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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时间:2023-07-30 07:52:09 岗位职责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集合]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岗位职责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岗位职责是指一个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那么岗位职责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集合]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了解排水系统,熟练掌握排水设备和启动电气设备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工作原理并做到会使用、会管理、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独立操作。

  第2条 上班前禁止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3条 主排水泵司机必须专职,主排水泵房每班超过两人值班时,应明确正负司机。

  第4条 在发生和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开泵房。

  第5条 保持泵房内清洁无杂物,井筒与水泵房之间的斜巷内(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存放杂物,应定期检查防水门,关闭应符合要求。

  第6条 保持设备、制度的清洁完好,认真填写水泵运行日志及检修纪录。

  第7条 将所内工具、灭火器材及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班时如数向对班交结清楚,重要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反映,避免问题扩大。

  第8条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须进入者应让其办理登记手续。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煤矿有关处罚制度进行经济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罚。

  (一)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

  (二)对所内设施不爱护,造成损坏的`。

  (三)对事故预兆或自己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对本职责内工作出现纰漏,造成严重后果的。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2

  1、总则

  1.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保障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侵害,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女职工保健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制度,职工保健、营养津贴审批发放制度,职工健康、特殊工种和有害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2、女职工保健管理制度

  2.1 女工是我厂生产劳动的主要群体。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女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制定本制度。

  2.2 针对我厂女工大多在生产第一线的劳动状况,每两年必须对女工进行妇科普查,并建立卫生档案。发现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具体由厂女工委和医务室负责实施落实。

  2.3 女工在月经、怀孕、哺乳期间,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2.4 不得在女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2.5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在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6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工,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工,其所在部门应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生产车间应每班在劳动时间内给予一次性哺乳时间1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每班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2.7 女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8 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为30天;怀孕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9 女职工第一次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的,可休息十四天,工资、资金照发(只享受一次),第二次及以后人流假按病假处理;已领取准生证怀孕的女职工施行中期引产手术时,可休息一个月,没有享受过人流假的,工资照发,奖金按60%计发。

  2.10 女工在其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省公司或市劳动局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女职工对处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制度

  3.1 为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2 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特殊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检测仪器,必须是经过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及其指定的检验单位鉴定合格的产品。

  3.3 劳工科负责全厂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管理工作,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能负全部责任。

  3.4 发放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的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劳工科应根据企业各工种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操作工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劳工科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继续使用。

  3.5 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不得强求全厂服装的统一。

  3.6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成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3.7 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变电室、配电室及有静电危险发生的场所,严禁穿戴化纤防护用品入内。

  3.8 特殊防护用品的使用部门应努力维护特殊防护用品的完好、安全、可靠,严禁将特殊防护用品(如变、配电室的高压绝缘鞋等)挪作他用。

  3.9 职工应按规定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10 安保科和工会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和正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 职工保健、营养津贴审批发放制度

  4.1 为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合理发放职工保健、营养津贴,保障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制定本制度。

  4.2 岗位划分:

  4.2.1 特殊工种岗位按国家劳动部规定划分;

  4.2.2 艰苦岗位、一般岗位由劳工科划分。

  4.3 劳工科、设备科共同测定各岗位粉尘浓度、噪声等级以及高温情况,根据国家局烟人〔1994〕第2号文件规定各工种保健、营养津贴发放标准,经厂部审批后执行。

  4.4 发放周期由劳工科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4.5 各车间、部门应按发放标准把津贴发放至各岗位,任何人不得克扣或截留。

  4.6 安保科对岗位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按规定执行者将报由厂部处理。

  5、职工健康、特殊工种和有害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

  5.1 为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5.2 劳工科每两年组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3

  1、负责建立、完善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并监督实施,确保批量生产正常实施;

  2、制定生产任务计划并负责执行和控制,确保生产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负责生产车间管理,维护车间安全和舒适的'工作环境;

  4、负责设备管理,做好常规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负责工艺文件的有效执行,配合质量检验检查。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4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在项目经理及集团安全管理部的领导下,做好项目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施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有关条例及施工现场的特点,及时提出安全管理方案及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三、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安全设施落实情况,指导班组搞好安全生、监督班组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协助工长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及时制止。

