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通用]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装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装合同 篇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合同价格
木质 门 元/樘,(此价格包含五金配件、门锁、门框和门制作安装、油漆等所有费用,包括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 承包范围
承包的内容:
四、 工期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年日,结束工作日期:门必须于 年日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约定的工期进度及质量组织施工,若乙方不能按约定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2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不以结算,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木门窗安装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质量评定得分必须达到90%以上,乙方施工部分在交验时达到合格。
2、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者,由乙方全权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人工:含施工劳务用工及税费、安全及文明施费;材料: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规定进场合格材料,必须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每个月25日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
2、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 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建设单位后,甲方在确定工程结算后2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 本合同项下门窗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以设计安装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3.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后七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七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4. 经甲方组织验收,该安装工程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为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 验收合格之前相应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之后相应物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责任方承担
九、安全文明施工
1、班组进场前承包人指定管理人员一名随时与甲方协调。进场后必须做好入场教育、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凡进入该工程项目的各位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现场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带安全设施,按相关操作规程作业,保证安装质量。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制安现场清洁。因返工或工程处罚,由乙方负责承担罚款返工费及材料损失。
2、乙方所有参加制安的工人,进入制安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法规,严格按相应安全操作规范和《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制安。由于乙方自身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乙方参加安装的人员如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时,由项目部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凡是因综合质量和文明安装检查未达标的,项目部扣罚乙方400元/次。
十、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及具体技术要求,及时与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洞口尺寸的实测、复核工作。
(1)乙方在门制作前,应自行进入施工现场对洞口尺寸进行实测,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视为对该尺寸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门安装前,应对洞口尺寸进行二次复测,如有异议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认可施工现场条件,由此产生的误差、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6、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工程中,甲方如需对工程所需门窗进行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2、双方确认:对于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双方协商后进行解决。
十三、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十四、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乙方保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2000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2、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5、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期可得利益。
6、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7、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十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木门作法详附图做法进行,附图共2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章):代表签字:日 期:电 话:年 月
乙方(章):代表签字:日 期: 电 话:年 月 日 日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
签定地点: 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地暖工程。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地暖工程(不含热源设备、供回水主干管、混凝土部分) 。做法和选材详见附图。计划安装实铺面积 平方米。
四、工程预算单价: 元/米2,工程预算总造价 元( 圆整)。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该项目资金到位证明。
2.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作好现场准备工作。
二、乙方:
1. 本合同签订后 2 天内且收到预付款后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工具进场;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经乙方和有关各方验收不符合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甲方要求(平均室温 ℃)和图纸设计要求 。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由甲方和土建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的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理方等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一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 2 日内,甲方应支付材料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 圆整),技术、安装、人工、材料运输等费用 元( 圆整)。
二、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甲方应支工程款计人民币 元( 圆整)。
三、 总造价的5﹪即人民币 元( 圆整)作为工程质保金,待一个采暖季正常使用后即予以结算。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增加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追加工程款。
二、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频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和院等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企业的验收标准和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二、该工程应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等记录,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乙方负责系统的调试运行正常后,交付甲方使用。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一年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频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相关“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以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西航住宅新区(E区)、龙山花园、室外消防系统和泵房整个消防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及承包方式
1、工程项目:西航住宅新区(E区)、龙山花园、室外消防、泵房及防排烟工程,具体项目详见工程预算书。
2、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一次性承包。
3、工程造价:工程安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若不开发票,则扣回相应的税金费用)。
二、工程工期
