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安全制度

时间:2023-09-06 10:57:20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人员安全制度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员安全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人员安全制度

人员安全制度1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北京地区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人员安全制度2

  为确保空压机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顺利完成公司的生产计划,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空压机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操作。

  2、空压机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与技术特征。

  3、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入机房,机房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4、按岗位规定必须在上岗时穿工作服,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故障,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汇报。

  5、空压机房实行6s管理,做到无锈蚀、油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6、空压机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7、每台空压机必须制定维护保养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保养,将保养计划上报设备部,设备部进行监督。

  二、员工管理规定:

  1、尽职尽责,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上下班时不需无故迟到早退。

  3、应主动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发现饮酒后上班者罚款100元并扣除当日出勤。

  5、工作期间不得任意离开工作岗位,更不能倒替跑回家,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扣除当日出勤。

  6、不得偷盗公司财物,如发现罚款3000元并开除厂籍。

  7、其它规定按照公司厂规厂纪执行。

  本规定下发之日期执行

  山东泸河集团设备动力部

人员安全制度3

  1、主题内容与目的

  为加强外来参观、实习、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所有入厂区的外来人员

  3、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3.1外单位来厂参观学习,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进行接待,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厂,并由专人陪同,做好登记。

  3.2参观学习人员进厂前,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

  3.3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4、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4.1外单位来厂实习,需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2实习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凡实习期限超过一个月的,负责安排的部门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4.3负责安排的部门对参观、实习整体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

  4.4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可在所在岗位职工的带领、指导下进行实习。

  4.5实习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私自乱动设备、管道、开关、阀门等。

  4.6如遇突发事件,实习单位负责人要按要求组织实习人员紧急撤离,保证人员安全。

  5、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5.1资质审查。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5.2签订协议。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5.3职业体检。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要进行职业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5.4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5.5安全管理

  5.5.1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5.2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所适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5.5.3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5.5.4确定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5.5.5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安全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乱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汽等管线。

  5.5.6加强监管。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部门协助工程项目部门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外来厂家维修人员安全管理

  来厂进行设备维修、调试的人员,由设备处负责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厂,并由专人陪同。

人员安全制度4

  一、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二、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三、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四、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五、施工单位人员要服从学校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六、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人员安全制度5

  1.0目的

  为了贯彻中国政府关于计量管理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顺利开展xx公司装置现场压力表的检定工作,特制定本文件。

  2.0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xx公司生产装置以及仪表车间关于压力表的管理工作。

  3.0说明

  本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压力表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阐明压力表检验的周期及相关要求。压力表周期检定的任务单将由SAP系统创建。

  本文件所涉及的压力表特指无信号远传功能的就地压力指示仪表,不包括电子压力变送器以及标准精密压力表。适用于测量范围在—0.1~1000MPa用于液体、气体、蒸汽压力,以及真空测量的弹性敏感元件压力表。

  本文件中关于压力表检定周期的界定是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参照本地区同类企业管理经验,并针对赛科实际情况制定或建议的。

  本文件的制定依据中国政府法律及石油化工行业法规制定,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修订完成,同时相应的法规进一步完善更新之后,本文件将随之更改。

  4.0职责

  1、压力容器、锅炉、配管、工业管道等设备上的压力表巡检、拆装,以及短丝、接头、阀件、缓冲管、弯管的更换或堵漏由各生产装置负责;

  2、需要动火焊接的可委托检修单位施工;

  3、需要校验的压力表送仪表维修车间;

  4、压力表备件及安装材料由仓库提供;

  5、各装置负责统计和更新本装置的定期强制检定、首次检定、非强制检定压力表清单;

  6、压力表强制检定工作由仪表维修车间统一协调管理;

  7、压力表检定设施由仪表维修车间负责筹备并管理;

  8、仪表维修车间计量员对口强制检定工作,建立台帐和检修档案,与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保持联系,落实相关的各项事务。

  5.0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5、xx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6、石油化工设备检维修规程;

  7、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8、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0.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1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12、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13、 JJF1033—200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14、 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15、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16、 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

  6.0强制检验压力表统计原则

  根据xx技术监督局出版的《强制检定工作指南》,用于以下设备上的安全防护压力表需要强制检验:

  1、锅炉主气罐和给水部位的压力测量

  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测量

  3、汽轮机、发电机油压测量

  4、带报警装置压力测量

  5、密封增压容器的压力测量

  6、有毒、有害、腐蚀性严重的介质压力测量

  各装置在统计强制检定压力表目录时参照附表。

  7.0压力表检定周期

  1、锅炉、压力容器本体压力表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其它压力表作为非强制检定处理,周期由赛科生产装置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2、压力表检定周期一般应参照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真空压力表和真空表》执行

  3、压力表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强制检定压力表应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4、压力容器本体、锅炉本体压力表检定周期暂定为不超过六个月;

  5、工业管道压力表检定周期暂定为不超过一年;

  6、其它压力表建议作首次检定,或检定周期与装置检修同步;

  8.0压力表检定项目

  普通压力表检定项目包括:外观检查,零位检查,误差及精度检查,指针偏转平稳性检查;真空表按当地大气压90%以上疏空度进行耐压检定;禁油压力表应进行无油脂检查;电接点压力表应检查绝缘电阻是否大于20MΩ。具体检定步骤见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

  检定合格证应妥善粘贴或悬挂,维持一个校验周期。

  9.0压力表操作线及警戒线设置

  1、下警线为绿色,上警线为红色;

  2、可采用固定式和可调式两种形式;

  3、操作线和警戒线参数由生产装置技术人员提供清单并负责预置。

  10.0压力表巡回检查项目

  是否超过校验有效期或出现铅封损坏的情况;

  量程与其检测的压力范围是否匹配;

  是否出现指示失灵、表内弹簧管泄漏或指针松动的现象;

  是否出现刻度不清,或表盘玻璃破裂的情况;

  1、是否出现指针断裂或外壳隔离阀腐蚀严重的情况;

  2、压力表与管道间装设的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是否不清或锁紧装置是否损坏。

  11.0压力计量标准的.建立

  1、压力表最高计量标准,由仪表维修车间负责向xx市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考核。

  2、选用的计量标准,其计量技术指标应当满足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具有有效检定证书;

  3、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应当试运行足够的时间;

  4、按照规定完成《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格式见JJF1033—2001附录B),其中测量不确定度评定、验证及重复性、稳定性考核的填写见JJF1033—2001附录C;

  5、检定实验室环境条件必须符合开展检定/校准工作的要求,并按要求配备对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测、控制的设施;

  6、配备至少二名持压力表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

  7、制定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8、申请计量标准考核资料主要包括: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

  3)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4)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5)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一份;

  6)符合开展检定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复印件两份;

人员安全制度6

  根据物业管理思想,为打造物业管理精品,对员工上岗进行工作培训。

  培训对象

  新员工、部门经理以下在职员工。

  新员工上岗培训

  1.新员工上岗培训期为30天。

  2.培训内容包括:物业管理知识,物业管理流程,物业管理服务理念,专业服务技能与技巧,应急工作处理程序,军事化训练等。

  在职员工培训

  1.通过在实际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不定期地安排当事人(指在职职工)参加专题培训。

  2.每位在职员工每月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工作培训:组织员工座谈会,交流事件处理技巧及与业主沟通的经验。

  在职循环培训的考核办法

  在实际工作当中,以业主的投诉率和员工违章的行为作为评价员工工作的.基础,并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淘汰不合格的员工,吸收优秀的新员工,从而达到优化管理的目的。

人员安全制度7

  一、职业防护原则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

  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门诊小手术等有创操作前,应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下做“感染筛查”,如病人不同意做,应在“告知单上”签字,科室留存备查。

  6、检验科接收到患者的血液标本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感染筛查”结果。对于HIV抗体初筛实验阳性的标本,检验科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病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导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关人员要保护患者隐私。

  三、发生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发生艾滋病病毒的职业暴露后,医务科及时组织院内相关学科专家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确定是否预防性用药,如需用药,制定具体的预防性用药方案。

  5、发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处理和随访。

  四、报告、体检和随访

  1、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在应急处理后,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

  2、职业暴露当事人填写《盘锦市第二人民医院职业暴露事件登记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3、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医务处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当事人立即进行职业暴露评估并确定体检项目和相关治疗,体验科协助实施体检,预防保健科负责对发生职业暴露后的预防用药品和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的药品保障及随访。

