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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5 10:40:36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第一章 安全生产守则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加氯消毒杀菌岗位是有毒有害工种,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戴橡胶手套,并按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若不慎被药液溅到身体,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三、若有下地坑(深井)维修、检查作业时,必须先打开相邻联系井的井盖,并采用通风机强力通风方可下坑(下井)作业。

  四、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五、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安全措施。

  六、曝气沉砂池、配水井、A/O池设有不锈钢防护栏杆,升降机吊装位置栏杆有缺口,应用钢丝绳或尼龙绳绑扎牢固。夜间上池面采水样或打捞漂浮物时,应有另外一人做监护,池边走廊上的救生圈要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七、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八、变、配电室、鼓风机房、次氯酸钠溶液储存库等要害部门,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九、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十、凡采水样或维修(抢修)设备,手脚碰到过污水的,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用洗手液或舒肤佳香皂清洗干净,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

  十一、任何岗位发生事故,应迅速逐级向上报告,讲明事故情况并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进行周密的调查和认真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重大事故发生要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二章 现场的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每个设备维修工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劳动。所有工作安全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污水厂安全主要有坠落、消防、触电等内容。

  一、安全带的使用

  安全带是设备维护操作工使用很广泛的安全用具,无论登高还是人工清捞垃圾,都必须使用。

  操作工人必须能熟练地系用安全带,做到牢固、合身并会合理选择牢固的保险点(安全带挂钩的定位点)。

  安全带的保养很重要。因为安全带的主体是帆布制成的,如果安全带受潮并被污染而没有及时清洗晒干,那么帆布就会发霉直接影响到安全带的牢度。

  二、登高安全原则

  登高作业中的“十不登”:

  l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眼者不登高。

  l 迷雾、雷雨或6级以上大风时不登高。

  l 没有安全帽、安全带时不登高。

  l 夜间没有足够照明时不登高。

  l 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登高。

  l 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时不登高。

  l 穿了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时不登高。

  l 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的措施不登高。

  l 设备和构筑物之间没有安全跳板,高压电线旁没有遮拦时不登高。

  l 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时不登高。

  三、消防安全

  消防常识

  污水厂的火灾可分为构筑物着火与设备着火两大类。这两类火灾会互相转化。

  构筑物着火除一般由于设备着火引起外,还可能出现人为造成的意外火灾,例如违章使用电炉、电熨斗等,故必须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污水厂内比较容易引起着火的是带负荷的充油设备,如变压器、少油断路器、充油互感器;其次是运转的电动机和运行条件恶劣的电气设备,如电力电缆、损坏了的电力线路,它们因长时间的过载或短路电流引起的过热都有引起着火的可能。

  常用的消防器材

  通常配备的灭火机有:干粉灭火器,其特点和使用常识如下;

  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是以二氧化碳为动力,将钢瓶内干粉压出。干粉灭火器适宜于扑救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火灾,也适宜于扑救气体火灾和带电的低压火灾。普通干粉灭火器对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火灾效果不显著,火灾之后还能复燃。

  使用时,打开保险销,拉动拉环,干粉即可喷出。8kg干粉灭火器的射程约5m,所以要接近火焰喷射;干粉容易飘散,因此不宜逆风喷射。干粉喷射时间较短,8kg干粉只能喷射20s,所以,喷射前要选择好喷射目标。

  四、火警的应急处理方法

  污水厂电气设备故障,出现电火警时,常会中断照明,出现爆炸、浓烟、火焰和电弧等,加之继电保护装置音响信号的动作,会使操作工人忘记应执行的紧急操作和正确的操作方法,或者失去判断力,一时束手无策,甚至进行危险的操作。此时,应当冷静而果断地进行事故处理并实施救火工作。

  (a)尽快把故障设备从线路上切除运行,其方法是:

  l 应选择距离故障设备最近的,有灭弧能力的断路器或磁力起动器来切除故障设备。

  l 如果熔断器保险已断或继电保护使断路器跳闸,则可以拉开熔断器或断路器前的隔离开关,并悬挂标示牌。

  l 电动机或起动设备故障应尽可能断开分断路器,不要轻易断开总断路器或断开变压器。

  l 只有当分路断路器不起作用时,才能断开上一级断路器。

  l 只有在开关或操作机构失效而故障迅速发展才允许用损坏设备的手段(如撬开、敲击、剪断等)来断开故障设备,但必须保证执行人员的安全以及可靠地断开设备。

  (b)制止高声叫喊、跑动和企图盲目操作的混乱现象,稳定情绪。

  (c)电话或派人报告有关领导,火灾一时难以控制就必须打“119”告急。

  (d)夜间发生事故会失去照明,利用一切可发光的物体(如手电筒、应急灯等)进行局部照明。

  (e)集中精力,快速灭火。各类灭火机严格遵守灭火器操作方式和使用特点,不能随便混用。如果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着火设备的电源已属不可能,必须在带电情况下灭火时,执行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靴和手套。

  (f)火灾扑灭后,应按设备事故的事后处理要求,一一分析,汇报并迅速恢复被中断的正常运行。

  五、用电安全

  安全用电是关系到每个人生命是重要课题。设备维修工必须严格遵循的守则。

  ① 相线必须进开关。相线进开关后,当开关处于分断状态时,用电器就不带电,不但利于维修,而且减少触电可能。

  ② 合理选择照明电压。一般照明灯具可用220V电压供电;检修照明灯选用36V供电;在潮湿、有导电灰尘、有腐蚀性气体的情况下,则选用24V,12V,甚至6V的电压来供照明灯具使用。设备检修一般用24V作移动照明电源。

  ③ 合理选择导线和熔断器。因为导线不允许过大的电流通过,所以使用不同功率的负载要选用不同规格的导线。选用原则是:导线的额定允许电流比实际输电的电流大些。

  熔丝是作为电路的保护而广泛使用的,要求在电路发生短路时能迅速熔断,从而不让强大的短路电流损坏用电设备,因此不能选额定电流大的熔丝来保护小电流电路,当然,也不能选用额定电流过小的熔丝来保护大电流电路,这会使电路无法正常工作。

  导线和熔断器的选用可参考《电工手册》以获得正确数据。

  ④ 电气设备要有一定的绝缘电阻。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导电线圈间必须有一定的绝缘电阻,否则当人触及正在工作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电风扇等)的金属外壳就会触电。

  通常要求固定低压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可移动的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还应更高一些。

  ⑤ 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正确。电气设备要根据安装说明书进行安装,带电部分应有防护罩,高压带电更应使一般人无法靠近,必要时应加连锁装置以防触电。

  ⑥ 采用各种保护用具。保护用具主要有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钳、棒、垫等。

  ⑦ 正确使用移动电具。在使用手电钻等移动电具时,其引线和插头都必须完好无损,引线应采用坚韧的橡皮或塑料护套线,且不可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5m。此外,其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使用手电钻等移动电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调换钻头时应拔下插头。不得将220V作移动照明电源。

  ⑧ 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要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置,为了保证人在接触漏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时不造成电击,通常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安全措施。

  l 保护接地。保护接地适用于1000V以上及电源中线不直接接地的1000V以下的电气设备。这种方法是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构架,与大地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通常采用深埋在地下的角铁、钢管做接地体,其接地电阻都不得大于4Ω。

  l 保护接零。保护接零适用于三相四线制中线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这种方法是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构架与供电系统的零线连接。照明用三眼插头和三眼插座来给电器通电,以起到保护接零作用。

