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8-23 07:41:05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安装合同6篇[优选]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装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装合同6篇[优选]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

  丙方:铝合金门窗厂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就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等事宜,签订本合同,三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安装: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铝合金门窗加工规格、安装要求,三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列为合同的附件1)。

  4、门窗规格、价格表:

  开启方式 规格 数量(㎡) 型材元/㎡ 玻璃元/㎡ 五金件元/㎡ 加工费元/㎡ 运输费元/㎡ 安装费元/㎡ 综合单价元/㎡ 总金额(元)

  合计总金额

  交货日期:

  开启方式 规格 数量 交货日期 备注

  框 扇

  5、甲方有权指定型材及玻璃厂商或品牌。

  指定型材供应商(品牌)为:

  指定玻璃供应商(品牌)为:

  6、门窗安装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二、合同三方当事人的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费,向丙方支付门窗加工、安装费。

  2、甲方对乙方实施监督和管理。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丙方的工作。

  4、甲方有权抽查丙方的加工和安装情况。

  5、甲方应对丙方提供的价格体系保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及时向丙方提供所需的产品《计划表》和《规格尺寸要求》等,以保证丙方按时加工、安装。

  2、乙方负责对丙方进场(安装前)门窗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清除场外。

  3、乙方负责为丙方提供门窗存放场地或存放库房。

  4、乙方负责提供丙方安装门窗时必要的施工条件。

  5、乙方负责协调、配合丙方施工。

  6、乙方对丙方实施监督和管理。

  7、乙方应对丙方的安装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8、乙方对甲方负责,对丙方的门窗加工、安装和现场施工管理等出现的问题,有权制止、要求整改、返工、停工等。

  9、乙方负责将对丙方门窗加工、安装的监督、管理情况向甲方汇报。

  10、丙方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有权对安装不合格的门窗要求整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并在最终的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确认,提交甲方。

  11、乙方应当对丙方的合同付款申请单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12、门窗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为丙方提供淋水试验的必备条件。

  13、乙方负责成品保护, 避免造成损坏。

  14、乙方应对丙方提供的价格体系保密。

  (三)、丙方责任和权利

  1、丙方负责对铝型材、玻璃、配件及辅料的验收,因丙方验收不严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自行承担。

  2、丙方接受乙方的监督和管理。

  3、丙方应将门窗加工、安装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和乙方。

  4、丙方应接受甲方关于门窗加工、安装方面的抽查。

  5、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接受甲方或乙方关于产品技术、加工、安装等方面的咨询。

  6、门窗进场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由丙方委派的安装队专人负责保管,在此期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丙方自行承担。

  7、如果因甲方个别项目发生变化,致使安装期限发生变更(包括提前)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丙方应给予最大可能的支持。

  8、丙方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及乙方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乙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甲方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9、门窗安装完毕后,丙方会同乙方做好门窗成品保护。如丙方未按合同约定配合乙方做好门窗成品保护,致使门窗损坏的,由丙方负责。

  三、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1、门窗价格由铝型材价格、玻璃价格、配件价格、加工费、安装费和运输费六部分组成。

  2、丙方承诺:以上六种费用市场价格下降时,合同价款根据下降比例相应减少。此六种费用中除铝型材外,其它为上封顶价格。根据市场行情,铝锭(铝型材)价格上涨不超过500元/吨时,丙方不得提出铝型材涨价申请;铝锭(铝型材)价格上涨超过500元/吨时,丙方可向甲方申请铝型材涨价,涨价范围不超过铝锭(铝型材)价格上涨的相应比例。

  3、丙方从加工至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不再向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乙方对丙方的`门窗加工、安装实施监督和管理,并对丙方产品质量负有连带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门窗加工、安装合同总价款 %的总包管理费。

  5、支付方式

  ① 总包管理费的支付:丙方将门窗安装完毕后,由乙方负责验收,并将最终验收结果报告(乙方签字、盖章确认)提交甲方,甲方复检无误后,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向乙方一并支付总包管理费。

