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热)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
1、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生产副经理汇报。
2、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房内除照明灯外,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工具,不准加设临时线路,离开库房时要关闭电源,保管员要做好对入库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督。
3、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专库单独存放并严格出入库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保管员应对库房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不能随意挪动,消防通道内不得堆放成品/半成品/包装物/杂物等,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在库区内的不安全作业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5、保管员对库存物品妥善进行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保管员离开库房时要锁好门,切断电源,防止意外发生。
6、库房内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物等,划定合格、不合格、待检区域,按品种、规格、整洁有序,定量堆放,并做好标识。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透气、防潮。
7、出入库要建立台帐,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保持账物相符,贮存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等如发现缺失或破损要做好记录,并上报生产副经理。
8、外来车辆进入库房装卸货,必须遵守公司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在库房内减速慢行,随车人员遵守相关的库房管理制度。
9、库房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必要时报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卷烟仓库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工作,预防库存卷烟遭受损失,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仓库管理
第二条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仓库入口处要有“仓库重地,严禁烟火,禁带火种”等字样的警示标识,仓库各区域用标识牌标示清楚。
第三章进出仓库规定
第三条仓库员工上班时,必须将除手机外的任何物品存放在员工储物柜后方可进入仓库,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第三条进出仓库区域的人员都必须接受仓库保管员的监督与检查,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服从保管员的`管理。
第四条进入仓库的所有卷烟,保管员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卷烟验收入库管理工作。
第五条临时到公司取货的客户及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及分拣区,只能呆在“禁火线”以外等候。
第六条快递公司送货至公司门卫,由门卫人员通知保管员进行签收入库。
第七条进出仓库的公司人员要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上交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后,在相关人员的引导下,方可进入仓库参观检查。
第八条仓库区域严禁吸烟。任何人进入仓库区域内,不得吸烟,吸烟需到指定区域。外来参观人员吸烟的,将不得进入仓库参观。
第九条对不能按照《仓库进出管理制度》的,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进入仓库。
第十条所有出仓库的人员主动配合保管人员做好自查,确定没有携带仓库的任何物品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其处于100元罚款:
(1)外来人员进入仓库未登记的;
(2)库房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收取外来人员火种的;
(3)工作人员携带火种进出库区的;
第十二条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其处于200元罚款:
(1)在库区“禁火线”以内吸烟;
(2)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3)携带危险化学品进入仓库;
(四)未经批准在库区内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五)未经批准在库区内使用明火。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3仓库办公室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3.4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
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
4.1.1六要:
a)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4.1.2六不准:
a)仓库内不准吸烟;
b)仓库内不准设灶;
c)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4.2仓库物资安全管理
4.2.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4.2.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4.2.3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4.2.4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4.2.5对辅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4.2.6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
4.2.7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反映。
4.2.8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4.3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
4.3.1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4.3.2仓库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行政部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3.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4.3.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4仓库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仓库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4.3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意识。
4.4.4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4.4.5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4.4.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4.4.7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4.4.8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4.4.9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4.4.10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4.4.11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5仓库安全培训、生产及检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训的管理
