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

时间:2023-08-23 08:24:27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产品合同[优秀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产品合同[优秀10篇]

产品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税务登记号:

  银行及账号: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税务登记号:

  银行及账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营范围、品牌及供价

  1—1乙方代理甲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并由甲方出具授权书,授权期间同本合同有效期;

  1—2乙方负责开拓全国的电视台的打通和销售,负责与电视台的业务接洽和产品节目的安排,

  1—3乙方不得在双方约定的销售渠道以外的渠道中批发或零售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商品,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并取消乙方的独家代理资格;

  1—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商品的供价:甲乙双方根据电视台通过商品审议核定的商品价格,每次在电视台上档的商品组合和价格均作为附件予以体现;

  1—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商品,以及该区域内销售商品必须的各类证明文件和批准资料;

  1—6甲方需按电视购物通路的要求,及时出样、供货。

  第二条、开票目标和代理考核

  2—1年度月别开票目标分解:〖单位:扣税千元〗

  2—2若乙方未完成年度开票目标则自动取消其独家代理权,但因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货源或不能及时提供电视购物节目呈现所需要的资料则不在此范围之内;

  2—3若乙方按甲方目标要求在年度内完成目标任务,且未违反相关规定情况下则自动续延下年度合同。

  第三条、订货和库存管理

  3—1订货时由乙方根据电视台的要求出具订货单,甲方根据订货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货,若因为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入库导致节目不能正常播出的情况下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3—2甲方按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发运货品,货品到达电视台指定仓库内所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指定的收货地点应当适合产品的储存、

  3—3入库时以电视台收货人员确定的录入电视台系统的数量为准,因为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消费者投诉或者退货由甲方承担;

  3—4甲方负责提供电视台所上档节目需用的样品,具体为:商品审议一组、质检一组、电行培训一组;样品在电视台完成相关审核及培训工作后,由乙方协助退回;

  3—5甲方负责提供电视台现场节目呈现时所需用的商品和节目素材资料。

  第四条、货款结算

  4—1甲方就乙方的订单,结合在库情况修正后,通知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实际入库款项给予40天的账期;

  4—2乙方不得拖欠货款,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供货,拖欠时间超过3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换货,退货及其他

  5—1甲方责任的商品质量问题,无条件予以退换;

  5—2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在电视购物上退市后所遗留下来的库存尾货,由甲方按照产品进货金额100%进行退货和换货。退货的金额在甲方确认后用来支付下批货款;

  5—3本协议确定区域内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发生的商品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

  6—1乙方应当自觉维护甲方品牌的形象和声誉,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做好有关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6—2基于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商品和市场信息,包括:品牌的相关资料、型号等一切在电视节目呈现上所需用的元素;以及竞争品牌的.经营状况,顾客的意见等。

  第七条、合同有效性、期限与解除

  7—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有意续约的,需重新签订交易合同;

  7—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在合同终止15天内将电视陈列物品、用具等返还给甲方,或者依照甲方的要求处理;

  7—3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双发都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超越本合同目的的使用该机密。

  第八条、其他

  8—18—2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4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变更或附件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8—5本合同之前的所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如内容与本合同有差异,一律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2

  供方:需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所采购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型号、数量、合同价格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国标

  三、交(提)货时间: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结算方法和期限:

  六、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向法院起诉(2)向工商申请仲裁 供 方: 需 方:

  委 托代理人: 委 托代理人: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矿产品购销合同帐 号: 帐 号: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

  签 订 地 点:

产品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订

产品合同 篇4

  甲方(承包方):

  乙方(发包方):

  一、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竭诚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在_______________地区推广,销售甲方生产的丧葬产品“骨灰盒”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二、 保证

  1. 方保证:

  ⑴ 方提供的产品“骨灰盒”款式齐全、质量达到标准。

  ⑵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乙方提出退场或降低承包费用。(注:承包费用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后可作实际调整。)

  ⑶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按时按量付清乙方的相关承包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欠乙方的相关承包费用。

  2. 乙方保证:

  ⑴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终止甲方对_____________地区的'承包权和销售权。

  ⑵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无故增加对甲方的承包费用。(注:承包费用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后可作实际调整。)

  ⑶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自己或授权其他丧葬品单位在______________地区销售“骨灰盒”。

  三、 条件

  1. 根据我厂现业务情况及经济实力故向乙方正式提出丧葬品“骨灰盒”独家销售承包权。

  2. 承包方式:我厂负责提供“骨灰盒”的各种款式及实物在乙方的丧葬品展示厅内进行独家销售。

  3. 承包费用计算:

  ⑴ 据每月在乙方展示厅内销售的丧葬品“骨灰盒”总利润的50%来支付乙方。

  ⑵ 每月总利润的50%支付给乙方外,其展示厅内“骨灰盒”销售员的每月工资由甲方支付。

  四、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

  2. 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间付承包款项)所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对乙方负直接损失及责任。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控制厅内销售数量并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有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如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支付承包费用的,有甲方负全部责任。

  5. 本合同须甲、乙双方签字盖印后有效。

  6. 本合同共2页,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5

  委托方:_ (以下称甲方)

  开发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开发 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同意按甲方委托的技术要求为甲方项目开发,甲方保证在所委托项目功能符合协议要求后 个月内向乙方订 项目数量 套,本项目名称型号板卡每块价格如下:名称: 型号: 价格 人民币;(备注:以上价格不含任何税费,在每次定单数量大于 套另行协商)

  二、 项目项目经费付款方式;;协议签定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注;签订合同时预付万元,确认样机后付余款 万元)如果甲方在确认样机后 月内向乙方订购此项目板卡低于 套,否则乙方不退还保证金;在 个月内定单数量达到 套,乙方退还甲方所付全额保证金;

  三、 协议签定后,甲方需将相应样品提供给乙方或提供产品外壳尺寸及内部空间尺寸以及相关资料,本项目需要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并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汇到乙方指定帐户内;乙方在确定款项到帐后在 天内快递保证金收据给甲方。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本项目需要的样机或相关资料后,开始进行该项目的电路硬件设计以及软件设计,并在 天内提供按甲方要求设计的.样品 套给甲方测试确认;制作样机测试;(注:如果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该项目乙方需要的资料,请及时通知并协商处理)

  五、乙方可为甲方提供整套成品方案修改,并按具体情况协商酌情收取一定费用。

  六、 责任条款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分批拨付经费,协调检查研究进展,组织验收项目成果。

  2、甲方根据乙方研究需要,应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及研发经费。

  3、随项目进展情况,应及时安排现场实验等配合工作,保证项目研究计划的进行。

  4、因甲方责任未履行合同时,应根据责任与损失大小,确定经济责任及善后处理办法,由双方协调并签订协议书确定。

  (二)乙方责任

  乙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接受甲方对乙方研究工作的检查和协调,并按时向甲方提供项目相关书面报告:

  七、样机经甲方测试认可后,甲方可向乙方定货。甲方定货需先付订单 订金,余款按订单生产完结交付甲方后付清。乙方根据甲方传真订购单开始生产,未量产 天内交货。量产 天内交货。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以上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连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定效律。

  甲方:_ ______(盖 章) _______ 确认者: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盖 章) ________ 确认者: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合同 篇6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就本公司产品采购(供应)事宜,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达成如下采购(供应)合作协议。 一 、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颜色、金额 二: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产品,提供有关质检部门及自行检测后出具的产品质检报告和合格证,并保证产品在正确施工前提下使用寿命达到5

  年以上。如使用后因甲方材料问题出现:发花、色差、起泡、脱落、开裂等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定货方式及交(提)货地点时间:

  1、乙方订货需填好供方提供的格式订货单后以电子邮件(乙方指定邮箱: @qq。com )的方式发送到甲方指定邮箱596502055@qq。com并电话告知甲方收件人,甲方收到邮件后按照订货单安排生产。

  2甲方在接到乙方订货单或订货单3—5日内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成都市以外的由甲方负责运输到第三方货运公司,第三方货运的运输费用及到站转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合理安排库存,特殊产品(质感类、液态花岗石涂料、仿石漆类)及调色产品无质量问题不退货。 四、付款方式:

  1、供方向需方提XXXXXXX元的产品欠款授信额度。

  2、甲方在授信额度内每月25号向乙方提供对账单,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或财务章,并由法人或负责人署名予以确认并回执给甲方,5个工作日内未回执的甲方视为乙方默认对账单,此对账单可作为甲方收款依据,对账双方约定对账单签字盖章后的传真、复印件具有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乙方于次月25日前支付上月所核对货款,乙方达到授信额度后应立即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如未结清货款甲方停止向乙方供货并追收货款。 五,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于违约而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经供货方质检部门或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鉴定,如确认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并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如有异议,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均可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

  九、合同组成:

  1、产品购销合同

  2、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产品订单及乙方确认件,双方往来传真件等。

  本合同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一年内或该项目完工货款结清时止。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表:

  开户行:

  账户:

  电 话:

  单位名称(章)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表:电 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产品合同 篇7

  合 作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长期承接甲方委托的加工制造业务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概述