1、紧随土建、装修工程进度进行管线敷设,待装修施工队伍完全退场后,于壹月内安装好消防设备和完成设备的调试开通。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现场代表签定确认后,工期顺延。
(1)因受水、电原因影响安装及调试的;
(2)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引起的延误工期的。
三、甲方职责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会同乙方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验收手续,负责及时签证和有关隐蔽实验记录签字以及其他事宜,解决有关事宜并协助乙方搞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2、负责安排工作间、施工场所,并提供施工所需之水、电、协调施工现场各单位间相互交叉作业所遇到的问题。
3、本工程竣工通知三天内,配合乙方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并协助安排整体验收工作。
四、乙方职责
1、根据甲方确认后的工程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按新的方案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做好现场安全和保卫工作,确保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消防施工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4、调试期间乙方通知甲方派专人到场跟班熟悉操作规程并上报消防监督部分备案。
5、乙方在工程竣工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工程实际工程量验收及相关手续。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1、工程验收:甲、乙双方以施工图、说明书、消防审核意见书、会审纪要及验收技术规范为依据进行。
2、电气设备及线路和气体管道按国家标准及消防规范进行验收。
2、所有消防设备、材料均应有明确产品品牌、质量要求、管厚,且符合设计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材料进场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提供产品品牌证书、质保资料、内业资料。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至主管材料进场后10天,甲方预付25%工程款;待主设备进场安装完善后再付25%工程款;其余待消防验收合格及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完善后30天付工程决算价45%;余5%为壹年保修期满后付清(若壹个月内未能付还工程款,按月息1.5%计算利率)。(付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七、工程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实际投入使用开始算起,免费维修壹年,保修期内非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决算付清之日失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力义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数量、地点:
1、 名称:
2、 型号:
3、 数量:
4、 地点:
二、 进出场费、租金及其交纳期限:
1、 进出场费为人民币 元整,机械进场后五日内一次结清。
2、 按月结算当月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一次性定价不作调整。
3、 租赁费付款方法: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下月月初3日内付清上月租赁款,如未按期付款,每天加收月租金1%的滞留金。
4、 春节放假期间,按租金的__%收取台班。
三、 甲方责任:
1、 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制作。
2、 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将电源引入设备电源箱。
3、 积极配合升降机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场道路畅通,负责夜间施工照明。
4、 提供设备料具用房。
5、 承租过程中,确保机械辅件免遭丢失或损坏。
6、 提供操作人员食宿条件,伙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1、 机械操作人员由乙方配备,保证持证随机上岗。
2、 配备三名操作人员,实行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机长负责制。
3、 积极努力配合甲方施工,对工作不认真或服务态度差的操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4、 向甲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与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拆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出具一切技术安全验收合格资料,甲方现场配合。
五、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
1、 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因违规操作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并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3、 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甲方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操作室。
4、 甲方必须通知各施工队不得随意打开平台安全门,随手关门,不得违犯;如在电梯周围作业或需进入电梯运行场地,施工队要通知电梯司机停机,方可安全工作。电梯是垂直运行的,看不到上一层和下一层,如在电梯周围或场地内发生意外,乙方无任何责任。
六、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1、 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且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2、 故障排除:乙方应使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乙方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赴现场排除。
3、 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及时处理故障,做到一般故障4小时内排除,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每月累计停机修理不超过4天,如每超一天,甲方罚扣每月租金的'三十分之一。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若不能按期足额付清月租,乙方有权停机待款,停机待款期间租赁费按正常租费全额结算,停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 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工的,十五天内按正常费用结算。若超过十五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超过十五天的部分按正常租费的 %结算。
3、 甲方于报停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停机时间。机械使用完毕,甲方结清租赁费之日起十五天内退场。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安装合同 篇5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承、分包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该0.38KV室外电缆安装工程(以下称为“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室外电缆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分院施工现场
工程承包范围: 0.38KV室外电缆安装(包工及主材、辅材、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通过)。
二、合同价款
本分包工程总价元(大写:)明细见附件一。(此价款为暂定价,最终以发包人审定价格和承包人实际验收工程数量为准,本价款含税金并包含15%总包管理费,承包人在每次付款时相应扣除。)
三、工期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40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国家及湖北省与武汉市施工验收规范标
准,并符合承包人IS0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待分包人安装完毕且承包人在从发包人处得到相应的工程进度款10日内支付暂定价的60%;工程完工且承包人通电后,在承包人从发包人处得到相应的工程进度款后付至暂定价的75%;在该项工程经发包人审计并确定最终决算价款后,在承包人从发包人处得到相应的工程进度款后10日内付至最终决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五天内一次性支付。另外,每次付款时分包人必须提供合法发票,并配合承包人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指派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2、提供必要的施工现场条件,做好与各个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3.开工前由承包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七、分包人责任
1、分包人委派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原则上分包人代表不得易人,如确实需要更换的,分包人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代表继续承担前任代表应负的责任。分包人驻现场管理代表必须参加承包人、监理等单位主持的工程会议,不得迟到、缺席。分包人驻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工程开工到竣工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现场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方式24小时开通,否则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进行罚款。
2、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范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实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在工程质量上必须以合格标准贯彻每个工序,接受业主、承包人和监理方的监督。
