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8-27 12:42:45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活动实施方案3篇【优秀】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活动实施方案3篇,欢迎大家分享。

活动实施方案3篇【优秀】

活动实施方案 篇1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村”建设为基础,整合提升各村(社区)和村庄的主要通道、水体、山体及庭院的绿化美化效果,提升村庄绿化率,增加以森林景观为重要内容的景观亮点,建立健全乡村生态保护体系,保障乡村生态安全。实现20xx年美丽乡村初见成效,20xx年所有行政村绿化美化,20xx年所有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大提升,即达到“1年见成效、3年绿满园、6年大提升”的目标,全面提升乡村庭院道路绿化美化、村庄景观生态化水平,形成以森林为主体的城乡一体化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共建共享。

  各村(社区居)委会是活动开展的责任主体,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群众意愿,并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大力植树护绿、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做到建设依靠群众、建设成果全民共享。

  (二)科学规划、合理实施、生态优先。

  要依据原有森林资源,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立足各地实际,区别对待,按照分类科学、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突出以乔木为主,常绿、花色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相结合,人工绿化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以绿化、美化为重点,提升乡村整体景观,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三)长远规划、统筹结合、持续发展。

  要纵向与横向规划合理,综合考虑,在目标设置、布局安排、项目计划、树种选择等各个环节都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村创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古树名木保护等规划紧密联系。既要考虑当前建设需要,也要考虑长远发展需求,做到可持续发展。对古树名木、风水树及其原有周边林木,要通过合理整治、抚育管护等措施,逐步将其打造为集科研、健身、休闲为一体乡村森林公园,使活动村村有亮点、有特色。

  三、建设内容

  结合新一轮绿化惠阳大行动、国家生态村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的创建,统筹整合现有各项工程中的生态绿化资源,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绿化美化新模式,建设路有树、街有景、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村居生态环境,提升乡村绿化覆盖率,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打造以森林为自然主体的村庄景观,全面推进公园下乡、森林围村,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质量。

  (一)推进乡村公园化。

  充分利用乡村现有道路、农户庭院、大树古树和公共绿地等绿化资源,添乔加花,增绿添景,整合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绿地系统,建设乡村小公园、小广场,推进“树木花草上路进乡入村到农家小院”,实现乡村“单一绿化”向“景观美化”转变,做到“庭院美、村容美、生态美、生活美、乡风美”,创建开放型生态游憩乡村。

  (二)全面提升村庄绿量。

  结合街道、村实际情况和特色,围绕村庄居民聚居点,营造绿化带和风景林,重点突出水源涵养林建设,优化村庄周边的森林景观,提高生态效益,多方面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绿色生态景观。

  1、建设乡村带状绿色景观。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对乡村主要通道、河流、沟渠两侧的绿化进行改造提升,形成带状绿色景观。

  2、营造成片乡村风景林。在乡村公共场所、村庄空置地、房前屋后、农户庭院、村旁山地村(组)文化广场、村镇主要出入口等相对集中连片的绿地,根据自然生态条件,选择生态效益好、景观效果美,具有一定主题色彩的乡土树种为主体树种,开展营造或林相改造,打造主体鲜明又符合乡村整体风貌的成片景观林。

  3、建设水源涵养林。在已规划用于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土地和现有水源涵养林的基础上,优先对村庄可视范围、村庄饮用水源集水范围内的水源涵养林进行整治改造,选择种植根量多、根域广、林冠层郁闭度高、林内枯枝落叶丰富的树种,适当增加伴生树种和灌木,形成混交复层林,全面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态功能。

  四、活动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

  于20xx年4月底前,成立领导机构,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全街道“绿满家园”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与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结合生态村创建工作安排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做好活动全面开展的各项准备。

  (二)建设推进阶段。

  从20xx年起,按照惠阳区每年要高标准建设20个市级森林村庄的任务要求(持续3年,共60个)。在此基础上,同步推进其余生态村森林村庄的建设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力度,力争在每年区对我街道的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确保该项活动打造成建设新一轮绿化秋长的特色品牌。