  1.1 乙方长期承接甲方委托的加工制造业务,并保证产品的生产、质量及提供优质的服务。

  1.2 乙方为甲方加工制造的产品,不能以任何理由提供给任何人。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无经营销售权,以及产品的技术、专利负有保密责任。

  1.3 甲方与乙方根据本合同,协商确定每一笔订单。乙方根据甲方下发、乙方确定的订单,安排生产加工制造。

  二、 产品的订做及定价

  2.1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产品应以物美价廉的优势。

  2.2如果其他厂家能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或者更好的质量时,双方协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调整价格。

  三、 产品的来料及成品检验

  3.1 在生产制造之前,由甲方提供产品的.样品,经乙方制作样品并以书面的样品确认书提交甲方检验,检验合格后双方各执一份确认书和封存样品,按照确认的样品作为依据生产和保证产品的质量。

  3.2 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应由甲方给予相关检验标准文件。订单另有约定的,按照订单新约定的文件执行。

  3.3 乙方保证,所制作的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符合订单标识记载的技术参数。

  四、 包装和运输

  4.1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包装,贴标识。订单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4.2 交货方式、地点:甲方所在地的仓库,或另有约定的地点。

  4.3 输送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4 乙方承担运输中货物损失或者损坏的风险。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

  5.1 双方签订合同后,将以此合同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

  5.2 乙方对甲方确认订单以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出货时间;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5.3 付款结算方式约定:月结,当月产品月底之前出货,检验合格验收之后,次月初对账完毕无误之后,

  月底前结清所应付款项;甲乙双方对于付款进度以及结算方式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 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6.1 如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2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本市所在地域的地方法

  院提出诉讼。

  6.3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果甲乙双方有违

  约,则合同作废。期满如双方再商定续约。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未尽事宜可在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 本合同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

  商祺!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产品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养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_种植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品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包装

  价格/

  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第二条质量要求:

  应达到国家相应标准。1、内在质量: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应符合GBl8406—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粮食作物应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其他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外观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提供种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种苗应满足的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种苗验收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苗价格为____元/____(单位),合计:____元,价

  款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付清;可以在乙方向甲方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收购保证金:

  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____元,交货时保证金应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保证金。

  第五条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养,并确保产品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乙方将产品或甲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种苗、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养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条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_______,______份,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 种植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合同 篇9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借贷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买方: 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就 买卖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签署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二条 质量标准与质保期

  1、卖方提供的产品须经检验合格,产品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A、国家标准,B、行业标准,C、买卖双方约定之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2、卖方对上述产品在质保期内实行三包,质保期为。 第三条 交货

  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上门,交货地点为买方厂区内。 第四条 货款结算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 ,买方将合同总金额的 %以银行转帐方式付给卖方作为定金。

  2、在卖方交付货物且买方收到货物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买方将合同总金额的%以银行转帐方式付给卖方作为货款,同时定金转为货款,余款(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买方

  无息支付给卖方。

  3、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支付货款之日前____天按照买方应付款项的数额向买方开具合法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卖方不得因此而向买方提出任何抗辩或作为拒绝交付货物的抗辩理由。 第五条 验收及异议

  1、卖方运送其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按送货清单进行清点后据实签收,并在签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完成对卖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工作。

  2、若买方发现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的,买方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的异议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买方负责处理,卖方逾期未处理的,将视为买方的异议成立(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更换或补齐,卖方应在买方异议成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更换或补齐完毕。 第六条 保修

  1、产品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免费保修,若产品出现故障(包括零配件损坏),卖方应在买方发出的故障通知之日起______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

  2、在质保期届满后,卖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包括配件供应)。即使由于买方的责任或第三方造成损坏,卖方亦有义务帮助买方提供优惠维修服务并协助解决问题。卖方接到买方故障通知时起______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服务。 第七条、买卖双方责任

  1、卖方保证产品性能完好符合技术标准,并提供设备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以便买方进行设备施工、操作等工作。因卖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从而导致买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2、卖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六条约定履行其交货和保修义务。 3、买方应按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其付款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卖方应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卖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买方相应之损失。如卖方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卖方应全额退回买方已付货款,若买方已交付定金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2、若卖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限完成更换或补齐的,或虽经卖方更换但仍然无法正常使用,或其性能降低无法达到相关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同种类设备或解除本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卖方应退回买方已付货款,若买方已交付定金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3、若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约定,不履行产品的保修义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买方另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

  4、买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天,买方应按应付货款的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其他

  1、双方特别约定,买方将货款(含定金)转入以下帐户,视为买方已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卖方已收到买方所付货款: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2、本合同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往来函、发货清单(以签字、盖章为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买卖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如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双方均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提供合同原件给对方确认。

  第九条、合同双方信息

  公司

  买方: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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