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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2 10:55:5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施工设备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施工设备管理制度15篇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1

  1、为更好地搞好械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力,控制由于机械设备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分公司、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须根据工程需要,填写工程设备、应急救援设备请购申请和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3、杜绝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采购到项目部的机械设备或应急救援设备入库前,必须经分公司或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对申请表一一进行核对,对规格、品种、型号、数量、合格证、许可证、生产厂家、随机配件、工具、说明书等进行检查,对质量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进库设备按仓库保管制度进行存放,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物资不得入库。

  4、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应根据特殊需要和使用,存放于非常醒目和方便使用的位置,并告知相关人员。

  5、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不懂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进行装、拆作业。

  6、大型机械安装后必须经检测部门进行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的'防附装置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大型机械设备的限位、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7、双笼电梯卸料平台的两侧边必须封闭严实规范,安全门要规范化、定型化;通讯联络装置规范。

  8、所有大型机械设备的装拆工、塔吊司机、挂钩指挥、电梯司机都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勤检查,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转,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记录。

  10、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禁止无证作业。

  11、项目部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即时反映及排除,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

  12、塔吊、施工电梯必须做好运转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操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酒后操作。塔吊严格禁止斜拉斜吊或超负荷起吊,双笼电梯人、货严禁超越,一经发现,除给予罚款外还奖吊销其操作证。

  13、中小型机械进场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中小型机械做到定人、定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4、所有机械都必须落实维修保养责任人,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中小型机械必须做到每天清洁保养。

  15、分公司、项目部要严格设备租赁管理,对租赁方的资质、资格、近五年的业绩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对进场的设备进行评价,同时报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并投入使用。不具备条件的任何人不得使用。

  16、对租赁方要严格按照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一定要达100%。

  17、当设备的技术性能落后无改造价值和破损严重无配件来源时,应对设备作报废处理。大、中型机械设备报废由分公司申请报公司材料设备处进行鉴定、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报工程处批准后方可报废。

  18、特种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等)的采购、使用应进行重点控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对其安装、拆除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特种设备的司机及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设备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工程局所属从事施工设备运行、生产的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厂、处等(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水电建设施工设备包含普通施工设备和特种施工设备两大类。

  1、普通施工设备主要指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等。

  2、特种施工设备主要指施工起重设备,施工中的客运和货运缆机,锅炉、储气罐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以及其它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施工设备。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第五条局安监办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及相关的检查监督工作。

  第六条工程局要求各单位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满足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

  第七条工具工程局设备管理办法,a、b类设备的安全管理按本制度执行,c类设备的安全管理,由局属各单位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另行制定,也可参照执行。

  第八条工程局设备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机械安全事故。

  2、杜绝重大、特大设备事故。

  第二章施工设备的购置、外租、现场安全管理

  第九条设备购置的安全要求:

  1、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机械产品。

  2、设备采购前,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及评审,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3、设备到货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还需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设计的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对于特种施工设备,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对于大中型普通设备及特种设备到货验收后,由局设备管理部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该档案一式二份,设备管理处留存一份,另一份随设备走。

  5、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转移,使用单位或项目应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妥善保存。

  第十条需租用外部设备资源时,必须由租用单位的设备管理及安全管理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租用。检验资料应报具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严禁租用技术状况差、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或国家强制性及命令淘汰的施工设备。

  第十二条对于国家强制要求,需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的特种施工设备,必须要求租赁方提供有效的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

  第十三条施工设备的现场安全管理:

  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3、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雨棚等防雨装置。

  4、大中型施工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管理。

  5、特种施工设备和大中型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技术规程,并取得国家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6、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7、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8、实行设备出勤签证制,必须由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签字后,设备方可出勤或运转。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地及、路段,或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现场指挥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9、实行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设备安全风险金,并落实到作业队、班组、单机(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和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

  第十四条施工设备的拆装:

  1、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拆装,要求必须具备拆装能力、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和单位,或邀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

  2、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拆装作业指导书,负责拆装的工程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建立健全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必须持证上岗。

  3、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4、凡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5、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本单位检验部门并经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6、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拆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认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7、对于拆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一级部门组织验收:送外实施的,必须双方共同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设备的大修或改造:

  1、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按工程局的设备大修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2、设备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测、试机、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设备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对于有国家强制技术标准的特种施工设备,必须由国家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检验后,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六条设备的报废:

  1、施工设备经有关部门检测后,到达报废条件且已不具有改造价值的,须按正常报废程序进行,任何单位或部门不能进行阻挠或延期使用。

  2、对于特种设备的报废,必须进行全面地检测,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已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第三章施工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检查

  第十七条有计划的增加施工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投入,形成机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八条科级以上设备管理人员由工程局统一进行安排培训,对于普通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由各单位自行举办,每年必须进行一次。

  第十九条机械设备安全教育由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十条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设备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机前安全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上机操作。

  第二十二条机械设备安全教育记录必须如实填写,并按规定进行存档。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类别主要有: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第二十四条日常检查由设备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或专职人员负责进行;专项检查,根据设备的特殊安全要求或特定时期的工作需要进行,由各单位负责组织;综合检查由工程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设备安全例会与安全生产例会同时进行。

