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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08 11:17:46 人力综合知识 我要投稿

(优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

  为了完成公司总体经营指标,同时也为了提升各岗位的工作成绩,使得员工个人技能不断提升,为员工晋升、职业生涯规划、薪酬调整、培训等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特制订此制度。

  一、考核范围:

  1、公司全体员工均执行绩效管理制度。

  2、新入职的员工,入职日期为20日前的,第一个月主要工作是熟悉业务,从第二个月起执行绩效管理制度。入职日期为20日后的,第一、二个月主要工作是熟悉业务,从第三个月起执行绩效管理制度。

  二、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考核期为每月1日至月底。

  三、考核原则:

  1、各岗位绩效考核的项目,原则上从本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和《月度工作计划》中提取。

  2、考核标准的制定,遵守量化原则,即:能量化的指标一定要用数字量化,不能量化的一定要用准确的语言描述清楚,以便于考核评分。

  3、每月考核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五条,各部门从下月工作计划中提取重点。

  4、承担经营指标的岗位,相关经营指标所占比重不低于80%。

  四、考核方式及流程:

  1、考核以纸面签字为准。

  2、考核根据谁主管谁考核、按组织架构层层上报的原则进行;考评人为被考评人的直接上级,间接主管如总监或主管副总裁等岗位均为审核者;依此类推。

  3、绩效考核计划:

  a、每月25日,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所有员工下个月的绩效考核表(计划部分),发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的电子邮箱中。

  b、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进行审核调整,报总裁审批。

  c、每月第一个工作周,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绩效考核表发回到各部门负责人的电子邮箱中,部门负责人将其分解给下属员工,作为本月工作及考核的依据。

  4、绩效考核评分:

  a、每月2日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员工上个月的绩效考核进行评分,双方及主管副总裁签字后将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因考核结果与薪酬紧密相连,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应按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考核工作,未及时提交者,工资延至考评完成后的次月发放。

  b、人力资源部将参考财务数据,对考核结果进行校核,报总裁审批。

  c、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评分进行说明,与员工一同讨论,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提出改进计划,以提高以后的.工作绩效。

  五、考核表填写说明

  1、考核项目--为达成业绩目标当期(当月1日-月底)所必须完成的2--5项最重要工作,是保证销售任务及利润完成的行为目标及手段。

  2、完成标准--该考核项目应完成数量、质量、成本等指标要求。

  3、完成时间--该考核项目最晚的完成时间。

  4、比重--单项考核项目所占总体工作量以及重要程度的百分比。业绩考核、价值观考核满分各为100分。

  5、实际完成情况--实际工作完成指标量的描述。

  6、分数--将实际完成情况与目标进行对比,评定分数。

  7、总结--由评价者填写。根据分数,对工作业绩和价值观进行二维度评定。

  8、签字--被考评人、考评人、审核人均需在签字栏中签署本人名字。

  六、正确看待考核

  1、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工作计划》均对岗不对人,绩效考核对事不对人。

  2、考核对于管理人员而言,是帮助达成目标的有效手段,而不是负担。

  3、考核重在未来,不是过去;重在改进与提高,不是当下的利益。

  4、树立共同发展的观念:考核过程既是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评估的过程,亦是员工获得指导、改进工作的过程,只有在管理者的指导下,员工的积极参与下,才能够共同完善与优化。

  5、考核结果保密,只对考核人、被考核人、审核人公开。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

  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规范企业运作模式,使企业健康发展,现制定员工考核管理办法。通过考核检查员工学习和掌握各自岗位知识情况,增强员工自觉履行岗位职责意识以达到企业用人的标准要求,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以最终达到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为目的。

  一、考核分类

  新入职员工考核、员工工作绩效考核、提职提薪考核、续约考核。

  二、考核形式

  (一)定期考核及定期考核时间、考核对象

  1、定期考核分为半年、年度考核。

  2、考核时间约为6月底、年末。

  3、考核对象:操作层员工、助理员、助理经理、副经理、经理。

  (二)不定期考核,主要通过员工日常工作能力、贡献展示,为企业与员工续约、优秀员工的提职、提薪进行的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德:指员工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团队精神、维护公司利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方面。

  2、能:指员工驾驱工作的能力、专项与综合业务知识水平、所在岗位的胜任程度及对员工发展潜质的综合估价。

  3、勤:指员工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爱岗敬业精神、工作出勤率等方面。

  4、绩:指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贡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工作中有无突出成绩。

  四、考核依据

  依员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核依据。

  五、考核原则

  对各岗位员工的考核,要以客观事实和考核标准为依据,实事求是、力争公平公证,为公司的用人需求,提供可信的资料依据。

  六、考核执行

  1、新入职员工考核:

  试用期满申请转正的员工须对入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员工所在部门(分公司、专业分公司)经理或执总按《新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内容逐项评定并综合鉴定,并将考核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试用期满考核时间为:试用期满前一周进行。

  经审批后,人力资源部于3个工作日内填发《转正通知单》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合格转正员工将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将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最多不超过一个月,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处理。

  助理员及以下员工的转正审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助理经理及以上员工转正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2、员工工作绩效考核

  员工工作绩效考核主要通过半年、年度的定期考核和以日常的不定期考核为参考依据,对员工的工作、贡献做出综合评价,年度考核的内容是以工作绩效考核为主,辅以员工年度个人总结、述职自我评估、人力资源部与被考核人谈话及与其他员工谈话了解情况的形式进行。工作绩效主要为:经营管理指标完成情况、楼检平分情况、岗位全员工作完成情况、业户满意率调查指标完成情况等。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体员工的考核工作。

  七、经理、副经理的考核

  经理、副经理的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考核。

  (一)不定期考核主要形式为: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人员对被考核者日常工作状态、工作能力的调查了解,并随时将考核了解情况汇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指导具体工作。

  (二)定期考核形式为:半年和年度考核。

  半年考核:

  1、被考核者对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

  2、人力资源部人员对其进行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内容的民主评议(中层管理人员民主评议表),其中:忠实于中海企业、中海利益、廉洁自律、工作作风为重点检讨方面。

  3、汇总被考核人综合考核情况,为公司决策人员任免、提薪提职、续约、解聘等提供可靠资料。

  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为公司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的综合考评,决定公司用人制度的检讨。为此,被考核人必须对本人的一年工作进行全面的述职(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述职报告),报告主要分:德、勤、能、效四个方面,从中真实的反映出本人工作状况。其中:工作绩效、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忠实于中海企业、中海利益、廉洁自律、工作作风为重点检讨方面。

  2、人力资源部人员对其进行德、勤、能、绩等多方面的'综合民主评议和情况了解。

  3、综合日常考核、业务知识考试、项目经营管理情况、半年考核情况,对考核做出较全面的综合评估并报公司总经理予以决定被考核者任免、提职提薪、奖金发放、续约、解聘等。

  4、人力资源部出具年度全员考核综合报告汇报公司领导。

  八、助理经理的考核

  由被考核人对半年、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由经理进行分别谈话并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结束将员工考核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九、助理员及以下员工的考核

  助理员及以下员工的考核实施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经理将考核结果评估报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用已对人员的提职提薪、任免、嘉奖、解聘作参考材料。

  十、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形式为:各部门经理负责进行员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十一、提职、提薪、嘉奖考核

  员工通过各自岗位的工作能力展示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必将得到公司的认可并给予员工提职、提薪、嘉奖的机会。

  员工的提职、提薪由公司领导、部门经理提议申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考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十二、考核的形式

  1、被考核者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2、考核人与被考核者的直接谈话。

  3、与考核者以外的员工谈话了解考核者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对考核者进行综合评价。

  4、日常理论考试、考核表中内容评定。

  5、楼检情况考核

  6、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综合考核评估。

  十三、考核总结

  1、半年与年度的员工绩效考核,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综合评估,为公司领导出具综合评估报告。

