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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5 13:00:02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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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书店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书店安全管理制度

书店安全管理制度1

  一、图书馆为学校重点防火单位,应认真执行《消防法》,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消防安全工作网络。

  二、设立图书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总支书记和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

  2、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

  3、定期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组织全馆消防安全的检查、抽查和督查。

  三、以三个校区图书中心和总馆部室为主体,成立四个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同时在各图书中心和总馆部室组建四个“消防应急突击队”,并设立四名“兼职消防员”。

  1、各校区图书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由分工联系的副馆长任组长、图书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服务窗口负责人、消防应急突击队员和“兼职消防员”组成。总馆部室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由一名馆领导任组长、各部室主任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其他党政负责人和消防应急突击队员组成。

  各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定期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检查和监督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4)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整改,并及时上报。

  2、各消防应急突击队,由所属图书中心或各部室有关人员组成。消防应急突击队成员须经学校保卫处消防安全部门进行专业培训后上岗。

  应急突击队的职责是:

  (1)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保卫和应急防范意识;

  (2)加强演练,并做好各种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引导预案和必要准备;

  (3)了解并检查馆内主要疏散通道,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

  (4)一旦发生火情或其它紧急情况,迅速组织馆内读者从疏散通道有序疏散;

  (5)在消防力量到达前利用消防设备器材进行初步扑救。

  3、“兼职消防员”从消防应急突击队员中选拔,原则上每个图书中心设立一名,须经学校保卫处消防安全部门进行专业化的业务培训后上岗。其岗位职责是:

  (1)在学校消防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促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对所辖范围消防设施设备情况进行巡查,对重点消防部位坚持每日必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作好记录;

  (2)负责现场处置有关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防止发生火灾危险;

  (3)负责定期向馆领导汇报所辖范围内消防安全情况及工作建议,负责向校消防主管部门汇报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和维修的有关建议。对图书中心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及有无安全隐患进行日常巡查,对重点消防安全部位坚持每日必查。

  巡查的重点部位是:

  (1)检查消火栓系统配置,清点消火栓箱内水带、水枪头等数目及完好可用情况;

  (2)检查灭火器配置数量及完好有效情况、摆放位置是否明显和方便取用;

  (3)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4)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正常开启的障碍物;

  (5)检查消防通道是否堵塞或被占用;

  (6)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员工和读者是否有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

  (7)检查是否还存在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因素。

  四、各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部室主任负责制。各日常岗位和开馆值班,实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五、全馆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

  六、全馆消防安全器材的安置配备由校保卫处设置和保障。兼职消防员和有关人员在巡查中一旦发现有消防设备器材损坏、遗失、过期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总馆办公室,由馆办负责向保卫处报告并督促其重新配备。

  七、馆内消防器材设备必须严格管理,禁止移动或挪做他用。灭火器按规定地点存放,不准随意移动。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注意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做到正确操作,人离电断。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及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

  八、全馆员工应熟悉火警突发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火警,当班、值班人员应保持冷静,坚守岗位,迅速报警和采取措施,同时迅速报告馆领导和学校保卫部门。其他工作人员,不论是上班还是下班,必须全力投入抢险施救工作,不得临阵逃避。

书店安全管理制度2

  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分为行政工作时间、营业工作时间两种。

  (1)行政工作时间(参照政府机关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夏令时) 星期六到星期日公休日

  适用于行政工作时间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经理室、教材科、办公室、财务科等。

  (2)营业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

  上午班:08:00-12:00 下午班:12:00-18:00

  晚间班:18:00-20:30

  每月5天轮休假

  适用于营业工作时间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门市部等。

  二、考勤登记

  1、员工上下班应及时登记考勤。若未登记则视为缺勤。代签到者,依绩效管理办法之规定给予处分。

  2、考勤登记表由办公室印发,各部门主管在下月初前三个工作日之内务必将

  本部门的当月考勤登记表交到办公室以便统计管理。

  3、工作日因私事外出应在半小时以内,超出半小时应填写【员工请假单】。

  4、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经理、副经理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三、请假流程