  ② 加工、安装费用的支付:丙方向甲方请求付款前,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由乙方在合同付款申请单(详见附件二)上签字、盖章确认,甲方收到经乙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合同付款申请单后向丙方支付相应款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收到乙方确认后的合同付款申请单后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即rmb¥ 作为预付款;门窗全部进场后经乙方验收合格,在收到经乙方确认的合同付款申请单后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合同总价款的 25 %,即rmb¥ 。门窗全部安装完毕,甲方收到经乙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最终验收报告和合同付款申请单后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 7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即rmb¥ 。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 2 年。质保期内无问题,期满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6、乙方收到甲方的总包管理费后,需在竣工结算发票中列明。

  7、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后,需开具相应发票给甲方。

  四、产品质量

  1、丙方选用的铝型材、玻璃、配件及辅料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

  2、丙方加工、安装的铝合金门必须符合国家gb/t8478-xx标准、铝合金窗必须符合国家gb/t8479-xx标准,另外还必须符合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列为本协议的附表1)。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台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3、丙方在安装前将门窗的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雨水渗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承受机械力的检测报告,同时将铝型材及玻璃的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书及相关的其它资料(需加盖公章)备齐,提交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另外,甲方验收时有权随机抽取三套作上述检测,相应的检测费用由丙方承担”。

  4、门窗加工、安装完毕后,门窗表面不允许有铝屑、毛刺、油污或其它污迹。连接处不应有外溢的胶粘剂。表面平整,没有明显的色差、凹凸不平、划伤、擦伤、碰伤等缺陷。

  五、产品包装

  1、丙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贮运的要求,因包装问题而导致的产品毁损、划伤、擦伤、碰伤等外观损坏,由丙方负责。

  2、货物包装不再另行计费。

  六、交货方式

  1、丙方负责货物的装卸、运输及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保险事宜。

  2. 货物送达合同约定地点后,由乙方和丙方委派的安装队共同验收,甲方不负责验收工作。

  七、产品安装、验收

  1、丙方承诺安排最优秀的安装队伍施工,确保门窗的安装进度和质量。

  2、安装过程中,所需的辅料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在门窗安装前,因丙方原因导致型材变形、外观破坏、规格不符等,乙方有权拒绝验收,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及时调换。

  4、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和乙方的各项安全管理约定,如果丙方没有遵守或因丙方在安装过程中操作不当而发生的各种事故或给甲方和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5、门窗安装完毕后,丙方负责配合乙方对门窗的加工质量和安装质量进行验收。现场验收包括产品外观、加工标准、安装要求等。乙方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合格确认文件上签字、盖章,并提交甲方。

  6、乙方验收后若有异议,出具书面报告给丙方,丙方应在3日内给予答复;由于门窗短缺或质量问题等,丙方应在7天内补齐或更换。如果乙方提出异议后,丙方不予以答复的,视为违约,按合同的第十条丙方违约责任中第①款执行。乙方应将验收情况及时上报甲方。

  7、甲方收到乙方的最终验收报告后,由甲方协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复检,合格后予以确认。如果检查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按合同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中第②、③款执行。

  8、乙方必须保障丙方的正常施工条件,出现停电、施工受阻等情况时,必须经三方共同确认方可顺延工期。没有经三方确认的延期,属于责任单位个人行为。

  八、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丙方免费对门窗进行维修。如果因乙方原因致使门窗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因加工、材料或配件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坏的,丙方应终身免费更换和维修。

  3、在业主验房期间,丙方应在项目工地现场派驻维修人员,随时对门窗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

  4、丙方撤场后,如出现需要维修问题时,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非丙方加工、安装或材料本身质量原因所造成的,相关维修费用由甲方或当事人承担),否则视同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所发生费用从铝合金门窗质保金中扣除。

  九、合同终止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经丙方催告后两个月内甲方仍未支付,严重影响工程施工的,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丙方出现下列情况,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有权与丙方解除合同。