  2、考核结束,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指标的分数权重计算每位员工的考核成绩。

  3、综合考核优秀的员工作为年度评选先进员工的后选人、提职、提薪、年终奖励的必备条件之一。

  4、考核结果不合格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其本人问题改进通知书,限期改进并视情况予以降职、降薪、辞退等形式处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人力资源部是一个以服务于学生会,致力于学生会的团队建设,促进学生会长远发展,努力打造金牌学生会为目标的职能部门。我们人力资源部的工作原则为“和谐+效率”,致力于把学生会建设成为一个既能高效工作而又充满和谐的一个团队,使我们学生会在广大同学心中树立起一个高效运转,而又充满活力与和谐的团队形象。

  第二章工作职能

  第一条执行主席团的决议。

  第二条负责学生会的成员的培训工作第三条定期开展素质拓展,促进学生会内部的和谐第四条负责学生会人事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第一条两周一次集体例会,不能参加成员提前向副部请假,得到批准后,按事假或病假处理。

  第二条会议议主要进行前两周工作总结,部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同时内务组同学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第三条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以作为部门内部考评的一个依据。

  第四条例会进行期间须关掉手机或调为无声。

  二、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条各小组要明确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前提下,协助其他小组。

  第二条部门活动进行团体协同运作的方式,一个小组作为活动总负责,其他小组分工负责。

  第三条凡学生会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应出席者未经批准不参加的',作无故缺席处理。

  第四条每次活动后,有负责考勤的同学认真填写“人力资源部成员考勤表”并存档,同时做好记录并存档。以作为部门内部考评的一个依据。

  第五条每个月部门通过会议考勤、工作成绩,以及工作完成质量、效率、影响等方面集体评出一名优秀部委。

  三、财政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于举办的活动,须先提交资金预算,报学生会批准

  后实施。

  第二条活动结束后,应在一周内递交决算表(应包含活动的实际资金消耗、结余情况等)。

  第三条发票应在决算表获批准后一周内上交上级部门。

  第四条报销时,须出具国家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发票背面应写清明细,包括时间、用途、经手人和审核人签名。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4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进行市场竞争,虽然表面上是产品、服务和技术的竞争,但最为核心的应当是人才的竞争,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研究,也是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本文将阐述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探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研究。

  关键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制度 发展趋势 市场竞争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也让各个企业明白了知识作为企业战略资产额重要性,而知识经济的核心就是人力资源,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也代表了企业拥有专门知识、能力和技能的总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大都已经明确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获得唯一持久竞争优势的来源,而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也就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保障。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应当更为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通过具体细致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发挥人力资源的潜能,并合理配置企业人力资源,及时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研究,首先应当明确认识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且探究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势,才能分析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创新途径。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正处在希望尝试却不知该如何入手的尴尬情况,与正常的规范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相比,在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方面、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配备、人力资源存量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

  1.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也不断进行发展,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仍影响着大部分企业的传统人事管理模式,我国企业虽然先后推行了三项制度改革、奖勤罚懒、社会保障体制、全员劳动合同制、下岗分流再就业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但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性质的企业在管理理念和制度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部分企业能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国外企业的先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技术,并在企业发展实践过程中不断创新,从而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设置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也大多由行政部或总经理办公室兼任,传统管理模式的僵化,也使得人力资源机构在设置方面,无法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配备也仍以传统人事管理模式进行操作,并且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也具有较大差异。我国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劳动力资源数量虽然较多,但在劳动素质方面却普遍较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缺乏有效的奖惩制度,导致人力资源流动现象普遍,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也不应只局限在制定环节,更应当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以调动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为主,并对企业员工的行为进行规范,从而取得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2.存在问题。

  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根源是在传统的人事管理阶段,虽然现今人力资源管理逐渐受到企业领导层的重视,但仍有大部分企业运用着传统劳动人事管理,管理思想并不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在管理方式上,也并没有认识到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忽视了对员工创造性和积极性的引导。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正处于传统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的过渡阶段,但受到以往长时间的计划经济影响,人力资源管理环节基础工作过于薄弱,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而人员绩效考核也没有成为企业所重视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奖惩制度方面也并不符合激励管理理论的要求,特别是在人力资源规划和制度建设方面,大多数企业只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指定为简单的人力资源规划体系,并没有发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有的效用。并且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之所以不能统筹管理全公司的人力资源,也是由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定位过低,在我国的大多数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大多数时间和经历都用来处理各种行政事务,大量的基本管理工作不仅带来了巨大的工作量,还得不到其他同事的认可,这种情况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不能很好执行企业经营战略,也无法参与进企业战略的决策过程,这也导致企业无法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带来的竞争优势。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应当首先转变企业传统的人事管理观念,并不能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简单地理解为设计绩效体系或长期激励制度,应当在建立一系列体系时,营造出有效的配套支持系统,保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能够充分的贯彻落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问题的原因在于人力资源体制改革制度滞后,导致人力资源发挥的空间受到挤压,并不能得到均衡发展,而不健全的市场调节机制,也造成企业人力资源使用机制的弹性共振失衡,无法构建有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主要从三个角度进行探究,即制度方面、人才方面、企业方面。

  1.制度方面。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是否具备一套完善的企业制度、企业管理体系,是决定一个企业是否能够长足发展成功的关键。因此,要想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首先应当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制度。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关系着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在人力资源规划中,应当注意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在规划过程中应当注意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灵活性以及稳定性的统一,运用相对科学的方式,以及根据符合企业发展策略制定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相匹配。

  2.人才方面。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在人才方面要秉持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以人为本即将人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尊重人才,注重培养人才,进而帮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人作为企业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环节,重视人才的培养是一个实现资源共享的过程。将人才的培养放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的首要位置,将有助于企业的经营和长足发展。在知识经济时代,注重人才培养,秉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才是企业长足发展的关键,才能真正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企业只有把以人为本的管理放在第一位,充分尊重员工的感受,才能够赢得员工的信任,才能拿出更加端正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热情。因此,企业应当重视人才的发展,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才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途径。

  3.企业方面。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从企业方面来看,企业需要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进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从宏观角度来看,多数成功的企业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特色企业文化,优秀的企业文化是帮助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障。通过对企业文化进行建设,可以有效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而实现有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企业文化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一个具有特色的企业文化有助于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当前我国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仍未得到恰当的解决,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也仍处于初期实践阶段,因此,企业需要充分树立好正确的企业文化价值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员工的自身实际情况,采取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

  参考文献:

  [1]张金麟.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缺陷与创新[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xx(02):118-121.

  [2]林泽炎.当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需要关注的几个特点[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xx(03):82-85.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5

  一、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总体现状

  1、人力资源部门定位太低,难以统筹管理整个企业人力资源

  企业所处的整体环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力资源部门的正确定位,导致人力资源部门的定位较低,难以结合企业总体战略和部门人力资源。再加上职权限制,人力资源部门与企业其他部门的交涉沟通更加困难。企业高层管理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程度比较低。

  2、人力资源结构性问题较为明显,结构调整难度大

  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电力企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人力资源相关职位招聘大多以学历作为标准,而忽视了对技术的要求,一线技术工人稀缺;行政性质岗位过多,生产与技术岗位人员短缺,需要进行结构调整的方面多、难度大。

  3、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流于形式

  现在大多数电力企业使用的绩效评价多为员工自我评价与工作总结,少有安装岗位目标体系和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评价,使得这样的绩效考核实际作用并不大。企业没有注重岗位分析的重要作用,考核工作时量化少,可参考价值不高。这样的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健全,领导容易受到员工自身身份、资历、地位、人际关系的影响,主观性较大。员工考核流于形式,这样使得绩效考核的效果没有体现出来,从而也就导致难以准确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提高员工工作技能、端正工作态度的培训方案。人才的评估机制也不够健全。在实际评估工作中,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和相应措施,这些对工作都起不到正面的促进作用。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思路与对策

  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是十分复杂的。它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业所在的行业背景、企业面对的整体外部环境、企业管理者的人力资源管理思维、观念、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客观认识与评价、企业基本现状、适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模式、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等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系统性主要在于制度建设涉及制度环境、制度体系、管理模块、管理技术、管理者、操作对象等许多方面。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需要对所存在的问题和导致问题发生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而具体的分析。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

