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时间:2023-08-24 10:00:46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分包合同6篇【优秀】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分包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分包合同6篇【优秀】

分包合同 篇1

  一、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合法条件

  1.1实质条件

  1.1.1主体要件

  首先,作为建筑工程的发包人,其自身应当先取得对相关工程进行发包的资格。同时,工程的分承包人也应当保证其有能力对此工程进行良好的建设。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无论是工程的发包方还是承包方,其首先都应当通过我国的合法途径获取法人资格以及对工程进行建设相关资质,并保证其能够在建筑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中进行施工活动。

  1.1.2意思表示要件。在意思表示要件中,其通常含有以下两种含义:在工程施工分包方面来说,其必须应当由此项目的分、发包人、承包人以及相关建设单位这三方面经过共同的协商并达成一致。当项目发包人有对工程实行发包的意图时,则必须首先获得工程建设单位的允许之后,才能够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分包。而当合同中并没有对相应的分包活动进行注明时,则应当在实际进行分包之前获得其他方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在实际的分包过程中,不管是专业的分包形式还是通过劳务形式进行分包,所需要签订合同的内容制定也必须经过承包人以及发包人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之后才可以进行,而合同的内容也应当保证其真实有效性,而不能够存在胁迫以及欺诈等违法情况。

  1.1.3客体要件。客体要件,就是合同双方所要进行分包的工程其自身特点以及性质必须严格符合我国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这也正是工程分包一切事项的前提,工程必须在符合这个前提之后才能够进行分包。

  1.2形式要件对于工程分包来说,一定需要双方为此签订相应的分包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必须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其也正是判定合同有效性的基本条件,如果合同没有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从根本上就是不成立的。

  二、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审查

  2.1分包合同中常见的法律缺陷

  2.1.1有时因为合同签订双方对部分法律缺少足够的掌握,直到双方已经签订完合同之后才突然发现在合同中缺少部分相关的法律条款,对于这种合同来说虽然已经由签订双方签字,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条款的缺失则不具备正式的法律效力,而这种情况的存在就很可能使完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的一方因此受到损失,但是却不能够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2.1.2在对合同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双方发现合同中所标明的部分条款由于当时思考不周全,存在一定的模糊意义,从而使得双方不能够对其所要承担的义务以及责任进行良好的分清,或者在合同条款中对于部分条文的规定没有达成一致或者互相矛盾等等。

  2.1.3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出现合同双方对合同中所注明的某一条款没有达成认识上的一致或者存在不同的理解,而在合同中却没有对此进行清晰具体的解释,这也会使得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意见上的差异使得相应争议或者矛盾的出现。

  2.1.4所签订合同自身存在太多的漏洞,对许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没有进行充分的预判,而没有在合同中进行细致的规定。

  2.1.5当双方已经签订好合同,且已经进入具体施工阶段时,合同的某一方才发现所签订的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对自身一方极为不利,存在着较大的漏洞或者风险,从而使得相关工程项目不能够及时的进行履行等等。

  2.2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的具体方式

  2.2.1对分承包人的资格合法性进行审查。在这个工作环节中,首先应当对承包人的法人资格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对其所具有的'施工资质有效性进行审查。而当合同中存在委托情况时,则应当对受委托人的相应委托证明进行审查,同时审查其是否在授权允许的时间期限以及范围内对合同进行签订。而对于某些有着担保要求的,则应当对所要进行担保人的资格以及经济能力进行审查。

  2.2.2对分包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非常重要,在对其进行具体检查的过程中应当对其中内容的合法性进行细致的审查,并且保证合同中的条款内容是否完全符合我国建筑行业的相关法律规定。

  2.2.3对合同表达意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当对分包合同的意思表达进行审查时,应当在审查的过程中对分承包人的自身情况如信誉、技术、设备、资质等因素进行紧密的结合,随后再对其进行核实与对查。同时,还应当仔细观察合同中款项表达方面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欺诈情况的存在。

