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9-14 07:14:42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安装合同必备[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装合同必备[3篇]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锅炉、锅炉房设备及安装服务事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标的:

  第一条、 设备明细价格及设备安装服务费用

  注: 1、锅炉报价包括锅炉本体、意大利利雅路燃烧器、燃气阀门组、控制器;

  2、我公司将燃烧器与阀门组连接,阀门组与燃气主管路连接需由燃气公司连接。

  为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RMB:元整)(小写元整)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以《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为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 运输方式为汽运,乙方负责运输货物至汽车可达地坪卸货;甲方负责道

  路通畅及地坪平整、宽敞,利于吊车卸货作业。

  2. 装卸费用、运输费用、运输卸货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安装工期、验收工期:

  1. 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由乙方采用公路汽车运输的方式将货物送抵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至地坪。

  3.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如果甲方不具备货物接收条件,须书面通知乙方推迟交货。

  4. 安装工期:甲方支付乙方到货款后且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15日内(不包括验收时间)。

  5. 验收工期:乙方会同甲方验收,甲方指定人须在接到验收报告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第五条、 验收:

  1. 货物验收:货到现场后,至迟在乙方安装完毕日及由于甲方原因无法施工乙方暂时撤离现场前当日内,甲方指定人对所有乙方已经安装在现场的设备、管道、阀门、电路与乙方共同清点、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

  2. 安装验收:由乙方提供安装验收报告,甲方指定人须在接到验收报告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合同签定后叁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 元整(¥元整)。

  2. 余款人民币 叁仟 元整(¥ 元整)于20xx年5月15日前一次付清。

  3.支付方式:采用电汇、现金。 4.补充说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提货,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规定的供货期到达后一个月内支付第2项所列款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调试或验收,甲方应于乙方将设备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或年月日前支付第3项规定款项;由于甲方不使用设备,甲方应于设备安装完毕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 第七条、 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 货物所有权转移:自甲方指定人验收货物后,并且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货物所有权即转归甲方所有。

  2. 货物风险转移:自甲方指定人验收货物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提供:

  施工配合:提供锅炉安装材料、工具存放房间。

  冷水供水:甲方须提供的供水管径不小于40mm,压力为0.2~0.5 MPa,流量不低于5m3/h,并且原水硬度符合国标GB/T 18300-20xx《自动钠离子交换器技术条件》中规定一级自动钠离子交换器进水硬度小于6.5mmol/l。

  供电:甲方须提供电电压380V,电功率不低于4KW,3相5线(含零线、地线)的供电电路至锅炉房内配电柜内进线端。

  土建:用户须完成锅炉房的'土建建设;锅炉间门宽(用于进出锅炉考虑)不小于1400mm,净高不低于4000mm,辅助设备间门宽不小于XX00mm,净高不低于3000mm,下部设置百叶窗进空气,空气量按照17m3/XX000KCAL·h锅炉额定功率考虑;锅炉房顶设置天窗、风帽,加强室内外空气对流。

  燃气:如果采用天然气作为锅炉的燃料,须负责安装相应的供气管线,并保证燃烧器阀门组前供气参数同时满足表压力为6~8KPa,总流量不低于80Nm3/h(热值按照8400KCAL/Nm3考虑)。

  运行:须安排符合当前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要求的锅炉房运行管理人员进行运行管理;在锅炉运行期间,须保证锅炉水符合国家标准GB1576-20xx《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 第九条、 乙方职责:

  1. 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或乙方设计甲方认可的锅炉房设计图纸、说明书及国家有关锅炉安装规范完成第一条所列设备的供货及安装;配合燃气供应单位连接好燃气供应管线与燃气燃烧器阀门组。

  2. 乙方在安装验收后一周内向甲方交付各种设备的出厂资料及安装过程

  文件。

  3. 乙方负责本合同涉及的锅炉房设备的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培训,使达到正常使用设备及能够进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条、 品质保证:

  1. 品质保证期:自安装完毕起12个月;详见后附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2. 品质保证期后:双方可以签定维护保养合同,有偿服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执行。

  2. 乙方迟交货物若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甲方晚提货物若超过6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水、电、燃料供应变更、使用要求变更及发生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须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顺延或意外终止:

