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库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18 06:59:2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司库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司库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司库管理制度

司库管理制度1

  一、库房日常管理

  1、库房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客服财务人员与库房保管员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2、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3、各物品使用部门必须根椐使用计划及库房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周编制报表,报送物业公司领导及财务人员,物业经理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周必须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库房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库房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在票到之后及时报客服财务人员登记入账。

  5、入库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入库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三、出库管理

  1、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领料人员凭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向仓库领料,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经领料人、发料人签字,仓管员登记入卡、入账。

  2、仓管员在每周末要与物业财务人员做好物料进出的核对衔接工作,并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四、物料盘点管理

  1、每月25日前,仓库管理员与客服财务人员应对仓库内物品进行逐一盘点。

  2、根据盘点结果,填写《库存物品盘点表》。

  3、仓库管理员应将库存物品明细账的余额和盘点表上的实物余额进行核对:

  a)经核对无误的,仓库管理员应根据当月发生的入库单及出库单,编制《库存物品进、耗、存表》,同时编制下月采购计划;

  b)如经核对有误:

  -实物多于账面余额的,报财务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如实物少于账面余额的,原则上视具体情况依据公司相关规程处理。

  4、仓库管理员应在28日前将当月《物品盘点表》、《采购计划表》报送客服财务人员处。

司库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基础管理,规范公司库房管理,保证存货的正确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首先建立完整的库存明细帐,库管人员根据出入库情况据实记录库存明细帐,做到帐实相符。

  第三条出入库手续齐全

  1.采购物品由办公室主任审签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

  2.物品出库需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出库。建立库存商品领用备查台帐,物品出库须由领用人签字。

  第四条库管人员每月月底向财务报送一份《材料出入库明细表》,以便核查。

  第五条库管人员的的`安全职责

  1.保管好库内一切物品,防止物品损失。

  2.合理安排物料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码,不得混和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3.保持库内卫生,防止漏水、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4.库管人员不得私自外借、外送库内物品,要做到出入库帐目清楚,手续齐全。

  5.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监守自盗。

  6.做好库房保卫工作,防止盗窃。

  第六条赔偿处理

  库房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双倍的金额: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七条为求存货的正确性,建立存货盘点制度。

  1.盘点范围:系指物料、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2.盘点方式:季末盘点,每季末所有存货,由办公室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以当期

  20日举行为原则。

  3.月份检查: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八条盘点报告

  1.财务部门应依

  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办公室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办公室,第三联转送主管副总经理,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

  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主管副总核示。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主管副总核示。

  第九条固定资产:

  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办公室管理,库管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跟踪检查。

司库管理制度3

  集团公司库房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xx集团库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单位下属其他机构。

  《xx集团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单位下属其他机构的库房部门,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单位行政负责人的职责:单位行政副总对单位的库房安全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第四条库房的监督与管理:单位办公室对库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库房部门职责:库房部门负责库房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第三章库房设备安全管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

  一、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库房部门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进行有计划地改造和更新。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库房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库房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库房管理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库房管理部门应协助库房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库房员工消防意识。

  第九条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库房或同室存放。

  第十条原则上严禁各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的存放。

  第十一条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十二条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

  第十三条人员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第十四条库房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第十六条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库房管理部门必须先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十八条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六章检查制度

  第十九条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库房检查制度。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附表1);库房部门每月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库管员每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同时还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第二十条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打扫卫生。

  第二十一条库管员应做好物资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定期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台账和实物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第二十二条下班前要关闭门窗及电源,做好安全检查,确保物资安全。

  第二十三条做好仓库防鼠、防虫、防潮等安全和卫生措施。

  第二十四条对于长期积压物资应当进行清理,库管人员应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积级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合理利用闲置物品,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第七章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五条物品入库时,库管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不得接收入库,应退回供货单位,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情况。

  第二十六条物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凭单(出库单)出库,任何时候均应严格按照先办出库手续后发放物品的先后顺序,严禁先出物资后补手续,严禁无凭发放。领取人和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放;库管员应准确填写出入库登记簿。

  第八章记账与盘点

  第二十七条库管员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库凭证和出入库登记台账,记账要求字迹清晰,账、物及出入库单据产品名称型号一致。