  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还有很多,高压操作与低压操作都有规程所循。

  六、维护工作安全规范

  (a)、各岗位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后方可上岗。

  (b)、设备管理人员和维护检修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和生产规程,特别要严防燃爆、触电、中毒、滑跌、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c)、设备检修后恢复运行前检查设备的润滑、接电等情况,在做好运行准备后方可投入运行。

  (d)、设备检修后,检修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e)、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志牌后,方可进行维修。

  (f)、污泥处理区域、脱水机房等地严禁烟火,并不得擅自明火作业,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g)、雨天或冰雪天气,及时清扫积水、积雪或冰,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注意防滑。

  (h)、台风或热带风暴期间,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必须有2人同时进行,并采取防范措施。

  (i)、凡在对具有有害气体或可燃气体的构筑物、容器或管渠进行放空清理和维修时要做好通风换气、检验合格方可进行。如要动火,首先测定易燃气体浓度,应将甲烷含量控制在5%以下。同时含氧量不得低于18%,如超过安全标准时,应强制通风换气,确认容积内气体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操作。如果有人要进入管、渠、井或容器内作业时,必须检测有毒气体浓度,符合《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有人监护;必要时佩带防毒面具,同时佩带保险绳并随时与监护人联系。

  (j)、清理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k)、设备维护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上班时严禁饮酒、穿拖鞋、高跟鞋及裙子。

  (l)、起重设备每年定期检查和维护一次,2年上报强检1次,有专人负责操作,吊钩下方严禁站人。

  (m)、定期检查构筑物配置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

  (n)、具有有害气体、易燃气体、异味、粉尘和环境潮湿的构筑物,必须通风。

  (o)、有电气设备的构筑物和易燃易爆的场所,按有关规定检查更换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安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p)、值班室、仪表控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q)、设备维护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熟悉触电的急救方法。

  (r)、各种临时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第三章 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须经电气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始工作,现场停,送电,必须由组长或现场负责人发布停电,验电,恢复送电命令,其他人员不得指挥。

  2、一般电气设备检修,不做带电工作,必要时需得到有关部门允许,方可进行工作。

  3、工作前,应将工作衣衣扣,袖口扣好,应使用绝缘工具(有绝缘柄的钢丝钳,手锯,旋凿等),且准备齐全检查是否损坏,如有折裂和绝缘不良等现象应停止使用。

  4、车间停电检修与恢复电源试验应按“泵站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进行。

  5、高压电气设备检修时应按照高压泵站操作规程中所规定各项停电和送电手续。

  6、临时工作接线必须有效可靠。

  7、工作时应用验电笔明确实无电,验电笔在设备断电前,应试验是否良好。

  8、如在配电间以外工作,应将配电间门锁好,钥匙由检修负责人带在身边,不得乱放。

  9、线路检修时,在切断电源开关处,要挂上“有人工作,不可合闸”牌,有铁壳开关应拿下瓷插铅丝,放在工具袋内。

  10、一切待命检修的带电裸体,应设置防护栏,并应挂上警告牌。

  11、高空作业时,应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并需要有一熟悉电气人员进行地面监视。

  二、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设备修理按?设备拆装操作规程?执行。

  2、使用电钻戴好绝缘手套和铺绝缘地毯。

  3、在用油类清洗零件时,不能使用汽油,并注意周围防火措施。

  4、在用砂轮机时,要注意站立位置,磨削物件时,安放的角度要适当,并预先要检查设置是否完好。

  5、使用台钳时,工件必须放稳扎牢。

  6、高空作业要注意梯子安放稳固,并佩戴安全带。

  7、各种扳手要适合螺帽的尺寸,防止用力过猛滑倒伤人。

  8、在钻床工件时,严禁戴手套,女工要戴好工作帽,工件要用专用工具夹紧,不准用手拿工件操作。

  9、大型工件吊装要检查起吊工具,吊索要扎好工件,下面不能站人,手脚也不能防在工件旁或工件下。

  10、使用高空设备,要预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各种防护罩、网、仪表是否具备,并做好润滑工作。

  11、使用行灯必须绝缘良好,接电合理,以防漏电。

  12、各种锋利工具要安全使用,并保管好。

  三、测量低压电机绝缘电阻的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电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测量电机绝缘电阻

  1、水泵电机跳闸后。

  2、已停止运行七天以上。

  3、电机维修后。

  4、安装新的电动机。

  5、在雷雨雷电时严禁测试电阻。

  测量绝缘电阻的操作顺序:

  1、被测电机必须处于静止状态。

  2、拉开被测电机分空气开关、刀开关,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警告牌。

  3、测量前检查被测电机、电缆头确无电压后,证实被测电机上无人工作后方可测试。

  4、测量电机结束后,将被测电机设备对地放电。

  以上工作必须有2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四、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重点部位进行焊接时,必须严格遵守三级动火制度,填写好工作票,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落实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2、操作前要戴好防护手套、面罩,并穿好防护工作衣和防护工作鞋及脚盖,再进行检查电焊机、电线等是否良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3、焊接工作地点五米范围内,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4、电极把手必须牢固地夹住电焊条,在对面焊接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火花溅在颈项里。

  5、焊接过的工作物,在未冷却前切勿拿在手中,焊接短接短小工作物价时,需要工具夹住,严禁用手扶,以免烫伤。

  6、操作时,不得请不熟悉电焊技术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容易私自作业,操作者须持有《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

  7、操作完毕或暂离时,须切断电源,做好安全标志,以防造成烫伤或其它事故。

  五、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要按操作程序由组长明确分工,进行交底,在不许有人的范围内禁止站人,操作工人所在范围应有退路以防万一。

  2、吊装开始前和每进行一个阶段的吊装之后应详细检查吊装的设备、索具等是否有损伤和松动现象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设备,严禁吊装超重物资,起吊部件时,提升或下降要平稳,避免发生急动和冲击现象。

  4、起重物件在歇工时严禁悬在半空中,而应放下落地或用木块搁好,保证绳索不长期处于受力状态。

  5、要严格按照工种起重机具、工具的特点来使用和保养。

  6、起吊时先拉紧吊索稍停一下,详细检查绳索扎紧是否牢固,再进行起吊,降落时要慢,固定后再松脱吊索或吊钩。

  7、正在起吊的部件上不准站人,起吊的物件正下方及周围不准有人。

  六、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应由专人使用,吊运物体前必须弄清物体重量,不得超荷,以常检查吊钩、钢丝绳及制动状况,安全附件完好状态。

  2、吊装物体时,地面指挥发出信号方可起吊,起吊前应原地试吊一次,检查其工作可靠性。但停车指令不论由认发出应即停车,查明停车原因,运行时发出信号,严禁运物从人头顶运过。

  3、不得把电动葫芦作牵引式拖拉用。

  4、钢丝绳粗应与吊车负荷相适应,更换钢丝绳应请有关部门验审后方能使用。

  5、吊运完毕后,应将吊钩开到最高位置,将停妥后随即关闭电源。

  七、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每一操作之前,首先了解操作程序和所用药品仪器的性能,集中精力地按要求进行工作,避免发生事故。

  2、化学药品要有专人、专门管理,剧毒药品应设专柜,使用应作记录。

  3、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受阳光直射,应分别放置在背光干燥的地方,应密闭远离火源,妥善保存。

