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项目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项目管理制度1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项目施工有效运转,加强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全面落实公司的项目开发周期要求,确保完成'安全','优质','高效','快速'的总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管理部门
此制度归公司xx项目部管理。
三、管理规定:
第一章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1、严控资料原始性、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工程部联合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若发现资料虚假、不正确,不完整将给予施工单位100元/次的罚款。
2、出现质量问题,在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者罚款300元-2000元,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者,例如:混凝土出现大量孔洞、轴线位移严重、标高出现重大误差等,除按规定进行整改外,直接罚款10000元。对已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擅自处理者根据实际情况罚款2000元-5000元。
3、装饰装修及安装做法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做出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对不按要求施工者,除无条件返修外根据实际情况罚款500元-3000元。
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若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
5、在檐口、窗口、窗楣、雨蓬、阳台压顶和凸出墙面的部位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应保证其坡向正确。若施工单位大面积未按照图纸及规范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整改外,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经济处罚。
6、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屋面、卫生间,结构层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闭水,确保结构层不渗漏后做防水,然后再次进行闭水试验。每次闭水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并有详细的记录,对未按要求施工的'单位,除无条件返修外,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7、各楼号±0、000标高必须引致各楼号相邻固定位置,并经监理单位复核,并严格控制各楼层标高,对出现重大偏差的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8、基础施工必须注意轴线位移,轴线位移不得超过验收规范规定,对轴线偏差超标严重的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9、水电预埋时,500。
项目管理制度2
新能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推动科学技术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安全经济、文明生产水平,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认真贯彻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成立了以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各职能科室技术骨干参加的**(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学技术领导小组,日常科技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科学技术领导小组见附件一。
科技领导小组负责科技机构与任务、科技项目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的分级管理、科技合同管理、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及科技成果管理等,组织全公司年度科技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科技项目及科技成果的统计,对科技成果的验收、评议、鉴定、申报、奖励、交流和推广应用以及向**集团公司技术部总结汇报风厂科技项目完成情况。
第二章、适用范围
新型工艺、材料、技术应用项目;先进管理办法推广应用项目;重大设备缺陷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技术改进和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新产品开发项目;公司认定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其它项目。
第三章、科技项目相关规定
各风厂每年十一月底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科技项目,生产技术部组织专业人员审核汇总后,报公司领导后确定年度科技项目,同时确定项目负责人。
要求全公司所有技术人员都要积极投身到科技项目活动中,可跨专业、跨部门独立或合作承担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依据项目情况确定完成此项目的合作部门及人员,编制开发研制费用计划,并经批准后由科技专项基金中列支,同时,项目负责人要与生产技术部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确定有关事宜。科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其技术管理职能在确定项目时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其他管理职能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项目研制过程中需外协时要提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最终由公司领导批准。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报科研结论报告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由生产技术部根据项目内容组织相应层次的技术鉴定,形成鉴定结论,确定项目完成情况。对当年度能够应用的项目列入当年大修或更改工程项目计划。科技项目按成果管理程序申报科技成果,或投入生产实践,并可作为技术人员考核晋级的条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公司每年在自行安排的更改工程中计列一部分科技专项基金,用以列支:科研中硬件设施费、项目开发费、协作费、调研费等;人工费是否列支,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列支,人工费最高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资金的管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可参照更改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章、科技成果申报
全公司各单位原则上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一次本年度科技成果,完成的科技项目即可随时申报。
所申报的成果至少要经过3个月的实践检验。经筛选的成果可以参加电力公司、国家申报科技成果。由一个单位完成并能够独立应用的科技成果可单独上报;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项目负责单位会同参加单位联合上报,联合上报时必须就完成单位排序和主要完成人排序取得一致意见。
对于在生产现场设备检修维护时的个人发明成果,包括技术革新、工艺改进、制作专用工具等个人成果,可随时申报。申报科技成果应具备下述材料:科技成果登记表;按规定应出具的证明材料;全套技术资料;革新前主要问题及状况,主要革新内容,革新后状况及应用情况,主要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详细说明。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定义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成果完成过程中,提供技术和设备,对成果完成起到重要作用的单位。
主要完成人是指对成果的完成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人员,一般具备下述2个条件: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在研制过程中直接参与并对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作出重要贡献。各类科技成果申报的基本条件和评审最低标准如下:新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计、计算机应用及软件等):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新,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技成果:在推广应用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对已有的成果改进、完善、提高或在厂内推广应用面较大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采用新技术(包括引进、消化和吸收):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科技管理、推广、应用、计量、科技情报等:科技管理: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新,对促进我公司及**公司科技进步具有重要作用。标准:对我公司的生产、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计量:按新成果或软科学处理。科技情报: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造,对电力生产建设等方面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软科学:达到公司先进水平,有所创新,被公司本部采纳,并对企业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第五章、科技成果的评选及奖励