  第二十八条库房物资若有损失、贬值、报废等情况发生,库房部门应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未经批准的

司库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商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日常管理

  1.库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商品的明细帐簿和台帐。

  2.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帐簿及顺序编码必须相互统一、相互一致。

  3.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登记手工明细帐。

  二、入库管理:

  1.物料入库时,库管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单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发货。

  2.入库时库管员必须清点物料的类别、数量、规格型号,做到“三清”(数量清、类别清、规格型号清)。

  3.物料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规格型号摆放整齐。库房需保持干净整洁。

  三、出库管理:

  1.库管员根据商品部的配货单出货。

  2.每日下午18:00库房必须将当日出库统计单上交财务。

  四、盘点:

  1.每月盘点一次,盘点期间不发货。

  2.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料随时盘点,在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五、退货:对残货、次货能修理的尽量修理,不能修理的退回厂家,并及时做好残次品台帐。

司库管理制度5

  一、物资的管理要求

  1、物资应分类分区存放,具体分为四大类六个区。四大类为办公用品类、水电维修类、保洁用品类、安全用品类;六个区为清洁物资、维修物资、清洁工具、维修工具、有毒物资及危险品、待处理物资六个区进行物资定位管理。

  2、贵重物资及危险品须带锁柜装,并做好标识;待处理物资包括馈赠品、回收再利用品、边角料及开发商遗留下来的物品等。

  3、存放做到标识清楚,所有物资包装标识一律向外,整齐有序。

  4、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拿出物品,无事不得在库房久留。

  5、临时借用库房物资要写借条、签字,用完后马上归还库房。

  6、按规定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库存的备品备件及其他物品进行维护、整理,以确保良好的使用状态。

  二、物资的验收入库

  1、库管员应对经验合格的物资凭发票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应记载日期、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由经办人和验收人签字确认后,按指定位置入库。

  2、对急用物资可先直接拿至现场使用,但随后采购员须携带发票及使用人收据,库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开具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3、入库单应按票号顺序使用,作废时联次应保持完整。

  4、库管员凭入库单应及时登记入帐,帐册上应记载日期、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5、服务中心仓库保管员以出库单为入库凭证,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程序如上。

  三、物资的出库

  1、各部门对日常使用的物资每次领用当天的用量,领用时,先由领(借)用人填写《物资领(借)用单》,此单应由领用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到库管员处办理手续。

  2、库管员必须凭项目清楚,手续齐全的《物资领(借)用单》,办理领(借)用物资手续。如有不符,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3、物资领用时,仓库保管员应填制出库单,填开时应注明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经办人和领用人必须签字。

  4、领用日常维修用品时必须在出库单上写明派工单编号、用途及安装维修地点,以备查询。

  5、出库单应按票号顺序使用,作废时联次应保持完整。

  6、物资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对于不是一次性消耗的物资如油漆、电话线、铁钉、漂白水等,由最初使用人填写《物资领(借)用单》,由仓管员销帐。剩余物资必须存放在剩余物资存放点,剩余物资未使用完前,不能开封新物资。

  7、急用物资领用人员须及时将《物资领(借)用单》交仓管员,并对物资质量情况作检验记录,仓管员帐面销帐。

  8、如是借用物资,归还时需填写归还日期,由仓管员验收入库,部门经理须对整个物资领用的合理性情况进行监督,物资发出的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

  四、物资的盘点

  1、仓库保管员应做到十天一小盘,每月一总盘,每进行一次盘点填写《仓库物资盘点表》,报部门经理审核。

  2、公司总仓库每月做计划、统计及分析。

  3、仓库保管每月进行库存盘点时,确定需补充的材料和备品、备件,并填写材料申请单交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采购员购买。

  4、对库存时间较长的物资,发现霉变、破损或超保质期应及时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写明报废原因,由公司财务部进行价格审定。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属资产类物资需按公司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5、对不能及时处理的.物资,应统一放置于仓库的待处理物资隔离区内。

  6、物资未得到妥善处理之前,《物资报废申请单》与物资不可分开放置。仓管员根据盘点情况及时登记入帐。

  7、仓库保管员每月应给财务上报盘点表,对盘亏、盘盈物品进行申报。

  8、每半年由财务派人和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实地盘点,确定物品的实有数量,并与帐面资料核对,确定物品实存数量与帐面数量是否相符。

