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6 15:35:0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优秀)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秀)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5篇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

  1、文件档案的管理:

  1.1文件档案主要是指公司各种有价值的凭证信函,文字记录和业内资料等内容。

  1.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1.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必须耐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1.4档案资料如因特殊情况,需修改,复印,摘抄,涂改等,属绝密或机密文件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属秘密文件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保密文件由各部门部长审批。

  1.5归档的文件档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写方式形成,手写方式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1.6文件档案纸张的规格以a4纸为标准,特殊类型的纸张经整理后达到210mm*297mm尺寸标准。

  2、电子文档的管理:

  2.1收集、积累要求:

  ■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保证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物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光盘或移动硬盘类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存档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拷贝件保留。

  ■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方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压缩

  方法和软件;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必须保证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2.2收集、积累方法:

  ■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

  ■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2.3归档要求:

  ■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必要时,复制第三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必须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日期、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等信息。

  ■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它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原电子文件数据集的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一年。

  3、声像档案的管理:

  3.1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原则上要保存声像资料原件(底片),重要资料要附文字说明。

  3.2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

  ■基本内容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应能准确解释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照片的自然张应由档案管理员按拍摄时间顺序编写文字说明。

  3.3声像档案存放期间定期对底片、胶片进行检查。

  3.4底片册、录音、录像带、软盘,应放在专用架内,严禁挤压堆放,并避开磁场源。对存放的照片要定期检查。

  3.5原版声像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需要,需由部门领导批准,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使用。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七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提要:

  一、公司工作人员需要借阅档案,须经总裁办负责人同意。借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如特殊情况借阅量大的,要坚持勤借勤还,防止丢失、泄密。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一章、总则

  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司总裁办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为规范公司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档案分类

  一、综合类

  (一)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批准公司设立的政府批文、验资报告、可行性报告,各种请示、申请报告、评审意见书、认股书等;

  (二)公司编文号的全部文件;

  (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总裁办公会、业务联席会等会议文件;

  (四)公司大型活动策划方案及有关资料,制订实施的规章制度、机构设置改变,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批复;

  (五)公司的各种请示报告及上级部门的批复;

  (六)集团内各单位主送我司有关重要问题的文件;

  (七)政府各级部门发送的文件;

  (八)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纪录,办公会议记录,党委会议记录及其它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记录;

  (九)介绍信、信函存根、电报底稿;

  (十)公司档案的交接清册和销毁清册;

  (十一)各职能部门、综合类档案目录。

  二、经营管理类

  (一)各职能部门管理文件、重要资料目录;

  (二)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

  (三)公司各部经济考核指标;

  (四)公司和业务部门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

  (五)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规定等指导性文件。

  三、财务类

  (一)年度审计报告;

  (二)年初预算报告;

  (三)财务分析报告;

  (四)财务存档资料、文件目录。

  四、人事类

  (一)公司领导成员的任免申报及上级批复;

  (二)公司中层干部的任免、部室人员编制及花名册

  (三)职工奖惩情况记录;

  (四)职工的转正、定级、调资、离退休、退职、抚恤、死亡等有关资料;

  (五)劳动工资报表(年报);

  (六)有关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的开支情况资料

  五、行政类

  (一)固定资产登记,产权移交、清册报表和资料;

  (二)基建工程的申报、批复,以及图纸、施工、竣工交付使用的.全套资料(包括水、电、气在内);

  (三)购买固定资产计划、资料。

  六、工程类

  接管物业的工程资料,在退出时交还下个物业公司。

  备注:保管期限中:指XX年以上,指5—XX年,指5年以下。

  第三章、档案保管

  一、集团公司的全部工作资料必须将原件按归档要求交档案室存档。原件如有两份的部门或二级公司、控股公司可存一份原件。档案室在立卷的基础上,按照分类大纲、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要求整理归档。

  二、档案要做到系统排列并建立案卷目录和索引,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公司、控股公司管理的档案报送目录到档案室备案。

  四、档案室门窗及档案柜应符合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的要求,档案室内严禁烟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整洁、卫生。

