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安全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23 07:00:13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推荐]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推荐]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考勤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我厂安全、文明生产,严肃我厂劳动纪律,强化员工的自我约束能力,提高岗位工作效率,确保砖厂正常生产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上班时间:上午7:00—12:00,下午13:00—18:00,砖厂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和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及擅自中途怠工停产现象,每日机器运转工作不少于九个半小时;

  3、砖厂工作人员每天工作时间、工作任务需听厂长安排,服从调度;

  4、间工作人员必须保质保量按合同规定做好本职工作,每日砖块的产量不少于贰万块(20000),车间工作人员严禁上班时间饮酒或酒后上车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5、车间工作人员需避开生产时间(例如下班时间可安排就近吃住的人员负责管理)要定期对车辆、机械进行检查和保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并提前备好配料,以保证次日生产及时进行,提高生产效率;

  6、车间工作人员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上报,维修,不得拖延,影响生产;

  7、厂内员工团结一致,保证生产质量产量,公司的效益上涨即会回报于每个员工,保证各工序畅通无阻。

  二、仓库管理制度

  1、每天登记好生产产量,账实相符,发现盈余、短少、残缺要查明原因;

  2、发货做到先产先出,凭单发货,字据俱全;

  3、砖厂机械工具车辆的使用和保管要保证行踪,不得遗漏或丢弃。

  三、原材料管理制度

  1、原材料每车入库量由接收人签字方能入库,否则不予结账;

  2、原材料紧缺时需提前一周及时上报采购,不得耽误工厂生产;

  3、原材料摆放不得爆弃于阴雨露天之下,要维护材料的.使用性,不得浪费。

  四、其他

  1、炊事员必须保证进餐员工的茶水、饭菜卫生并及时供给。

  2、员工不得带小孩或其他闲杂人员到厂区闲逛,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3、员工不得对外透露砖厂配方,经营情况等商业秘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为规范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特制度本制度。

  一、生产设施建设

  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新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5、生产设施建设的安全工作由公司项目办负责,建设项目要确保实现本质安全。

  二、生产设施管理

  1、各单位要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生产设施建立台帐。

  2、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3、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对于特种设备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建立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三、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

  1、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是:

  (1)、指导安全承包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标等。

  4、公司设备安全处每季对公司、分厂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考核情况应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5、各单位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

  6、各单位要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四、生产设施检维修

  1、生产设施检维修实行日常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检维修要制定计划。

  2、进行检维修前,对检维修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

  3、检维修要严格要严格执行作业的有关规定。

  4、检维修应根据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确定,大修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五、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

  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应严格遵守《生产设施安全拆除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

  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

  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装项目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

  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夯实施工现场安全基础,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按照中铁×××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以工程项目为对象,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点,以实现安全目标、指标为准则,以推动施工生产为重点、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按照工程项目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检查、整改和控制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和中铁×××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四条 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作为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体系,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第五条 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管理办法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和《××××××××××××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规划》和中铁×××《企业文化指导手册》实施。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对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

  第七条 ××××××××××××工程的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预想、有序可控。

  第八条 ××××××××××××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实现三杜绝、三消灭。

  三杜绝:杜绝铁路行车重大、大事故及旅客列车险性以上事故;

  杜绝责任职、民工重伤以上事故;

  杜绝责任火灾、爆炸、中毒、机械设备、交通事故。

  三消灭:消灭铁路行车一般事故;

  消灭火灾、爆炸、中毒、机械设备、交通一般事故;

  消灭民工轻伤事故。

  第九条 各单位需根据安全目标,结合各自工程的特点,如工程性质、施工方案、施工人数、周围环境及铁路运输要求等,在开工前建立本单位安全质量方针及目标,可以量化的目标则建立指标。

  第十条 把安全生产目标、指标逐级逐岗分解,做到横向到边(部门、科室人员),纵向到底(班组岗位工人)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由指挥部安委会负责。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附表。

  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及安全投入;调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并组织上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等。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及各单位第一管理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项目部设立副职领导为主管安全工作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系统管理、逐级负责。

