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9-26 09:20:28 合同书 我要投稿

(优选)采购合同4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选)采购合同4篇

采购合同 篇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细度,长度符合需方要求标准,含绒率以上,以下短绒率≤。

  三、交货地点、方式:供方负责送货到需方仓库,乙方承担费用。

  四、外包装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产品质量法》及国标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按国标17%回潮计算标重,货到需方单位,由需方支付方货款,其余货款在收到供方增值税票三个月之内,全部付清。

  七、违约责任:供方包出货,如由供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其他事项按《合同法》执行。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此合同未及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按法律程序依法签订地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2

  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

  本法第四十四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别规定,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立法目的

  确定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立法强调合同自由,合同采用什么形式,由当事人决定,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政府采购合同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特别限定,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含义非常明确,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谓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这是无效的。

  2.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时,具体采用何种书面形式,本法并未明确,有待国务院及财政部作出具体规定。

  实践中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书面形式,一般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也不排除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订立。如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

  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

  本法第四十五条对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的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立法目的

  明确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合同由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的内容也应当由当事人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但是,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不能随心所欲。因此,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能像一般民事合同那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随意确定,其主要内容必须有所限制。基于上述原因,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了特殊规定,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含义比较明确,即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作出具体规定。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其内容应当包括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否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本法的规定,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并会同制定政府采购合同的示范文本。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

  本法第四十六条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即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法目的

  明确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期限,以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按照本法的规定,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在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就会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有关政府采购事宜,包括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是,采购代理机构并没有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由采购人负责签订或者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即使是自行采购,采购人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工作,并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因此,无论是代理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政府采购合同都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这样,客观上就需要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本法对此应当作出特别规定。同时,基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的重要性,本法也对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问题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供应商都需要有一段准备时间,特别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采购人更需要一定的时间对采购代理机构送交的有关采购文件进行研究、熟悉。当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也不能没有限制。根据本法的.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只是采购人和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书面确认,有关事项在采购文件中都已具体确定,因此,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执行什么样的采购程序,最后都必须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要书面通知供应商,因此,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当具有十分严肃的法律效力。按照本法的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供应商也不应当放弃中标、成交项目,否则,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采购人授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采购人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授权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采购人就不能改变中标、成交结果,只能按照中标、成交结果,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

  本法第四十八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即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合同 篇3

  需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具名称、规格、材质、数量、价格:

  品牌: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

  家具名称:_______________

  材质: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

  二、买方自定规格家具需将图纸或相关资料一式两份交付卖方,经卖方审核认可后,由卖方销售人员签名(盖章),并将其中一份交还买方留存,以便交货核对。

  三、家具交付时应随带《家具使用说明书》,质量标准按《家具使用说明书》载明的标准执行。合同签订时,买方有权查阅《家具使用说明书》,卖方应予出示。

  四、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免费送货上门;

  □卖方送货,送货费用_____元由买方承担;

  □买方自提,费用自理

  交货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家具的.数量、款式、颜色、表面瑕疵等有异议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卖方应当场处理;对其他质量问题,按照《xxxx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六、付款方式:

  买方在签约时应向卖方交付合同总货款___%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____%),计人民币_____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货款,余款计人民币_____元交货前付清。

  自定规格家具的,买方在签约时应向卖方交付合同总货款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元,余款计人民币_____元交货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买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卖方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定金。

  自定规格家具的,不履行合同方应承担违约金计人民币_______元。

  2、双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法履行送货或提货,应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超过_____天,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卖方出售的家具如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厂名、厂址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欺诈行为的,应依法追加赔偿,赔偿金额为买方购买家具总货款的一倍。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解决;解决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供方辉城县鑫泉木业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乙方因建筑需要,向甲方购买高层建筑模板,根据国家合同法第135条、142条、115条、131条等。(买卖合同)法律条款,本着友好合作,互助互利精神,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现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务必信守执行。

  二、供货时间: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按乙方签发的订单分批供货(甲方接到订单7日内送达

  乙方工地,运输过程中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 三、结算方式:

  双方协定:甲方保证乙方所需全部模板,乙方不得接受其它方面模板,甲方供应至地面正负零,按比例首付80﹪货款,次月结清尾款。第二批货进场后,到8 层以下第二批货款全部结清。如乙方工程中间意外停工,乙方必须在停工之日起,半月内付清甲方货款。货款不得推迟拖延。

  四、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模板在正常合理使用过程中保证周转8次以上,没百张整体高度不低于1.28米,如在正常合理使用过程中按国家标准出现超出5﹪的脱模开胶问题,可向甲方挑换新板,以一换一,如乙方人为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不得无故刁难或扣押甲方货款,如货不合格可以换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结清甲方全款。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后,未按时供货,甲方应承担次车货款的5﹪违约金。 2、乙方按合同约定延迟付款,应偿还甲方按月计算总货款的.8﹪违约金。

  六、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签订的合同不能落实时,可向法院诉讼,诉讼地址甲方所在地。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人:盖章 法定人: 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开户行帐号: 开户行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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