  1. 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交货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

  2.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通知对方,并在十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 任何一方在下述情况均可终止合同。

  1) 某一方宣布结束、解散、破产、转产或财产被他人接管。 2) 某一方有违法经营现象。

  3) 某一方无能力履行本协议所列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并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 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月日。

  甲 方:

  签定日期:20xx年 月日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签定日期:日

  年 月20xx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 工程的水电劳务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1.4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厂房、仓库等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安装;

  (2)室内排水管网安装;

  (3)室内排水设备安装;

  (4)室内照明线路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析顺序

  2.1本合同。

  2.2报价书。

  2.3水电施工图。

  第三条 工期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2、如因由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场面(包括土建施工场地、水电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影响乙方的工程进程则工期应作相应顺延。若连续一个月以上延期,则甲方应将乙方前期工程款结清,延期部分工程款另作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安装规范施工,并达到水电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捌 元(每平方米)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该工程完工后报验及检测费由甲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需要二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由于本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即当水电班组完成预定工程量50%的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完成预定工程量的90%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我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剩余价款,即为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方支付乙方保证金。)

  (2)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后,乙方交给甲方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竣工后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5000元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8.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实体材料均有甲方采购供应。

  8.2水电安装的小型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第九条 双方职责

  9.1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包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床位,用水、用电(人均每月5度计算,超过配给额度,费用乙方自付)。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应协助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如有人为故意损坏,应由损坏方予以修复或返工。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7)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安全施工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装条列》和其他相关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发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

  10.2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10.3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关于工期延误

  11.1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2)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负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合同约定或甲方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的10%的违约金。

  1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照每天合同总额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累计总罚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按每天合同总价款的3‰违约金给甲方,累计总罚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13.2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尾款,此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河南省洛阳市市政工程处 乙方: 河南北方光电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20xx年8月25日《×××路灯安装工程招标书》,参照20xx年9月2日合同价格,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合同共分二部分:第一是材料部分;第二是安装部分 材料部分

  桂郴路延伸段工程清单

  东华路增加部分工程清单

  观前路墙头灯增加部分工程清单

  安装部分

  安装路灯48套,安装华灯2套,墙头灯10套,铺设电缆

  1760米,安装开关箱2只,安装路灯每套150元,安装华灯每套200元,墙头灯每套20元,铺设电缆每米2元,安装控制箱200.00元/只,税收及其它1656元,计13296元。机械吊装费由业主承担。

  以上合计:叁拾捌万叁仟玖佰叁拾陆元捌角(¥383936.8)。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从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10日内提供基础施工图纸和其他相关图纸。

  二、路灯基础和电缆管道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图纸自建。 三、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免费提供仓库储室。

  四、乙方承诺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光源以及线路、设备等均实行保修,灯具、灯杆保修期为3年,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从合同签定之日起40日内(或业主通知后10天内),乙方材料全部进场交付甲方验收。

  二、材料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安装结束,交付甲方验收。

  三、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甲方未能完成基础部分、电缆管道铺设,或未能按图纸完成基础部分、电缆管道铺设(包括基础部分接地)。

  2、在施工中如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隙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数(如台风、水灾、地震以及其他自然原因等)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要求达到:优良。 二、验收办法

  1、乙方材料进场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对工程所用材料按国颁标准随机抽样检查,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视为合格。

  2、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进场安装、调试结束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于收到通知七日内对工程验收,逾期视为合格。

  3、乙方派出进场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相关资质证书,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工程所需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材料款50%。

  二、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于20xx年10月22日前共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96%。

  三、另外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给乙方。其余1%在三年保修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如甲方逾期不能支付工程款,按同期银行、信用社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协商调解或根据《合同法》交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材料、安装质量纠纷由甲方所在地管辖,工程款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 帐户: 邮编: 邮编:

【安装合同】相关文章:

(经典)安装合同09-10

安装合同08-18

(精选)安装合同08-26

【经典】安装合同08-25

安装合同[经典]08-22

安装合同(经典)09-04

(精选)安装合同08-20

安装的合同04-03

安装的合同02-06

安装合同(精选)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