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锦集(9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在乙方订货后,甲方在乙方规定时间到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 甲方给乙方的产品价格(具体见报价单)如有调整(调升),甲方须提前一周向乙方声明。
4、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
1、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原则不少 瓶。
2、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由甲方业务员协助销售。
二、配送及合作方式:
1、配送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及时以甲方开出的出库单为凭据对账;
2、供货价格;
供货产品
规格
供货单件价
要求零售价瓶
备注
3、配送以挂量返利模式:月销售1*6献礼 件或月销售1*6五年
件,进行每瓶返利献礼 元或五年 元,保证不出货不低价;
三、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壹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应提前联系,双方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互利
1、甲方给乙方免费提供: ,以上赠品随首批进货同时到达。
2、乙方有产品需求须提前24小时之内与甲方业务联系,以免影响正常使用,否则出现其它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备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 法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xx
乙方(供方):xx木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项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二、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货物名称、规格、颜色、材质、数量符合甲方要求。家具摆放形式依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四、合同总价款(不含税):21600元,大写:贰万壹仟陆百元整。包括货款、运费、组装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货到指定地点组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全款支付。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xx 乙方:xx有限公司
20xx年01月10日 20xx年01月10日
需方:
供方:
因需方建设需要采购供方下列产品,经双方代表协商,双方本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相关事项订立合同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一、交货地点: ,需方应提供能满足供方运输车辆通行的简便道路,道路基层必须平整密实,以确保供方运输车辆顺利通行。
二、交货日期及联系电话:需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供方,需方联系人
电话: 供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将甲方所需产品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供方应提前告知需方。
三、交接方式:供方供应的产品数量质量,以需方接收人在供方出具的票据单上签字确认为准。需方接收人: 需方接收人所签署的票据同样具有法律效果。
四、货款结算:
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需方不能付清供方的货款,供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合同,供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另需方除付清供方所供货款外再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所欠供方货款的利息。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请求所在地仲裁部门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单位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供货结束结清货款后自行失效。
七、其它约定事宜:
需方单位盖章: 供方单位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经过考察和评估,将乙方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并依据产品验收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向乙方采购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钢材等原材料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标的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品种、型号如下列清单所列示:
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使用前提前向乙方订购上述品种和型号的钢材等原材料,并向乙方发出《采购单》。
3)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采购单》后,根据订货单上确定的品种、型号、数量备货,并在《采购单》确定的时限内向甲方发货。
4)甲方需要上述采购清单之外的材料时,可以事先向乙方询价和发出要约,在得到乙方承诺后,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单》,乙方根据《采购单》的确定的内容备货发货。
5)上述市场单价发生调整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采购单》时及时予以回复,并征求甲方是否订货的意见,在得到甲方明确的书面订货回复后,方可以备货和发货,否则,甲方可以按上述采购清单所确定的市场单价结算。
二、结算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发出的《采购单》以及甲方收货的签收回执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2)双方确定每月25日为双方对账日,在该日,乙方持上述单据与甲方进行对账,确认甲方使用的材料型号、数量和总价;
3)双方对账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对账日后的下月的25日前向乙方支付货款;
5)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在结算货款时,暂时扣除该笔货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每笔质量保证金在该笔交易发生一年后向乙方返还,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该批次的原材料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有权扣除该笔质量保证金。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采购单》后日内向甲方交货。
2)交货地点:XX收货人指定的地址
收货人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址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标的物运至甲方指定地址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标的物交货日期。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标的物,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三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四、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货的当天安排验收,如果甲方无法及时安排验收的,应通知乙方,另行安排验收时间。如果双方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乙方应提供所供应的'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准,甲方根据通用的国家标准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可以视同乙方提供的该批次的原材料均不合格。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品种、型号、数量、重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采购单》所确定的采购总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采购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10天,视为交货不能,甲方有权撤回《采购单》并要求乙方支付采购总金额30%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10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撤回《采购单》,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虽然经甲方验收收货,但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有收货检验时未发现的质量瑕疵,或者甲方的客户在使用甲方设备过程中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瑕疵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六、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七、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八、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购下列天年产品: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定金(大写):_________(请交纳五十元以上定金)
