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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5 17:25:48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优)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优)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证。特制定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消防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方面投入。

  2、购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从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

  3、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应经常对灭火器的压力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或压力不足,应及时充粉、更换。

  5、消防设备、设施不能随意移动、转借或损坏,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消防泵必须至少每周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带老化、泄漏时要及时更换。

  7、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气象部门要求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满足要求。

  8、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发现浪费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浪费严重的班级取消期末评选文明班级的资格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须安全可靠,要经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情况。

  十、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3

  一、用水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安排后勤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

  2、选择符合资质的企业供应桶装水,并获取近期水质检测报告,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3、基建科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及时维修,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定期清洗水箱,水房上锁,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二、用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电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电器设备、开关和接头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2、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3、各班主任、处室负责人、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本班级、本处室和所管辖实验室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等)。

  4、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三、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燃气管道。

  2、使用燃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3、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灶具。经常检查连接灶具的燃气专用胶管,定期调换。

  4、若发现燃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

  一、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四、程序

  1、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2、检修准备

  (1)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

  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电气焊安全规定

  (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

  一,概述

  为了加强公司低压电气设备管理,保证公司内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恩姆易机公司的低压电气设备维护人员

  三,低压电气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管理制度

  1,低压电气工作人员应由电力部门和恩姆易机公司认可,经劳动局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人员担任.

  2,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次序,确保安全用电,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安全规程.

  3,非电气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拆装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电气设备故障和人员伤亡事故.

  4,电气工作人员在检查或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一切电气设备在未经检查证明无电以前,均视为带电.

  5,电气工作人员在检修设备时,必须将检修设备的总电源开关断开,并挂警视牌,条件许可在电气开关上锁.

  6,长期没使用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风扇,电动工具等)在使用前,应按设备检修要求进行检修,并做绝缘测试;完整填写检修,测试报告后方可使用.

  7,对于新安装的电气线路和设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按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要求进行施工.

  8,对于新安装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应做绝缘测试,接地连续性测试;并认真填写相关的测试报告.

  9,主要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应按照主要电气设备检修周期表的规定来执行;并做好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

  10,主要电气设备和移动工具应建立设备运行档案,各类技术资料要分类归档;妥善保存.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6

  1.设置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为此,特设置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工厂的特种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锅炉(含附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20xx.05.01实施)》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监总局20xx.10.01实施)》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细则(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xx.04.09实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xx.11.15实施)》

  4.职责

  4.1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2机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装、投产、注册登记,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并指导协助工厂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设施)和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操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督促国家检测。

  4.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定期检查记录、维护和保养。定岗定人持证操作。

  5.管理程序

  5.1锅炉与辅机安全要求

  5.1.1锅炉使用应有“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齐全。并将有关登记证照和规章制度悬挂在锅炉房内醒目处。

  5.1.2锅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附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在检验周期使用。

  5.1.3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装置,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

  5.1.4给水设备完好、配备合理。采用机械供水时应设置两套给水设备。

  5.1.5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

  5.1.6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锅炉房及操作规定

  ⑴锅炉、压力容器运行间,应有防爆措施,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⑵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办事,运行记录详实、认真,并妥善保管,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⑷操作运行人员要勤看、勤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

  ⑸工作人员严禁带病工作,严禁酒后上班。

  ⑹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操作运行人员发现安全附件损失,应立即通知检验人员及时更换。

  5.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压力容器使用证》、注册证件、定期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技术资料齐全。

  5.2.2本体外现检查;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件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外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5.2.3安全附件;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安全阀铅封应完好,动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应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

  5.2.4疏水器、排污(水)阀无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对周围环境无污染

  5.2.5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无异常振动声响现象;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5.3工业管道

  5.3.1漆色标记应明显,流向清晰。

  5.3.2应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齐全。

  5.3.3管道完好,无严重腐蚀、无泄漏(3点/1OOOm),防静电积聚措施可靠。

  5.3.4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4工业气瓶

  5.4.1气瓶状况

  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⑵外观无缺陷及腐蚀;

