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
制度是为了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制度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圈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7、正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证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正常运行,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保障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六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条严格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1、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学校基本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严格控制非教学性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
2、实行学校经费支出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规,具备支出事由、日期、单价、数量、金额、经手人签字、校长签字等要素。
3、实行学校财务公开,理财制度。学校要认真执行财务公开的规定,重要开支事项(如额商品采购的商品规格、采购人员的确定、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必须经校领导班子、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讨论通过,并要留有书面记录。每所学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财小组,由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人员担任,负责对学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学校要每学期要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明细账目,接受教职工监督。
4、实行学校额支出审批制度。学校额支出必须事先报上级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支出。原则上小学单项开支500元、中学单项开支1000元以上的,必须报中心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弄虚作假者、隐瞒实情者、套取开支者按私分公款、污挪用论处,一律追究校长责任。
5、严禁滥征订、滥发复习资料。各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给学生征订省、市、县教育部门规定书目以外的学生学习资料以及各种测试题、复习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6、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私人用车公款报销。差旅费支出单据必须注明具体事由、来往路线、参与人员,否则领导不予签字,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7、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第八条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中小学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抵押、担保、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2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 学生学杂费收入。
d) 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 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 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 学
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 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 经费使用管理
1、 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 财务部门各经办
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 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雹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 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 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
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严格控制发放奖金和超标准搞职工福利。禁止用上级补助资金发放奖金、搞职工福利,招待费按东至县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比例标准支出,有预算外收入的学校和单位搞职工福利和开支招待费要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比例之内。
5、公用经费要在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要按计划、合理地使用。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重大支出要经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理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年初编制经费支出预算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经费支出情况和年末经费决算情况,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对外公示,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6、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
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9、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改造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设计、招标等手续。报支经费时要把有关批准手续附后,没有批准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结报手续。
8、差旅费用管理。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出差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事由,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报销,有预借差旅费的要在出差结束后一次结清。
9、学习培训费用管理。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按计划、有目标的参加义务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义务,报支学习培训费用时,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是指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库存备品。
1、银行存款是在当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存储的款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
2、对已经发生的应收款项,应组织专人清理结算及时收回,不得长期挂帐。以后原则上不准出现新的应收款项。
