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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5 13:40:2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2

  一、学生宿舍楼卫生管理

  (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

  1、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由相对应宿舍负责,实行门前“三包”,每日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墙面干净、无蜘蛛网、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3、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4、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5、严禁随地大小便。

  6、宿舍内禁止隔窗向外倒水、扔杂物。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

  l、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学生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垃圾池,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外。

  4、宿舍公物摆放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墙壁上无任何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不拖沓,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抻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面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实行门前“三包”,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面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三)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主要包括:扫帚、垃圾桶、清理用具,其中,扫帚、垃圾桶、清理用具由学校发疯放,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

  二、宿舍纪律管理

  1、睡眠铃声响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不得使用台灯。

  2、在楼内轻手轻脚,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自行串楼层、串宿舍。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家长亲自找班主任或生活教师请假并签名。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按铃声提示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按时、及时归还。

  9、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0、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3

  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经宿管办楼长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4.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倒水。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 6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11.床卡必须对位粘好,寝室内同学不可随意调动损坏或丢失必须进行补办。

  12.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1.床铺要求: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4.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5.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6.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无水迹、痰迹等。

  9.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方。

  11.宿舍氛围要求: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宿舍成员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有本宿舍特的宿舍文化;对待来客礼貌方,热情接待。

  三、学生宿舍学生违章处理细则

  (一)内务

  内务检查等级分为“最佳”、 “较好”、“一般”、“较差”、“最差”五个等级;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佳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表扬并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差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纪律

  1.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扣操行分3分并对违章宿舍或个人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院通报批评并没收违章电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对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起哄者,视其情节扣操行分1至5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私调寝室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间者,责令搬回原处。

  5.凡在宿舍楼内声喧哗、打球、跳舞等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者,给予口头警告,对聚众哄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

  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水、乱倒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场所涂写、刻划、乱贴字画、标语,污损墙壁者,除责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使用明火者,给予口头警告;若导致火警、火灾,根据后果给予相应违纪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9.将宠物带入宿舍者,学生会有权将其宠物没收并上报学生处。

  10.生活部查房时,一经发现有请伪假、代房等一切违规行为者扣操行分2分。

  11.对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无故拒不开门接受各项检查;或刁难、谩骂、无理取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扣操行分2-5分。

  附:内务检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况则周六和周日检查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4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给广大同学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内务卫生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以宿舍为单位实行卫生轮值制度,宿舍舍长负责安排卫生轮值,各宿舍必须坚持轮值制度。

  值日生每天须将宿舍打扫整理,做到每天打扫两次,并及时用垃圾袋将垃圾装好放到指定地点。宿舍全体成员每周进行一次室内清洁大扫除。

  2、内务卫生的基本要求:

  ①“五统一”:被褥叠放统一;洗漱用具摆放统一;桌上、书架上物品摆放统一;鞋子、行李摆放统一;

  ②“四不准”:不准乱拉电线绳子铁丝;不准乱张贴;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及向窗外、阳台外吐痰、倒水、抛弃废物;不准把杂物、菜渣、剩饭等倒入厕所和冲凉房、走廊等地的管道;

  ③门窗玻璃洁净,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清洁无痰迹,桌面无灰尘、无污垢;

  ④保持宿舍内务统一、整齐、清洁、美观。

  3、内务卫生检查说明

  ①每单周(双周)宿舍组织专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进行定期检查一次,每天由宿舍管理老师对内务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②每次卫生检查均进行打分,每次分数均作为评选“文明宿舍”、“星级宿舍”和“宿舍管理先进系”等评比的依据。③对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将按照学院有关宿舍管理及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4、学生宿舍布置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根据各宿舍楼的住宿条件,制定相应的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⑴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①书桌、行李架等家具,热水瓶及脸盆、桶、卫生洁具等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主要针对普通宿舍)。

  ②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⑵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得使用浆糊和胶水、图钉。

  ⑶床面:

  ①夏秋天,床上蚊帐及帐杆须齐高,起床后应将帐帘等挂起。冬春天,须将蚊帐统一摘下;

  ②起床后须按要求叠好被子,枕头置于被子上面,衣物等要叠好,可放在被子内侧;

  ③床面不堆放杂物;

  ④鞋子、行李箱等放置整齐;