4.5.1.1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4.5.1.2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4.5.1.3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4.5.1.4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4
1、材料仓安全管理
(1)仓管人员应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自然灾害事故“四防”工作。
(2)仓库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仓。
(3)物资出入应做到存量、帐、物卡、资金“四对口”,库内必须整齐、清洁。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检查,离开仓库时要关锁门、窗,切断电源。
2、备品、备件仓安全管理
(1)备品、备件仓内,严禁烟火。
(2)仓内的备品、备件应按不同类别分开存放,特别是不同化学性质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应分仓或分区单独存放。
(3)仓库内不准闲杂人员进入。
(4)员工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持单交仓管员领取,不得进入仓内。
(5)仓内要注意通风良好,温度不宜超过30℃。
3、储罐区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室内储存必须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宜超过30℃,室内必须有干湿计、温度计,随时测量室内湿度和温度。
(2)露天贮罐夏天要有降温措施,地面温度太高,要定时喷淋。
(3)远离火种、热源、仓储区及工作现场严禁烟火。
(4)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采用防爆电器,开关设在仓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装堆垛不宜过大,应留墙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
(6)人员在仓内应注意穿戴防护用品。
(7)储罐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并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工作人员严禁穿钉鞋上班。
(9)按照防雷规定仓储区每年要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装或卸车时应注意流速,流速不应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企业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杜绝灾害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在各类仓库、堆场、货场的装卸作业。
1.3 本规定由分管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每月月底将考核情况报公司领导。
1.4 进入仓库的各类人员、车辆必须严禁遵守本规定,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2.2 各组长为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装卸作业的 安全管理工作。
2.3 防火负责人职责如下:
2.3.1 组织学习贯彻消防安全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
2.3.2 对本部门的作业工具、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2.3.3 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核,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2.3.4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2.3.5 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适时奖惩。
第三章 储存管理
3.1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和分垛,并留有必要的防火间距。
3.2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易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3.3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m。
3.4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5 物品入库前保管员、装卸人员应当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3.6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7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物,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3.8 通道及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物品。
3.9 非工作人员禁止在库房内随便出入、逗留。
3.10 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物、包装物、杂物及库区周围杂草及时清理。
第四章 装卸管理
4.1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4.2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4.3 机动车在库房内作业时,排汽管一侧不准靠近货物。
4.4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4.5 货场堆放整齐,装车、拆垛时注意安全。
4.6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火源管理
5.1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5.2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且严格执行动火措施,派专人监督,备足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应对现场认真检查,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大风天气禁止一切明火作业。
5.3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范措施。
5.4 库区以及周围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7.1 仓库按规定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7.2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设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寒冷季节采取防冻措施。
7.3 库区消防通道,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8.1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公司或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8.2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处50—500元罚款。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建立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及各部门的小仓库和保管室。
3责任
仓库、罐区管理员严格按本标准执行。
4内容
4.1仓库、罐区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4.2仓库管理员离开仓库或罐区时,都要关好门窗,关好电源。
4.3罐区管理员离开罐区时要检查储罐有无异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锁好罐区大门。
4.4仓库、罐区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罐区。
4.5仓库、罐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4.6仓库、罐区管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1)根据仓库、罐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
2)仓库、罐区管理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3)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4)所有消防器材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灭火器每年年检、换药、维修一次。