  第三章设备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设备事故的处理按水电三局企业标准《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程序》及《施工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其它条款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局安监办负责解释。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3

  1 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文件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设备管理制度》

  4 术语

  无

  5 职责

  5.1工程总承包部是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督促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对大型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和监管工作。

  5.2项目经理部是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实施部门,负责机械设备安全的日常管理。

  6 工作程序

  6.1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的需要,配备必需的机械设备,并填写《机械设备清单》表。

  6.2 项目经理部组织工程项目进场机械设备的验收,办理或审核有关安全检测手续,并取得安全使用证,填写《施工供方机械设备验证/检查表》。

  6.3项目经理部应检查特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持证情况,对特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6.4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做好机械设备的年检工作。

  6.5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机械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安全运行。

  6.6 项目经理部做好机械设备退场前的'清保工作,并督促机械设备权属单位或承租单位按操作规程实施机械设备的拆、卸、搬运等。

  6.7工程总承包部按《设备管理制度》检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部不定期抽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

  7 报告记录

  7.1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7.2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7.3 《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7.4 《机械设备清单》

  7.5 《施工供方机械设备验证/检查表》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4

  一、 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该做统一的标识,分为大中小三类。

  2.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三、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赁”。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四、机械设备租赁

  1.项目经理部租赁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赁合同》;并将《租赁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赁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赁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五、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六、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照标准进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并做记录。

  2.施工设备维修计划由项目经理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进行记录。

  七、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施工设备都应该尽快入库,然后根据状态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八、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5

  目前我国处在快速经济发展阶段,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塔机、外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效率高,方便快捷,能适应生产的需求,但其生产作业属高危生产行业,如管理不善易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因此施工现场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尤为重要。根据国家法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救援预案。

  相应的管理文件还应有特种设备运行检查记录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设备安装拆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安拆方案、安装质量自检报告、塔机有关地基础文件报告、劳务工劳动合同书等。此外还有对操作证件的管理,对准用登记手续的管理及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档案等。这些管理文件往往使人们感到复杂和繁琐,特别是由于施工队伍在管理能力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些小的施工队伍往往不知道怎样建立这些管理制度,对这些要求显得力不从心。

  几年来我们通过对本地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根据积累的一些管理经验,对以上要求的这些管理制度及相应管理文件进行分析和归类,我们认为虽然每个工程千变万化,安拆方案各不相同,以及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施工的影响,对工地特种设备有着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在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上还是存在着许多相同之处。

  为了促进这些中小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帮助其较快的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进而从整体上促进我市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以促进安全生产。我们博采了驻太原地区各大施工企业、起重设备生产租赁、安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之长,经总结提炼整理出一套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施工现场管理手册,该手册出31种有关特种设备管理要件,能够系统具体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应各种管理文件。手册采用文字、表格、示意图并举的方式,形式简洁、易懂,并对每个工地的具体情况留有针对性的管理空间。

  例如塔吊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有:

  1)专人指挥,相互配合,确保安全生产。

  2)高处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3)安装作业区内禁止闲人逗留。

  4)认真检查吊装及钢丝套、卡环,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5)认真检查各边接螺栓,销轴,发现损坏、疲劳、开裂要及时更新。

  6)要紧固严密液压项长系统各部分管接头。

  7)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地是否正确,各行程式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8)必须有完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9)确保安全装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开关限制器和吊钩保险、卷筒保险装置等。

  10)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在对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中提出参考数据:塔机大修间隔时间10000h,三保2560h,二保640h,一保160h。并规定具体保养内容:一保:检查保养机械油位、安全限位、钢丝绳、运转部位润滑、螺栓紧固、开1:3销。二保:在一保基础上检查齿轮传动、钢丝绳磨损程度、安全装置、电气系统。三保:在二保基础上检查油液状态、安全装置、卷扬机构、吊笼/吊钩、金属结构,并规定本记录有设备移交时必须随机移交。

  又如对建筑工地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定了如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全生产部门的领导,负责对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与及时维护保养。

  2)熟悉所用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定。

  3)对机械设备要进行日常“点检”,班中做到及时加油,正确润滑,班后做到及时清扫,擦拭加油。

  4)搞好设备日常维护,周末清洗,坚持进行日常保养,参加定期保养,达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5)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实行日“点检”,要认真做好“点检”及点检的记录。

  6)有权抵制违章作业和操作的指令,对有故障的设备有权拒绝使用,在发生事故时应按操作规程的规定采取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7)当调离工作或调换设备时,要办理检查设备及备用工具交接手续。

  管理手册在设备的安拆方案中建立了标准化模式,对工程概况、设备的安装位置、设备安装人员的组织要求、安装需用设备、安装操作程序、技术标准要求及自检验收办理移交手续都作了具体提示。一些单位编制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往往考虑不周,缺少必要的管理内容,管理手册可帮助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制定出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进而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随着形势的发展,管理手册也应与时俱进,推陈出新。

  各地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同时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员,有责任有义务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应及时总结经验,制定管理措施,帮助本地区管理能力较弱的施工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而促进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手册博采众家之长,来自于广大的施工单位,理应无偿地服务于广大施工单位,目前我站已把该项手册刻录制成光盘,免费向本地各施工企业赠送,以促进尽快提高其自身管理水平。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6

