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购销合同10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购销合同 篇1
___立合同单位__印刷厂(简称甲^乙方)
兹因甲方生产需要向乙方订印下列印刷品,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计划单价^金额^用料^交货期
二、加工原料:
三、质量和式样:①质量:^②式样:
四、定货数量的差额幅度:
五、货款结算,凭运输部门的运单向银行办理托收,壁纸购销合同样本。
六、原材料供应:甲方来料加工者,应由乙方作运货处理,其货款在乙方交货结算时,凭甲方的发票结算。
七、印件确定后,双方中途变更应提前__日通知双方协商同意,否则应负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外地用户,可由乙方代办运输,乙方一经运出即为交货,一切包装费、运杂费均由甲方负担。
九、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局一份备案。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代表人__章
地址:__^乙方:__印刷__代表人____
开户行:___
帐号:___
电话:___^商标印刷许可证^号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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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印刷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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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规格|单位|数量|计划单价|金额|用料|交货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加工原料:
三、质量和式样:1.质量:________ 2.式样:_________
四、定货数量的差额幅度:
五、货款结算,凭运输部门的运单向银行办理托收,合同范本《壁纸购销合同样本》。
六、原材料供应:
(甲方来料加工者,应由乙方作运货处理,其货款在乙方交货结算时,凭甲方的发票结算。)
七、印件确定后,双方中途变更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协商同意,否则应负违约责任,并应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外地用户,可由乙方代办运输,乙方一经运出即为交货,一切包装费、运杂费均由甲方负担。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经双方另行商定。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 篇2
合同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至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出卖人(甲方)(签章):买受人(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购销合同 篇3
原告:王xx,女,汉族,现就职于xxxx市劳教所第x大队,电话:xxxxxxxxxxx
被告:河北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张xx,电话:xxxxx
诉讼请求
1、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剩余房款339500元整;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xx年9月10日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购买被告拟建造的位于xx县xxx的一套面积为181.65平方米的商品房,该房屋为听枫苑t11号,交房日期为20xx年5月1日之前。协议生效后,原告如约向被告一次性支付总房款389500元。但是,被告却迟迟没有建造该房屋,超过交房日期也未能向原告交付此房屋。直至今日,被告一直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交房义务,导致原告的入住权利无法实现。双方在合同第九条中约定:“出卖人逾期超过45日未能交房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尽管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但被告到目前为止只返还给原告房款50000元,迟迟不予返还剩余房款,未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现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求!
此致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进购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单位: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Q/YSD 1标准;
三、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具体交货时间以乙方书
面告知时间10天以内为主。
交货地点为 ,由甲方自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将预付款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 %,即 元;其余货款在甲方
收到全部货物后15天内支付。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在约定交货时间内安排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预付货款并承担该笔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
2、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合意签订酒水《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甲方从乙方处采购1000件仰韶酒、750件洋河大曲,总价值人民币104。3万元。现针对此酒水《购销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另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意自愿解除于 年月日签订的酒水《购销合同》,该酒水《购销合同》中双方未履行部分均不再履行。基于该酒水《购销合同》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之间、甲乙双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原酒水《购销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年月日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买卖马铃薯脱毒种薯,并按下列条件成交:
1.品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种薯级别
(按国家分级标准)________________,品种纯度________%以上,净度________%以上。
3.规格
单薯重:________________克、________________克,并烂、冻薯率小于________%。
4.包装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装袋印刷产品名称,执行标准,注册商标和生产单位名称地址。每袋附合格证标签一张。
5.数量
_________吨(根据实际装车量,约溢装_________吨)。
6.交货地点_________
7.价格
(货价、保价费、长短途运费、包装费)_________元/吨。
8.费用负担
由卖方办理运输事项,各项手续费用由卖方负担,在产地的装车费及短途运费由卖方负担,铁路运费由卖方承担。运抵惠州火车站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9.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7天内,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_________万元。
10.支付方式
预付货款通过电汇至卖方银行账户,剩余货款在交货地点货物交割时现金结算清。(分三批汇入甲方账户)
11.检验和异议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三天内由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和装运单对商品质量和数量检验。如发现与合同规定和装运单不符,除承运方责任外,可凭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异议。
凡因执行合同发生的异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12.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卖方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以电话和传真立即通知买方。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卖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认真协商,签订以下树种购销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以下树种的数量及价格:
1、30公分樟树200棵,单价:每棵4100元, 计82万。
2、15公分樟树300棵,单价:每棵1300元, 计39万。
3、8-10公分桂花树400棵,单价:每棵1300元, 计31.2万。
4、10-15公分雪松200棵,单价:每棵500元, 计10万。
5、30-40公分法桐400棵,单价:每棵80元, 计19.2万。
6、8-10公分樟树800棵,单价:每棵780元, 计62.4万。
7、古树桩50棵,单价:每棵860元, 计4.3万
8、太湖石20xx吨,每吨600元, 计120万。
9、10-15公分广玉兰,600棵,每棵480元, 计28.8万
合计:396.9万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货款100万元,甲方开始发货,而后按甲方发货数量实际结算。直到货款两清,不拖不欠。因乙方拖款不及时结帐造成工程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三、甲方代为运输,装卸费由甲方支付,运费甲乙双各付一半,运输中损坏的树苗由甲方负责,甲方保证负责树苗成活在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底于成活率,按损失数量甲方按进价退款,或依树补偿。
四、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单方违约按总货款20%处罚,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8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订货金额及技术参数乙方向甲方订购XXXX木地板。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
第二条 定金
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壹万元。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付款结算方式
1、日期:另行通知
2、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3、付款结算方式:
第四条(1)乙方通知甲方提货时,乙方支付木板总货款的30%
(2)木地板到乙方工地,其余货款乙方在五天之内合部付清,乙方未付款按货款的10%交纳违约金每天。付款方式按实际面积结算,质量保证三年内有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保证期内乙方通知甲方维修,甲方不去维修,乙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垫付款在乙方验收合格后五天之内付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2、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3、木地板属于半成品商品,只有通过科学的安装方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商品,安装部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甲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的,应按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5%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0%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付款总额的10%承担逾期交款违约金。
4、合同签定后如甲方送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5%。
第六条 变更产品技术参数的协商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应提前30天与乙方协商。
第七条 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条款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可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的通知
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条 争端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1、消费者协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乙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购销合同 篇9
供方:
需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成品油供应事项,经协商一致牵动如下协议。
一、 供油方式:供方应保证对需方柴油的供应。
二、 质量:所供成品油符合国家标准。如质量问题供方承担维修责任,需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供方,待确定是否有质量问题造成损坏。
三、 价格:价格按南宁市中石化加油站挂牌价。如遇油品价格变动,供方及时通知需方。
四、 验收方式:根据供方油罐车计量表实测计算发油量数据为准。误差按国家损耗标准3%执行,如有疑议需方可随时抽查,也可参考需方本地地磅称重作为考量标准之一。发油物价政策需方48小时内需方未提出异议,视同无异议。
五、 供应方式:供方一次性运送20吨柴油到需方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间供方提供加油设备给与需方使用《需方缴纳一定设备押金直至合同结束后需方应归还加油设备后退还押金》需方提供地点存放并爱护设备,如人为损坏需方自行维修更换,设备押金双方另行协商)需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结清所有油款。如有违约供方将以千分之三收取利息。备注:(需方结账赊欠最大不超过40吨柴油)
六、 供方服务:自行安排跟车运输人员,建立供油台账,以及记录需方所加油的设备、车辆信息、批次(中途增加设备以及车辆应及时记录在案)。如果供方的油品造成需方机器损坏一切有供方负责提供维修。备注:(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供方确认是否油品质量造成的设备损坏)
七、 运输与风险:油品运输有三种方式由供方选择(请在方框内划勾,仅限选择一
种方式,如期间更换方式需提前与供方协商,取得供方允许后方可更换运输) Ο油品由需方自行运输,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需方承担。
Ο油品由供方代办运输,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均有需方承担。
Ο油品由供方代办运输,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均有供方承担。
八、 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供方不能在合同气馁交货的,供方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九、 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十、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供方两份,需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 签订合同时需方提供相关证明及资质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十三、 本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签订地址: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10
甲方:杭州萧山城厢春莲珠宝行
乙方: 杭州市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
杭州萧山城厢春莲珠宝行向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进购上海“老庙”黄金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 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 付款方式及周期: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将预付款电汇或票汇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10 %,即1110950.5元;其余货款在20xx月5月8日之前支付。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 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 其他约定事项:
八、 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杭州萧山城厢春莲珠宝行
乙方:杭州市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 (盖章) (盖章)
地址: 萧山区市心南路93号地址:临安市衣锦街465号
法定代表人:邹春连 法定代表人:章长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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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xx-03-27 日期:20xx-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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