关于退换货规定:
退换货原则:
a、天年素系列产品拆封后不予退换;
b、离子水机在通水之后不是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质量问题经检测确认后可换货;
c、生物系列不予退换;
d、换货产品只能等值交换。
注意事项:凡各种未使用的`产品拆封后退换货时,赠品必须收回,若无法收回按优惠价补差价后,方可办理退换货手续。
由于涉及到送货费用、安装费用、材料费用等,因此送货后退货本公司将不退回定金。
水机产品因特殊情况不得已退货的,本公司将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用:(不含人为损坏)
使用时间退货比例使用时间退货比例
未使用已使用未使用已使用
一周内100%一个月内80%
一星期内90%两个月内70%
十五天内85%三个月内60%
乙方已收到《天年牌离子水机安装及维修须知》并已详细阅知。
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我们签字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
甲 方:【 】
联 系 人:【 】
地址/邮编:【 】
电话/传真:【 】
乙 方:【 】
联 系 人:【 】
地址/邮编:【 】
电话/传真:【 】
(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下称“货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于合同期内以订单(订单格式见附件一)形式向乙方采购货物。
二、货物价格
本合同项下货物价格(详见附件二:报价单)为包干单价,该价格已包括货物制造/销售、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等全部成本费用及应得利润、所有税费等。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货物应为原厂生产,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最新国家执行标准为准)及本合同约定,否则,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2、乙方承诺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且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所供应所有货物其规格、型号均按采购要求提供,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调整或更换。
4、货物的复试、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发生试验不合格并以投入使用,所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随车送达并下甲方提交【】:
(1)产品合格证、质保卡;
(2)产品检验报告;
(3)产品使用说明书;
(4)产地来源证明;
(5)厂方生产证明;
(6)重要部件清单、产地、品牌(尤其是进口部件);
(7)维修手册或保养说明书;
(8)安装手册;
(9)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文件并不当然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如因乙方没有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项下货物质保期为【】年,自货到甲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退换,乙方应予退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交货期限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发出订单,乙方在收到订单后的【】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如甲方有紧急需要的,乙方同意按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包装
乙方应为货物提供适宜货物运输的包装方式,包装上应根据货物实际情况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等,对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因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六、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免费负责安装调试】。运输费用【及安装调试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承担货物交付甲方并验收通过前的毁损、灭失风险。
七、验收方式
1、货到本合同约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三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视为乙方交货完成,相应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经验收不合格的,按本合同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2、无论乙方提供的货物是否通过甲方验收,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付款方式适用如下第【 】项之约定:
1.1货到本合同约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至货物价格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如货物无质量问题,则扣除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违约金(如有)后,在质保期满后7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1.2按月根据实际订单结算价款,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发生的订单,供甲方审核,甲方书面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向乙方付款。
2、乙方指定付款帐户如下:【】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给予维修、更换或退货,直至甲方验收合格并接收的才视为交货完成。由于上述原因致使延误交货时间,乙方仍应按本条第3项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3、乙方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且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且不减轻乙方因本合同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4、如甲方无故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且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
十一、保密义务
双方就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了解到的一方商业秘密及其他重要信息,均应严格保密,但另一方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必须予以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本合同期限之限制而永久存在。
十二、禁止商业贿赂
1、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
本合同所称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他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yjbys或从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员工个人的回扣、退佣、购物折扣、有价证券、礼品券、优惠券、置业、礼品、馈赠、游览或旅游、娱乐、招待、报销票据等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2、若发现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乙方应按甲方查明的xx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依法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冻结所有应付账款,或向法院诉请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及商誉损失),乙方将同时被列入甲方黑名单,永不合作。
十三、通知
本合同正文首页抬头载明地址等联系方式为双方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如改变其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照本合同上述联系方式通知一方,即视为该通知已依据法律规定有效送达一方。
十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国(为本合同目的,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
2、因本合同的签订、解释、执行等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均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2、本合同谈判及签署是双方经充分协商并一致确定的。如本合同中的条款存在含义模糊的情形,对该等条款的解释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者设定担保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处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三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