  9、盘盈的物品应补制入库单,冲减费用;盘亏的物品应查明原因,追究过失人的责任,扣除残料价值后,由过失人赔偿。

  五、待处理物资管理

  1、对馈赠品、回收再利用物资、边角料及开发商遗留下来的物资,报财务部进行价格审定。部门经理根据待处理物资的情况做出变卖、内部调剂等处理,须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做出变买内部调剂待处理仓管员设置帐本并按实际情况登记入帐。属资产类物资需按照公司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2、对“待处理物资”,仓管员应每月度至少整理、汇总一次,报部门经理审核后告知各小区。

  六、库存限额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管理处制订的最低限额标准,在物资低于最低限额时,应及时提出采购申请计划,报主管批准,及时转至采购人员,补充物品数量。

司库管理制度6

  厂中心库房管理办法中心库房管理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厂内各单位生产成本的重要环节,是按照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内容,保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为降低成本、保证质量,中心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为分厂做好服务,严格把关。

  1、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材料的管理

  3.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

  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后,可由分

  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3.6、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料票不得积压突击出具,分厂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须在一周内完善手续;每月底前对本月内使用的、未向中心库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补签完所有手续

  4、产品的管理

  4.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

司库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 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3)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切手续。

  第十条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由于银行提供多项服务,因此要求有相应的报酬。这种费用支出一般来说与存入支票张数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汇款数额较小,采用锁箱系统并不一定有利。

  第十一条企业是否采用锁箱系统方法,要看节约资金带来的收益与额外支出的费用哪个更小。如果增加的费用支出比收益小,则可采用该系统;反之,就不宜采用。

  第五章现金盘点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

  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六章现金预算制度

  第十四条现金预算是良好现金流量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现金预算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需要现金时有可供使用的现金。

  2、在正常时期识别出现金短缺,以采用适当的补救措施。

  3、发现多余现金,在必要时将它们转移投资到可以赚取满意回报的地方。

  第十五条现金预算是用预定数字编制的,它记录该月将要流进或流出的现金。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将供应者或客户允许的信贷期限考虑在内。例如本月出售了商品或本期应收到股息等本身并不真正要紧,要紧的是什么时候能真正从销售或股利中收到这笔现金。因而,非现金科目就不包括在现金预算内。

  第十六条现金预算仅涉及该期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即现金的实际物理运动。然而,交易与损溢账户涉及那些未包括在现金预算中的科目,也要予以特别关注。

  现金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西方会计中的“现金”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现金等价物,属于广义的概念;在我国企业会计报表的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概念,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现金等价物也属于广义的现金概念。狭义的“现金”概念,是仅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库存人民币和外币。在我国的会计核算中所指的现金即为狭义的概念。

  现金是企业流动性的货币资金,能够随时购买材料、物资等各种物品,是有通用性的、也是最容易受到侵吞和挪用的资产。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现金日常收支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的《现金管理条理》,建立和完善现金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现金的完好无损。现金管理内容包括如下:

  1、库存现金的开支范围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理》,企业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等。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 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企业保留库存现金的数额。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企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数额,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日常现金开支的多少、企业距离银行的远近以及交通是否便利等实际情况来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需要量。库存现金限额一经开户银行核定,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规定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在库存现金限额不足以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时,企业应当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核定后进行库存限额的调整。

  3、不得坐支现金

  坐支现金是指企业用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自身的.支出。企业支付现金时,可以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也可从银行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支付,但不能用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企业的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其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应该按规定定期向开会银行报告其坐支现金情况。

  4、现金管理的其他规定

  (1)不得挪用现金和不符合财务手续的原始凭证(俗称“白条”)抵库。

  (2)不得公款私存,将单位收入的现金存入个人储蓄账户。

  (3)不得私设小金库,企业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入账,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4)不准私人借用公款。

  (5)单位之间不得转借现金。

  (6)不准编造、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个人收入或主持现金等。

  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相符。

  开户银行有权对企业的现金收支情况和库存现金限额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开户银行可进行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现金管理,防范在现金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确保企业的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管理以及盘点监督管理。

