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房屋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卖的房屋地点:
二、甲方出卖房屋面积: ㎡
三、房屋产权证编号:
四、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五、付款时间: 年 月 日
六、付款方式:现金,一次性付清。
七、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八、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保证该房无产权纠纷(抵押、典当)等,如发生该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自签字之日起,之前该房屋所有的费用及事宜均由甲方承担,之后的`费用及事宜由乙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若有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责任方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
十二、本合同签订地点: 。
十三、其它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并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二、施工时间:20 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三、形式结构:房屋,装修面积平方米。
四、工程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清单》。
五、承包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材料的质量和规格,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六、由乙方负责施工,由甲方负责监督施工。
七、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八、工程造价:材料和装修人工费共计 元人民币。
九、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20 %,剩余80%尾款在20 年 月 日之前付清,如甲方没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尾款,甲方每天应付每款的0.1%进行补偿给乙方。
十、付款账号:xxxxxxxx 。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3
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租赁双方往往在装修投入的处理问题上发生纠纷。法院一般基于以下原则处理此种纠纷: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对装修投入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86 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是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一个体现。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承租人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增设的附属设施应当由租赁当事人协商确定归属及维修责任,其中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由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报有关部门批准。 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超出出租人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房屋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作为侵权处理,这主要针对承租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 而将房屋装修的行为。此种情况一般作如下处理:装修物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其拆除;不能拆除的.,所有权人对此不予以赔偿,如为了拆除此装修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按民法的公平原则处理。如承租人取得了出租人的同意,但双方未就装修投入的处理进行约定,此时可根据公司原则处理。具体如下:承租人进行的装修,能够拆除的由承租人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折价给房屋所有人。
房屋合同 篇4
租房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____市____路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字第____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
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
房内设备另立清单,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
租金
租金为每月________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
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
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抬
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
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
押金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
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
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
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免责:
1、
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
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
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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