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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6 16:59:3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仓库人员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仓库人员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仓库人员管理制度

仓库人员管理制度1

  目的:应公司相关规定,为规范仓库现场秩序,确保物料安全,加强仓库正规化管理。结合公司有关制度,现制定以下规定,望各部门遵守。

  一、仓库是储放公司物料和物品的地方,属公司重点管控点。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公司相关部门需要进入的仓库的人员,应提前经本部门主管提报,仓库主管审批,方可进入。未提报或审批的.人员禁止进入仓库,如需进入应经仓库人员的许可后,方可进入。

  三、供应商送货人员,原则上不可进入仓库。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将物料放入仓库,应经仓库人员的允许或陪同下,方可进入。并只可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四、对供应商需要进入仓库,判定有争议的物料。应与相关人员一起,并经过仓库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五、未提报或审批的人员,并未经过仓库人员的批准,私自进入仓库的。将以处罚50元以示警戒。在仓库里乱串,私自动用仓库电脑或其它设备的,将以处罚100元以示警戒。私拿物料或资料的,将于偷盗处理,并交予有关部门处理。

  六、供应商未经仓库人员许可,私自进入仓库的,将以处罚50元以示警戒。在仓库里乱串,私自动用仓库电脑或其它设备的,将以处罚200元以示警戒。私拿物料或资料的,将于偷盗处理,并交予有关部门处理。

仓库人员管理制度2

  1、酒店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实物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3、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除,结出余额。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或过期,将物资的损耗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5、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作计划报库管,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用。

  6、领料人要填好领料单并签名,经部门经理签字,库管员才能凭此单发货。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部门一份,负责人凭此单验收;库管员一份,凭单入帐;财务一份,凭单记明细帐。发货时库管员要采用先进后出法发货。

  7、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终小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将盘点结果和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8、仓库建立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帐薄。

  仓库人员管理制度敬告:当你准备进入成品仓库时,请务必认真阅读《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规定。凡进入成品仓库者,或违规被处罚者,均视为已经阅读并理解《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一切规定。

  一、原则上,任何人员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成品仓库。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二、所有进入成品仓库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严禁携带液体及潮湿物品,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随意开关用电设备。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三、盗窃行为认定:成品未办理出库手续(即出库单)而被带出仓库大门,即构成盗窃行为。内盗行为,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0倍但最低罚金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处罚。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可加重处罚。对所有盗窃行为,公司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四、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时,任何人不得揭开封箱条,不得撕开包装箱(袋),不得触摸搬动成品箱子(袋),不得品尝偷吃成品,不得私带私藏成品。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五、入库工人和装车工人,在入库或者装车结束后,不得在成品库内闲坐休息。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六、仓库管理人员对可能违规的人员及行为应立即制止;对已经违规的人员立即处罚,对不听劝阻故意违规、恶意违规的人员,能够加倍处罚。

  所有处罚以现金收缴送达财务部。凡有拒交罚金的,仓库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主任,请保卫人员协助收缴罚金。

  仓库管理人员对以上违规行为不予制止的,或违规后不予处罚的,以渎职行为论处,并对仓库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处罚20元。

仓库人员管理制度3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3、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6、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该经常用75%酒精擦手进行消毒。

  7、自觉接受企业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8、入厕前必须换下工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

  二、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三、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得穿工作服入厕,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3、遵循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从事食品原料处理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从业人员不得涂指甲油、戴戒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首饰。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

仓库人员管理制度4

  一、仓库考勤:由仓库主管记录所有保管员考勤。每一天考勤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二、迟到:迟到1——10分钟,罚款5元;迟到11——30分钟,罚款15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班次不计考勤但务必照常工作。每月累计迟到3次者,罚款后开除。

  三、旷工:旷工1——3天,处罚1倍日工资;旷工4天以上,开除。

  四、请假:原则上应提前1天向仓库主管当面请假,被批准后方可认定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正常请假不发工资也不扣工资。特殊状况下能够电话请假。

  五、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元,每月累计早退2次者,罚款后开除。

  六、脱岗:工作时间内,保管员务必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凡离开岗位30分钟并且未告知仓库主管的`即为脱岗。脱岗一次,罚款20元。每月累计脱岗2次者,罚款后开除。

  七、严格遵守公司材料验收入库的规定,廉洁奉公,不得向供应商索取财物,务必拒绝供应商请吃请喝,务必拒绝供应商礼物引诱,坚决维护公司利益。违规者,每人每次处罚200元;一年内累计违规2次的,扣罚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

  八、下列行为,每次罚款5元:

  上班聊天、干私活、频繁接打电话、听音乐、玩手机、打闹戏玩、无故串岗

仓库人员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 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 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 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制定全年的库存物资计划并随时做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做到最佳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造成库存物资的积压。

  第九条 收货程序

  (一)库管员依据器材入库单,验证其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合格证等,核对货物是否与货单相符,无误后签字入库。

  (二)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进出要及时、认真填写器材登记卡,并做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三)库管员收发货物时,发现不合格物品应作好记录,并隔离存放,同时通知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条 发料程序

  (一)严格出库领料手续,库管员依据课题本、领料单发放物品,发料前对领用物品、审批人等认真审核,严禁无领料单及无审批人签字的发放。

  (二)发料后要求领料人在领料单上签字。

  第四章 库房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资产处安全网络图、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库管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挂牌上墙,严格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材料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 玻璃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 贵重金属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贵重金属,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贵重金属时,必须详细填写领料单,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带贵重金属卡,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认真填写贵重金属随物卡和总卡,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返纳的贵重金属,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贵重金属称重做好标签,装入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五条 剧毒药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剧毒药品,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剧毒药品时,必须详细填写使用报告,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报保卫部门签字备案后,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在发放称重时应带胶手套,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保存领料单第二联,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临时存放的剧毒药品,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剧毒药品称重做好标签,装入单独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六条 气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钢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染色,写上气体名称以示区分。

  (二)气体钢瓶应专瓶专用,不得任意改动。

  (三)各种气体钢瓶必须严格按气体性质分类存放,特别是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绝不允许在一起存放。

  (四)气体库房要通风良好,库管员要经常检查气体钢瓶嘴子,严防气体泄露。

  (五)充满气体的钢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爆晒。

  (六)钢瓶嘴子不可随意拧动,应无油污,不得用胶垫,充满气体的钢瓶要带好安全帽。

  (七)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放倒滚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钢瓶要定期检压,过压钢瓶绝不允许充装气体。

  (九)库管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气体的基本性质及特性,规范科学地进行管理。

  (十)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第十七条 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必须储存于库房中,并按其性质分区、分堆、隔距保管,药品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并保障通风良好。

  (二)爆炸药品与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不得与其他药品同一库房存放。

  (三)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库储存。如:强烈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钠等)与易燃物品,强酸性腐蚀物品,易燃物品与油脂,氰化物与酸性腐蚀物品不能存放在一起。

  (四)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或高温处存放。

  (五)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保卫,严格出入库制度。库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因素。如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和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安全地点进行。

  (六)容器包装要密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

  (七)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搬运化学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

  (九)化学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克尽职守,并具备一定业务知识,以便有效贯彻各项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十)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器材、通风设备、防毒设备应设置齐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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