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9-18 09:52:25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安装合同通用[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装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安装合同通用[7篇]

安装合同 篇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 项目 电梯安装工程。

  1.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点: 项目内 。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 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工期:

  a.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 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5.2 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 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5.3 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 现金/支票/转账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2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 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6.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a.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 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6.4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5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任命 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7.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7.7 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8 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7.9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 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2 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3 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8.4 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8.5 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 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 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8.8 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8.9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 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11 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8.14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6 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

  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8.20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21 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8.22 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8.23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 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广州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10.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11.1 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 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11.1.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11.1.6备案表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xx)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甲、乙双方就目前市场上路灯价格进行多方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项目

  合同共分两部分,第一:材料部分;第二,安装部分。材料部分。

  安装部分安装路灯90套,铺设电缆_______米,安装开关箱_______只,安装路灯每套_______元,铺设电缆单价_______元,安装开关箱_______元,机械吊装费_______元,税费_______元,合计_______元。

  以上费用总计:。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10日内提供基础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

  二、电缆管道和路灯基础乙方根据实际地形条件进行布线和施工。

  三、乙方的材料进场后,甲方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四、乙方承诺工程竣工后一年内的光源及线路、设备等均实行保修,灯杆保修期为3年,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安装,至 年 月 日完工。合同签订10日内,乙方材料全部进场交付甲方验收。

  二、材料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安装结束,交付甲方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一、本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二、验收办法:

  1、乙方材料进场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对工程所用的材料按国颁标准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要求。

  2、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尽快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七日之内对工程组织验收。

  3、乙方派出进出场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资质证书,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工程所需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材料款的50%。

  二、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两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90%。

  三、其余10%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把剩余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协商调解或根据《合同法》交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材料、安装质量又甲方所在地管辖,工程款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七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双反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合同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留存四份,乙方留存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及施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件一(工程设计图)和附件二(工程方案书))。

  三、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提供工程设计图纸一式_______份。

  四、总价款:¥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设备材料费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元,拆除费 __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_元,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元。

  五、本工程设备材料供应详见附件三(设备材料供应清单)。

  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购的设备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人员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职责等在开工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施工配合

  一、甲方义务

  (一)提供房屋原始图纸等相关文件。

  (二)需在地面上有特殊要求的,预先向乙方提出,以便乙方采取预留措施;开工前,在乙方指导下完成以下工作:清空并整平地面、打通墙面管道通孔、使线缆管路不暴露于地面、对室内陈设归堆和遮盖、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水源、电源、气源。

  (三)保护乙方已施工完成的部分。

  (四)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义务

  (一)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二)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三)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施工现常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

  一、本工程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一)执行国家现行的jgj 142-XX(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和gb 50243-XX(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按双方约定的标准______________执行。

  二、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施工。

  三、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质量验收保修单)(见附件五):

  (一)设备材料验收;

  (二)隐蔽工程验收;

  (三)工程竣工验收。

  四、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通过的,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质量验收保修单)(见附件五),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六条支付方式

  一、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一)双方约定合同款项按如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

  2.工程开工后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

  3.验收合格收到(工程结算单)(见附件六)后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余款。

  4.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分期收款收据同时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七条售后服务

  一、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算。

  二、系统隐蔽部分“三包”有效期为十年,其他产品按生产商或代理商的相关承诺执行,无相关承诺的“三包”有效期为两年。

  三、竣工验收后,乙方应至施工现场为甲方提供一次免费产品使用培训(安装除外),并提供 次免费调试。

  四、竣工验收后,由于甲方的原因需要有所变更的,应提前向乙方预约服务时间,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接甲方报修后, 小时内提供服务。如遇特殊情况, 小时内提供服务。

  六、“三包”有效期内,对于两天内无法修复完好的采暖炉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设备(凭发票确认),乙方承诺免费提供备用设备暂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

  (二)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三)未办理验收手续,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届满,工程质量未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按工程造价的_____%支付违约金,同时,在工程质量达标前,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或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设计图;

  附件二:工程方案书;

  附件三:设备材料供应清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保修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1、工程内容:钢结构的制作、安装·

  2、面积:1728㎡(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3、技术要求:以甲方确定的图纸为准·

  4、其它要求:无

  三、质量、工期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工程工期:甲方具备乙方进场条件时,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内进厂后个自然天生产、安装完毕,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遇到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本工程单平米造价为人民币380元/平方米·总造价以验收的总面积为依据·

