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实施方案3篇(优选)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活动实施方案3篇,欢迎大家分享。
活动实施方案 篇1
汉语拼音测试活动方案
一、测试目的
检查学生对汉语拼音的掌握情况。
二、测试形式
答卷
三、测试年级
一年级
四、参加人员
一年级全体学生
五、评分办法
年部班级交换评卷
六、奖励办法
见量化管理细则
七、测试时间
20××年10月(40分钟)
百字竞赛活动方案
一、竞赛目的
主要检测学生对本学期所学生字掌握情况。
二、竞赛形式
听写
三、竞赛年级
一、二年级
四、竞赛范围
以教材为主
五、参加人员
一、二年级全体学生
六、评分人员
科任教师
七、奖励办法
见量化管理细则
八、竞赛时间
课程结束后(25——30分钟)
查字典竞赛活动方案
一、竞赛目的
培养学生查字典的能力。
二、竞赛形式
答卷
三、竞赛年级
二、三年级
四、竞赛范围
二年级音序查字法。
三年级部首查字法。
五、参加人员
二.三年级全体学生。
六、评分办法
年部班级交换评卷
七、奖励办法
见量化管理细则
八、竞赛时间
1999年11月26日(40分钟)
计算竞赛活动方案
一、竞赛目的
培养学生的计算能力。
二、竞赛形式
答卷
三、竞赛年级
一、二、三、四、五、六年级
四、竞赛范围
以教材为主
五、参加人员
一、二、三、四、五、六年级全体学生
六、评分办法
年部班级交换评卷
七、奖励办法
见量化管理细则
八、竞赛时间
具体时间根据课程进度而定(一、二年级15分钟)
(三、四年级40分钟)
(五、六年级50分钟)
应用题竞赛活动方案
一、竞赛目的
考查学生对应用题的理解、分析、解题等能力。
二、竞赛形式
答卷
三、竞赛年级
三、四、五、六年级。
四、竞赛范围
以教材为主
五、参加人员
三、四、五、六年级全体学生。
六、评分办法
年部班级交换评卷
七、奖励办法
见量化管理细则
八、竞赛时间
具体时间根据课程进度而定(40分钟)。
朗读比赛活动方案
一、比赛目的
培养学生朗读能力。
二、比赛内容
本学期教材中的课文。
三、比赛年级
一、二、三、四、五、六年级。
四、比赛方法
1、由年组长抽签确定年组朗读顺序。
2、由年部班主任老师抽签确定学生朗读顺序。
3、由学生自己确定所读的课文。
4、每个班级有四名学生参加,以前参加过的学生除外。
5、每个班级四名学生的成绩总和为班级的总成绩。
6、由年部组长及中心校领导打分。
7、去掉每一个学生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就是每
一个学生所得的分数。
五、评分标准
一、二年级朗读比赛评分标准
A、正确
1、发音准确,按普通话语言的声、韵、调(儿化、变调、重音、轻声等)来读,读得清楚、响亮。
2、不读错字、别字,读准多音字。
3、能把长句子读完整,不断读、不唱度。
4、读准字词,不丢字、不添字、不重复、不随意改动或者跳行。
B、流利
1、自然通顺,能连词成句,不顿读。
2、速度合适(每分钟150——180个字)。
3、具有一定的扫视能力,不指读。
c、有感情
1、能正确表达出句子的'语气和文章内容所要求的语调。
2、读出词语之间、句子之间、段落之间的停顿,并注意读出轻重缓急。
三、四年级朗读比赛评分标准
A、正确
能初步用普通话朗读。读得清楚、响亮。能够读准字词,不丢字、不添字、不重复。按标点、标题、段落等正确停顿。
B、流利
自然通顺,速度合适,具有一定的扫视能力。
c、有感情
边读边思考,读出不同的语气,能初步表达课文的思想感情。
五、六年级朗读比赛评分标准
A、正确
用普通话朗读,做到不加、不丢、不重字。按标点、标题、段落等正确停顿。
B、流利
不拖音、不唱读、不破句、不指读、不顿度。
c、有感情
声情、语调、速度等符合文章的思想内容,抑扬顿挫,声情并茂。
七、奖励办法
见量化管理细则
八、比赛时间
活动实施方案 篇2
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全县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370号令)和颁发的《**省无照经营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网对全县无照经营活动开展一次专项集中整治。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对象、内容和措施
整治对象:全县城区街道所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城郊、乡(镇)等不同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城区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小街小巷、居民区及校园周边部位为整治重点区域;涉及前置许可的餐饮等卫生行业、文化娱乐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整治重点行业。
整治内容:(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四)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洗活动的;(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移点从事经营活动的。
整治措施:(一)对已生产经营两个月以上未能取得营业执照的固定经营场所,要加强宣传教育,对于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限期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督促其守法经营;对于那些无视法律法规,经教育、警告仍不改正的无照经营者或在限期内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将坚决依法查处或取缔。(二)对农民自产自销和季节性小商小贩经营活动免予登记和收费;对下岗职工从事经营活动的要督促自觉办照,按照政策规定,免去相关费用;对从事夜市经营者要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宣传、教育、引导为主进行规范。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xx年7月30日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总体安排以及查处无照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营造舆论氛围。要利用电视、报刊做好县政府有关领导电视讲话和答记者问等形式的宣传工作;县工商局要印制通告、公告,在全县张贴、发放。各基层工商分局要在城区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无照经营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悬挂横幅、条幅等宣传标语3-5条,每个单位均要出动宣传车,向辖区利用广播宣传不少于6天;整治无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也应积极宣传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悬挂横幅、条幅1-2条。
(二)调查阶段(7月30日—8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力量对无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普查,摸清底数。
(三)集中整治规范阶段(8月30日—10月30日)。各地各部门根据调查情况列出应集中清理规范的'重点地段和“钉子户”。对具备一定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教育、引导其补办各类证照,督促其依法经营,对不具备条件的依法取缔。
(四)检查评议阶段(11月8日—11月30月)。县整治无照经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无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多种形式的检查督办,并将结果以内部通报或媒体报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检查验收阶段(12月1目—12月20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县整治无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地整治情况实地检查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照经营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偷漏国家税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无照经营活动的危害性,把打击无照经营的执法活动提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把查处取缔工作落到实处。为了加强对全县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整治无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工商工作的领导和县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文化局、药监局、安监局,农业局、商务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负责全县无照经营整治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各乡镇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无照经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无照经营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疏堵结合,惩教并举。各职能部门要对无照经营户区别不同情况做好取缔与规范工作。对涉及前置条件的要从实际出发适当放宽准入,降低门槛和收费;对持有《优惠证》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优惠政策,在教育的同时引导其规范经营;对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群众反映强烈且整改不到位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严厉查处,坚决取缔。