  (1)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首先应该由先进的管理理念为指导,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融入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中去,使得企业在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目标的同时,考虑到为员工营造一个“以人为本”的制度环境,发展和实现员工的自我价值。

  (2)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定位,运用质量管理理论确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框架。

  以逐项分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归纳总结职能的方法,正确定位部门职能。然后进一步确立管理模块,以质量管理理论为基础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3)通过岗位分析,明确职责,确立组织、部门、员工个人的岗位工作规程与规范、进行岗位发展的设计。

  进行科学的岗位分析与设计;制定合理地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明确企业、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职责与范围;进行科学的绩效考核工作,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来制定有针对性地员工培训计划;提供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方法,保证薪酬福利的公平性等等。

  (4)以人力资源管理技术为手段,推动制度建设与管理实践。

  人力资源管理技术是实现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保证。首先,通过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将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企业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构建有效的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其次,以先进的管理技术运用于实践。

  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

  (1)树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营造适合的制度环境,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应针对人的需求进行管理,立足于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和环境变化,探索新的企业行为方式对员工进行有效激励,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挖掘员工的潜能,从而实现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的契合。充分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依靠人、发展人和服务人,树立全新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营造和确立企业与员工、管理者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共识;信任、承诺;尊重、自主;服务、支持;创新、学习;合作、支援;授权、赋能等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关系。其既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必要环境,又是制度建设中应积极倡导、遵循制度规范和管理行为准则。“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应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核心。

  (2)结合电力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确立统一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实施战略。

  现阶段,绝大多数的电力企业之间就形成了母公司、子公司等多重的垂直性关系。考虑企业战略管理中的战略导向与策略导向、全局导向与个体导向的关系,在针对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中实施战略导向和个体导向相结合企业战略。将企业文化、价值观等贯彻保持战略的统一性,企业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实施差异性的个性化战略。这样,充分尊重现实与差异,确保制度体系的可操作与效用,以利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预期目标。

  (3)以质量管理理论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从戴明的“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到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理论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ISO9000族质量体系为例,其根本的优势在于:管理体系、工作程序的系统化、明确的角色和职责、过程控制的实用方法。引入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目的在于将其系统化管理体系、工作程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过程控制的实用方法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首先是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的方法(如下)构建一个具有开放、持续改进、自我循环(PDCA)机制的运行体系。建立与实施的方法:确定顾客(员工与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建立企业的'质量(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的产品、服务)方针和质量(同前)目标;确定实现质量(同前)目标必需的过程和职责;对每个过程实现质量(同前)目标的有效性确定测量方法;应用测量方法,以确定每个过程的现行有效性;确定防止不合格并消除产生原因的措施;寻找过程有效性和效率性的机会;确定并优先考虑那些能提供最佳结果的改进;为实施已确定的改进,对战略、过程和资源进行策划;实施改进计划;监控改进效果;对照预期效果,评价实际结果;评审改进活动,以确定适宜的跟踪措施。其次是按照体系下,系统化的工作程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过程控制方法,进行组织、岗位的工作分析,明确职责,确立组织、部门、员工个人的岗位工作规程与规范。

  (4)以人力资源管理、开发技术为手段,推动制度建设与管理实践。

  可运用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技术主要有三个:分析和评价技术、开发和干预技术、激励和控制技术。这些技术有助于管理者对经营管理者、员工和招聘人员的特点的把握,比如他们的个人性格、能力、优缺点、工作绩效,有助于深入了解企业组织结构的热点,如岗位配置、团队协作和企业文化等等,还有利于对组织进行诊断,进行岗位分析,掌握各岗位特点和要求,比如岗位的工作内容、对员工的工作要求。这对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调整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配置也是十分有益的,同时也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激励提供客观依据。可以帮助管理者进行人才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培养员工的能力和技能、塑造指向发展和进步的个性、思维策略和经营策略的更新、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的改善等)、职业生涯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生涯信息和升迁机会,建立或改善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的管理活动)、组织设计(为实现自己目标和发挥人力的潜能而对企业内部组织的结构、责权利关系、信息关系、决策关系等网络体制的设计)工作设计(对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环境和职责的规划)。帮助管理者实施以尊重人的价值、需求和尊严为核心理念的人本管理,通过有效员工绩效评定,薪酬管理,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激发和保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语

  随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体系的建设在企业战略方面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它已经开始成为我国许多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建立并完善一个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电力企业展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广大企业管理者和领导者要充分重视起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科学有效地展开人力资源规划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6

  一、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1(目的

  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

  2(基本内容

  档案保管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有适宜保存档案的库房、橱具和切实可行的档案[九防"(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措施。库房内温度要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按照材料的属_、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_置;

  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

  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包括:

  对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

  对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库房内应使用白炽灯,以减少紫外线对档案的损害。

  (3)转递制度。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4)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提高_惕,加强安全保密观念,出入库房要注意关门落锁;

  库房内严禁吸_和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对档案保护不利的其它物品,做到专室专用;

  保持档案库房的清洁卫生,按时记录库房内温湿度,定期检查、补充杀虫灭菌_物;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_;

  下班前要将门窗、照明及其它设备全部关闭。

  二、人事档案利用制度

  1、目的

  第一,建立人事档案利用制度是为了高效、有序地利用档案材料。档案在利用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手续,这是保_档案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

  第二,建立人事档案利用制度也是为了给档案管理活动提供规章依据。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这些制度行事,这是对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

  (1)设立阅览室以供利用查阅。阅览室一般设在人事档案库房内或靠近库房的地方,

  以便调卷和管理。

  (2)借出使用。借出库房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本机关领导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公安、保卫部门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人事档案等。借出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未还者应及时催还。

  (3)出具_材料。这也是人事档案部门的功能之一。出具的_材料可以是人事档案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写出的有关情况的_材料,也可以是人事档案材料的复制件。要求出具材料的原因一般是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

  3、人事档案利用的程序

  在通过以上方式利用人事档案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手续。这是维护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保_。

  (1)查阅手续。查阅人事档案的人员或者单位应持<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介绍信)>,其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的概况等情况,并且需要查阅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经过人事部的审核,确定审批表与查档人一致,并且手续齐备,方可查阅。

  (2)外借手续。人事档案借出使用时,要经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借档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借用单位要注意保密,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和转借他人。借档单位务必要按期退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催要,以免丢失。最后,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上注销。

  (3)出具_材料的手续: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_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首先,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_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其次,人事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_材料;最后,_材料由人事档案部门有关领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4)查阅、借用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摘抄、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如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的,应事先征得主管人事档案部门同意,经批准后方可摘抄、复制拍摄。

  (5)各单位各部门利用人事档案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7

  一、总则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实施。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录用

  第四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六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七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二甲(包括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6、其它必要的证件。第八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者或者乙肝患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九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十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辞职

  第十二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十三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第十四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工作守则

  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7、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十七条各个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下同)及其管理人员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十八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度,员工应本人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九条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表现考评的参考依据,与综合绩效考核、岗位晋升、评优挂钩。

  工作时间:

  1、公司本部(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营运部、项目部)座班制工作人员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班时间为9:00-17:00。

  2、按照公司申报的综合计时工作制作息。工作人员常驻现场,视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作息时间。月底,公司应向人力资源部报送经合作方签字确认的《考勤表》(附件5),作为月度绩效考核表中工作纪律考核项的计分依据。无合作方或分管领导签字视为无效。

  第六章考勤办法

  第二十条座班制工作人员每天实行上午9:00和下午17:00打卡制度。

  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后10分钟内未到达公司打卡视为迟到,下班时间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10分钟-2小时以内(含)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二十二条以月为计算单位,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员工本人月度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分1分。

  第二十三条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不能返回公司打卡的,不属于请假范围,外出公干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报《外出工作登记备案表》(附件1),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四条为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份内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因任务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由加班部门填报《加班申请表》(附件3),并经公司或分管领导认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部门、公司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