  第十三条 安质部是项目部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管理。各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专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管理。

  第十四条 作业队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检查专职人员,数量为1-2人。直接从事施工生产的独立基层作业班组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及体系。

  第十五条 作业队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原则上要上下对口;安全管理人员调整、更换须征得上级安全主管领导、部门同意,以保障安全生产政令畅通、安全监督连续有效。

  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学历、能力,要认真选拔,使其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 项目部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管理网络包括项目部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主管、各工点负责人、安全防护(盯控)人员;各项目分部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正常开展。首先从大量现行法规、制度及办法等文件中选择适用的,其次根据本身工程特点及人员组织进行补充细化,使之更便于操作,行之有效。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它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中铁×××及建安公司相关要求制定。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明确、细化、落实项目部领导和职能部门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所有人员对安全生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建立起严密的、有效的、互相配合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排布置施工生产任务时对安全质量工作不做安排、布置,发生事故后查无记录的列项目经理责任;无施工方案、无安全交底及签认的发生事故列总工、技术主管责任;安全质量检查不到位、监控不力,未及时发现隐患而发生事故的列安质员责任;未经培训上岗发生事故的列劳资员责任;违章指挥发生事故列主管生产副经理、领工员、施工指挥人责任;违章作业列施工队、操作者责任。

  第二十条 形成逐级负责制: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对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对公司负责。明确各自分工和职责,各负其责,上级对下级管理和要求,下级对上级负责和保证。

  第二十一条 安全例会制度。项目部每月由经理负责召集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若有特殊情况,如重要文件学习传达、发生事故等,可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应留有记录。

  第二十二条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a提高全员安全意识;b懂得安全重点和基本常识,岗前100%培训;c管理人员的强化学习;d特殊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和持证上岗;e危险性较高作业的专项培训;f关键特殊过程的培训。

  对操作工人,除了一般性作业外,对国家规定的电气、电气焊、起重、架子工、锅炉压力容器、车辆驾驶、爆破等特殊专业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培训,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其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进行抽查及不定期的安全综合检查;项目部除每日由专业人员进行例行的事故易发点控制'检查外,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做到检查要有布置、有记录、有整改、有总结。

  第二十四条 建立外部劳务安全管理办法。与外部劳务安签订安全协议,对外部劳务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标准施工。

  第二十五条 建立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安质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对开工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工。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分析、辨识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填写了事故易发点检查表,并加以控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控制方案和应急预案等。

  第二十六条 建立班组建设制:班组是日常教育的基本单位和管理的前沿。应:a提高外协施工队的主体安全质量意识和自管能力,产生兼职安全质量员,配合项目分部及项目部的日常安全管理;b强化班前讲话、班后总结,增强班、队的自律自查自纠能力,项目分部班组需有书面记录;c确保人员动态变化后及时管理及新入场人员及时培训。

  第二十七条 严格施工作业安全交底制度。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作业人员在每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将该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卡控重点、作业要求及卡控措施上报项目部,经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签认同意后,向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双方签字确认,项目部对作业队的安全质量交底也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 建立有针对性的交接班制度。尤其是现场负责人变化、现场机械操作人员变化、现场防护人员变化、关键岗位(如电缆监控、带队路工、起重指挥人等)人员变化时,必须要履行交接班值班,前任人员一定要将施工形成的安全质量情况向后任人员说明,并留有交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九条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施工现场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第一管理者及安全管理机构,并逐级上报。

  第三十条 建立安全考核、奖罚制度。对各作业班组进行季度安全考核。以此激励各层次管理和作业人员发挥各自安全质量作用,减少隐患,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第三十一条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密切相关,可随工程开展情况逐步落实。项目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要求,各作业队严格执行、认真落实。

  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责任人。每个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将施工计划及安全控制措施上报工程部及安质部。