5)仓库、罐区用照明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4.7每半年要对仓库、罐区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罐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相应措施。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7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商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消防监督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仓库消防管理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第三条:仓库贮存着大量商品,是防火重点部门,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一条:仓库主管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反映到超市事业部和公司,并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追究仓库主管领导责任。
第二条:仓库内部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主管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仓库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严密配合保卫科做好仓库的消防日检、月检、年检工作,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第三条:仓库主管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义务消防员,参与保卫科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知识培训,以提高仓库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第四条: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班组、岗位责任人三级负责制。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仓库主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和文件,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商品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5、组织,安排仓库人员定期参与保卫科消防训练、消防演习,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二)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负责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仓管员)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必须负责本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上报。
第三章:火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应对火源严加管理。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第二条:库区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上报保卫科,经保卫科批准,落实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现场时方可进行。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三条:商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纸包、布包商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第二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五十厘米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三条:每年至少对电线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对各种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测维修。
第四条:仓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
第五条:临时搭建的库房内不能使用电源及电源照明。
第五章:储存管理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商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区、分类、分堆储存。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一般不应小于两米。如不足两米应根据实际情况留足防火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二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电瓶车、铲车、机动车因特殊情况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机动车进入库区应在排气管处安装防火罩。严禁在库区内存、放汽、柴油、油漆等挥发易燃性、鞭炮类易爆危险品。
第三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袋、废纸箱等应及时清除,并妥善处理。
第四条:仓库保管人员必须保证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先审后用。外来临时用工如在库房工作,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备案,经同意后方能进入。
第六章:设施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讯、报警装置、及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严禁动用,严禁私自改变器材摆放布局。对器材摆放方位仓管人员应做到人人心中有数,紧急时才能快速取用。
第二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点、定人、定期检查,进行维修、换药,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七章:安全检查
第一条:仓库必须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做好仓库每月、每周、每日的消防巡检。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消防隐患的整改情况。第二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第三条:仓库必须坚持每日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管员、值班人员要按照职责,严格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八章:冷库管理
冷库是超市存储商品的特种库房,冷库温度控制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将直接影响商品存储质量。为了保证生鲜商品品质,统一规范商品存放条件,正确使用冷库,充分发挥冷库的冷冻、冷藏能力,特制定冷库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生鲜员工要认真如实填写冷库温度记录。每日8点30分、11点30分、16点30分、20点30分四次对冷库温度进行记录,发现冷库温度有异常,或温度表坏时由主管及时通知电工。为明确责任追究,填写温度记录的员工在填写完毕后签名。
第二条:生鲜员工要自觉维护冷库库内库外卫生,每日营业前按照冷链维护保养内容对冷库库体、库门、门帘、门锁、地面等进行擦拭清扫,整理卫生的员工要填写好冷库维护保养记录表并签名。第三条:上午班的主管带领员工,每日中午要对冷库存放商品进行整理,将散落的商品,乱扔乱放的商品重新摆放整齐。下午班的主管带领员工,每日晚闭店前要对冷库存放商品进行整理,将翻乱的商品重新摆放整齐,确保库内商品摆放有序,存取方便。主管要填写好整理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记录表并签名。
第四条:冷库门要轻开轻关,员工取货时,开门、开灯、撩开门帘进入冷库,取完货后放下门帘、关灯、关门,门锁要关闭到位;严格禁止双手抱着货,用脚用力踢踏关闭冷库门。
第五条:冷库门帘是用来阻挡热空气进入,冷气大量流失,保护库内温度持续恒温的作用。员工取货时,严禁将门帘撩起来不往下放,造成冷库温度迅速回升,压缩机长时间运转不停机,耗电量加大。第六条:冷库照明灯是为了方便员工存取商品照明所用,由于冷库内温度较低,冷库长明灯会造成灯泡不断的升温,当照明灯温度升到一定值时,热胀冷缩原理会导致灯泡发生爆炸,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员工取完货必须随手关灯。