3、库存备品要登记造册,要有专(兼)人员保管,要建立出入库和领用发放签字手续,并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价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但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如:学校的图书、课桌椅、办公桌椅、卷柜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1、各单位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计价:(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账。(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和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各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第五章负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负债规模,防止债务的膨胀。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举债的,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各学校经批准所筹措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定期清理负债,对各种负债都要整理列出还款计划。对未经审批而举债和造成财务赤字的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校长和财会人员责任。
第六章财务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各学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财会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代表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民主理财,集体审核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特别是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的拨入、使用情况要按要求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各学校及幼儿园每学期结束后要把本学期的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说明),填报汇总表,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地方按上级规定执行。
20xx年9月1日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建湖县教育审核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冈上小学)、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市或县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购买时提供提供定额发票的需用发票粘贴单做好封面报账。(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手工填写的发票财务部门不得给予报销。
5、临时工工资等的发放,由总务处编制工资表,按人员造册,注明标准、时间,并须相关人员签字。临时工工资、农民工劳务费等统一由总务处按照标准编表盖章后,报后勤校长审核,校长签批后到会计室报销,学校临时工工资每学期结报一次。
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7、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办法: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单程飞机票的(乘坐飞机者需经县级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比照同程火车硬卧票价的标准给予报销。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
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单笔超过1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办理转帐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和银行帐号。
3、因公借款及一次报销金额超过500元者,必须提前3天告知会计室,个人要履行暂借手续(凭上级通知,填写好借条报后勤校长审核后到校长处签好意见),借用现金的总额不得超过总费用的50%。否则由本人自己垫付,待学校会计室有现金时再按规定结算。
4、报销时间规定:学校定为每周星期二下午会计室收各部门或个人手续齐全已经审核和批报的票据,周五学校报账员到县审核支付中心报销。请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觉遵守。
三、往来帐款结算的要求
1、出差人员因出差所借差旅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一个月内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校长审核批准。
2、零星购物所借备用金,应于购物后一周内到会计室结帐。
3、在规定期限内未结清借款的,由会计室在有关经费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帐不结,后帐不借”的原则。
四、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正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报后,方可到会计室办理结算。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教职工到会计室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的需有“物资采购申请单”;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保管签收,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审批表;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或文件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经分管财务的校长审核后报校长审批。
3、报销多张定额发票、事业收据时,经办人需填写“发票粘贴报销单”;报销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票据中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报人等有一个未签的,会计室不得接收发票。
6、报账员每周五到审核支付中心完成审核支付工作后,须在下周一把报销的现金转交学校出纳会计,出纳会计收到现金必须当日兑付,做到现金不截留,不挪作他用。
(三)相关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红十字互助金,特困生减免等均由学校红十字理事会根据上级关规定办理,政教处监督执行。社会捐助特困生专项助学金,由政教处及红十字理事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具体评定,造册并报校长室审批后,由会计室发放。
2、独生子女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40元,由夫妻双方单位各发50%,直至小孩14周岁。由学校会计室于每年年底造册,报支付中心审批后在工资卡上发放。
3、丧葬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由总务处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核定,会计室监督执行。其他费学校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4、零时工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浮动)由总务处部门负责考核并按学期造册,报校长室审批后到学校会计室报销。
5、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采购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在月底前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分管校长签名后报后勤校长审批,履行手续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统一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两人以上购买,超过千元以上购物必须经校务会或教代会研究确定。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会计室报销(低值易耗品的购买统一归口县勤工俭学公司)。
6、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教学仪器或专用材料,先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室审批,统一由学校请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下面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会计室报销。
7、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年度部门预算的安排执行,一律由总务处办理好采购手续,凭采购单经校长签批后到学校会计室先办理暂付款手续,待固定资产交付时,随同采购单和固定资产入库单,经校长签批后至会计室办理结算手续;凡部门预算没有安排的,原则上会计室一律不予支付,若是有特殊原因的,需说明情况,填制《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室批准后,按归口性质交总务处办理采购,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最后持签批后的发票、《物资采购申请单》、《固定资产入库单》、情况说明至学校会计室办理结算。
