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9-18 08:36:00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安装合同10篇[热]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装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装合同10篇[热]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上海炎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乙方:苏州吴城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揽甲方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业务,为达成甲方需求,保证工程质量,按时竣工投入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 工程地点:苏州新区鸿禧路32号F-5号厂房。

  2. 完工时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壹周内完成资质设计单位盖章安装工艺蓝图以及办理压力管道安装开工告知报批手续,并把所有物质运到工程现场;三天内完成上述工程项目安装、验收,即工程完工总时间为十天(自然天)。延迟时间不得超过两天,超出此约定交期按违约处理,但如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延期应予免责。

  3. 完工验收前的一切运杂费用(包括包装、运输、保险、报检事宜、安装调试等)、风险(包含损坏、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 工程条件:乙方施工前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工程开工前甲方必须做到道路畅通,水电接通至施工现场;甲乙双方应配置联络人员相互配合。

  四、 工程质量要求:

  按国家相关标准、乙方提交给甲方书面确认的图纸与技术资料内容执行,乙方提供的物质必须是满足合同配置的全新品,所有管子、管件、阀门须有出厂合格证书,管道须脱脂除锈,所用材料必须和报价单上一致,氮气管道须有防雷及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乙方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及

  3其它有关规定并经当地质监部门检验合格且取得检验合格报告。须确保2吋管能通过100Nm/3小时氮气,1吋管能通过50Nm/小时氮气。须确保管道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安全。

  五、 工程验收:

  1. 参照《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及验收规范》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验收。乙方须按上述时间完成安装调试,以最快的时间完成报检取证。甲方验收以本工程设施运行正常、管道内无杂质、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报检合格并取得应有的合格证书为准。验收时如发现项目内容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者有因运输中或安装中造成的损坏,由乙方在 1 天内负责解决。

  2. 甲方验收时,乙方须提交甲方本工程项目安全布局蓝图、部件清单、必要的使用说明书,以及相关的合格证书、保修单证等。

  3. 乙方应确保在五月三十一日前通过甲方合格验收、六月一日开始能满足甲方生产使用需求。

  4. 乙方在验收前应免费培训甲方指定操作人员能熟知操作、简单维护与保养管道设施,且辅助甲方出具验收报告,辅导甲方完成使用操作合格证书申办。

  六、 付款方法:

  1、 压力管道安装完成交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凭双方完成签署的验收单和安装地税发票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80%,金额35200元。

  2、 压力管道经当地质监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交给甲方,甲方签收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15%,金额6600元。

  3、 压力管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六个月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乙方余款5%,金额2200元。

  七、 安全责任:乙方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 保养和服务保障:

  1、 乙方承诺保修期壹年,自甲方在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保质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但甲方人为责任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2、 乙方负责管道设施的永久性技术服务,并按甲方需要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的免费培训。

  3、 乙方接到甲方报告管道设施问题必须及时做出回应,包括远程指导甲方维修维护;如甲方不能解决的,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甲方现场予以解决,紧急情况2小时赶赴现场及时处理。

  九、 违约责任:

  1、 乙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完工期交甲方验收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支付货款总额5‰计算,乙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延期超过十五天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保留损失赔偿追溯的权力。

  2、 乙方用料型号规格、尺寸、质量指标、技术性能指标、配置与本合同如有任何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以最快速度解决,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决的应事先与甲方友好协商并须得到甲方的认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并自行处理不合格管道设施。

  3、 如因乙方提供的管道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对其存在的问题不能如期解决,应立即给予换货或者退货,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4、 保质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须在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维修,否则视为乙方在质量保证上违约,乙方须承担因此引起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5、 乙方应负责验收前的有关压力阀门、压力管道的合格报检。如因乙方不能及时完成合格报检而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属于政府审批时间延迟的,免除双方责任,但乙方应全力争取。

  6、 乙方担保管道设施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安全。如经官方鉴定为乙方产品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实赔偿责任,甲方保留依法追溯赔付的权力。