  4、易燃易挥发性物品加热时,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

  5、电器设备应有接地装置,潮湿的手或物品不能接触电闸。

  6、化验室不准吸烟,不得吃东西,不准用化验器皿盛装食物,火柴头不得乱丢。

  7、每个工作人员应掌握本室的总电源、水源位置,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8、工作结束时,应对各种仪器的水、电、气等进行关闭检查。

  9、化验室应有灭火装置,工作人员应掌握该灭火装置的正确使用方法。

  10、在线监测每次更换氮气时应有专职人员操作,安装完毕后必须用自来水检查是否有漏气现象。

  八、NaClO3安全操作规程

  1、每次操作必须戴上橡胶手套,操作完毕后用清水清洗橡胶手套并晾干。

  2、不小心皮肤碰到NaClO3溶液应马上用自来水冲洗。

  3、NaClO3溶液防止阳光直射,平时没用时容器盖要盖好,防止挥发影响药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工地日常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不安全因素

  2、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及文件,认真执行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施工安全要求和规定。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专项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3、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正常运行,项目部特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领导和主持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丁宏标

  副组长:陈建华、陈锦标

  组员:杨继平芦阿季纪维尧李凤林林艇

  职责:

  (1)负责对重大安全问题的处理和决策。

  (2)负责审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和实施。

  (3)负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实和控制情况,对下达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予以监督核查。

  (4)负责处理安全事故。

  (5)负责应急救援的启动、指挥和综合协调。

  (6)负责奖罚事宜的研究和决定。

  4、项目经理职责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⑵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目标责任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教育,促使其遵章作业,严格执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⑶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施工技术措施。按规定要求审批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⑷负责组织项目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格执行重大隐患事故管理规定,做好急发性事故的专项处理。

  ⑸负责组织特殊工种每周一次,一般工种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并建立活动记录。

  ⑹负责组织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带病作业。

  ⑺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⑻接受工人、技术人员、安全员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本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创造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

  5、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⑴对本工程施工(生产)安全负技术责任。

  ⑵对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制度、规定等及时向职工、民工传达,贯彻执行。负责职工安全规程的学习、考试和考核工作,对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要亲自编制和交底。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保安全施工。

  ⑶对重大起重作业及其它危险作业要督促有关人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认真审查其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必要时亲自指导施工。

  ⑷经常督促检查各种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保证处于完好状态,不带病作业。

  ⑸参加本工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⑹负责指导各工种工人的安全操作方法,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图纸,交待安全施工方法。

  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重大事故要亲自填写事故报告。

  6、专职安全员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⑵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马上制止。不听劝阻的,有权先停止工作,然后向施工员讲明情况或直接报告项目经理。

  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对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要亲自检查指导,协助现场指挥人员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⑷参加工地召开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讨论,并参与制定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参加安全大检查工作。

  ⑸及时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和安全月报表工作。

  ⑹做好新工人入场的二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技术台帐。按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百日安全”活动和“安全周”活动的情况。

  ⑺协助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⑻积极开展文明施工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7、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⑴对本班组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起到日常的检查监督作用。经常检查施工(生产)现场安全情况,督促职工、民工做好安全设施和保持工器具的完好。

  ⑵协助安全员或班组长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制度,并带头模范地遵守,对违章作业者进行批评教育,予以制止。

  ⑶帮助班组长坚持开展好安全日活动。填写和整理班组施工安全情况。

  ⑷帮助和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⑸经常检查班组内工人操作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对查出的问题协助班组长认真整改。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8、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⑴在公司(项目经理部)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技术上接受安全员、施工员指导,组织本班工人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规定,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工人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⑵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根据本班工人技术熟练程度和体质情况,合理分配工作。坚持班前安全交底,检查工作场所安全情况和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的完好情况;班后小结和清理现场,做到文明施工,严禁违章和冒险作业。

  ⑶督促检查本班职工、民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负责解决

  本班组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遇有严重或较大的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有权拒绝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

  ⑷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⑸发生事故时,负责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组织本班组工人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办法和预防措施。及时正确地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

  9、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现场照明用绝缘胶线,不得用花线、塑料胶芯线。

  (3)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未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操作工作。

  (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6)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7)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8)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9)配制环氧树脂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10)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气电缆胶。高空浇筑时,下方不得有人。

  (11)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2)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以上触电保护,杜绝漏保护范围。

  (13)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动力与照明保安器必须分开,保安器必须选用省级审批许可生产的产品。

  (14)电工要做好钢脚手、井架、塔吊等防雷接地及按设备接零保护。接地与接零不得在一个工地同时混用,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罗纹钢,电阻要符合要求。

  触电保安器的触电动作电流必须保证安全使用要求。总配电箱第一级动力用电触电动作在电流在50—75MA及以上,照明用电必须在30—50MA及以下,开关箱内触电保安器规格应在施工机具配套,一般机具(拌和机、卷扬机)应选用≤30MA触电动作电流,插入式或平板式振动器、潜水泵、水磨石机及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选用15MA触电动作电流。

  10、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焊割工必须持证上岗,明火作业有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9)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挡板等隔热措施。

  (10)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1)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续把线爬梯登高。

  (12)清除焊渣、采用电弧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3)多台焊接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4)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接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5)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16)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7)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8)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焊接。

  (19)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20)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接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二、安措费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

  项目部提取安全措施专项费用购买救生衣、救生圈、安全绳、安全带、高频无绳电话以及应急救援措施设备,指定专人保管,成立应急救援小组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和培训是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和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教育首先能提高领导和职工做好劳动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新上岗工人、变换工种工人教育、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等,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充分运用工地的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才能进入操作岗位,项目部要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要对新工人、农民工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和工种安全规程教育;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要对初次进入小组的生产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后才可分配工作,对老工人要经常进行安全再教育。

  4、各施工队必须把“六大纪律”、“十个不准”制成比较永久固定的标牌,立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对违反“六大纪律” 、“十个不准”者,经教育仍然不改的要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5、一般工种坚持半月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特殊工种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要求地进行,并做好记录。

  6、各施工队对配属民工的安全教育同职工一样要求,严禁“以包代教”。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检查使施工现场在生产过程中人的行为、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卫生符合安全要求,防患与未然。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事故、季节性检查和预防性检查等。

  2、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科室人员组成。

  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各工点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每月现场检查不少于15天,要求安全员经常性的现场查询检查监控。

  4、安全检查小组随时掌握工程施工动态,负责整改工作落实,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应和施工作业队一起想办法,指导帮助、监督施工作业队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5、对船舶作业施工队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衣,否则不得进行水上作业。

  6、对危险物品及重点风险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实施从预测分析到全过程监控的办法,运用科学的监控和检查手段,控制重点部位伤亡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与未然。

  7、在检查中出现安全技术措施未能到位,机械、电气设备存在严重不安全因素等,应及时向施工队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8、各施工队成立由队长为组长、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设备员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

  9、执行项目部有关安全检查规定,施工作业安全检查小组,每周对施工现场机械、电气等,尤其是对危险物品的安全检查,必须严格“队、班组日检”、“项目部周检”的检查制度。每月过一次安全日活动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重大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10、施工作业队安全员协助施工队搞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

  11、各类安全检查出来的隐患,统一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给施工单位,要求“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12、各级安全员发出整改通知单后,整改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对实施有困难的项目应排出整改计划。

  13、完成整改工作,并验收后,须要填写“整改反馈单”和整改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报安全科。