  第3条现金管理原则

  1、企业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负责。

  2、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金凭证的填制及稽核工作。

  第2章现金限额管理

  第4条企业按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5条企业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6条财务部要结合本企业的现金结算量以及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现金的库存限额。

  第7条现金的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3个工作日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主办的银行核定。

  第8条核定后的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人员、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的银行重新核定。

  第10条库存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3章现金保管

  第11条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出纳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5年。

  第12条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在下班前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第13条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第14条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保险柜密码由出纳自己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所利用。出纳调动岗位,新出纳应更换并使用新的密码。

  第15条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第16条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第17条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原因而发生损失的,由出纳负责。

  第18条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4章现金盘点与监督管理

  第19条出纳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数进行核对,以确认账实是否相符。

  2、按日清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并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现金日记账。

  (3)现金盘点。

  (4)检查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20条每月会计结账日后,出纳应及时与负责账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明细账”进行核对,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经理、出纳、会计三方签字,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21条出纳有义务配合财务部经理或其他稽查人员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第22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定期监督盘点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因出纳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23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工作,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5章附则

  第24条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企业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25条本办法自xx年xx月xxx日起开始实施。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xx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三、现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现金盘点制度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由银行核定的,其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依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的开支需要量。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如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库存现金,应事先提出限额和用途,报请开户银行核定,并在事后将坐支情况通知银行。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库存现金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5、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的方式支付。

  四、库存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五、备用金的管理

  备用金是企业财会部门为了便于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预付给企业内部各单位或职工个人备用的款项。

  备用金的管理可采用非定额管理和定额管理两种方式。

  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外,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库存现金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大数)和零数(小数)分类保管。

  库存现金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

  (一)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

  (二)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库存现金支出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向外支付的库存现金。

  常见的库存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包括:

  (1)借据

  (2)工资结算单

  (3)报销单

  (4)差旅费报销单

  (5)领款收据。

  (三)备用金的核算

  对定额备用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二、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库存现金短缺。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库存现金短缺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无法查明原因部分,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司库管理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库房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库房管理,提高库房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中所指的库房管理包括: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回收、登记造册等工作。

  3、本公司的库房管理依本办法执行。

  第二节物资运行流程

  1、入库程序:

  采购员采购→供货商供货→采购员检验物资质量→采购员填写《入库单》,并签字→库管员清点物质数量,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登账或录入数据库→财务稽核

  2、领料程序:

  需求单位需求部门填报物资需求计划单→项目工程师公司领导审核、并签字→领料单位专人领料人填写《领料单》,并签字→库管人员发料,并签字→登账或录入数据库→财务稽核

  3、退库程序:

  领料人填写《退料单》,并签字→项目工程师领料人部门经理审核,并签字→库管人员验收,并签字→登账或录入数据库→财务稽核

  4、库管人员在入库单、领料单或退料单签字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登账或录入数据库,并在登账或录入数据库后24小时内将单据或数据资料交财务稽核。

  第三节物资的验收

  1、物资的验收由采购员和库管员共同完成。

  采购员对物资的质量负责。

  库管员对物资的数量负责。

  2、验收时应核对供方'送货单'内容填写是否详细,是否已填写了物资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核对实物;物资及包装上是否贴有标签。

  3、严格做到五不点收:凭证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品质不符合要求不收;无计划不收;逾期不收。

  4、对于不合格品,采购员要催促供方及时换货。

  5、采购员在送货单上注明到货时间。

  6、采购员填写《入库单》,在库管员处办理入库。

  7、验收合格后,采购员和库管员均应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8、物资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编写货号,编制入库档案。

  第四节物资的发放

  1、物资的发放应依次进行。

  2、为防止错发、重发和漏发,要求做到:'三核对'、'五不发','三核对':领料单与实物相核对、领料单与物卡相核对、物卡与实物想核对。'五不发':无计划不发、手续不齐不发、涂改不清不发、规格型号不对不发、未验收入库不发。

  3、物资发放出库时,必须严格检查《领料单》和审批手续;物资发放后,应即时登记入帐,并整理有关凭证资料。

  4、库管员接到《领料单》时,应检查其内容是否填写齐全以及是否有其部门经理或指定专人的签单,手续不全不予发放。

  5、库管员接手续齐全的《领料单》后,应按所列项目和数量准备货品,等待发放。

  6、物资发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40下午16:0017:10此时段外,原则上不进行物资发放(非常紧急事件除外)。