  7、 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官方对管道设施的相关年检。年检中官方鉴定为乙方管道设施问题的,乙方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予以解决,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可预防性损失。甲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8、 甲方不得无故延迟付款,确有意外需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延迟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付款的应按日支付乙方应付款总额5‰的违约金。

  十、 本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监督执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将按《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办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当地质监局和锅检所各备案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 址:地 址:

  日 期:日 期:

安装合同 篇2

  用户方: (以下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称乙方)

  一、主体关系说明

  乙方为隶属于XXX有限公司的自律性组织;在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施工工程服务中,承担地暖设计和地暖施工指导,大宇电地暖辅材,分水器及其他品种管材和相关配件的质量保证责任。

  二、安装内容及选材

  1、热管路铺设:XX牌PE—RT地暖地热专用管。

  2、分水器:XXX牌锻铜镀镍活接式分水器。

  3、保温隔热层铺设:用18kg/m?聚苯板,20mm厚。

  4、砼面层施工:乙方指导施工。如需乙方浇筑的,甲方负责吊沙等物,乙方及时浇筑,甲方按照实际施工面积付每平方5。5元。如甲方自行浇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需方有特殊需求如管间距加密,保温隔热层厚度增加等,价格另行协商。

  三、质量及验收标准

  1、地热工程安装按设计图纸要求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施工安装》(03K404)及相关标准验收。

  2、系统安装完毕进行压力试验0。6MPa,20分钟压降为0。03MPa为合格。

  四、施工条件要求:乙方进场前甲方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卫生间防水完毕且不渗,不漏。

  2、厨房到卫生间冷热水管路安装完毕且打压试验完毕。

  3、强、弱电线敷设完毕。现场地面清理干净,找平完毕。

  五、乙方承诺

  1、XXPE—RT地热管的使用寿命为50年,除人为因素外,由于管材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上丰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乙方负责上报),由于安装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当甲方热媒温度达成45—60℃,系统压力达到0。35MPa条件下,乙方必保甲方的室内温度达到18—20℃。

  3、分水器及其地面外系统免费调试维护贰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由乙方安装的地热工程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因其质量和安装质量而出现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要求后,两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按先处理事故,后分析事故原因及责任分配原则处理;甲方人为因素而出现任何问题,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1、地暖安装及测试合格后,在地热采暖结构层上严禁凿洞、钉钉、钻孔等破坏行为,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如需要维修的,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地面上层宜采用地砖或双扣复合地板。

  七、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开发商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及开发商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开发商:

  电话: 电话: 电 话:

  地址: 地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广州大学 合同编号: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广州大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广州大学新校区 。

  1.3承包范围: 按甲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

  1.4承包方式: 。

  1.5工期:本工程自200 年 月 日开工,于2XX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及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

  1. 7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10-XX)等国家制订的施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招标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优良)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则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即自行验收,甲方不予承认,此事项如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贻误工期的责任。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10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空白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空白 内容。

  (3)可调价格:详见本合同第十一条。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支付总额为¥ 元的工程价款。

  拨款分 3次进行

  拨款 100 %

  金 额 (元)

  工程完成30%时(乙方应在提交此项发票和支付凭据资料的同时,向甲方交付按本合同价款5%计款的履约保证金)

  30%

  工程完成50%

  20%

  验收合格后支付竣工结算余款

  50%

  6.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验收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的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由乙方负责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供应至施工场地。

  7.3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后果责任。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逾期三十天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预付的款项及其利息。[page]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依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甲方指派的代表,其个人现场签发的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签证,不能作为本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凭据;因特殊需要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须由甲方出具正式书面文件后乙方才能施工,并依据该文件向甲方结算。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内容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的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乙方负责。

  11.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投标价结算;若工程量减少则扣除相应减少金额后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有单价的按投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若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没有单价的工程按实际工程量并按XX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下浮 %结算。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

  11.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二年,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11.4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总结算价款的5%。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壹年后三十天内付清。发包人将保修金全数返还承包人后,承包人仍须按建安工程规定以及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本合同附件:

  12.4.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2.4.2工程项目一览表

  12.4.3工程预算书

  12.4.4会议纪要

  12.4.5设计变更

  甲方(盖章): 广州大学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安装合同 篇4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甲方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氨基树脂生产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详见招标书

  (1) 地点及面积:

  (2)工程造价(含氨基树脂生产设备、运输、安装、调试):758000元;

  (3)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乙方安装调试氨基树脂生产设备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氨基树脂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氨基树脂生产设备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要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2、开工前 天,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场地、接通施工水电;

  3、开工前 天,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图及安装施工清单;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并追问氨基树脂生产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设备安装合同壹份,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

  工程地点:项目工地(号)

  二、合同范围:

  本合同范围: 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保。

  乙方应提供崭新的未经使用的安装设备及材料、技术服务和所需的其他事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没有提供或没有达到设计图纸中的技术性能指标,乙方应免费采取挽救措施,并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需要而合同文件中未提出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有责任以合理的进度以及最优惠的价格满足甲方变更的要求。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双方共同承诺、遵守。

  三、合同造价:

  本合同总造价为: ¥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3.1“合同价格”是指 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除甲方供应中央空调系统设备以外(甲方供应设备见附表),从安装设备及材料、安装调试、备品备件供应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保等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材料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备品备件供应费、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维保期内的维保费用等。

  3.2合同价格为固定价,包括所有由于以原材料工本或其他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但由于甲方增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3.3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涉及到的,由乙方提供的与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期间有关的一切专用工具、测试及所用仪器、耗材的费用,并由乙方负责运进和运离工程现场。

  3.4合同价格包括乙方人员到现场的一切交通食宿费,甲方协助乙方人员在现场居住的方便,但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3.5除非另有规定,乙方的价格须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文件描述的工作以及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也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料到。

  四、付款方式

  4.1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乙方进场前,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为设备预付款;

  4.2主要设备含空调主机及风机盘管末端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

  4.3工程量进展到一半时,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20 ﹪。

  4.4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5 ﹪。

  4.5质量保证期结束,无质量问题,甲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工程工期:

  根据发包人使用要求,双方约定合同签定后,自乙方收到设备预付款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

  5.1 乙方进场前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

  5.2 在合同生效以后,叁 日内,乙方完成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并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

  5.3 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成安装及调试,协调与消防、装修的冲突,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按期完成。

  5.4 如工程实际与图纸设计存在较大差异,无法按图施工;或图纸有较大变更,不能按期完成施工,经甲方签字认可,工期顺延。

  5.5 遇不可抗力(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预见的及非人为所能控制的事件),工期顺延。

  六、工程验收:

  6.1 乙方应按国家或国际有关的`标准与规范施工。

  6.2 安装施工应以图纸要求为准,不得私自偷工减料,或更换图纸规定的安装材料。对于图纸未规定的安装材料,应选用质量较好的材料使用。工程安装调试完成以后,应达到图纸设计的功能及使用要求。

  6.3 甲方的授权代表有权任何时候检查乙方的相关工程质量与工程材料的质量,并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

  七、变更通知

  7.1乙方如因为甲方原因影响了合同成本或交工期限,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核实无误后将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但在以下情况中,不得发变更通知。

  7.1.1对乙方影响行为是在合同规定内作出的,或是由于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要求所必须的义务。

  7.1.2乙方合同执行情况是因其自身的失误、疏忽或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而受影响。

  7.2 如果乙方认为所作的变更可能会使自己不能履行合同中义务时,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应设备及工程量的增减,按照国家20xx年工程定额三类取费进行合同金额修订。

  八、质保期

  8.1 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壹 年,主机设备保修三年。

  8.2 乙方所提供的安装材料为全新的、且中央空调系统安装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主机为约克公司产品,风机盘管及末端为上海三燕产品。