  ⑶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

  ⑷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5.4.2储存要求

  ⑴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

  ⑵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

  ⑶标记明显,间距合理;空、实瓶的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⑷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

  5.4.3安全使用

  ⑴防倾倒措施可靠;

  ⑵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作业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时,必须设置二级瓶库。

  ⑶与明火间距符合规定;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间距应大于10米,气瓶壁温应小于60℃。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5.3起重机械(电梯、电动葫芦)安全要求

  5.5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等应符合国标规定

  5.5.2滑轮与护罩完好,转动灵活

  5.5.3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

  5.5.4制动器工作可靠,磨损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

  5.5.5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

  5.5.6紧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档器等停车保护装置使用有效

  5.5.7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设施符合规定

  5.5.8PE连接可靠,电器设备完好有效

  5.5.9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可靠,安装符合要求

  5.5.10露天起重机的防雨罩、夹轨钳或锚定装置使用有效

  5.5.11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5.5.12各类吊索具管理有序,状态完好

  5.6厂内机动车辆

  5.6.1车辆必须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有关技术资料及档案齐全,且定期检验。

  5.6.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5.6.3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5.6.4传动系统运转平稳

  5.6.5行驶系统连接紧固,轮胎无损伤

  5.6.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

  5.6.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5.7安全管理

  5.7.1特种设备(工业气瓶有供气单位定期检测外)均应按规定建立台帐,法定资质单位定期检测。保存检测报告。

  5.7.2设备应进行定期自检记录。

  5.7.3设备改造或大修理应存入设备档案。

  5.7.4设备发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应有记录。

  6.考核

  按设备管理考核办法或《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

  7.记录

  8.附则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7

  1、总务处是学校校园建筑物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总务主任和生活老师是负责校园硬件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要定期检查、监督、管理、维修校园“楼房、堂、馆、舍”和消防设施、体育器械、电器设备线路、水暖器材、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学具教具、花草树木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校园内的重点部位、安全事故易发设施,值周人员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每次检查要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上报总务主任或校长,以便采取措施。

  3、 师生要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要爱护公共财物。不随意私拿、乱放、玩弄、破坏公物;对自己负责的公物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出现正常损耗或故障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或教师,及时主动找工人维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以免发生危险,造成伤害。

  4、学校微机室、电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及药品仪器库、图书阅览室、卫生保健室、体育器材库等管理员是其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定期、认真、仔细做好日常安检工作,注意防火、防电、防毒、防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以免发生教学安全事故。

  5、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在上课及组织学生活动期间,一旦发现学生周围校舍、设施有异常情况,立即组织学生疏散撤离,并报告分管领导。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8

  一、制定依据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停车场以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三、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项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安技科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停车场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四、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①、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具体来说主要分为:预防事故设施,如导静电拖地带、各种捆绑防散失工具等;控制事故设施,如紧急切断装置、电源总开关等;减少和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如多种类型的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运输作业安全性以及在发生事故时能否及时救援、减少损失。所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在维护和检测时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必须按照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渗(洒)漏。

  要求公司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两个4kg的灭火器,配备齐全各项安全设施设备,包括橡胶手套、防静电服、三角警示牌等,车辆尾部安装拖地带以导除静电。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安技科,由安技科配备齐全。

  ②、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沙、消防池、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停车场要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更换,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齐全有效。

  五、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停车场须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

  ①、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②、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③、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依据上述条款,我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是租赁停车场,租赁期限为5年,停车场地面积约16000平方米。停车场是封闭式的,远离生活区和居民区,停车场内设有各种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值守,安装大门。停车场内配备消防池、消防砂、铁锨、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我公司停车场规模与专用车辆数量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包括周边警戒区划定、警示标志的设置等均符合要求,且不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六、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6.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6.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方能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停放。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