  14、对严重影响施工安全隐患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项目部将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队必须限期整改和解决,对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15、安全生产中碰到需要有关部门解决或者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安全业务单”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16、对安全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单”以种种理由拖延、刁难落实整改工作的,将按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以保证安全检查的实际效果。

  17、安全检查奖、罚按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五、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各船舶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地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2、船舶机械设备操作工和维修工必须按规范操作和维修。

  六、“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严格按照象山大目湾新城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七、工伤保险缴纳和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一时有困难的可以考虑为从业人员,特别是特殊工种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减轻和分散工伤事故所带来的风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承包人负责。

  八、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项目部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例如工作服、手套、套鞋、安全帽、安全带,特殊工种人员的防护眼镜、口罩、专用胶鞋、水上作业救生衣、等。要求施工现场安全员及时搜集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格证等资料存档。

  九、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即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项目部对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及危险隐患采取有利措施消除隐患。

  十、事故报告和管理制度

  1、各施工队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和人身伤亡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小时内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在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必须保护现场,划分安全区域;进行有关善后处理;对现场进行治理整顿,保证后期施工安全。

  2、项目部对于作业人员伤亡事故,如有隐瞒不报、虚报等情况,经发现后,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事故应急抢险和救援管理

  项目部对各水上作业的施工队船舶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救援设备及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应抢险急救援培训,确保在施工当中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十二、安全奖惩制度

  项目部凡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及施工队负责人的责任,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视情节和态度好坏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依法惩处。

  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必须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机构;并应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应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在门上挂牌标识,各船舶应有禁烟火牌,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警告牌。

  十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按各施工队月工程款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待该工程施工完成,无安全事故发生,风险抵押金全额返还。

  十五、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项目部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应当在每周或半月召开一次。各施工队负责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参加例会。建立例会制度,开会时建立签到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归入安全生产台帐中。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___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___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一的思想。

  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①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管理。

  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③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并及时报告和整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④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工作或成绩显著的`。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违章作业。

  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5、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30%处罚(最高不超过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满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或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最高30%的处罚,对事故责任者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自离岗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对以上行为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车间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安全,车间运营正常,全体车间员工必须按要求遵守本制度。

  3.全体车间员工必须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履行制度内容。

  4.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工作鞋,相关特殊工种还需穿戴保护和防护用品。

  5.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在生产维修车间追逐、戏嬉、玩耍、打闹和大声喧哗等。

  6.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严禁在生产维修车间工作现场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7.严禁无证、未经考核和允许驾驶车辆,严禁非因工作的需要擅自移动和驾驶车辆。

  8.严禁在生产维修车间和厂区内试刹车,在车间和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Km/h。

  9.严格按照维修设备操作规定来操作和使用设备,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10.维修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工作区域积水、油污、杂物和垃圾,并将相关维修设备放回指定位置,保持区域场地整齐清洁,防止造成人员的.滑倒和伤害。

  11.油漆、油漆辅料、油品类物品,不得随意乱放,要进行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

  12.在生产维修车间、油品房和油漆材料房等地方,应该配备充足灭火器和消防器材。

  1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持消防器材良好状态,所有人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设备。

  14.车间维修照明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浸水或在有水的地方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和插座是否良好。

  15.严禁手上有水或潮湿时,扳动电力控制开关、插拔供电电源插座、用电设备和电源线路,电源供给和控制的电控箱、电源插座要定期进行检查。

  16.非专业高压电维修人员,严禁擅自修理更换配电箱、供电插座上的用电设备器材。

  17.每天下班前,必须按要求关闭和切断工作区域内相关用电维修设备和电器设备,关闭和锁好门和窗户,避免用电设备在下雨天淋雨或受潮造成损坏。

  18.定期对维修车间工作区域和现场进行安全、防火、防盗检查,尤其是节假日,更要重点检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局财务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确保需要、统筹上报、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条各基层单位结合生产实际及安全活动等情况每季度末上报下季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至发电中心生技科,经生技科复核,报发电中心主任审批后,由生技科上报局有关领导及科室,申请资金。资金的使用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专项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由发电中心生技科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条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费用。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标志、工器具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二)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指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法律法规收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及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活动等。

  (四)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集体、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绳、防护面罩、专项安全用具、防暑、防寒等设施费用)。

  (五)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指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六)反事故措施: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等。

  (七)应急管理:指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培训费用及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费用。

  (八)防汛及消防投入费用。防汛物资储备的费用,防汛演练筹备与演习用物资费用。消防器材购置、定检、充装、更换及消防演练费用。

  (九)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统计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

  (一)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

  (二)劳动防护用品;

  (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

  (四)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

  (五)安全装备、装置、器材和仪器等(不包括机械设备);

  (六)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措施费用;

  (七)环境治理,职业病防治;

  (八)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

  (九)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

  (十)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应急预案;

  (十一)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二)安全生产奖励;

  (十三)服务于安全生产的证照办理;

  (十四)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十五)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如临时设施、围挡、文明施工的投入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和内容的通知》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三、定义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四、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2、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五、管理程序

  1、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2、事故报告管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均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公司值班室汇报,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和自救。

  (2)公司值班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向当班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司主要负责人直接汇报。

  (3)公司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同时向当地乡镇安监站、县区安监局等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另根据《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公司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及时将信息报市安监局。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单位应当及时补报。不得有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现象。

  (5)事故报告分文字报表和电话快报两种方式,事故报告过程中,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使用文字报表报告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文字材料。

  3、事故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4、事故调查处理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办公室、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

  (6)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

  ①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

  ②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③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④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后续处理

  (1)伤亡事故原因查清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分清并明确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不得用“集体承担责任”来代替个人的责任。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①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对特殊工种未经考试合格就顶替岗位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为培养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业务、技能、确保职工和我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单位从业人员应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场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认识、新技术;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四、凡新进场的从业人员,应进行本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新进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六、从业人员调查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七、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

  八、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纪录由培训单位保存。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要建立确保林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重点抓好林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要搞好防范事故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林场应变能力。

  二、要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施工上报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施工要及时上报,绝不允许瞒报。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损失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坚决“以查促防”的原则,组织开展好林场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大规范、大密度、不留死角、不出空档。

  五、要建立安全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要对检查内容、检查项目签字。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敦促及时整改。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真正使检查工作达到查清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的目的`。

  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一把手要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单位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切实做到常抓不懈,防隐患于未燃,确保林场安全稳定。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

  1、检查上级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级的安全生产工作。

  2、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3、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4、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5、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出处理。

  6、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7、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生产检查每年至少开展4次。基层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大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情况稳定。

  四、安全检查组应由单位负责人,安全及时人员组成,检查组成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五、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

  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

  七、安全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八、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要加重处罚,直到停产整顿。

  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劳动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吉林省劳动保护条例》坚持,观察“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广大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严格控制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不随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不准消减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种类和缩短使用年限。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员必须学习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参加劳动保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保护工作的业务能力。

  4、单位必须为老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吉林省劳动保护条例》造成职工伤亡责任事故的按规定交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劳动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6、单位应安排用予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7、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在作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原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特殊工作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及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一、单位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由专人负责,确保其完整和安全。

  二、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

  三、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积极地为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五、借用档案必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并填写借用登记表,定期归还、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事故报告制度

  一、无论什么事故都要上报。

  二、上报必须及时,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里上报有关人员。

  三、报告必须准确。关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必须如实准确上报,以便采取恰当的处理措施。

  四、报告后必须保护好现场。事故发生后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便于事故的有效处理。

  五、事故的报告应有记载。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被上级机关评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场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员每人奖励200.00元。

