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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宣传信息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又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我们要好好计划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了。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计划生育宣传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计划生育宣传信息1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示范点建设
在创建流动人口示范化社区活动中,我市严格按照省上要求,层层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化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目标,与常住人口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健全基层服务管理网络,为全市84个社区配备了计划生育协管员,初步形成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服务管理机构相协调的管理服务网络。突出典型培养,狠抓示范化社区的创建,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全市严格按照示范化社区创建标准,在各县区有重点的创建和培养了一些典型,达到了有的放矢,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的目的。凉州区荣华街己成立“流动人口协会”、“流动人口之家”及“荣华公司企业协会”,教师新村示范社区。重点突出了楼院化管理特色和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工作;西关街皇台社区以“爱心超市”为中心,重点突出为计生困难家庭提供救助和医疗服务;火车站街道在新西凉市场建立了市场流动人口协会,为市场个体工商户及流动人口提供政策咨询、办证、验证、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重点突出了对大型集贸市场内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天祝县以华藏寺镇中、南街社区做为主要切入点,加强宣传教育、政策咨询、行政事务办理、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有奖举报、避孕药具发放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职能。民勤县城区街道办事处南街社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社区配备了专管员2名,专(兼)职计划生育协管员7名,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查病、查环、查孕和生殖健康服务。切实做到了“四个一”:即登一次门,与流动人口本人见面;送一封慰问信,对他们支持配合计划生育工作表示感谢;发一张明白纸,告诉他们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留一张预约服务卡,告知他们验证、查体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和服务人员姓名。古浪县城关街道上城社区建设了流动人口特色文化大院,把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致富信息等方面知识制成图文并茂的喷绘宣传版面,建设了县城中心广场和人口文化一条街。各示范点切实做到了宣传教育、政策咨询、行政事务办理、常住人口信息采集、有奖举报、避孕药具发放等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相互统一,为城市常住人口楼院化管理和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严格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流动人口基层管理。一是按照规范化服务管理的要求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各种台帐。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计生,各种档案资料齐全,分类科学,运转及时,信息准确、填写全面,保存完整。二是把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五关”,即:把好流出人口发证关。对流出30天以上,18至49周岁的育龄人口,所在乡镇(街道)对其免费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把好流入人口验证关。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对流入育龄人口,按规定在15日内及时验证,及时建档登记,纳入管理和服务;把好务工、从业关。在给流入人口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件时,核查经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查验盖章的《婚育证明》;把好房屋出租关。出租房屋的房主(包括单位、企业、房产部门和个人)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或协议书,明确双方管理职责;把好避孕节育关。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为流动人口避孕节育对象及时提供、安全、适宜、优质的技术服务。三是认真做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工作。县区、乡镇采取村(社区)采集、乡镇(街道)录入的`方式,按照规定的项目内容,集中力量,合理安排,切实做到了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加强流动人口padis系统和西北协作平台的运行工作,XX年全市流入新登记流动人口信息数465条,流出地已反馈核实信息数418条;流出地登记新增流动人口信息数4240条,流 入地已核实信息数1468条。各乡镇(街道)及时向流出地发出《信息通报单》。今年互通信息通报单898份(人次),信函回复率达到98?19%。市人口计生委已与我市流出人口较多的新疆、宁夏、内蒙、青海、陕西等省的9个地州市签订了《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责任,制定了双向管理工作制度。四是严格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三年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和省人口委通知要求,加强统筹管理,构建信息化工作平台,为年内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省内“一盘棋”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服务理念
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关心关爱育龄妇女健康的理念贯穿于环孕检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访视和随访,做到了新流入育龄妇女“五必访”,即:15日内必访、孕期必访、产前产后术后必访、哺乳期必访、遇到困难时必访。积极解答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各种疑问,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政策咨询、行政事务办理、人口信息采集、有奖举报、避孕药具发放、季度人口清理清查的工作制度。完善了以房管人为主、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以已婚育龄妇女为主的工作机制。各社区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了《居民自治章程》、《居民自治公约》、居民代表议事审议和居民参与监督制度,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古浪县依法落实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与房屋出租户签订协44份,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对象签订合同85份。民勤县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困难,为流动人口提供务工信息10条,联系务工人员20人,为留守老人和儿童开展节庆慰问,为流入人口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办实事22件,为244名已婚育龄妇女落实了查病、查环、查孕和生殖健康服务等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为100%。