  6.3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停车有序,对停车场四周24小时不间断巡视,重点是防火防盗。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2)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4)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停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5)车辆出入停车场地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实行准入、准出工作程序,停车场地严禁其它车辆和闲杂人员出入。

  6.4停车场内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并果断采取措施。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6.5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6.6公司安排专人职守停车场,做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场。

  七、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

  7.1建立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数量、配置时间等内容。

  7.2建立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数量、位置等内容。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9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和施工机具。

  二、一般规定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公司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4、项目机管员: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主持本项目的设备验收和记录,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和修理

  1、机械设备的使用

  (1)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2)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3)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4)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2、机械设备的修理

  (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4)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5)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26日报公司。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五、大型设备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机(龙门架)

  1、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其内容包括:

  (1)安装准备(即材料和组织准备)。

  (2)安装过程(即基础处理、地面组装、吊装、缆风绳(或附墙)、卷扬机稳固、地锚、验收试验和其他。

  (3)安全使用措施。

  (4)拆除工作。

  2、物料提升机的验收必须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标准执行。

  3、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4、使用措施

  (1)机械实行“三定”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岗位职责)

  (2)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长使用。

  (3)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

  (4)缆风绳和附墙杆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时应先行加固,待恢复缆风绳和附墙杆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机。

  (5)操作人员必须坚持视线不清、信号不明不吊的规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

  5.日常检查要求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的规定

  (1)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3)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4)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5)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6)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7)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8)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9)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7、其他

  (一)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提升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2)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3)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二)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2)提升机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3)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振、防潮。

  (4)运输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三)外用电梯(外用电梯的安、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其要求如下:

  (1)安装开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a、始终要确保地面足够大的区域被围住。

  b、始终要确保所使用的超重机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而且处于良好的状态。

  c、始终要确保地基能承受规定的载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规定。

  (2)安装期间的安全措施

  a、在安装期间绝对不准许与安装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b、驱动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纵。

  c、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安装工作。

  d、利用设置在吊笼顶部的安装吊杆进行安装工作时,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吊笼载荷也不允许超过额定安装载重量。

  (3)任何人不准站在悬吊物下。

  a、安装吊杆上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吊笼。

  b、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物件绝对不准伸出吊笼护栏。

  c、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上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d、除非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板至停机位置或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已经按下,否则不得在吊笼顶上进行安装工作。

  e、不能让任何不称职的人员进行电气的接线工作,且在进行这类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电源。

  f、直到所有的连接螺栓已完全坚固、吊具刚安装好的标准节处拆除后,才能驱动吊笼。

  (4)安装工作完成时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标准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验收试验获得通过之前,升降机不得投正常使用。

  8、安全防护

  (1)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

  (2)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当5㎝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

  (3)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护身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梯笼运行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梯笼运行到哪一层站时,该层站的防护门方可开启。

  (4)防护门构造应安全可靠必须是常闭型,平时全部处于关闭状态,不能使门全部打开形成虚设。

  (5)各层站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采用5㎝厚木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出的现象。

  9、使用或操作升降机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能正确、迅速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反应,以避免事故发生;

  (2)能理解和应用所制定的规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

  (3)能经受紧张状态,防止出错,有丰富的操作经验;

  (4)受过专业培训,熟读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机使用手册的全部内容;

  (5)持证上岗。

  10、操作的安全措施

  (1)风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机;

  (2)导架及电缆上结冰时,不得操作升降机;

  (3)在确认“日常检查”和“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机;

  (4)吊笼载荷和乘客决不准超过标牌上规定的额定什;

  (5)不能让货物超出吊笼,加节时在吊笼顶部设置的安装吊杆应拆除;

  (6)除了驾驶员外,驾驶室内不允许载运其他人员或货物;

  (7)要确保所有保护和安全装置能正常工作,否则不得操作升降机;

