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12 07:24:1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手机管理制度(优秀)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手机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手机管理制度(优秀)

手机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严格工作纪律,保障生产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所有生产工作现场手机使用

  三、管理职责

  3.1生产现场直接管理者:负有对本现场作业人员在工作时间个人使用手机进行监管与控制。

  3.2所有人员:负有在工作过程中使用手机时自律管理。

  3.3各部门主管:负有对本部门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进行监管。

  3.4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人员在工作时间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稽查。

  四、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4.1在工作时间内,原则上,除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使用手机外,其他情况不得任意使用手机。

  4.2因工作需要使用手机时,原则上除需要传送文件、或需要对明确具体信息传送、或需要多人周知的信息时可以使用微信等有记录的工具外,其他如需及时的点对点沟通时,应尽量使用电话或微信语音功能。

  4.3工作时,如员工因个人非因工作之事需要手机沟通时,原则上以电话或微信的语音通信功能为优先选择,以文字形式的聊天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尽量控制时间。

  4.4除工作沟通外,原则上员工使用手机沟通时,单次使用时间尽量不超过3分钟,员工如遇特殊个人情况,单次通话需要较长时间时,应向现场直接管理人员请示,由现场管理人员作好安排后离岗交流,不得在岗位上边工作边交流,从而影响他人工作。

  4.5工作时间内,无论工作忙闲,一律不允许刷抖音、看视频、看小说、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6在某一时段内(工作时长不限于整天)如工作被安排在有固定作业区域内,原则上,在此区域内的工作员工应将手机集中放置于现场统一规划的摆放区域(摆放区域由生产部根据作业地进行规划),需要保持手机畅通随时联系的岗位人员除外。

  五、监督管理

  5.1各级组长应对本组人员进行宣导,持续对本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情况的直接管理。

  5.2各级主管应对所属各组成员进行监控管理。

  5.3行政人事部不定时对现场进行巡检。

  六、违规罚则

  对于员工工作时间内违反规定,使用手机进行刷抖音、看视频、看小说、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内容时,根据其违反情况及《员工手册》规定,给予以下形式处罚:

  6.1直接违反者处罚形式

  6.1.1口头警告:员工于工作时间被发现在刷抖音或看视频或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时,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一次。

  6.1.2书面警告:一个月内员工获两次口头警告,折合一次书面警告;受书面警告一次,扣除绩效奖金200元;

  6.1.3小过:一年内累计三次书面警告或五次口头警告折按一次小过处罚;受小过处罚一次,扣除绩效奖金500元;

  6.1.4大过:一年内累计受两次小过处罚,折按一次大过处罚,受大过处罚一次,扣除绩效奖金1500元;

  6.1.5开除:一年内累计受两次大过处罚,直接开除并扣绩效奖金3000元。

  6.2管理者违规处罚

  6.2.1管理人员自身违反处罚:

  对管理人员自身带头违反规定,从重处罚;第一次即书面警告,累计两次记小过处罚,累计三次计大过处罚;

  6.2.2管理不力连带责任:

  对于因管理不力而造成下属屡次违反规定,管理人员按下列标准承担管理责任:

  6.2.2.1直接管理的下属一月之内(下同)如被稽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层稽查等)累计发现有5人/次违规时,给予直接管理人员记口头警告一次;

  6.2.2.2直接下属累计被发现10人/次违规时,给予直接管理人员记书面警告一次,同时给予间接主管给予记口头警告一次;

  6.2.2.3直接下属累计被发现20人/次违规时,给予直接管理人员记小过处罚一次,同时给予间接主管给予口头书面警告处罚一次;

  6.2.2.4直接下属累计被发现30人/次违规时,给予直接管理人员记大过处罚一次,同时给予间接主管给予记小过处罚一次;

  6.2.2.5对于管理人员的处罚,除按前述标准扣除绩效奖金外,如达到小过标准还对其降级使用。

  七、本制度经核准后生效并经全体人员知悉。

公司员工手机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员工上班时随意用手机上网、看小说不仅影响生产质量,而且会对公司安全生产构成威胁。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强化岗位责任落实,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员工的安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安监总局64号令[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员工的手机管理作如下规定:

  1、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外来人员手机关机或不得带入中门内,若发现开机带入二门,处罚接待人员。)