  1、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公司各项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2、严格履行与公司安全生产部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中的各项条款。

  3、在设备正常运转过程中,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要求进行操作,同时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4、务必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否则,按照安全责任书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5、每台机械的机长必须要有联系方式,保证24小时能够联系上,遇有问题及时汇报,确保正常的设备运转和设备安全。

  6、需要请假或着离开自己的.岗位时,必须提前3天告诉公司安全生产部且等候安排后方可离开,不得擅自离开,否则,离开时间不计发以前所有工资,并对由此带来的经济后果负责及承担费用。

  7、操作人员作业过程中,严禁24小时大倒班。每班作业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接班时要及时到位。每发现一次,就按照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罚。

  8、严禁将设备交给其他闲杂人员进行操作,每发现一次,就按照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罚。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带学徒人员,发现一次,将给予辞退并扣除责任人员全额工资。

  9、服从和执行项目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绝违章操作要求。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7

  一、作业前使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焊,装配正位,附墙壁牢固、站台平整;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二、启动前检查地线、电缆无损,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电压应正常,机件无漏电;各种限位装置、梯笼门电器联锁应良好,仪表灵敏有效。

  三、升降机乘人或载物,应荷载均匀,严禁人和货物混装,严禁超载。

  四、开动前,应明铃示警,运行中不准开启笼门。

  五、工作时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浓雾及四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运行中有机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六、未切断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必须专人、定机、定岗位专人负责,非本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对轨道、附墙壁的金属结构、联结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齿轮、齿条、传动齿轮和安全器齿轮是否松动进行全面检查。

  九、运行一段时间要对升降机标准节架垂直度、连接螺栓、接地电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十、梯笼门必须设置联动关闭装置,只能将门完全关闭后、梯笼才能开启。

  十一、工作完毕应对笼内清理干净,切断电源,锁好升降机梯笼门,切断总电源开关。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8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部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二.生产部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三.生产部必须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

  四.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3)仪器、仪表的报废和更新,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厂分管领导部门组织经济技术论证。认为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经济合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5)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五.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1)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2)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向生产部门提出,报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或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生产部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公众号:泵管家)。

  六、基础资料

  (1)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2) 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3)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及检定记录等资料。

  (5)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6)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七、检查与考核

  (1)公司设备管理部每季度对各使用单位的仪表设备进行检查。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本单位的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

  (2) 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一)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四)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9

  1、交接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准备,提前10分钟上岗将交接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2、交接班内容:

  (1)领导的指令或上级来检查的情况;

  (2)设备运行情况及主要参数;

  (3)当班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需要提醒下班注意的`重点事宜;

  (5)本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隐患;

  (6)安全保护设施是否有异常情况;

  (7)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内卫生情况;

  3、交接班应坚持做到:资料数据记录不全不准交接;特殊工种岗位不交给无证上岗者及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处理的事故或故障是不交接;

  4、交接班时要认真,对交接班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在交接班前发现的问题由交班方负责,接班者验收合格后交班方才可离去。

  5、交班完毕后,对发现的大小问题,一律归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不负任何责任;

  6、交接班后,双方未签字或问题未处理完不能离岗;

  7、交接班完毕后,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10

  施工设施、设备及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臵或安全装臵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臵,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臵。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机械设备:

  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架、混凝土输送泵车等。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

  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

  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

  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4.项目机管员:

  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主持本项目的设备验收和记录,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

  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和修理

  1.机械设备的使用

  ①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②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③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①.一级保养:

  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②.二级保养:

  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③.三级保养:

  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

  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④.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2.机械设备的修理

  ①.小修:

  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②.中修:

  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③.大修:

  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④.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⑤.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日报公司。

  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五.大型设备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机(龙门架)

  1.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其内容包括:

  ①.安装准备(即材料和组织准备)。

  ②.安装过程(即基础处理、地面组装、吊装、缆风绳(或附墙)、卷扬机稳固、地锚、验收试验和其他。

  ③.安全使用措施。

  ④.拆除工作。

  3.使用前的检查①②③④⑤⑥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臵和安装情况;

  架体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防护装臵是否灵敏可靠;

  卷扬机的位臵是否合理;⑦⑧⑨

  ⑩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信号及通讯装臵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4.使用措施

  a)机械实行“三定”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岗位职责)

  b)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长使用。

  c)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

  d)缆风绳和附墙杆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时应先行加固,待恢复缆风绳和附墙杆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机。

  e)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视线不清、信号不明不吊的规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

  5.日常检查要求

  ①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②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③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④安全停靠装臵和断绳保护装臵的可靠性;

  ⑤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⑥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臵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的规定①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②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③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臵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④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⑤发现安全装臵、通讯装臵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臵;

  ⑥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⑦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⑧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⑨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7、其他

  ⑴.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⑵.提升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⑶.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⑷.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⑸.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⑹.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⑺.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⑻.提升机应由物资工程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⑼.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振、防潮。

  ⑽.运输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二)外用电梯(外用电梯的安、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其要求如下:

  安装开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终要确保地面足够大的区域被围住。

  始终要确保所使用的超重机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而且处于良好的状态。

  ③始终要确保地基能承受规定的载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规定。

  2.安装期间的安全措施

  1)在安装期间绝对不准许与安装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2)驱动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纵。

  3)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安装工作。

  4)利用设臵在吊笼顶部的安装吊杆进行安装工作时,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吊笼载荷也不允许超过额定安装载重量。

  5)任何人不准站在悬吊物下。

  6)安装吊杆上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吊笼。

  7)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物件绝对不准伸出吊笼护栏。

  8)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上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9)除非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板至停机位臵或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已经按下,否则不得在吊笼顶上进行安装工作。

  10)不能让任何不称职的人员进行电气的接线工作,且在进行这类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电源。

  11)直到所有的'连接螺栓已完全坚固、吊具刚安装好的标准节处拆除后,才能驱动吊笼。

  3.安装工作完成时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标准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验收试验获得通过之前,升降机不得投正常使用。

  4.安全防护

  ①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臵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

  ②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当5㎝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

  ③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臵护身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臵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梯笼运行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梯笼运行到哪一层站时,该层站的防护门方可开启。

  ④防护门构造应安全可靠必须是常闭型,平时全部处于关闭状态,不能使门全部打开形成虚设。

  ⑤各层站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采用5㎝厚木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出的现象。

  5.使用或操作升降机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①能正确、迅速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反应,以避免事故发生;

  ②能理解和应用所制定的规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

  ③能经受紧张状态,防止出错,有丰富的操作经验;

  ④受过专业培训,熟读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机使用手册的全部内容;

  ⑤持证上岗。

  6.操作的安全措施

  ①风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机;

  ②导架及电缆上结冰时,不得操作升降机;

  ③在确认“日常检查”和“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机;

  ④吊笼载荷和乘客决不准超过标牌上规定的额定什;

  ⑤不能让货物超出吊笼,加节时在吊笼顶部设臵的安装吊杆应拆除;

  ⑥除了驾驶员外,驾驶室内不允许载运其他人员或货物;

  ⑦要确保所有保护和安全装臵能正常工作,否则不得操作升降机;

  ⑧在确认吊笼和对重通道内没有任何障碍物、没有人员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⑨当升降机在吊笼内进行操作时,不能让任何人站在吊笼的顶上;

  ⑩发现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况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7.保养和维修时的安全措施

  ①.在升降机设备上、通道内或这些区域的附近进行任何维护和修理工作时,必须将总电源绝对切断;

  ②.在吊笼上、传动机构上或安全装臵上进行修理工作时,还需将吊笼稳妥停在缓冲弹簧上,有对重的话,还需将吊笼锁住在导架上;

  ③.测试电动机制动器制动力矩时,必须将吊笼停稳在缓冲弹簧上并将总电源切断。

  8.拆卸阶段安全措施

  ①.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终要确保地面上有足够大的地方被围住,作为拆卸场地;

  ③.始终要确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

  ④.始终要确保拆卸开始前,整套装臵处于安全状况,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

  ⑤.拆卸期间的安全措施

  ⑴.在拆卸期间,绝对不准许与拆卸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⑵.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拆卸工作;

  ⑶.不要让任何人站在悬掉物下;

  ⑷.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作;

  ⑸.在进行拆卸工作时,必须将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扳至停机位臵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

  ⑹.在吊笼顶部工作时,决不准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笼内;

  ⑺.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笼顶板上之前,不准驱动升降机吊笼;

  ⑻.安装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

  ⑼.在吊笼运行时,不允许将被拆卸部件悬挂在安装吊杆上;

  ⑽.在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和物件绝对不允许伸出吊笼护栏;

  ⑾.吊笼载荷不允许超额定安装载重量;

  ⑿.决不能让不称职的人进行电气拆卸工作,且在进行电气拆卸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总电源;

  ⒀.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部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9.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的安全措施

  ①.当升降机在受暴风雨或强台风袭击后,要指派胜任的人员检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在升降机上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②.风速>20m/s时或导架、电缆上结冰时不允许操作升降机;

  ③.在确认“定期检查和试验”及“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④.在确认升降机通道内无任何障碍物,以及这些区域附近无人在工作之前,绝对不得操作升机;

  ⑤.在对处于地面的吊笼进行安全检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机;

  ⑥.需吊笼运行而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始终谨慎行事。

  <三>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装拆方案应包括:

  ①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图;

  ②外电走向与起重回转半径工作范围的平面示意图;

  ③塔吊工作范围所需防护措施;

  ④塔吊装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各岗位责任要求;

  ⑤塔吊安装分部与整体、试车验收要求;

  ⑥塔吊拆除中意外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权限;

  ⑦塔吊的使用、维护与安全检查要求;

  ⑧塔吊装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2.对装拆人员的要求

  ①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②装拆人员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③装拆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对塔机装拆的管理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并按装拆塔机资质等级进行装拆相对应的塔机;

  ②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塔机的装拆专业班组并且配有起重工(装拆工)、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组成;

  ③进行塔机装拆、施工企业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装拆工艺要求,并经过企业技术主管领导的审批;