  五、使用化学消毒剂的防护:

  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使用化学消毒剂时戴手套、口罩,必要时穿防护衣,口罩和手套要定时更换,尽量选择对空气污染小的化学消毒剂,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容器加盖,对化学消毒剂原液要正确贮存。

  六、化学治疗的防护:配药室经常自然通风,必要时安装排气扇。

  在配制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配制化疗药后的垃圾按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盛垃圾的容器要加盖。操作中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果药液溢出到桌面,医用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桌面。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减少各种危险行为。

  2、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建议医务人员接种乙肝疫苗。

  3、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防护技术和用品。,

  4、避免有可能造成医务人员伤害的操作,正确处理意外刺伤事件:

  5、正确处理病人使用后的设备、污染物品以及医疗废物。

  6、当出现职业暴露伤害时,应遵循暴露后的处理原则,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评估、预防性治疗和定期随访。

  7、发生锐器伤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锐器伤后伤口紧急处理:

  (1)捏住伤口近心端,以阻断静脉回流

  (2)立即用流动水冲洗,向伤口部位方向持续推挤,挤出伤口部位的污血,注意不要一挤一松,避免将污血倒吸入血循环

  (3)碘伏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

  其他处理

  病人HIV(+)

  (1)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服用双汰芝,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医务人员抽血检查Anti—HIV,并于暴露后4周、12周、6月定期追踪检查Anti—HIV

  病人HbsAg(+)

  (1)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不需要注射疫苗或HBIG

  (2)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未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HBIG并一周后接受HBV疫苗注射

  (3)医务人员HbsAg(—)Anti—HBs(—)已完成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补一剂疫苗

  (4)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正接受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继续完成疫苗注射

  (5)暴露后六个月、一年,追踪HbsAg、Anti—HBs病人Anti—HCV(+)

  (1)医务人员Anti—HCV(+):继续追踪肝功能

  (2)医务人员Anti—HCV(—):注射干扰素3天,暴露后3个月、6个月、7个月、1年定期追踪肝功、Anti—HCV

  病人TP(+):医务人员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暴露后三个月追踪TP

人员安全制度8

  1总则

  本制度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规定了风电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则,适用于场内生产运行、维护检修及各承包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2管理内容

  2.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2.1.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1.2具有特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1.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2.1.3.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焊工、起重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登高架设工,机动车驾驶员等。

  2.2焊工的安全管理办法:

  2.2.1未受过专门训练人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政府受权的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允许工作。

  2.2.2焊工应穿帆布阻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并应配有白光眼镜,电焊手套和橡胶绝缘鞋。

  2.2.3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

  2.2.4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2.2.5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2.2.6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

  2.2.7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附近进行焊接时,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2.2.8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必须打开盖子,清理干净。对存有残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其盖口打开,方准许焊接作业。

  2.2.9在高空进行焊接工作,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措施,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凡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2.2.10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上的最高梯阶上进行焊接工作。

  2.2.11在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应加强通风,严禁向容器内输送氧气。同时应有防触电的措施,并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

  2.2.12电焊工在合电焊机刀闸开关前,应先检查电焊设备应正常,合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

  2.2.13焊工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焊工上岗。

  2.3起重工安全管理办法:

  2.3.1起重工必须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任。

  2.3.2起重工应该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3.3起重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3.4起重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起重机械操作工安全管理办法:

  2.4.1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经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2.4.2起重机械操作工应该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操作起重设备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4.3起重机械操作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4起重机械操作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4.5起重进行操作工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5机动车司机安全管理办法:

  2.5. 1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驾驶证,不适应驾驶员工作的人员必须调离岗位。

  2.5.2严禁酒后驾驶,违者调离驾驶员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5.3各种车辆不得超速行驶,厂内不得超过10km/h。

  2.5.4严禁将车辆交于非驾驶员驾驶,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驾驶员岗位。

  2.5.5机动车除驾驶室按规定坐人,其他部位严禁载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调离驾驶员岗位。

  2.5.6机动车驾驶员每季要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要进行交通法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6登高架设工安全管理办法