  二、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每人奖100.00元。

  三、造成重伤以上事故,对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100.00元。

  四、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轻伤事故,对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

  五、造成伤亡、火灾事故,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或留用查看,直至开除单位,如触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六、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擅自动用设备等,而造成设备损坏等或人参伤亡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

  七、车辆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者按重伤事故处理,次要责任者按轻伤事故处理。

  八、发生各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扣发当效益工资:100.00-500.00元;500.00元以上的,视情节停发3-6个月效益工资,重大经济损失、加重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单位法人代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资负全责,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第一责任人。

  2、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场长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具体责任,主管生产的副场长对生产上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专职安全员(或现场员)对本生产场所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汇报责任。

  3、主要生产的副场长,伐区现场员对生产上的事故隐患要从安全培训教育,生产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检查指导、排查事故隐患入手。开展全面有效的工作,并对以上工作负全面责任。

  4、单位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和生产管理人员,所有生产从业人员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所发现的事故隐患。

  5、主管生产的场长和生产作业现场员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整改,对以是解决不了的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或停止作业并马上逐级向领导汇报。

  6、单位要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专项资金,用于事故隐患的整改,以确保事故隐患的及时整改。

  7、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每月最少开展两次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季度上报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木材生产期间,主管生产的副场长和现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的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

  9、对危害较大的事故隐患要由主管生产领导共同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员(或现场员)组织立即整改。

  10、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制度,奖励和发动广大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举报事故隐患有功人员,单位要予以物质奖励和表彰。

  电工制度

  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实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3、绝缘鞋不准裸足使用。

  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5、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要有专人监护。

  6、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7、在危险场所或危险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8、电工必须熟悉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锅炉房制度

  1、非锅炉房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2、当班人员应遵守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

  3、锅炉运行时,锅炉房出入口和通道保持畅通,大门不准上锁或闩死;易燃等危险品不得摆放在锅炉房内。

  4、锅炉要经常检查、保养,发现问题请有关部门维修,并做好检修纪录。

  5、要经常检查油料输送管的静电跨接是否定好。

  6、锅炉房内电线不能乱接乱拉,在高温处和接触油品处的电线应加套管,经常检查燃料供应系统,不得有泄漏现象。

  7、保持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

  油锯手安全生产制度

  一、油锯手负责伐、打、造作业期间的安全。

  二、油锯手必须戴安全帽及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严禁酒后作业。

  四、油锯手必须严格遵守采伐技术规程及采伐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好树倒方向,保留好非采伐目的树种。

  五、严格遵照采伐设计作业,不得乱伐、漏伐。

  六、造材时,根据原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造材。

  七、“上弦”和别亮子的树,要站在弓弦一侧造材,不准站在弓背方向造材。

  八、禁止在搭挂树下进行造材。

  装车工安全生产制度

  一、装车工头必须保证装车安全,禁止酒后装车。

  二、装车时,跳板、木马必须搭设平稳,不准搭阴阳跳,跳板的坡度应不小于3:1,禁止用原木代替跳板装车。

  三、跳板面上有霜雪时应扫除,并撒防滑料,采取防滑措施。

  四、抬木时卡钩要挂牢,遇有外层腐朽,厚皮原木,应将挂钩部分的厚皮或腐朽层去掉。

  五、装车工要听从喊号人员指挥,动作一致,并要以食、中指握住杠子。

  六、装车时必须装顺装实,不偏重,不漏件子,不超载,不负载,不超高。

  七、遇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天气或辨别不清信号时不准装车。

  畜力集材安全生产制度

  一、赶爬犁工必须熟悉牲畜习性。

  二、经常检查爬犁上的工具和牲畜的掌钉,如有破损,要及时修理更换。

  三、无论空、重爬犁,严禁坐人,更不准骑着牛、马行走。

  四、坡度集运材道要撒防滑料。

  五、赶爬犁集材工必须站在前套马的侧面,禁止抢前或落后;赶牛爬犁集材工要紧跟爬犁后面或在拉杆一侧指挥,不得在木头和爬犁两侧行走。

  六、集材作业时,前后爬犁距离不得小于10米。

  七、装爬犁时,须将牛、马、拴好,集材工应站在上坡作业,绞杠时要闪开身子,在爬犁侧面进行。

  八、装爬犁不准站在爬犁上和爬犁杠中间,放绞杠时要躲开身子。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原则和依据

  1.2.1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1.2.2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2、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3、预防火灾、,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隐患。

  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2管理和职责

  2.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2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2.3安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2.4公司安全员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2.5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2.6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7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控制要求

  3.1按照集团规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度营业额的0.15%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高于公司前三年安全生产费用的平均值。

  3.2制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时应切实考虑重或重要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3.3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生产安设部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总结。

  3.4安会应确保采购的安全设施、安全物资合格有效,符合安全标准或相关要求。

  3.5各部门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5.6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资产财务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使用范围

  4.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4.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公司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机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4.1.2重危险源、重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4.1.3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4.1.4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4.2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4.2.1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

  4.2.2保健费的发放:保健费(个人) =职工体检费用+职业病预防费用+消暑饮料费用。

  4.3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4.3.1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4.3.2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4.3.3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4.4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4.4.1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

  4.4.2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

  4.4.3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4.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安全员(兼职和专职)人数、安全员的工资、津贴和办公支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建立及运行维护费用。

  4.6保险投入

  可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来调整保险费率。

  4.6.1财产保险投入。

  4.6.2车辆保险投入。

  4.6.3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

  4.7事故投入

  在突发事故发生后,企业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

  4.7.1事故处理活动费用。

  4.7.2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

  4.7.3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

  4.7.4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

  4.7.5企业价值损失和时间上的投入(企业价值损失指企业信誉的降低、形象的破坏,是一种负投入,是对前期用于提高企业形象、信誉的投入的损失。时间上的投入包括处理事故花费的工时、员工转岗或培训新员工的工时损失)。

  4.8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9安全奖励基金投入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进行奖励。

  4.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会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会审核,财务部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领用部门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会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储藏部办理领用手续。储藏部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建帐,并每月向财务部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储藏部严禁出库。

  5.7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6检查

  6.1公司领导、安会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总结执行情况。

  6.2安会要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向公司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6.3重安措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公司名义汇报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1.目标

  为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确保有关安全经费的专款专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员工以及公共利益,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公司领导: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和对重大安全投入进行决策。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预算、支出、结算及管理。

  总经理办公部:负责对有关职业健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理。

  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有关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具体规定

  4.1安全费用包括

  A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B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C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D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E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F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G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H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4.2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专款专用,列入当期成本费用。

  4.3公司计划财务部应于当年年底和次年年初,分别造具安全生产费用的“下一年预算”和“上一年度决算”。在上报董事会、总经理的同时,抄送工会和安全技术部。

  4.4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4.5各分公司、各管理项目须确保各项涉及安全事项的资金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列支,投入及时、到位,严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万元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并将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罚款项并入,每年年底对年度安全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指标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现金奖励总裁算中足额列支,投入及时、到位,严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万元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并将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罚款项并入,每年年底对年度安全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指标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现金奖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3.1.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3.2.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相关职能部门

  3.3.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3.3.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运作程序

  4.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科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安全科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各部门经理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4.3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4.3.3各部门负责人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

  4.3.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与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4.4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评审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统计和监测各职能部门上月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并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4.4.2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度偏差。

  4.4.3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办法考核评估记录》中,并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

