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10-20 08:07:37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购销合同[优选8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购销合同[优选8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许昌鑫悦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需方)

  乙方: (供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乙方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一批,金额为人民币868925.00元。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附件附后)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使用汽车负责将苗木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方。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项。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苗木数量超差幅度为±5%。

  六、有效日期:20xx年 xx月xx日至20xx年 xx月xx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

  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许昌鑫悦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20xx年 xx月xx日

购销合同 篇2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法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1996-09-12

  【实施时间】 1996-09-12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八百三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购销合同 篇3

  xx贸易有限公司(甲方)

  xx农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订购红富士苹果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品名规格质量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红富士苹果个体重量在250克以上一级(依农业部当前标准)50000kg2.5元125000

  整点货款记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一:质量要求

  ⑴品质优良,色泽红润,新鲜,熟度为九成;

  ⑵表面干净,无病、虫、害,无腐烂、伤果、冻果、畸形;

  ⑶个头大小均匀,直径大于或等于8cm

  二:包装要求

  统装,每20千克为一箱,个体用白色泡沫网袋包装。乙方应在xx年8月28日前对货物作好包装。

  三:交货地点:

  xx贸易有限公司仓库

  四:交货方法

  乙方在甲方仓库,当面过称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解决。

  五:交货期限:

  xx年9月1日以前交货。

  六:付款办法

  在合同签定当天即9月1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定金壹万元,在提货当天以现金方式支付价款伍万元,并在xx年9月10日前付清其余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或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七:特殊约定

  乙方负责将苹果运输至交货点,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运输途中如发生苹果损伤由乙方负责。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针对具体严重程度,乙方可延迟一周交货。

  八: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至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他损失。

  2、若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期内提货,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剩余款项的,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罚息。

  5、甲方向乙方预付定金后,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甲方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6、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其他一切费用。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品名、品级、数量交货,甲方有权结束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红富士苹果转售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其实际损失,偿付甲方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包装完毕送货,至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其实际损失,并偿付甲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5、乙方交售红富士苹果时,规格、质量、保鲜等没有达到农业部当前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6、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九、本合同自xx年7月1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x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xx农场(盖章)

  法定代表人:xx(盖章) 法定代表人:xx(盖章)

  地址:x市xx区xx路24号 地址:x市xx县xx农场

  联系方式:8x9999 联系方式: 875x08

  邮箱:xx@kt250.com 邮箱:xx@kt250.com

购销合同 篇4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购销合同条款。

  一、 木方规格:3米木方、2米木方、4米木方。材质为进口松木加包装,不能用杂木,且质量必须达到3cm*8cm*2.9m足尺。如果豁飘超过30公分长度就必须退货。

  二、 单价:3米木方;0.03*0.08*3米=( 13.8 )元/根(现金价)2米木方;0.03*0.08*2米=( 7.6)元/根(现金价) 4米木方;0.03*0.08*4米=( )元/根

  三、 付款方式:甲方供给乙方的货款三个月结算一次,从供货之日起,三个月付供货款的65%,乙方需要的木方送完后的'四个月内全部付清。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所供材料数量达不到要求,乙方有权拒收,乙方需要必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如在通知时间内甲方不能按时到货,应由甲方负责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如在款额规定内不及时付款给甲方,甲方有权不供货,每月每条3米木方按每条0.36元,2米木方按0.24元。超过四个月后未付清全款,每条木方另加收0.5元。

  五、 交货方式:由甲方负责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货到由乙方安排人按质量要求收获签字为准,运费由供货方负责,下车由购货方负责。

  六、 未尽事宜,如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合同签约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______工程所用玻璃,并就该工程所用玻璃事宜及有关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严格履行:

  一、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产品结构面积(M2)单价(元/ M2)总价(元)

  合计:

  备注1)本合同所订数量为暂定数,结算时按实际发货数量计算总价。

  2)异型面积实际面积计算;如需钻孔则钻孔费另计。以上价格为市内甲方本合同工地交货价格。

  3) 玻璃下单切裁率在85%以上。

  4) 所有产品和封样一样并采用南玻原片加工。

  5) 硅酮胶改为结构胶每平米加10元。

  6) 产品小于等于0.5平米的按0.5计算,大小片按大片面积计算。

  7) 异形按最小矩形面积计算。

  二、交货期:

  1)合同交货期起始时间约定:

  1. 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2. 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订金;