评选:科技成果按应用效果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评定,每年评审一次。设立科技成果奖和合理化建议奖,其中科技成果奖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五个等级;合理化建议奖和qc成果奖励分别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五个等级。科技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奖经生产技术部初审,报公司领导审批。对个人的发明成果,由生产技术部不定期进行评选,按科技成果的奖励等级进行奖励。
奖励:科技成果奖的评审本着宁缺勿滥、少而精的原则。奖励标准如下:科技成果奖:特等奖:10000元以上(具体数额由科技含量及创造的经济效益确定),颁发奖励证书;一等奖: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二等奖:5000元,颁发奖励证书;三等奖:2500元;鼓励奖:500元。合理化建议奖及qc成果奖励:特等奖:3000元以上(具体数额由科技含量及创造的经济效益确定),颁发奖励证书;一等奖:1500元,颁发奖励证书;二等奖:500元,颁发奖励证书;三等奖:300元;鼓励奖:100元。奖励说明:获奖项目的奖金不重复发放。如获奖项目已经获得过某种奖励,又获得高一级的奖励时,只发放奖金的差额部分,其余部分可作为企业的奖励基金或科技活动基金。 “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计算机软件成果”、“科技情报成果”、“qc成果”等一律按本管理办法管理。
第六章、考核规定
生产技术部将不定期对科技活动和qc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考核情况做出测评,上报测评结果。科技活动要求有科技攻关领导小组、有科技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每季度至少记录一次)。缺一项扣所在风厂100元。 qc活动要根据立项情况,按照qc活动的程序从选题理由、现状调查、要因分析、制定对策、效果检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遗留问题等方面作好活动记录。要求每季度至少有一次记录,缺一次扣班组所在单位100元。各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不及时上报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各单位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本年度科技成果,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各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qc小组
立项计划,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各单位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本年度qc成果,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办法适用公司各单位,“办法”中未列事项,按上级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qc小组课题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二。 qc小组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三。 qc成果计划汇总表见附件四。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科学技术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副组长:生产技术部部长成员:生产技术部成员
附件二:qc小组课题注册登记表单位、部门:***风厂qc小组名称:****班qc小组课题名称立题时间课题编号年月日组长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立题理由:本部门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注:不能用课题名称代替小组名称。
附件三:qc小组注册登记表单位、部门:小组名称成立日期登记日期登记注册号****班qc小组年月日年月日组长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组员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或工种成员变更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3
一、考核指标
1.进度控制
1.1负责组织施工进度生产与实施;以每周、月、季的落实完成情况,衡量节点工期;
1.2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生产要素需用计划,组织、协调现场施工;
1.3施组、方案、洽商、交底等技术文件完成的时效;
1.4做好开工前施工准备工作,组织现场施工;
1.5编制专业施工作业进度计划(包括月、旬、周作业计划)和落实完成情况;
1.6了解与掌握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和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写和图纸会审,做好开工前的各种质量保证工作;
1.7技术管理资料的编制及时性;
1.8负责制订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及管理文件;
1.9组织实施落实情况;
1.10材料、机械设备的采购供应到场时间满足施工需求;
1.11测量放线随施工要求跟进;施工试验试件的取样送检;
1.12测量、试验资料报告的收集;
2.质量管理
2.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相关方的评价,例会记要内容;编制施组、方案、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及变更的针对性、指导性;
2.2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工程质量检查;
2.3负责所管辖的专业施工管理、进行全过程动态控制;
2.4负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和现场工程质量的日常管理工作;
2.5严格执行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验收程序、验收制度;
2.6技术管理资料编整的准确、有效,内容卷目清晰、台账管理;
2.7负责项目风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
2.8积极进行各种材料询价,参与材料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2.9严格控制材料质量,
2.10测量放线的精确度,允许偏差;
2.11试件取样制作的标准;
3.安全管理
3.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现场安全设施的落实,相关方的评价;
3.2技术文件对安全管理的覆盖;
3.3现场危险性较大的风险识别、控制措施;
3.4技术文件的保管;
3.5负责所管辖的专业施工作业安全状态管理;3.6日常管理对安全的检查、监督、整改;
3.7按规范、规程要求检查和验收;
3.8技术管理资料的保存、借用、登记等管理;
3.9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组织风险控制措施方案的检查和考核;
3.10材料、设备的进出场保管、出库;
3.11执行材料、工具等现场验收、保管和发放制度,各项领料手续需齐全;
3.12测量仪器的保管,测量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3.13试验监测的安全,试件的保存;
4.文明施工
4.1标准化工地的建设,CIS的实施情况,现场的整洁;
4.2项目的策划书,现场的应用、实施;
4.3分管施工作业范围的整洁,对标准化工地建设的落实、维护;
4.4验收标识管理,样板的推行工作等;
4.5办公环境,复印、打印管理;
4.6组织检查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执行情况,发现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监督整改;
4.7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现场平面图合理堆放材料;
4.8测量仪器的保养;设备台帐的清晰;
4.9试验室内的整洁;
5.技术管理
5.1技术管理合理化建议、意见,标准、规范和样板的实施情况;
5.2全面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建立项目技术责任制,负责组织现场人员的`技术教育和质量教育;
5.3熟悉审查图纸及有关资料,参与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施工样板推行、标准规范的实施、落实;
5.4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控制和督促整改质量问题;
5.5协助施工作业班组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意识;
5.6综合管理体系、技术资料等技术性文件的实施指导;
5.7结合施工方案和现场的实际,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会,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8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对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措施、以及涉及到费用的问题,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索赔工作;
5.9建立完善的材料登记台帐和报表制度;
5.10测量仪器的校准,台账管理,检定周期;
5.11试验的成本控制;
5.12生产成本与计划成本,现场施工中的节约、控制;
5.13办理有关现场签证,二次经营;
5.14技术文件的经济效益;
5.15现场施工中的材料使用,工序、工艺合理化安排;
5.16在保证质量,为项目节约成本投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5.17纸张、办公设施的管理、使用与节约情况;
5.18优化方案合理化建议,现场实施的指导监管,一次成优;
5.19组织材料余料、工具退库、旧材料、包装材料、周转材料的回收和废料的处理工作;
5.20测量仪器、试验设备的使用和维修费用;
项目管理制度4
一、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按时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岗,如需替班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2、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岗或交接班手续不齐全时,交班人员应继续值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直至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岗;