  4.4.5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结果,若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调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发到相关部门,并重新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组成。其主要责任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各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大检查,常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状况时,有权命令停产,立即向领导报告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相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监督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应设立兼职安全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各部门兼职安全人员应协助部门负责人贯彻落实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总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也要经常检查,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维护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登记和存放工作。

  第六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立即报告,迅速排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为强化餐饮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文化娱乐场所、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从法人到各级负责人、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此制度适用于餐饮业内部所有部门安全生产和工作环节,也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是规范餐饮业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过程中安全责任的制度规定,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餐饮业的安全和正常运转。安全生产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主要工作方针,同时以谁主管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工作原则。餐饮业所有工作人员有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餐饮业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制度建立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支持、督促企业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有效的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并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确保客人及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依据《安全生产法》对餐饮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内容。特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各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部门职务及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部门主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职责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安全生产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负责组建应急救援组织,指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报告总经理,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报告。同时组织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对本单位的设备,建筑物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8、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本单位设备大、中修计划,按期对特种设备,配件进行年审和检测,对设备、建筑物的各类技术档案的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9、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0、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及重大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11、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经批准后负责落实。

  12、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3、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职工的执行情况。

  14、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的完成情况。

  15、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解决,否则,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施工和生产。

  16、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17、组织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发证工作。

  18、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9、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0、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1、在业务上接受地方监察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在向行政领导报告工作的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三、部门领班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协助单位领导做好消防工作。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指导,督促义务消防员,危险化学品保管员和要害部门人员的消防知识训练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5、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6、参加本单位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指定并组织实施放火应急演练。

  9、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10、负责本单位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锅炉、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11、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12、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臵齐全、灵敏、可靠。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建档、年审、检验工作。

  1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四、办公室文员安全职责

  1、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做好各类人员(包括职业病患者)的健康检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调离。

  3、做好新员工的上岗前体检与调离职工的离岗体检,分配工作时注意禁忌症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与处罚。在规定期间内不予晋级和提职

  5、做好工伤职工的评审、鉴定与保险工作

  6、执行劳动法,做好劳逸结合,休息休假和工时管理工作

  五、值班经理安全职责

  1、每日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是否完好,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

  2、监督营业场所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安全工作标准检查员工的工作,及时纠正“三违”行为,并对违规人员批评教育。

  3、在发现火险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报警,积极采取措施,遏制事态发展。

  六、值班领班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3、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肃劳动纪律,坚决反对各种违章现象。

  4、认真开展新职工上岗前的班组安全教育,在新职工独立操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带领。

  5、重视班组安全建设,注意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6、经常检查工作区域中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7、严肃查处各种事故苗头和未遂事故,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真正做到预防为主。

  8、发生轻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并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9、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职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七、员工安全职责

  1、每日按要求佩带使用劳保用品。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

  3、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引导顾客疏散,安全逃生。

  八、厨师长安全职责

  厨师长是厨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职责:

  1、组织厨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2、组织厨师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操作规程;

  3、督促厨师严格遵守和落实厨房的各项安全制度;

  4、组织厨师经常清理灶具,烟道,烟罩等部位,防止因积油引起火灾。

  5、经组织厨师常检查燃气管道,阀门及灶具连接处是否有漏气,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报告。

  6、保持厨房消防器材完好,熟练使用灭火器(毯)。

  7、下班前要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下班。

  九、厨师安全职责

  1、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遵守厨房的安全防火,安全卫生制度,防止烹饪期间发生火灾。

  3、进入岗位,先检查岗位灶具是否安全,点燃燃气时必须遵守用火(气)规则。

  4、严格遵守厨房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5、熟练使用灭火器(毯);

  6、离开岗位要关火,断气;

  7、遇有火灾和险情,及时报告和处理。

  十、营业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营业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给顾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上锁和占用,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严禁遮挡。

  3、在电闸箱、电插座、照明灯具等用电器50厘米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4、安装的电器及使用的电源线,必须选用阻燃型,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电气安装必须由正式电工安装。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餐饮业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3、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餐饮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9、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培训领导共同组成。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郝建伟

  副组长:薛楠

  组员:郑露、麦春燕、邵满红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工作职能

  (1)餐饮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新入店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新入馆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新员工进行餐饮业《员工手册》内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

  (3)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小组领导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的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员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4)各部门领班或培训人员负责对新入店员工的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更新设备后的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餐饮业及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的安全防护常识;

  3.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

  6.餐饮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是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馆员工(含代培人员)。

  餐饮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入店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上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本单位的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时间。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操作示范、现场培训、问卷调查、参观考察等方法进行。

  具体形式有:

  1、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训内容作笔记备考。

  2、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

  3、案例分析:通过对餐饮业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

  4、分组讨论:围绕某个安全主题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分组讨论,集思广益,并对讨论结果进行陈述和点评。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员工结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示范,规范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的操作程序。

  6、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7、问卷调查: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或公众关注的安全话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跟进培训。

  8、参观考察: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考察,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的考核,考核合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2、考核办法: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的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3、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

  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管理

  1.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工作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餐饮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及内容。

  2、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的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反馈信息。

  3、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相关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培训计划和授课要求,安排授课人员到场实施相关内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负责出题考核及阅卷登分工作。对授课质量差、反馈效果不佳的授课人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整,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由指定的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依据《操作证》的有效期限,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

  5、新入店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

  6、各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要求,配臵相应数量的部门及岗位培训授课人员,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7、餐饮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岗位操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上岗和无《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情况,将追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8、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的计划、安排及使用,《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参照餐饮业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附件之一,解释权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节安全生产检查

  一为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使广大员工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想,保障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杜绝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望各部门、各位主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比照遵从: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代理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负责对各部门的每个季度前一个月和每年四个重大节日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布臵和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代理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组织落实公司关于每个季度和年内重大节日前的部署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检查,除此之外还要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对门市季、月、周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协助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每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严格执行门市季、月、周、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制定每日日常、班前、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具体情况检查重点安全部位、电气设备、插销插座、用火用电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各项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常闭式防火门等,坚持每日巡查制度,落实登记,对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以确保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

  三各部门检查的内容

  检查部门安全生产是否有专人管理,有无明确分工检查部门负责人是否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相关教育,并保留教育记录。是否建立和留存安全生产档案和检查记录,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对新招收的员工、临时工是否进行安全教育,不低于24H,岗前教育培训是否有记录

  各部门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次检查日期,检查人员都应该详细记录

  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根据平时检查记录对使用设备安全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检查出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纠正、解决。

  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定出计划期限解决。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记录,要评比计分列入本部门考核内容。

  所有机械设备应按规定标准装配安全防护装臵。防护装臵不全或没有防护装臵,不得怕麻烦而私自拆卸防护装臵。对于单位新添设备,由于防护装臵不全,部门应立即向管理部门反映。

  根据季节重点检查,尤其是夏、秋两级,重要部位内的电气线路,设备要详细查看,线路因老化可能引发火灾,应及时更换,绝不延缓。

  所有机械、设备=压力容器、电梯、动力设备,都要定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准带故障运行和超负荷运行,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与电工和专业人员联系,并督促解决

  第三节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确保场所现有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完好,结合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

  一、门市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箱、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设备、自动灭火系统及相关设备、消火栓(室内外消防栓及水泵结合器)系统及相关设备、防火分隔物(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应急疏散设施(通道、出口、照明、标志标识等)、消防器材包括移动式灭火器、消防救护器材(隔热服、灭火毯、消防斧、救护绳、手提应急灯)等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有安保负责,维修保养由工程部及相关协作单位负责。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埋压、圈占,门市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维护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