  ⑷桌面: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用品、计算机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整齐摆放;人离寝室须将凳子

  (椅子)置于桌下,桌面不能堆放纸箱等物品。

  ⑸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篓里,不得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桶及其它杂物。⑹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⑺行李架(仅在普通宿舍配置):个人物品装箱入包,在行李架或空闲床铺上整齐摆放;行李架上不乱堆杂物。⑻其它:

  ①脸盆内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脏衣服不得长时间堆放。

  ②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③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更不得在宿舍乱拉电线。

  ④请勿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盥洗室内。

  ⑤地拖、扫把等清洁用具要摆放整齐;花盆摆放安全、美观。

  一.学生必须在所分配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其它房间或床位,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物业管理部门的调整。床铺、桌椅等按统一规定摆放,不得任意搬动。

  二.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的家俱(床、桌、橙),由个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毕业生离校前,应将所用家俱还清,并经物业管理中心验收。

  三.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水、电管理的`六项规定》,节加盟用电,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电热器具?/p>

  四.严禁在宿舍区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严禁从楼上往下甩酒瓶、泼水和丢废纸杂物。

  五.严禁在宿舍区进行任何买卖活动。

  六.遵守作息时间。自习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晚上熄灯后,必须停止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七.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剩饭菜倒入潲水桶内。

  八.室内用具按规定摆放,保持清洁。每间寝室要建立寝室长负责制、卫生轮流值班制,坚持每天一次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每天上午8点、下午2:30以前,将宿舍内垃圾清扫在门口的走廊上,把内务整理好,内务卫生达到《湖南中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要求》的规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门,有事可在值班室会客。住校学生平时不得外宿,双休日外出活动,应在星期天晚上自习前返校。非走读生不准在外租房住宿,不准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盗,注意安全。寝室锁匙不准交给非本寝室的任何人。外来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后,在值班室会面,不得进入宿舍房间。宿舍人员携带行李、包裹离开宿舍时,必须经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礼貌、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团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俭,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团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理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理解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创立礼貌楼、层、室的活动。

  第九条、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共同坚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

  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2、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每一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3、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我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4、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

  (1)门、窗地面整洁

  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头

  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被褥叠放整齐

  床上不乱扔杂物

  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各类寝室用具上无蛛网积灰

  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阳台整洁,无杂物

  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床上无台灯

  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不使用蜡烛

  (6)维持寝室用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立礼貌环境

  不在门、寝室用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5、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6、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奖惩条例

  1、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红旗一面。

  2、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礼貌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3、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4、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十一条、住宿学生应节俭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间房免费用电5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外,其它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无特殊情景,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坚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我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坚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

  第三十条、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三十七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校领导、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四十二条、“礼貌寝室”评比制度

  1、校“礼貌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礼貌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礼貌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等物品摆放整齐;

  门窗玻璃、灯具3分:

  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5分;

  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奖励方式

  1、给予“礼貌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礼貌寝室”标志;

  2、“礼貌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四十六条、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寝室用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寝室用具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终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6

  一、室内卫生

  1、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

  2、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宿舍床铺摆放参照附表。

  2、宿舍卫生每日做到“六净”、“四无”、“三齐”。“六净”既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每天保持干净;“四无”指无灰尘、无痰迹、无烟头、无异味;“三齐”既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室内严禁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室内垃圾做到一天一清理,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严禁将室内垃圾扫到走廊。

  二、室外卫生

  1、保持宿舍窗户玻璃、窗台、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严禁在楼道吐痰、堆放杂物、乱丢垃圾杂物、乱画墙壁。

  2、保持二楼卫生间和三楼洗手池的卫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冲洗干净;不向洗手池内倒饭菜、杂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三、值日安排

  为保证宿舍室外卫生整洁,现将宿舍37人分组值日,详细分组见附表,内容包括:

  1、保证二楼和三楼的'楼道、楼梯及扶手清洁卫生,做到楼道、楼梯干净无杂物,扶手无灰尘。

  2、保证卫生间地面干净整洁,便池每日冲洗,纸篓每日清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7

  保证学生宿舍内公共财产的完好,对学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运转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防止宿舍内公物被随意破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内的`公物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统一配齐,并保证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处统一登记和管理。