  7、部门因特殊原因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领取备用物品。领用时间为每周五下午或节假日前一天的下午。

  8、必须将前一次的剩余备用物品退库后方可再次领取备用物品。

  第五节物资的回收

  1、领料人对所领物资应做到专物专用,不得随意挪作他用,若有剩余应及时办理退库。

  2、办理退库手续,应填写《退料单》,并由工程项目经理或部门经理审核,再交库管员。

  3、退料单上应注明退料原因,物资详细情况。

  4、退库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到场核对物资品质,确认后在库管员处办理退库手续。

  5、库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对所退物资进行验收、清点。

  6、物资的回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40下午16:0017:10此时段外,原则上不进行物资回收。

  第六节物资的盘点

  1、物资盘点分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定期盘点即指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不定期盘点即指监管部门对库房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2、物资盘点的主要内容:检查物资的帐面数量与实存数量是否相符;检查物资的收发情况;检查物资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及损坏;检查安全消防设施。

  3、对物资的盘点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

  4、盘点时相关人员(财务、库管人员)必须在场。

  5、按盘点计划有步骤进行,防止重复复点或漏盘。

  6、盘点后,盘点人员均应在盘点报告上签字,并报公司领导审阅。

  7、库管员应随时与采购部门沟通库存情况,并定期向其递交盘点报告。

  8、库管员应于当日将前日的领存报表整理,每周末交部门主管。

  9、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物品报废,如:质量不合格、受潮、因堆放挤压造成变形损坏等,应办理报损手续。

  第七节物资的搬运

  1、按类搬运,以便于堆放,装卸和清点。

  2、搬运时要注意人员和物资的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坏。

  3、放置物件时,要小心轻放,不能猛撞,以防损坏物价。

  4、库房内的所有物资必须按类堆放,并标贴物卡。

  第八节物资的安全

  1、库房钥匙仅限于库管人员保管。

  2、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3、库房中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4、做到每月防火检查,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沉着,冷静,及时拨打'119'火警台,并正确使用灭火器,尽力控制火势。

  5、库房内不得存放炸药、剧毒、放射性物品。

  6、应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破损现象。

  7、严禁用纸、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

  8、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不准私拉乱接。

  9、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10、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锁好所有门窗。

  11、保安人员每30分钟巡视库房及周边环境一次。

  12、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联络库管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严重时应拨打'110'。

  13、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人得擅入库房。

  14、每日下班前,库管人员与保安做好交接班登记。

  第九节库房的清洁

  1、库房内配备常规洁具,当每日进行清扫。

  2、每周做一次大扫除,由公司清洁工配合库房员完成。

  3、空置的包装箱、袋、纸应及时处理,严禁堆放在库房内。

  第十节考勤制度

  1、库管员是必须严格按公司制度进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上午上班,库管员必须在公司前台处打卡,9:00前到达库房,准备发料。

  3、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4、若离开库房,应告之公司前台或库房保安去向及返回时间。

  5、若请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司库管理制度9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加强管理,避免公司财产的流失、损坏等人为因素所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1.2适用于公司采购、租借、受赠、交换等方式获得的物品的管理。

  2、管理组织

  分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

  3、管理内容

  3.1物品入库。

  3.1.1凡需放入行政部库房的物资,都需办理入库手续。

  3.1.2需要检测才能入库的物品,行政部必须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填写《入库单》。

  3.1.3所有采购物品需凭《实物资产申购单》、《入库单》、购货发票报销。

  3.2货物确认:属于收寄物资,分公司行政部应填写《货物确认单》(附件1)。其中,印刷品的货物确认直接电邮确认即可,其他物资必须手工填写后由财务签字,传真确认;传真确认件作为文档保存。

  3.3物资领用。

  3.3.1物品出库时由领用人员检验其完整性后填写《出库单》并签字确认。行政资产管理专员在《库房物资台帐》(附件2)中注明。

  3.3.2涉及到公司礼品的'领用,具体见《礼品管理规定》。

  3.4库房管理。

  3.4.1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建立《库房物资台帐》,在每次有物资出入库时,应在台帐上填写注明。