  (三)巩固提升阶段。

  该项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村要持续推进,结合实际落实管理保护,常抓不懈,巩固提升活动成果,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

  五、责任分工

  由街道林业站牵头,负责加强与区林业部门、区各相关部门和各村的沟通协调,与国家生态区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充分结合,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由林业站负责衔接好区发改部门,外经办配合。

  负责做好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立项工作。

  (二)由财贸办负责衔接好区财政部门。

  负责将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区级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规定及时拨付。

  (三)由林业站负责衔接好区林业部门。

  负责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镇村落实建设用地,抓好规划设计,协调种苗供应,提供技术保障等服务。

  (四)由农办负责衔接好区农业部门。

  负责协调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相关村庄绿化美化具体规划设计,将该项活动与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相结合,统筹推进;负责做好农田林网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由水利会负责衔接好区水务部门。

  负责水库、农村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的指导工作。

  (六)由规划建设办负责衔接好区住建部门。

  负责村庄整体规划和农村庭院绿化规划的指导工作。

  (七)由环保办负责衔接好区环保部门。

  负责将活动与创建国家生态区有机结合,做好已被授予生态村及正在创建生态村的村庄绿化美化衔接工作。

  (八)由规划建设办负责衔接好区交通运输、公路部门。

  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

  (九)街道。

  每年须完成2个示范点建设。同时,各村每年配合,向区林业部门提供2~3个行政村作为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候选村,落实建设用地,经林业部门现场踏查遴选后列入当年市级森林村庄建设范围;负责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工程无障碍施工,并落实专人,加强幼树抚育和日常管护,确保绿化成效。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林水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等工作。各村要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村(社区居)委会书记亲自抓、负总责,街道、村互相配合,合力共建的工作态势,确保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稳步有力推进。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村及各有关单位要层层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植树造林和乡村绿化美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群众、乡贤、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引导他们以多种形式(出力、出钱、出物或参与管护等)参与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绿化美化,齐手共建美好家园”的活动氛围,全面推进我街道生态文明建设。

  (三)合理规划,稳步推进。

  坚持生态优先、便利优先、适用优先,将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基础设施规划有机衔接、相互配套,通过合理规划、整合优化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效果。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原则,绿色植被要全覆盖可绿化用地,四旁绿化(村旁、宅旁、水旁、路旁)苗木全部采用优质乡土阔叶树苗,原则上不使用昂贵大苗。街道林业站要加强技术指导,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的经验做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活动资金按“三三四”比例筹措,即市出资30%、区出资30%、镇村出资40%,区财政和街道办事处将按比例全额配套。各村要树立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好这次机会,统筹兼顾,筹集建设资金,开展植树和抚育管护工作,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开展。

  (五)督促检查,注重实效。

  街道办每季度对活动督办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组(由林业站、纪监办、党政办组成活动督查组)每月1次对各村开展专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以实际效果和群众意见为评价依据,对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村庄进行宣传推广,对效果差的及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该项活动落到实处,效果明显。

  (六)强化管护,保障成效。

  植树造林“三分种,七分管”,种植是基础,后续管理是关键。以村为单位建立管护责任制,将管护工作列为常态化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抚育施肥和除草松土,做到管护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提高乡村绿化美化的管护水平,巩固发展建设成果,坚决杜绝“年年种树不见树”现象的发生,做到种一棵成活一棵,造林一片成林一片。

活动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开展校园“十佳文明新事”(以下简称校园“十佳”)评选表彰活动,旨在通过深入的宣传与广泛的评选,以“创建优良校风、提高综合素质、服务成长成才”为目标,弘扬新风尚,激发正能量,激励广大同学“思想上争做先锋,学习中争做标杆,工作上争做模范,生活中争做表率”,在全校进一步形成“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树文明风”的浓烈氛围,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创辉煌。

  二、评选机构

  1.主办部门

  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学生会

  2.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兼评选委员会):

  组织委员会全面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整个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会),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主任:z

  副主任:z

  委员:z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主任:z

  成员:z

  三、参选资格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及心理素质。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道德修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刻苦钻研精神。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以及广泛的群众基础,是我校学生的先进代表和学习榜样。