  二、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情况,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由宿管员及向负责人汇报。负责人应及时检查:

  (1)如发现是人为破坏,先查出责任人,然后照价赔偿(含人工费)。情节恶劣的将加倍赔偿。

  (2)如发现是自然损坏,则由学校自行修理。

  (3)总务处在确实具体情况后,将及时派人修理,保证学生的日常生活正常进行。

  三、宿舍内公共使用的场所出现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学生不能自己解决,则可以由总务处请人负责疏通。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8

  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终是整个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务。各楼层宿管老师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者;各班生活委员和各宿舍舍长兼任安全委员,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禁绝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宿管老师,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宿管办要组织宿管老师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三、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锁入个人箱柜。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一层各宿舍(含水房、卫生间,由宿管老师负责)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相关舍长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四、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层宿管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要按规定东、西楼梯分流,并必须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五、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楼区总值班老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不在时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双休日值班老师负责清点留宿生人数、开具离校单(留宿生出入校门专用)、接听电话、安全保卫等。

  六、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桑起哄。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9

  一、寝室的要求

  1、各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负责寝室卫生的打扫,寝室长负责监督,平时将不定期的进行卫生抽查。

  2、物品应按规定摆放,床上被褥叠放整齐,桌上及卫生用具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蜘蛛网,门前无垃圾。

  3、玻璃应干净明亮,无灰尘,寝室无异味且舒适、整洁。

  4、脸盆、水瓶摆放统一。

  5、文明寝室将在每学期的期末评出,分别为不合格寝室、合格寝室、文明寝室(包括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寝室)。

  二、室内评分细则

  1、整体舒适、美观、温馨。1分

  2、地面干净,无杂物及明显污迹。2分

  3、床底物品,书柜、鞋子摆放整齐。1分

  4、壁无球印,鞋印,无明显的.涂画,天花板列蜘蛛网。0、5分

  5、门上无明显的灰尘,窗户干净明亮,窗口无杂物。1分

  6、脸盆、水瓶、垃圾篓、扫把摆放整齐,门前无垃圾。1分

  7、床上整洁,被褥叠放整齐,无其他杂物。2分

  8、桌面干净,箱包桌凳摆放统一,整齐舒适。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0

  1、学生宿舍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寄宿生凭有关证件进入,迟归学生需登记说明情况,经值班教师准许方可进入。

  2、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器。

  3、学生离开宿舍,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及时关锁好门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4、保持宿舍区清洁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5、保持宿舍整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无脚印,无蛛网、污垢,无乱张贴、乱涂画,内外窗台无灰尘。

  6、注意宿舍卫生,勤晒被褥,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7、宿舍须安装纱门、纱窗,定期消毒,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8、盥洗室瓷砖无积垢,便池、水池、地漏内无杂物。拖把、畚箕、垃圾篓保持洁净,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摆放。

  9、床上、桌面物摆有序,床下、桌下无杂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柜(箱)中。

  10、讲究个人卫生,不随便动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勤洗头、洗澡、换衣。

  11、按时起床、就餐、出操、早读、就寝。

  12、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午休和熄灯后不讲话,严禁在宿舍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娱乐或文体活动。

  13、学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条,临时不住宿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值班教师处登记。外客和非本室学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损坏、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设施。人为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由损坏者按规定承担维修赔偿费用。

  15、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笼头。发生水电故障、门窗锁损坏,及时报告值班教师安排维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从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的管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争创文明宿舍。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1

  1、学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设备和用具由学校统一配备,同学之间不得随意调换,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来位置。

  2、爱护室内各种设备和用具。不得私自对各种用具和设备进行增减、拆改和损坏,凡损坏空调、热水器、门窗、桌椅、灯具等设备者,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严重者还要给予纪律处分。设备和用具损坏应及时报告生活老师。

  3、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休息时不得窃窃私语、看书、走动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间应轻手轻脚,以免影响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到处走动,严禁在宿舍内或走廊里进行游戏,追逐等活动,上洗手间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礼让,互相体谅,不要争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洁美观。值日生按时轮值清洁宿舍,宿舍各成员起床后及时折叠好被褥,不在室内乱写乱画,乱挂衣物,乱丢垃圾。上完厕所要及时冲水。不准携带杂物,特别是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宿舍 。进入宿舍前必须保证衣物、鞋帽不粘连有脏物。袜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时换洗。勤洗澡,漱口,坚持早晚刷牙。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及时关好水阀,晚上就寝时关上电灯。离开宿舍时要检查空调,灯具、水阀是否关好。