  2、管理要求

  2.1手机存取办法

  2.1.1公司购置员工手机暂存柜,放置在传达室中。员工在工作时间将手机暂存手机暂存柜中。

  2.1.2安管部负责在手机柜上按顺序喷绘编号,统一为在二门内的员工登记个人手机暂存柜。

  2.1.3在中门内上班的公司员工在进入公司后,必须将手机放置于自己的手机暂存柜内保管,不得将手机带入中门内,下班后方可取出手机使用。

  2.1.4调离公司的员工要及时将手机暂存柜钥匙交回安管部。

  2.2安全保障

  2.2.1安管部负责在传达室的'手机暂存柜方位安装广角24小时监控摄像头,保障手机安全并有记录可查。

  2.2.2传达室值班人员负责对手机暂存柜的定期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向安管部报告。

  2.2.3员工的手机暂存柜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有遗失,应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

  2.2.4如员工发现手机丢失,应第一时间向安管部报告,由安管部人员调取录像资料追溯。对查出的嫌疑人给与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3违规责任

  2.3.1配备手机暂存柜后,中门内上班员工不得将手机带入中门,更不得用手机上网、看小说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发现违反的员工罚部门主管200元,当事员工500元。

  2.3.2员工必须严格按安管部登记分配的手机柜使用,不是私自占用闲置的手机暂存柜。

  2.3.3公司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通过非正常途径撬锁,否则一律按盗窃处理。造成手机柜损坏须照价赔偿。

  2.4机关人员及工业气物流手机管理

  2.4.1机关人员的手机放置在办公室,不允许带入中门以内。

  2.4.2公司为工业气物流配发的手机使用人员,进二门关机,不得开机,如发现处罚500元。

手机管理制度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精神,保护学生视力,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的教育工作,有效制止学生观看色情、暴力等不良视频,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且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经学校研究,特制订《XX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望全体师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一、成立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所有中层、各级部长及班主任

  二、基本原则

  正面教育、及时引导;

  教育为主、处理为辅;

  保护合法权利、尊重学生人格;

  强化家校共育、校内校外并重。

  三、管理细则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原则上学校禁止学生将个人手机(含IPAD、MP4、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下称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严禁带入课堂。

  2.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各班主任进行自查,将复印件周二中午前上交大队部。

  3.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4.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5.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6.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7.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对违规手机的处理要注意程序正当,对学生违规使用的手机的处理方式,应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制度规定,向学生说明处理的事实依据和校规依据;妥善保管罚没的`手机,避免学生个人隐私权和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同时要有严谨的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没收登记记录、领回记录等规范而具体的过程性材料,决不能损毁学生的手机。

  教师及家长在对违规学生处理教育时要讲究方法与技巧,陈述利弊、循循善诱,并且及时关注学生在教育处理后的心理变化、使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变消极抵触为积极配合。

  四、保障措施

  1.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手机管理规定,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指导家长监督学生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校外手机使用建议:

  ①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能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期间,可在家长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②使用内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项目,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上网内容的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的传闻、没有家长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网购或发送红包等。

  ③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手机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学校旨在通过此规定,防微杜渐,继续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请您在收到并阅读完这份方案后,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并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让我们一起携手,助力孩子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手机管理制度3

  为了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建立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长共享的数据平台及沟通平台,同时也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学校购置班级手机存放盒,对学生手机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在校按规定使用手机,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二、禁止学生在教学、实习、实训、集会时间使用手机,上午早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中午放学时发放。下午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午放学发放。晚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晚自习发放。

  三、各班级每天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手机盒,发放手机。

  四、任课教师负责监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凡是违反规定者,第一次发现上课玩手机,没收手机一个月;第二次发现玩手机,没收手机两个月;第三次发现上课玩手机,学生写保证书,并由家长来代领手机。

手机管理制度4

  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为落实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违者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二、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违者一律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三、个别学生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请。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学生和家长签字,家长还需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说明申请原因。学生到校后,手机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门卫室放专用手机保管箱保管,保管责任人为班主任或当值保安。

  四、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家长和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公用电话0813-3950040联系

  五、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机上完成作业。国家、省、市、区的.相关平台学习活动须按要求正常参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

  七、动员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必要的电话短信联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八、加强管理和沟通引导。动员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疏堵”结合,讲究方法,防止“打、骂、摔”等粗暴行为,避免发生不良极端事件。

  九、丰富课外生活。学校为学生开设各种社团活动,教师积极调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如:学画画、学写字、学唱歌、学器乐、体育运动、亲子郊游等。

手机管理制度5

  1、学生不得私自带手机带教室;

  2、个人拥有手机的同学,应及时向老师汇报,并做好登记;

  3、有手机的同学把手机上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保管;

  4、原来拥有手机,但现在已交还家长保管的.,由家长向班主任证实。

  5、拥有手机,却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6、私自拥有手机并违反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7、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学共同遵守。