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一、药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及交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二、药品质量及包装、运输
1、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2、每一单位药品均应附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药检报告书;
3、购入进口药品,供方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均应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等合法手续。
三、交货及验货
(一)交货:
1、交货方式:自提;
2、合同履行地:供方所在地;
3、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需方自行决定运输方式并自理运费。
(二)验货:
1、对药品数量、包装及产品合格证、药检报告书、药品注册书等事项有异议的,需方应在收悉药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供货符合本合同规定;
2、对药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个月内并在药品保质期内提出,否则视为药品质量合格。
四、结算
1、付款方式为:需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供方银行帐号:;
2、付款时间为:需方应在供方交货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约的,应向守约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争端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端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委托的业务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签约地点:
乙方(供方): 签约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就甲方采购乙方伸缩门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伸缩门总体要求
根据甲方实际情况,需采购一套无轨电动伸缩门。该产品必须由乙方独立生产制造,不得转包给第三方。乙方所供之产品必须具有电气部分防雨、整体防风的质量特性。
二、报价要求
乙方的.报价应包括产品、遥控器、电缆等货款、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税费。
三、安装要求
3.1伸缩门安装地点位于 。
3.2 乙方在安装调试时,应负责培训甲方门卫人员的使用要领和简易故障排除方法。
四、技术要求
4.1主材采用高强度合金铝;
4.2 轮子采用超耐磨橡胶走轮,外框采用高强度锌合金碳制成,内采用双碳刚轴承,全封闭、无噪音,无需保养;
4.3 整体装有特有的抗风装置;
4.4 伸缩门可遥控、手动、电动,遥控无障碍50米范围内自由遥控;
4.5 主机与门排为软连接装置,轮子在风雨后遇沙石之类障碍物时,能够照常运行;
4.6 电机采用电子软启动系统,使开启、关闭更加平稳,并具有智能数码导航技术,无需轨道,智能纠偏功能。
4.7 电机必须是电动伸缩门厂研发生产的专用电机,质量问题终身免费包换;
4.8 主机带双面显示LED显示屏(能够按照甲方要求更新显示屏文字)、智能红外线感应防撞系统、台式无线控制盒;
4.9 门排连接杆孔成直线,一次成型,每个孔眼装工程不锈钢耐磨套,有效减少磨擦系数,降低损耗,提高产品使用寿命;
4.10 具有智能红外线双探头防碰撞装置,遇人或障碍物30—50cm可自动返回运行,保障车辆及行人的安全。
4.11 采用先进的磁敏限位装置,机头在任何位置都有自锁功能;
4.12 微电脑自动防磁机构控制系统;
4.13 采用直流涡轮全封闭一体卧式双头电机,且适合频繁开启 。
五、验收标准
1、本合同第四款所有技术要求;
2、供方提供的产品图册外观标准;
3、产品安装结束后一星期为产品试用期。
六、保修
1、保修期为壹年,自安装验收合格起计,并终身负责维修;
2、保修期内,如因产品本身质量原因,导致需方不能正常使用该产品,供方应无条件在7日内对该产品进行免费维修、调换。
七、付款方式
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90%,剩余的10%为质量保证金,在甲方使用叁个月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在一周内支付(无息)。付款时乙方须为甲方提供有效发票。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应按需方指定期限予以调换合格产品,并按合同总金额20%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供货按合同总金额20%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送货或逾期安装完毕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额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法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概况
采购内容:xxxxxxxxxxxxxx
仪器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仪器总价:
合同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整(¥320xx0.00元)。
本工程在学校仪器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学校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的项目若学校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标准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交货期限:
合同签定后20日内交货(20xx年8月20日交货,20xx年9月20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三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没有响应或24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电教站备案一份。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9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与上海华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的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服务器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购货物数量及价格(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第二条 交货日期与交货方式
2.1 甲方必须在年 月 日前,将乙方定购之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即,并指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同进行部署,安装和调试,交货日期以乙方签收为准;
2.2 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三条 验收和服务标准
3.1 验收标准:交货后
3.2 如果验收合格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在该期限内,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更换或退货处理。
3.3 服务标准: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划账方式支付总货款的` 30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验收合格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从设备签收单签收之日起6个月之内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整)。
附公司账户: 公司名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货物故障处理
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齐备的货物的产品说明、合格证、保修单,并在交货时向甲方解释相关的保修条款。
6.2 在相关保修期内的货物若出现质量问题,若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
6.3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以外的故障,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因缔约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反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7.2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按每日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从应付款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7.3 若甲方未按期供货,每迟延一日,按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对方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拒绝对方建议。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经双方确认签署后生效。
11.3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方 甲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指定联络人: 签订日期:
乙方(需方): 地址: 电话: 指定联络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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