  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总体、全面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如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及分类工程的安全措施;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后整改措施的制定;所有安全措施必须由工程部、安质部双方审核、补充后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按工程项目的规模及类别进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为:现场设备、设施、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防暑降温、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人身伤亡、行车事故、交通、爆炸、中毒事故安全技术措施,高度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等,进行必要安全投入。

  第三十四条 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拆除施工等施工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发放至相关人员。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① 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

  ② 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③ 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体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④ 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⑤ 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刀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布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⑥ 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桅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要求(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⑦ 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横杆、剪刀撑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基处理、挑板、安全网、防雷击、反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⑧线路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符合组装道岔的程序和工艺、安全要求,线路封锁要严格执行北京铁路局的43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既有线施工审批手续,和设备站段签定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配合协议,设防护员防护。

  3.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由项目部工程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项目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5.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此外,涉及临近营业线施工应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行车线设备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包括既有线两侧动土施工、接触网电力贯通线的电杆、拉线、供电设备、通信信号设备等。

  防止材料机具侵线及路料管理措施:a工程料具看守;b控制机具、料具侵线。

  既有线作业安全控制措施:a既有线施工;b电气化区段施工;c工电结合部安全控制;d工程卸料安全控制;e跨股道搬运等。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起拨道、换岔、拨接口拨接等施工作业内容。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机械及车辆。

  第三十五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要考虑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十六条 任何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均应向施工的人员交待且应有书面交底、签字。

  第六章 现场安全行为及形象管理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作业应行为规范化、形象标准化。

  第三十八条 现场安全标志: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应设立以下安全标志并建立管理台帐:注意电缆、小心触电、小心机械伤人、小心坠物、禁止跨越、请带安全帽、禁止烟火等。其他标志作业队可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设置。

  第三十九条 作业行为规范化:既有线作业设置隔离带;防护员作业标准化;驻站员及既有线作业登记规范化;高空作业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各类机械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规范作业。

  第四十条 作业形象标准化:施工现场需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各单位工程介绍牌、综合项目四牌一图、材料配合比、成品半成品标识、安全标语、人员规定着装、胸卡(臂章)、彩旗、临时工棚、围档等。

  第七章 安全信息管理

  第四十一条 项目部及项目部所属各单位要严格信息记录管理,保证信息畅通。

  第四十二条 项目部每周开展对本周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安全周报上报公司安质部。

  第四十三条 项目部总工组织项目部各部门进行下周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列出清单上报公司安质部。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并在施工现场将周重大危险源清单公示。

  第四十四条 在营业线附近作业时(尤其是土方开挖、要点作业),项目分部要在作业前一日将次日施工范围、施工内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上报项目部,项目部与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进行联系,项目分部安排专人填写施工作业配合通知单,并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及作业队双方签字认可,签认后的施工作业配合通知单要妥善进行保管。

  第四十五条 安全质量检查员的检查资料要每周进行整理,记录包括各种检查记录;事故、事件、不符合及不合格记录;纠正及预防措施记录;各种信息交流记录(包括上级通知、相关方要求、内部交流等)。

  第四十五条 凡涉及临近营业线的施工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记录,日常作业中的对既有行车设备防护、线路养护等记录由作业队负责,封锁施工开通验收记录由项目部负责,各种记录必须妥善保管。

  第八章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

  第四十六条 要严格执行铁道部《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认真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职工(含民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和处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 事故快报。发生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民工、计划外用工)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凡发生交通事故、非因工事故以及分包工程企业民工死亡事故和铁路行车大事故,均应以快速手段在一小时内报告到指挥部。

  第四十八条 事故调查与处理。发生职工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调查处理结案,报公司备案;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部上报公司,公司调查处理结案;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会同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批复结案;发生三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按国务院75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查处理。交通事故和铁路行车事故按道路交通管理规则和铁路法规有关条例处理。