3.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设计有误或不合理之处,重要或关键部位所需材料不符合要求,应立即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经各方会同协商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签字认可后实施。
4.分包人组织供应的材料必须必须符合设计和发包人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的合格产品,严禁采购使用不合格的“三无”产品。
5.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必须达到优良,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武汉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手册》并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施工现场。分包人应严格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分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分包人承担承担责任。
6.分包人需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
7.在保修期内,接到承包人维修通知八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超过规定时间未派专人维修,视为违约,每次罚款壹万元,由分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八、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分包人应及时填制记录表报承包人和监理,承包人及监理接到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由三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竣工移交,并提供3份竣工图纸。
2.工程竣工验收以正式通电后发包人书面认可为准。以设计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承包人叁份,分包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
附件一、详见电缆安装预算书。
承包人: 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开户银行:帐号: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以下签署处签字盖章的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相关规定,就乙方承接本合同所述的太阳能安装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内容:
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1)钢支架制作;(2)太阳能集热器固定安装、介质管道、水路管道铺设<管道井管路铺设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追加》,电气控制部分安装、系统保温安装;(3)管道支架制作,水箱底座基础制作,设备间设备安装(包括电加热管或热泵、水泵等设备)(4)管道保温制作安装(5)设备、材料的装卸、搬运及现场的清理等工作
1.4工程承包方式:包清工施工,所有安装调试工具乙方自备,施工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二、工程工期
2.1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
2.2如有工期延误,出现以下2.2.1—2.2.3条约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约定情形发生后三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原因以及补救措施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2.2.1甲方因故临时调整或变更乙方的施工时间,对施工完成进度有影响的,应予乙方书面形式通知,并加强协调工作。
2.2.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2.2.3出现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出现不可抗力的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或经另一方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视为未出现不可抗力。
2.3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竣工日按时竣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3%每天的违约金。
2.4由甲方协调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连续施工停工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下次人员施工时的`来回路费。
2.5工期提前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的工期提前完工甲方不应被拒绝。
三、合同价款:
本项目合同款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四、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
4.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质量要求,并适合工程项目用途。
4.2质量不符的责任:在工程验收之时或工程保修期内工程质量不能达到质量要求,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负责返工。
五、关于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制作图纸、说明及太阳能相关标准由甲方提供,竣工后由甲方按制作图纸、说明及太阳能相关标准验收。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没有验收,乙方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否则后果自负。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工期不顺延。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6.1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25%,计人民币大写
6.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后,到工期施工一半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35%:计人民币大写
6.3在工程竣工后具备验收条件下,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35%,计人民币大写
6.4余下工程款的5%,一年后付清。
七、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7.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7.1.1甲方每次出示书面委托给乙方,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它事宜。
7.1.2乙方施工时,甲方需提供与其相关部分的配合和协调。
7.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2.1乙方负责本合同管道保温的修复及外防护层制作,乙方施工如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全部返工,直至达到甲方的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7.2.2施工期间,乙方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执行,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保障施工的安全,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坏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问题承担一切责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保险公司等相关机构和相关个人并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
求处理。甲方仅负责协助对乙方安全行为和有关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但对其行为的结果不负任何责任。
7.2.3服从现场甲方驻地代表、监理及总包方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按期竣工,做好甲方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损坏,照价赔偿。
八、售后与维修
8.1乙方承诺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按甲方提供的地址上门为顾客服务
8.2本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乙方将对本工程施工问题免费保修一年。
8.3一年免费保修期满后如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维修费用,乙方上门负责维修调试好。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合同变更方式: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权限为对合同约定的工程进行初验收(最后结算应以总包方加盖公章的正式验收证明为准)和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其它事项,甲方代表权限以外的其他事宜(如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乙方是否可转包、分包等)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形式无效。如无签署生效的书面补充协议,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否则应被视为违约行为,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下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损失。
9.2合同的变更、解除权:一方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有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3乙方违约时的解除:如乙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该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仲裁。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形成,而且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已经全部理解并无异议后签署。 甲方:(章)乙方:(章)
签字人: 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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