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合同

时间:2023-08-18 08:17:13 合同与试用 我要投稿

试用期劳动合同优选[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试用期劳动合同优选[15篇]

试用期劳动合同1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

  根据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二、 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甲方对乙方进行入职前的培训,乙方参加考核合格后进入两周实习期,不合格者甲方予以解聘,合格后进入试用期。

  三、劳动纪律

  详见附表《公司考勤制度》并签字确认。

  四、劳动报酬

  入职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期间无底薪。试用期底薪(基本工资)+ 交通补助 + 话费补助+提成,基本工资:1800元/月;交通补助:50元;话费补助:100元;提成:详见企业销售人员管理办法。出差补助:详见企业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两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或有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待批准后离职。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劳动部《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本合同期满,试用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六、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年 月乙方(签字) 日

试用期劳动合同3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试用期内,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式状态,试用期制度的设立有助于用人单位防范用工风险,也有利于劳动者防范劳动风险。

  一、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

  (一)部分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并非所有的劳动合同均可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三类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1、短期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试用期不能单独设定

  个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被形象地称为“空城计”。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只能适用一次

  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反复约定试用期,反复试用,此为“连环计”。《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有明确禁止,即“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该规定在实践中引发的争议较多。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又重新与该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此时双方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答应是否定的,从《劳动合同法》的条文来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无例外规定,故应当理解为不允许例外情形的出现。

  2、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此时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比如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在3个月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试用期从三个月变更为六个月,这属于试用期的变更,可以理解为双方只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并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如果3个月的试用期已经届满,则不能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因为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经结束,此时如果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的话,相当于再约定一次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法相悖。

  3、试用期与医疗期、产期重合,导致试用期虚设,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此时,尽管用人单位未能对劳动者进行实质性的考察,但仍不能单方延长试用期,只能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延长,而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双方约定的原试用期不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二是在原试用期届满前就延长试用期达成一致。

  4、劳动者转岗或升职后,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同上。用人单位此时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转岗考察期之类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如果劳动者能够胜任新岗位工作的话,则予以转正;如果不能胜任的话,则可以回到原先的岗位。

  (四)试用期不得突破法定上限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试用期=0

  2、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 试用期≤1个月;

  3、一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

  4、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

  5、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试用期≤6个月。

  (五)试用期工资不能突破法定下限

  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是选择性下限,满足二者之一即可;

  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此为强制性的下限。

  (六)试用期约定违法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小A与某用人单位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为3500元。如果该试用期全部履行,则该用人单位应当从第三个月开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标准支付小张赔偿金14000元(3500元×4个月),该赔偿金不包含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工资18000元(3000元×6个月)。也就是说该用人单位不但未获得任何益处,还白搭了四个月的试用期工资12000元(3000×4个月)。

  二、在试用期内如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有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以如上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亦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非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此种期限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此外,用人单位还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控制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八种情形中,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制定清晰、具体的录用条件,不仅为用人单位解除与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提供了合法依据,也是降低用工风险的有效措施。

  (一)实体控制

  录用条件是应聘者符合某一职位的具体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条件。录用条件的设定是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如果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必须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而且要让劳动者知晓。

  从证据的角度来看,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录用条件中缺少可量化的标准,用人单位将很难证明自己的主张,往往面临败诉的风险。

  录用条件应当包括资质条件、工作能力条件以及专业道德条件三方面的内容。资质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技术职称或资格、外语水平等硬件要求。对于所有的劳动者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实守信等具有共性的录用条件,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对于每个岗位自身所需的特殊要求,比如学历要求、技能要求等,应单独设定。

  用人单位通常可以

  设定如下一些常用的录用条件: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无法提供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仍在限制范围之内;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未经单位书面许可不按约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二)试用期解除的程序控制

  1、明示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可以制作《录用条件确认函》,也可以将录用条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2、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一般应采取书面说明的方式。

  3、经过工会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可见,解雇员工的最终决定权还在用人单位手里。