  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月岗位工资/天)。

  第八章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第二十七条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需外出办公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填表。

  第二十八条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附件4),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填《出差申请表》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章请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审批单》(附件2)送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审批单》,送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条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假;

  2、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1天书面申请,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3、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部门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返回公司应立即往人力资源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标准=月岗位工资/天;

  8、年休假可冲抵事假。第三十一条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1天的还应报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3、员工请病假两天以上的须凭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当天本人不能当面向公司相关负责人请假的,可委托亲友在第二天上午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补假、年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请病假应扣除病假期间的岗位工资,1个月以内的病假,应扣除日工资标准=月岗位工资/天。1个月以上的病假,按照渝府发【2000】47号文的相关条款执行。病假在一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80%发给;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90%发给;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岗位工资95%发给。病假在6个月以上,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岗位工资6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65%发给;连续工龄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岗位工资70%发给。1个月以上的病假不享受绩效奖金(详见附件6)。

  7、员工因公(工)负伤而不上班,其治疗期内的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不享受绩效奖金。

  8、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十二条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则上安排在非繁忙季节,员工必须提前十天书面申请,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2007】第514号)的相关条款执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年休假期间工资、绩效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第三十三条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领取结婚证1年之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2、婚假为有薪假期共5天,员工请婚假需在《请假申请表》后附上《结婚证》复印件,报部门、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3、按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24号)和《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10个工作日”。这里的“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第三十四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应在预产期的六个月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以便做好工作安排;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填报《请假审批单》,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批;

  3、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4〕第2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重庆市生育保险相关条款执行。

  4、假期: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正常生育一孩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又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上述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对晚育的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妇女),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还应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男员工按政策享有护理假。正常护理假为5个工作日,晚育护理假为7个工作日。

  5、女员工生育第二胎符合《重庆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渝府办【2014】34号)政策,可以享受产假及生育保险待遇。

  第三十五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请5天的丧假;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去世,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经领导批准,另给路程假。

  3、员工丧假期间工资、绩效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第三十六条探亲假

  1、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称为探亲假。

  2、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天。

  3、探亲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包含路程假。路程假根据对方所在地路程远近确定。

  4、员工探亲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不享受绩效奖金。

  第三十七条旷工

  一、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得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反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八条处罚办法

  1、旷工一天以上的,扣罚旷工当天2倍日工资,同时给予警告一次,连续旷工超过15天视为自动离职。日工资=月岗位工资/天。

  2、处罚标准:

  (1)员工1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0次或旷工1-2次,予以警告处罚;并取消个人评优、岗位晋级资格。

  (2)员工1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或旷工3-4次,予以记过处罚;除取消个人评优、岗位晋级资格外,扣除20%年终绩效奖金。

  (3)员工1年内累计迟到、早退20次或旷工5次及以上,岗位职级可降级使用,并扣除50%年终绩效奖金。

  第十章保密

  第三十九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一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第四十二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三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四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细则与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四十七条本细则自2016年xx月xx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9

  引言:

  目前,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产权不是很明晰,还没有建立真正的现代化企业制度。从国有大型企业发展情况看,企业没有依照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原则进行内部调整。在市场经济模式下,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需要建立以资产为连接纽带的内部经营模式。目前与内部机制相协调的外围社会保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从目前经营模式上看,虽然表面意义上的身份界限已经被打破,但是老的、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并没有得到改变。企业冗杂人员太多,很多企业的管辅人员要远远多余一线工作人员,对国有大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很大的影响。当前,我们要正确分析影响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因素,从根本上了解当前人力资源的现状,并进行合理的改进。最终通过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相关体制进行全面彻底的分析,从而为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人力资源体制改革提供空间。

  一、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影响因素

  首先,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人员过于冗杂,实际上十几个个人可以干的工作,确是有二十好几个人完成,工作效率极低。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如果想在现在经济之中不背淘汰,就需要精简人员,尽可能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将那些不能为企业创造效益的人进行分流。其次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资源的多样化,绿色环保能源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当时由于煤炭污染环境比较严重,煤炭已经不是人们追求的主要能源了。如果煤炭行业想继续发展,就需要引进新的技术,新的设备,高技能人才,对煤炭进行深加工、深处理。

  二、解决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环境问题的措施

  综上可知,解决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问题。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其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去除不应承担的社会职能,改变社会管理制度,进而促进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企业不仅仅要考虑劳动者和工作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考虑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必须找到二者的平衡点。时刻把企业经济效益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在日常工作、员工管理、企业文化、思想政治工作、绩效考核等角度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思想,为每一位员工着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当然,在现阶段下,煤炭企业还要不断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改革,例如:在用工制度方面,逐步破除旧制度,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缩短城镇职工与农村职工之间的距离,甚至消除户籍带来的差异。环境预评价保证企业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通过这种预评价,能不断优化企业的发展战略,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总体来说,煤炭企业要想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环境管理,必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点: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产权不明晰。其他企业所具有的外部环境在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从我国大型煤炭企业的结构组织来看,我国大型煤炭企业属于二级法人机构,其自身并不是企业,其以后的发展和未来的生产经营状况都是矿务局管理。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发展和总体经营均匀矿务局进行统一处理和总体规划,国有大型企业必须服从矿务局的规划和安排。这也就决定了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不可能具有自主用人的权利,尤其是人力资源分配、组织结构设置以及相应人员的提拔和任命等都不具有足够的自主权。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内部运行机制没有完全依照市场化机制进行。目前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需要建立以资源产权为基本纽带的运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企业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在发展多种经营模式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市场竞争的基本制度进行分配处理。从企业担负的社会职能来看,国有大型煤炭企业担负着政府赋予的各种职能,这是一项根本任务。企业的性质决定了企业的管理模式,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很多行为不具备企业的特征。不论在人力资源管理还是其他经营管理均与公司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不一致。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主要是实现企业经济利益和其他非经济利益目标相平衡。如果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不改变这种管理制度,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

  结语:

  总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对国有大型煤炭企业有着重大影响。只有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优化内部外部环境,才可以使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才可以在快速发展的今天不被社会所淘汰。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0

  一、聘用原则

  1、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2、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公司内发展的机会,公司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3、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当员工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1)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员工内部推荐表》)

  2)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3)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次数及时间。

  3)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5、面试流程

  1)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公司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当地应聘者的初试。管理部也可根据情况组织统一的分公司当地应聘者面试。

  2)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复试,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总监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6、录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到当地的甲级医院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资料检查表》存档。

  5)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定《》。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7、录用准则

  1)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6)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

  9)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公司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8、临时员工、兼职员工招聘录用管理

  1)各部门或分公司如临时有阶段性或项目性工作确需雇佣临时员工或兼职员工,必须填写《新增员工申请表》,说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议,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管理部核准经审批的申请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与录用流程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2)招聘临时/兼职员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其素质与专业技能必须满足岗位要求。

  3)临时/兼职员工入职当日须与公司签定《临时人员》,规定协议期限,无试用期。临时/兼职员工工资参照公司薪资级别及市场情况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4)临时/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由其任职部门或分公司负责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员工考核之列。

  5)如临时/兼职员工表现优秀,并且所在部门有相应职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临时/兼职员工可转正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公司内工龄。

  三、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工资的70%发放。

  3)试用期电话费按照转正的70%给予报销。

  4)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的餐补、车补、学历等福利补助。

  2、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用人部门或分公司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3、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经理加签意见并报总经理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员工转正通过后,按正式员工身份办理人力资源关系的调转手续。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参考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4)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5)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1、审批流程

  四、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职位名称。

  4)办公时间。

  5)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工作纪律。

  7)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保密协议》

  12)《担保协议》

  3、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公司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公司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公司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3、离职者应在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将本人档案转出公司专户,逾期调出者,须支付相关费用,三个月以上不调出者,公司将其档案转至街道。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辞退

  下列情况,公司可无偿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严重违反公司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公司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对工作不胜任。

  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员工辞职(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公司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辞退

  有关部门或分公司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员工辞职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公司内部转移