手机管理制度6

  说明:手机在方便联络的同时,也给学生的生活、财物的保管、学校的管理和课堂教学的、正常秩序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如:学生利用手机发短信、聊天、玩游戏、下载电影、下载不健康小说观看等,造成学生时间上的浪费和学习上的分心,更有甚者由此迷恋手机上网;部分学生甚至在夜晚上床睡觉后长时间拨打电话、网聊、玩游戏;有的学生在考试时利用手机舞弊;同时中学生正处于身体的发育阶段,对手机产生的电子辐射抵抗力弱,受其影响较大,不利于身体健康成长。

  故学校在征求部分家长和全体老师意见后,决定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含MP3、MP4、游戏机等)。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在学校健康快乐地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南通市东方中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请全校同学遵照执行。

  第一条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教学区内携带使用手机、MP3、MP4、游戏机等。

  第二条学校提供必要条件为学生与家长联系提供方便,倡导学生使用IP公用电话;公布班主任电话号码和生活老师电话号码;学生急需与家长联系时全体教职员工应提供方便。

  第三条针对个别学生的特殊情况要使用手机的,学生必须填写《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校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上学。

  第四条对违犯规定的处理办法:手机收缴到年级组并上报到政教处统一登记。

  第一次可由家长领回手机,再次告知家长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次仍由家长领回手机,视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警告);

  第三次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带回学生,停课反思,视其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记过、留校查看、勒令转学)。

  第五条: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六条: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借用者与手机所有者一并处理。

  第七条: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东方中学校长室。

手机管理制度7

  中职学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的时期,学校一直不提倡中学生追求生活的奢侈。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借鉴兄弟学校的做法,学校现决定:

  1、学生可携带手机至本校区,可在指定时间内自由使用。

  2、学生禁止在教学时间(如考试、上课、自修课、升旗仪式、x)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

  3、手机充电须在本人教室内且教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实训室、实验室内给手机充电,严禁在教室无人时给手机充电。

  4、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若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宿舍管理人员可当场收缴手机及/或充电器,并在一天内及时将手机交给学生处工作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视情节、态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学期不等,并开具暂时保管条,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对第三次违规者,通知家长到校领手机,并经予警告处分。

  6、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7、此规定从20xx年4月30日执行。

手机管理制度8

  一、提前申请

  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

  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后方可

  带进校园。

  二、统一管理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电话手表)统一交由各班主任管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带入课堂及其他场合;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若无如实上报者,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学校立即给予收缴代管。

  三、及时联系

  确保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方式畅通,便于家长联系学校;家长如遇到紧急情况,请与班主任或科任老师联系,班主任要及时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保证家校应急联络;学生需要联系家长,可借教师电话或保安室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四、作业管理

  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五、教育引导

  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红领巾广播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六、家校沟通

  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手机管理制度9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带手机入校园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

  1.频繁用机,损害视力;

  2.沉溺网络,疏远亲情;

  3.热衷网聊朋友;

  4.痴迷游戏,荒废学习;

  5.考试作弊,破坏纪律;

  6.网络垃圾,吞噬心灵;

  7.手机消费,加重家庭负担;

  8.炫耀攀比,引发不良心理。

手机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范围及方式: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所有在职及试用期员工,考勤方式为xx。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xx部是员工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在考勤管理系统内进行假期设置、流程设置等运行维护;

  (二)负责对员工考勤进行统计、查询,按相关规定实施奖惩;

  (三)不定期检查、监督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时出勤打卡、监督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时审批请假、出差、外勤申请。

  第三章

  工作时间及考勤

  第五条

  工作时间

  上午:x:00—x:00

  下午:x:00—x:00

  第六条

  公司考勤设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外勤等。

  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迟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

  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或工作地点);

  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为旷工:无故缺勤;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以上;无正当理由早退30分钟以上;

  请假: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调休等;

  出差:因工作离开工作常驻地。

  外勤:全天或不间断在公司办公常驻地以外的地方办事。

  第七条

  迟到、早退、旷工

  (一)迟到扣款规定:

  (二)早退扣款规定:

  (三)旷工扣款规定:

  (四)下列情况均按旷工处理:

  1。员工无正当理由缺勤、事先不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岗;

  2。在公司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内,无故逾期不报到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4。打架斗殴、酗酒等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考勤制度,拿走不谢

  第四章

  未出勤管理

  第八条

  员工未出勤,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员工外勤

  员工于工作日未至公司而直接因工外出或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报批。未假外出,根据外出的时间按迟到或旷工计算。