第七条:商品陈列摆放要留出通道,冷风机需加装不锈钢护网,护网孔控制在5公分内,风机正前方商品码放高度不得超过风机的高度。蒸发器两侧1米内不得堆放任何商品,避免化霜时化霜加热管烤燃商品外包装,发生火灾隐患。
第八条:摆放商品时要离开蒸发器排水管以及制冷管路。防止损坏排水管,化霜水流不出去,造成冷库地面大量结冰或大量积水。严格禁止碰撞,挤压制冷管路,防止制冷管损坏漏氟,造成冷库不制冷。第九条:为了确保商品存储质量,冷、热商品不能混乱存放,生、熟商品不能混乱存放,腥味大的商品不能和其他商品混乱存放。第十条:每月盘点时,通知电工将冷库制冷机组关机,要对冷库蒸发器进行除霜,除霜时不得用利器敲打蒸发器制冷管路,不得损坏蒸发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器翅片。膨胀阀结大冰块时,要用电吹风顺着管路吹化,直至将大冰块除掉,严格禁止用工具敲打,以免损坏膨胀阀管路。
第十一条:为了避免冷库关住员工,发生意外情况,冷库统一安装了报警器,员工要认真维护报警器设施,切实起到报警的作用,发现报警器有不响的要及时与电工取得联系。
第十二条:电工每日要对冷库制冷情况进行巡检,发现冷库门密封条有损坏,或冷库门坎有下凹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避免冷气流失,影响制冷效果。
第十三条:各店物业负责人负责此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与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报门店并具有相关处罚建议权。
第九章:露天存放管理
第一条:存放货物区不得进行物品试验、封焊、设备维修、焊割等作业。分装物品,应在单独的隔间内进行。第二条:货物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三条:不得私自储存违禁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放射性强,高温下易爆的物品(如天那水,松节油,汽油,玻璃水,烟花爆竹,啤酒等)。
第四条:露天存放的机组严谨与室外高大金属建筑物或外露金属连接。第五条:露天存放的玻璃、玻璃柜台及反光物品要放置在背光处,以免造成反光聚焦高温造成火灾隐患。第六条: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杂物。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所有货物的设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挪用,挤占,埋压,圈占,堵塞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
第十章:垃圾及纸箱存放管理
第一条:不准在储存场或堆放易燃物品的周围吸烟或明火作业。第二条:废品要分类堆放,严禁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废品混放。第三条:要按安全用电要求设置用电设施。电源开关、插座及线路周围堆放货物要保持一定间距,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第四条:要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器材,定点放置,严禁挪用。第五条:纸箱存放处除灭火器外放不少于500升的水作为备用,或附近有水源。
第六条:超市垃圾每天最少清理一次。纸箱存放地上要有顶,纸箱存放时间淡季最多不能存放三天节假日不能超过两天,春节期间一天一清理。
第七条:要每天认真检查安全状况,并做好记录。对于因工作疏忽或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一章:事故处理及奖惩
第一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职工奋力抢救,同时迅速上报,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四条:仓库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在工作中发现并及时制止重大火灾隐患,而使公司免受重大火灾责任事故侵害的员工,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条例和制度肇成事故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栽,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8
1、仓库必须设立一名防火、防盗安全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必须认真学习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学会使用各类灭火器材。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即货物进仓检查制度,明火管理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安全防盗、防火值班检查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等。
3、仓库除保持必要的通道外,同时要注意顶距、墙距、灯距、柱距和堆距,货物分类,库房保持清洁,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更衣室,不准住人,闲人不得入内。
4、仓库物品应分类存放,易燃品、有化学相互作用物品应分库摆放,仓库应通风良好,包装破损应及时处理,并留出主通道宽1—1.5米,货物与房顶、灯之距离不小于0.5米。
5、仓库电器设备周围及开关下禁堆物品;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灯应装在通道上方;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插座、碘钨灯、电炉、电烙铁、电水壶等加热设备;存放易燃品仓库电器及排气系统均须为防爆型,并不得设休息室;总开关应置放在库外。
6、物品入库禁带火种,堆积一年以上的物品要采取翻推清仓,防止自燃。
7、夜间值班保卫人员应坚持查库,防止事故。
8、违反上述规定,给予罚款5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9、仓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储存物资的性质,参加消防业务知识培训。
10、仓库管理员必须做到“五要”、“五不准”。
五要: (1)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2) 仓库电源要装分闸,电源开关要装在库外;
(3) 电线要穿管、敷设;
(4) 下班要切断电源;
(5) 对电器设备要经常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五不准:(1)不准在仓库使用碘钨灯或大于60瓦的.灯泡,在储存易燃、可燃物资或建筑耐火等级在三级以下的仓库使用日光灯;
(2) 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3) 不准使用不合规定的保险装置;
(4) 不准在仓库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
(5) 不准在化学危险品仓库安装普通电器设备。
11、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在仓库吸烟及动用明火,仓库应设立禁火标志。
12、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作一次检查。
13、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法规所造成经济损失,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或惩处,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9
★仓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及公司员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区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仓库部门领导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仓库部门领导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消防常识安全问答
1、什么是燃烧?
燃烧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
2、燃烧有几种类型?
有四种类型:闪燃、着火、自燃、爆炸。
3、什么是闪燃?
可燃液体挥发的蒸汽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遇明火发生一闪即逝的燃烧。
4、什么是燃点?
可燃物开始持续燃烧所需要的最低温度。
5、物质燃烧需要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6、什么是着火?
可燃物在空气中受到火源作用而发生的持续燃烧的现象。
7、什么是蓄热自燃?
可燃物在没有直接火源作用下,由于自身内部的物理、生物、化学反应,温度不断集聚升高,达到燃点发生燃烧的现象。
8、爆炸形式有几种?
物理爆炸、化学爆炸、核爆炸。
9、什么是可燃粉尘?
凡是遇到火源能发生燃烧和爆炸的颗粒微小的固体物质都叫可燃粉尘。
10、怎样使用干粉灭火器?
