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运河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运河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运河管理制度1
1、甲方通过自行招标确定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厂家(供应商)、价格后,通知乙方按此要求采购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间和数量、材料质量标准等全部要求进行采购。乙方对所有甲招乙购或甲供材料设备的到货时间、质量、数量、开箱验收及保管负责,所有材料(含采购的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是,乙方并按技术要求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和试验送检。甲供材料在到场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到场对材料的质量与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如果乙方不能到场检查验收应在接到通知后四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可认为乙方已对材料的质量与数量进行了验收;
2、对于甲供材料设备,乙方应按图示用量加上双方约定的损耗量(此损耗不能超过定额规定)申报甲供材料,超领部分按超领时的无锡市场材料指导价格,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超领部分材料价
3、乙方应每月5日向甲方提交下月材料使用情况表及采购计划表。若甲方认为材料设备的采购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合同规范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包括甲招乙购材料设备)应在招标前向甲方提供样板,甲方对样板进行定板封样后,乙方按样板进行招标采购。
5、工程开工之前,乙方根据施工图及时计算出材料预算量、总体及分批使用计划量,作为材料供应的依据。督促供应商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和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做好材料供应准备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工程变动情况导致材料需求计划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协调和处理好供应商的关系。
6、甲方指定品牌的材料,乙方必须按照指定的品牌,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
7、乙方采购的材料,材料进场前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经材料抽样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8、监理甲方现场一旦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乙方必须立即停止该材料的使用,并按照合同、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9、实施工程的一切材料、设备(甲招乙购、甲指乙购、甲供、乙供的材料设备)及工艺,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甲方要求,并应当在用于工程之前经过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乙方要建立检验、试验制度。乙方随时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在材料、设备的制造、加工、制配地点(无论这些地点是否属于乙方管辖),或施工场地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在材料、设备及工艺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样品、样件,按照甲方、监理的选择和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甲乙双方争议中涉及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除乙方能够提交合格的检验记录之外的,应视为不合格。
10、甲方、监理有权在施工场地、库房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制配材料、设备的地点(无论这些地点是否属于乙方管辖)检查和检验按合同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为甲方、监理的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便利,包括提供人员和设备、材料等。甲方、监理的检查结果证明该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必须立即更换被拒绝的材料、设备。乙方拒不更换,则甲方、监理有权雇用他人实施,其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将要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监理有权随时对工程材料、设备的使用进行抽查,包括成品、半成品、器具、设备、辅件、小五金等。抽查范围、比例、数量、批次及检查深度可比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有所提高。
12、甲方对乙方材料、设备的抽查、检验结果或第三方检验结果与合同规范不符的,甲方、监理有权扩大对该批材料的抽查范围、增加数量抽检。乙方必须在甲方或监理书面通知的限期内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无条件拆除、更换,并运出施工场地;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或是由甲招乙购材料或是甲供材料,均不解除乙方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按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
1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砼、砂浆、焊接试件等(以下简称原材料)应具备材料合格证和试验证明。乙方应在材料进场使用前应填报材料报验单附上有关证明及材料进场复检报告,经监理、甲方进行质量检验认证后方准使用。
15、采用新材料、制品应附有技术监督文件、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经审核验收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须达到如下要求:
(1)质量保证资料齐全、有效,有关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现场实物标志与材料相符。
16、主要设备进场应附有技术说明书,进口设备还应有海关商检证明及中文技术说明书。乙方应在设备进场时及时填报'设备进场报验单',监理、甲方对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作退货处理。
17、主要装饰材料、构配件在按进度计划订货前应由乙方按设计要求提交样品和有关厂家资质证明及报价资料,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订货,主要装饰材料样板(包括内、外墙材料、装修、园建、饰面材料等)原则上由设计单位提供,按照选板→初定→样板施工→综合选定→封板→施工的流程进行。
18、原材料、砼、砂浆等的现场检验应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1)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试验,监理、甲方派人监督取样、送检、提取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上需有监理或甲方见证人签证方为有效。
(2)试验必须到工地所在区、市建筑工程质监站试验室或甲方指定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否则报告视为无效。
19、原材料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甲方项目工程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运河管理制度2
一、工程例会
每周至少一次,由甲方、监理主持,乙方、分包、设计或驻工地代表参加。
1.1会议内容:会议由乙方首先汇报对执行上周计划情况进行汇报,提出未完成部分在本周补救解决措施的方案;乙方需甲方、监理、设计协调解决的问题,设计代表与甲方答复疑问,并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提出要求。
1.2监理公司总结:答复乙方、分包单位的问题;上周计划执行的情况;对乙方、分包质量和进度提出要求及整改意见;对下周计划的'意见。