3、严禁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如遇突发性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待系统和设备完全正常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4、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神集中,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做好交接工作的记录和签字手续;
5、每班交接前负责清洁卫生工作。
二、电梯管理及保养检查制度
1、为保证电梯机房设备绝对安全,电梯维修工必须把机房门锁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更不允许任何人将机房作为住宿之用;
2、电梯机房门钥匙必须由电梯维修工妥善保管,不准随便挂在墙上,以防钥匙被人拿走;
3、物业公司领导检查维修保养的情况,必须在电梯维修工的陪同下核实维修保养的项目及保养情况;
4、电梯临时维修或定期维修、保养时,必须做好详细、完整的记录并存档备察;
5、认真填写电梯运行记录及维修记录,;
6、电梯保养与检查内容如下:
a、电梯轿箱内通风机、日光灯是否正常;电梯运行楼层指示信号显示功能;电梯运行程序能否按正常指令运行,轿箱内及大厅按钮信号有无损坏,显示是否正常;
b、电梯拽引机转动装置,抱闸装置,转动装置,润滑油应在油标上下刻线之间,钢绳、绳轮固定,电梯地坑是否积水,电梯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干净;
7、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及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集中解决设备技术问题;
8、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三、锅炉房设备定期检修、维修及保养制度
1、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对锅炉房设备及辅助设备进行经常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检修;
2、锅炉设备的定期检修分为:大、中、小修三类,小修应按需要随时安排,中修每年一次,应包括清除受热面内部的水垢、炉膛、烟道及受热面外侧面等部位;
3、锅炉检修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根据周期检修计划和内外部检查的情况确定本次锅炉检修计划;
4、根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人员力量,根据检修制度分工负责制,以确保检修质量;
5、检修前要准备好检修工具,材料和配件。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保证检修质量标准有效措施;
6、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修保养并定期校验,以保证其灵敏可靠;
7、锅炉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8、每班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9、做好检修、维修及保养记录,把每次检修的情况(损坏情况和修理方法)记录下来存入锅炉技术档案,以利于日后备查。
四、锅炉房安全操作制度
1、严格遵守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温度、压力,燃烧等头部,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2、严格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3、进行巡回检查,锅炉设备及相关设备是否出现异常情况,检查供水、回水管道、循环水泵、补给水泵及其它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时处理,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事故的分析,并吸取事故教训;
5、锅炉运行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主管人员领入。
五、锅炉房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一旦发生事故,管理人员一定要冷静,判断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锅炉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后不能有掩盖事故的侥幸心里,否则会使事故扩大。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2、锅炉管理人员一时查不清事故原因时,应迅速报告上级领导,不得盲目处理,在事故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擅自离岗;
3、事故发生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部位及处理方法等详细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发生锅炉爆炸和重大事故的单位,应尽快将锅炉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等书面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锅炉安全监督部门。
项目管理制度5
为了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统一办公用品规格,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现制订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申请
项目部根据办公物品需要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填写办公物品采购预算表,由项目经理、xx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如果办公物品需要指定某种特定规格,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较大变化,也一并向办公室提出。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或超出统一配发标准的,须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xx总经理审批。
二、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采购
项目部物品由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和数量进行采购。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的,持总经理签字后的申请书和采购预算表,由办公室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采购。
三、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领取
项目部办公用品采购后,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分别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或者《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细表》上签字领取。
四、项目部办公物品的费用支出
项目部办公物品费用由xx统一预支,纳入工程建设成本,项目竣工时予以结算。
五、项目部办公物品的保管
项目部办公物品由项目部按照xx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六、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盘存
项目部办公物品应由项目经理负责定期清点,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清原因,然后以书面形式向xx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进行汇报,同时通报办公室,重新调整在用物品清单,使帐物保持一致。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解散时,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登记、检查、检收和管理。
七、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持有量调查
办公室必须对项目部所拥有的办公用品尤其是低值易耗品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项目部所报统计数据是否与项目部领用记录相一致、办公用品采购预算表是否与实际数量一致,并定期对每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做出统计,向xx总经理及项目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八、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报废处理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填写《办公物品报废申请书》,注明办公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由xx总经理签字后,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项目管理制度6
一、制定计划。按设备修理周期要求,制定出检修计划,并对设备进行检查、技术鉴定,确定修理等级,使保有设备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检修。
二、设备检查。每月由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设备进行一次机、车检查,保证和督促检修计划的.落实。
三、设备检修。经设备科批准的设备小修,零星修理和项目修理,由修理工和司机按计划实施,以保证设备完好。
四、设备送修。对申请批复大修的设备、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到:
1、送修设备应保持清洁、完整,不准拆换原零件、部件。
2、送修设备的履历书等技术资料应随机移交。
3、设备送修时,派人同承修单位共同检修办理送修设备和随机专用工具等交接手续,填写送修检验记录。
4、设备修竣后,接机、车人员按验收标准检查、试件、验收并办好交接手续和索取随机、车履历书及大修有关技术资料。
项目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x办发[20xx]12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委发[20xx]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设办理服务项目的前置条件;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部门间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申报确认;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服务项目的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转报、核发证(照)等环节,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证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8