  2.6.1登高架设工必须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任。

  2.6.2登高架设工应该身体健康,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登高架设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6.3登高架设工应应掌握各种环境下登高架设的标准、要求,并熟悉各种架设、拆除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6.4登高架设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6.5登高架设工每年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上岗。

  2.7.特种作业人员由风电场统一进行造册登记管理,每2年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一次专业培训复试合格,发怔单位核准注册后有效。

人员安全制度9

  一、职责

  1.感染管理科、预防保健科共同负责青医附院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管理工作。

  2.医院应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

  3.医院有关科室与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便于工作人员获取和使用。

  4.医务人员应掌握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施预防控制措施、避免和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

  5.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后勤保障部等负责相应人员与部门的职业安全防护的培训与督查工作。

  二、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的概念及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置规定

  1.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是指预防针 刺伤、血液体液暴露等导致感染性疾病发生的相关防护措施。

  2.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涵盖的人群包括:青医附院工作人员、在青医附院工作的实习学生、进修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3.上述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锐器伤、血液体液暴露时按照“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及流程”立即采取适宜的处置措施,并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到相应的业务科室或机构就诊、随访。感染管理科按要求将职业暴露的相关信息进行报告。

  4.节假日及夜间发生职业暴露时报总值班室。

  5.上述人员发生针刺 伤等可能导致感染性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在初诊及随访期间产生的检查费、预防性治疗费由相关人员持有效证明材料,经预防保健科及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规划财务部报销。

  三、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⑴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⑵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⑶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6.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以下再开箱,以防炸裂。

  7.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8.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人员安全制度10

  第一条 瓦斯检查方面:

  1、在检查过程中,瓦斯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若遇顶板可能发生冒落、支架严重变形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瓦斯员不得冒然进行检查,必须立即通知所属分工范围内带班长处理后,方可进行瓦斯检查。

  2、严格执行巷道贯通措施,停工的一头必须加强管理,按规定每次到停工头去检查瓦斯时,必须由带班长或指定专人到工作面进行其它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前必须向放炮员说明,联络好后方可进行通风瓦斯方面检查,以防放炮伤人。

  第二条 通风方面:

  1、在装卸物料时,一定要稳拿稳放,无关人员不得在跟前逗留,更不得起哄,以防碰伤人。

  2、井下推箱,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平巷推箱前后要保持一定距离(20m),以防被煤箱碰撞。近水平巷推箱由高处到低处时,必须保证高处至低处无人,且有安全可靠的控制速度措施,方可推箱。运输大巷不许人员推箱。

  3、严禁无证人员开动绞车,运送物料。

  4、绞车司机必须持有绞车司机资格证书,保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具体操作必须按照绞车工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5、砌筑密闭必须在有可靠的'支护条件下进行,支护条件不好必须首先维护,然后进行其它工作。

  6、搬迁物料时,必须抓紧抓牢,以防自己碰伤自己,往下放时,一定要观察地形及周围人员情况,选择合适地点下放。

  7、破碹时,一定要选择有利地形,站稳脚根,集中精力,大锤与手把一定要打紧打牢,以防大锤飞出伤人。

  8、破碹时,无关人员严禁在跟前逗留,更不得起哄打闹,有经验的人员专门观察顶板情况,以防活石砸伤人员。

  9、如有活石必须立即处理,然后再进行破碹。

  10、运送物料严禁皮带运送。

  11、巷道冲洗时不得冲洗巷道中的电器设备,架空线等,以防漏电伤人。

  12、开风门工,一定要站在有安全距离的一侧,以防煤箱跳道挤伤人员,更不得爬箱、站箱,煤箱过后,立即关闭风门。

  13、各有关人员,出入井严禁爬箱乘坐皮带。

  14、入井携带工具时,要前后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横冲直撞,以防碰伤人员及触及架空线,电机车等发生意外。

  15、在井下跨越皮带时,必须选择有过桥的地方通过,如无过桥时,必须先停皮带,然后选择顶板支架牢固的地方,两脚站稳,两手抓牢支架梁稳快跨过皮带。

  16、在陡坡上行走或运送物料时,前后保持一定距离,即:前一人上去后一人再上,以防滑石滚下发生意外。

  17、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职工入井手册》,以及有关的矿规、矿纪等。

人员安全制度11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验收制度

  1、餐饮服务提工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原。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货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货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餐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货者盖章或签字确认。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

