乱堆乱放者,罚工种负责人每次100-300元。

  3、 每个职必爱护公物,保护建筑成品,不浪费建筑材料。

  4、 泥工落地灰,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等,随清、随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5、 由项目部每月六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场容场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整改。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6

  1 总 则

  1.1 为确保xx风电项目的安全、经济、高效施工,确保人、机、环境的和谐与安、健、环的统一,公司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2 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的所有成员认真执行本规定中的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安生部将对公司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责任人检查考核。

  2 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要求

  2.1 发包方(业主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2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安生部存档。

  2.3 业主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2.4 承包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

  2.5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

  2.6 施工单位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职责及管理按《中国xx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xx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7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预测分析,制定妥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2.8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放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的草原防火工作。

  以上八项条款在施工前未按规定执行,工程项目禁止开工。

  3 对施工场所及施工设备的要求

  3.1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保管工作。

  3.2 所有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3.3 正在施工的建筑设备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特殊作业场所(如:卷扬机操作棚、钢筋棚等)应有防护棚,当防护棚距离建筑物较近时,防护棚顶部要使用3—5公分后的硬质木板做棚顶;在高压电源附近区域作业时,应搭设隔离栏或采取其他的隔离措施。

  3.4 施工场地应平整无杂物,施工材料应存放在指定的区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临时打的孔洞应及时封堵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3.5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柱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应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内容,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运行管理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方可实施。

  3.6 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或吊带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汽车吊的支撑脚必须垫上合格的枕木,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3.7 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在起吊重物前应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3.8 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与证件相符),还应安排专人负责检修及维护工作。

  3.9 严禁使用有缺陷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绝缘必须定期检验,并确保绝缘良好。

  3.10 电动机械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火线、一零线、一地线),每一个设备必须重复接地,并具备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3.11 业主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完各,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条件下,不允许承包方开始施工。

  3.12 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3.13 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14 在出现上下交叉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做好妥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伤人。

  3.15 做基础坑挖掘或坑内施工时,应做好防止坍塌的安全措施。

  3.16 使用电火焊作业时,做好火灾预防措施,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大于8米。向室外倾倒燃料炉灰时,必须先用水湮灭,只有确认没有火星后方可倾倒。

  以上十六项条款在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4 对施工人员的要求

  4.1 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电工、起重工等)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2 患有电力生产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本施工作业。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在施工场所戏耍、打闹。

  4.3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4.4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要时还应使用防坠器。作业人员严禁上下抛掷物件;严防发生高空落物。

  4.5 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登高作业人员不得穿易滑鞋。

  以上五项条款在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 安全生产管理

  5.1 任何人都有权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作业人员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业主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给予处罚。

  5.2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监督,在检查监督中如个别人发生出言不逊的现象,安生部有权终止施工。

  5.3 在风场室外发生一人次吸烟给子施工单位500元罚款,责任区发现一个烟蒂给予责任单位100元罚款。

  5.4 发生一次习惯性违章,对一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对施工单位给子1000元罚款。

  5.5 发生一次人身伤害未遂,对责任单位给予500—1000元罚款。

  5.6 发生一次人身轻伤或火险事故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5000元罚款。

  5.7 发生一次重伤或火灾事故,对责任单位给子5000—10000元罚款。

  5.8 发生一人死亡、群伤或重大火灾争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5.9 制止一次违章对当事人给子 100元奖励。

  5.10 避免一次人身伤害或火险事故对当事人给子500元奖励。

  5.11 避免一次重大火灾、重大设备损坏或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公司将对有功人员给予通报嘉奖。

  5.12 对不能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不服从安全管理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清除施工现场。

  6 文明生产管理

  6.1 推广标准化作业,作业程序有条不紊、物品摆放有序,实施文明施工,保护生态环境。

  6.2 施工场所和生活场所必须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整齐,临时电源线敷设规范。

  6.3 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4 文明生产不合格一次给予责任单位100—1000元罚款。

  7 附 则

  7.1 本管理规定由xx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对风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进行检查考核。

  7.2 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处罚通知单当天内将罚款现金交到工程管理部。

  7.3 本管理规定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由企业安全负责人,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保卫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应建立保卫消防领导小组,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现场的保卫消防安全,指导本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应逐级制定保卫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保卫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保卫消防安全职责。

  3.施工现场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用火、用电、用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和使用制度以及保卫消防教育制度,加强对全体职工保卫消防知识的培训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施工现场应设置训练有素、业务能力强的警卫人员,同时要组建义务消防队。警卫、义务消防队每季度最少要进行一次教育、训练,熟练掌握警卫、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进行防火检查和扑灭初起火灾。