(三)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在这次整治活动中,各乡镇、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本辖区无照经营的整顿工作。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明确各自职责和分工,依法履行职责。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部门负责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办理情况的整治,对无证无照且经整治仍拒不办理证照的行为坚决查处和依法取缔;公安部门负责公章刻字业、典当业、旅馆业及拍卖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同时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妨碍公务、阻碍专项整治行动的行为,打击犯罪分子;交通部门负责公路客、货运、水运、机动车维修及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卫生部门负责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娱乐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等办理情况的整治;文化部门负责网络、印刷品、音像制品、娱乐场所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等办理情况的整治;药监部门负责药品生产、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办理情况的整治;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许可证等办理情况的整治;农业部门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饲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办理情况的整治;商务部门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典当行经营许可证等办理情况的整治。
同时,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做到整体联动。整治无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各自整治情况一月一汇总,并将汇总情况于每月23日前送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全县当月整治情况,向**市整治无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及我县领导小组成员报送。
(四)严格依法行政,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工作中,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及期限核发有关证照,严禁利用此次专项整治谋取不当利益,违规搭车收费,超时限办理证照。同时,查处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对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将依法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活动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高我市公路工程建设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全面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责任事故、遏制意外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努力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我市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内容和步骤
(一)内容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二)实施步骤
二〇一〇年为创建示范年
1、二〇一〇年四月至六月 创建示范阶段
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印发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各自的“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
各建设单位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树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每个高速项目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各区县局(处)和直属处的普通公路和乡村路项目各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普通公路由公路处协调实施,乡村公路由乡路办协调实施)。
各建设单位应在20xx年5月底前将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和“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报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我局将对申报的项目和施工合同段进行检查、考核。
2、二〇一〇年七月至十二月 实施提高阶段
结合检查情况和各建设单位推荐情况,确定一批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同时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各单位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
1、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我局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我市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2、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将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奖优罚劣,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
3、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我市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我局将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四、组织机构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各建设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地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全员参与的局面。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确定为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各建设单位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活动实施方案(经典)07-29
[精选]活动实施方案07-29
活动实施方案02-07
(经典)活动实施方案07-31
【通用】活动实施方案07-29
活动实施方案(精品)07-29
(集合)活动实施方案07-29
【优秀】活动实施方案07-29
实用的活动实施方案07-29
[精华]活动实施方案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