  (8)在确认吊笼和对重通道内没有任何障碍物、没有人员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9)当升降机在吊笼内进行操作时,不能让任何人站在吊笼的顶上;

  (10)发现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况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11、保养和维修时的安全措施

  (1)在升降机设备上、通道内或这些区域的附近进行任何维护和修理工作时,必须将总电源绝对切断;

  (2)在吊笼上、传动机构上或安全装置上进行修理工作时,还需将吊笼稳妥停在缓冲弹簧上,有对重的话,还需将吊笼锁住在导架上;

  (3)测试电动机制动器制动力矩时,必须将吊笼停稳在缓冲弹簧上并将总电源切断。

  12、拆卸阶段安全措施

  (1)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2)始终要确保地面上有足够大的地方被围住,作为拆卸场地;

  (3)始终要确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

  (4)始终要确保拆卸开始前,整套装置处于安全状况,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

  (5)拆卸期间的安全措施

  a、在拆卸期间,绝对不准许与拆卸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b、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拆卸工作;

  c、不要让任何人站在悬掉物下;

  d、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作;

  e、在进行拆卸工作时,必须将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扳至停机位置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

  f、在吊笼顶部工作时,决不准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笼内;

  g、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笼顶板上之前,不准驱动升降机吊笼;

  h、安装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

  i、在吊笼运行时,不允许将被拆卸部件悬挂在安装吊杆上;

  j、在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和物件绝对不允许伸出吊笼护栏;

  k、吊笼载荷不允许超额定安装载重量;

  l、决不能让不称职的人进行电气拆卸工作,且在进行电气拆卸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总电源;

  m、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部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13、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的安全措施

  (1)当升降机在受暴风雨或强台风袭击后,要指派胜任的人员检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在升降机上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风速20m/s时或导架、电缆上结冰时不允许操作升降机;

  (3)在确认“定期检查和试验”及“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4)在确认升降机通道内无任何障碍物,以及这些区域附近无人在工作之前,绝对不得操作升机;

  (5)在对处于地面的吊笼进行安全检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机;

  (6)需吊笼运行而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始终谨慎行事。

  (四)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装拆方案应包括:

  (1)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图;

  (2)外电走向与起重回转半径工作范围的平面示意图;

  (3)塔吊工作范围所需防护措施;

  (4)塔吊装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各岗位责任要求;

  (5)塔吊安装分部与整体、试车验收要求;

  (6)塔吊拆除中意外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权限;

  (7)塔吊的使用、维护与安全检查要求;

  (8)塔吊装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2、对装拆人员的要求

  (1)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装拆人员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3)装拆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对塔机装拆的管理要求

  (1)装拆塔机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并按装拆塔机资质等级进行装拆相对应的塔机;

  (2)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塔机的装拆专业班组并且配有起重工(装拆工)、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组成;

  (3)进行塔机装拆、施工企业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装拆工艺要求,并经过企业技术主管领导的审批;

  (4)塔机装拆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技术的书面和口头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1)装拆塔机的作业,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监控塔机装拆的全过程;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域,派有专人进行值班;

  (2)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对起重作业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4级时应停止作业;

  (4)行走式塔机就位后,应将夹轨钳夹紧;

  (5)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有否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6)对整体起扳安装的塔机,特别是起扳前要认真、仔细对全机各处进行检查,路轨路基和各金属结构的受力状况、要害部位的焊缝情况等腰三角形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修复后,方能起扳;

  (7)对安装、拆卸中的滑轮组的钢丝绳要理整齐,其轧头要正确使用(轧头规格使用时比钢丝绳要小一号)轧头数量按钢丝绳规格配置。

  5、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机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1)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2)起重司机应持有与其所操作的塔机的起重力矩相对应的操作证,指挥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3)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最基本要求: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两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

  (5)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6)塔机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除专门设计的塔机外,起吊和变幅两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