先拔掉保险销,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点,另一手压下压把。
11、如何使用室内消防栓?
先打碎消火栓箱玻璃,接好接口,然后打开水带,再打开截门开关。
12、八项便民措施的内容?
答:一、在全局各接待窗口落实“警务回执单”和“告知单”制度。二、进一步缩短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时限。将过去确定的一般工程时限由原来的10工作日该为8工作日,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的审核时限由原来的20工作日改为16工作日。审核时限自受理之日算起。三、取消小型简单装修工程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审批。凡非高层的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内装修工程,只要不改变原建筑消防设施,不属于易燃易爆场所,不动用明火,可不申报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和施工现场审批,由产权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据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严格把关,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四、取消对成立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消防消防安全检测企业进行限制审批。今后,凡成立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企业,只需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五、对消防设施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企业不再划分检测区域。六、公安消防机构对在北京市成立的消防产品生产、维修、销售企业不在进行前置审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规办理企业的注册登记手续。七、取消本市、外地、国境外的消防产品在京销售、使用的登记备案制度。今后,凡国家实行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取得了国家有关部门办法的形式认可证书;实行强制检验的消防产品,通过国家确定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均可在本市销售、使用。八、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工作效率,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验收,消防验收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
13、消防队对外开放的具体内容?
消防对对外开放的内容:让市民了解消防部队官兵的一日生活,消防部队的任务,观摩简单的扑救火灾的措施,如油火、煤气火灾的扑救,学习消防器材的使用,参观消防部队的车辆装备,参观图片资料。
14、单位的电气多长时间检测一次?
单位的电气原则上每年要进行检测一次,在单位的电气设备、用电量有所增减的情况下要进行检测。
15、消防中控室的人员配备?
由于各单位消防控制室规模不一,系统功能差距较大,因此在设备操作人数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性质,应按下列原则配备:1、昼夜24小时保证有人值班。2、每班不应少于2人。3、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4、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16、学习消防中控本的程序?
到消防协会报名领取学习的材料,到指定的地址参加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并参加考试,合格后发给消防中控本。
17、消防安控制室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1、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宜在18—45周岁之间。2、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3、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的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8、哪些情形属于火灾隐患?
火灾隐患绝大多数是因为违反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造成的,大致有三类情形:一是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如违反规定储存、使用、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用火、用电、用气,明火作业等。二是火灾时会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如建筑物防火分隔、建筑结构防火、防烟排烟设施等被随意改变,失去应有作用;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不能畅通无阻;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建筑内部装修、装饰违反规定,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三是火灾时会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如缺少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堵塞;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电梯等不能使用或不能正常运行等。发现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单位一项重要的消防安全职责。
19、火灾隐患分几种?
根据火灾的危险程度和危害后果,分一般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法规知识
1、《消防法》颁布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的时间是1998年9月1日。
2、假报火警是犯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尚不够刑事处分的,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假报火警是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理应受到处罚。以往一些假报火警者都曾分别受到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处罚。
3、单位和公民有哪些基本的消防义务?
单位和公民基本消防义务有:一是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二是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慌报火警。三是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设置有哪些规定?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原有的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符和上述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解决。
5、哪些场所在使用或开业前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申报?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以及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性场所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开业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申报。
6、什么是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是公安消防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的行政执法行为。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建筑防火管理情况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7、哪些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哪些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核电厂、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大型港口;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质的大型仓库、基地;除上述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都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9、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履行那些义务?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的义务。因为公共场所人员集中,一但发生火灾,如果现场工作人员不利用对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等情况熟悉的优势积极疏散在场群众,自顾逃生,在场群众由于缺乏引导,造成惊慌和混乱,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所以,再法律上规定,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有义务组织、引导在场群众进行有序的疏散是十分必要的。
10、发生火灾的单位有哪些义务?
发生火灾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火灾扑救后,要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11、公安消防机构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时,火场总指挥有权决定那些事项?
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12、扑救特大火灾时,地方人民政府有何职责?
扑救特大火灾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13、消防队扑救火灾是否可以收取费用?