  4、建立台账。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帐。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采购食品时方进行感官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人员安全制度12

  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外来施工人员和铁焦厂的人身、财产安全。

  1、外来施工人员要指定一名适当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2、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铁焦厂的规章制度,服从铁焦厂的'监督管理。

  3、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过铁焦厂的安全教育方可作业,否则铁焦厂有权停止施工人员的作业甚至将施工人员清出工作现场。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铁焦厂和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人员各存一份。

  4、施工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等有关许可证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作业许可证中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

  5、进入厂区必须佩带铁焦厂发放的胸卡,特殊情况下经铁焦厂安全部门同意可以佩带施工单位的胸卡。

  6、厂区除吸烟室外严禁吸烟。

  7、遵守劳保着装有关规定。在厂区安全线以外的任何地方必须戴好安全帽,在工厂区要戴好防护眼镜,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穿短袖上衣、短裤、脱鞋进入施工现场。

  8、施工物品、用具摆放要有序,废料及暂时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到适当场所。作业完毕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9、特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携带作业证或复印件。

  10、施工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铁焦厂生产装置区和办公区域,未经许可不得动用铁焦厂的任何设施。

  11、施工完毕离开铁焦厂时要交还所借胸卡、工具等,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12、如果发生任何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自行负责、承担。

  13、铁焦厂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

人员安全制度13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检查。

  三、管理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及时上岗,不脱岗,并对自己当班时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妥善解决问题。

  四、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认真负责,大胆管理,带头并督促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不违章指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具体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督促有关人员楼司整改。

  七、对冒险蛮干和违章作业者应及时制止和教育。

人员安全制度14

  1.所有人员应有文件证明其对工作及实验室全部设施中潜在的风险受过培训。

  2.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健康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实验室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

  3.凡进入实验室的员工都要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实验室人员岗位情况表、体检情况和免疫接种登记表。

  4.实验室应制定实验室人员年度体检计划并按时实施,及时将体检结果记入人员健康档案,根据需要也可进行临时性体检。

  5.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6.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新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岗位健康人员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7.所有实验人员在开始工作前要留取血清样品,应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因子接受免疫以预防感染。

  8.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可体征时,应当向本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及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及时就诊。

人员安全制度15

  4.1核算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4.1.1核算部经理在公司领导下全面负责核算部工作。

  4.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使核算部的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实现高效率。

  4.1.3按指挥部部署,结合核算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并将工作予以分解,落实到人。在执行过程中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1.4对核算部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肯定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定期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工作。

  4.1.5审核造价师的预算、结算,对核算部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并向指挥部提出奖罚的建议。

  4.1.6对工程合同进行评审,就合同价及付款方式严格把关;复核YT/DTZ-601询价员的核价,签发核价单。

  4.1.7为核算部人员的`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解决他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激发工作热情。

  4.1.8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接触,掌握定额、取费、招投标等相关政策信息。负责组织造价师、询价员的学习、培训事宜。

  4.1.9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2造价师岗位责任制

  4.2.1造价师在核算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2.2认真学习政府有关的工程预结算文件、定额、取费标准等,刻苦钻研预结算业务。

  4.2.3参加图纸会审,认真阅读图纸,并就技术经济性提出审图意见。

  4.2.4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招投标标底预算,负责审核工程结算,在执行有关规定的同时,以对指挥部高度负责的精神,最大限度地维护指挥部的经济利益。

  4.2.5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向经理提出支付或不支付的建议及理由。

  4.2.6审核工程承发包合同及物资采购合同的合同价及付款方式。

  4.2.7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4.3询价员岗位责任制

  4.3.1询价员在核算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3.2积极进行市场调查,采集建材市场的第一手资料,掌握市场行情,建立动态数据库,为工程预结算提供有力支持。

  4.3.3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与国内的著名网站及权威的咨询机构实现对接,以获得所需要的最新、最全面的信息。

  4.3.4在施工单位采购前,根据选定的品牌核定承发包合同中工程设备、材料的结算价格。

  4.3.5根据工程需要,收集相关材料样品,建立展示区,供领导决策。

  4.3.6必要时负责建筑材料采购,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廉。

  4.3.7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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