  五、档案管理人员每半年检查一次档案的保管情况,如发现生虫、破损、被盗、失泄密现象,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六、建立健全档案进、出登记制度,对每年收进送出的档案材料按照保管期限分别进行统计。

  第四章、档案借阅

  一、公司工作人员需要借阅档案,须经总裁办负责人同意。借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如特殊情况借阅量大的,要坚持勤借勤还,防止丢失、泄密。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查阅和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对档案的安全负责,不得任意拆卸、转借、涂改、损坏和泄密。其中的机密事项只能在档案室内查阅。如系案件调查取证需要复印者,公司内部的由总裁办主任批准,外单位由分管副总裁批准。

  四、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遵守档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办理借阅手续,认真填写档案使用登记表。

  第五章、立卷归档

  一、公司实行部门立卷,各职能部门、二级公司、控股公司按照档案分类大纲,将文件、资料(包括照片、声像)整理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二、归档时间:各部门、二级公司、控股公司的文件、资料和自存档案目录(包括上级下发的承办和阅存的文件),于次年三月底以前移交公司档案室,在六月底以前整理归档完毕。会计档案资料由财务部存档。

  三、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规范,符合耐久要求。

  第六章、其他

  一、以上制度规定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公司、控股公司须认真遵守,如未按要求办理,造成损失者要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档案管理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制度,造成管理混乱,档案丢失,档案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要受到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予以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4

  一、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第6篇: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再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2)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3)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4)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5)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1)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2)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3)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4)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5)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5

  为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各类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完整保存并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原则

  公司档案实行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与部分专用性档案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专人管理档案,各部门明确由专人兼管档案工作。

  三、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管档案、建设档案管理系统。

  (二)财务部自行做好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综合管理部给予配合。

  (三)其他部门由部门档案专人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交至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各类档案,做到收集齐全、整理科学、鉴定正确和保证质量,并按时接收和移交档案;

  (二)凡本公司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集管理。

  (三)做到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制度办事。

  五、归档公司档案室资料

  (一)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二)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三)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四)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五)本公司制订的计划、方案、统计、财务、工作总结;

  (六)综治工作材料;

  (七)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八)本公公司各种证照及所获各种荣誉、奖励资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本、图片、音像、影像资料;

  (十一)会计凭证,会计活动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六、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一)承办部门或主办人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档案管理员归卷。

  (二)凡是直接记述和反映公司、部门活动的,具有现实的和长远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文字、电子文件、图样、照片、实物等),均须归档保存。

  (三)管理性档案在分类立卷时应做到:分年度、分类别、分级别。党政文件要分别组卷,密级文件要单独立卷。组卷时按内部特征为主的六个特征进行组卷,尽量把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文件材料分开组卷。

  (四)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五)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检查。

  (六)各部门在次年三月向档案部门移交管理性档案,需付卷内目录,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档案的保管

  (一)公司(或部门)管理的档案应有专柜保存,确保完好不丢失。

  (二)做好电子档案、底片、录音录像带等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档案工作人员应确保档案的质量,对破损和变质档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

  (四)公司综合管理部不定期检查各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以及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八、档案的借阅

  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填写查借阅档案登记表,如期归还,归还时验收注销。凡利用者都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机密以上级档案,需经公司(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应当天归还。

  (一)档案借阅限一周内归还,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二)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三)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须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四)调走、辞退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原则上不对外借阅档案,外单位需查阅档案资料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

  (六)归还档案时应保证档案材料的清洁、完整、安全,不得丢失、随意折叠、拆散、剪裁或擅自销毁,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七)传真件需存档时,应将复印件连同原件一起存档,以防原件字迹消失。

  (八)未经公司董事长授权,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公开档案。

  九、档案室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凡使用保密档案资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凡借阅“绝密”“机密”级档案资料应经分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

  (四)外单位查阅、借阅密级档案,须经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批,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提供。

  (五)秘密档案不得私自存放,赠送并转借他人,个人外出携带机密级以上档案应妥善保管,若泄密要追究泄密者责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公开场所谈论保密档案内容,不得将保密档案带出室外和借给他人。

  十、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及销毁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是:

  (一)反映公司主要职能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永久保存;