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不得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对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所损耗的油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14、公安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中有那些职责?
火灾扑救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15、《消防法》设定了哪些行政处罚?
《消防法》设定了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务和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拘留等行政处罚。
16、违反《消防法》的规定造成的火灾应如何处罚?
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对由关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有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或由其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17、《消防法》为什么没有规定罚款的具体数额?
《消防法》对罚款的数额作出具体规定,主要是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且目前以有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消防法规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规定了具体的罚款数额来考虑的。罚款的具体数额依据有关的规章或地方性消防法规确定。
18、对营业性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应给予什么处罚?
营业性场所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清除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19、埋压、圈占或者损坏消火栓,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如何处罚?
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20、对电器产品、燃器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应给予什么处罚?
电器产品燃器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
21、对违反《消防法》规定行为的处罚,由哪个机关裁决?
对违反《消防法》规定行为的处罚,除给予拘留的处罚外,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
22、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不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计、建筑工程通过审核、验收的;二、对应当依法审核、验收的消防设计、建筑工程,故意拖延,不予审核、验收的;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四、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0
1、禁止明火(火源)存在;
2、安全用电,防止超负荷、短路、绝缘老化等;
3、对易燃易爆物品严格加强管理
4、按规定配置维护消防设备设施(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通道等);
5、库房外要有消防车通道和有效的防范措施;
6、加强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7、根据仓库的`实际情况作以补充完善要求。
仓库防火要注意:
1、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2、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公司油料仓库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体系及职责
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小组,由第一责任人(单位分管供应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供应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仓库保管员)组成,全面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其职责分别是:
1、安全员是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和安全保卫措施的实施者和落实者;
2、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二、油料仓库的安全保卫操作规程:
1、非本库人员禁止入内,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仓库保管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2、库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穿带钉子的鞋,入内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库内不准使用硬质金属工具。
3、因工作需要动火时,必须到公司综合事务部办理审批手续,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照明灯具及电器设施应达到防爆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定期检测,确保状态良好。
5、仓库周围杜绝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桶装汽油、煤油等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6、本部位配置kg干粉灭火器具,放置在仓库保管员要做到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掌握“三懂、三会”的'内容(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及自救逃生的常识和方法,公司综合事务部要做好“三懂、三会”的培训工作。
三、本部位安全保卫检查
仓库保管员每天检查一次、直接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第一责任人每月检查一次、公司综合事务部该业务管理人员要每半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检查内容:
1、查仓库及其周边的防火情况,严禁一切烟火;
2、查仓库周围有无危及油库安全的作业;
3、查仓库门窗和安全防范设施有无损坏;
4、查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5、查仓库警示标识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仓库保管员要坚持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重大问题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公司综合事务部(电话:****)报告,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6、查安全保卫责任体系运行情况,查各类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四、考核
1、因不执行本办法或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和职工个人财产损失在500元以下的,由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安全员及其他责任人按所负责任划分全额赔偿;500元以上超出部分按20%的比例赔偿,赔偿总额不超过5000元。
2、在仓库内违章吸烟的给予违章人经济处罚200元。
3、仓库保管员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考核其100元。
4、违反本办法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公司仍追究内部管理责任。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2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规定
1、目前我矿是重点防火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永煤集团公司相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关于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适用范围:
xx煤业有限公司