  8.3在质保期内,若非误操作或人为破坏所致,则合同标的或其部件、安装材料等损坏应由乙方免费维修、供应和安装。

  8.4在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反应并指导,24小时之内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履行其保修义务或处理紧急维修工作。超过24小时甲方可请其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8.5若质保期内,甲方没有指出有缺陷,则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安装是满意的,其质量保证责任已完成,但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实验都不能发现的缺陷除外。

  九、违约责任

  9.1 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交付使用,所使用的安装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2 若由于甲方原因出现如未按有关要求验收工程或其他原因致使乙方延期交工等,乙方不负责任。

  9.3 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交付使用,支付金额为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无法抗拒因素造成误工除外)。

  十、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诸如台风、地震、战争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情况)而引起合同进度延误,在此情况下,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政府签发的不可抗力的证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就尽力减少事件的影响,尽早恢复工作,双方应尽早协商并确定新的交工日期,并由甲方发给乙方完工变更通知书,确定合同进度相应顺延。

  10.2 不可抗力事件给双方造成任何损失,有各方自行负责,合同价格不得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作任何调整。

  十一、责任

  乙方负责在工程峻工前,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乙方承担在安装、维修等过程中因施工与质量问题引发的其他事故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二、 合同终止

  12.1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完全合同义务直至合同终止。

  12.2 凡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由于

  12.2.1 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

  12.2.2 当甲方确信乙方已无履约能力时。

  12.2.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合同终止书后,应立即终止合同执行,但双方有权追究在合同终止前的违约索赔。

  十三、 仲裁

  13.1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3.2双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来解决,若该协商在纠纷开始后不能在15天内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纠纷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部门或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解决。

  13.3仲裁或法院判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凡产生的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3.4在仲裁和起诉过程中,除非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否则双方必须继续执行他们各自的合同义务。

  十四、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已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时失效。

  14.2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单方随意作出合同范围以外的变更或解除合同。

  14.3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规定与合同不一致时,以签订日期在后者为准。

  14.4合同由协议书与合同附件组成,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五、其他未尽事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安装费:

  按照安装广告面积计算金额。

  常规安装: 元人民币/㎡,大写:

  单立柱安装: 元人民币/㎡,大写:

  高空安装: 元人民币/㎡,大写:

  2、支付方式:

  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总价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安装费用。

  乙方:

  1、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安装期间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按时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3、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六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半年。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7

  项 目 名 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及安装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根据属下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就 供货及安装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甲方补充)

  第二条 合同价款 (甲方补充)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安装工期(甲方补充)

  第四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根据需要修改)

  1、甲方根据与乙方签订的分批合同的价款、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在分批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订货通知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分批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定金。

  (2)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分批合同总价款的50%。

  (3)工程安装完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结算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该分批合同结

  算款的95%。

  (4)结算的5 %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甲方补充)

  第六条 保修条款 (根据合同具体情况补充)

  1、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年,自安装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并跟踪了解设备、系统工程的运行情况,建立用户跟踪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作好跟踪记录。

  3、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不得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专项条款及其附件经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合同,向有关部门登记后合同生效。

  2、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帐函等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只有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之外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视为无权代理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出具的任何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的签署人、签署行为的适格性进行审查;乙方怠于履行审查义务或者履行不当的,因此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

  5、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认可,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6、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24小时内组织验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验收延误视为认可。

  (二)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国内安装资质证书。

  2、 按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完成安装并调试合格。

  3、乙方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基础施工图,并配合甲方进行基础施工。乙方应委派现场代表,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免费提供产品配件及专用操作维修工具各一套,须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达到技术熟练程度。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6、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如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的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未能按分批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或通过验收的,每逾期1天,按该批合同总价款的 3 ‰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4、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若乙方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验收不合格、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承担对甲方所造成

安装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甲方):

  上海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甲方如委托乙方对安装的家用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安装施工前的设计,则乙方的设计方案需得到甲方的确认。

  四、家用中央空调主机保修年限按设备生产企业的标准执行。

  五、本合同所订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比例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六、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