计划生育宣传信息2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我委召开党组会和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主任办公会,专题传达贯彻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我委政务公开工作。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委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一是完善工作网络,调整和充实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指定了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业务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二是强化督办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对上报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政务信息情况进行督办,按月对政务网站信息更新情况进行催办,按季通报各区人口计生委及机关各处室政务信息完成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工作,对不足之处进行自查与互查,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重新改版了市人口计生政务网站,开通了政府文件、工作动态、科普知识、政策咨询等栏目,切实维护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四是强化目标管理,按照《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政务信息管理的意见》的精神,继续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处室全年目标管理和年终考评范畴。
二、积极拓宽渠道,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我委将加快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努力实现广大人民群众与计划生育政府部门的直接沟通。
一是通过市人口计生政务网站、委机关电子触摸屏和电子大屏幕、行风评议和行风连线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年,我委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条,主动征求120个部门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两期行风连线活动,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各级人口计生宣传和服务阵地的作用,全市各级建立宣传一条街、宣传长廊69个,开辟宣传栏2773个,张贴宣传标语9721条,开办人口学校、宣传活动室20xx个,制作大型宣传牌、灯箱广告417个,创建生育文化大院、生育文化园61个。同时利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一条龙”办公,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
三是深入开展宣传品进村入户活动,全市各级共制作刊物、书籍64万余册,投入资金160万元,宣传服务54万多人次;制作宣传单127万张,投入经费100余万元,宣传服务人次近107万人次;制作音像类和实物类宣传品35万余份,投入经费96万余元,宣传服务近60万人次。
四是利用媒体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开辟报刊、广电、网络栏目共12个,区级以上报刊发表320篇,广播电视播放331次,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传播生殖健康知识,报道大型活动。
五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文化宣传和文艺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共组织大型社会宣传活动338场(次),举办报告会、演讲375场(次),宣传人群57万余人(次);组织展览、竞赛和培训、讲座、咨询共计3103场(次),宣传服务92万余人(次);组织文艺演出302场(次),创作编排文艺节目411个。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外,都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年,我委没有出现按照规定不予公开、部分公开的情况,依法处理了1件行政复议案件。
计划生育宣传信息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精神,根据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颍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颍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网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使颍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职责
(一)各部门、各单位计划生育职责
1、成立计划生育管理组织,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配备一名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负责本单位(含空挂户、租房户、退休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及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和信息通报,计划生育信息员享受计划生育岗位津贴。
2、认真做好本系统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单位和单位住宅小区分别设立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栏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箱。宣传栏内容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办证程序、收费标准、有奖举报办法和省、市、县、镇四级有奖举报电话号码等内容。
3、年初分别与下属相关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出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相关文件,将计划生育纳入本单位综合考评。每季度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半年、年终各组织一次考核,兑现奖惩。督查、考核要有文件和相关资料。
4、建好本单位常住户、空挂户、流动人口的育龄群众档案。组织本单位育龄妇女“两检”对象按时参加每季度的孕环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政策外怀孕、生育的处理。
5、单位分管领导、计生专干按时参加单位所在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的例会,汇报上月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单位当月发生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信息,规范填写统一的《阜阳市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上报所在社区。实行零报制。
6、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计生专干除要参加慎城镇每月召开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例会,通报相关信息外,也要参加所在社区每月召开的例会,上报本单位计生信息。公安、卫生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件时,需凭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可办理。房管部门要做好租房户的建档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管理工作。
(二)慎城镇计划生育职责
1、充分利用广播、专栏、培训等形式,认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有奖举报知识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关心、支持计划生育的工作格局。
2、督促、指导社区、单位按要求建立规范计划生育各类统计台帐,力争计划生育信息统计上报准确率100%。
3、规范建立计划生育统计台帐,落实信息核查、反馈制度。认真组织核对社区、相关部门上报计生信息,准确的信息及时进入计生办WIS系统,对不准确的信息反馈给原上报单位予以纠正,并督促其及时上报纳入管理;对人户分离、流入人口发生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信息,本县的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其原籍单位,并留好存根;外县的上报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通过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反馈给其原籍单位。建立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登记帐,查验登记内容与社区居委会查验登记一致。