  3.4.2每月资产管理专员应对库房物资进行盘点,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附件3),报行政经理及行政总监审阅。

  3.4.3每个季度《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随《实物资产盘点报表》报大区及总部行政部,便于公司总体调配。

  3.4.4库房物资应摆放整齐有序,对需要有温度、阳光等要求的物资应按要求摆放。

  3.4.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3.5物资清理。

  3.5.1在每月库房物资盘点时,因非人为因素而损耗或损坏的或已经不能使用的无用物资应及时清理,填写《物资清理申请表》(附件4),详细写明其损坏、无用原因并请行政总监签批同意后,报财务作相关处理,并总结其原因,以便避免造成重复损耗。

  3.5.2对于盘点中出现实物与《库房物资台帐》不符的情况,资产管理专员必须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报行政经理,经行政总监同意处理意见后,进行物资清理。

  3.5.3涉及到总部发放的库存物资清理,必须通过总部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如,合同的清理需要总部商务管理部同意,宣传彩页的处理需要总部市场部同意等等。

  4、附件

  4.1《货物确认单》;

  4.2《库房物资台帐》;

  4.3《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

  4.4《物资清理申请表》。

司库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毛料仓库的各类原材料、展厅内的衣服产成品、办公用品等。

  (三)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1)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

  (2)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

  (3)存货盘点应由会计、出纳及仓管等人员共同进行;

  (4)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

  (一)职责分工。

  (1)仓库管理员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及时于次日的上午10点前递交到财务部,仓库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有存货收发凭证并装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财务部负责存货进仓与出仓的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及时把仓库管理员提交的进仓单、出仓单核对并录入ERP系统;

  (3)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

  (4)质量控制处(可修改)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

  (二)各部门领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消耗性库存物资需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领用与本部门职责无关的库存物资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如风扇、座椅、电脑等)需要在人事部进行登记,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才有权批准领用该库存物资。

  (三)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储部门与财务部门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分管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库存物资的变质老化、报废毁损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管部、财务部及采购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进行会计核算。

  三、请购、采购、验收与保管

  (一)公司的原材料请购采购业务的执行,由采购部根据销售部下达的原料需求计划进行采购。对于原材料的采购需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销售主管及总经理的批准。仓储处、采购部分别对入库原材及产品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二)外购原材料验收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收货单”,经检验合格的原料,仓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供应商错发、少发或不合格原材料,仓管部应及时通知采购部予以退货或补货。

  (三)对于入库展厅的成衣产成品,由销售部生产跟单对其进行检验并予以标识,只有检验合格的产成品,仓管部才可以作为存货办理入库相关手续。

  (四)仓管部必须定期对毛料仓库的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1)仓库应按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一物一卡准确标识,存卡应逐笔登记材料的收、发、存,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准确。

  (2)上架保管的材料,应做到分门别类按行次-层次-位置排序摆放,标志明显,易于存取和保管。

  (3)同种牌号的库位应集中设置,每一个货架托盘物料只能堆放一个品种,不得混堆;

  (4)每一货架中的每种物料必须在货架标识牌上注明牌号、批号及数量;

  (5)当不同批号的物料在同一垫仓板上存放且每个品种批量1kg以下的物料,可集中放置,但要正立放置,并标识清楚、不得混杂;

  (6)物资存放,进出环节注意防止渗、漏、变质等浪费行为,并保持材料仓库现场整洁整齐;

  (7)物料如有破损、残缺、变形或物品分解变质等情况,应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材料仓库不能自行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8)经常巡视材料仓库物资,注意防潮、防变质等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为保证材料物资的安全,材料仓库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并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严禁有火险隐患存在,如明火、吸烟、非法用电,烧焊维修火花等,由本仓储处经理定时安排检查消防器材设施;

  (10)仓管员每日下班前应认真检查,确认无人滞留材料仓库后,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离开,以确保材料仓库材料物资安全;

  (11)发料时,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先到先发,应先集中发同一批次的物料,发完后再发另一批次的物料;发货时,同一生产批号所需原材料集中发出,集中放置。

