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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岗位职责15篇【热】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岗位职责,明确岗位职责能让员工知晓和掌握岗位职责,能够最大化的进行劳动用工管理,科学的进行人力配置,做到人尽其才、人岗匹配。到底应如何制定岗位职责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监理岗位职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1
岗位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得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3、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任职资格
1、具有省交通厅公路工程监理人员证书及公路、市政监理经验者优先录用,待遇面谈;
2、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2
一、检查分部分项目工程质量,签署各项隐蔽工程。
二、审查设计变更已完成工程量,定期进行验工计价。
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四、即时向业主报送有关工程资料及施工情况。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3
职责描述:
1、协助工程总监完成养殖建设发展部生产过程月、季度检查;迎接监督执法部门检查工作;
2、协助工程总监分管养殖建设发展部建设项目的管理及验收;
3、协助建设总监分管区域内养殖建设发展管理工作;
4、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
任职要求:
1、对施工过程中工序、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2、掌握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结构知识,项目管理知识,土建、钢构、水电知识
3、有养殖猪场建设方面经验优先;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4
职责描述: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的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笔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与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查,合格时于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算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任职要求: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机电、给排水相关专业;
2、2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未注册或能转注)或具有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者优先;
3、能识图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力和语言表达力;
5、熟悉并能制作工程监理相关技术资料。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5
职责描述:
1、参与设计图纸的审查工作,协调并处理图纸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负责施工现场的设计效果实施控制,提供建筑专业技术支持;
3、协调施工单位随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审核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协助控制工程造价;
4、掌握项目施工中的进度、质量、安全及成本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负责施工组织、材料审核,确保其施工工程质量
6、施工技术资料收集与整理;
7、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政府部门组织工程验收,移交。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建设监理、工民建、土木工程、安装、水电、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工程技术相关专业;
2、熟悉公装流程,熟悉工程现场管理注意事项,熟悉装饰工艺和材料。
3、吃苦耐劳,有极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4、熟悉工程监理、工程管理等相关知识;
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协调各方工作;
6、熟悉主城路况,有车最佳。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6
1、根据公司店铺装修标准,跟进终端店铺的工程实施工作,协助上级做好装修现场施工成本控制、进度控制;
2、根据施工图和效果图,评估整体装修和货架安装的'预算;
3、负责货柜出厂验收、店铺施工/消防验收、展柜安装完成验收,并出具相关总结和整改意见;
4、与市场部、商场、承建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衔接,保证店铺顺利开业;
5、固定资产的申请及购置,核实店铺所需固定资产情况,进行购置及合理使用安排,确保店铺正常运行。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7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它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此外,监理人员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但对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应有如下职责: 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监理员的工作职责: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旬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负责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监理员,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第七条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项目监理机构应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第九条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巡视、检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等方式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平行检验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检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建设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及生活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第三章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将书面授权书送达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三)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等;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五)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六)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七)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期;
(八)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九)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十)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十一)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十二)审核签认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预验收并参加竣工验收;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十四)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协同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下列权力:
(一)当工程具备开工或者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或者复工令;
(二)当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者不安全作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至发布工程暂停令;
(三)审查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五)审核确认工程款及工程结算;
(六)建议更换施工单位不合格项目负责人或者不合格施工分包单位。
第十六条在履行监理合同期间,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项监理合同业务,确需同时承担多项监理合同的,不得超过三项一等以下工程监理合同业务。
第十八条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常驻现场。
第四章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十九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一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巡视检查施工现场;
(二)负责编制相应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三)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工作;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计划、方案和申请,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报告;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六)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七)做好监理日记;
(八)负责相应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九)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行检验;
(十)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十一)对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安排旁站监理,检查督促旁站监理工作。
(十二)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下列权力:
(一)要求承包单位报送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二)禁止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三)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拒绝签认;
(四)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整改。
(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第五章监理员
第二十三条监理员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四条监理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二)具有相关专业技师职称、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五条监理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和计量等具体监理工作;
(二)核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
(三)签认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计量原始凭证;
(四)负责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五)收集整理相关监理资料;
(六)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七)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六条当发现施工活动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监理员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各类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建立监理人员跟踪管理档案,将不定期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年检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妨碍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具备任职条件的监理人员。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拨付工程款或者进行竣工验收的;
(三)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因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四)选派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
(一)、
(二)、
(三)款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五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与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监理人员的工作不进行监督管理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认可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业务的。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为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从事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或者设备监造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9
1.协助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及工作流程;
2.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开展新开门店装修工程营建监理工作;
3.负责门店的.验收和交接、全部工程资料的交接工作;
4.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及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5.负责营业门店各类设备设施的维修分析工作,以便达到各类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6.协助各项目的编制招标文件、实施招标工作;
7.审核工程营建门店机电图纸和各种施工方案的风险性;
8.负责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外部单位职权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9.参与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商务洽谈及合同的起草签订;
10.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10
1、能够编制监理规划中本专业部分及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按专业分工并与其它专业相配合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对本专业的分部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3、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本专业部分;
4、负责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
5、负责核查本专业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实物的质量情况;
6、审核本专业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7、按照工作分工,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监理工作。
任职要求:
1、相关专业毕业,大专(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2、五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有监理工作经验、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者优先;
3、熟悉本专业标准、规范、图集内容。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11
1、有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人证合一。
2、3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3、大专或以上学历。
4、土建或安装专业均可。 1、有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人证合一。
2、3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3、大专或以上学历。
4、土建或安装专业均可。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12
任职条件:
(一)专业要求:
工程管理、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工民建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二)经验要求:
3年以上钢结构施工或监理工作经验;。
(三)其它能力及职业素养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对企业忠诚;
2、善于学习、坦诚上进、易于沟通;
3、熟悉常用电脑软件使用。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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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岗位职责13
质检工程师岗位职责质检工程师是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岗位人员,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独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有关的质量的指示、规定及要求。
2、及时向上级提供各种有关数据、资料及情况汇报,主动争取业主、监理处及项目领导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支持,确保工程质量。
3、负责试验室及测量的日常工作安排,负责测量、试验仪器的`定期校验、标定工作,确保各种仪器性能良好。
4、负责组织各工序和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审定各种试验测量数据,并对施工过程中工序的测量试验进行抽检,确保测量试验数据准确、可靠。
5、负责检查各分项工程施工队伍的人员素质及机械、器具的性能、功率等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及施工过程各种材料进场质量控制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基础保证。
6、负责对施工队伍的施工操作进行监督,严格按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操作。
7、负责监督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进行返工,对局部外形不美观的工序进行整修,确保每道工序达优良。
8、负责有关质量资料汇总、整理、上报及进档,参加交、竣工验收。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14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
3、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4、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5、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6、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7、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8、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9、组织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项目竣工预验收。
10、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15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选择确定本项目部门的负责人员,并决定他们的任务和职能分工;
4、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作会议;
5、参加编制监理规划、检查各专业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6、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
9、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0、审查签认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评资料和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1、定时或不定时巡视本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
12、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4、定期或不定期向本公司汇报监理工作情况;
15、认真执行本公司的指示、决议和业主方符合监理合同所规定的范围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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