  2.2.4对其分包合同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在这个环节中,可以通过施工分包合同中的两个不同示范文进行审查,通过细致的审查来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可行性问题、遗漏之处进行审查。并以此来避免由于合同自身条款设置的问题而对今后合同的履行带来影响,从而对以后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及时的消除。

  2.2.5对合同文字的规范性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对合同中文字是否存在错误的表述形式、是否存在前后矛盾、是否存在误解以及模糊不清内容以及可能出现分歧的词语进行审查,从而对合同内容的准确性以及正确性进行保证。

  2.2.6对合同签订的形式以及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查。此时应当对分包工程是否获得了相关建设单位允许进行重点审查,并对合同可能存在的生效期限以及生效条件进行审查。如果存在担保情况,则应当对其担保手续进行审查,判定其是否存在合理的法定程序。最后,在合同审查完毕后还应当检查合同签字部分的盖章或者签字的有效性。

  2.3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的方法

  在对分包合同进行实际的审查过程中,主要应当先对合同审查的内容进行确定。通常来说,对于审查项目的确定都应当以合同的相关条款为主要依据,但是在对项目过程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则应当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地点,项目特点、技术要求等因素以密切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正式的审查。同时,审查工作的人员确定也是十分重要的,应当保证审查队伍中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以及相关项目合同的审查经验,最好是之前已经经历过本项目合同谈判以及签订过程的人员,从而对审查工作的严肃性以及有效性进行保障。

  三、结束语

  总的来说,对合同进行审查是对我国施工分包合同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防止后续法律风险出现,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这就需要我们在实际的审查过程中,以良好的审查方式以及全方位的细致审查来对合同的有效性、合理性进行保证,从而为项目的顺利运行打下重要的基础。

分包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工程委托乙方劳务包干,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劳务包干(含人工、辅材、机械、吊装、二次搬运、装卸车等)

  4、工程造价:人民币元(人民币整);

  5、合同工期:个历天。

  第二条甲方责任

  工程开工前,甲方向乙方进行相关的质量、安全、技术、工期、材料节约、消防、治安、现场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劳动纪律等教育和交底,并为乙方提供住房;甲方保证材料及时供应,不得因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及时对已完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评和检查,并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责任

  乙方严格按甲方的各项要求,做好进入施工现场前的准备工作,遵守甲方工地各项合理的管理制度,配合工地管理;在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安全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需按有关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即付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整)作为进场及相关辅料的费用;完成第二层钢楼梯及电梯井即付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整)作为进度款;完工后,甲方2天内组织验收,如有问题需当场提出整改,否则当验收合格,需即支付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除保修条款外即告终止。若工程施工中因各种原因出现停工现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及作出适当的补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3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及地点: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条例规定,同意订立合同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一)、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二)、承包内容:乙方包钢结构、屋面、围护的材料、制作、生产运输、安装。但不含土建配合费和防火。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 ( 元,含总包费3%);未含税收,如要乙方提供发票,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加5.72%作为税金。

  第三条:工期:

  工期初定为 天, 从 到 。

  第四条:付款方式与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二)、钢结构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三)、屋面材料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四)、工程进度达到80%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 整( 元)

  (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额的5%的余款,即人民币: 整( 元)

  第五条、工程技术条件:(详见图纸)。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二)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相应的国家规定进行设计,生产和安装。

  (三) 乙方应严格保证材料质量,加工产品严格检验,检验记录留厂内备查,出厂产品附备查验文件。

  (四) 乙方设计图纸需及时提交甲方确认后方能制造安装。

  (五) 所有钢结构表面必须作防腐处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 乙方对钢结构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负责。

  第七条、验收和资料:

  (一) 验收

  (1) 工程竣工,乙方自检通过后报甲方组织验收,并以竣工验收为准。

  (2) 验收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及本合同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二) 资料

  (1) 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关的产品合格文件及有关质检评定资料一式三份,作为整体工程资料备案,资料按GB(JGJ17-88)整理。

  (2)本工程一切来往文件、通知、请示等资料均需有对方工地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如有发生争执当以有效文件为依据。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 及时组织审核乙方的设计、施工等有关图纸和工程竣工验收。