  3. 甲方提供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注: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或超出乙方设备加工能力,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2)合同交货期约定:

  (1) 在合同执行达到上述第1)条1、2款约定条件;

  (2) 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和图纸并每页签上名字和日期,以及后续批次下单数量、下单时间(多批次下单)

  (3) 乙方按甲方下单批次送货,首批玻璃产品(约㎡)于日内开始交货,每批下单产品于日内交完(生产过程零星补片除外)

  (4) 如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首批尺寸及图纸或不能明确后续批次下单时间、下单数量的,则本合同每批次交货期按日期后延。

  (5) 交货地点:遵义市中华路商业广场豪生大酒店工地

  收货人: 联系电话: 收货人: 联系电话: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1)每万货到工地结货款 ,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零星补片除外),最后补片(平米以上厂家免费送货)

  2)乙方必须提供专用的增值税发票

  3)货款支付: 电汇、现金。

  三、质量标准:

  1)玻璃质量标准符合国标。

  2)玻璃尺寸误差范围按国标要求。

  3)玻璃的平整度达到国标。

  四、验收:

  1)厂家第一批货需随附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玻璃检测报告和企业资料一式三份原件给施工方。

  2)厂家每一批货到甲方工地,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玻璃规格、数量、外观。验收不合格的玻璃,经乙方核实后(甲方需提供不合格玻璃的投诉函及电子照片邮至,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玻璃随下一批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品。

  五、 包装:采用 铁架 包装,每批货物上订有箱卡,标明楼层、规格、尺寸、数量等。

  六、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逾期交货超过一周,从第8天起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2)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逾期付款一周,则从第8天起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七、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提起诉讼。

  九、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3)采用不粘胶标签,贴在玻璃右上角注明编号、楼层、规格、室内。

  4)丁基胶平直,不可有断裂第二道封胶均匀、饱满、平整,四周的拐角处要打胶饱满,外观干净、漂亮。

  5)玻璃清洗干净,四周上机精磨边,铝条采用“一次折弯”工艺各生产两片玻璃的叠差控制在最小范围。

  6)甲方需用的玻璃直接下单给生产厂家,其料单文书(电子邮件、传真件、临时手写料单)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只负责核对数量和结款,材料的一切技术要求、下单、图纸、送货等一切跟施工方确认。

  材料确认人: 电话:

  8)所有材料价格必须甲方签字认可。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盖 章) 乙方:(盖 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2)有条件的退换货(3)在商品总价值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结算周期付款,铺货期为__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账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账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7

  标准粮食购销合同范本

  销货方:____ ____ 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 _____ 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 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当日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3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10元以下、残损在50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对笨重商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公司,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

  注明寄运日期。

  第九条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集体、股份公司、门市部等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电汇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 篇8

  供方:徐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1号开源综合楼6楼

  需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徐

  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为“ 供方”)和(以下称为“ 需方” )就有关“蒙牛”牌常温牛奶系列产品的购销事宜,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合作规定

  1.要求需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讲诚信,认可供方的企业文化及营销策略;

  2.供方委任需方销售范围为(以下简称“区域”),经营产品: ,需方不得越区销售,供方有权对区域的划分进行重新修订。如需方在本合同期间内没有违反供方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且销售情况良好,在供需合同期满后,需方可依据供方相关此区域经营管理规定享有优先经营权利。否则,供方有权取消需方在此区域经销权。

  3.供方为了确所销售产品在各区域内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向需方收取市场年销售额10%的保证金 元;合同终止后,经供方确认需方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反协议条款的前提下,供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需方。

  4.需方应按照规定条款和条件,在区域内销售供方在当地推出蒙牛牌常温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5.需方同意按照供方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确保独立的财务资金、办公场所、电脑等能够满足与供方进行网络办公和信息传输,确保相关信息及时有效共享,并配有独立仓库和专职业务及配送车辆进行供方产品的销售及推广,并同意按照供方的市场经营标准进行合同规定区域内市场经营管理。

  6.需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供方事前书面同意,不直接或间接的从事或参与本合同购销产品相同、相类似的产品或供方认为与供方产品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的制造、生产、销售或广告宣传活动。 二.需方义务:需方同意并向供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时候均遵守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和条件,严格按照供方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内容如下:

  1、需方需在任何时候均抓住区域内一切可能的销售机会直接将供方的所有产品以上,铺货率依据供方确定的各品项达成标准执行;商超门店产品铺市率100%,铺货率达成供方标准,如未达到公司铺市要求,公司有权对需方按供方下发给需方的相关制度进行考核或取消其经销资格。