一、严格按环境卫生责任区所要求的区域进行清扫、包干。
二、各宿舍门前区域由各宿舍当天值日人员清扫。
三、施工现场、周围道路每天由二人专职清理垃圾,清扫场地。
四、食堂区域由食堂卫生人员对其卫生负责范围内每天清扫不少于二次。
五、厕所由保洁员每天定时对地面、便槽进行冲洗。
六、办公区域由保洁员每日早晨、中午对办公设备、地
面、桌子进行清理、清扫。
七、工地大门外严禁乱堆放物料。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项目管理制度9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机管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的操作证后,方可上机操作。学员或实习人员必须在有操作证的指导师傅在场指挥下,方能操作机械设备,指导师傅应对其实习人员的操作负责。
3、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4、在非施工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5、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租赁机械设备应从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出租商,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或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其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的安装、拆除。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过程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进行拆装。
9、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安装、拆除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依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订相应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交底后,方可实施。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组织机管员、安全员、电气负责人共同验收,并经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10、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12、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项目部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13、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14、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15、各种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上要有安全装置及相应的防护设置,使用时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否则不准使用。
14、建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管理台账,对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16、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管理,确保使用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
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1、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2、井架搭设前,由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员按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4、各类脚手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搭设。
(1)脚手架的基础夯实填平验收制度
a、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b、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300mm或在立杆下置垫块,并绑扫地杆;
c、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夯实,做好排水设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
d、脚手架基础完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2)搭设过程中的分段验收
a、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
b、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严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c、整体落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d、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3)装饰阶段重新验收制度
a、在装饰前,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b、对于装饰时的架子着重检查部位有:整体外观是否稳定、变形、各种杆件搭接是否牢固,与墙连结点是否有效、牢固,各类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c、装饰阶段脚手架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d、装饰阶段在外墙施工时,必须做到每周一次检查、验收记录。
(4)重点部位(电梯井、采光井)的脚手架验收制度
a、重点部位的`脚手架必须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设;
b、搭设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人员验收合格,方能挂牌使用。
(5)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a、对于同一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总承包方必须明确脚手架的管理单位;
b、结构结束移交装饰单位时,总承包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同时再次明确监护单位和监护人;
c、对监护单位和监护人必须挂牌公告。
(6)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方法
a、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b、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工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
c、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d、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他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三、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管理
1、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色应规划统一,且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安全色》gb2893-20xx的要求。
四、安全检测工具的配备管理
1、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工具。
2、安全检测工具必须是具有相关证照的合格产品。国家实行许可证的产品必须有许可证;国家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有认证证书;其他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并与产品相对应。
3、安全检测工具应每年检定、校正一次,应有书面记录。
项目管理制度10
岗位职责及操作细则:
(1)全面负责保安部日常运作管理,负责拟定和建立保安部长期工作计划及制度,贯彻执行管理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向物业经理负责。
(2)在物业经理的领导下密切与公安机关配合,做好广场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好广场治安秩序,保卫广场的安全。
(3)结合广场的具体情况,根据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要求,编制培训课程,有计划地对保安员进行培训,并对保安人员日常勤务、能力、装备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执行,认真搞好保安部的组织管理工作。
(4)维护广场内治安秩序及周边的治安,监管保安员日常工作及对各岗位督导检查,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5)一旦发生治安灾害事件,负责组织抢救工作,保障广场内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6)公开招聘本部门员工,报物业经理审批并报保安管理委员会审查、备案。
(7)培养训练保安部全体成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国家法律、履行保安职责。
(8)建立与完善各项制度,抓好保安员的思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
(9)完成管理处交付的.各项任务。
(10)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广场内的刑事及治安案件。
(11)负责广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12)负责停车场的保卫工作。
(13)负责广场公共设施的安全工作。
(14)负责配合场内卫生监督工作。