  ④塔机装拆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技术的书面和口头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作业,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监控塔机装拆的全过程;

  ①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域,派有专人进行值班;

  ②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对起重作业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③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4级时应停止作业;

  ④行走式塔机就位后,应将夹轨钳夹紧;

  ⑤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有否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⑥对整体起扳安装的塔机,特别是起扳前要认真、仔细对全机各处进行检查,路轨路基和各金属结构的受力状况、要害部位的焊缝情况等腰三角形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修复后,方能起扳;

  ⑦对安装、拆卸中的滑轮组的钢丝绳要理整齐,其轧头要正确使用(轧头规格使用时比钢丝绳要小一号)轧头数量按钢丝绳规格配置。

  5、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机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①.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②.起重司机应持有与其所操作的塔机的起重力矩相对应的操作证,指挥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③.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臵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④.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最基本要求:

  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两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

  ⑤.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臵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⑥.塔机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除专门设计的塔机外,起吊和变幅两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

  ⑦.塔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作业,拆装前应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并经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装拆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⑧.自升式塔机使用中的顶升加节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塔机安装完后的验收和检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顶升加节后的验收工作也应该严格执行,对塔机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着装臵等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⑨.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⑩.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臵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附:

  六、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1、淘汰的设备:

  少先式起重机、屋面起重机、蒸汽打桩机、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

  1、新机械:

  挖掘装载机、静力压桩机、混凝土搅拌站、潜孔钻机、转盘钻机、全套管钻机、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混凝土切割机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七、安全管理规定

  1.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①、严格执行塔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置的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②、机械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这些规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等。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③、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设备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④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设备,要严格进行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⑤、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

  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证书、检测检验报告。

  ②.拆装队伍资质证书、设备安拆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③.悬挂限载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定人定机牌。

  3.施工现场中小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

  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记录

  ②.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③.悬挂安全警示牌、验收合格牌4.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备配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演练。应急设备随时更新,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完好率。

  八、大型设备装拆控制要求

  1.装拆资质

  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包括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资质内容承接业务规定的范围承接业务。拆装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2.编制装拆方案:

  拆装方案内容包括:

  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臵、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附:

  1.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

  2.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报告

  3.机修工、操作工人员配备参考表

  4.建筑机械保养及大修的时间间隔表

  5.塔式起重机保修作业项目要求

  6.施工升降机保修作业项目要求7.机械设备台帐

  8.设备运转记录

  9.机械使用情况报表

  10.机械设备保养修理月度计划表

  11.机械设备保养修理记录表

  12.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13.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方案

  14.施工升降机验收表

  九、改造及报废

  机械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报废: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机械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组织技术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设备报废时未提足折旧的,应予补提。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械设备,应及时报废。淘汰的机械设备不得向外租赁或转让。

  5.新的以及经过大修理、改造和更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安装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分工的逐步完善,原有的设备使用及管理制度已不再适应企业的实际发展要求,为了适应这种转变,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公司制定了本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租赁程序:

  1、项目部成立后,根据所承建项目的规模大小,工期长短,质量等级等要求,由项目部生产组提出施工设备需用计划,项目部自行购置、配备设备,未配备齐全的设备,列出设备清单,一式二份报公司物资工程部审批,物资工程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等对项目部提出的设备需要计划进行评定,同意后由物资工程部负责人签字,然后将设备租出,一份返项目部,另一份存档。

  2、项目部根据设备需用计划,结合项目部自有设备和公司工程部租出的设备情况,另外联系其它有关的设备租赁商,并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所租用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及双方的职责范围。

  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以及进出场等均由出租方负责,项目部负责提供场地、电源及适宜的环境。

  三、验收程序:

  1、设备进场后,项目部首先对设备的规格、型号、编号等是否与合同一致进行验收,然后查看设备的出厂验收合格证,设备的性能,安全防护装臵的说明书,最后查看设备的台班记录,维修保养及大中修记录等,如发现设备的规格、型号、编号与合同不一致或者缺乏有关的技术资料,运行到规定的台班数而没有及时进行大中修等情况,则要求出租方更换设备。

  2、设备安装后,测试设备的性能是否完好,完全防护装臵是否灵敏有效;特种工作须持证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塔吊司机、卷场机操作工等),无证一律不得上岗。

  3、验收由项目部组织,中小型设备,项目部生产、设备、安全等人员同出租方安装人员一起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必须有公司物资工程部人员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

  四、使用管理办法:

  1、项目部机管(修)员要保存一份(租赁方所提供的)所租用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及设备操作工的操作证复印件。

  2、为使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项目部机管(修)员要经常检查和督促操作工及时做好台班记录及班前班后的保养工作。当设备达到大中修所需的台班数(见附表)时,必须及时督促租赁方进行大中修,并做好记录。

  3、公司物资工程部每三个月至少一次对项目部的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填写设备运行检查表,发现问题填写设备运行整改表,并验证。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11

  一、仪表气源管理:

  1、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2、DCS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3、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内的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进行巡回检查。

  4、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二、仪表电源管理:

  1、新上、改扩建大型项目或关键装置中,控制系统电源进线应采用两路或三路UPS电源供电。

  2、电仪人员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3、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4、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5、供电系统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

  6、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12

  电气试验工作是鉴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状态,测试分析设备技术性能,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使用,予防设备损坏,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搞好我厂电气实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⒈.长期(超过8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⒉.新安装、大和检修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分别按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

  ⒊.本厂使用的各种保安用具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周期,试验标准,定期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⒋.地面电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电阻,于每年雷雨季节前测定一次,主要场所如土质不良,应酌情增加测量次数。

  ⒌.厂各机电保护,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试运行和各负荷变化情况,进行依次整定试验。新安装主要设备在投入运行前,机电作整定试验。

  ⒍.参加试验人员须由有实际检修,经考试合格并发给试验操作作证的.电工或技术人员担任。

  ⒎.试验人员应熟悉现场和设备的情况,严格执行电气试验规程,严格采取现场保安措施而后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表、仪器和设备,准确无误的进行试验。

  ⒏.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设备和历年实验资料和档案,对实验结果必须全面得、历史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拆卸管理,保障使用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装拆程序规定

  1.大型机械、起重设备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特种作业人员承担,无特种操作证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装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大型机械的拆除、安装,对参加拆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拆装程序,拆装时要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和监护。

  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通过公司安检部门验收合格,并通过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方可准予使用。

  二、装拆前零部件检查制度

  1.大型施工机械在装、拆之前,要先检查机械的金属结构部件应无严重腐蚀、弯曲变形、焊缝不开裂。工作爬梯、防护栏杆安全可靠。

  2.要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无损,各联接螺栓、销轴、配线、钢丝绳、塔吊压重配重的数量或长度完整齐全,无损坏。

  3.检查齿轮、滑轮、连轴器、减速器、制动器等机械零部件外观完好,固定牢靠,没有裂纹损伤。

  4.检查各电气线路、电缆、集电器、电阻器、开关、接触器等电气部件符合使用要求,电机绕组以及线路绝缘电阻≥0.5MΩ。

  5.检查随机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绳、吊索、吊环、卸甲、手拉葫芦等工具齐全牢固,完好无损,确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毕,要清理、保养好机械设备的各种零部件,并保管堆放整齐。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拆、装塔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部标准及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要求进行。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拆、装工艺和方案,并严格按工艺和方案要求组织交底、实施。

  3.参加起重设备拆、装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拆、装工艺方案,掌握本岗位、工位作业要求。

  4.在起重设备拆、装过程中,应由拆、装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作业区应悬挂警示标牌)。

  5.拆、装进场前,查看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现场配合准备工人情况,具备拆、装条件方可组织人员进场。

  6.参加拆、装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由拆、装指挥作施工过程工艺、方案交底;机电工长作拆、装过程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拆、装只允许在四级风以下进行作业,如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紧固连接螺栓。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选用与进场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

  (一)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

  第八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首先对租赁单位进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自在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

  (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备案的.;

  (二)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

  (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的;

  (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六)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先与运输方签订相关运输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运输方的选用参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执行。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于起重机械进场前将起重机械的使用项目、设备来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相关情况报至区域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护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第三章安装与检测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在安装与拆卸前必须先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规定进行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安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进行安装活动(包括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移位、顶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条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且从事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资质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活动。

  第十八条将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分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必须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条规定,并于安装作业实施前与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安装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九条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

  (一)审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二)审核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

  (三)根据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向安装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四)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重要受力结构、零部件及辅助起重机械进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及作业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

  第二十条安装单位在安装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艺,安装、拆卸工序的岗位应定人定责,应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由安装负责人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

  第二十一条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和调试,尤其要对起重机械的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测把关,形成自检记录。经检验合格后的起重机械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各方(包括安装、租赁、使用、工程总承包等)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验。

  第二十三条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或任务书、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辅助起重设备、检测仪器、机具档案资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自检资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安装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第二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按照施工当地检测部门有关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并报检。经过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司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台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多塔作业相互碰撞。项目部应当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臂架端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安排专职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定期、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钢丝绳、钢结构及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的有效性等。维修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及时形成维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等,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中《常用建筑机械设备技术保养和大中修理内容及要求》执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的维修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检查;

  (三)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

  第三十二条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除进行日常性和专项检查外,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按照“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复查,切实消除隐患。

  公司每年、区域公司每季度、项目管理部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三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

  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作业基本知识的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安全作业知识。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六条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机械设备管理资料。

  第三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制定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

  第三十九条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设备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使设备更好的为施工生产服务,杜绝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责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是全处施工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组织、协助各单位抓好施工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持证上岗等的教育及培训工作。开展群众性的设备管理、维修、保养、爱机、评比等活动,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作好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重大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施工设备的管理

  1、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必须坚持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稳定、经济合理的原则认真选型、定型。经验收合格及时登记入帐,纳入固定资产(大型固定设备还需经安装验收合格)。

  2、凡属于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都要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卡片,设备管理部门对大型机械要建立技术档案,并按规定存档。二保以上修理,均应及时填入档案。

  3、施工设备每年应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盘亏设备必须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报告,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三、施工设备的购置