  (3) 组织钢结构安装用工作面的验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安装并顺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础平面等)不属于乙方承包内容,甲方必须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责任。

  (4)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土建等方面的关系。

  (5) 组织有关单位检查和处理四边建筑物情况,做好防护和善后工作,因此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6)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各方面的关系。负责与有关方面协调,提供本工程水电接驳以及生产临时场地,提供安装人员住宿。

  (二)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材料,生产和安装。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

  (2) 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3)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

  (5) 指派专门工地代表或负责人,以便联系工作。

  (6) 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7) 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第九条、其它

  (1) 本工程为专业较强的工程,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者。

  (2) 本工程以总价包干,竣工后按合同不变总价结算。

  (3) 甲方由于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没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应顺延。

  (4)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可根据甲方工地代表签证后顺延。

  第十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在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执,经协商不能调解时,由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满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禁止单方改动,如需改动,双方代表人同时签字,并盖双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条款。

  甲方 :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总包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核桃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项目部分包单位: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分包内容:

  分包性质:包工(详见后附项目清单定价表说明)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xx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20xx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质量安全标准

  3.1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安全按国家现行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2质量保修: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时间壹年。

  4、分包合同

  4.1总包合同同样适用于劳务分包。

  4.2分包应全面了解总包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5、图纸

  5.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一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一套。

  6、项目经理

  6.1分包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日经理为职务:。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由监理或总包主持的例会,未按时参加会议的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

  7、总包义务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日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1)向分包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向分包提供各层水、电。

  (3)向分包责任人进行技术交底。

  7.3、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分包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7.4、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所供材料、设备,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5、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支付工程款;

  7.6、负责与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分包义务

  8.1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分包向总包负责,织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总包允许不得擅自与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分包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总包上报本标段进度计划,每月23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总包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总包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细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总包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总包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总包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总包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施工区域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保证属下人工工资的发放,不因拖欠人工工资给总包造成矛盾;因拖欠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总包视情而定对分包人进行5000—20000元的处罚,直至解除其分包资格,无补偿清退;

  8.7每月23日前按时向总包提交当月完成量报表,配合总包完成本标段内的技术资料,配合总包办理交工验收;

  8.8做好施工场地内己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责任发生损坏,分包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提供的租赁设备及其他设施;

  8.10分包自行提供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保证工期需要。

  8.11分包有义务配合在分包施工区域内施工的其他专业施工。

  8.12分包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5‰元的违约金。

  8.13分包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自行承担。

  9、材料、设备供应

  9.1分包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总包提交阶段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见附表1物资需用计划表);经确认后,总包按供应计划要求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分包负责由材料堆放场地至施工作业面的装卸、搬运,分包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包含在合同造价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分包应在验收时提出,总包负责处理。

  9.2分包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分包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总包委托分包采购的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需提前20天上报总包,经总包确认后方可采购。同时提供材料检验证明、合格证等一切证明

  (2)未经总包确认,分包擅自采购的材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由总包管理人员发现,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10、分包价格

  10.1本工程的分包价格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1)固定分包单价(含管理费)+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如遇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确认的必须经所管标段工程师和现场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项目专用章。

  11、分包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生效即开始按15天为一个阶段支付生活费,每人每15天按300元执行;

  (2)进度款支付:每月23日前上报完成量,经总包审核确认计算价值双方认可后,15日内按确认工程量支付上月申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85%,当工程款累计付至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总包同分包进行结算,结算金额确定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款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壹年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给分包。

  12、施工变更

  12.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总包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发)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发出变更通知(或工作联系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及时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2.2三日内提交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相应需增加的工期;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2.3分包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总包的直接损失,由分包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因分包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无权要求迫加劳务报酬。

  13、施工验收

  13.1分包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施工完毕,应向总包提交完工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应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因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承担。总包与分包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13.2全部工程竣工经总包验收合格,及进入质量保修期,分包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分包承担。

  14、争议

  14.1总包和分包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己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5、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5.1分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分包将依法承担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7、合同解除

  17.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17.2合同解除后,分包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总包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总包应为分包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8、合同终止