  (二)员工出差

  须事前报批并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出差,出差仍需要按工作时间打外勤卡。

  (三)员工请假

  1、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报部门主管审批。员工休病假两天及以上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扣款标准为:扣款额=当月薪资÷21。75×请假天数×50%

  (2)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症)或非因工负伤的,需停工进行治疗的,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后,根据患病员工的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

  病假(医疗期)

  时间按规定累计计算: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在病假(医疗期)

  期间不得到其他单位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或自己开展营业性活动,一经查实,由公司责令其改正,并通知员工在3日内返回公司工作,员工如不按期返回公司工作的,视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按国家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

  2、事假

  1。员工有事不能出勤,须经部门主管同意;

  2。事假按天数考核扣减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

  3。员工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规定天数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试用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试用期顺延,累计超过(含)10天的,结束试用期。

  3、婚假

  1。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享受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婚假3天,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享受x天婚假(根据各地标准实施)。

  2。婚假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3。婚假原则上一次使用完,特殊情况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可最多分三次使用;

  4。在加入公司后领证的,婚假须在1年内使用完;在加入公司前领证的,视为已经享受婚假待遇;

  5。婚假期间基础薪酬正常计发,按婚假天数考核扣减绩效薪酬;

  6。请假员工须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

  4、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配偶的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予丧假3天;

  2。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2天左右的路程假;

  3。丧假、路程假期间基础薪酬正常发放,按请假天数扣减绩效薪酬;途中产生的车船费等其他费用,由员工自理;

  4。请假员工须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

  5、产假、陪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休假,女员工生育享受x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x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x天;男员工陪护假x天。

  2。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县级以上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x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x天产假。

  3。产假、陪产假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产假休假期间,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生育津贴核发到公司后,根据生育期间已发放的基础薪酬和生育津贴之间的差额核发生育津贴,生育期间发放的薪酬数额大于生育津贴的不再进行补扣;男员工陪产假期间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

  4。公司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5。计生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6。申请产假、陪护假、计生假,均需提交申请并提交准生证附件,经部门主管批准。

  7。未尽事宜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国家和地方有最新调整意见的,执行国家和地方最新规定。

  (九)工伤假

  1。员工因公负伤、因工致残,被认定为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薪酬。

  2。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3。其他未尽事宜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手机管理制度11

  一、落实监管责任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认识规范学生使用手机、预防沉迷网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行政部门和相关人员,形成分工负责、协同落实的责任机制,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和身心健康。

  监管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家委)

  二、开展专题教育

  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队活动课、红领巾广播站宣讲活动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对学生存在的租赁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问题,要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给予教育引导,帮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三、规范日常管理

  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学校。教师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在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校领导、教导处、德育处、安全办公室、年段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对学生租赁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情况要早发现、早教育、早制止。

  结合我校日常管理实情,对手机等电子产品实施以下两种管理方式:

  方式一:学校通过家长信、班队会课、宣传栏、广播站等有效途径告知家长及学生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方式二: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入校,家长需向学校提交申请报告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校以下相关规定。

  1、学生在校内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学生确需应急联系,可以向校内任何教职员工借用手机应急联系。

  2、手机带入学校需处于关机状态,并自行妥善保管,开机状态视为违规使用手机。

  3、借给同学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手机拥有人及使用人都视为违规使用手机。

  4、校内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经发现由段长代管一周,一周后由家长到校填写相关材料后领回手机。

  5、校内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该生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6、考试期间,手机等电子产品不得带入考室,不论关机或开机都视为当事人考试舞弊。

  四、加强家庭教育

  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基本知识和能力,及时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家校协同、增强合力,共同引导孩子绿色上网,及时发现、制止、矫正孩子租赁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问题。

  五、加强综合治理

  密切关注校园及周边环境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向商家租用手机等新问题,要在加强学校内部教育引导、丰富学生在校一日学习生活的同时,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治理。

  此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手机管理制度12

  一、“三包”规定

  1、自购买日起7天内如出现非人为故障,用户可凭该品牌指定检测点当天的检测报告,可以选择退机或换机或维修;

  2、自购买日起15天内如出现非人为故障,用户可凭该品牌指定检测点当天的检测报告,可以选择换机或维修;

  3、自购买日起一年内如出现非人为故障,用户可凭保修卡及购机发票自行到该品牌手机指定维修点保修;

  4、自购买日起,一年内同一故障维修二次以上(软件升级不属维修),用户凭该品牌指定检测点的检测报告,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退货需收取折旧费;

  5、原装配件非人为故障保修期为:耳机3个月、电池6个月、充电器12个月;

  6、自购买日起7天后,退货都需收取折旧费;