8、差旅费的报销:
(1)教职员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长室安排批准,凭开会文件及校长室批准通知由教导处调度课务,填制出差通知单。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会计室办理结算手续,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的车票和住宿费发票按规定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关会议通知。
(3)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不分途中和住勤,(满一天)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县区0元,市区内12元,特定地区20元(特定地区是指广东省、海南省全境及北京市、上海市、厦门市)不满一天的不享受,已享受承办单位伙食补贴或讲课补贴者,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3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当天往还的,可加发一天的市内交通费,出差时自带交通工具的,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费,出租车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5)“差旅费报销单”先经分管财务的校长审核,再由校长批报,最后到会计室报销。(外出学习、听课或培训的差旅报销时由带队人报销,报销时需提供相关文件或教科室出具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安排单》)职工出差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核销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会计室有权拒付。
9、教师学习、进修、培训费用的报销规定:
(1)经学校批准参加非学历学习、进修、培训的:
①、住宿费、往返路费按上面差旅费开支规定凭据限额报销,学费、培训费等开支,凭据全额报销,
②、县内不发伙食费补助,
③教师继续教育和职称学习费用自理。
(2)教师参加本科段或大专学历教育的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10、招待费:
学校来人是否招待由校长室决定,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上级单位、同等级别或重要客人的接待标准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标准(每10人一桌不超过300元),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学校小食堂,特殊情况需到宾馆接待的必需有校长批准,所有接待都必须由接待经办人填制《公务接待审批单》报校长批准,办理招待费结算时附后。招待费报支时,必须具批准后的《冈上小学公务接待审批单》、发票和酒店的《菜单》,齐全后方可到分管校长处进行审核,最后到会计室报销,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支付招待费用。校内安排的工作餐由后勤校长根据需求审定统一安排,总务处承办并负责定期结报。
11、校内零星维修和绿化等项目归口总务处负责,学校发生的零星修缮费,都必须由总务处开具派工单。所有零工在结算时,必须到地税局或建安处开具正式建安发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12、基建工程支出:学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须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结束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预算的80%。
13学生讲义、学校行政打印:
讲义由教务处主任签准,经过校长办后到学校文印室打印。行政打印需要外出打印的需由分管校长同意,校长办签批到指定打印社打印。打印社需凭签批的打印单开地税发票经总务处核价后(总务处暂时按如下标准审定:打印版面费3元,复印A4每张0.4元,超过100页的安讲义费标准执行,以上均为含税价),报校长室审核、报批,最后到会计室结算。
14、学校公务用车、用烟费:
(1)学校公务用车权由校长室决定,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校长办根据用车人数和性质安排车型,用车前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冈上小学公务用车申请单”用车,报校长签同意后予以安排,[上限标准暂定为县市内:直接接或送120元,用车达半天的150元,用车一天的为250元,以上均为含税价]。结报时车主需提供地税的正规税票和《冈上小学公务用车派单》(需一票一单)发票经校长办主任见证后,报校长审核、批报,再到会计室结算。
(2)学校来人招待用烟由出纳购买,校长办使用记录,校长办结报时需提供《冈上小学来客接待用烟清单》,结报时要把用烟清单作为附件结报。
(3)办公室安排的学校公务用车、用烟要严格控制,不得私用公报,并做到按月结报。
15、教职工的各类奖金、福利、津贴补助等按规定纳入绩效工资计算,学校在公务费内不再列支。
16、当年各类票据的报销截止日为下一年度的二月底,超过期限的票据,会计室可不予办理,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17、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18、本制度20xx年xx月xx日修订,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往年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5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
2、按规定向上级单位和财务部门报年度预算、月份用(缴)款计划、月份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
3、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核定的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在规定的权限内,支配和办理本单位预算支出正确核算,合理分配资金,努力增收节支。
4、按照本校实际,加强财务活动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收支中的问题,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
5、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按期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6、接受财政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7、组织、指导、监督所属报销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及缴销工作。
8、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9、每学期的经费收支,大致情况学期结束须定期向教师代表汇报并公示,征求意见,做到民主理财、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
10、各项经费支出,都要按原始凭证结报,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提高或变相提高,并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11、财务人员要随时主动向校长室反映财务活动情况,上交财务月报表,做到忠于职守,随时接受学校领导的调查和意见。
12、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由专人负责,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并注上用途,以作备查,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支付。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6
一、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检办学的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号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利用率,是学校财务、财产管理的'根本任务。
二、第二条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国家法令,教育教职员工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发扬主主人翁态度,参与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校的财务,财产管理。
三、学校财务、财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由校长审批,总务主任审核,财务人员办理收支业务。
四、学校的一切预算内、外资金都必须由学校统一怍、付、集中管理,及时入帐,任何人不得搞账外资金私设“小金库”。