  三、消防报警系统:

  1.消防报警系统得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大厦监控中心负责

  2.火灾报警探测器一般场所每3年清洗保养一次(按比例分批进行),污染场所(厨吧操作间等处)每年清洗一次

  3.大厦监控中心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

  四、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

  1.工程每月协同大厦对防火卷帘系统元器件进行检查并除尘,每季度按照设计标准对防火卷帘、长开式防火门进行功能测试,及时排除故障。

  2.工程会同大厦维保单位每季度对机械原件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确保功能完好

  五、防、排烟系统和正压送风系统

  1.大厦监控中心每季度对所有正压送风口巡视检查一次

  2.大厦工程部每半年对送风口电气元件机械配件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查风机的状态,及时消除系统故障

  六、排烟系统

  1.大厦监控中心每季度对排烟阀、排烟口及控制线路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每半年对排烟系统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七、固定灭火系统

  八、消火栓系统

  1.安保每日对室内消火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工程每月对消火栓泵、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器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与大厦协调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联动测试并做好记录

  3.会同大厦每月对消防水箱水位以及高低压消防管压力进行检查并加强日常巡视

  4.会同大厦对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处进行入冬前的防冻保养水喷淋灭火系统由大厦进行测试保养,保持沟通

  5气体灭火系统:每半月对灭火器材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加强日常巡察,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按消防法规要求定期送专业检修单位进行检测检修。

  九、安全疏散设施

  1.安全疏散通道确保时刻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占用;安全出口不得随意堵塞、封闭

  2.疏散指示灯(标志)、应急照明设施不得随意改动位臵或擅自摘除

  3.防火门作为防烟防火及防火分隔物不得随意摘除或损坏,应按照其设计标准确保其正常使用

  安保人员每日对用火用电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标志、防火卷帘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标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损坏或故障设施及时保修,确保功能完好,并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第四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管理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统一发放标准,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制订本规定。

  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范围

  限于本店专职从事需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的员工。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保证工作质量的辅助措施,不是改善生活的福利待遇,不得任意扩大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范围,增添项目,提高标准,缩短年限,也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折发现金。

  2、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更新和保管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

  3、发给个人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由使用人妥为保管,在工作中穿着使用。调离或改变工作性质时,对工作服等耐用劳保用品要及时收回,丢失者应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4、同时兼做几种工作的,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在“公务费”中的“杂项费用”中列支。

  6、对本办法中未列,但必须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其他特殊工种,可根据本办法的配备原则,制定配备办法,上报店审批后执行。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1、建立总公司与各店的分级采购制度,重要的施工机具必须由店统一采购;

  2、 “三证”齐全:

  ⑴实行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

  ⑵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合格证;

  ⑶安全监定证。

  3、租赁或采购二手设备时,必须进行性能鉴定或检测。

  4、计划投入。根据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所需经费。

  5、外出采购。由总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计划,派人到商场或厂家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6、检查验收。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验收,对具有国家或行业标准标识的合格证的产品接收,无合格证的产品不得接收。

  7、入库保管。对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予以入库,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

  8、请领配发。依据国家和行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按时、按量向员工发放,并由请领员工签字。

  9 、佩戴使用。生产经营单位经常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员工上班时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10、报废更新。对已达到使用年限或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时报废更新。

  11、检查处罚。对上班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经济处罚

  第五节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

  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分明,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提供专项经费保证。

  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

  5、对员工个人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奖励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给予一次性100—1000元奖励;

  ⑴职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⑵事故发生后积极进行抢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集体利益减轻损失;

  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⑸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举报者。

  6、处罚

  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行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如果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处罚标准

  ⑴违章指挥每出现一次罚指挥者200元;

  ⑵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⑶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

  ⑷不组织或不参加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⑸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⑺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现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⑻对认真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故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⑼破坏事故现场,阻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提供假证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⑾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处罚;

  ⑿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评;

  ⒀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⒁发生一起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处罚按上述条款叠加;

  ⒂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处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处罚规定。

  8、个人行为的处罚

  违反以下纪律者,给予50元——1000元经济处罚:

  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⑵在餐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

  ⑶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

  ⑷超范围使用设备者;

  ⑸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⑹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

  ⑺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焚烧物品者。

  第六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对人身和财产的危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第一目击者(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

  ③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3、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抢救的,拨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时将伤员送附近医院救治,并垫付医疗费用。

  4、保护现场。在调查组人员进入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证时,应作出标记或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

  5、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或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人员,勘察现场,询问相关知情人,查清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的责任人(含职责范围应负的安全责任人)作出处理。

  6、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七节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例会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由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总结安全工作,布臵下步任务,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2、各部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主持,也可根据情况班前或班后会召开。

  3、各级安全例会必须专备会议记录簿,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4、由各部门委派一名有责任心,纪律性强的员工担任安全员。

  5、主要工作

  ⑴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的指示和工作布臵。

  ⑵检查本部门消防制度落实情况。

  ⑶指导本部门的所有人员,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组织客人疏散及自救的方法。

  ⑷掌握本部门消防设备,器材配臵的情况,摆放位臵、数量,保证安全有效。

  ⑸检查并整改消防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6、例会检查内容

  ⑴递交本部门本月的防火安全检查记录。

  ⑵汇报本部门的防火隐患整改措施。

  7、各部门对安全员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并给予学习和训练的时间保证。

  第八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目的:为了响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对人身和财产的危害,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分为三大类:

  1.一般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情况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而且事故特征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公司和人身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发现途径和方式

  1.在例行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时发现

  2.随即有人发现并汇报

  3.已经产生先期征兆,特征比较明显

  三、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执行,权责分明

  2、落实每周安全检查、每两小时巡查制度,认真做好记录

  3、厨吧每日营业前后落实检查燃气、电器等是否有故障

  4、人员所在部门、区域加大检查巡查

  5、安保人员落实执行自己职责,对场所用火用电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疏散标志、防火卷帘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设施器材、校方应急标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6、认真分析研究公司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设施设备,制定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

  7、对确定公司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部门、部位和设备设施,要加强管理力度,明确分管责任人,并落实到位

  8、制定有效的容易发生事故的部门、部位、设施设备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9、各容易发生隐患的的负责人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回报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和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10、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追究制度,公司各级安全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原因不进行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部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排查,如因此造成事故,将追究响应领导人责任,并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与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11、公司各部门及个营运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1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及安保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第九节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一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

  2、必须严格执行按照生产厂家说明书制定的电焊机操作规程。

  3、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必须检查电焊机及金属台接地线是否牢固。

  4、操作前必须检查电极夹钳手柄处的绝缘是否良好、面罩玻璃遮光效果是否有效

  5、操作前和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防止火灾发生。

  6、禁止对油箱、油桶及易燃贮气罐等危险物进行焊接。

  7、电焊操作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二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氧气瓶的安全要求

  2、氧气瓶的取送应指定专人负责,搬运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拉氧气瓶时,用瓶嘴朝后并戴安全帽。

  3、使用时垂直放臵,固定车支架上或手推车上,不要在日光下暴晒。

  4、安装氧气表的顺序如下:

  ⑴取下氧气瓶的保险帽,短时间打一下阀门。

  ⑵检查接头帽、螺帽是否良好,将氧气表固定安装瓶上。

  ⑶松缓调压螺钉,打开气瓶阀门,如新装软管,需调整调压螺钉,吹洗接头,开气瓶阀,避开气表方向。

  ⑷装软管时,注意不要将氧气和乙炔气管接错,两软管颜色不一样,新软管使用前要吹洗排除管内滑石粉,装好后用肥皂水检查是否漏气。

  ⑸安装和开阀门时,各部件和使用工具不得有油污衬垫,不得用油浸润。

  ⑹氧气瓶和明火相距必须超过5米,严禁靠近油蒸汽管道和有热源的地方。

  5、焊接时的安全要求

  ⑴焊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懂得基本知识,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焊接。

  ⑵工作前和工作中要经常检查压力表压力软管。

  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焊接枪、喷嘴,调整氧气和乙炔压力。喷嘴要装紧,防止乙炔漏气,喷出速度低造成回火气压低时,不要用氧气代替乙炔勉强使用,

  ⑷点燃焊枪要先打开氧气开关,后打开乙炔开关,停止时先关乙炔开关后关氧气开关。

  ⑸使用点燃的焊枪时,务必谨慎不得将火焰指向人、氧气瓶软管。焊枪点燃时不得离开。即使暂停工作,也要关闭焊枪,挂在固定位臵。

  ⑹长时间不工作时,要关闭氧气瓶,松缓氧气表调整螺钉,放掉软管中的气体。

  ⑺长时间工作时,勿使焊枪喷嘴过热而引起放炮,为此需将焊枪放入工作地点专设的水槽中冷却。

  ⑻焊接盛过易燃物的容器,必须用热碱水仔细清洗,打开盖,才能焊接。焊接时最好远离,工作时候再正式焊接,承受压力或未加清洗的容器禁焊。

  ⑼室内或车内焊接要注意空气畅通,工作中感觉有强烈乙炔气味或其他非正常异味的,应立即停止操作,检查合格后,再工作。

  三和面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对和面机内进行察看,是否有异物,并用抹布擦净后再打开电源开关,看其运转是否正常,然后关上电源,再进行操作。

  2、和面时,必须思想集中,关上和面箱盖,再打开电源。

  3、酵面吃碱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严禁和面时将手伸入和面机内。

  4、和面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好和面机内外清洁工作,并把和面机盖盖好。

  四绞肉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对绞肉机的绞轴、多孔挡片、刀片、螺母、电器设备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各部零件完好无损。

  2、绞肉时严禁“手入绞肉口内”,操作过程中要思想高度集中,不能麻癖大意。

  3、操作中如发现异常情况,首先切断电源经机修人员修理后,方可使用。

  4、绞肉完毕先切断电源,并且做好绞肉机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以防交叉污染。

  五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作业前,部门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查看,提出安全注意事项,跟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参加高空作业班组负责人接受任务后,及时清理作业场地,提出安全施工方案,交部门审核后实施;

  3、高空作业中配备的器械必须检查其安全性能,每一班次前后必须认真检查其安全性能,确保万无一失;

  4、高空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上报部门跟班负责人;

  5、高空作业各班次,应做到人走场清,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高空作业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安全器械做好保养维护工作后交回仓库。

  六切肉、刨片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先观察机器内是否有异物,并用清水先清洗干净,打开电源看其运转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报修。

  2、操作时思想集中,遇有卡、塞、堵现象,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机器运转状态下用手直接处理,和插入机器内。

  3、操作完毕后必须将机器清洗干净,并盖好机盖。

  4、操作完毕后周边卫生必须清理干净。

  七燃气灶安全操作规程

  1、燃气灶具、管线必须做到专人负责、检查,用后不忘关闭燃气开关

  2、使用中,发现漏气时,先关闭开关,严禁动用明火或开电气设备,立即开窗通风,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3、燃气管线、开关等严禁私自拆卸、移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4、点火后,不得离人,防止火焰意外熄灭而造成事故。

  5、炉灶旁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6、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会使用各种消防器具。

  第十节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为加强用火区域的安全管理,防止在用火期间发生火灾,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明火在动火前必须到保卫部办理《动火证》并按动火证中的要求动火。

  3、动火单位在向保卫部申请动火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主管安全的人员,要到用火现场查看,落实安全措施后去申请动火,动火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正式焊工证,动火前要准备好灭火器和水,灭火器不少于2具。

  5、动火现场,凡熔珠、焊渣可能溅落地方的易燃,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在楼层中动火的要严防熔珠、焊渣沿孔洞掉落到下层引起火灾,室外遇有5级以上风速应停止动火作业。

  6、施工现场焊接作业时,不准同时进行刷(喷)油漆作业。

  7、动火期间必须设定看火人,看火人要时刻密切监视焊花溅落的区域,发现火险立即处理。

  8、有缺陷的焊机,电源线,把线不准进入作业区。

  9、营业期间禁止动火。

  10、动火结束,用火单位,建设施工单位要及时清理用火现场,确保无火灾隐患,看火人检查无余火,半小时后方可离去。动火人将动火证教回保卫部。

  11、用火申请登记表,动火证只限一个地点,规定时间内使用,变更地点和超过规定时间动火证无效。

  第十一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⑴为加强日常用电管理,防止用电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系统供电线路进行年检,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⑶在经营场所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需铺设电源线路必须由主管部门批准,由正式电工安装。

  ⑷各部门要有:用电器,插销座,电闸箱,电源线的部位做为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并指导员工重点防护。禁止在插销座,电闸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码放物品时与插销座,电闸箱要留出安全距离,严禁商品压埋电源线,电插箱和电闸箱。

  ⑸营业用电和办公区用电,下班后一律关闸断电。非营业用电冰箱,冰柜,饮水机,电热壶等不间断用电器,确因工作需要到保卫部备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电器,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厦内禁止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⑺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器及伪劣电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装电器的辅助材料如电源线、插座、电闸等应迭阻燃型,多孔电插座要带过载保护器,并且是国家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

  ⑼在经营场所内需接临时线的,应到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临时线,临时线的安装标准与时间按北京地区电器安装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⑽商场(超市)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电源线路一律选用阻燃型双护套线,有人踩踏或触碰处的送电线路要采取穿管或做护槽板等保护设施使用单护套线要穿管或护槽防护。

  ⑾用电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禁止电器带故障运行。

  ⑿售货厅内的商品电器,如:微波炉,电饭锅,电热杯等,做展时可通电,非展示时应断电。禁止用商品电器热饭、热菜,烧开水等进行非营业使用。

  ⒀餐饮部门使用的电炸锅,电饼秤,烤炉,烤箱等大功率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专人看守,对送电线路,电器开关,及用电器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⒁经营场所办公区域所有用电器都要接受电气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

  第十二节安全用气管理制度

  ⑴为加强对燃气使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⑵燃气设施的主管单位和使用部门要加强对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的管理,必须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燃气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检查。

  ⑶燃气场所的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⑷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蒸箱、燃气灶、茶炉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截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⑸对燃气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漏;对使用的软管到规定的时间和发现变硬开裂时都要及时更换。

  ⑹对燃气灶具等设施,每季度要检查维护一次,半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情况写入防火档案。

  ⑺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⑻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管道燃气表房、厨房、茶炉房等使用燃气的地方,必须安装气体泄露检测设备。使用燃气场所安装电器设备必须在断气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消防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消防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⑼天然气使用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消防主管部门,并存入本单位防火档案。

  ⑽违反本制度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5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00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完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5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5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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