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必备(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建设需要,经同意委托由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乙方)负责施工,双方除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外,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本施工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内容
工程开竣工日期: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3月30日 工程地点:
二、 承包方式:按规定实行包工包料
三、 付款办法:
1.合同签订后工程款一次性结清,同时乙方开 具工程款发票给甲方。
2.乙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无锡市蠡园开发区支行账号:
四、 材料供应: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组织供应。
五、 工程变更:乙方应按照图纸为依据组织施工,如果实际需要变更,甲方必须办妥相关工程变更手续,并作为增加工程量依据重新计算工程造价。
六、 工程质量:
1.依照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补充规定办理。
2.如果设计不当造成返工的损失由相关方负担,如果操作不善造成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负担。
3.工程竣工后在使用一年内乙方应负责回访,如果施工不善乙方应负责修补或返工。
七、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在竣工前应做好自检,竣工后10天内甲乙双方协商并通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八、甲乙双方协同对职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如乙方出现安全事故有乙方负全责。
九、本工程:甲方指定 为工程负责人
乙方指定 偰云真 为工程负责人
双方密切配合负责处理好施工中日常事务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有效。
十一、合同与上级有关规定抵触时应按上级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
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
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
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
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
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
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X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概况
品牌:型号:
机号:
二、转让价格:B 元。
三、甲方承诺
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问题说明
(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五、乙方应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细)将货款付至如下账户:
付款迟延的,乙方按欠款额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劳务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提供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通讯地址
电话
为满足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施工的良性发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 云南锁蒙 高速公路第 一 合同段南盘江特大桥引桥的部份工程施工过程中向甲方提供劳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桥梁工程
2、工程地点: 锁蒙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
3、工程内容: K128+620南盘江特大桥引桥17#墩桩基、5#墩右幅及4#过渡墩的桩基挖孔施工。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表资料、技术要求及施工工序等精心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和监督。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甲方提出的补充要求。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令其停工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三、工期要求
乙方在本合同施工中,所有工程按甲方的工期(于20xx年10月20日开工至20xx年1月31日完工)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进度计划。若工程进度满足不了要求,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四、施工安全
1、乙方在本合同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管理体系》及指挥部、项目部和大桥处对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按技术要求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安全施工管理不善,在安全工作检查时发生经济处罚或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结合桩基挖孔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所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开工之前应向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熟知并遵守安全操作的所有规定。严防高空坠物、异物打击、触电、淹溺或其它各类机械和人员人为的伤害事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牌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并必须为所属劳务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工程的单价中。
五、甲乙双方责任及施工管理
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在施工中若发现乙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不按规定执行的,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严重者甚至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2、临时用地:
①、本合同工程所需的驻地,由乙方合理选择,甲方同意后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
②、红线以外的进场便道、弃土场的临时用地,由甲、乙双方合理选择,甲方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支付。
③、乙方不得随意占用规定范围以外的土地。否则,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3、施工便道开挖由甲方负责,养护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电力设施:高压部分由甲方负责完成并承担费用(含变压器),低压部分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费用。
5、本合同工程的技术管理由甲方控制,负责技术指导、解释、施工测量和复核。但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配合甲方的试验、质检人员开展正常地管理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乙方施工负责人须经常住工地,每个施工点或每道工序,必须有专职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7、乙方若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工程安排: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情况安排乙方施工任务,若乙方完成工程的质量、进度等达不到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所招用的各种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法用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劳务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的承包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后,本工程以劳务单价200元/m3(设计桩径+2护壁厚0.15m)由乙方进行施工。该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2、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以设计桩长为准,由甲方开据《工程价款结算单》予以结算工程款。
3、本合同工程甲方不支付任何形式的工程预付款。工程价款按实测工程量每月末结算,扣除有关规定费用、材料款及机械租用费等,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5%质量保证金,2%环保保证金、1%安全保证金、1%民工工资保证金、1%工程进度保证金后,进行支付,所扣环保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环保问题后再返还、安全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安全问题后再返还、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后再返还、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且通过国家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在三个月内返还。
七、材料要求及供应
1、护壁所需的水泥、砂和碎石由甲方供应给乙方使用,但乙方使用过程中不能浪费及完工后剩余部分要收集归仓。
2、电费由甲方负责,架设和设备由乙方负责。
3、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做出需要用量、时间的计划,提前七天送交甲方现场技术员,以便甲方及时协调供给。
八、支付方式:甲方根据公司(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和乙方现场完成的工作量按一定比例逐月支付。
九、其它有关问题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委托或转包给第三者施工,若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乙方施工人员驻地及搬迁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应积极向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手续,配合当地公安和甲方搞好治安保卫工作,若发生治安事件,甲乙双方各自对自己的人员负责,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
4、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中不能履行上述任一条款的规定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5、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治安保卫责任书》、《工程廉政合同》作为本合同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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