4、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及社区例会,学习相关政策文件,通报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检查相关部门、社区上月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下步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各社区工作情况,发放社区工作信息提示单,计生办要有参加例会人员名单、书面通知回执、例会内容记录簿、人员签到簿、参会场景照片等资料。
5、年初与县直单位及社区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督促、指导落实;年终对县直单位及社区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6、设立固定的计划生育公开栏和宣传栏,有生育政策、收费标准、办证程序、政策外怀孕、生育有奖举报、居民自治章程等内容。设立永久固定的城市计划生育有奖举报箱,公布省、市、县、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奖举报电话号码。接受举报要有登记,查处要有卷宗,处罚要到位。
7、加大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宣传经费、孕环检、手术经费、办公经费、专干工资要落实;切实做好城镇无单位居民、流入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工作。
8、认真做好经常性工作,确保年度出生政策符合率98%以上,统计实现零误差,确保出生婴儿性别比125以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5%以上。
(三)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职责
1、社区居委会成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主任由社区主任兼职,配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计划生育专职干部,住宅小区、家属院配备计划生育信息联络员,建立系统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
2、规范开展对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培训,确保群众计划生育政策知识知晓率95%以上。社区居委会、家属院、住宅小区要分别设立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栏、有奖举报箱,公布省、市、县、镇四级举报电话。
3、年初与辖区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建立规范的“三簿四类”台帐,并将当月发生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信息以月报单形式上报镇计生办,确保实现信息统计、上报零误差。
5、认真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并有查验登记,查验结果及时上报镇计生办建档,纳入管理。建立房屋出租户档案,配合房管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力争合同签订率100%。
6、为办理有关证件的群众出具地址证明,社区有地址证明存根和登记簿,使用计划生育专用章。未提供相关证明和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暂不予办理。
7、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定期组织“两检”对象按时参加孕环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杜绝早育和政策外生育。
8、组织召开辖区单位、住宅小区、家属院计生负责人、信息联络员参加的例会,学习计生政策法规,听取各单位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搜集计生信息,对单位通报的'计生信息认真组织专人检查,准确的信息及时进入“三簿四类”台帐;对不准确的信息反馈给提供信息单位,更正后重新上报。社区居委会例会要有参会人员名单、书面通知书回执、人员签到簿、会议记录。
9、按时完成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信息核查等任务。
三、考核
(一)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慎城镇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慎城镇组织对县直单位、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三)实行月调度与半年、全年检查相结合的考评办法,每次调度、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四)省、市检查结果纳入县年终考评。
四、奖惩
(一)完成年初与慎城镇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指标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二)完不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慎城镇城区期内出生政策符合率低于96%、统计准确率低于98%、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25、节育手术到位率低于90%、《婚姻证明》查验率低于90%的,县委、县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一票否决”。
(三)相关部门信息通报率低于90%、通报信息误差率大于5%、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证明查验率低于95%的,县委、县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一票否决”。
计划生育宣传信息4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新《决定》,增强全区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
筹备召开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进行深入动员部署。
科学制定全方位、系统化的《决定》学习宣传计划,广泛深入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新时期人口问题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重点围绕中央《决定》精神,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公益性宣传和科普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人口忧患意识。
加强调查与研究,立足我区实际,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措施,将《决定》贯彻落实工作纳入重大督查事项和目标绩效考核,督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目标责任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完善经常性的工作制度和重大政策的协商制度,将中央作出的各项重大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人口目标责任制。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决定》要求,进一步修订部门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其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强化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进一步改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惩的力度,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责任目标落到实处。对因班子换届、人员调整造成工作滑坡和发生恶性案件的单位、部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完善利益导向机制。重点是抓好计划生育家庭法定奖励的兑现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继续落实好我区计划生育公益金、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父母不再生育家庭养老扶助、生育救助等五项救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等制度,深入开展“三关爱”活动(关爱独生子女死亡和患重大疾病家庭、关爱独生子女教育、关爱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健康),优化人口计生工作环境。