  (二)反映公司一般经营活动,具有较长时间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长期保存,其期限为16―50年;

  (三)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短期保存,其期限为15年以内。

  (四)档案的鉴定由综合管理部主管、各部门指定档案管理人员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合作完成,并采取对每份档案直接鉴定的办法。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修改、补充。

  (五)经过一定时间后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原有情况已发生完全改变,其档案失去保存意义的,经档案人员或原经办人员提出,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和部门审查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

  (六)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必须列出清单,销毁档案的批准人、监销人都要在销毁档案清册上签字。

  十一、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十二、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6

  一、目的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四、职责1、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1)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1)负责对部门档案管理监督检查。

  五、工作程序1、档案资料的收集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行政人事部移交。

  a)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

  b)档案资料的标识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后。

  c)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指定电脑硬盘内。

  ⑵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⑶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d)档案借阅(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审批单》 。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不能带出;

  必须带出公司查阅的,需依照借阅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e)档案销毁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2、档案管理细则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⑶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⑷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⑺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 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⑻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

  ⑽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⑾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⑿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⒀财务档案资料;

  ⒁各种实物档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3、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⑴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⑵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行政人事部以影印本归档。

  ⑶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⑷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的备份工作。

  ⑸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⑴即时归档下列文件(含电子、声像资料等)应在传阅、办理结束或取得后即时归档:

  a)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

  b)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准文件、证照等;

  c)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

  d)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

  ⑵定期归档a)部门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编制档案清单交行政人事部;

  b)部门每年3月底前归档上年度文件与资料,并移交公司行政人事部;

  ⑶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a)重要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

  b)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归档应定期完成,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制成光盘脱机保管。

  c)每年3月底前必须向行政人事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归档电子文件数据集,行政人事部核实后刻录成光盘等载体脱机保管。

  5、档案交接⑴部门内档案交接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兼)工作变动或离职的,要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实无误后签字,行政人事部见证。

  6、档案移交公司的流程a)经办部门检查文件或档案,编制移交清单;

  b)行政人事部根据移交清单,查收案卷与文件,并与部门每月提交的档案清单核对;

  c)档案完整、齐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保存一份;

  7、档案保管⑴档案编号a)档案按类别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b)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参照《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c)档案分类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d)档案分类及编号的增补、修订等由行政人事部结合工作和部门要求,组织实施修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e)建立《档案目录》存于案卷盒内,便于查阅。

  8、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六、相关记录1、 《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 《文件档案移交目录》 3、 《档案移交清单表》 4、 《档案借阅审批单》 5、 《档案分类编号表》 6、 《档案管理流程》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记录编号:日期:

  序号文件(合同)编号标题需抄送的相关部门接收原/复接收人备注部门移交目录记录编号:日期:

  序号文件(合同)编号标题名称页数原/复备注移交单位移交人日期收件单位日期注:本表一式贰份,移交人、收件人各执一份。

  记录编号:移交性质档案类别合计移交说明接收意见档案移交清单表日期:

  □离职□调岗□归档档案所属年度保管期限数量永久长期短期移交人:

  接收人:

  移交人(部门)接收人(部门)经办人:

  经办人:

  移交日期:

  年月日接收日期:

  年月日见证人:

  日期:

  年月日注:本表一式贰份,移交人、收件人各执一份。

  档案借阅审批单记录编号:借阅部门借阅人日期:

  借阅部门经理总经理副总行政人事部部门经理使用目的序号借阅内容复印借阅归还日期备注档案目录卷宗号:

  目录号:

  部门:

  日期: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7

  一、客户资料管理办法总则。

  为了提高客户资料的有效性和利用率,加强客户资料管理,做好客户服务品质提升和客户关系维护的基础工作,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使公司对客户的管理规范化、有效化,保证稳定开展,特制订本客户资料管理办法。

  二、客户资料管理办法管理范围。

  1、公司已合作客户(老客户)、未合作客户、潜在客户、流失客户等客户资料都纳入本管理办法范围。

  2、客户资料的管理包括客户资料的收集、整理、查阅、分析等方面。

  3、公司客户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经销商及合作的重点客户、品牌客户。

  三、客户资料的内容。

  完整的客户资料包括以下资料信息:

  1、公司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客户基本信息的汇总、整理。

  a、客户基本资料的收集是业务拓展的基础,也是客户资料管理的第一步。客户基本资料的收集主要由市场人员完成,市场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客户资料收集的有效方法,积极主动的收集客户信息。

  b、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企业名称、地址、所有者(法人代表)、成立时间、企业性质、所属行业、注册资料、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等方面。

  C、对经销商、重点/品牌资料要在ERP中规范管理。建立必要的`信息系统,如客户性质/客户合作年限/经营品牌/信用评估/财务状况/人员状况等。

  2、建立客户档案,并编制客户一览表供查阅。

  1)、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建立客户档案户头;

  2)、客户档案适当标准化、规范化,摸清客户基本信息,如客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不夫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3)、建立客户特征资料,客户特征资料包括企业规模(营业额、员工人数)、采购决策特征、具体需求、决策者个人信息(爱好或偏好、生日等)、业务发展趋势等。

  3、客户档案的更新、修改。

  1)、客户单位的重大变动事基、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2)、对客户单位的重大变动事项、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3)、积累客户年度业绩和财务状况报告。

  4)客户在财务上的开户、更改户名需提供纸制申请,并做好档案记录(销售中心及财务部存档,公司ERP做好记录和分类,及时和相关人员沟通,并做好记录)

  4、建立客户交易资料

  客户与竞争对手合作信息(合作方式、交易额、付款方式)、客户与公司历史交易信息(合作方式、交易额、付款方式、合同编号、流失原因)等。

  四、公司各部门与客户接触的重大事项,均须报告信息部(除该业务保密外),不得局限在业务人员个人范围内。

  五、员工调离公司时,不得将客户资料带走,其业务部门会同信息部将其客户资料接收、整理、归档。

  六、建立客户信息查阅权限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阅客户档案。

  七、客户管理。

  1、接待客户,按公司对外接待办法处理以及招待费用管理办法进行审批接待。

  2、与客户的信函、传真、长话交往,均应按公司各项管理办法记录在案,并整合在客户档案内。

  3、对一些较重要、未来将发展的新客户,公司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员与之联系,并建立联系报告制。

  4、负责与客户联系的员工调离公司时,应由公司及时通知有关客户,产指派其员工顶替调离员工迅速与客户建立联系。

  八、客户资料管理办法附则。

  本客户资料管理办法由公司销售中心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8

  一、制度内容

  为做到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掌握客户的人员构成、公司性质、物业费交纳情况等,有必要建立一套综合的客户信息系统,而客户档案可以协助客户服务部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以上信息。因此,为充分利用客户信息并管理好这些信息,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标

  客户档案资料全面、准确、有效。

  三、适用范围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

  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1.收集客户单位资料

  2.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3.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4.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5.客户资料补充

  6.客户联络资料

  7.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8.客户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9.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10.客户维修记录

  11.客户投诉记录

  12.客户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与工作程序

  四、注意事项

  1.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3.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4.接听客户投诉,解决客户投诉;

  5.接听客户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4、物业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办公室负责指定接待员、档案员负责业主档案的信息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专管人员须将业主的档案资料分户建立、逐一保存,建立统一目录,同时建立电子档备份。各类信息详细排列,以便查阅;

  3、客户信息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收楼及验收文件、装修文件、日常维修文件、缴费文件、回处理文件及投诉建议等其他文件;

  4、专管人员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纸文档与电子文档同时进行。及时跟进业主档案的变更,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5、业主档案信息应严格管理,注意保密。严禁非相关人员查阅,以保护业主的隐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6、为确保文档安全,文件柜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7、业主档案永久保存,及时与业主沟通,及时变更业主信息,保证其准确性。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客户档案管理,增强公司客户档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和保密性,促进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与公司发生业务或即将发生业务的客户,即企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直接客户与间接客户,都是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职责

  公司销售档案管理由营销总监总负责;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客户档案管理;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监督、处罚部门。

  第二章档案的内容和建档方法

  一、客户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四项资料:

  1、客户基础资料。客户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经营管理者、法人(这三项应包括其个人性格、嗜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等方面);创业时间、与本公司交易时间、企业组织形式、业种、资产等方面。

  2、客户特征。服务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针与政策、企业规模(职工人数、销售额等)、经营管理特点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交易条件、以往出现的信用问题等。

  二、建立客户档案卡。档案的分别为两类,一是经销商客户档案,区域提供,二是终端客户档案,业务部和营业部提供。具体内容见《经销商客户档案卡》和《终端客户档案卡》。

  三、建档方法

  销售人员接待或拜访客户后,当天登陆客户管理系统填写或完善客户档案。不全面的客户档案,销售人员要进一步了解,每月最少完善一次。客户档案不及时更新,销售人员违反每次罚款20元。

  第四章保密规定

  一、公司客户档案密级为机密级档案,分级管理。公司级档案由营销总监负责管理,营销总监、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可以查阅,其他人查阅需营销总监批准;部门级客户档案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其他人查阅需营销副总批准部门经理批准;个人级客户档案由销售人员负责管理,他人查阅需部门经理批准。

  二、档案的保存

  公司档案以客户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营销总监为系统管理员,每月1日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三、客户档案的查阅

  1、查阅公司的客户档案必须经过审批。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档案管理负责人才可以让其查阅。

  2、未经审批私自查看客户档案,每次处50元罚款;未经审批,擅自将客户档案账号提供给人查阅,每次处50元罚款。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0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5.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5.2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3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5.4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6.1.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6.1.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6.1.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6.1.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6.1.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6.1.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6.1.1.8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6.1.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6.1.2.5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6.1.3.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6.1.4.1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6.1.4.2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6.1.4.3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6.1.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6.1.5.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6.1.5.3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6.1.5.4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6.1.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6.1.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6.1.6.3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6.1.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6.1.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6.1.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6.1.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9.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6.1.10.2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6.1.1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6.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6.2.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6.2.2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6.2.3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6.2.4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6.3.1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6.3.2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6.3.3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6.3.4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6.5.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6.5.2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6.5.3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6.6.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6.6.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6.7.1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6.7.2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6.7.3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7.1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7.2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1

  一、档案的建立。

  1.1档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登记--输入电脑--入柜--利用--检查

  1.2明确建档内容,实行系统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档案:包括本物业的设计、施工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1.2.2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各种设施设备的线路图纸、使用说明书、购入使用时间、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1.2.3业主档案:包括业主入住时所填写的"业主概况表"、"业主公约"、"入住契约"、"前期服务协议"、"接房登记表"等。

  1.2.4文秘档案:包括业主公约、商家公约、业委会决议、物管政策法规、市区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对本物业进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1.2.5员工档案:包括员工供职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变动记录、奖惩记录等;

  1.2.6财务档案:包括各种帐簿、会计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维修基金使用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批准使用的'文件等。

  1.3建档要求:制度化、标准化、电脑化。

  二、档案管理

  2.1为避免档案的损坏、遗失,使重要档案能永久保存,而又方便经常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实办公室对原始档案进行严密管理,并保存复印件。

  2.2档案管理要求:

  2.2.1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

  2.2.2采用多种形式的信息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胶卷、照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存方法。

  2.2.3加强保密意识培养,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不丢失、不泄密。

  2.2.4实行档案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运用计算机检索手段,开发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

  2.2.5坚持档案资料收集的系统化。

  2.2.6作到档案分类科学化。档案按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按工作部门分柜保存。

  2.2.7实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经常化。每季度对档案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

  1)负责对部门档案管理监督检查。

  五、工作程序

  1、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行政人事部移交。

  a)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

  b)档案资料的标识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后。

  c)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指定电脑硬盘内。

  ⑵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⑶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d)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审批单》 。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公司查阅的,需依照借阅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e)档案销毁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2、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⑶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⑷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⑺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 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⑻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

  ⑽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⑾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⑿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⒀财务档案资料;

  ⒁各种实物档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3、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⑴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⑵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行政人事部以影印本归档。

  ⑶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⑷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的备份工作。