  1、施工设备的购置经处领导同意由物资设备管理中心上报公司审批后统一采购,小型施工设备经处授权项目部可自行采购。

  2、对大型施工设备的采购(如工程运输设备、工程起重设备、土石方筑路设备等),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选择,并对所购设备结合施工进行性能鉴定。

  3、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各部性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如发现新购置的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低劣,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4、项目部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大型施工设备,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国家有定型产品的施工设备,原则上一律不准自制、改型。如特殊工程急需自制非定型设备时,必须有自制方案报告、图纸和经济技术效果比较说明书,事前应由需自制设备单位的领导、总工、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共同审查认可后,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经公司主管经理、三总师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施工设备的使用

  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要将设备需求计划上报到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由处平衡调拨满足工程需要。新购入的大型施工设备或新产品在投入使用前,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技术规程进行检查和试运转,并将设备性能、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常见故障的排除等问题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进行培训,在操作人员掌握后方可使用。

  2、新设备和经过大修或改装、改造后的设备,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并进行走合期试运转,在走合期间要限载、限速、加强保养。

  3、特种设备的使用要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专人专机和岗位责任制,多人配合操作的施工设备应实行机长负责制,负责人应做到相对稳定。

  4、新上岗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切实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设备性能、懂设备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判断处理故障),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5、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程、岗位责任制,确保设备的安全生产。

  6、认真做好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法”,保证设备的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有效,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严防“以包代管”拼设备的短期行为。

  7、对设备所需的各种燃料、润滑油脂和液压油,必须按规定油质品种选用和定期注油,保持油料的清洁,规定需要过滤的都要进行过滤方能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故障,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经济处罚。

  8、在冬季施工的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冬季使用的规定。

  9、要做好各种设备的标识,并保持完整有效、清晰,不得涂改和覆盖,附属设备不准拆卸使用,更不准挪作它用。

  10、各类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认真准确及时填写运转记录。

  11、设备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使用中的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正确合理使用设备以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

  12、施工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各类设备操作规程要悬挂在醒目位置。

  13、施工设备存放要上盖下垫做好防护。

  14、对起重吊装设备使用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测安全技术性能已严重下降的起重、吊装设备,必须作报废处理,不得超期使用。

  五、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

  1、维修保养计划

  (1)施工机械设备实行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养修并重,执行计划检修制度。

  (2)维修保养计划由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编制,各单位按保养计划具体要求执行,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2、分级保养原则

  (1)运输车辆、起重及大型土石方等施工机械执行多级保养制,即每班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

  (2)中小型机械设备,一般简单的电气设备执行两级保养制,即每班保养、一级保养。

  3、分级保养标准

  (1)每班保养

  每班保养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

  每班前必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例行检查。

  交接班进行检查时,机械停止使用。

  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保养,如有必要,应有保护措施。

  检查电气设备时,要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标识,工作完毕要互相知晓才合闸,保养灯应取安全电压。

  施工机械设备的表面油污要及时清除。

  填写例行记录或交接班记录。

  (2)一级保养

  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重点,通过检查紧固处的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周期加注润滑油,清洗滤清器或更换滤芯。

  一级保养由经过培训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机械操作人员实施。

  (3)二级保养

  二级保养以紧固、调整为重点,除执行一保的作业项目外,还需调整发动机、电器设备、操作、传动、制动、行走等主要部件的状况,以及紧固内外所有的紧固件。

  二级保养由专门从事该专业工种持有等级证书的修理工负责,持证机械操作人员参加。

  (4)三级保养

  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可更换部分零件,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补漆等防腐作业。

  三级保养由二保规定的人员负责,配合机修单位进行。

  4、分级保养的时间周期

  (1)每班保养周期间隔不超过8小时。

  (2)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

  (3)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

  (4)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0小时进行一次。

  各类设备的保养周期有所不同,视设备类别缩减或延长。

  5、施工设备的润滑

  (1)各单位根据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要求,按设备随机操作手册中规定的规格品种或允许代品种购买各类润滑油脂,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2)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指导各项目部的设备管理人员,按施工机械设备的润滑周期实施设备的润滑工作。

  (3)装用润滑油脂的容器应标明油种,保持清洁,防止渗漏和油料相混,易燃油脂必须注意禁火。

  6、各类设备维修保养具体要求:

  (1)项目部在施工准备阶段,依据所接工程内容在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的有计划安排下,积极组织人员对设备认真进行检查保养,尤其是卷扬机,吊装用工具、索具使用前一定要进行维护保养确认是否完好;一些大型工具如:手拉葫芦、滑子卡环、千斤顶、切割机、手电钻、砂轮机、台钻等班组共用工具每次使用前一定要检查是否完好,特别注意检查防护和保护装置的完好,并把维修保养记录随月检查一起上报到处。

  (2)各项目部在工程开工焊机使用前要首先检查焊机的完好程度,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初次使用的维修保养,特别是绝缘测试必须进行。维护保养情况填入月检查记录上报到处,并随工程的推进,随时检查维修保持焊机的完好。