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年度主题,开展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活动,搞好“三个结合”:与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街道人口学校及社区教育阵地的作用,举办独生子女教育专题讲座,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与优生工程相结合,发挥区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教育功能,定期组织举办培训班、开展咨询;三是与人口早期教育相结合,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进一步加大宣传品进家入户力度,制作精美实用的宣传精品多渠道向群众发放,提高群众对计生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生产资料知识的知晓率。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对区、街道、社区及驻区单位计生工作等四个人员层面的业务培训,采取分层面、分级别开展专项工作培训;继续完善以会代训、逢会必考的日常培训形式;重点加大对街道、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培训和WIS系统培训,提高信息统计工作水平;继续开展以“五学五比”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学习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努力培养出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过硬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促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和计生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展基层计生协会建设的范围,延伸管理服务的触角。在封闭式住宅小区、民营企业、集贸市场等流动人口和新兴富裕阶层集中的地方建立计生协会组织,并充分发挥计生志愿者的作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继续抓好“三件大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一)深化优生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根据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优生工作规范,建立出生缺陷监测情况登记及分析,优生四项检测登记及追踪服务,出生缺陷典型病例调查等制度;对2006年免费婚检出的疾病及分类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通报到各街道,通过警示作用达到宣传的目的;继续加大对免费婚检及优生四项的宣传力度,通过设立公益广告、免费发放宣传单进社区等形式,提高社会知晓率。
(二)全面提高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水平,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xx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加强计生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现有网络结构,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和效率,全面实现市、区、街道、居三级网络互联互通,并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作用,为基层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奖励优惠信息管理等提供信息支持。加强对街道、居两级计生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专项培训,提高街道计生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知识水平以及对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能力。开展居级计生工作人员计算机业务操作竞赛活动,提高微机和网络的使用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全区人口计生信息建设水平。
(三)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将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
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认真贯彻《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联合卫生部门建立对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B超检查、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加大对个体诊所B超和大月份流引产的管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力争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107以内,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责任指标。
四、着力抓好“四个重点”,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一)强化基层基础,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加大后进转化力度,认真落实对薄弱单位实行“黄牌警告”、“重点管理”的意见以及人口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开展专项调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剖后进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薄弱环节转化力度。
加强计生统计工作,加大与公安、民政、卫生、劳动、教育、法院等部门的协调力度,提高部门交流信息的利用率;完善违法生育和出生错、瞒、漏报有奖举报长效机制,加强统计培训,提高各级统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提高计生统计和信息质量。
抓好社区计生工作规范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运行机制,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大日常监控力度,引导基层落实经常性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单位计生工作规范,分类指导困难企业和“三资”、民营企业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强化各类性质单位法人的'人口意识和法制意识,重点加强对晚婚晚育假、计生手术假、独生子女父母奖奖励以及一次性养老补助奖励等计生奖励政策的督查力度,引导企业强化法律意识,依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对企业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要引导职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保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二)落实管理与服务制度,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管理体制,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确保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各项指标均达到90%以上。完善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制,加强部门信息交流,充分发挥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城建、卫生、法院等部门的职能优势,畅通计生工作信息,形成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合力;搭载省网新平台,严格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网上交流操作程序,实现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的快速、便捷、高效联系,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的相关信息。