  7、折旧费的.计算:销售单价×5‰×(购买天数—维修占用天数)。

  二、“三包”操作流程

  关键点:

  1)、顾客资料齐全;

  2)、维修单按要求填写完整,缺一不可

  1、退机或换机或换配件:(顾客已凭保修卡及购机发票自行到指定维修点检测)

  1资料齐全:保修卡原件,发票复印件,检测报告;

  2机身检查:无花损,IMEI纸,入网标签和防拆标签要完整;

  3发票复印件要清晰有效,并有串号,;

  4检测报告须当天有效,并要认真查看清楚,须有注明“故障属实,非人为损坏”,并与该检测服务点确认有没有这台机的记录,若有疑问、不确定因素等情况,须先向公司咨询,不要自行决定退换机。

  5退换机须带齐原包装盒、手机及配件,手机及配件无花损。退机时若外包装及配件有花损或不全,则不符合退机要求,若一定要退,则咨询公司,收取折旧费;

  6换机时配件及包装不换,即坏什么换什么;然后把旧保卡、新机保卡其他联(不用填写)、坏机一并放入新盒中退回公司;

  7换机、换配件时,必须同色更换;

  8凡经维修点检测,已封包并粘贴故障标签的机身,不能私自拆封;

  2、检测机或检测配件:(顾客不愿意自行到指定检测点检测,而拿到门店,让公司代检)

  1资料齐全:保修卡原件,发票复印件,本公司维修单;

  2维修单填写要求:所有空白处必须完整、清晰填写,缺一不可,具体见如下样板说明;

  3检测机部分品牌要有后盖(诺基亚、索爱、LG、飞利浦、阿尔卡特、酷派、OPPO、天语、语讯、TCL、奥克斯、海尔)

  4其中配件检测需发票原件。

  实际操作是:配件不需检测报告,可以先更换给顾客,再收齐顾客资料和维修单,退回售后部。

  关键点是要确认配件是我们销售的,确认方法是:查看顾客配件的序列号是否与我们登记的序列号相符。(销售时填写的《保修凭证单》有记录)

  由于不经检测就直接换配件,因此,必须按以上流程执行,否则造成配件不能从厂家换回新的损失,有相应经手人承担。如没有保卡、发票、顾客资料等。

手机管理制度13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进校。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读、延长班、集会等)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手机铃响调至静音震动状态。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

  4、不允许因给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时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6、对于收缴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约谈家长进行教育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全校通报,并禁止今后任何情况下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使用手机和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不得将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带入考场,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学习设备。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学生在期间,学校于传达室设置公用电话,便于家长或学生在特殊情况下进行联系。

手机管理制度14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白土岗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等通讯工具,及平板、MP4、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入校,凡违反规定将上述物品带入学校的`,一经发现一律收缴由学校代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德育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七条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

  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条

  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政教处领取手机。

  第十条

  各位家长要和孩子认真学习本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家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正确引导,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良师益友。

  白土岗镇中

  20xx年8月

手机管理制度15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中学生身心特点,学校将采取“家校合作”和“协同育人”的方式,加强对学生“律己利他”的教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xx市xx中学章程》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现针对学生手机的使用做以下明确规定: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沉迷手机游戏,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考试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对在校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如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到校,应经本人申请,填写《学生携带手机入校申请书》,家长签字认可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后,方可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学生在进入校园后必须立即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关机。

  第二条进入校园后按学校规定寄存在各班手机柜中内保管(务必关机)。手机柜由学校统一配置,每班配备两把钥匙,由班主任总负责,并指定两名学生各管理一把。手机柜钥匙负责人负责每天收、发学生手机,放学后由负责人及时发放。学生如因请假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取手机的应写好申请便条,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名,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手机。钥匙管理人凭此条方可办理领机。除此之外,校园内一律禁止学生使用手机。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联系的,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手机,教师应提供方便。

  第四条学生考试期间,禁止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按考试作弊论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具体处理参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

  第五条学生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按下列要求予以处罚。

  (一)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其手机到班主任处或德育处,并报德育处备案,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反馈信息。

  (二)第一次违规使用,手机交由班主任代管一周,班主任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讨,并在班级对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三)第二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机一个月,一个月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并对违纪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取消本学期的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四)第三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机至学期末,学期结束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并对违纪学生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同时通知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处分结果记录到学生学籍档案。

  (五)第四次及以上仍发现违规使用,对违纪学生予以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

  (六)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视情节轻重按第(三)、第(四)第(五)款处罚。

  第六条不得利用班级、宿舍插座给手机等电子产品充电,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由班主任代管并通知家长,学期末由家长申请领回;对于屡次违规充电的将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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