  2、 需方有协助各级巡查对市场检查的义务,并做好相关的检查项目的准备及整改工作;

  3、 本合同涉及产品的计量方法是:每箱多少包(瓶/袋),每包(瓶/袋)多少毫升(克)。

  4、 产品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回收。包装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5、 需方配合供方品项经营方针策略,按照供方制定的品项推进计划做要货计划、提货、在终端铺市、铺货。供方有权变更供应产品的品种,且供方可随时终止销售任何一样产品或一个类别的产品。

  6、 供方将产品发运到交货地点后,从运输车厢体开厢时刻起产品的所有权从供方转给需方。此前已经形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负或向承运人追偿,此后形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7.配送要求

  1)需方以供应商的身份与各店进行供货合同的谈判,签订;

  2)各卖场的月扣、年扣、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合同内的DM单及海报费、转场费、续签合同费及赞助费,新签合同新品进场费等合同内签订的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3) 需方要保证配送的及时,约定收到订单24小时内将产品送达;

  4) 需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资金用于供方产品的运作,供方可以收取需方的银行承兑汇票,但贴现息由需方承担;

  5) 需方未经供方同意不得给任何终端客户停止供货,供方可支持需方货款回收、合同谈判工作而进行的停货,但停货时间不能超过7天;

  三、关于价格:(见附表)

  1、供方每月按核算后确定价格给需方供货,并将价格提前通知需方;

  2、需方按供方设定的价格体系给予终端客户供货;

  3、每批进货价款按要货数量计算;

  4、供方如因行业或其它原因造成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需方。 四、关于发票:

  供方根据需方当月(上月21日-----本月20日)的提货金额给需方提供发票(单价按当月的开票价计算) 五、关于要货、发货及预付帐款:需方可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形式按供方财务的规定支付款项,在款项到帐后安排货源,欠款的一律不予发货。

  1、具体要货及付款制度:

  为保证要货计划的准确性、到货的及时性及产品日期的新鲜度,需方必须按供方的规定每月按时提报销量计划,定时下要货定单,并提前将货款打入供方指定的账户,具体如下:

  (1)需方依据供方要货计划管理规定,依据此合同商定的月任务量结合当月市场需求按照供方正规要货计划表格式提报下月销量计划,并由供方区域负责人与需方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传真到供方办公室,每晚报一天给予需方100元的处罚,从需方货款中扣除,不报要货计划供方将按照年初签定的销售合同量结合当月营销计划给予分配各单品量,需方无条件按分配量拉货,否则按公司相关制度兑现考核,在货款中扣除。

  (2)需方必须按照每月所报的.要货计划按供方财务规定打预付款,事先打货款到供方帐户再下达要货定单,否则计为无效定单,不予发货。所有产品需方必须按照上、中、下旬计划数量进行定单要货,百利包、利乐枕上、中、下旬计划量必须在当旬全部下达定单(旬度上、下浮动5%),利乐包产品可按月计划下达定单(月度上下浮动5%),否则按附件四执行。具体打款要货流程如下:

  a)、打预付款要求:需方在提报要货表的同时按照每次要货表上的产品金额打预付款并电话通知供方的出纳,预付款按旬汇给供货(每旬最后一日打次旬预付款),特殊情况提前与供方负责人沟通,否则每晚一天给予需方200元的处罚;

  b)、供方依据需方帐户内预付款金额回复可提货量,如欠款或预付款金额不足下单量货款,供方有权停止向需方供货;

  c)、如因预付款原因导致需方无货配送给终端网点及商超,供方考核需方300元每次。 六、安全库存:

  1、畅销品项保证足够存货,周销货量的1.5倍作为安全库存;

  2、以“先进先出”的原则把产品销出。产品在需方库内造成的临期、过保质期及货损由需方自行承担。

  3、需方的储存货品的条件和环境必须符合供方规定的标准,承担因储存条件和环境造成的产品损失及消费者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4、需方库存商品出现任何丢失损坏责任均由需主自行承担; 七、协助推广:

  1、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在终端网点张贴和派发广宣物料或使用供方规定的物料。

  2、按供方代指定的销售目标向区域内批发商/终端网点出售产品。

  3、在需方的经营场所内展销和陈列产品。

  4、需方有义务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的投入,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协助供方扩大和推广市场。