  ⑸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

  ⑴即时归档下列文件(含电子、声像资料等)应在传阅、办理结束或取得后即时归档:

  a)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

  b)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准文件、证照等;

  c)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

  d)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

  ⑵定期归档

  a)部门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编制档案清单交行政人事部;

  b)部门每年3月底前归档上年度文件与资料,并移交公司行政人事部;

  ⑶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

  a)重要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

  b)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归档应定期完成,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制成光盘脱机保管。

  c)每年3月底前必须向行政人事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归档电子文件数据集,行政人事部核实后刻录成光盘等载体脱机保管。

  5、档案交接⑴部门内档案交接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兼)工作变动或离职的,要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实无误后签字,行政人事部见证。

  6、档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经办部门检查文件或档案,编制移交清单;

  b)行政人事部根据移交清单,查收案卷与文件,并与部门每月提交的档案清单核对;

  c)档案完整、齐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保存一份;

  7、档案保管

  ⑴档案编号

  a)档案按类别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b)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参照《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c)档案分类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d)档案分类及编号的增补、修订等由行政人事部结合工作和部门要求,组织实施修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e)建立《档案目录》存于案卷盒内,便于查阅。

  8、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六、相关记录

  1、 《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 《文件档案移交目录》

  3、 《档案移交清单表》

  4、 《档案借阅审批单》

  5、 《档案分类编号表》

  6、 《档案管理流程》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3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档案工作,推进机关档案科学、规范管理,丰富国家档案资源,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机关档案,是指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机关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 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度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进行监督、指导时,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第五条 机关的全部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应当维护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检索、利用和开发。

  第六条 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档案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配备和维护经费,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经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档案宣传、培训等其他经费应当列入机关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机关应当建立由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或承担该职能的其他综合办事机构,下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本机关、本系统档案工作重大事务和重要事项。

  第八条 机关应当按规定设立档案工作机构。不具备档案工作机构设立条件的机关,应当指定档案工作负责部门。档案工作负责部门的.名称应当反映档案工作属性。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公地点相对集中且条件成熟的县级或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多个机关可以成立联合档案工作机构,对相应机关的档案进行集中管理。

  第九条 机关档案工作机构或档案工作负责部门(以下简称机关档案部门)应当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机关档案业务工作。机关文书或业务部门应当指定人员,承担相应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机关应当建立以机关档案部门为中心,由相关人员组成的机关档案工作网络。县级或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机关可以综合考虑工作量等情况,配备适当数量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第十条 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并将规范本单位、本系统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档案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

  (三)对机关各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负责管理机关的全部档案并提供利用,协助做好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负责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并统筹机关及所属机构档案信息一体化工作,推动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规范管理;

  (六)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年度制度,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七)负责组织档案业务交流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档案宣传、活动;

  (八)对档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向机关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违反档案管理要求的部门或个人,向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一条 机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辅助实现档案工作基本任务的,应当严格限定社会化服务范围,严格审核服务供方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业务资质,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机关档案业务社会化服务限于档案整理、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全文识别、电子档案管理技术支持等辅助性工作。社会化服务应当符合《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规定。

  第十二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为机关正式在编人员,且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机关工作,具备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知识背景,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不具备前述知识背景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三条 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退休的,应当在离岗前办好交接手续。涉密档案工作人员的调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 基础设施

  第十四条 机关应当分别设置档案办公用房、整理用房、阅览用房和档案库房,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展览用房、档案数字化用房、服务器机房等。档案库房应当根据载体类型分别设置,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根据载体类型分区设置。县级或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机关设置库房以外其他档案用房时,可以按照办公、整理、阅览等基本功能分区设置。

  第十五条 档案办公用房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阅览用房面积应当满足不同类型档案阅览需求,适应涉密档案与非涉密档案分区阅览的需要。档案库房面积应当满足机关档案法定存放年限需要,使用面积按(档案存量年增长量×存放年限)×60m/万卷(或10万件)测算。档案数量少于2500卷(或25000件)的,档案库房面积按15m测算。整理用房、展览用房、档案数字化用房、服务器机房等用房面积应当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第十六条 档案用房宜集中布置,自成一区。档案办公用房选址应当便于档案库房管理。档案库房选址应当防潮、防火、避免阳光直射,利于档案保护。档案库房不应设置在地下或顶层,地处湿润地区的还不宜设置在首层。档案库房不得毗邻水房、卫生间、食堂(厨房)、变配电室、车库等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用房。