五、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通过调查研究,校内各部门先造预算,由校长办分会议根据收入预算情况平衡后,合理调配,作来正式预算。预算方案报财务后有计划地控制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计划、盲目开支。每年终结算。公布收支情况。
六、健全财务指挥和监督系统:
校长办公室是决定学校财务计划,经费分配指标是方案的最高权力机构。
工会是审议,监督机构。为了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组织由学校领导、教职工代表、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审查,并向教职工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总务处每学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七、报销手续要齐全。
八、财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和各中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对随意改变收支范围和标准的现象给予在低制。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
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
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8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2、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4、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5、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6、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7、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8、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9、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10、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12、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13、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14、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15、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9
一、财产管理细则
(一)学校的财产管理工作,由校长主管,后勤总务处具体负责。
(二)财产管理员要认真做好校产、校具及采购物品的登记、编号、保管工作,要做到帐物相符,每年清点一次。
(三)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保管员和使用部门按实物、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四)价值20元以上固定资产确系使用年久,又无法修复使用的,要办理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总务处核实签署意见后,主管校长批准。
(五)总务处配合政教处、少先队、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表扬好人好事,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学生要进行严肃处理。
(六)学校的教学设备、实验仪器、图书等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1、教室财产的管理办法:
①由班主任负责对班级财产的管理、登记;
②课桌椅实行学生责任制,谁损坏谁赔偿原则;
③实物展示台由班级负责管理,班主任总负责;
④若班主任调换,要做好交接手续;
⑤发现受损或被盗现象要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⑥每学年对公物爱护情况作一次检查。由校长、总务处、政务处组成检查评价小组,对班级的所有财产、墙面等做出等级评定,作为评比先进班级的条件之一。
2、专用教室财产管理办法:
①专用教室要有专人管理,管理员把名单上报教导处、后勤处;
②专用教室制度要上墙;
③帐与物相符。要有报损记录、出借记录,若有不正常损坏要与后勤处联系,做好赔偿工作。
3、办公室的财产管理办法:
①由办公室号长负责管理、登记;
②发现财产损失或被盗现象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4、教师住房的财产由居住者各自负责保管,若工作调动,所有财产都要清点、归还、销账。
二、财产领发出借细则
1、学校财产除已分配到各组、室、人之外,由后勤处保管员统一保管,教职员工因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领取或借用物品,通过保管员领取或借用,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领取或借用学校财物必须办理一定手续。如消耗的办公用品要签名,仪器等器材借用须登记,并按时归还。
3、学校的仪器、设备等物,一般只供校内使用,外单位借用,要有正式介绍信,校长批准方可出借。
4、归还物品,保管员要验收,如有损坏、短缺,经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和损坏程序赔偿。
5、学校财产出借时间不宜过长,日常用品等要求在24小时内归还,其它物品按规定借期归还,超规定时间责令归还。
三、财产损坏赔偿细则
1、学校财产、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损坏、遗失要赔偿(自然损耗办理报损手续),赔偿分现金、实物或限期装修等。
2、(1)打破玻璃一块(按规格)40元
(2)损坏日光灯一盏(按货质)200元
(3)损坏凳桌脚(照实际量)5—10元
(4)损坏凳桌面、门窗等(实际量)5—20元
(5)损坏花木按花木实际价赔偿
(6)损坏体育器材、图书、文娱用品、仪器、自来水龙头等按价值现状进行赔偿。
(7)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原则上三天内完成不得无故拖延。
(8)谁损坏公物由谁赔偿,若查无人头,室内应由班级或办公室负责。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款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1、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2、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3、策划、鼓动破坏公物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0
一、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部门统一管理。
2.财务人员的工作权限、职责及奖罚,必须按《会计法》执行。
二、收费管理
1.学校的收费必须合规合法,严格执行“一费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3.学生的课本资料,必须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范围征订,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定订购的资料,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查处。
三、现金管理
1.每学期开学初,学校总务应及时将收的费用如数上缴,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不执行规定造成损失者,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2.学校的.资金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一律不准外借或挪作他用,否则,必将严肃处理。
3.任何人不能以学校的名义替社会上的集体或个人担保,向银行或私人贷款,以免引起纠纷。
四、收支管理
1.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要做好每学期的经费收支预算。
2.学校的收费和专项收费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
3.学校上缴的费用,应按数依期向上级教育部门上缴。
4.重大财务收支应集体决策,并要把决策的内容同原始凭证一起装订保管。
五、帐务的管理
1.学校的财务人员应按国家规定的记帐方法日清月结,做到帐单相符,帐表相符,帐帐相符。
2.报销的票据必须合规合法,学校的各项开支要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不合规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不能我行我素使用不合法票据,票据的装订要整齐划一。
3.帐务核算必须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参加核算的人员必须人人签名,以示负责。
4.财务人员调离,必须做好资料交接手续,移交、接收、监交应多方参与。
六、财务监督