  1、请假应「亲自」办理并提前至少一天填写【员工请假单】,注明起止日期/时间/事由/假别等事项,并请部门主管核准,再送分管副经理核准。

  2、【员工请假单】填写:

  (1)先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备后,至办公室领取【员工请假单】。

  (2)假别栏应填写请假类别,事由栏须写明具体理由,未写明具体理由者可不予准假。

  3、【员工请假单】须经各级主管核准签名后方予准假,若有任何一栏漏签者视为请假手续未完备,将以旷工论。准假后,【员工请假单】应交到办公室。

  4、请假以半天为基本单位。

  四、请假类别

  1、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

  (1)每周六、日为公休日(不包括营业工作时间制部门)。

  (2)国家法定节假日一年十一天:

  春节三天(初一,初二,初三)

  国庆节三天(10/1,10/2,10/3)

  元旦一天(1/1)、劳动节一天(5/1)、

  清明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

  2、轮休假

  (1)凡按营业工作时间上班人员每月可享有轮休假5天,超出5天应另外请假。轮休假应先规划,以不影响部门正常工作为限。

  (2)凡在教材科上班人员每年可享有轮休假15天,超出15天应另外请假。

  轮休假应先规划,以不影响部门正常工作为限。

  (3)门市部轮休假要求在当月休完,不得转入下月。

  (4)教材科轮休假要求在淡季时安排,当年休完,不得转入下年。

  (5)轮休假由部门负责人管理,并在考勤登记表上注记。

  3、事假

  (1)至少须于事前一天提出申请并经核准,事后补假一律不准。

  (2)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每次事假不得超过5天。

  (3)全年事假累计≥21天者,每超出1天扣除当日工资和绩效奖金。

  (4)全年事假累计≥40天者,从超出当日起,作待岗半年处理,停发一切工资、奖金和福利。

  4、病假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应请病假。病假务必出示相关「医院证明」(如:个人病历卡、医疗证明书等),并由本人或委托家属填写【员工请假单】并经核准。

  (2)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

  其标准为:

  ①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绩效奖金、津贴、物价

  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

  ②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③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④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

  ①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

  ②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③连续工龄满二十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④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4)在病假期间,物价补贴照发,如发生职工的病假工资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发给。疾病救济费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发给。

  5、婚假

  按国家规定最新标准执行

  6、丧假

  按国家规定最新标准执行

  7、产假

  按国家规定最新标准执行

  8、带薪年休假

  因单位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内不扣工资,所以不享受年休假。

  9、带薪探亲假

  (1)如员工居住地因工作需要远离父母或配偶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且满

  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全额带薪探亲假。

  ①相距400公里以上,以探亲对象的户口簿或房产证为证明材料; ②相距400公里以上,以探亲对象的工作介绍信为证明材料。

  (2)探亲假天数:

  ①已婚员工每满四个工作年度探望父母一次给予20天。

  ②已婚员工每满一个工作年度探望配偶一次给予30天。

  ③单身员工每一满个工作年度探望父母一次给予20天。

  (3)探亲假只能一次集中使用,不可转入下一年度。

  五、旷工

  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处理。

  2、旷工员工其旷工期间各种工资、绩效奖金均不发给。

  3、凡当月旷工累计三天或全年累计五天者,予以待岗处理,并依违反劳动合同

  规定处理。

  六、考勤奖惩

  1、月全勤奖

  (1)凡当月无请假(不含轮休假、公休假)记录者,发给全勤奖100元。

  (2)凡当月有请假(不含婚假、丧假、轮休假、公休假)记录者,发给全勤

  奖50元。

  (3)当月各种假期天数超过15天以上者无全勤奖。

  (4)当月有旷工一次(含)记录者无全勤奖。

  2、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之假勤作不实之签报者,依绩效管理制度给予双方考勤分(共30分)作每次各扣2分处理。