  部门或分公司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公司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公司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公司。

  2)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公司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离职流程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从本企业实际出发配置人力资源;

  2、发扬民主,接受监督,严格依照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3、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4、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强化考核,有效激励,完善薪酬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指出哪个部门是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及规划;

  2、负责公司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定员编制、人力资源配置、新增人员审批和员工录用、退(离)休等管理办法的制订;

  3、负责公司系统薪酬、绩效考核、分配管理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系统年金政策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各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调整方案的审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公司员工薪酬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订、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员工及各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调动、奖惩、退(离)休等事项的管理;负责公司系统后备干伍建设;

  5、负责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进行指导;

  6、负责公司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公司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系统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本单位中期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劳动、人事、培训、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项规章并组织实施;

  3、根据公司综合管理部对人力资源工作的统一部署,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时提供与人力资源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

  4、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岗位和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选聘培训管理、薪酬绩效管理、人员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专项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会治理运作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定员管理、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情况。选聘培训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招聘、选拔、录用、调配工作等分项工作,员工、各单位高层管理、中层管理等核心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2

  第一节 总 则

  1. 目的

  为严肃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出勤纪律,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__集团下属__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节 工作时间

  1. 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5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 市场类、招商类、高级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时间来衡量工作绩效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时间同上。

  3. 公司出勤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正常情况出勤人员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纹2次。

  第三节 考勤规则

  1. 迟到、早退、旷工及其处理

  1.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不到或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旷工。?

  1.2. 上班打卡时间为早上8:30之前,迟于8:30即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上0.5天以内视为旷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无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旷工0.5天处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则视为旷工1天。

  1.3. 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个月内连续迟到3次,每次迟到都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旷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书面通报批评。

  1.4. 旷工为严重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者视为重大违纪,可给予劝退处理。具体如下:

  1.4.1 旷工0.5天之内(含0.5天)扣发1天工资;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发2天工资;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发4天工资;

  1.4.4 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或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公司有权给予解雇处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员

  1. 高层管理人员(13级以上管理人员);

  2. 长期在外工作的人员,但部门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记,月底报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领导核准者;

  4. 因故请假,经领导核准者;

  5.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理由,经领导核准者。

  3. 异常及处理

  3.1. 对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过凌晨2:00造成第二天迟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当事人必须于三天之内填写《打卡异常情况说明书》,经证明人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可不计入考勤违规。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暂时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行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计算,但需及时填写打卡异常说明书,超过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写出差申请单,经证明人证明,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可不计为考勤违规。

  第四节 假期管理

  1. 假期类别

  1.1 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 、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数为5天,工作每满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最高不得超过14天。当年累计病假一个月或累计事假14天,以及在违纪处理期间的人员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须当年休完,不得累积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应从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婚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4 产假、陪护假

  女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期间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可增加产假15天。

  因流产请假:怀孕不满二个月的15天,不满四个月的30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以下的42天。

  男员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护假。陪护假必须在分娩前后一周内享受,过期作废。

  产假及陪护假应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

  1.5 丧假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时,员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员工因病,出示医院证明或病历后,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可休病假。

  1.7 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经员工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休事假。事假期间无工资。

  1.8 调休假

  主管级以下(不含)员工加班的,经批准可以调休。

  1.9 工伤假

  员工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可以休假,同时公司将给予慰问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顾。

  所有假期必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若因客观原因不能做出书面申请,须由代理人代为填写请假单。1天以上病假的申请必须附当地镇/区级以上指定医院的证明及病历方可,否则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为单位,安排/计算时间至少为0.5天(不足0.5天的计为0.5天)。除工伤假、丧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获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请假申请必须经行政人事部门核实,报经相关权限人员批准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审批程序:

  2.1 员工请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经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2 公司总监请假须由副总裁总裁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7天以内由主管总监批准,7天以外由副总裁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副总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3 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须报主管总监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员工请假5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上须报副总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4 所有请假的批条须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单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须在满第二年前休完,不得与第二年的年假叠加,以此类推。

  2.6 加班调休假需在当年内休完,不能累积或转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员工必须按相关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8 公司不允许事后请假或先假后请,否则作旷工处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拟定计划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执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门同一职等的管理人员同时休息或请假,应确保各部门每天都有主要负责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节 加 班

  1. 加班原则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体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实际工作需要,经用人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经行政人事部审核,主管总监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范围

  2.1. 公休、法定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其它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负责人复核,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若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须主管总监批准。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调休

  3.1. 经公司行政人事部认可的加班天数,可安排同等时间予以补休,公司不再发放加班费,具体补休时间安排,可由员工填写《假期申请单》经批准后由部门负责人予以调配,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3.2. 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予调休。

  第六节 考勤核算与复核

  1. 各部门文员/助理须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门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员处,由行政人事部文员统一整理、汇总各部门考勤报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批后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之一。

  2. 员工对本人考勤记录存在疑问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询申请,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进行复核,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若因行政人事部门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错误,行政人事部须及时更正。

  第七节 附 则

  1.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考勤管理监督与稽查,各级管理人员有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规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权力和职责,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对考勤违规、违纪现象监督,并向相关部门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拟定,经各部门会签、各总监审核、副总裁批准后实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3

  为使新职工全面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成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每年对新分配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1.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1)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

  (2)卫生事业路线方针政策;

  (3)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4)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5)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6)了解当前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单位基本情况(院史、发展规划等;

  (7)现代医院管理有关内容。

  2.医院对各类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要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3.执业(助理)医师、药剂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集中宣誓仪式,护理人员举行岗前宣誓及授帽仪式。誓词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师协会推荐的`医师宣言、国家药学会指定的中国药师宣言、南丁格尔誓言等,并结合实际确定。

  4.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建立和健全事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有计划地组织经理人和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提高经理人和员工的职业化水平与岗位技能,满足事业部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理念学习是经理人和员工具备持续性价值创造能力的唯一途径,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应引导经理人和员工做好个人职业的发展规划,并负责为经理人和员工创造学习环境和机会,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合事业部及其下属的二级单位所有人员,二级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并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培训职责

  第四条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事业部培训与学习平台的建立;事业部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整体方案的设计;相关管理制度体系的制定及培训项目的监控;组织实施针对事业部职能部及二级单位经理人、后备经理人和职能部员工的培训项目;同时负责与集团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的业务衔接并指导、督促二级单位培训主管开展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二级单位管理部门作为本单位有关员工培训项目的规(计)划、组织和实施的主体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员工培训工作,并同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的整体培训工作相衔接。

  第三章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体系

  第六条事业部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体系直接为经理人和员工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服务。根据本宗旨,事业部的培训体系分为以下四部分:

  1、新员工入职训练与发展计划;

  2、员工职业能力发展计划;

  3、后备经理人开发计划;

  4、经理人职业能力发展计划。

  第四章培训计划

  第七条年度培训计划

  1、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份修订《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课程菜单》在事业部内部网络公布,供事业部、各二级单位相关部门及个人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参考。

  2、经理人和员工个人根据所在职位工作的需要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规划,于每年12月份制订好下一年度个人培训与学习计划,经理人、后备经理人及职能部员工的培训计划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二级单位员工的培训计划报各二级单位管理部门。

  3、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2月份负责事业部下一年度经理人和职能部员工开发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审核,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表》,附表1),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二级单位管理部门制定本部门员工的开发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表》,附表1),二级单位领导审批,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事业部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由人力资源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二级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的调整由单位领导审批。

  第八条月度培训计划

  每月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月度培训工作计划与总结会议,总结事业部和各二级单位上一个月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月度培训统计表》附表3),同时讨论下一个月份事业部和各二级单位的培训计划,事业部培训主管负责汇总形成事业部整体月度培训实施计划,并在事业部内部网络上公布。

  第五章培训项目实施

  第九条各部门培训主管根据事业部《月度培训计划表》(附表2)负责其业务范围内具体培训项目的实施,制定《培训项目实施表》(附表4),人力资源部进行监控并协助做好培训项目的实施。

