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06 07:57:2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范围主要是指社区居委会的专项工作经费、其它经费和固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社区居委会的财务活动须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坚持收支独立、分级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采取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成员监督实行“账款分离、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应通过社区办公会议定期公布社区财务管理情况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条:街道财审所对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资金收支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第二章:办公经费的管理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应专款专用用于社区居委会的正常办公开支节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的其他经费主要是指上级核拨经费、协办事务经费、代办事务返还经费、奖励经费、捐赠经费、其他收入经费

  上级核拨经费是指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给予的各种补助经费;协办事务经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拨付的协办事务工作经费;代办事务返还经费是指公用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委托社区居委会代办的有偿服务经费;奖励经费是指接受政府表彰奖励的资金;捐赠经费是指驻社区单位和结对共建单位赞助社区的经费个人赞助的经费等;其它收入经费主要是指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内开展社区福利、便民利民服务等的合法收入资金

  第八条:社区居委会其他经费的使用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其他经费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办公条件的改善、各项活动的开展等节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不得为企事业单位代收各种费用;不得将结余资金用于发放奖金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十条:实行“居帐街管”由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的帐簿和资金进行集中核算、统一监管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部门为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总帐和明细分类帐按规定编制社区财务报表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社区居委会设立报帐员一名负责办理社区具体会计流水账业务、登记固定资产台帐和卡片;每季度对帐一次并建立有关备查帐簿报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兼任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党组织书记)不得兼任

  第十一条:实行项目预算管理社区居委会应根据市区有关规定、街道编制的工作计划和社区建设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其他经费使用的年度项目预算重点应用于社区服务管理和居民群众活动等方面倡导勤俭节约注重提高使用效益年度项目预算须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社区年度项目预算须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十二条:规范经费使用程序

  申请由社区居委会根据年度预算或实际需要提出社区经费使用申请

  审批原则上由社区居委会书记和负责人共同签字负责审批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须经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报销各类报销单据须符合财务规定严禁先支后批禁止白条报销社区居委会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凭各类有效报销单据、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社区居委会书记和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到街道办事处按程序报销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办公和服务用房政府配备和社区居委会自置的办公设备、服务设施及文体活动器材以及其它属于社区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以上资产均按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社区居委会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如实进行登记及时做好增减变动记录防止资产流失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台帐要有社区居委会书记和负责人、经办人共同签名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十五条:社区居委会不得与社区单位、个人发生任何可能导致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连带责任的经济事项

  第五章: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建立定期对帐制度社区居委会报帐员每季度到街道办事处核对一次帐目街道办事处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社区居委会上一季度的社区专项工作经费和其他经费的财务和资金使用情况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并在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社区居委会的质询

  第十七条:建立定期督查、审查制度街道财审所定期对落实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督查街道财审所每半年对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对管理不规范的社区居委会提出意见并予以纠正同时指导社区居委会落实和执行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八条:建立离任审计制度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居委会书记和负责人届中辞职、换届选举前都要进行离任审计同时负责监督社区居委会办理财产物资的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督查、审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街道财审所负责解释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汇编04-04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07-04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04-26

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_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条例04-05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3篇04-21

社区居委会请假制度_社区居委会请假制度范文04-02

社区居委会值班制度_社区居委会值班制度范本04-01

社区居委会值班制度04-17

社区居委会工作展望05-18

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