  5.施工现场应制定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定期组织演练。

  6.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动火证管理,动火证必须由总包单位消防负责人签发,严禁由分包单位或其他人员签发。

  7.施工组织设计要有保卫消防安全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图,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或备案。

  三、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进出人员要佩带胸卡。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区域划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2.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建立务工人员档案,非施工人员不得进住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

  3.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要建立预警制度,对于有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进行分析,化解矛盾。事件发生时,必须报各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以防事态扩大。

  4.加强对财务、库房、宿舍、食堂等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要明确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各类治安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5.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要害部门及要害部位的管理,制定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重点管理。

  6.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施工现场消防工作

  1.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形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特殊情况不能设置消防车道的,要充分利用社会消防车道,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

  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4.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禁止被埋压、圈占和毁坏,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要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水枪及相关工具;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5.施工现场消防干管直径应不小于100mm。水压不足或没有市政供水管网的施工现场,应修建不小于12m3的贮水池,并应有相应的电力、补水、加压设施。

  6.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及水枪。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消防水泵要采用一用一备的方式。

  9.保温材料施工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动火作业,禁止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施工。

  10.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11.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12.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13.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14.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得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5.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企业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

  17.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1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9.防水作业时,做防水的区域必须保持通风良好,要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实施。防水施工完毕后,防水层上方不得从事明火作业,做好防水的部位应采取保护措施,

  防止明火将其引燃。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施工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做好施工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0.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建筑工程主体结构与非施工作业区临建房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内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的临建房屋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米。采用难燃材料搭建的临建房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

  21.施工现场临建房屋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材料库、加工用房及明火作业的厨房等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材料必须选用非燃建材。

  22.办公室、宿舍等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其围护结构宜使用非燃材料;确有困难时,其围护结构(含保温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但施工单位应在搭建前现场抽样,送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

  23.围护结构(含保温材料)采用难燃材料的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内的电气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且不应敷设在难燃材料结构内。

  24.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屋门的宽度不得小于1.2米,门须向外开,如房间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或房间内住20人以上)时,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疏散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多层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设置两部疏散楼梯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部金属竖向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25.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五、保卫消防内业资料

  1. 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登记表

  工程项目应根据防火制度要求对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进行登记,消防重点部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明确相关责任人员。

  2. 保卫消防设备平面图

  施工现场应绘制保卫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图,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明确现场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布置位置和数量。

  3. 保卫消防制度、方案、预案

  项目经理部应制定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制度、现场保卫消防管理方案、重大事件、重大节日管理方案、现场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应急疏散预案等相关技术文件,并将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4.保卫消防协议

  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签订现场保卫消防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协议必须履行签字、盖章手续。

  5.保卫消防组织机构及活动记录

  施工现场应设立保卫消防组织机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各项活动应有文字和图片记录。

  6.施工用保温材料产品检测及验收资料

  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用保温材料、密目式安全网、水平安全网、临建房屋围护结构(保温材料)等应为阻燃产品,进场有相关验收手续,其产品资料、检测报告等技术文件项目经理部应予存档保管。

  7.施工项目消防审批手续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开

  工,项目经理部应将消防安全许可证存档,以备查验。

  8.消防设施、器材验收、维修记录

  施工现场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生产单位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各类设施、器材的相关技术资料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存档。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检查,按使用年限及时更换、补充、维修,验收、维修等工作应有文字记录。

  9.防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

  施工现场防水作业施工时,应制定相关的防中毒、防火灾的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并对所有参与防水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所有被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10.警卫人员值班、巡查工作记录

  施工现场警卫人员应在每班作业后填写警卫人员值班、巡查工作记录,对当班期间主要事项进行登记。

  11.用火作业审批表

  作业人员每次用火作业前,必须到总包项目部办理用火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经消防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用火作业。

  12.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记录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记录。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后复查情况等内容,并履行签字手续。

  13.职工应知应会

  施工现场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保卫消防知识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经理部应将考核情况造表登记,并按照考核内容分类存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0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0元/人次,不扣帽带10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 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0元/次。

  3、 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100-200元。

  4、 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 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0元/次。

  6、 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 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00元/次。

  8、 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100元/次。

  9、 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0元/人次。

  10、 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 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

  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 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罚款200元。

  4、 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5、 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6、 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2

  1、 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 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 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处(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广告牌。

  4、 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 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3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 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

  3、 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1、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项目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安全管理要责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项目安全”的保证体系。

  3、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4、本办法适用于工地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应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械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二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安全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a、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一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