  第四十九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由公司安全部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和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实事求是提供事故发生原因和经过,任何个人不得阻碍和干涉事故调查。对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实事求是,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秉公执法,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和故意改变事故性质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九章 考核、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一条 项目部依据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考核奖惩制》对各作业队实行季度考核。综合得分85分以上奖励5000元,75分以下处罚5000元。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中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在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第十六条、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八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1.根据生产计划,预算生产材料,审核生产制单,安排加工厂生产,跟进质量监控,流程追踪,并根据生产负荷的分析核定交货期,协调工厂与各部门均衡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2.进行各项生产工作的'安排,对订单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投产前的检查与核对。

  3.对外加工订单的货期、品质有较强的掌控能力,及时对生产异常做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并提出合理建议。

  4.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并及时与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5.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培养及相关工作指导;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安全生产检验,杜绝工厂的生产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第一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为进一步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6‰的比例提取。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第二条 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条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四条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公路施工机械设备大量增加,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机械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等环节的技术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按规定保养,才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机械车辆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安全法规及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设置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机械车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等不良现象。

  3、要求操作人员在机车设备运行前,必须对各自驾驶的设备制动,转向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4、按照机车设备的保养规程,定期进行例保和一、二、三级保养、保持机车设备清洁,防腐除垢,坚固、润滑、调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开故障车、驾驶室超员等不良现象,发现后,严格处罚,调换工作,以上行为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员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解除事故隐患,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公司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公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为依据。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监管部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2、专业性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特殊性检查: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1、在禁火区内禁止擅自动用明火、需动火时,应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开开具动火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动火。

  2、厂区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3、食堂、宿舍、办公楼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防暑降温和通风设施,相关人员必须懂得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4、公司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5、电器设备有漏电产生火花现象的,应立即停电检修。

  6、各生产部门、仓库配置的.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的,需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7、下班前或节假日,各科室、部门均应有专人负责检查有无火种。并关闭好电源开关及门窗。

  8、违反禁火制度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一、旧房拆除的特点

  1.旧房拆除基本分为人工拆除和机械拆除。一般情况下,都是人工拆除,以求得以充分利用旧房的残值,提高经济效益。

  2.旧房的多样性。其结构有泥木、砖木、砖混、框架等多种结构。从建造年份看,有远有近;从房屋高度看,有单层也有高层。

  3.地点分散。

  4.拆除时间短,一般1~2个月,有的要求几天内完成,因而施工时临时观念强。

  5.拆除工人基本上都是农民工,专业知识欠缺,流动性大,时聚时散。

  二、旧房拆除的安全隐患

  1.不了解房屋结构特点而出现人员事故。如有的砖混框架房,由于当初建造时偷工减料,在敲水泥梁时会突然断裂,造成人员伤亡。年久失修的房屋很容易动一牵十,出现连锁反应。拆泥墙没有掌握要领,使工人自己受伤。

  2.在拆除临街房屋时,碎砖危及过往行人。

  3.由于电线、电视、电话网线没有及时迁移,拆房时砖块坠落砸断电线,造成电线短路,危及生命财产。

  4.作业违规,穿拖鞋,不戴安全帽。

  5.作业工人不稳定,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三、应采取的措施

  1.组织保证,专人分管。我所承担着长宁县城市房屋拆迁96以上的拆迁任务,工地多,旧房拆除工作繁重。1997年前,大多数是私人来承包拆旧房,不规范、不重视安全。为加强旧房拆除的安全管理,从1997年开始,所里专门成立由所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对旧房拆除工地进行不定期检查,由副组长作为专人分管旧房拆除工作,负责对工地安全检查、监督。负责对拆除范围停水、停电、电视、电话线迁移,负责旧房拆除招设标工作。负责拆房过程中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

  2.制订操作规程,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房屋拆除工作不同于一般建筑施工,有它的特殊性和危险性。综合各工地不同情况,不同结构房的拆除危险程度,制订了《拆屋操作规程》,并印发给拆房承包人和作业工人,要求作业工人按规程执行。着重是对承包人进行安全教育,使承包人对安全生产引起足够重视,并督促承包人对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掌握生产规则要领。