  18.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分包工程款支付完毕,分包向总包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总包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9、合同份数

  19.1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2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总包和分包各执正副本一份。

  2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当日后生效。

  总包:(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分包:(公章)

  法人代表:

  地址:

分包合同 篇5

  承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文本主要以集团公司已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地区公司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示范文本中关于词语定义的内容各地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五、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 录

  1.总则 3

  2.词语定义 3

  3.工程概况 4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

  5.合同工期 4

  6.合同价款与结算 5

  7.材料设备供应 7

  8.双方权利义务 8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11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11

  13.保密 12

  14.权利瑕疵担保 12

  15.对外关系 12

  16.保险 12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13

  18.不可抗力 13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

  20.违约责任 14

  21.争议的解决 15

  22.通知 16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内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非主体工程的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业主:是指将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项目以招标或其他方式发包给承包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建设单位。

  2.2承包单位:是指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与业主签订本分包工程所属总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

  2.3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2.4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5 工程师: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2.6 项目经理: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乙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2.7监理工程师:是指甲方或业主确定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代表。

  2.8 总包合同:是指承包单位与业主就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签订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2.9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2.11图纸:指由甲方、业主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甲方或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1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或业主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3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1.1总体工程名称:

  3.1.2分包工程名称:

  3.2分包工程地点:

  3.3 分包工程内容:

  3.4 分包工程资金来源: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1分包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4.1.1专业工程分包

  4.1.2劳务作业分包

  4.2分包范围: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阶段工期:

  5.1开工及延期开工

  5.1.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 小时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5.1.2 因甲方或业主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5.2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5.2.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5.2.2 因业主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业主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5.2.3 因业主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业主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5.2.4 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5.2.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承担相应处罚。若延误工期长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6.合同价款与结算

  6.1本工程价款按 (选择6.1.1款或6.1.2款)确定:

  6.1.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6.1.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 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6.2价格调整的因素

  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 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6.2.1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2.2招标工程甲方或业主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6.2.3价格调整的其他因素: 。

  6.3价格调整的依据

  6.3.1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6.3.2本工程为 工程,适用下列 款定额及取费标准。

  6.3.2.1 安装工程(包括与土建工程配套的安装工程),适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定额》。

  6.3.2.2土建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适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与费用标准。

  6.3.2.3 公路工程适用《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xx)、《1996调整配套计价表》、《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6]610号)。

  6.3.2.4上述定额不足部分可参照套用 。

  6.3.2.5工程师工作量签认单。

  6.4工程拨款与结算

  6.4.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甲方按业主的拨款情况向乙方支付除合同价格10%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外的工程进度款。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进度款后15天内,依据甲方审批的乙方进度款支付材料向乙方支付。如果乙方没有填报工程细目的单价或价格,则甲方将不支付这些细目的费用,并认为这些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的价格中。乙方提供甲方审定数额合格的税务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4.2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4.3其他结算方式: 。

  6.5 其他约定

  6.5.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分包工程,在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单独编制费用预算。

  6.5.2特殊工程的技措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6.5.3甲方有权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审查,定额包含的不应再编入预算。

  6.5.4工程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乙方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安排解决工作量或补偿待工人员人工费,机械费按停滞台班费处理;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的,甲方不负责。

  6.5.5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7.材料设备供应

  7.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7.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7.1.2甲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7.1.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到货后24小时内,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毁损、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1.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乙方应在使用前提出异议,甲方负责解决,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7.1.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7.2.1 乙方采购除本合同7.1.1条规定以外的分包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 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7.2.2 乙方应负责自行运输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妥善保管。

  7.2.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设备无合格证明或经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2.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7.2.7如甲方不能将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业主供应)运到施工现场,可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保管,运输费、装卸费及保管费按 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8.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8.1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在开工前 日内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工程师行使以下职权需甲方批准:  。

  监理单位更换监理工程师,甲方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2甲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行使工程师的权利。甲方在更换驻工地代表前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3 乙方委派 为本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更换项目经理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4甲方义务