(15)负责管理处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的保卫工作。
(16)为配合各业户的迁入,提供保安建议。
(17)协助业户做好广场装修监管工作。
(18)耐心接待业户或员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及时处理并反馈。
(19)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定期联络,协调有关广场的保安对外联系工作。
(20)负责统筹及策划整个广场的消防工作,包括组织义务消防队、安排消防演习,联系消防部门及监督消防监控中心,确保其顺利运作。
(21)定期按时检查各部门落实治安消防承包制度情况,加强各部门的安全、消防防范工作,对重点部门采取一定措施,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22)如有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赶到现场,保护好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同时报告物业总经理。
(23)定期向物业经理汇报有关广场保安情况及作出建议。
项目管理制度11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含外包工作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二条外包工作票分为外包电气工作票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外包工作票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包工作票
第三条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和电厂设立工作联系人制度。
第四条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电厂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第五条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必须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三)工作许可人职责: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哪些设备有电、有压力、有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
5.对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四)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负责人必须持票并始终在工作现场监护工作;
6.对工作班成员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负责,并对上述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完好负责。
(五)电厂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工作票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三章外包工作联系单
第六条外包工程,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执行工作票制度的(不需要停运设备和系统或改变运行方式,如设备及现场专项清扫、小型土建、搭建脚手架等),必须办理“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
第七条外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资格和职责如下:
(一)工作许可人应由管辖该项工作范围内设备、场地的运行值班负责人担任,并对工作是否影响设备安全(指是否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负责,负责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二)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负责人提出,经电厂安监部门备案并公布。其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负责填写“工作联系单”,办理工作手续。
(三)工作联系人应由电厂(甲方)有资格人员担任,并对下列事项负责:
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重点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掌握工作进度,及时与电厂有关部门联系。
第八条对于经常性的外包工作(如清扫设备卫生工作),电厂应制订专门的管理规定。在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电厂联系人不变的情况下,可办理“周、月工作联系单”。
第九条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的管理、考核办法由电厂自行制定。第四章外包安全措施票
第十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涉及特别的安全措施、挖掘、登高、有害气体,有害物质等特别危险的场所工作时,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的同时必须办理“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十一条外包安全措施票共有“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二种。
第十二条外包安全措施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制度。
第十三条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特殊作业是否必要负责;
2.对特殊作业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所派特殊作业工作负责人是否适当、特殊作业人员是否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特殊作业工作所使用的器具和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特殊作业时,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第十四条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动火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动火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动火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动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动火工作使用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动火时,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三)动火安全措施票许可人职责:
1.动火安全措施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绝;
3.向动火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四)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完成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安全措施票开工和结束手续;
6.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电厂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检查措施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始终在现场监督动火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并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和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一级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电厂规定的人员担任;二级及以下级别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承包单位规定的人员担任。消防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一)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二)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三)确认所指定的专人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灭;
(五)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第十六条动火执行人的职责:
(一)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二)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三)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四)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清理并检查无残留火种。
第十七条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项目管理制度12
1、保证施工过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施工按正常次序进行。
2、通过加强技术管理,不断提高技术人员工作水平和技术素质,能预见性地发现问题,最终达到高质量完成施工任务的目的。
3、充分发挥施工中人员、材料、设备的潜力,针对工程特点和技术难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攻关活动,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计划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通过技术管理,积极开发与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施工技术现代化。