  (7)塔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作业,拆装前应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并经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装拆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8)自升式塔机使用中的顶升加节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塔机安装完后的验收和检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顶升加节后的验收工作也应该严格执行,对塔机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着装置等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9)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10)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六、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1、淘汰的设备:少先式起重机、屋面起重机、蒸汽打桩机、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七、安全管理规定

  1.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塔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置的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2)机械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

  这些规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10053-1996)、《龙门吊及井架物料提升机》(jgj88-199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等。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3)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设备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设备,要严格进行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5)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

  (1)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证书、检测检验报告。

  (2)拆装队伍资质证书、设备安拆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3)悬挂限载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定人定机牌。

  3.施工现场中小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

  (4)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记录

  (5)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6)悬挂安全警示牌、验收合格牌

  4、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备配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演练。应急设备随时更新,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完好率。

  八、大型设备装拆控制要求

  1.装拆资质

  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包括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承接业务(《许可证》分为一、二两极)。拆装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2.编制装拆方案:

  拆装方案内容包括: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置、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0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3、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保卫科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保卫科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保卫科、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1

  1.0目的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0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0电力管理

  3.1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2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3.3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3.4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

  3.5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XXXX元;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3.6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3.8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3.9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4.0动能管理

  4.1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4.2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4.3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4.4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4.5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4.6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4.7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5.0相关文件

  5.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厂长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1)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2)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其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3检修作业管理

  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确保检维修安全。

  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3)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管理。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办理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能源介质、大型吊装、交叉、其它危险作业等的作业证,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

  4.4设施交接

  1)检修前交接

  (1)生产部门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需要检修设施的水、电、汽、气。

  (2)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3)检修负责人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符合安全条件的交检修单位,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工作。

  (4)设施移交后,生产单位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

  2)检修后交接

  (1)检修完毕后,检修单位要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应拆除的盲板或垫圈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

  (2)检修完毕后应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3)检修完毕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4)生产单位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及人孔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并复原。

  (5)生产设施、安全设施大修、计划停车检维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6)年度大修工作完工后,由企业管理部组织使用单位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计划停车检修、日常检维修由使用部门组织验收,并记录。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3

  施工设施、设备及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臵或安全装臵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臵,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臵。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机械设备:

  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架、混凝土输送泵车等。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

  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

  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

  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4.项目机管员:

  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主持本项目的设备验收和记录,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

  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和修理

  1.机械设备的使用

  ①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臵图合理布臵,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②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③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①.一级保养:

  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②.二级保养:

  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③.三级保养:

  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

  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④.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2.机械设备的修理

  ①.小修:

  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②.中修:

  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③.大修:

  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④.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⑤.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日报公司。

  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五.大型设备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机(龙门架)

  1.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其内容包括:

  ①.安装准备(即材料和组织准备)。

  ②.安装过程(即基础处理、地面组装、吊装、缆风绳(或附墙)、卷扬机稳固、地锚、验收试验和其他。

  ③.安全使用措施。

  ④.拆除工作。

  3.使用前的检查①②③④⑤⑥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臵和安装情况;

  架体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防护装臵是否灵敏可靠;

  卷扬机的位臵是否合理;⑦⑧⑨

  ⑩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信号及通讯装臵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4.使用措施

  a)机械实行“三定”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岗位职责)

  b)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长使用。

  c)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

  d)缆风绳和附墙杆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时应先行加固,待恢复缆风绳和附墙杆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机。

  e)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视线不清、信号不明不吊的规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

  5.日常检查要求

  ①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②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③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④安全停靠装臵和断绳保护装臵的可靠性;

  ⑤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⑥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臵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的规定①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②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③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臵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④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⑤发现安全装臵、通讯装臵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臵;

  ⑥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⑦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⑧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⑨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7、其他

  ⑴.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⑵.提升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⑶.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⑷.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⑸.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⑹.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⑺.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⑻.提升机应由物资工程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⑼.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振、防潮。

