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实施方案精品(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动实施方案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活动实施方案 篇1
为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表现力,创造力和审美能力,为孩子提供锻炼的机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校园和谐发展展示同学们的文艺特长,加强校歌的普及,做到班班有歌声,适时培养学生爱国、爱校的精神,特举办校园合唱比赛。
一、活动宗旨
通过合唱活动,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气氛和艺术教育环境;展现校园文化风采,培养团结合作精神,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达到“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
二、活动主题:
唱响校园主旋律,构建和谐校园文化
三、参赛对象:
1--6年级各班全体学生。
四、比赛形式:
本次大赛采取团体比赛形式,但表演形式不限,以班级为单位。
五、比赛时间:4月份
六、比赛地点:学校餐厅
七、参赛曲目:
参赛曲目共两首,自选曲目。曲目内容要健康向上,贴近主题,贴近学生校园生活,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
八、其它事项:
1、评分总分为10分,最低起评分为8分,计算得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其他的.评委得分为参赛班级的最后得分。 2、各班参赛的自选曲目尽量不雷同,每班必须有指挥一名。 3、两首曲目总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包括上下场时间)。 4、比赛歌曲伴奏带由各班自备。
九、评分原则:
1、歌曲主题内容健康,演唱不超时。
2、人数齐全,全员参与。队员排位整齐有序,进、退场秩序良好。
3、演出服装整齐统一,充分展现当代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4、学生演唱时精神饱满、积极乐观、保持良好台风。面部表情自然大方,充分显示当代小学生的朝气和热情。
5、合唱时,声音宏亮协调,音准节奏准确,声情并茂,吐词清晰,主次声部没有走音现象,强弱对比得当,能体现一定合唱艺术性,有感染力。
6、指挥手势准确,节奏准,姿势优美。
十、评分标准:(10分制)
(1) 音乐表现及技巧:音准正确、节奏整齐、音色统一、歌曲表现、合唱技巧(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舞台表演准确、恰当(5分)
(2)指挥节奏正确,动作大方、到位。(1分)
(3)学生精神饱满、富有朝气、纪律良好行动整齐、台风好 。(2分)
(4)进场出场有序,演出服装相对整齐,统一 (2分)
附加项:如有学生乐器伴奏在原有基础上加1分
十一:评奖办法:
1、比赛以班级为单位,每年级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2、比赛设优秀指挥奖和最佳伴奏奖,各年级组分别评出“最佳小指挥家”
本次比赛选手总分为10分。在每位评委为选手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之和的平均数为这个选手的最终得分。
活动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妥善处理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案件等各类信访问题,建立依法、逐级、有序的信访秩序,确保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县信访稳定工作不出问题,经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4月12日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查隐患、清积案、净环境”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民生为根本,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最终目的,大力推进依法信访,强化“六个到位”(排查到位、解决到位、疏导到位、扶持到位、稳控到位、追责到位),及时妥善地处理影响我县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这次活动要以“事要解决,人要息访”为目标,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采取逐案解决的办法,化解老矛盾,解决新问题,坚决避免越级集体访和非正常进京访的发生。重点解决四类问题:一是涉法涉诉问题;二是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上访老户等突出信访问题;三是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四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博野县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县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体活动统筹指挥,协调调度。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
四、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2日至4月13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召开本单位的专门会议,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发动、认真部署。要打破常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于4月14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访局)。
(二)排查建档阶段(4月14日至4月20日)
在博办字[20xx]8号、18号两个文件的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无一遗漏、一清二楚的标准,将本单位的苗头隐患、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案件等信访问题彻底摸排,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遗不漏,将所有影响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全部纳入视野,牢牢掌握起来。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案落实承办单位、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稳控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单位将排查情况于4月20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访局),上报后再出现新发问题随时上报。信访局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信访问题,要认真研究汇总,根据问题的性质、解决的程度、发展的趋势,分清级别,逐一进行 “四明确”,对县级领导分包的信访案件,还要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包案的各级领导对所分包的信访案件要全程负责,直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化解整治阶段(4月20日至7月15日)
工作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在全面排查、落实责任的基础上,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财力,加大化解力度。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要分清轻重缓急,要把那些涉及群体性利益、多次重信重访、非正常进京访的案件做为工作重点,首先抓紧办好。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解决;对矛盾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要向包案县级领导汇报,组织相关单位成立工作组,合力攻坚;对要求不合理不应解决的,要做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工作,促其放弃过高要求,息诉罢访;对不听劝阻,一意缠访、闹访的违法上访人员,要充分固定证据,依法严肃处理,端正信访导向。包案县级领导要加大协调督导力度,随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对分包的案件,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都要再认真听取一次信访人的申诉(要形成谈话记录),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彻底搞清信访人反映的所有问题及事实、原处理意见的法律政策依据、信访人坚持的理由、当前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形成文字材料,分析症结,查找原因,决不能笼统、简单地把责任归咎于信访人及其他客观原因。
在案件的调处化解过程中,要解决和稳控并重,两手抓,两手都不能放松,特别是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监控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绝不能失控,绝不能出现越级集体访和非正常进京访。在调处化解期间出现问题,信访人所属部门、乡镇和调处化解责任单位要共同承担责任;稳控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信访人所属部门、乡镇负责。
结案标准:所有案件的办理要严格程序和结案标准,保证每个案件文字材料齐全,应用程序完备合法。除涉法涉诉案件严格按法律规定办理外,其他案件结案报告必须具备以下内容:一是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调查情况、责任单位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二是除加盖公章外,要有责任单位领导和具体办理责任人的签字;三是要有信访人签字的回访意见,信访人签署“不同意”和拒签的,回访人要注明原因。凡不具备上述要件的,不能结案。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5至7月底)
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形成书面材料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访局)。总结材料既要总结经验,作为推动今后工作的'动力;又要查找不足,对所包案件没能结案或没能息诉罢访的,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县里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出现问题、影响全县稳定大局的,落实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形成合力攻坚。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活动开展负总责,认真谋划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攻坚克难。工作中,既要分工负责,更要协调联动,特别是对涉及全县、全局的重大疑难问题,关键时刻一起上,确保全县上下步伐一致、形成合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2、要强化宣传,规范信访秩序。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信访群众自觉依法信访的思想意识。要把惩处违法上访行为的法律、法规内容及典型案例做为宣讲重点,警示上访人员,引导其通过正常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诉求。