3、职责: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总经理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副总经理、党支部记、为副组长,财务部部长、保卫部部长、各车间主任、综合部部长、办公室主任为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消防应急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供水系统消防栓、消防桶、消防铁掀等消防器材与设备,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定期保养维修;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二次消防安全演练及防火教育教程,新员工入公司(矿)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新员工岗前培训,由担任消防安全工作的培训师落实培训,真正做到消防全员必学,全员必考、全员必懂、全员必会、全员会灭火、全员会疏散、全员会自救的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基础。并组织认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和《河南省消防条例》及《永煤集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通道、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6库房,车间内严禁吸烟,点火,吸烟可到吸烟室或其余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烟灰缸内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遵守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4.11各建井施工单位库房、车间分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车间消防安全设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各单位班组,库房、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现场整改、限期隐患整改的,有隐患回复函做到定时间复查。厂、车间、班组、要有公开的安全防火网络,哪个部门和环节出现问题将严厉追究。
4.13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
4.14由消防安全小组负责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和《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消防隐患检查记录》、《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仓库安全责任
1.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3.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严禁堵塞消防门及消防器材。
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5.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
6.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7.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住人。
8.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实仓库温度、电源安全管理责任和24小时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0.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12.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13.库区范围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14.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二、仓储部门经理安全责任
1.仓储部门经理是仓库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经营管理的仓库安全生产负责,重点加强仓库消防安全、货物安全、货物装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
3.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
4.认真落实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仓库消防安全、防汛、防白蚁、防盗等工作,严禁在仓库储存限类货物。
5.做好防台风、防汛、防火工作,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6.做好员工安全培训,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宣传,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7.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重点包括:仓库结构安全及卫生状况、库区消防安全、库区安全用电情况、叉车安全技术、现场作业规范等,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8.认真落实责任区的安全器材配备及检查,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作。
9.严禁烟火,安全用电,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10.落实公司叉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叉车等装卸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车容车貌、安全技术良好。
11.制定并落实叉车装卸和货物搬运操作流程,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12.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定,实行电梯安全使用监督制度,避免电梯超载、撞击。
13.落实进出仓库车辆的捆绑、苫盖和其他安全规范监督。
三、仓库管理员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
2.仓管员是所在库区的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范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库区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做好库区周围的禁烟和防火管理,负责每月定期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并认真填写《消防器材检查卡》。
3.库区范围严禁明火作业,如特殊情况需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申请,经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4.必须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货物,按规定留出安全通道,严禁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货物,对超限货物设置围栏,并做好安全标识。
5.按规定做好安全隐患巡查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隐患,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6.确保安全用电,离开仓库时必须关闭库区内照明设施,库区内严禁使用生活电器设备。杜绝在仓库私自乱拉电线和安装照明设备,对于外来客户因工作需要临时拉线用电时,需报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确保用电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7.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及时制止并报告违章作业行为。
8.不得随意带人进入仓库,对需进入仓库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实行登记制度,并要求来访人员不得明火、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范围发生火灾或受台风暴雨袭击,应按照公司应急预案要求和统一部署,采取防范措施,积极参加抗灾抢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处理工作。
四、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防火安全作为仓库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觉执行“四抓”即:抓隐患、抓苗头、抓措施、抓效果。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仓库配套的休息间严禁煮食。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准超负荷用电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乱拉临时线,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5.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6.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7.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与保障部检修。
8.下班时做到人走灯灭、关窗、锁门。
9.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人员,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
10.每月检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在消防卡进行登记,对不合格的灭火器及时报告更换,确保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清洁、完好。
11.仓库内严禁点燃明火和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五、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1.货物必须按照“五距原则”堆放,并按货物包装提示安全堆码,货物摆放要分类、整齐、稳定、限高。