1.学校每学期帐务在校务公开栏里张贴,自觉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2.学校的帐目,须接受并服从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1
1、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编制学校经费预算,有计划地合理使用资金,及时向领导提供资金使用情况,以利学校领导采取措施,保证资金正常使用。
2、协助学校领导执行财经纪律,进行财务监督。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纳入预算。
3、审核每年收支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真实完整,原始凭证合法规范,及时结算记账,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4、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归档,妥善保管。调阅、销毁按规定手续办理,交接手续齐全。按照规定填制每月、每季、每年的各种预算报表、统计资料,年终及时做好年报,做到表表相符,报表印章齐全。
5、配合、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好暂收、暂付款项。收好管好杂费代办费,按学期向学生结算。
6、对学校人员调进、调出及离退休人员进行核定,准确编制工资表。
7、协助总务处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月末,帐面现金和库存现金相符,及时清理应付款,不长期挂账。
8、使用合法票据,正确使用票据,执行票据管理政策规定,存根妥善保管。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2
一、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的有关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二、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按照《会计法》和上级要求设立会计核算科目,建立帐册,设立总帐和明细帐、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
四、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对本单位的收入、支出进行全面的预测,按照收支情况,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
六、正确分清各类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财小组和校长汇报学校财务执行情况,协助校长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七、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按物价局规定办理,亮证收费,所有收费全部入帐,不设帐外帐。
八、对往来款项设立明细帐,及时清理;对应上缴的款项,不拖欠挪用,及时上缴。
九、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按规定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使用、报废清理手续完整,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全部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口径一致,帐帐、帐表相符,编报及时说明详实。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十一、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定期立卷归档。
十二、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全部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并编制移交清册。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3
1.财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有关财政法规,坚持原则,秉公办理,每年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达到收支预算平衡。
2.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3.严格履行审批、报销手续,学校财务工作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的一切经费是在校长的一支笔审批签字下进行支出。因此,凡没有校长审批签字同意报销的一律不予报销。
4.学校购物报销时,购物人必须先将物资交保管人验收签字填写入库清单,由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5.财会人员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有关政策法规。要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开支情况和资金结存情况。
6.会计每月必须将现金与帐目核对清楚。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找,必须保证现金与帐目相符。
7.会计不得私自将现金借与他人,购买物资须要借款时,必须先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审批后方可借出,外出丢款由个人承担。
8.会计要妥善保管好单据、帐簿、报表等有关资料。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4
一、学校食堂必须设立专账,设一名兼职或专职会计和一名兼职出纳,对学校的'食堂财务进行核算和管理。
二、学校学生食堂设立专用银行存款账户,学生食堂所有收入必须按时缴存学生食堂账户,超过1000元现金必须开票入账。
三、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会计凭票入账。购物一次超过100元以上须报请学校校长审批,并由2人同时采购。发票必须有售货人或单位签章及经办人员、校长签字后才能入账。
四、实事求是核实食品成本,严格实行零利润原则,确保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00%用于学生营养午餐,不得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确保食堂正常运转,千方百计为学生服好务。
五、规范食堂的货源渠道,粮油实行政府采购配送,蔬菜、调料、肉类等自行采购,大宗物品采购由学校行政会提议,提交校委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采购。
六、学校不得将杂费、招待费等放在学生食堂报账,禁止侵占学生利益。
七、学校食堂财务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按时公示相关内容,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八、学生食堂的账务凭证不得随意销毁。
九、各校每月及时向中心完小报账,中心完小也要接县局要求按时报账。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5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㈠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㈢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㈣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㈤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㈠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㈡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㈢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㈣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㈤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_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规定04-03
2018小学财务管理制度_2018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04-02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05-06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06-24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06-23
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制度05-06
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05-06
村级小学财务管理制度05-06
xx小学财务管理制度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