  5.在文化学习、艺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成绩突出或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学生。

  四、具体名额分配

  每个班级可申报一到两名同学参评,附事迹材料。全校民主评选出10名优秀学生。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选阶段(4月10日至4月18日)

  1.自下发通知起,各年级进行宣传动员,各班级于4月17日前民主推选或学生自荐,确定本班推荐人选。

  2.4月18日向组委会办公室(陈醒狮)报送推荐候选人,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并附候选人3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文字材料(电子稿)。

  (二)确定候选人阶段(4月19日至4月25日)

  1.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名单提交组委会。

  2.根据各上报人选的事迹情况,综合平衡,确定正式候选人10名,候补2名。

  (三)候选人公示及宣传学习阶段(4月26日至下学期)

  1.在公示期间,组委会办公室听取和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如有异议,办公室将协同相关处室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候补学生补进。

  2.行政处通过宣传栏及校园网站等学校主要宣传平台,将10名候选人名单及事迹向全校公布,广泛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点赞新人新事,丰富校园文化,

  (四)颁奖阶段

  1.校园“十佳文明新事”将于20xx年10月进行表彰,并举行颁奖仪式。

  2.其余推荐未获校园“十佳”的学生,均获我校“校园十佳”提名奖。

  六、工作要求

  1.本次评选表彰工作是采取年级推荐与学生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扩大青年学生身边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也是推进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

  2.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本届评选工作,由年级主任负责,认真组织好各班级的参评对象的申报、审查、初评和推荐工作。严格推荐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靠、同学公信力强,并在本年级内宣传、公示不少于3天。

  3.各年级在确定候选人时,在符合推报条件的基础上,着重考虑品学兼优或有突出贡献的人选。评选事迹的时间跨度可自20xx年9月起,可以是发生在校内外的身边人、身边事。

  4.各班要加大对本班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通过“校园十佳”评比活动的开展,努力在我校营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乐于奉献、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号召全体学生行动起来,为学校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活动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教师的使命感,以县教育局开展的“回归责任,增强教师使命感”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为主旋律,切实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现将我园的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幼儿园、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深入开展“回归责任,增强使命”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着力解决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二、 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落实望都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回归责任,增强使命”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教师热爱教育,热爱幼儿园,热爱幼儿,依法执教,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8月27日——9月30日)

  1、健全组织机构,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

  2、组织教职工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3、进行专题讲座,学习先进事迹。

  4、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大讨论,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活动。

  附:教职工反思整改内容及标准

  ①思想方面有没有违背教育方针、政策,散布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言论;有没有只顾个人得失,不顾全大局,或只教书不育人的思想。

  ②工作方面有没有敷衍塞责、马虎从教,不备课,不批改作业,上班炒股,从事第二职业等行为;有没有拒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行为;有没有不爱学习,不钻研业务,将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用于晋职晋级的行为;有没有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③行为方面有没有家教,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接受或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

  ④学校要认真查找是否有强制学生收费补课,利用学校食堂、小卖部谋取小集体利益等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二)贯彻落实阶段(10月1日——11月31日)

  1、开展师德承诺活动。与教师签订《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进一步提升教师依法治教的责任意识。

  2、围绕“回归责任,增强教师使命感”这个主题,开展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

  3、关注教师心理健康,提高教师“幸福”指数。

  4、继续开展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1、结合学习新八德和有关文件,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2、按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和自评。

  四、活动要求

  1、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和大讨论等各项活动,要有学习、有讲座、有记录、有体会。

  2、集中学习至少要安排4次以上,每个教职工读书笔记不少于4篇,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

  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附件 :《望都县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望都县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十不”准则》

  1.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准参与、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3.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或商业活动。

  4.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出现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商品和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托办私事。

  6.不准上无备之课,不布置、不批改学生作业。

  7.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擅自停课、缺课。

  8.不准上课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

  9.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玩忽职守。

  10.不准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推责。

  对有违反以上教师职业道德不良行为之一的,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学校负责人(签字):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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