  5、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对本项目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主持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6、督促、检查副经理、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加强对本项目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8、推进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项目经理是项目范围内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对职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组织职工法制教育,把预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细,负责处理案件、事件调解纠纷。

  b、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二责任。

  2、协助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生产规章制度。

  3、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协助经理组织本项目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参加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对职工遵守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做好本项目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8、本项目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

  9、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项目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在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驶经理的安全职责,努力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c、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技术职能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d、项目工会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综合治理责任。

  2、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劳动保护列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组织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劳动法令、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

  4、参加本项目发生的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伤亡事故的措施,认真做好群众监督工作。

  5、监督项目逐步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女工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竞赛活动。

  6、参加本项目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与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e、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制度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项目单项工程安全措施。

  3、向项目职工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协助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f、项目安全技术人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

  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上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搞好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殊工种工人100%持证上岗。

  4、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的制作,宣传工作,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会议。

  5、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向经理等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

  g、作业队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作业队、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认真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作业队、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组织好每天的安全生产班前讲话,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及换班交接工作,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业队、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经常对作业队、班组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对本作业队、班组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并组织作业队、班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隐瞒事故。

  5、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制备、现场存在明显事故隐患,并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及时向领导报告。

  6、组织好作业队、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活动记录,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找出教训,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生产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7、及时表扬作业队、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情况填入原始记录,做为工人考核、评比、定级、升级、竞赛评奖的条件之一。

  三、安全检查

  (一)项目经理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或党小组负责人亲自牵头,组织项目工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二)项目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要做好易发“商空坠落”、“机械伤害”、“淹弱”、“触电”、“火灾”等事故场所的检查,边查边改,同时各项目根据各自承担工程的实际情况,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安全纪律

  (一)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项目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上岗作业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酒后作业和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动火。

  (二)严格执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三)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高处和交叉作业时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装上班作业。

  (四)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龙门架、双导染、悬梯和吊唁钩、铲斗,不得私自操作电动开关和私接乱接电源线,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非机械操作工严禁拨弄或开动机械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打闹玩耍,不得将家属、小孩或无关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五)非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爆破警戒区、钢筋(钢索)张拉区、吊装作业区、龙门架拼装或拆除区。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装置,防护围栏、盖板、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随意挪动。

  五、班组安全管理

  (一)班组是项目一切生产活动的主体,项目经理必须重视班组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优秀班组和合格安全班组的建设。

  (二)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公司和项目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各班组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班组职工基本行为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设备维修检查制度,并制订水上和高处作业须知,吊装拆除作业、安全用电、防火灭火须等班组安全制度。

  (三)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班组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和本工种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隐患,提出预防增强和提高本班组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组长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要交清当天作业的内容、人员分工、危险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应的预防措施;作业前要对施工机具、防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班中要求进行安全巡检,班后要小结,轮班作业换班时应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对作业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隐患要随时指出、纠正。

  (五)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组员要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做到“不伤害”;对班组内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工具要认真维修保养,确保安全有效。班组在一个分项工程任务完成后,应将剩余的钢筋、木料、水泥等运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分类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网内。作业场所积聚的油迹、水迹、粉尘要清扫干净,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

  (一)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经现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用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项目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公路主管部门,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作出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总公司具体规定处理。

  七、安全奖罚

  (一)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条件的确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优秀安全班组和个人的条件如下:

  1、圆满完成本项目下达的各种生产任务,符合第六点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班组和作业队。

  2、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内未发生过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实现了“安全年”的作业队或班组。

  3、能模范的执行、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努力完成本职生产任务,连续两年未发生过个人责任事故的个人。

  4、能积极参加上级和本项目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能对本项目、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治理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能坚持原则,敢于制止“三违”现象,在排除事故隐患,使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为单位的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各项目自定。

  (三)在项目施工中,因“三违”而导致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对项目和责任者的处罚和行政处分按总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按总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五)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件行为的职工,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干部违反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装或赤脚、赤膊上班作业者;机床作业不戴手套,不戴防护镜者。

  3、在油库、料库库房内,乙炔发生器室,木工棚内吸烟、动火者。

  4、在高处、水上工作平台上作业,追拉推打开玩笑者。

  5、施工机械、车辆超座载人以及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驾驶证>驾驶他人施工机械、车辆者。

  6、有意损坏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标志、交通标志、通航信号、消防器材者。

  7、不听安全人员劝告或故意辱骂、动手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者。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3、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6、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7、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8、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1、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3、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1、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 ,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 ,铜线不少于16mm2 。

  2、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3、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4、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5、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6、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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