  7、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用异物玩弄电器和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玩火、焚烧纸张等。

  8、不随便进入别人寝室,确实需进入他人寝室时,必须先经该室同学同意方可进入。非本校人员或遇见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让其进入宿舍。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安人员汇报。

  9、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要经生活部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对学生宿舍的.安全负责,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组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第三条 防火是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宿舍工作人员和住宿的学生都有保护、爱护的责任,并会使用灭火器、会使用室内消防栓。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损坏应及时报修,过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发现起火时要立即报警,并立即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学生宿舍要按照学校规定建立以宿舍管理人员为骨干、学生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担负学生宿舍火灾初发时的扑救工作。

  第四条 在学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规定。在学生宿舍中布设电源线路,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有专业电工施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生明火、焚烧物品、点蜡烛、使用液化气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第五条 学生宿舍要建立门卫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严格值班纪律。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要进行登记。持物出宿舍时应查验身份证件,并对所持物件进行登记,特别是对计算机出楼要严加盘问。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临时住宿的,必须经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批准并出据文字证明,宿舍管理部门才能安排住宿,否则要令其离开,不听劝阻交保卫部门处理。

  第六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凡发现工作人员或者学生有经商行为的,宿舍值班人员要及时制止,制止不听的,报告保卫部门处理。禁止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或买卖物品,一经发现,保卫部门要扣留产品或物品,严格查对其证件,对无证或证件不齐的人员没收其物品,并进行处罚。

  第七条 学生宿舍是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必须经常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自行车,严防在出现突发事件时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学生宿舍建筑设计的紧急疏散通道要能随时打开,禁止将疏散通道隔断作其他用。

  第八条 学生宿舍要设置安全可靠的晒衣架,凡有阳台的宿舍晒衣服只能在阳台内进行。没有阳台的宿舍在窗户外或走道内设置晒衣架,必须使用晒衣叉收晒衣服,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站在晒衣架上、站在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第九条 学生的现金、有价证(卡)、贵重物品等,要加强保管,不得乱丢乱扔,现金必须存入银行并加密码。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处理。发现有人现场作案时,应迅速向周围同学发出求助信息,将作案人员擒获,扭送保卫部门处理,或报告保卫部门来人现场处理。

  第十条 学生在宿舍内放置的计算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关于加强计算机及互联网管理的规定、制度使用计算机,禁止使用计算机收集、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黄色、影响学校稳定等信息。

  第十一条 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学生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主动上交保卫部门,否则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其他人员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时,应及时劝阻并迅速报告保卫部门,保卫部门要立即派人收缴,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哄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禁止在学生宿舍区张贴各类宣传广告和商业广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3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动出示本人证件。

  (三)来访人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女生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

  (五)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公寓。

  (六)携(载)物品出公寓,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门。

  (七)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九)公寓大门晚间关闭时间: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十)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4

  为使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有一个安全、宁静、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条入宿

  1、学生凭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

  (1)缴费(住宿费);

  (2)领取公寓安排通知单;

  (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条退宿

  1、学习期满(毕业、转学、退学)按学院规定时间凭《离校审批表》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退宿手续办理:

  (1)到所在公寓楼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员对学院配给个人的公物进行验收、签字;

  (2)到管理中心、财务科等部门结清相关费用;

  (3)到管理中心签证盖章;

  (4)离宿。

  3、未结清住宿费、水电费、公物赔偿费等费用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日常管理

  1、缴纳住宿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应按时按规定缴纳。

  2、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内务(如安排卫生值日等)。

  3、在学院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管理中心的'调整。

  4、入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转让、出借床位等。凡以上违规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5、爱护公物。凡宿舍楼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须倍加爱护,不得私处搬动调换。凡有丢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6、钥匙管理。寝室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供配,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或另加挂锁,不得将本室内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7、文明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纪律,舍区内禁止吸烟、酗酒、猜码、赌博、搓麻将、起哄、打架、打球、经商、张贴广告、烧煮东西;严禁存放酒瓶、刀、枪、棍等危险物品;严禁各种邢教、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观看淫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不准晚归、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习、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或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格遵守会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无特殊情况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四、周日按时熄灯;周五、周六不熄灯。法定假日不限熄灯时间(不含法定假日结束当晚)。