  8.4.1按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应由甲方办理的证件、批件。

  8.4.2 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安排,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8.4.3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提供部分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时,应由乙方自行解决。

  8.4.4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乙方参加业主方图纸会审;按时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8.4.5 统筹安排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具体费用由乙方承担。

  8.4.6 组织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8.4.7负责与业主进行分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沟通与协调。

  8.4.8其他约定: 。

  8.5乙方义务

  8.5.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按施工组织总设计安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参加甲方的综合平衡。

  8.5.2 在工程开工前 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措施、材料供应计划等施工技术文件。

  8.5.3 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编制分包工程的预决算、施工进度计划。

  8.5.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损失,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8.5.5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每月工程计划、当月已完成工作量统计等各种报表。

  8.5.6 遵守业主和甲方有关的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接受业主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8.5.7 确保分包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并就分包工程质量与甲方共同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8.5.8乙方应保证其工商营业执照及各种资质的真实性,如发生借用第三方的相关证件导致权利纠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5.9 其他约定: 。

  8.6 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暂停乙方在本合同下全部或任何部分工作。乙方应立即暂停对工作的进一步实施,并应在上述停工期间,照料需由乙方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及业主/甲方财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通知终止暂时的停工,且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立即恢复履行其义务。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停工使乙方延误其工作的实施,各方应对上述延误对进度的影响和必要的停工、复工费用进行协商,并在考虑上述延误后进行调整。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1开工前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套,非标图 套,国家标准一律由乙方自备。

  9.2引进成套设备,甲方向乙方提供原版图 套、中文图 套、施工要领书或技术标准 套。

  9.3一切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问题联系单均采用书面形式,且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9.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在 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通知业主,待解决方案确定后 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本分包工程验收按适用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执行。甲方与业主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小时内、 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 小时内,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 小时内,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0.2.2工程师接到通知 小时内未验收的,乙方可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验收合格 小时后,工程师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3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或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工程试车

  10.4.1在设备安装前 小时内,乙方必须会同业主、甲方和设计单位对设备、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并对基础上的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同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交工手续。设备安装应按照安装的次序及施工进度陆续组织设备进场,并在安装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做好记录。安装验收后,将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随机配件交给甲方,工程师在验收单上签字。

  10.4.2联动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并在试车前 小时内将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业主,由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联合试运转由甲方或业主组织,乙方配合进行,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10.4.3其他约定: 。

  10.5竣工验收

  10.5.1分包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分包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交工的凭证;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返工或修理,并负担全部返修费用。

  10.5.2甲方收到验收申请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日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但甲方根据业主对主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安排,通知乙方顺延验收日期的除外。

  10.5.3甲乙双方对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在总体工程验收时对分包工程所应承担的责任。

  10.5.4分包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应绘制竣工图一式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核定单编号,提交甲方存档。在工程交(竣)工后 日,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交(竣)工资料一式 份。

  10.6 工程接收

  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办理工程交接手续。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承担其照管责任。并负责工程的维护、保养、维修,但不包括需由乙方完成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的工程部位及其区域。甲方也可委托乙方对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进行照管,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10.7质量保修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见附件2)。

  10.8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审核,报经业主同意(重大改变需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其节约部分的比例分成由甲方会同业主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采取新工艺、新技术等措施实现的节约部分归甲乙方所有,具体比例由双方确定。

  10.9其他约定: 。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按甲乙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分包HSE合同》执行。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权属按下列 种方式中执行:

  A、甲方所有。

  B、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C、甲乙双方共有(收益分成比例双方另行协商)。

  D、甲乙双方与业主协商成果归属及收益比例分成,并达成协议。

  13.保密

  13.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1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13.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3.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14.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5.对外关系

  15.1乙方与业主、其他专业服务队伍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

  15.2其他约定: 。

  16.保险

  16.1乙方应为下述事项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开工日期起至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16.1.2 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的损失或损坏;

  16.1.3 乙方的雇员的意外伤害;