  第十七条 档案办公用房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规定,整理用房、阅览用房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档案库房内不得设置其他用房和明火设施,不应设置除消防以外的给水点,其他给水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房。档案库房的装具布置、门窗设置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

  第十八条 档案库房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密闭五节柜、密集架、光盘柜、底图柜等档案装具,不得采用木质柜、玻璃门柜等装具。档案整理台、档案梯、移动置物架、档案盒、装订用品等配备应当满足工作需要。档案库房配备的档案装具应当与档案库房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相匹配。库房采用密集架的,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8kN/m或按档案装载情况相应增加。

  第十九条 档案库房应当配备温湿度监测调控系统,安装漏水报警设备。档案库房不得使用电阻丝加热、电热油汀及以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保存重要档案或具备条件的,应当安装恒温恒湿设备,必要时可配备通风换气、空气净化设备。

  第二十条 档案库房应当配备消防系统。根据档案重要程度和载体类型的不同,可以选择采用洁净气体、惰性气体或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档案库房应当安装甲级防火门,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

  第二十一条 档案库房应当安装全封闭防盗门窗、遮光阻燃窗帘、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可以选择设置智能门禁识别、红外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统。整理用房、阅览用房、档案数字化用房应当设置视频监控设备。

  第二十二条 机关应当按照档案信息化要求,建设或配备能够满足库房现代化管理、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管理需求的基础设施设备。智能库房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应当满足温湿度调控、漏水监测、消防报警、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等系统集成管理以及其他智能管理需要。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五章要求。县级或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机关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配备基础设施设备的,应当满足温湿度调控、消防、安防和信息化工作的基本需求。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5

  1、局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2、一般性发文由办公室起草制发。业务性发文由具体负责该项目工作的科(股)室起草,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登记编号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主管副局长签发。

  3、打印的文件初稿由起草文稿的单位进行校对后,由办公室印刷、装订、发放、存档。

  4、积极推行办公自动化,除公文和较大型综合材料、外,一般性简单材料尽可能由各科室自己承担。

  5、凡需打印的`材料,须经各业务主管局长同意,明确印制数量、完成时限后,交办公室主任转签微机室工作人员办理,并做好登记。微机室工作人员不直接接收需打印各种材料。

  6、收到上级机关或交办的公文,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局长批示,按照批示意见送有关领导或责任部门办理。

  7、办公室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8、公文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根据《档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9、办公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的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

  10、文书人员在办公室主任的具体领导下,全面负责文秘工作。业务工作同时接受政府办、档案局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11、收受文件后,一般性文件由办公室主任签批,重要文件由主管常务副局长签批,然后按签批顺序传递、承办。

  12、文件收受及传阅要及时,一般性文件两天之内必须传阅完毕,两天之后文件未传完时,文书可直接向传阅人催要。特殊急办文件,办公室必须当时送达相关领导,及时落实。

  13、日常文件处理做到收、发、传、归及时准确科学有效。

  14、严把印信使用关,发文时必须由分管局长同意,然后由局长签批后才可打印并使用公章,平时使用公章,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常务副局长签字后方可使用,并做好公章使用登记,介绍信使用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批。

  15、文书要严格执行借阅,保密等项规章制度。

  16、除属名信外,公务信件均由文书拆阅,重要信函,由主任或主管常务的副局长签转。

  17、一般业务性工作,各科自行建档保管,重要档案需送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要将重大活动、事件、奖励等事宜主动进档,统一管理。

  18、年末文件归类做到科学、及时、有序、各类卷分类科学,有利用价值。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04-24

公司档案及文件管理制度02-16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07-05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精选)07-15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05-05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06-27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精选]07-19

(精品)公司档案管理制度07-14

(精品)公司档案管理制度07-14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精)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