  第十条培训项目实施前应通过事业部内部网络发布信息,培训对象为事业部职能部和二级单位的所有员工,以有效利用培训资源。员工经过本部门的.批准可以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培训。所需培训费用由本部门划转至培训组织部门。

  第十一条具体培训项目实施形式包括课堂教学、户外拓展、读书与知识分享计划、培训沙龙等形式。

  第十二条内部讲师课酬按照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标准执行,外聘讲师培训费用审批流程见操作指引。

  第六章培训效果评估

  第十三条评估培训效果的方式因培训项目而异,培训组织部门须对每次培训的效果作出相应的评估和追踪,依培训项目的特点由浅入深分别采用以下三级评估方式:

  1、一级评估:针对学员对课程及学习过程的满意度进行评估。所有课程都必需进行,培训主管负责进行问卷调查并形成《培训总结表》(附表6),在培训结束后5天内报人力资源部《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附表5)。

  2、二级评估:针对学员完成课程后的学习成效通过组织考试或实地操作等进行评估,结果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

  3、三级评估:针对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其行为或工作绩效是否因培训而有预期中的改变进行评估。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和绩效改善计划送直接上司备忘并报本单位培训主管备案,3个月后员工的直接上司负责作相关的绩效评价和指导意见。(《培训效果跟踪反馈表》附表7)

  第十四条培训效果的评估方式必须在培训项目规划时说明并切实执行,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对培训效果评估进行抽查,对培训项目没有进行评估的将采取如下方式的负激励:

  1、学员不参与、配合培训效果评估(不协助调研、不制订行动计划或绩效改进计划)或考核成绩不合格等负激励100-300元;

  2、员工直接上司在部属接受培训后的第3个月内,没有对员工的绩效是否改进作出评估及指导意见者,负激励200-300元;

  3、培训项目组织实施的培训主管没做培训效果评估,视情负激励50-200元。

  第十五条事业部本部和二级单位均应建立经理人和员工个人的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以便查询。

  第七章培训费用

  第十六条事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主管负责事业部年度培训费用预算,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财务管理部会审),总经理审批,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二级单位的年度培训费用预算列入本单位年度费用预算(本单位财务管理部门会审),单位领导审批,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七条员工外出培训凭已审批《外出培训申请表》(附表8)到所属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外出培训活动中开支的住宿费、车船费等由所属部门承担。员工参加事业部其他部门组织的内部培训时,培训费用按人均计算后由本部门支付给培训项目组织部门。

  第八章培训讲师管理

  第十八条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集中建立培训讲师档案供各培训组织部门调阅使用。

  第十九条内部讲师由事业部各级经理人和优秀员工构成,各级经理人负有培训员工的义务和责任,各级经理人在本职工作同授课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必须配合培训组织部门的工作。讲授课时的数量、培训效果的调查将成为经理人讲师和员工讲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讲师的课酬按照集团的相关规定予以支付。

  第二十条外部讲师是通过培训顾问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外部培训讲师的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第九章培训总结

  第二十一条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所属部门人力资源培训主管处存档。

  第二十二条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向相关人员讲授,有效利用外出培训成果。

  第二十三条凡参加外出培训人员,均应相应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附表8),并在培训结束后填写《外出培训训练报告书》(附表9),在返回后一周内交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处,否则进行负激励100-300元。

  第十章培训纪律

  第二十四条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须由直接上司(至少是科室负责人)签字。对于无故迟到、早退者负激励100-150元;旷课者给予负激励100-500元、扰乱培训秩序者负激励50-200元,具体负激励额度在每次培训通知中一并通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参考集团《员工教育管理办法》xx集字(20xx)029号制定,未涉及内容遵照集团《员工教育管理办法》xx集字(20xx)029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事业部以前颁布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规定的操作流程如有同事业部《分权手册》(第三版)规定的相关内容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分权手册》(第三版)相关内容待下次修订时调整。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及解释权归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他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原则、政策、规定等作为主要编制依据。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由以下七个环节构成:

  (一)招聘与任用;

  (二)薪酬与福利;

  (三)考核;

  (四)异动;

  (五)员工发展;

  (六)员工管理;

  (七)教育培训。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招聘

  第五条

  招聘及招聘原则

  在因员工离职、组织机构调整、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或者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储备人才的情况下,需进行招聘。

  (一)公司招聘的基本原则是实行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员工的基本素质要适合所需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第六条

  对外招聘程序

  (一)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登记;

  (三)资格审查;

  (四)考核(面试、复试);

  (五)报批、录用;

  (六)岗前培训;

  (七)模拟上岗或试用;

  (八)转正。

  第七条

  聘任(解除聘任)的审批权

  (一)总经理由董事长聘任(解聘);

  (二)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进行聘任(解聘)的审批;

  (三)财务负责人的聘任(解聘),按《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人选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聘任(解聘);

  (四)部长(主任)由总经理聘任(解聘),副部长(副主任)由部长(主任)提名,报总经理聘任(解聘);

  (五)主管、科员的聘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用人部门聘任,解聘需出具解聘报告,并上报总经理审批;

  (六)法律顾问、投资顾问、技术顾问等专家顾问的聘用(解聘)由用人部门报总经理审批;。

  (七)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按分级管理原则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解聘和辞职

  (一)聘任期内失职、渎职、违法乱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要随时解聘免职;

  (二)受聘的管理人员在聘期内本人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写出辞职报告递交至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在辞职被批准后并完成所有辞职手续后方可离岗。对于擅离岗位造成的损失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管理人员在聘任期内解聘、辞职者,由其直接上级指定人选代理,需进行内部招聘的,应通知人力资源部在一周内公布出内部招聘通知。

  第九条

  员工接到任职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将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就任新职。其薪资待遇自晋升之日起按新的岗位待遇执行。

  第十条

  部门经理任期二年,副总经理任期三年。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后,重新进行竞聘。特殊岗位与特殊情况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结合具体情况执行。

  第三章竞聘上岗

  第十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素质,确保优秀人才的才能得以充分的发挥,并在公司内最大限度的为员工提供实现职业生涯规划的机会与平台,除了按照公司章程由董事会任命的人员外,其他管理岗位一律实行竞聘上岗制度。

  第十二条

  竞聘上岗的原则

  (一)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知识层次与能力水平,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挥才能的空间;

  (二)使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在公司内部的实现成为可能;

  (三)公平竞聘,择优录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第十三条

  竞聘各级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满足该岗位的职务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第十四条

  管理人员竞聘上岗的步骤:

  (一)成立管理人员竞聘审查考评领导小组

  除了招聘人力资源部部长外,竞聘其它部门的管理人员时,必须与人力资源部部长共同组成领导小组,招聘基层管理人员时,必须与用人部门的部长共同组成领导小组。

  (二)由人力资源部公开招聘信息

  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责任、任期目标和具体要求。同时,公开具体的报名时间、答辩方式,考评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

  (三)竞聘上岗的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要在内部招聘信息公布后的一周内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竞聘上岗申请表,认真填写后,交招聘审查考评领导小组。

  (四)确定竞聘上岗人员候选人:

  由招聘审查考评领导小组经过集体讨论与研究后,从符合竞聘条件的报名人中选出2~3名竞聘上岗候选人。

  (五)准备书面答辩材料:

  参加招聘竞聘上岗的候选人必须认真准备书面的答辩材料,答辩材料的内容必须与其所应聘的岗位紧密相关,主要内容有:

  1.个人简历;

  2.岗位责任、任期目标和完成本岗位工作的措施意见(岗位责任、任期目标可按各部门与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自行设计);

  3.改进管理的建议和设想;

  4.对竞聘上岗所持的态度,今后的努力方向;

  5.上岗后需要上级领导解决的外部条件;

  (六)召开管理人员招聘竞聘上岗答辩会:

  由领导小组主持,请部分管理人员和一定范围的员工代表参加,答辩时间分别为:高层1小时,中层45分钟,基层30分钟,其中1/3时间用来自述,2/3时间用来回答提问。

  (七)经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第四章录用

  第十五条

  新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试用,经试用合格后方可转正成为正式员工。

  第十六条

  新招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果因品行或能力问题而不适合岗位的要求,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当事人中止试用并解除试用劳动合同,新招员工在试用期内也可以向公司提出中止试用和解除试用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员工一经录用,必须遵守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并按以下要求办理好相应手续:

  (一)填写《基本情况表》;

  (二)签订《试用劳动合同》;

  (三)递交1寸彩色照片4张;

  (四)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常住户口复印件各1份;

  (五)递交原工作单位的任职及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试用期限

  (一)对于新招聘的员工,要按不同的岗位确定不同的试用期限如下:

  1.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2.营销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3.生产工人及辅助工种的试用期为3个月;

  4.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如经试用部门提议(或试用人员申请)、送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其试用期限(营销人员如需延长试用,其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当在职员工的职位发生提升时,要对其实行试用(同级调岗或副职升正职免试用),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业绩优秀者可按第十九条转正程序申报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

  第十九条

  转正(或延期)申报程序

  (一)试用期满(或试用人员提出提前转正)后,试用人员愿意转正(或延期转正)的,由试用人员提出转正(或延期转正)申请和试用期自我总结报告,部门签署试用鉴定意见;

  (二)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由该岗位的隔级上级进行审批,同意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行文正式聘任。

  第二十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原则上按公司现行工资方案以及试用岗位工资标准的最低档次的70%执行;存在特殊情况的,由人力资源部与当事人面议商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劳动合同的期限为:长期合同5年;中期合同3年;短期合同1年;试用期合同1-6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上公司要与机要岗位人员、专业岗位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签订长期合同;与普通岗位人员签订中期合同;与临时工签订短期合同;与试用人员签订试用合同。当试用的员工试用期满并被批准转正后,即可协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对于公司的特殊岗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特别约定年限,实际聘用期限依据聘约确定。

  第二十三条

  机要、重要、专业岗位的界定

  (一)机要岗位的界定:办公室秘书、人力资源与档案管理人员、电脑管理员;

  (二)重要岗位的界定:部门负责人以上岗位,营销系统管理岗位,供应系统管理岗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专业岗位人员的界定: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其他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经公司聘任为财务、工程技术岗位等系列专业岗位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按原合同约定条件及相应条款执行。合同管理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五条

  发生劳动合同与劳资关系纠纷时,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公司的政策制度及公平合理的原则调解处理;如人力资源部调解无效,则报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员工异动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异动是指员工的工作岗位或者职责发生变动,包括员工的晋升、降职、迁调、解聘、辞退、辞职等。本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调任某一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员工应予以配合,服从公司的安排,按规定时间到新的'岗位报到(有特别约定者除外).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部门所属人员的个性、学识、能力等,将人员进行适当调配,以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二十八条

  晋升包括:

  (一)组织阶梯的晋升,即职位级别的上升;

  (二)职级变更,即被聘为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位等级上升等;

  (三)工作扩大化,员工被赋予更大的责任,工作范围扩大。

  第二十九条

  员工的晋升必须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员工的成长,晋升的重点对象主要有:

  (一)在工作目标完成方面具有优异表现的员工;

  (二)在工作创新方面具有杰出贡献的员工;

  (三)在管理、技术等领域表现出较高的才能或者潜力的员工;

  (四)人才稀缺度较大且对企业的影响较重的员工;

  (五)为企业储备的接班人员。

  第三十条

  员工降职的内容与操作同晋升互为逆向。

  第三十一条

  员工的迁调是指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对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进行变动,奉调人员离开原职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赴新职单位报到。

  第三十二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属于公司部门正副职以上岗位人员应于7日内、主管及其以下人员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部门报到;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适当延长交接时间,但累计的交接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第三十三条

  调职人员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手续者,要经总经理批准,并延期办理移交手续直至移交清楚后,方可赴新职位就任。调职人员移交手续按离职程序办理。

  第三十四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领导代管或由直属主管领导指定人员代管。

  第三十五条

  员工确定岗位后,在一年内不得变动工作岗位,以下三种情况除外:

  (一)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或部门领导提出对员工进行岗位变动的;

  (二)因员工身体原因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三)员工在工作期间学历、职称、技术等级发生变化的。

  第三十六条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出于某种正当理由,终止与某员工的劳动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提出辞退:

  (一)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经过试用后仍不合格者;

  (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行为触犯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辞退条款者;

  (四)办事不力、玩忽职守且情节严重者;

  (五)不服从岗位调动者;

  (六)擅自离职为其它公司工作者;

  (七)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但尚未构成刑事处分者;

  (八)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者;

  (九)由于公司机构调整,人员优化组合,公司内部无法安置者;

  (十)员工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十一)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者;

  (十二)按公司目标管理制度要求,考评不合格者。

  第三十七条

  对于被辞退的员工,公司一次性发放所欠该员工的基本工资及其他政策待遇。

  第三十八条

  解聘是指公司或部门对员工的岗位职务解除聘任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或部门有权解聘:

  (一)拒不执行上司指派的与公司业务或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任务达三次者;

  (二)违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经三次书面警告或经济处罚仍不改者;

  (三)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

  (四)侵占公司财物达500元以上者;

  (五)一年内连续考核三次不及格者。

  第三十九条

  辞职是指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在一定条件下申请并被批准离开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辞去原职务,有下列情况之一受聘人有权提出辞聘或辞职:

  (一)按照《劳动法》、国家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个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的;

  (二)公司无法提供所需基本的工作条件与工作保障的;

  (三)公司所承诺的薪金及劳动保险等待遇无法兑现的;

  (四)因身体不适等个人原因的;

  (五)对所担任的工作不能胜任的。

  第四十条

  除名

  (一)员工无正当理由无故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10天,公司有权予以除名,终止劳动关系;

  (二)员工达到除名的规定期限时,所在部门应填写《员工自动离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予以除名;

  (三)被除名处理的员工不计发当月工资、经济补偿金部分。

  第四十一条

  开除是给予因触犯法律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的强制命令犯错误的员工离开职位,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行政处分,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有权做出开除处理

  (一)造成公司利益、形象和信誉受到损害者;

  (二)严重违反操作规定程序,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设备重大损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三)以不正当手段使用公司名义、财产和内部商业秘密从事与公司无关的活动,为个人谋取私利,情节严重者;

  (四)营私舞弊,挪用公款5000元以上,收受贿赂2000元以上者;

  (五)由于失职、渎职或工作失误,导致公司财物及人身安全受损,或导致公司形象严重受损,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事故直接人;

  (六)蓄意破坏,偷窃、毁弃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者;

  (七)泄露、遗失公司机密文件或重要资料,损害公司利益与声誉情节严重者;

  (八)制造、传播谣言,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九)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刑事处分者;

  (十)煽动、唆使他人怠工、闹事者;

  (十一)玩忽职守,发生问题隐瞒事实真相,或知情不报,给公司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

  (十二)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第四十二条

  部门开除员工,须先调查核实犯错事实,然后填写《开除员工审批表》,详细写明开除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按表上程序报批。

  第四十三条

  员工被开除处理,计发当月应得工资,经济补偿金不予发放。

  第四十四条

  公司辞退员工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普通员工申请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原聘任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申请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申请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90天通知公司,相关部门按权限解聘后,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未经批准以前不得离职,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若员工向部门递交辞职申请书30天(中层60天,高层90天)后仍未答复,可视为同意辞职,员工可直接办理辞职手续。

  第四十五条

  凡合同期未满而中途辞退或辞职,在获得批准后,根据岗位情况需要,可有7天的工作交接期,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在交接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第四十六条

  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经济补偿金支付的规定:

  (一)在合同期未满因公司原因提前辞退员工,公司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给予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发放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按公司相关政策确定的固定岗位工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补偿金;

  (二)下列范围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1.在合同期未满,经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于公司机构调整,人员优化组合,公司内部无法安置,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非因以上四种情况,因个人其他原因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被公司除名、开除者,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对员工的补偿金,由公司一次性发放。