  3、依绩效管理制度,在考核期内出勤率≥99%者,考勤分在满分基础上加10分,出勤率≥90%者,考勤分得满分,出勤率≥80%者,考勤分得20分,出勤率≥65%者,考勤分得10分,出勤率65%者,考勤分得0分。

  七、加班

  1、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需事先提出加班申请并经分管经理批准。

  2、凡因单位工作需要,要求公休日上班的,员工务必无条件上班,不算加班,不安排轮休。

  3、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日工资计劳动报酬。

  九、本考勤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

  附1:员工请假单

  附2:员工考勤登记表

__新华书店

  __年__月__日

书店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搞好安全防火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

  3、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 或疏散通道上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三、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负责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领导。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人每周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设施每周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书店安全管理制度4

  1、凡本校教职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可在电子网络阅览室内阅览,不允许借证上机或代他人划卡。

  2、电子网络阅览室为读者带给:电子文献的阅读和查询;信息检索服务;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多媒体资料的浏览和查询;帮忙读者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知识;开展与计算机、计算机检索、网络服务有关的各种形式的培训;收发电子邮件等。

  电子网络阅览室是学校师生查阅电子图书资料、上网查阅信息和应用网络资源的学习场所,务必做到防盗、防火、防潮、电源接地良好。

  3、爱护电子网络阅览室设备,读者须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失误,造成设备损坏,带来经济损失,应由其承担全部职责。

  4、进入电子网络阅览室,不准携带食物、饮料,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持续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

  6、群众收看教学片,须提前与本室联系,由管理人员协调安排落实,需指导的由带队教师负责学生的上机阅览指导、巡视和秩序。

  7、资料非质量原因中途不得更换,非本室资料严禁在本室设备上使用。

  8、遵守操作规程,计算机操作务必按要求规范进行,为维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严禁随意更改配置或删除重要文件等破坏性操作。

书店安全管理制度5

  1、书库内的图书、过刊、过报,原则上不外借,遇特殊状况也应在2天内归还。

  2、图书、过刊翻阅请用“代书板”,不得随意插放,以免乱架。

  3、库内严禁吸烟。

  4、切勿携带拎包之类入库。

  5、持续库内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等。

  6、非本校教职工(包括家属),一律不得入库。

  7、读者归还的图书、过刊,要及时上架。

  8、每一天下班前检查书库安全,关好门窗,做好防潮、防盗、防火、防尘。

书店安全管理制度6

  图书馆是一级防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防火安全的相关规定,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1、全馆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一能三会”: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读者疏散。

  2、全馆人员要做到“六知”:知火警电话(119),知部门用电总闸,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知消防通道的'位置,知火灾时不能使用电梯。

  二、各部(室)实行部主任领导下的安全员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该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1、实行部主任消防安全巡查制度。部主任对责任区的人员要勤查、勤问、勤提醒,对本部门责任区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做好“四关”:关电器设备、关灯、关门、关窗。

  三、馆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馆,工作人员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

  四、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馆内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消防疏散通道必须通畅,严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六、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品。

  七、妥善保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缺,随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消防警示标志醒目,灭火器存放位置醒目。

  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部门做好巡查,全馆组织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九、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如遇到火灾事故发生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立即报警,快速有序疏散读者。

书店安全管理制度7

  为优化图书馆藏书结构,按文献资料老化规律,及时做好剔除陈旧图书资料工作,特制订如下规定:

  1、剔旧工作务必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务必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3、剔旧的具体范围:

  ⑴资料陈旧过时的书刊。

  ⑵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书刊。

  ⑶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

  ⑷资料重复的`图书资料。

  ⑸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资料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⑹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4、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5、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处理。

  6、剔除工作每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书店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图书馆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图书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贯彻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的实施和消防隐患的消除,领导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