  3.实行旧房拆除招投标,提高队伍素质。自1997年以来,旧房拆除,我们都实行招投标。招投标时要求对投标人有三个硬性要求:①有施工资质;②安全保险;③不准转包。投标人要有施工资质,有法人代表或者要求投标人挂靠施工企业;若中标则要进行施工保险或人员伤残责任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明确指出工程不准转包。避免了以前靠关系,无资质,根本不懂拆房工作的人来承包的不正常的现象。

  4.签订职责分明,内容完整的合同。投标人中标后,要同拆迁事务所签订旧房拆除合同,必要时,合同要公证。合同中除写明拆除范围、建筑面积、拆除单价、拆除期限外,着重写明了安全条款,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而且根据拆除面积大小向招标人交纳安全押金,一经发现工地伤亡事故,没收安全押金。

  5加强安全检查。检查内容有:①工人是否遵守操作规程;②房屋拆除是否会影响到邻近住户的安全;是否会影响到邻近的电线等管网线;③临街房,是否搭脚手架,安全网是否达到一定高度,符合安全要求;④工人在工地临时住宿、用餐、用火制度,临时用电情况是否安全。发现有安全因素或措施不到位,及时向承包人指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冬季、雨季、大风、高温等恶劣天气,施工面临着很多不利的环境因素,并能直接危及生产安全,给企业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应对特殊天气施工面临的各种危险状况,对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一、确保信息畅通。由于特殊天气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对破坏程度难以进行预测,需要加强对气象信息的控制管理,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防范。

  二、科学组织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特殊天气施工的特点,将不宜施工的工程提前或延后安排,搞好工序穿插,提高工效和施工速度,遇到较大的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施工,所有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方。

  三、编制好特殊天气应急救援预案和救灾应急准备,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到位,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雨季和大风雷电天气:

  (1)雨季施工现场应处理好危石防止发生滑坡、塌方等灾害。

  (2)保证道路畅通,路面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硬化或加铺沙砾加高起拱, 对现场临设全面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四周排水良好,墙基坚固,不漏雨渗水。

  (3)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储备好应急物资,如水泵及相关的器材、塑料布、铁油毡等材料。

  (4)雨期重点注意基槽(坑)边坡稳定,要有挡水和排水措施。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控制;对于已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要设置支撑;正在开挖的以放缓边坡为主、辅以支撑;雨水影响较大时停止施工。

  (5)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量大时,应停止大面积的土方施工;基础挖到标高后,及时验收并浇筑混凝土垫层;如被雨水浸泡后的基础,应做必要的挖方回填等恢复基础承载力的工作;重要的或特殊工程应在雨期前完成任务。

  (6)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建筑物主体、脚手架、施工用电、各小型机械的防雨棚以及临时设施、安全标志牌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对破损处及时修复。

  所有机械棚要搭设固牢,防止倒塌淋雨。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可搭设防雨棚或用防雨布封存,机械安装地点要求略高,四周排水较好。安装接地装置。移动电闸箱的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灵敏;

  雨季是雷电多发季节,在施工现场为防止雷电袭击造成事故,必须在钢管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电梯等安装有效的避雷装置,避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电箱作重复接地,电阻小于10Ω;电线电缆合理埋设,不得出现老化或破损的`电缆;职工宿舍安置安全电压,遇暴风雨天气,要安排专业电工现场值班检查,必要时立即拉闸断电,所有职工下班前必须将各设备工具电源断开。

  (10)遇5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一切吊运作业。

  (11)大风过后应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和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2)暴风雨时应立即停止室外施工作业,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方,同时全工地应果断拉断电源。

  (1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各种天气安全施工常识的学习,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2、高温天气

  (1) 公司对所有从事接触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包括新进工、临时工)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脏病、肺病等不适宜高温作业疾病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尽量避免其从事高温作业,并将检查结果存档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本人。

  (2)所有的作业现场均应有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3) 高温作业场所必须设立的休息室并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防暑降温设施良好,并保证饮用水供应充足;应备有风油精、清凉油、藿香正气丸等日常防暑药物。

  (4) 项目部对进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在上岗前要进行防暑降温相关知识的培训。