1.3甲方答复提出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关要求与意见。
1.4监理于第二天整理出书面例会纪要,并发各相关单位。
二、设计协调会
设计协调会两周一次,由监理单位主持,乙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各分包单位、甲方、设计驻工地代表参加。
2.1例会前两天,各分包单位应将两周执行计划情况(含未完成的原因、补救措施)、存在的设计问题及下两周施工计划报设计驻工地代表及甲方;驻工地代表答复不了的转设计单位。
2.2设计单位根据上次协调会纪要的内容逐一进行落实,并对乙方、分包等单位的施工计划、质量提出询问。
2.3乙方及分包向设计方提出施工图等方面的疑问,提交材料样品供甲方、设计单位审核等。
2.4设计单位分专业进行解答或明确,并对质量、进度提出要求。
2.5甲方回答设计方有关问题。
三、会议要求及管理细则
3.1监理公司将向需要参加会议的单位发出书面通知,除特别要求外,已参加会议单位是下次会议的默认参加单位。
3.2参加单位必须按时出席,每缺席(迟到、早退)一人/次,罚款200元。
3.3工程例会前一天下午5点之前,各与会单位必须将向会议提交内容报至监理公司文员处,监理公司将提前举行会议,研究相关内容;
3.4会议由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主持,特殊情况可由项目总监委托其他人员代为主持。
3.5从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到宣布散会为会议时间,会议时间内,不得抽烟;不得交头接耳;手机必须设置在震动位置,原则上不得接听电话,如必须接听,请到会议室外后再接通交谈,对讲机必须关闭。以上各点,如违反则按照200元/人次的标准进行罚款。
3.6主持人应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不宜过长。
3.7请注意会议礼节,尽可能不打断他人的发言。
3.8工程例会,各施工单位的项目正、负经理(或工地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安全员必须出席会议,其他人员可视情况列席。
3.9会议记录人员负责对会议违例情况进行记录,施工单位相关罚款每月累计后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运河管理制度3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本工程质量验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必须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验收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1.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二十四(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1.3甲方、监理验收按现行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的规定检验。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限期整改后报甲方、监理复验,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在各分部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的3日内,乙方须提交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1.1.4乙方未获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即进行隐蔽或实施下一道工序,则甲方有权不支付该部分进度款,并有权禁止乙方继续下道工序的施工,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由此而引起的延误由乙方承担。
1.1.5为方便维修,乙方应在工程隐蔽之前,向甲方提交每户的水电管路布置竣工图,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
1.2样板引路
1.2.1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外墙砖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所有施工样板费用均已在合同价款中包括,不再另行计价。
1.2.2标准层在完成最低层主体结构后,乙方应立即将间隔墙、水、点等安装好,经甲方检查确认,后期的工程应以此为样板进行。
1.3重新检验
1.3.1当甲方要求对已经隐蔽验收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且乙方负责整改至合格为止。
1.3.2若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隐蔽工程,则无论检验是否合格,重新检验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1完工验收
2.1.1完工验收程序
2.1.1.1工程内部验收须达到合同规范约定的质量标准。
2.1.1.2工程具备内部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十五(15)天通知甲方、监理进行工程内部验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同时提供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证书等。
2.1.1.3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设计、监理进行工程内部验收,并在工程内部验收后作出是否认可的决定。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应在工程内部验收后二(2)天内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承担整改的费用及相关责任。
2.1.1.4进行工程内部验收的同时,甲方根据政府要求、规范、合同、组织工程专项验收,乙方负责配合协助及提供相关资料。但乙方负责施工项目的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等)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专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二(2)天内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承担整改的'费用及相关责任。
2.1.1.5工程内部验收和专项验收合格后,甲方确定工程质量验收日期,组织政府有关部门、设计单位、监理、乙方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手续,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如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工程质量验收后二(2)天内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承担整改的费用及相关责任。工程质量验收一次达不到合同、规范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合同价款下浮百分之五(5%);或将未完工程另行安排给其他有能力的承包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产生的费用另加百分之十五(15%)的管理费,由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且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2.1.1.6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即取得无锡市质量监督检查站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同时,甲方组织乙方、经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工程完工验收。完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七(7)天内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承担整改的费用相关责任。完工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完工证明书》。
2.2工程完工日期
2.2.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
本工程完工日期为取得甲方签发的《完工证明书》且工程移交完毕的当日完成。
【运河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长城和运河》教案06-11
长城和运河的教案09-19
长城和运河教案02-13
《长城和运河》教案03-30
《长城和运河》教案14篇09-19
《长城和运河》教案15篇02-04
《长城和运河》教案汇编九篇02-23
《长城和运河》语文教学反思12-06
《长城和运河》教案集合10篇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