3、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各阶段的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到各单位督查督导,根据每个阶段的要求,对重点问题处理情况、集体访越级访情况、包案和处理情况及时调度、通报。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到位、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使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活动实施方案 篇3
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全县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370号令)和省政府颁发的《**省无照经营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文秘部落 对全县无照经营活动开展一次专项集中整治。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对象、内容和措施 整治对象:全县城区街道所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城郊、乡(镇)等不同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城区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小街小巷、居民区及校园周边部位为整治重点区域;涉及前置许可的餐饮等卫生行业、文化娱乐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整治重点行业。
整治内容: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
(四)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洗活动的;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移点从事经营活动的。
整治措施:
(一)对已生产经营两个月以上未能取得营业执照的固定经营场所,要加强宣传教育,对于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限期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督促其守法经营;对于那些无视法律法规,经教育、警告仍不改正的无照经营者或在限期内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将坚决依法查处或取缔。(二)对农民自产自销和季节性小商小贩经营活动免予登记和收费;对下岗职工从事经营活动的要督促自觉办照,按照政策规定,免去相关费用;对从事夜市经营者要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宣传、教育、引导为主进行规范。、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xx年7月30日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总体安排以及查处无照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营造舆论氛围。要利用电视、报刊做好县政府有关领导电视讲话和答记者问等形式的宣传工作;县工商局要印制通告、公告,在全县张贴、发放。各基层工商分局要在城区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无照经营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悬挂横幅、条幅等宣传标语3-5条,每个单位均要出动宣传车,向辖区利用广播宣传不少于6天;整治无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也应积极宣传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悬挂横幅、条幅1-2条。
(二)调查阶段(7月30日—8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力量对无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普查,摸清底数。
(三)集中整治规范阶段(8月30日—10月30日)。各地各部门根据调查情况列出应集中清理规范的重点地段和“钉子户”。对具备一定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教育、引导其补办各类证照,督促其依法经营,对不具备条件的依法取缔。
(四)检查评议阶段(11月8日—11月30月)。县整治无照经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无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多种形式的检查督办,并将结果以内部通报或媒体报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检查验收阶段(12月1目—12月20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县整治无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地整治情况实地检查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照经营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偷漏国家税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无照经营活动的危害性,把打击无照经营的执法活动提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把查处取缔工作落到实处。为了加强对全县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整治无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工商工作的领导和县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文化局、药监局、安监局,农业局、商务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负责全县无照经营整治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各乡镇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无照经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无照经营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疏堵结合,惩教并举。各职能部门要对无照经营户区别不同情况做好取缔与规范工作。对涉及前置条件的要从实际出发适当放宽准入,降低门槛和收费;对持有《优惠证》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优惠政策,在教育的同时引导其规范经营;对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群众反映强烈且整改不到位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严厉查处,坚决取缔。
(三)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在这次整治活动中,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本辖区无照经营的整顿工作。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明确各自职责和分工,依法履行职责。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部门负责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办理情况的整治,对无证无照且经整治仍拒不办理证照的行为坚决查处和依法取缔;公安部门负责公章刻字业、典当业、旅馆业及拍卖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同时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妨碍公务、阻碍专项整治行动的行为,打击犯罪分子;交通部门负责公路客、货运、水运、机动车维修及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卫生部门负责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娱乐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等办理情况的整治;文化部门负责网络、印刷品、音像制品、娱乐场所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等办理情况的整治;药监部门负责药品生产、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办理情况的整治;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许可证等办理情况的整治;农业部门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饲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办理情况的整治;商务部门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典当行经营许可证等办理情况的整治。 同时,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做到整体联动。整治无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各自整治情况一月一汇总,并将汇总情况于每月23日前送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全县当月整治情况,向**市整治无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及我县领导小组成员报送。
(四)严格依法行政,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工作中,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及期限核发有关证照,严禁利用此次专项整治谋取不当利益,违规搭车收费,超时限办理证照。同时,查处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对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将依法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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