  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施工的特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

  电话:

  4.甲方所提供机组

  室外机:

  室内机:

  二、工程施工周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完成隐蔽工程安装验收。待 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三、施工管理

  1.乙方按照已被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将与机组相匹配的水、电源接到乙方指定安装室内外机组所需的位置。

  3.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4.施工图和室外机安装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环保、物业部门认可时,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施工期问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四、工程造价

  1.本合同安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2.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均按增减帐按实结算。具体变动价格,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 元。

  2.材料进场,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 元。

  3.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 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 元。

  5.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保证使用的铜管、风管材料、管材、保温材料及控制元件均附有企业的产品合格证书。

  2.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乙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验收时间, 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验收。

  3.甲方在装演工程结束后,应当在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

  4.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记录单》。乙方对安装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1年,管道风口保修期2年,从竣工验收结束、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1份。

  6.施工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相应规范进行。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市或所在区、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选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变更设计或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甲方应当支付误工费人民币 元给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竣工验收不合格,如系乙方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家用中央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及逾期竣工的责任;如系设计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向设计方追究责任;如系设备原因,由甲方向设备供应方追究责任。

  九、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预算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

  竣工验收记录单

安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玉林市玉州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玻璃幕墙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内容:

  工程承包内容:本工程玻璃幕墙按设计及规范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相关材料送检、资料的收集装订工作,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埋件预埋、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二、 工程承包单价:

  本合同工程量约1000㎡,以按图纸理论计算数量为准,在工程结算时以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相关材料送检、资料的收集装订工作,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埋件预埋、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按每平方650元计算。

  三、 工程制作、安装及质量要求:

  1、所有工程施工图由乙方根据甲方及设计院要求进行设计,图纸经设计院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材料制作加工及安装。

  2、安装质量:外观检查应装配牢固、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的要求。

  四、 工期:

  1、暂定工期为:立铝柱开始30天完成。

  2、乙方需与内装密切配合进行施工,以保证本工程各项工作与整体工程同步完工。

  五、 工程验收质量保证:

  1、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96)进行。

  2、工程竣工后乙方先进行全面自检,确认无误后提出书面报检要求,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联检及验收。

  3、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够通过验收,甲方拒付余款; 若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约同时预交工程保证金50000元。

  2、工程施工完成前,甲方按乙方人头支付生活费(20元/天)。

  3、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工程总额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

  七、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一份;

  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

  4、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如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提供乙方住宿及加工成品、设备存放用的足够场地约200平方米。

  7、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工种及工序之分段验收、交接、签字等手续。 乙方责任:

  1、 保证加工及安装质量,严格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 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影响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报于甲方;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

  4、负责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5、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及制度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若由于施工方责任而不能执行计划施工,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处罚。

  7、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 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

  8、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工人人身安全责任,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乙负责。

  八、 其它

  1、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经甲方认可的函电和有关资料均为合同附件, 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不可解决的争执时,可按照法律向当地有关部门起诉。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经办人:

  电话:

  日期:

安装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 (或玻纤)复合荚芯板风管平方米,现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预定工程工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定金后,且设计方案由甲方签字认定后,乙方

  于 月日进场安装,预定安装调试期为 天(如甲方要求变更,除给乙方工程工期相应顺延外,还应承担乙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即rmb元整。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即rmb

  元整(总价的 %)后,日内进行施工。

  (2)管道安装完毕当日支付人民币 元整,即rmb 元整。(总价的 %)

  (3)乙方安装完成后,甲方应在十五日内给予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计人民币,即rmb 元整。(总价的 %)

  (4)甲方签字验收并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出具工程质量保证书。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验收的,甲方除无权使用外,还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及乙方的误工费用。

  七、 施工管理:

  (1)乙方依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或各有关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施工。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实施本合同的场地及水源、电源、临建宿舍等设施。

  八、 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质量负责保修 年,(详见工程质量保证书)。

  九、 合同及附件: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均履约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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