  ① 丙方冒用他人资质,或者私自将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

  ② 丙方不及时加工门窗或进驻工地进行安装,经乙方催告后在指定期限内仍拒绝履行义务。

  ③ 丙方收到乙方《整改通知》后3日内,仍继续存在或在以后重复出现同一问题。

  ④ 丙方拒绝执行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发出的指示。

  ⑤ 丙方不按甲方指定或确认的材料,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安装。

  ⑥ 门窗加工、安装质量不合格,并拒绝重作、返工。

  合同解除后丙方须于3 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必须保证现施工现场所有物品的完好无损,并向甲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和文件。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向丙方支付工程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天按应付部分货款金额万分之四的比例,向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中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费,在收到乙方催告付款通知之后7日内仍未支付,从合同约定支付之日起,支付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③、合同履行过程中,当预留洞口发生变更时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①、对丙方加工、安装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直接追究乙方责任,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②、由于乙方对丙方监督管理不当,致使丙方加工、安装的门窗质量不合格的,但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小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费总金额,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部分的总金额,同时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乙方总包管理费的 %。

  ③、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对丙方实施监督、管理或监督、管理不严格,或因乙方工作疏忽致使丙方加工、安装的门窗严重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大于或者等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费总金额,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部分的总金额,同时甲方有权扣除全额总包管理费。

  ④、乙方施工预留门窗洞口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满足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等。未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及《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则视为违约,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乙方总包管理费的 %。

  ⑤、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做好门窗成品保护,应负责重新安装符合要求的门窗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损坏部分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损坏是由于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⑥、乙方没有做好丙方的施工协调工作,致使丙方门窗安装迟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⑦、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丙方的付款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工程发生变更影响到丙方加工、安装门窗时,乙方未及时通知丙方,给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3、丙方违约责任:

  ①、丙方加工、安装的门窗与合同约定的要求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要求部分价款两倍的违约金,并在指定期限内使加工、安装的门窗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缓付相应货款直至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指定期限届满,经甲方或乙方催告后丙方仍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后,有权与丙方解除合同,丙方按照本条丙方违约责任中第⑤款承担违约责任。

  ②、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安装完毕的,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进度违约金。

  ③、丙方加工、安装的门窗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等。未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及《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丙方重作或返工,直至符合国家规范及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④、若发现丙方在施工现场遗留垃圾,乙方将通知丙方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否则乙方有权请第三方处理垃圾,由丙方承担相应费用。

  ⑤、因丙方责任致使合同终止,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⑥、因甲方或乙方原因,导致丙方不能正常施工时,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申请,否则甲方或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

  附件二:《合同付款申请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明道12号 邮编:065001

  电话:0316-5909648 传真:0316-5909685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安装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1.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点:项目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工期:

  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整(¥元)

  5.2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5.3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2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6.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6.4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7.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7.7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8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

  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2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3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8.4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8.5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8.8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8.9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11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8.14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6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8.20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21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8.22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

  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XX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10.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11.1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11.1.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11.1.6备案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11.2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11.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12.2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

  12.3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4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

  13.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3.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3.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3.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6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6.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0.1%的违约金。

  13.7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3.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

安装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网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项目计划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具体设备名称、数量和价格见附件)

  二、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发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网络工程许可证。

  2. 年 月 日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出网络工程的布线方案,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年 月 日前,甲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4.本合同范围外的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电源线路、设备操作台等。

  5.甲方发现乙方安装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品牌、规格、型号),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6.甲方负责对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如耗材更换、清洁设备卫生、硬件和软件设置等)。

  7.甲方应为乙方的施工创造条件,凡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延期,如________等等,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承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由乙方按设备清单采购全部硬件设备。

  2.乙方负责网络布线,所需时间为____天。

  3.乙方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所需时间为____天。

  4.乙方不得安装与本合同不相符的设备,否则应负责更换,由此造成工程延期的,应向甲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5.乙方对安装的电脑设备实行年免费保修,其它设备年免费保修,具体内容参照设备的随机资料说明书和保修卡;免费保修期满后的设备维护只收取成本费用。