  4、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而不需要提前通知。这一点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很大不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决定必须在试用期内做出并送达劳动者,这也意味着试用期评估也应当提前,尽量不要在试用期即将届满时才进行,要预留出充裕的时间。

试用期劳动合同4

  浅析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概念及特征

  1.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概念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劳动合同试用期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学者们对劳动合同试用期做出不同的定义。第一种是立足于对用人单位法益的维护,认为试用是一种评价性约定。第二种是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考察劳动者是否具有职务的适合性,从而决定是否与劳动者签订或者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这种试用期具有暂时性或者试验性的特点。第三种是从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保护,对劳动合同试用期进行概括。综合这三种角度,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基于对建立契约关系是否满足自身预期目的而约定的,旨在互相了解的考察期间。

  2.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特点

  试用期具有从属性。是指试用期对劳动合同期间具有从属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指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一部分,不能脱离劳动合同期限而单独存在,即没有无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

  试用期具有合意性。劳动合同属于一种合同,虽然劳动合同自身具有一定的行政性质,但仍应具有合同的合意性。因此,劳动合同必须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意思一致的基础之上。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于是否规定试用期、规定多长的试用期、试用期的工作条件、待遇等问题,均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权利的完整性。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应当享有用人单位正式员工的劳动期间所拥有的一切劳动权利。尽管在细节上,具体的某项权利可能有一定的约束,但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来说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主要享有知情权、劳动权、休息权以及社会保障权等。

  二、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存在问题

  1.试用期的期限确定标准不合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最长的试用期为六个月。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避免用人单位以通过长时间的试用期考察劳动者的适应能力为借口,进而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某些单位故意规避法律,为了节省开支,恶意延长试用期的期限,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不是所有工作都要设定六个月的考察期限,劳动合同法设定试用期制度的目的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主体的考察,全部各类的工作的适用期都设定为六个月,会容易产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2.缺少试用期除外的规定

  认真分析我国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总结出:我国试用期规定适用于初次就业和再次上岗的所有劳动者,并未考量具体的工作性质以及不同人员等因素,即欠缺试用期除外规定。我国立法没有考虑到不同群体及不同工作性质对试用期的需求,以及对特殊群体的倾斜性保护问题。

  三、完善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的立法建议

  1.合理确定试用期的期限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上限为6个月,并且根据不同的合同期限、种类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笔者认为应当根据具体职业、岗位的`特点,结合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试用期的上限。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根据对技术的要求与否分为非技术性、一般技术性及专业技术性。对非技术性工作岗位,可以规定上限为1个月的试用期;对一般技术性工作岗位可以规定试用期的上限为2个月;对于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可以规定试用期的上限为3个月。还要对上述三类岗位的具体范围进行明确规定。不然,再好的法律,也不能得到有效地实施。同时,试用期的上限可以缩短为三个月。还可以规定,在特殊情形下,经相关行政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不得超过六个月。一般情形下三个月的时间足以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判断出工作情况是否符合自身的预期,过长的使用期限则更可能造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损害。

  2.限制试用期的适用范围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限制试用期的适用范围。一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三是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不得约定试用期。上述规定是合理的,但是仅对试用期的适用除外范围进行如上的规定显得过于简单,没有包括不适用试用期的其他情形。然而国外的劳动法律法规中,已经将诸如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移民安置的劳动者、退伍转业安置的军人、残疾人、哺乳期妇女等特定群体纳入使用除外的范围。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应当考虑对于以上特殊群体排除适用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招募劳动者,而且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情形下可以拒绝同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旦用人单位与属于上述特殊群体的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便不应当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给予特定群体劳动者一定的工作机会,但是试用期的约定在本质上仍然是对特定群体能力的否定。因此,我国立法者应当考虑增加特定群体对试用期的适用除外的规定。同时,可以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规定,对处于试用期的功动者的数量进行限制,如不超过工人总数的5%等。这样使用人单位中处于试用期的人员数量固定在一定比例的范围之内,有利于总体上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是劳动合同法中一项很重要的制度,具有协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系的功能。本文仅仅对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进行简单的分析,同时该项制度的完善仍存在很多应当注意的地方。希望本文的写作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更多读者的研究兴趣,不断完善我国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劳动合同5