  四、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做好各项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专人整改。

  五、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安全台帐,做好安全日志。

  六、项目部发生伤亡事故,首先组织人员抢救伤员,

  排除险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七、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的危险性设备及防护装置进行验收,必要时报请上级权威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经常召开安全分析会,进行安全知识讲评,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经验,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并对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劳动法规的行为给予批评。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5

  一、工区指挥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国家、行业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在分管项目中的贯彻落实,并根据指挥部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定本单位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组织实施指挥部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参加危险性大、单项、专项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负责组织各自工区、队(厂)、班组员工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新工人进场的工区一级安全教育;

  五、参加或主持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对作业队(中队、班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六、有权拒绝违章指令,禁止使用无证(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七、履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6

  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应积极协助生产(技术)部部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一)、岗位职责

  第1条积极配合生产(技术)部部长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2条按照分工要求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并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第3条要按照分工组织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第4条按照分工负责组织进行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检查评比活动。

  第5条经常进行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

  第6条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7条及时向部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8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技术)部副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0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技术)部副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1条按照分工要求,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对采煤、掘进等方面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2条进行编制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时,造成矿井采掘接续失调,生产(技术)部副处长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在生产(技术)部副部长负责组织的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生产(技术)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4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生产(技术)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5条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生产(技术)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6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生产(技术)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7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7

  1、招聘实施:根据工厂年度招聘计划,按照招聘制度及流程开展招聘工作,包括招聘信息发布、筛选、组织、背景调查、薪资谈判等;

  2、考勤管理:依据考勤管理制度,管理考勤业务流程操作,控制时间节点和合规性,负责考勤资料的发放、收集、汇总、异议反馈,并按要求制作各类考勤报表,确保考勤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准确性、及时性;

  3、推广;根据公司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推广公司企业文化并践行,如微信公众号撰写、活动推广、企业文化培训等;

  4、社会缴纳及个税申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司社会保险、公积金、个税的增减员操作及申报等相关业务的办理,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合规性、及时性;

  5、员工档案、管理及信息维护:依据档案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维护员工实物及电子档案、规范、准确的完成档案的更新维护、借阅、保存、保密、报表制定等工作;根据公司要求,准确、及时完成劳动合同信息档案建立、签订、续签等操作,确保合同管理相关流程的合规性;

  6、人事手续及内部员工服务工作:负责公司员工、、调岗手续办理、的培训及试用期考核的跟进;负责内部员工相关便民服务,诸如信息咨询、开具证明、政策解答、工作居住证办理、积分办理、工伤申报等内外勤事务,确保被服务员工的满意度;

  7、参与年度薪酬福利等大型项目: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参与人力预算、薪酬福利项目,如年度调薪、薪酬调研、社保审计、平均工资申报、特殊工时审批等,按时、按质地完成相关交代任务;

  8、数据报表提报及分析:依据公司需求,负责制作各类人力资源所需报表或事项分析,准确及时提供各类报表;

  9、安全生产:依据公司对信息安全的要求,确认人力相关资料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严格把控好工具、设备等规范使用、清洁流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10、临时工作及部门协助:完成领导交办或其他部门提出需要协助的工作。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8

  1、车间安全巡检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巡检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技术科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技术科汇报工作。

  2、参与制订、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车间级应急预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检查落实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的执行情况。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安全活动,经常协助组织事故案例学习。

  6、按照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车间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9

  1、支护工对自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负全面责任。

  2、熟知“三大规程”中关于“支护工”的各项规定,严格正规操作。

  3、掌握《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中对巷道的断面形状、支护方式、质量标准等技术要求,严格按规程施工。

  4、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施工前要认真检查施工地点的支架及顶帮围岩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工作,使用好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5、支护质量要符合《作业规程》中的技术要求和支护质量标准,严格按中腰线施工,不合格工程要返工。