  ⑽.运输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二)外用电梯(外用电梯的安、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其要求如下:

  安装开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终要确保地面足够大的区域被围住。

  始终要确保所使用的超重机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而且处于良好的状态。

  ③始终要确保地基能承受规定的载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规定。

  2.安装期间的安全措施

  1)在安装期间绝对不准许与安装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2)驱动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纵。

  3)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安装工作。

  4)利用设臵在吊笼顶部的安装吊杆进行安装工作时,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吊笼载荷也不允许超过额定安装载重量。

  5)任何人不准站在悬吊物下。

  6)安装吊杆上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吊笼。

  7)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物件绝对不准伸出吊笼护栏。

  8)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上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9)除非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板至停机位臵或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已经按下,否则不得在吊笼顶上进行安装工作。

  10)不能让任何不称职的人员进行电气的接线工作,且在进行这类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电源。

  11)直到所有的连接螺栓已完全坚固、吊具刚安装好的标准节处拆除后,才能驱动吊笼。

  3.安装工作完成时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标准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验收试验获得通过之前,升降机不得投正常使用。

  4.安全防护

  ①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臵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

  ②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当5㎝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

  ③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臵护身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臵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梯笼运行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梯笼运行到哪一层站时,该层站的防护门方可开启。

  ④防护门构造应安全可靠必须是常闭型,平时全部处于关闭状态,不能使门全部打开形成虚设。

  ⑤各层站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采用5㎝厚木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出的现象。

  5.使用或操作升降机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①能正确、迅速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反应,以避免事故发生;

  ②能理解和应用所制定的规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

  ③能经受紧张状态,防止出错,有丰富的操作经验;

  ④受过专业培训,熟读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机使用手册的全部内容;

  ⑤持证上岗。

  6.操作的安全措施

  ①风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机;

  ②导架及电缆上结冰时,不得操作升降机;

  ③在确认“日常检查”和“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机;

  ④吊笼载荷和乘客决不准超过标牌上规定的额定什;

  ⑤不能让货物超出吊笼,加节时在吊笼顶部设臵的安装吊杆应拆除;

  ⑥除了驾驶员外,驾驶室内不允许载运其他人员或货物;

  ⑦要确保所有保护和安全装臵能正常工作,否则不得操作升降机;

  ⑧在确认吊笼和对重通道内没有任何障碍物、没有人员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⑨当升降机在吊笼内进行操作时,不能让任何人站在吊笼的顶上;

  ⑩发现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况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7.保养和维修时的安全措施

  ①.在升降机设备上、通道内或这些区域的附近进行任何维护和修理工作时,必须将总电源绝对切断;

  ②.在吊笼上、传动机构上或安全装臵上进行修理工作时,还需将吊笼稳妥停在缓冲弹簧上,有对重的话,还需将吊笼锁住在导架上;

  ③.测试电动机制动器制动力矩时,必须将吊笼停稳在缓冲弹簧上并将总电源切断。

  8.拆卸阶段安全措施

  ①.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终要确保地面上有足够大的地方被围住,作为拆卸场地;

  ③.始终要确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

  ④.始终要确保拆卸开始前,整套装臵处于安全状况,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

  ⑤.拆卸期间的安全措施

  ⑴.在拆卸期间,绝对不准许与拆卸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⑵.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拆卸工作;

  ⑶.不要让任何人站在悬掉物下;

  ⑷.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作;

  ⑸.在进行拆卸工作时,必须将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扳至停机位臵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

  ⑹.在吊笼顶部工作时,决不准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笼内;

  ⑺.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笼顶板上之前,不准驱动升降机吊笼;

  ⑻.安装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

  ⑼.在吊笼运行时,不允许将被拆卸部件悬挂在安装吊杆上;

  ⑽.在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和物件绝对不允许伸出吊笼护栏;