2.对包装材料稳定性较差的货物、包装有锋利菱角的货物、叠层且偏高的货物要设围栏,警示标牌。
3.禁止货物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
4.防止白蚁,仓库要定期进行白蚁防治检查和消杀,仓库所有工作人员都有对出入库的货物进行白蚁检查,严禁有白蚁的货物出入库房。
5.切实做好库区内的防盗工作,确保仓库门窗紧固有效,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对进入仓库操作人员或其他检查人员采取登记制度,仓管人员离开仓库时必须锁上仓库大门,仓库大门不准随便交与他人保管。
6.在雨季和台风季节到来前,检查仓库大门、窗户是否紧固,墙体、屋顶是否有穿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库区内准备好绳子、蓬布等防风、防汛工具,同时,要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如有台风来袭,安排人员巡逻值班,发生险情随时报告并组织抢险,确保库内人员、财产安全。
六、货物装卸安全规定
(一)叉车司机安全职责
1.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会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持证上岗,自觉遵守操作流程,防止发生装卸安全责任事故。
2.爱岗敬业,不断学习,提高叉车操作技能。爱护设备,做好叉车的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叉车安全技术隐患。杜绝叉车带病作业。
3.文明装卸,爱护货物,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4.杜绝发生因车辆停放不稳定而盲目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
5.杜绝叉载超高、超宽、超长货物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6.杜绝发生盲目操作而撞击损坏电梯安全责任事故。
7.严禁把叉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车辆,杜绝用叉车搭载如何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叉车设备。
8.严禁酒后驾驶叉车,杜绝疲劳作业,休息时间不要沉湎于网络、麻将。
9.严格遵守库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应急救援行动。
(二)叉车作业规范
1.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并获得叉车操作资格,并通过体检和视力测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过程要确保“三不伤害”。
2.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叉车刹车系统、方向系统、轮胎、叉臂平衡、灯光、升降及门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侥幸作业。
3.严禁酒后驾驶叉车,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行为
4.杜绝利用叉车设备载运任何人员,杜绝用叉车门架载运货物,不准用单一叉臂撬载货物,不能把叉车交给无操作资格的人员操作。
5.作业前必须根据货物包装规格调整叉臂长度、宽度,并确认叉臂平衡固定。
6.作业前确认车辆停靠稳定、车轮有三角垫、货物包装正常稳定,方可进行装卸作业。
7.控制安全行驶速度,空车行驶不准超10公里/每小时;叉载货物行驶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时,行驶过程应抬高叉臂离地面20-30公分,叉臂后倾15度。
8.在出入库门、通道及交叉口时,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在作业区门口放置安全提示牌,并减速慢行,鸣笛警示。
9.在进出仓库门和集装箱箱门及其它狭窄地带作业时,应注意避免碰挂周边设施及人员。叉载货物进入电梯要注意观察,不得撞击电梯,不得在地面和电梯内调整货物位置。
10.在坡道上行使时,上坡载货时需要叉车正向行驶,下坡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杜绝在坡道临时停放叉车。
11.杜绝叉载超高货物,装载货物影响视线时,应倒车运行或专人指挥引导。
七、进出库区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库区保安人员对来访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审核,确认有正常来访目的且无携带危险物品后方可放行;对离开库区的人员、车辆要核查验放,对提货车辆凭出门条核对验放。
2.保安人员引导外来车辆有序进入库区,监督外来车辆慢速行驶。
3.要求提交货车辆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车辆,严禁堵塞消防通道,确保道路畅通。
4.保安员及仓库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提交或司机的管理,要求司机对停妥车辆熄火,严禁司机在库区范围随便走动,严禁司机在车底休息,防止司机在库区抽烟,随意大小便、乱丢垃圾,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与批评教育和警告,对情节严重的给于500元罚款,并报告公司与对方单位进行交涉。
5.加强库区范围消防管理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或人员携带或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物流基地;严禁任何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库区范围严禁生火或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6.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查库区范围的电线路,严防因水浸,虫噬,自然老化等,及时更换老化电路、开关;严禁在物流基地超负荷用电,杜绝在仓库违规使用电烙铁、电熨斗、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
7.加强安全宣传与教育,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8.做好库区的安全保卫,积极采取防盗措施,确保24小时巡逻值班,在库区内配备监控器、报警器和必要的防爆工具。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4
仓库由贮存物品的库房、运输传送设施(如吊车、电梯、滑梯等)、出入库房的输送管道和设备以及消防设施、管理用房等组成。
仓库按所贮存物品的形态可分为贮存固体物品的、液体物品的、气体物品的和粉状物品的仓库;按贮存物品的性质可分为贮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仓库;按建筑形式可分为单层仓库、多层仓库、圆筒形仓库。
仓库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一旦发生火灾往往损失大、影响广,因此对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视,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一、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组织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仓库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二、仓库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
三、仓库装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
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的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的措施。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四、仓库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难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电闸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气操作规程。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五、仓库火源管理措施
库区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在库区内使用火炉取暖,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库区以及周围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处寒冷地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对消防设施、器材采取防冻措施。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处严禁堆放物品。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身体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
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9.2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4.9.3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物资收发登记台帐》
《车间领料单》
《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
《物资出门证》
《货物装卸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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