  (五)人事部、销售部、设计部对展厅的产生品成衣的共同进行管理。

  (1)展厅内所有成衣的数量由人事部负责登记进仓及出仓,定期每月进行盘点登记并录入电脑系统。

  (2)保持展厅的整洁,展厅会议桌上的衣服及其他物品要及时清走,纸箱或其他不允许放进展厅的物品放在展厅不能超过两个工作日;

  (3)展厅摆设由销售部、设计部同事一起整理,清洁由阿姨打扫;

  (4)只有设计部及销售部人员可以使用展厅内的衣服,在使用衣服时应及时放回相应的位置,如需拿出展厅的,必须到人事部前台处登记,遇周六日或晚上前台没人的情况,使用人应先做好登记,上班的时间再到前台补录登记。人事部前台负责登记,并核对架子上的衣服数量是否一致,如有外拿不登记与数量不一致的,由销售部和人事部负责人共同协商处理;

  (5)成衣产成品有新款放进展厅的,需统一到人事部前台出处登记,如未登记,造成衣服杂乱或不见的,由销售部或设计部负责人自行处理。

  (6)展厅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由人事部前台打开,如晚上需使用展厅必须提前跟人事部前台沟通,前台可安排仓库管理员关门,如周六日要使用的,可告知仓库管理员。

  (六)仓管部及人事部必须对入库的存货(毛料及产成品衣服)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管理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七)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必须经部门经理及相关部门的批准。

  (八)对于已售商品退货的入库,仓管处应根据生产部填写的“退料单”办理入库手续,视乎退的毛料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废毛处理。

  (九)入仓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仓库内吸烟。

  四、领用与发出

  (一)生产部领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

  仓管员需凭经批准的领料单,核对物资数量、品名、规格后发料。如实行限额领料,对超出领料限额的,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特别授权。生产部需确认仓管人员填制的'“发料单”无误后,才能把毛料领出仓库。

  (二)月末,生产部已领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如果是下批生产仍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

  五、存货的核算

  (一)财务管理部设置ERP系统和Excel表格对物资进行登记,各存货仓库设置数量、金额的存货明细账,并按照存货的品名、规格反映入库、发出和结存情况。

  (二)财务管理部的存货核算人员每月对仓库存货收、发、存进行稽核,并与总账核对,对存货系统和总账系统差异要查明原因,及时调整。

  六、盘点与处置

  (一)仓管部、财务部、采购部、销售部、人事部组成盘存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存货的毛料仓库和展厅进行盘点,盘点方式为抽盘和全盘。定期盘点分为月度盘点、半年度盘点和年度盘点。月度盘点采用抽盘方式,半年度和年度盘点采用全盘方式。月度抽盘的存货数量不低于总量的60%。

  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存货应每月盘点一次。

  (二)月度盘点时间为每月1日上午9:00,半年盘点时间为7月1日上午9:00,年度盘点时间为元月1日上午9:00。

  (三)仓管部必须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对月度盘点可分原料和成品二组进行抽盘并固定小组成员,半年度和年度盘点可由相关参与盘存部门抽调人员分多组进行,每一盘存小组每个部门必须保证有一人参与,对月度、半年度及年度盘点须确定盘存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盘存工作。

  (四)仓储处应充分做好盘存前准备工作,具体盘存要求如下:

  (1)将盘存工作所需用具和“库存盘点表”预先准备妥当。

  (2)仓库内物料应分别摆放,实施区分并标识。

  (3)存货应有序摆放,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识牌。

  (4)盘存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存货,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5)盘存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生产部盘存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应提前进行,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五)所有盘存数据必须进行现场盘点,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于盘存表中。盘存数据若需修改,均须经盘存人员签字方能生效。

  所有参加盘存工作的人员,盘存当日一律禁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盘存小组组长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须由部门负责人请示盘存小组组长,并指定代理人,否则以旷工论处。若有事确需离开,应经盘存小组组长的同意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七、检查与监督

  (一)公司管理层不定期对存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也可结合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进行。

  (二)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存货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存货业务授权批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存货收发、保管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取得是否真实、合理,存货验收手续是否健全,存货保管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存货清查、盘点是否及时、正确。

  (4)存货处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处置方式是否合理。

  (5)存货会计核算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仓管部,仓管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三)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照内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

  八、附则。

  本制度经审议批准,并发布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和总经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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