  ⑾.吊笼载荷不允许超额定安装载重量;

  ⑿.决不能让不称职的人进行电气拆卸工作,且在进行电气拆卸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总电源;

  ⒀.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部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9.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的安全措施

  ①.当升降机在受暴风雨或强台风袭击后,要指派胜任的人员检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在升降机上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②.风速>20m/s时或导架、电缆上结冰时不允许操作升降机;

  ③.在确认“定期检查和试验”及“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④.在确认升降机通道内无任何障碍物,以及这些区域附近无人在工作之前,绝对不得操作升机;

  ⑤.在对处于地面的吊笼进行安全检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机;

  ⑥.需吊笼运行而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始终谨慎行事。

  <三>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装拆方案应包括:

  ①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图;

  ②外电走向与起重回转半径工作范围的平面示意图;

  ③塔吊工作范围所需防护措施;

  ④塔吊装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各岗位责任要求;

  ⑤塔吊安装分部与整体、试车验收要求;

  ⑥塔吊拆除中意外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权限;

  ⑦塔吊的使用、维护与安全检查要求;

  ⑧塔吊装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2.对装拆人员的要求

  ①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②装拆人员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③装拆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对塔机装拆的管理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并按装拆塔机资质等级进行装拆相对应的塔机;

  ②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塔机的装拆专业班组并且配有起重工(装拆工)、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组成;

  ③进行塔机装拆、施工企业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装拆工艺要求,并经过企业技术主管领导的审批;

  ④塔机装拆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技术的书面和口头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作业,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监控塔机装拆的全过程;

  ①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域,派有专人进行值班;

  ②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对起重作业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③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4级时应停止作业;

  ④行走式塔机就位后,应将夹轨钳夹紧;

  ⑤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有否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⑥对整体起扳安装的塔机,特别是起扳前要认真、仔细对全机各处进行检查,路轨路基和各金属结构的受力状况、要害部位的焊缝情况等腰三角形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修复后,方能起扳;

  ⑦对安装、拆卸中的滑轮组的钢丝绳要理整齐,其轧头要正确使用(轧头规格使用时比钢丝绳要小一号)轧头数量按钢丝绳规格配臵。

  5、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机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①.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②.起重司机应持有与其所操作的塔机的起重力矩相对应的操作证,指挥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③.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臵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④.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最基本要求:

  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两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

  ⑤.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臵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⑥.塔机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除专门设计的塔机外,起吊和变幅两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

  ⑦.塔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作业,拆装前应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并经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装拆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⑧.自升式塔机使用中的顶升加节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塔机安装完后的验收和检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顶升加节后的验收工作也应该严格执行,对塔机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着装臵等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⑨.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⑩.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臵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附:

  六、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1、淘汰的设备:

  少先式起重机、屋面起重机、蒸汽打桩机、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

  1、新机械:

  挖掘装载机、静力压桩机、混凝土搅拌站、潜孔钻机、转盘钻机、全套管钻机、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混凝土切割机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七、安全管理规定

  1.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①、严格执行塔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置的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②、机械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这些规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等。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③、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设备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④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设备,要严格进行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⑤、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

  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证书、检测检验报告。

  ②.拆装队伍资质证书、设备安拆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③.悬挂限载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定人定机牌。

  3.施工现场中小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

  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记录

  ②.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③.悬挂安全警示牌、验收合格牌4.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备配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演练。应急设备随时更新,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完好率。

  八、大型设备装拆控制要求

  1.装拆资质

  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包括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资质内容承接业务规定的范围承接业务。拆装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2.编制装拆方案:

  拆装方案内容包括:

  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臵、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附:

  1.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

  2.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报告

  3.机修工、操作工人员配备参考表

  4.建筑机械保养及大修的时间间隔表

  5.塔式起重机保修作业项目要求

  6.施工升降机保修作业项目要求7.机械设备台帐

  8.设备运转记录

  9.机械使用情况报表

  10.机械设备保养修理月度计划表

  11.机械设备保养修理记录表

  12.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13.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方案