  第五条公寓大门开关时间:6:00开门、23:30关门。

  第六条在休息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起哄、放音响;违者若不听劝阻,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晚归的学生必须凭证件登记后方可入楼。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八条宿舍应保持整齐、清洁,学生宿舍内由学生负责打扫。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打扫。

  第九条学生宿舍公共场所及学生寝室卫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干净、无积灰、无痰迹、无纸悄果皮、无烟蒂。

  2、墙面无污损、无涂写刻画、无蛛网灰尘、无球印和脚印。

  3、门窗玻璃明亮、无积灰、无张贴。

  4、厕所、盥洗室、沐浴室无垃圾、无积垢、无臭味,无蛛网、灰尘,无乱张贴、乱刻画。

  5、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热水瓶、水杯、书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被子叠放在靠窗一侧、枕头放在被子上),做到干净有序。

  第十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不在门窗和墙面上张贴、刻画。讲究饮食和环境卫生。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扔东西或泼水。

  第十一条学生患传染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四章违纪处理制度

  第十二条学生在宿舍楼内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学生公寓实行查房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阻挠执行公务。

  第十三条凡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者,除按上述相关条款予以处理外,还按学校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国家、学院、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男女同学不准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互串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违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管理中心设立治安办公室,各学生宿舍楼设立治安保卫组,由管理组长兼任保卫组长,值班员、管理员及清洁工兼任组员,负责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值班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值勤时必须在学生宿舍楼门口值班,密切注意进出人员状况,对可疑人员进行证件检查等。

  3、学生公寓楼治安保卫组备有治安登记簿,记录来访人员和学生宿舍发生的治安问题。

  4、学生宿舍区内备有消防龙头,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调换。

  5、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性物品。

  6、保持门厅、走廊及楼梯畅通,不能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

  7、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8、值班室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插座。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家具管理制度

  1、总务处对学生宿舍家具实行严格管理,负责学生宿舍家具的调配及维修工作。

  2、爱护家具、珍惜使用家具、维护家具完好百每位学生应尽的责任。

  3、学生宿舍配置的家具,不得随意搬迁、移作他用,不得多占家具。

  4、宿舍家具属于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家具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六条日常检查评分制度

  为了使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建立每日检查评比制度以纠正少数学生不文明和违章行为。

  1、由学生会组织成立考核管理员队伍,由考核管理员每星期根据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检查,严格执法,给各宿舍评分。检查结果及扣分原因要以书面形式公布。

  第十七条无特殊原因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住。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生活秩序的'管理,使学生在宿舍有章可循,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特此定此制度。

  一、养成热爱劳动、自觉整理内务的良好习惯。

  二、按照排定的值日表,坚持每日早、中、晚 三次小扫,每周五一大扫。保持地面、柜面、床面、门窗面“四净”。

  三、碗柜要整齐排放,洗刷就餐用具摆放整齐,柜内无杂物。学习用具统一放置在自己床头。

  四、床铺整洁无杂物,被褥叠放统一,毛巾必须对折后整齐搭放在铁丝上。

  五、暖水瓶一律放置在碗柜内。不得私自乱放。

  六、窗台上无杂物,暂时不使用的物品放置在箱内,不得乱放乱扔。

  七、室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灯,墙壁不得乱钉、乱挂、乱贴物品。

  八、所带箱子,鞋一律放在床铺下面,以不出床面为准,鞋放在箱子后,脸盆对准自己 床铺放置在箱子前。

  九、起床后,不得在宿舍内洗脸、刷牙、乱倒脏水。

  十、就餐时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碗筷必须洗净后再放入柜内。

  十一、熄灯后不得在宿舍大声喧哗、闲谈,晚上上厕所时关门要轻,不得摔门。

  十二、自习后必须按时回宿舍,就餐后离开宿舍。宿舍内严禁非住校生、非本宿舍的人留宿,如有事必须经生活教师同意方可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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