  6、所用的材料、工具等要各有其位,严禁乱丢乱放,达到文明生产标准。

  7、针对重点工序如:处理顶板、挖棚腿窝、开肩窝等要有专人监护。

  8、遵章守纪,做到本人不违章,并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9、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0、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0

  1、在分管矿长的领导指导下,负责日常治安保卫工作,定期向分管矿长汇报工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及时调查处理各种违法违纪事件,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3、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领导,对各项事故,要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矿审批。

  4、抓好门卫、巡逻人员的管理,每天保证24小时内有人在岗。对在矿内出现的打架斗欧、酗酒闹事、无理取闹者应及时制止。如制止不住,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煤矿正常工作秩序。

  5、负责煤矿各类经济案件的起诉和应诉工作。

  6、保障煤矿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

  7、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8、管理好矿区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9、加强政治业务学习,配合公安部门侦破各类案件。

  10、完成上级和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1

  1、负责本单位施工采面防突技术措施的具体贯彻落实。

  2、负责本单位职工防突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

  3、负责编制作业采面作业规程、防突措施。

  4、负责本单位作业地点施工预测钻孔人员严格按照预测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5、严格按照突出预测通知书安排采煤作业,严禁超采。

  6、负责每班实际进尺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7、负责设计本单位施工采面避难峒室或压风自救实施的维护和维修,并保证各种防突设施正常使用。

  8、负责施工采面内出现的动力现象的收集工作,并做好记录。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2

  1认真执行国家、公司及本工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所管辖队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施工队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制止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管辖队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施工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管辖队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安排整改其提出的安全隐患或问题。

  5对主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与处理。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3

  1、协助采购部经理办理国内外采购事宜,保证酒店物品的正常供应。

  2.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供求关系,确保以最合理价格购到符合标准的物品。

  3.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物品的`出入库手续和数量,及时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压缩费用开支。

  4.协助采购部经理检查月末盘点工作。

  5.按时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4

  掘进队队长是本连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对本连队在巷道掘进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掘进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并持证上岗。掘进队队长必须合理的组织施工,保证安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保证在巷道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协调好各掘进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施工。

  第3条、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掘进工作面的施工。

  第4条、组织好班前会,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第5条、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第6条、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施工。

  第7条、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8条、安排掘进班组施工以前,必须为其备齐支护材料、临时支护材料等。

  第9条、负责组织制定掘进工作面各操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10条、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第11条、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掘进施工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12条、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13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第14条、组织好本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第15条、负责本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16条、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第17条、要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18条、组织落实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19条、每班至少组织一次本工区隐患排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第20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21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2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队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3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队队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4条、在本队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掘进队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本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5条、未及时组织进行掘进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26条、掘进队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掘进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7条、对本队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28条、未组织制定本区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9条、在掘进过程中,没有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掘进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0条、不能够保证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本队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1条、未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或未要求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巷道成形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33条、没有组织好掘进工区的班前会,认真分析每日的工作重点,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未及时发现、整改掘进工作面的安全隐患,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5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6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7条、未组织好本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或师徒合同执行不好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8条、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队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9条、掘进队未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0条、掘进队未有效落实探放水制度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1条、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2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掘进队队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3条、分管的掘进队(班、组)不能够协调工作,掘进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4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5

  1、按照部门业务专业划分,负责对应采购物项的采购招标工作;

  2、协助部门经理开展本部门各项日常工作,经理外出时由经理授权可行使经理职权;

  3、参与编制对应专业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招标计划、资金计划付款计划;

  4、参与重大设备、大宗材料的`招标组织工作;

  5、审查部门年度资金计划、月度付款计划;

  6、协助处理重大采购供货进度问题;

  7、协助处理重大质量问题;

  8、组织开展新产品、新工艺的调查研究工作;

  9、参与与项目、技术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0、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评;

  12、配合工程部制定装修标准;

  13、采购成本分析,实现成本目标,寻找成本降低方案;

  1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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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管理岗位职责03-07

安全生产总监的岗位职责03-22

安全生产总监岗位职责03-22

主管安全生产岗位职责04-11

车间安全生产岗位职责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