  第四十七条

  因故离开本公司的员工(包括调任、辞职、被辞退、被除名或开除),不管因何种原因离开本公司,均应按规定与公司的相关部门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和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公司将记录在案,永不使用,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工作移交手续包括:

  (一)职责事务事项移交;

  (二)所经管财务事项移交;

  (三)未办理或未了结事项移交;

  离职人员应将其负责的公物及经办事务逐件列具清楚,在其直接上级的监督下清点并移交给该岗位的接任人员,并且三方要在离职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九条

  以下岗位人员在离职时,须经公司审计员进行离职审计后方可离职:

  营销人员、采购员、管理人员、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以及董事长认为需审计后方可离职的其他人员。

  第五十条

  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一)个人提出解聘申请,报岗位的直接上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岗位的隔级上级负责人审批;

  (二)部门行文解聘申请人职务;

  (三)离职申请人员根据部门解聘职务文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四)离职申请人员将相关移交手续结果交人力资源部;

  (五)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同意后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报公司审批;

  (六)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审批意见处理离职人员的劳动关系。

  第六章员工管理

  第五十一条

  工作时间规定:

  公司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倒班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考勤规定及管理办法

  (一)正常工作员工应与早上8:00前进入公司,12:00下班,下午2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为1:30)上班,6: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为5:30)下班。倒班的除外;

  (二)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完审批手续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凡迟到或早退每分钟处罚5元,达5分钟(含5分钟)者,每次罚款30元。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含2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半天,除扣发半天工资外、另罚款50元/半天,每旷工一天,除扣发当天工资外、另罚款100元/天;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达规定时限,予以除名处理;

  (四)以上罚款,从违规者每月工资中相应扣除;

  (五)出现以下情况,每人次扣部门考核得分1分,但每日的扣分与周的扣分不能累计计算:

  1.50人以下的部门,每天迟到人数超过二人(含)或每周迟到人数累计超过五人(含)的;

  2.50-100人的部门,每天迟到人数超过三人(含)或每周迟到人数累计超过八人(含)的;

  3.超过100人以上的部门。每天迟到人数超过五人(含)或每周迟到人数累计超过十人(含)的。

  第五十三条

  劳动纪律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外出应向有关领导请示,并办理有关外出手续。

  (二)上班时间应注意以下事项,违反以下事项者,每项/次罚10元并扣减考核得分;

  1.上班时间应佩戴工作卡;

  2.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窜岗;

  3.上班时间不允许闲谈、吃零食或打瞌睡;

  4.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

  5.服从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五十四条

  假期种类及天数

  (一)员工除公司规定每周休息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为:

  1.元旦1天(元月一日);

  2.春节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三八”妇女节半天(三月八日下午,仅针对女员工而言)。

  4.“五一”劳动节3天(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5.国庆节3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二)婚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凭结婚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带薪婚假3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可享受7天婚假),配偶在外地工作并需要到该地完婚的,另给予实际路程假。

  (三)产假

  已婚女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年龄在21周岁以上者生育第一胎,给予产假90天,已婚女员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增加晚育假14天,已婚男员工,年龄在23岁以上且生育第一胎者,可给男方护理假3天;做计划生育手术(结扎、引产)的,按规定享受7天假期,并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四)工休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每年可享受4天的带薪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连续工作满五年,每年可享受6天带薪假期,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每年可享受8天带薪假期。工休假当年享受,不能累加休假。

  (五)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住院,住院期间的工资照发;出院后继续休养,须经公司指定医院鉴定确认,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属实。休养期间按原岗位基本工资计发。

  (六)丧假

  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去世时,给丧假3天,到外地奔丧的另加路程假。

  (七)探亲假

  凡在金晖连续工作满三年,单身者父母在外省、婚后配偶在外地(指从孝义出发当天不能往返,下同),每年可享受20天假期,往返路程另计;已婚者父母在外地每四年可享受探亲假15天,往返路程另计。

  (八)事假

  员工遇事须在工作日办理的,事前应申请事假,事假不经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事假达半天起(含半天)不计发工资(确因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除外)。

  (九)病假

  员工因个人原因患病需请病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工资。请病假2天以上的,在病假结束时,需凭医院相关证明(如:药费单、医生证明、住院证明等)销假。有作假行为者按旷工论处。病假一年累计不能超不二个月,原则上超过二个月按自动辞职处理(特殊情况经批准同意的除外)。

  第五十五条

  假期有关规定

  (一)所有员工的请假按公司规定的管理权限审批后,由所在部门登记并核发准假条,销假时,请假人凭准假条到原核发准假部门核销,超假期而未按时核销又不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每月月终后5天内由所在部汇总上月请假数据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二)公司规定的婚假、丧假、工休假、探亲假,且在规定的期限的,发给固定岗位工资,其他假期不发工资,月内累计请假不超2天,请假期间的浮动岗位工资按足额计发;超过2天,按实际天数扣除当期浮动岗位工资。

  (三)员工产假按固定岗位工资的70%计算生活费,生活费在员工休满产假恢复工作后发放。

  (四)请假期间享受工资的,要在假期满3天内到所在部门销假,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同意后随工资发给。

  日工资标准额按”月实发基本工资标准÷当月日历天数”计算。

  第五十六条

  请假审批权限:

  (一)工人:1日以内由班组长审批,2-3日由工段长,4-7日由车间主任审批;7日以上由车间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二)科员:

  1.1日~3日(含3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3日(含)以上5日(含)以内由分管副总审批;

  3.5日(不含)以上报上部门负责人、分管副管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三)部门领导:2日(含)以内由分管副总审批,2日以上(不含)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四)公司分管副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五)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审批。

  第五十七条

  公司实行退休制度,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工人岗位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50岁,应办理退休,退休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领取养老保险。特聘人员年龄可放宽5岁。

  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保证退休人员的实际月收入不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对实际月收入不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部分予以弥补。

  第七章教育培训

  第五十九条

  为配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开发员工的潜能,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对员工进行各种教育和培训。

  第六十条

  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员工应通过教育和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一)对高层管理人员,重点培养现代企业管理所需的理论、观点和思维方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形成一支初步具备职业经理人素质的高层管理人员;

  (二)对中层管理人员,重点培养适应企业管理和发展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及不断更新这些知识和技能的方法和手段,提高职业素养,开始建立中级职业经理人队伍,并为公司的发展储备一批合格的人才;

  (三)对专业技术人员应接受各自岗位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有关法规,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专业技能;

  (四)对基层人员,重点培养其所从事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挖掘有发展潜力的培养对象,掌握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知识、竞争能力、自信心、合作精神、职业道德,能胜任要求不断提高的各项工作;

  (五)所有员工都应学习公司、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学会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十一条

  培训的方式

  (一)岗前培训:

  1.新进员工实施一、二级岗前培训,其中一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安全法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二级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等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要求;

  2.对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如:升职或改变原工作职责或改变到与原岗位工作性质不同的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新岗位的岗前培训,此项培训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内容与新进员工的二级培训内容相同。

  (二)在岗培训:

  1.根据企业的需要,公司每年统一组织安排在岗培训;

  2.人力资源部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的重点、目标、项目、内容、对象、人数、课时、形式、经费等),报公司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3.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部门)需要组织实施二级培训;

  4.以下情形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在岗临时培训:

  (1)设备更新;

  (2)管理改革;

  (3)新开办项目。

  (三)脱产培训

  由企业选送的带薪脱产培训的人员,培训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要事前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其薪资原则上按基本年薪或基本工资发放,亦可在双方签订培训协议时由双方商定。

  第六十二条

  为了鼓励员工自学,员工参加专业资格或职称考试、培训、学习,按下列规定给予带薪假期:

  (一)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同意参加各种(类)专业(执业资格)、职称考试的员工,每门考试课程给带薪假2天;需要到外地考试的,另给路程假。

  (二)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同意参加高等教育学历自学考试的员工,每门考试课程给带薪假1天。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实施,在本制度颁布之前的相关规定与本制度有相抵触的,以本制度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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