加强流管员业务培训,不定期举办业务竞赛,提高流管员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的积极性,深入开展流动人口爱心加盟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加盟服务模式,提高加盟服务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强化依法管理与服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建立法制员“双月”例会制度,利用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大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面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加大对晚婚晚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各项奖励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力度,将违法生育有奖举报活动列入经常性工作,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制度,力争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率达到95%以上,违法生育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全面开展便民维权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制、领导亲自办理重大案件、重大紧急报送等制度,完善重大案件预警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度、领导接访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首问责任制、督查制度和通报制度。畅通渠道,做好排查工作,切实发挥好便民维权服务点作用,努力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完善人口计生法律救助系统,通过电子系统、电话、书信以及当面解答等形式,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现场答疑解难,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为群众进行人口计生法律服务。
(四)认真做好计生服务机构“两化”建设,全面推进生殖健康工程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服务站(室)基础设施标准化、形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全面完成区计生服务中心“两化”建设。抓好街级服务站的管理及服务工作,定期组织各街级服务站技术人员进行咨询指导能力方面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服务站的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质量;,组织街级服务机构人员到中心(或其它医疗机构)进行短期轮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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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为出发点,着力构建良好生育文化环境
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一场长期的移风易俗的思想革命,是先进生育文化战胜陈腐生育文化的长期斗争过程。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本文来自宣传教育为主,突出政治思想工作,着力转变群众落后的婚育观念,以其劝导力、说服力和新型生育文化的力量来影响和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道德觉悟和文明程度。经过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必将逐渐发生深刻而彻底的转变。、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2个有关部委的社会团体,决定在2006——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主要任务有五项:第一,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促进生育文明;第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第三,加强独生子女教育,提高人口素质;第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第五,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2006年主题活动:关爱女孩与社会性别平等。2007年主题活动: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2008年主题活动:婚育道德与家庭幸福。2009年主题活动:生殖健康与生命质量。2010年主题活动:生育文明与和谐社会。为此,讲以下四点:
1、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四个到位”
各地应该始终把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以人为本,提高群众家庭生活质量,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水平的一条有效途径来抓,做到常抓不懈,保证“四个到位”:一是组织到位。各镇街应调整充实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党政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重大活动亲自参加,难点问题亲自解决,形成党委统揽、主管负责、主管主抓、部门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措施到位。把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作为考核指标,村、社评选表彰先进、衡量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有婚育新风、关爱女孩指标;政治教育有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内容;文化活动有婚育新风、关爱女孩节目;检查评比有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开展情况。三是投入到位。按照“办公自动化、教育立体化、服务网络化”的要求,镇(街)人口计生办配备微机、摄像机、电视机、录像机等电教教学设施,满足开展工作的需本文来自要。四是落实到位。各镇(街)要补充完善《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的实施意见》,并在每年的工作中,都要把开展这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安排、阶段有检查、年底有考评,保证活动的落实。
2、健全宣教网络,发挥“四个功能”
为使人口计生宣教网络化,充分发挥舆论阵地的宣教功能。一是发挥镇人口学校的功能。每年对所属计生干部和村社干部进行一次人口理论知识培训,不断强化人口安全意识。二是发挥生殖健康服务站的`教育功能。采取文字宣传与图片展览、播放录像与宣传讲解相结合的方式,对育龄群众开展教育。三是发挥咨询热线的解惑功能。利用电话、闭路电视,开设人口访谈、生殖健康图片、青春期保健、避孕指南、优生优育优教等站点、栏目,及时为群众提供服务。四是发挥宣传载体的导向功能。举办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开展“五好家庭”活动评选,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注重宣传形式,体现“四个纳入”
一是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党委经常性宣传工作之中,同步规划。在具体工作上做好四个结合:即宣传教育与镇村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群众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二是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部门、村、社的职责,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四是把宣传教育纳入基层社会文化活动范畴,传播婚育新风,倡导家庭美德,扩大社会影响。
4、满足群众需求,做到“四个到家”
各镇(街)要把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作为一个伟大而艰巨的奋斗目标来追求。对此,必须开展“四个到家”、“六进六比”活动。“四个到家”:一是把婚育新风吹到家;二是健康知识传到家;三是把技术服务做到家;四是把组织关爱送到家。
“六进六比”:即思想教育进家庭,比思想觉悟;文化科技进家庭,比科学知识;法律法规进家庭,比遵纪守法;公民道德进家庭,比家风家貌;“五优”知识进家庭,比人口素质;家政知识进家庭,比家庭文明。
二、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全面整顿计划生育秩序
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不容乐观,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群众认为生育政策变了,可以敞开生了,生了就交罚款。二是法律法规不严密,给违法生育者规避处理以可乘之机,逃避户籍地计生行政部门处理。三是以人为本和严格依法行政在基层具体工作中不能完美结合,使依法行政工作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社会稳定面前软弱无力。四是计生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不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形同虚设,使计生法律法规有法不依,违法难究,执法不严。以上问题如不重视和解决,将严重影响江津计生工作质量,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整顿当前计生管理秩序,讲四点。