  14.施工升降机验收表

  九、改造及报废

  机械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报废: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机械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组织技术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设备报废时未提足折旧的,应予补提。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械设备,应及时报废。淘汰的机械设备不得向外租赁或转让。

  5.新的以及经过大修理、改造和更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安装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分工的逐步完善,原有的设备使用及管理制度已不再适应企业的实际发展要求,为了适应这种转变,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公司制定了本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租赁程序:

  1、项目部成立后,根据所承建项目的规模大小,工期长短,质量等级等要求,由项目部生产组提出施工设备需用计划,项目部自行购置、配备设备,未配备齐全的设备,列出设备清单,一式二份报公司物资工程部审批,物资工程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等对项目部提出的设备需要计划进行评定,同意后由物资工程部负责人签字,然后将设备租出,一份返项目部,另一份存档。

  2、项目部根据设备需用计划,结合项目部自有设备和公司工程部租出的设备情况,另外联系其它有关的设备租赁商,并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所租用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及双方的职责范围。

  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以及进出场等均由出租方负责,项目部负责提供场地、电源及适宜的环境。

  三、验收程序:

  1、设备进场后,项目部首先对设备的规格、型号、编号等是否与合同一致进行验收,然后查看设备的出厂验收合格证,设备的性能,安全防护装臵的说明书,最后查看设备的台班记录,维修保养及大中修记录等,如发现设备的规格、型号、编号与合同不一致或者缺乏有关的技术资料,运行到规定的台班数而没有及时进行大中修等情况,则要求出租方更换设备。

  2、设备安装后,测试设备的性能是否完好,完全防护装臵是否灵敏有效;特种工作须持证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塔吊司机、卷场机操作工等),无证一律不得上岗。

  3、验收由项目部组织,中小型设备,项目部生产、设备、安全等人员同出租方安装人员一起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必须有公司物资工程部人员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

  四、使用管理办法:

  1、项目部机管(修)员要保存一份(租赁方所提供的)所租用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及设备操作工的操作证复印件。

  2、为使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项目部机管(修)员要经常检查和督促操作工及时做好台班记录及班前班后的保养工作。当设备达到大中修所需的台班数(见附表)时,必须及时督促租赁方进行大中修,并做好记录。

  3、公司物资工程部每三个月至少一次对项目部的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填写设备运行检查表,发现问题填写设备运行整改表,并验证。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4

  1、设施、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是设施、设备从接收到报废全过程的历史记录,是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使用单位必须逐一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办理车辆过户和内部调拨时,档案必须随车移交。

  2、投入使用时,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式样,进行编号,并将自编号报总行政部处备案。

  3、设施设备技术使用

  投入运输之前,生产部应及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掌握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维修中的技术数据及注意事项。

  4、加强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其实际技术状况,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设施、设备技术等级鉴定。

  ⑴设施设备技术等级划分为四级:

  一级:完好;二级:基本完好;三级:需维修;四级:停用

  ⑵评定标准:按照各设备具体由技术部汇同生产共同制定。

  5、设施、设备设备封存、报废

  ⑴设施、设备封存:设施、设备功能良好,确因生产需求不足、款式差异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产部提出申请,说明封存原因,期限,报总经办批准,由行政部封存。

  ⑵暂停使用:凡因主要总成基础件和零配件损坏,待件以及修理技术等原因,短期内不能参加生产,仍按封存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⑶封存管理:封存设施、设备,要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总经办同意,一律不得启封、临时动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启封时,要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作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运行。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5

  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1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不参与培训,不得上车。

  5、适时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二、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货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方可参加营运。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三、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

  2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每月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登记,由经理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触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年审。

  (1)车辆每年必须进行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

  (4)车辆每年须进行一次等级评定。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是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3)经修理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4)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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