项目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及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4)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 、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1)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体系,定期监督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及遵章守纪教育。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实施,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全体职工做好本职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和科学的管理经验。
(4)组织领导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5)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3、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技术现状,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公司目标,并检查实施情况。
(2) 对各单位生产中的安全技术全面负责,对安全技术工作实行“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 负责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技术深入到各个施工环节,具有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达到科学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4) 配合其他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别对外来劳务人员的进场培训),大力推动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全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施工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现场实施,同时有审查、修定不符合实际的安全要求及技术条例规程等责任。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7) 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综合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责成分公司、项目部限期整改。
4 、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并每月在公司生产例会上汇报安全生产动态。
(5) 协助领导组织好定期和不定期综合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 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及时向公司领导建议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和处罚安全生产工作差的分公司、项目部,要有理由、事实和依据。
(7) 正确使用防暑降温、防冻保护费用,确保按标准发放并进行监督。
(8)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9)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项目部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 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时,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系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组织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要对本项目部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7)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8)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6、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 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 组织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8) 参加配合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7、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2)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 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及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后签字验收方能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 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
(5)发现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8、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 制定安全作业巡视计划,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视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本人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有关负责人,并可以越级上报公司。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3)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安全制度。
(4) 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办理上岗证的复查工作。
(5)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 分析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制止违章作业,排除安全隐患。
(7)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系、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 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 作业前,要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交底,虚心听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4) 有权对作业环境、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区)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完善。
(5) 有权对违反安全纪律、违章作业、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等人员进行批评、警告,有向上级报告的责任,领导班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场清。
(6) 每天应组织进行一次班组自检、互检活动,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并及时将有关较大安全隐患问题上报项目经理。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两周对所建工程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次周二复查。项目工程连续两次检查、复查不合格,给予项目部3000元经济处罚并停工限期整改。
2、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及专职安全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如发现安全员配备不全给予1000元罚款,责令其配齐安全员。
3、 项目经理、安全员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检查、复查记录。
4、 项目部督促施工班组要每天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5、施工现场每个工种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第三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凡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公司组织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培训学习,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3、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2、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如有发现给予200元处罚;若由此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当事人、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如有发现给予当事人1000元处罚。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 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施工现场若发生以上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责任人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
(1)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100万元的安全事故。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总经理及相关责任人2000-10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10万元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公司安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1000-5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