  (5) 施工天气气温超过40摄氏度以上的,如无特别紧急状况相关部门应该停止工作。

  (6)劳动者要增强自身的防暑意识,如因作业时因高温出现身体不适等中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护室找医护人员进行诊断治疗。

  (7) 若发现有人中暑,应立即将其移至休息室,解松衣服,使其平卧,并给中暑患者喝含盐凉开水或服用人丹等解暑药物;并用凉水或酒精擦身帮助其散热;重度中暑患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3、冬季施工

  (1)当室外日平均温度连续5天稳定低于5度时即需按冬期施工措施进行施工。进入冬期后,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及时收听天气预报,防止寒流突然袭击。同时对一线员工进行冬期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2)冬期来临前要及早安排做好防滑和保温作业工作,必要时做好围挡封闭等防冻和防滑措施工作。有冰雪时要及时铲除。

  (3)冬期施工时,现场应备好防冻保暖物品(草包、彩条布等),现场严禁烤火,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遇大雾天气等,施工便道采取防滑措施;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备加锁,设专人管理,防止漏电触电。

  (4)5级及5级以上的大风和雨雪天气严禁高空作业和吊装作业。

  (5)搞好防滑措施,对斜道、通行道、看望梯作业面上的霜冻,冰雪要及时清扫,防滑条损坏及时修补。

  (6)用电热法施工要加强检查,防止触电和失火。

  (7)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绳等)。

  (8)加强易燃易爆区域的安全防火监控和管理,加强生产、生活用煤炉、煤气的使用和管理,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有人员监护,必须做到人走火灭。

  (9)严防施工中电器火灾发生,动力线及照明线路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严禁明火和使用电炉、电热壶取暖,禁止使用自制电褥子。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10)机械设备按冬期施工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使用。

  (11)制定可靠的冬期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3、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2)保持车容整洁。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3、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务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

  (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

  4、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重点)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3、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盖章)签字:日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按照《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分工如下:

  (一)街道文化站负责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刊播我街道“三年活动”新闻、警示性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我街道开展“三年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及负责各类学校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宾馆(旅社)、饭店、歌厅、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和文化保护单位场所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狮子山派出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经营、销售、使用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以及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烟花爆竹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街道企业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街道安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街道规划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市政道路、城市基础设施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六)街道农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农机行业、河道采沙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和所辖自来水厂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七)街道城管办、市管办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道路交通安全、农贸市场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八)街道工会负责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检查、指导、督促整改工作。

  (九)河市工商所负责组织无需前置审批的无照经营企业的查处取缔工作。

  (十)街道国土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区域和场所以及非法矿山的巡查、取缔关闭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区所辖的查干湖渔场、新庙泡渔场、库里渔场和余热鱼苗繁殖场。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开发区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各渔场负责。

  第五条、各渔场应当设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本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渔场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七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八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一查干湖大水面三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新庙泡、库里泡水域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

  第九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十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渔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各渔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各渔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四条、各渔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各渔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渔场都要组建安全检查员队伍,并且作用发挥得好。

  第十七条、各渔场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第十八条、车、船在行驶中工作人员禁止打闹,生产船只必须按规定航线行驶。

  第十九条、封冰期间禁止非管理车辆在湖面上行驶,(“冰雪捕鱼节”期间除外),冰上从事渔政管理、冬网作业的车辆要按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严禁擅自行驶。

  第二十条、各种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驾。

  第二十一条、对居民区和一些重要场所的安全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电工要随时对辖区线路和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修,排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各渔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针对本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利用广播、宣传单、墙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在大风天倒灰及在户外吸烟动火,采取大风天升防火旗、传防火牌、张贴消防标语,柴草垛要远离场居民区,防止发生火灾火烧连营。

  第二十四条、各渔场要做好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订防火场规民约,组建巡逻队,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条、各渔场值班员及更夫要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四防工作,发现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_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范文04-01

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制度_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制度规定04-04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08-27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04-25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01-22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02-15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04-11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_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03-26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_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04-01

201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_201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