  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二、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适用期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首先,劳动者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劳动者你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劳动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个月。

  第二条、岗位安排

  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___________工作岗位就职。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薪资报酬

  甲方聘请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甲方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5、甲方要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6、甲方对试用期乙方因工受伤,由甲方负担赔偿,试用期乙方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

  7、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8、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9、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l试用期,乙方请长病假_____天、事假团党委计超过_____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乙方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3、乙方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4、乙方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6、乙方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7、乙方应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8、试用期满,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9、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10、乙方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11、乙方可以反对和投诉对其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3、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4、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七条、奖惩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4、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九条、争议纠纷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间乙方岗位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处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试用期劳动合同7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____小时,实际工作时间为早上____—下午____,平均每周不超过____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____小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

  五、休假

  甲方对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女员工生育假、带薪休假等休假应按照劳动法要求执行。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安排乙方婚丧假期、女员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计划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带薪年假、婚假等应提前至少30天申请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亲属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预见性的情况可临时申请临时安排。

  六、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____号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遇不可抗力导致延迟发放须提前1个工作日说明。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周六周日休息日的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

  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七、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3)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十、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十一、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试用期劳动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

  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___________元

  (含养老、医疗、住房)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

  b、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c、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a、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b、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a、享有国家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b、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c、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b、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的义务;

  c、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试用期满, 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b、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c、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试用期劳动合同9

  职工咨询:用人单位与职工仅约定试用期期限,告知试用期结束并考核合格后才可以与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期间单位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由个人自己承担社保缴费。试用期的工资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职工询问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用人单位的此种做法不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范围内,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试用期的工资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也是不正确的。

试用期劳动合同10

  甲方(网络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网络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_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3、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试用期劳动合同11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退案例分析:

  不久前,家住梁园区的刘先生向记者反映,20xx年7月10日,他被市内的一家广告公司聘用,当时公司告知他有3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20xx年9月15日,公司通知他,由于他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他。刘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在试用期内他确实努力工作而且也圆满地完成了公司交给的任务。随后记者来到刘先生所在公司采访,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因为刘先生在3个月的试用期内表现不佳,公司研究后决定对他予以辞退,公司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因他自己表现不好公司也不可能给他任何赔偿。

  对于刘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本报法律顾问、河南保航律师事务所王建律师,王律师说,由于公司与刘先生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公司与刘先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公司应当在聘用刘先生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于公司截止到9月15日仍未与刘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而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所以公司应当向刘先生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

试用期劳动合同12

先生/女士:

  根据你与 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下列第 项原因: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趁人之危之行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而无法继续履行,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到 (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试用期劳动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 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职务为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

  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RMB),乙方的工资甲方须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的考勤均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若乙方在非工作时间里发生一些意外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六、乙方每月工资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前由甲方发放,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试用期间自动离职则公司不发放其工资。

  八、乙方如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时须填写《离职申请表》,甲方将按乙方实际出勤天数发放薪酬。

  九、在试用期内,乙方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及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发放。

  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的;或故意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二、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公司有权衡量是否聘用该员工,如确定聘用该员工的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 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其辞退处理。

  十三、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立即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如因意外或身体状况欠佳导致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a) 如乙方的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b)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安排工作的。

  c)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职手续。

  十六、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十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公章)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试用期劳动合同14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原来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因为存在不签劳动合同就要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因此,用人单位对此比较重视,纷纷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没有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是有很多。很多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普遍认为既然是试用期,等试用了以后再签也不迟,不试用怎么知道劳动者是否是单位需要招聘的人呢。这种认识和想法是错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未订立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试用期。

  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给劳动者设定的试用期不成立。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劳动者自然也不成立。

  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试用期劳动合同15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在 担任 工作。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收到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元,该收入由 等构成。

  五、劳动纪律:试用期间乙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6、合同解除: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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