  5、供方将为需方提供用以树立供方品牌形象如标牌/门面/汽车的装饰设计及喷涂等服务,需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供方取得当地有关政府支持及相关批准政策。 八、信息共享:

  1、需方有义务按照供方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及报表,并保证真实准确。需方必须于每日上午9:00前向供方提供前日的进销存报表,报表格式由供方提供。

  2、供方根据市场经营及公司策略为需求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3、需方必须按市场发展需求配置硬件设施,5-7个乡镇配置一部车,100-150个网点配置一名业务人员,办公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20平方米以上;100-200万,30平方米以上;200万以上50平方米),仓库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100平方米,月销售额在100-200万,200平方米;月销售200万以上,400平方米),办公设备(电脑至少一台、传真机、打印机各一台)。

  九、形象建设:

  1、需方要主动积极地在自己所负责区域加强品牌形象建设,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2、需方要积极配合供方,按照供方各项相关要求,同步推进渠道建设及品牌建设工作。

  3、需方在所负责的区域内,必须打造一个形象乡镇,每个乡镇打造一个形象店或旗舰店。

  4、需方必须严格执行供方统一的行销活动方案。

  十、双方责任:

  1、 供方及时供货并保证商品质量。

  2、 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积极主动配合商品售后服务及投诉处理。

  3、 需方自行负责所供货门店对帐及结款事宜。

  4、 需方有义务配合供方协调与各卖场的关系。

  5、 需方与配送范围内各售点签订的任何协议,供方不承担责任(有供方书面授权门店除外)。

  6、 供方将尽全力满足需方对产品的订购需求,但如因缺货、需方超出计划量要货、商业纠纷、法律纠纷、政府的行动或约束或公司不能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而导致交货短缺或因而引致需方损失生意或损失利润,供方不承担责任,但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

  十一、 双方的承诺、保证和声明:

  1、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2、供方向需方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附带产地检测报告复印件。

  3、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供方提供五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方为个人的,应向供方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需方提供的一切资料、证件和证书要真实、准确、合法并保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这些证件、证书的合法、有效、真实性。需方承诺将赔偿供方由于需方违反本条例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二、 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需方对供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泄露,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2、供需双方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有因不遵守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3、本合同终止后,需方不得以供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4、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供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及是否给供方造成相关损失,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追究相应赔偿。 十三、违约处罚:

  1、 如需方不能实现24小时内配送制(供方断货情况除外),每有一次负激励100元/店,每晚一天追加100元。

  2、 如因需方资金问题造成市场断货,每有一次负激励200元,三次以上调整经销区域。

  3、 如因供方断货给需方带来产品配送不到位的,不追究需方责任。

  4、 如需方未按时准确的提供进销存报表,每发现一次负激励50元;如虚报、假报进销存报表每次负激励300元,本月促销活动不予报销。

  5、 以上相应考核在货款或保证金内扣除。 十四、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需方不得转让经销权,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供方有权终止协议且扣除保证金。

  2、适用我国合同法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

  十五、 关于合同终止:

  1、如发生任何下列事情,供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立即终止合同。 (1)、如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条件。

  (2)、如需方停业清盘、而这种清盘并不是为了合并或改组而自动进行的清盘、或需方做出任何破产行为或和其债权人了结债务、或破产财产管理人或司法管理人已获委派处理需方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正采取或允许采取任何由于债务的缘故而要进行的类似行动。

  (3)、如需方或需方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已归任何机构或人(包括公司)管理,而这些机构或人(包括公司)是公司有合理原因不予同意的。

  (4)、自行购买或销售其他来源的蒙牛产品。

  (5)、未经供方事先书面同意,需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和/或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供方可以向需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若供方行使该项权利终止本合同时,需方必须于书面通知之日的三十日内清还所有欠款。

  3、需方可在所有欠款全部清偿后,向供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十六、双方的关系:供方不对需方或需方的雇员的行为、违约负责。本合同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合同双方的合伙关系,或把需方任命为供方任何方面的代理。需方无权以任何方式、为任何目的使供方受任何其它协议约束。需方没有权力以供方名义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并要供方负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徐州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裁决。 十八、合同期限:

  1、合同试行期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月日 十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其他约定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副本执行(副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生效: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合同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成立生效。需方为个人,本合同从供方签字盖章和需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成立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x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二零xx月日

  需方:x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二零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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