  2、付款方式

  1主钢构件进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50%),累计支付工○程款·

  2工程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剩余工程○款(50%)即人民币·预留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内结清)·

  五、甲乙双方负责事项

  (一)甲方负责事项

  1、负责提供钢构件堆放场地,施工用电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合格的支撑面,并做好预埋的配合工作·

  3、负责施工场地质量监督和组织验收,排除一切外来因素干扰,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4、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二)乙方负责事项

  1、严格按《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架结构技术规程》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合同约定,按期完工·

  3、严格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及违法事件的.发生·如发生人生、安全赔偿事故,由乙承担·

  六、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

  2、甲方一个月内未组织验收或者直接投入使用,即示甲方认可此工程为合格工程·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合同额的日千分之三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甲方负责·

  2、乙方工程逾期交付,按元/天赔偿甲方损失·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预付款到位后生效,工程款全部结清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开户行:帐号:电话: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开户行:帐号:电话: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内容:支架安装(包含(前后)立柱的焊接、支架安装、组件安装)、材料装卸等,不含太阳能发电板调试工作。

  1.4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含装卸费)

  1.5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日

  实际施工天数:天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安装费按太阳能光伏发电板 元/W 计算,材料装卸费按 元计算。

  2、双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1.1 甲方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 乙方工作

  2.2.1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2.2.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设施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设施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工程价款及结算

  3.1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功率为 万瓦,安装费用为元(不含装卸及搬运费)。

  3.2 安装工程完成后,安装费及材料装卸费用7日内一次付清。

  3.3 本工程无保修金,不含税。

  4、违约责任

  4.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2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3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5、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 包人:承 包人:

  发包人代 表:承包人代 表: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邮 编:邮 编: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帐 号: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安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1.甲方、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a)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编号为 ,合同金额为 万元,(b)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编号为 ,合同金额为 万元;上述两份合同总额为 万元,上述合同工程内容均已完成,正在进行结算中,乙方同意以上述合同工程内容的部分工程款购买下述商品房,并转让给丙方。(上述两份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2.丙方知道下述房屋是乙方从甲方以工程款抵付方式取得。

  3.乙方要求甲方将上述房屋产权办至丙方名下。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暨为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以房抵款金额及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位于潍坊市 区 街 号 项目 号 室 房屋房屋抵付甲方所欠工程款 万元。

  2.抵付方式为双方互开发票的方式抵付,价款应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的房款一致,该发票仅供乙方指定的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使用。

  二、房屋有关状况:

  1.该商品房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测绘单位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 元/平方米,房款总额为 元人民币。不论乙方转让给丙方该房屋的单价是多少,丙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的单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该房屋的具体交付标准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抵房协议为准。

  2.房款中不包括该房屋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以及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收取种类、额度如有变化。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3.以上约定的建筑面积如与最终测绘报告记在的建筑面积不符,超出或不足的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多退少补。(具体标准参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第 条)

  三、原合同工程结算、付款约定:

  因乙方承揽甲方的工程的原合同正在进行结算中,若结算额或工程进度款扣减甲方已付款额后余款不足房款,其余款项,三方同意为简化三方之间付款程序,由丙方以现金或按揭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协助

  1、甲方保证上述抵工程款的商品房未因其它事由被查封、抵押或出售;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因甲方原因导致抵工程款的商品房被查封、抵押,致使乙方权利无法实现;

  3、为方便乙方转卖房屋、办理产权等事宜,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将购买人名称直接按乙方要求写成丙方。

  4、在原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确定最终结算额,且乙方、丙方将房款全部交齐完成抵付后,甲方与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交付房屋的钥匙。

  五、承诺

  丙方从乙处购得此房,房款交于乙方,并承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关于此房的一切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丙方除结构问题外不得向甲方提出退房、换房或索取其他赔偿等要求,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丙方同意按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承担房屋物业管理费(元/月),不论丙方是否实际入住。

  七、丙方签订此合同时,不再享有甲方为其他购房者提供的任何优惠政策。该房屋的产权办理过程中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面积出现误差产生的房款多退少补事项时,三分同意为简化付款程序,由甲方和丙方按照最终测绘面积进行结算。

  八、本协议签订后,视为甲方已将用于抵付工程款的商品房实际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抵付行为完成。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三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四分,乙方两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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