  2.实行馆、中心、库(室)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制,馆领导、中心主任、各工作人员分别为图书馆、各中心、各库(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级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3.对全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处理应急事故能力。结合本馆实际,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4.全馆人员都要熟知本部室的消防器材存放处和使用方法,熟知火警电话号码(119)和保卫处报警电话(35303110、61655110),以及报警注意事项。

  5.各部门、书库、阅览室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以及电暖器等设备,对于不听劝阻的读者,工作人员有权利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收缴违规电器。非火警不得动用消防设备。图书馆闭馆期间,必须关掉各书库及阅览室的'电源总开关。

  6.工作人员严禁个人私配会议室、活动室及阅览室钥匙,如因部门调动等原因请主动上交还钥匙给图书馆。

  7.各阅览室内严禁留宿过夜。

  8.工作地点的照明灯具必须保持完好,电源插头、插座或电源开关,如有接触不良或损坏者,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用电超负荷。停电期间严禁使用明火照明。饮水机、电热板、电脑、空调等,人走必须关闭电源。

  9.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危险品进馆。确因馆内工作需要,须经图书馆办公室批准,并有专人保管使用,以防意外事故。

  10.各办公室的门窗、仪器设备要及时检查。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电是否切断,发现有损坏及时报物业修理。

  11.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定期检查消防水泵、灭火器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严格按要求进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12.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馆内不准停放各种车辆,通道内不准堆放物品。

  13.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书店安全管理制度9

  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收藏着大量的文献资料,是安全保卫的重点。为加强图书(档案)馆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全院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馆消防安全的工作,馆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围绕本馆的安全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全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院有关防火安全管理的规定,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严格执行进馆验证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图书馆。未经批准,不得将馆内物品、设备等公共财物带出馆。

  五、定期派消防安全管理员及其他馆内工作人员参加治安消防培训,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熟练掌握常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疏散读者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管理员应日查周检,做好检查记录,定期检查更新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器材随时备用。

  六、图书馆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工作人员应以身作则,并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

  七、每天下班时必须做到“四关一切”。即关电器设备、关灯、关窗、关门,切断电源。

  八、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

  九、在图书馆进馆处和其他各楼层醒目位置张贴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示意图,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做到“三知”:知安全出口的数量和位置;知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重要部门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钥匙丢失或需另外配备,应及时向馆领导报告和请示。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离开岗位,必须办好钥匙交接手续。

  十一、做好每学期开学初期和期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的消防安全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消除隐患、排除妨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在图书馆遇到任何突发事件,如水情、火情或盗情,值班工作人员要积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造成更大危害,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119”或“110”或“120”,并及时向馆领导和学院报告。

  十三、因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或扩大,工作人员应对发生和扩大部分承担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书店安全管理制度10

  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收藏着大量的文献资料,是学院重点消防安全部门,为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馆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院有关《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二、建立图书馆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馆长任组长,各科主任为组员。各部门主管具体负责,每个工作人员承担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各尽其职,责任到人。

  三、配合保卫部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门禁防盗系统,以保证正常运作和急时所需;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日的安全负责制度,遇到问题与突发事故应立即报告馆领导和保卫部门,及时处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四、馆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禁止携带火源进入借阅区,禁止在借阅区吸烟、点燃烧型蚊香等。因各种原因,需在馆内进行明火作业,需事先征得保卫处同意,并进行充分的.防护准备后方可进行。

  五、馆内的空调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下班或长时间离开时必须关闭空调。

  六、各部门对所管理的范围要经常进行检查,实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各部门每周自查一次,全馆每月集中检查一次,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学院安全领导小组。

  七、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指定专人保管。全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掌握灭火器、消防栓使用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疏散读者的途径。发生火灾时会扑救、会报警。

  八、未经许可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馆内电源线路应定期检查维护,各种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九、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工作人员下班离馆前,必须关闭电灯、电脑、空调及其它用电设备,锁闭门窗,检查无误后方可离馆。

  十、因工作人员失职或读者原因酿成火灾,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报学院有关部门处理;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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