  (3)自吊车使用中司机执行日常保养和月检查整改制,吊装部分和车辆部分按车辆说明书的保养要求和内容进行换季保养和定期保养,保养记录报回处。

  (4)对测量用的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等量具卡具等要按规定到相关部门进行定期的检验检测,使用前要进行检测鉴定,确保投入测量使用合格的仪器,每次使用完进行清洁保养后再存放。

  (5)吊车日常保养由司机进行,车辆调转时处物资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进行全面保养。

  (6)所有施工设备项目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保养,然后按使用累计台时统计,按处规定的保养周期和保养内容进行保养,保养记录报回处。

  7、维修保养工作的考核

  (1)各项目部按各类设备维修保养具体要求进行保养,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状态完好。

  (2)处物资设备管理部门每半年按《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设备管理考核标准》持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漏保、失修或病运情况,要督促限期整改,每年对施工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六、施工设备的检查

  1、施工设备使用执行月检查整改制,项目部每月生产经理要组织设备管理员、维修人员对在用设备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中设备的检查内容和标准逐台进行完好检查,专职安监员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并将整改记录报回。

  2、起重车辆司机坚持每日检查制,保证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有效,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并填写车辆使用日记本,记录全面。项目部设备管理员每月收集汇总统计上报到处。

  3、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巡检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每季度的或不定期的检查,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按车辆完好评分表进行巡检打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物资设备管理中心每年两次对项目部在用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编写检查简报,公布检查情况,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七、车辆的安全管理

  1、车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驾驶技术,取得有效驾驶证,起重机司机必须取得有效操作证件才能上岗。

  2、车辆操作司机由处委派,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3、车辆驾驶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不得违章。

  4、车辆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水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5、在行车前和行车中,应作到“一听、二看、三熄火”的'要求:听全车各系统有无异常声音;看监控仪表和故障指示灯的显示是否正常;一旦发现情况异常,立即熄火,实行断油、断电,并靠边停车检查。

  6、汽车运行到一定公里后要进行定期保养,各车型定期保养周期见使用维护说明书,汽车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定期保养周期可适当的调整,一般为:一级保养1500—20xxKM、二级保养6000—8000KM。

  7、所有货车车厢内严禁载人行驶。

  8、起重机吊装操作前,项目部技术员必须进行吊装方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必须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监交人的签字存档。

  9、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连接件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4)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5)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6)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应锁死,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7)起重机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8)起重机作业中严禁搬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调整。

  (9)起重机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到“十不吊”。

  (10)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1)起重机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

  八、施工设备的大修

  1、大修原则

  (1)在规定使用期限内,施工机械设备的多数总成即将达到极限磨损程度,经技术鉴定,需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

  (2)正常情况下,按施工机械设备各自规定的大修周期安排大修。

  (3)施工机械设备已超过大修间隔期,仍能保持正常技术状况的不大修。

  (4)虽未到使用年限,但从设备的先进性、经济性等角度综合衡量符合报废情况的不予大修。

  (5)超过使用年限,但维修得当,设备状况尚可且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继续服役不再大修。

  2、大修送修

  (1)送修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保持总体完整,机件、仪表、附件齐全,必要时应提交上次大修记录设备随机技术资料。送修方与承修方要办理清点交接手续。

  (2)施工机械设备的大修,原则上由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实施。价值昂贵的大型、特种施工机械设备应送修理厂进行修理。

  (3)需要委托系统外修理的,必须委托有能力的专业修理厂进行大修。

  (4)施工机械送修时,送修方要向承修方介绍设备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修理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并签订大修理合同。

  3、大修要求

  (1)大修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状况检查,鉴定修理方案。

  (2)修理范围为全部解体,对所有基础件、零部件、配合件都要检查鉴定,按照大修技术标准进行修复或换新。零部件修复、加工的材料、精度和装配间隙,必须符合原设计标准。

  (3)设备大修完毕后,必须进行性能试验,包括空运转,负荷运转。

  (4)大修合格的施工设备,要达到或接近出厂时的性能,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能力。

  (5)设备大修过程中,承修方应及时准确填写大修记录。

  4、大修验收

  (1)施工机械大修完毕后,由承修、送修方及该设备操作人员共同验收。

  (2)验收合格,承修、送修双方签署验收单方能生效。

  (3)大修记录及验收合格单交送修方设备管理部门存入设备档案。

  (4)委托外部修理的,同样按大修标准检查验收,并要求厂方提供有关技术及合格证一同存档备查。

  九、特种设备的管理

  1、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登记特种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操作人员名单、操作证书编号,建立设备运转、维修记录。

  2、特种设备的装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装拆资质的单位承担装拆工作。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保存装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特种设备装拆前必须编制装拆施工方案,经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实施装拆。

  4、项目部应对特种设备的基础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安装后由安装单位对设备进行自检,合格后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检验部门检查验收。项目部应保留验收合格报告,并在设备明显处悬挂准用证。

  5、装拆时对作业场所应设临栏,并设警示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项目部保存证书复印件。

  7、项目部应建立特种设备每月两次的检查记录、包括设备日常使用状况、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仪器仪表维修保养记录等。

  8、建立特种设备日常运转记录、故障和事故记录。操作人员培训记录、健康检查记录等。

  9、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

  10、建立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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