  6.乙方应对明显硬件故障负责并立即上门解决;对非明显的硬件故障,由乙方会同硬、软件的供货商共同解决。

  7.乙方对甲方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提出咨询时,应迅速、及时地解答。

  三、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应达到的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工程验收:由甲、乙双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与乙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以本合同和设备清单的有效附件及国家有关行业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由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给乙方;

  2.乙方采购全部设备并经甲方验收后____天内付清剩余款项;

  3.甲方不得向乙方任何个人支付财务手续不齐全的款项和费用开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施工与设备变更:甲方需要设备或者改变施工线路,如果设备已经采购或者线路已经布置完毕,则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如果前述行为尚未发生或者部分发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退货费用、差旅费、人工工资等)。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及第三、四条约定,则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并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按工程款项______%-______%计算)。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约定,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元。(指购买设备积压损失、运输费用、差旅费、人工工资等)。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以及收到乙方送达的验收通知书____天后不进行验收的,则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赔偿金(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

  4.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未验收的工程,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约定:甲方后期新增设备及其工程施工,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鷂_______人民法院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附件网络设备清单;________________网络布线方案;________________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_

  承包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承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 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 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_____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_____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_____%,使用____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

  第五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1.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交货。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3.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1.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2.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_____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_____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安装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1. 工程名称:

  2. 交付设备及工程安装地点:

  3.承揽方式和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书面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工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整个工程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功能要求,以甲方书面审定的设计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除外)。

  三、工程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2. 线缆敷设完毕,设备全部进场经甲方检验符合合同要求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3.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在(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算,在办理完结算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4.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5.乙方必须提供当期工程款同等金额的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或者缓付工程款。

  四、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 )日内组织施工人员及相关设备进场,整个施工及安装调试工期为( )天,从甲方支付首期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2.在履约过程中,由于甲方单方面变更原有设计方案所影响的工期由甲方负责,由于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五 、供货及安装

  1.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以及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先提供样品和质检证书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六、售后维修:

  1.本工程设备保修期为 壹 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遇到特殊情况如设备反厂维修的维修时间相应推迟,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优惠的有偿维护。

  3.保修期内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在保修期内不属于保修范围: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自行拆卸改换设备任何部件(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七、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审核并批准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两日内完成,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应委派 姓名: 电话: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

  5.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应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按本合同确定的'时间进场施工,并按工期要求完工。

  3.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4. 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设备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材料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应对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6. 乙方应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装修、设备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7. 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付款,每延迟一日,以按未付款项的5%计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逾期1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天灾等)外,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终止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在明确责任后3天内付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失效。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地处都江堰成都至都江堰客运铁路支线拆迁重建区地块1工程的水电安装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修建。

  2、开工日期:20x年6月 日

  竣工日期:20x年 月 日

  总日历日期: 天

  乙方必须按此日历天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逾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内容:按建设方提的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完成其工程量。

  4、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水电安装、调试、运行符合合格质量标准。质量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协助完成。

  5、工程承包总价:工程承包总价暂按投标总价,即:4967817.00元(大写:肆佰玖拾陆万柒仟捌佰壹拾柒元)

  6、工程结算:

  6.1、按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的固定综合单价结算。

  6.2、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2.00%(百分之十二)收取乙方项目承包管理费(其中:空调设备单价不收取承包管理费),上缴方式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按此比例收取。

  6.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税金。(综合税率为3.84%) 7、付款方式:建设方将工程款拨付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分六次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7.1、第一次:基础完成之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2、第二次:一层浇筑楼板砼浇筑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3、第三次:工程主体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30%支付。

  7.4、第四次:进入水电管道安装,按合同工程总额的20%支付。

  7.5、第五次:工程完工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6、第六次: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退还。

  8、合同份数: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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