1、加大《条例》宣传力度
各镇(街)以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为契机,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坚持把宣传《条例》与查处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宣传车宣传、标语、墙报、板报宣传,集中赶场天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大造声势,使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一个依法治育的良好氛围。
2、加大行政查处力度
全市集中三个月时间(3-5月)认真开展违法生育人员清理查处工作。重点是外流人员规避处理,跨区域低标准征收,处理未缴纳社会抚养费,历年违法生育尾欠案件,历史遗留案件,不符合再生育妊娠对象,拒不签订两个合同人员,违反胎儿性别鉴定案件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应接受处罚的案件。
3、加大强制执行力度
对历年违法生育人员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抓紧完善法律文书,文书规范性、执法主体正确性、执法内容客观真实性,执法秩序合法性、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性、处理标准合法性是搞好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做好也必然要做的工作。其目的是: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杜绝错案,对符合条件的尽快申请执行,原已申请执行但被中止的,尽快申请恢复执行。以执行增大宣传声势,以执行增强法律威慑力,以执行促进群众自觉缴款,以执行推进工作。
4、加大领导力度
为期三个月的清理查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加强领导非常关键。各镇(街)分管领导要认真分析研究,增添工作举措,组织协调力量,及时听取汇报,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查处工作中,要触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对象户的个人利益,工作中肯定会遇到阻力,因此要求大家要注意社会稳定,人身安全,讲究方法,多做耐心细致工作,既要有急风暴雨,也要有和风细雨,既要雄得起,又要软得下,稳打稳扎,万无一失,不得出现恶性案件,不得出现群众上访。
三、以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1、奖扶宣传发动突出一个“广”字
首先,将《重庆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有关内容以公告的形式印制到村;其次,将有关重要内容印制发送到育龄群众手里,让群众随时了解政策;第三,利用村宣传栏,橱窗宣传阵地,张贴重要条款;第四,以宣传车的形式在各村巡回宣传;第五,发动村社干部深入院坝,和群众面对面座谈,宣传奖励政策,解答政策疑难。
2、政策培训突出一个“细”字
各镇(街)要加强村、社干部、驻村干部奖扶政策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能够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
3、调查摸底突出一个“实”字
为了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镇街在摸底调查中始终坚持一个“实”字。一是充分发动群众及时申报,做到奖励对象不瞎报;二是由机关干部计生办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实打实;三是对所有申报奖励扶助的人员按其所在的行政村进行公示,做到公示工作有实效。
4、材料把关突出一个“严”字
为了在工作中充分体现奖励扶助政策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平性。镇(街)在材料把关这一环节上始终突出一个“严”字。在上报市里审核前,要抽调力量组织专人对奖扶申报对象材料严格审核,坚持宁严勿宽的原则,从严把关,保证奖扶政策的严肃性。
5、材料上报突出一个“快”字
各镇(街)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审核、录入,确保奖扶质量。
在抓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同时,各地应加快建立和落实以“奖励、优待、扶助、保障”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体系,使其惠及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增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积极建立符合群众需求,有利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的运行规范、支撑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四、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
信息化程序的高低决定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决定着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速度和水平。为全面推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完成市、镇(街)、村信息化网络建设,2006年,我委在信息化建设中将坚持“应用为主、面向基层,网络共建、资源共享,技术创新、加快发展”的指导方针,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健康发展。与此同时,要求村(社区)达到全市总数的30%,其中一类镇(街)达40%,二、三类镇达20%。要达到上属要求,必须抓好以下几点:
1、抓好六个建立
一是建立pis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二是建立奖励扶助数据库系统;三是市镇两级人口调查与监测评价系统;四是建立事业管理信息系统;五是建立内部办公系统;六是建立市级中心数据库。
2、搞好十个录入
一是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基本情况录入;二是村级报告单变动数据录入;三是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四是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五是“三结合”信息录入;六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奖励情况录入;七是优质服务、并发症、生殖健康检查及服务情况录入;八是计生宣传工作信息录入;九是总人口信息录入,十是奖励扶助信息录入。
3、做好五个阶段工作
一是准备阶段。2月15日——3月10日,名镇(街)人口计生办确定并上报试点村,确定人员,配置微机,并对统计员进行软件业务培训,组织力量对原已录入的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核实校对,收集资料,查漏补缺,准备录入。
二是录入阶段。3月11日——5月30日,数据由镇(街)统一组织集中录入,要求保证各项资料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善。
三是自查阶段。6月1日——6月20日,各镇(街)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化建设(含镇试点村)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自查,自查认定达标后申请市人口计生委进行检查验收。
四是验收阶段。6月21日——7月15日,由人口计生委统一组织力量,按照江津市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要求评估标准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五是总结表彰阶段。10月——12月,市人口计生委将根据检查验收得分情况,镇(街)、村、居凡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录入微机,能自动生成各种报表且项目齐全,效果好,能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数据资料,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运用良好的,给予单项表彰奖励。
4、提几点要求
一是选好镇(街)村微机操作人员,并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稳定。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微机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层面技术业务培训,争取用五年时间,全系统基本实现人人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形成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完善信息化技术支持体系,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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