  16.1.4 施工现场第三方责任险。

  16.2 保险额度不得低于甲方的要求。如果业主为工程、工程设备和材料办理了工程一切险,但乙方应负担该保险的免赔额以内的损失。在开工日期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16.3所有保险均应对所发生的损失或损坏以人民币提供补偿。如果乙方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甲方可以办理本应由乙方提供的保险,并从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甲方支付的保险费;如果没有应支付的款额,则已支付的保险金将成为乙方的到期欠款。

  16.4在发生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并抄送业主,乙方应将理赔的详细过程和结果及时通知甲方和业主。如果由于乙方失误和疏忽造成理赔的失败,甲方有权评估上述损失或损坏的费用,并从应支付或将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18.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9.1合同变更

  19.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内容涉及总包合同相关权利义务调整的,应经业主同意。

  19.1.2总包合同变更涉及本分包工程的,甲方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

  19.2本合同可因以下因素解除:

  19.2.1总包合同的解除

  19.2.1.1 如在乙方未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

  19.2.1.2 因本合同第19.2.1.1款原因解除分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等必要支出的费用。

  19.2.1.3 在本合同第19.2.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乙方经甲方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按实际采购价格(或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确定的价格)支付给乙方。

  19.2.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9.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9.2.4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根本无法履行。

  19.2.5依本合同第5.2.5款,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9.2.6其他

  19.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违约责任

  20.1甲方违约责任:

  20.1.1未按时拨付工程备料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0.1.2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相应顺延工期。

  20.1.3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0.1.4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乙方损失: ,并顺延工期。

  20.2乙方违约责任:

  20.2.1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 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赶工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行为对整体施工进度已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将其未完成的工程内容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并与乙方解除合同或另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20.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总体工程质量事故隐患,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 。

  20.2.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私自与业主就本合同项目达成协议,或直接接受业主指令,损害甲方利益的,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4乙方未用其本体员工进行施工,而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约,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2.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甲方损失: 。

  2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0.4 如果乙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终止,且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则现场的所有材料、乙方拥有的设备、施工机械、临时工程可由甲方留置。甲方有权为继续实施该工程之目的允许其他乙方使用。在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所有扣押的乙方的物品自行估价,在甲方自行或雇佣他人完成该工程并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类款项后,将剩余的款项(如果有的话)退还乙方。

  20.5因主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将自动解除或终止,乙方不得主张任何索赔。

  2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21.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 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21.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双方上级领导机构裁决。

  22.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23.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3.3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约定如下: 。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3.4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23.5其它约定: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6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二、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总工期50天。

  三、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机具、包安全、包工期、包风险、包辅材(焊条、胶、钉等、油漆除外)。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

  工程造价:

  五、工程款的支付

  1、施工队进场三日内付施工队合同总价的30%。

  2、整体钢架安装完毕由公司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

  3、整体屋面板及墙板安装完毕后由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

  4、工程全部结束由甲方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5%

  5、合同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一年保修),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施工队接到通知后必须无条件及时维修,否则将重罚。

  六、工程质量标准

  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执行总包合同中关于质量的规定。

  2、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按总包合同执行。

  七、工程管理:

  1、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2、乙方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对于现场的工作安排,具体包括:

  承包范围:

  (1)、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每天严格及时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的`标准。

  (2)、严格遵守现场文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每周一的安全例会以及周四晚的工作例会。

  (3)、按时完成划定的卫生责任区内的清理工作,清理出来的废品搬运到指定的废品堆放地点。

  (4)、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认真完成应该完成的各项工程检测调试工作。

  (5)、甲方有权随时将不服从管理的个人和分包方清退出场,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6)、严禁乙方的各类人员以各种方式威胁恐吓甲方人员,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到5000元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清退出场,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乙方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4、如遇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

  5、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合格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6、乙方应该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各类罚款。

  八、质量保修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甲方与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九、保险与安全

  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有关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由于自身原因发生的各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费用自理。

  4、严禁在甲方提供的宿舍内男女混住,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有责任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乙方内部出现问题,并已严重影响到工程进展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乙方不服从管理被甲方清退出场除外),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四份数,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二、争议解决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该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明确的条款参照总承包合同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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