4、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5、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6、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 门 卫 制 度
1、门卫人员不得监守自盗。
2、门卫人员对进、出场材料、机械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出入登记。
3门卫人员对进场人员要求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七章 消防保卫制度
1、 建立消防保卫组织,配备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2、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到人。
3、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
(1)、一般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
(3)、仓库或材料堆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4)、各工种要严格按照以下防火要求进行作业,施工中发现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2000元-5000元处罚。
电 工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5)、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6)、配电盘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在附近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7)、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8)、 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9)、雨季前检查避雷装置,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仓库保管员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及灭火方法,要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2)、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m;照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的物品应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6)、库房门窗等应当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
(7)、库房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 并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9)、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经管的库房巡查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准离开。
(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种加工作业等。
雨季、夏季施工中电器设备
(1)、雨季施工来到之前,应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在雨季要随时检查有树木地方电线的情况,及时改变线路的方向或砍掉离电线过近的树枝。
(2)、雨季之前,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用仪器进行摇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避雷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3)、电石、乙炔气瓶氧气瓶、易燃液体等应在库内或棚内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晒发生起火事故。
(4)、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应远离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产生高热引起周围可燃材料起火。
稻草、草帘、草袋等堆垛不宜过大,垛中应留通气孔,顶部应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发生自燃。
(5)、明火作业要严格审批手续,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并积极组织人员扑救。任何个人或施工班组不经过项目部批准擅自进行明火作业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XXX元处罚。
第八章 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的合理设置方案如下:
厕所的设置要离食堂30米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便槽内铺设瓷砖。厕所要有专人管理,应有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露天粪池必须加盖。
2、厕所定期清扫,设专人天天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市区工地厕所要有水冲设施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如每次检查时发现厕所不干净给予项目经理200元罚款。
3、厕所灭蝇蛆措施:厕所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消灭蝇蛆。
第九章 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1、食堂距离厕所、拉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的场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
2、食堂内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
3、食堂外墙面,抹灰刷白,内墙面局部贴面砖,抹水泥地面,安装纱门窗。
4、生熟食品分开并设有标记,有防蝇设施,室内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时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饮食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饮食和生活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持卫生防疫部门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
第十章 医疗保健制度
1、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殊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2、对防暑降温药品要保证及时供应,并检验清凉饮料卫生状况。
3、协助技术部门做好尘毒、噪声的防治。
4、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抢救治疗,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和歇工日数。
第十一章 治安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工地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和保证正常施工,特制订以下制度:
1、项目部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员为副组长,其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为组员。
2、项目经理从整体上抓好本项目的治安综合治理,确保项目部正常生产,各班组长具体负责本班组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项目安全员及其它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的治安保卫工作。
3、领导小组每天对工地进行治安巡逻值班。
4、 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5、 建立联防体系,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搞好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人员不受到伤害。
第十二章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应妥善处理泥浆水,不得将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工地现场融沥青或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
4、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区内施工,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二十二时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使用噪声大的施工机械。
6、 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必须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运到规定的地点卸放。
项目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工区、外协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发现工区、外协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工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结合不定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安全负责人、工区长、
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督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工区负责人对本工区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负责人对整个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环保部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安全环保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每月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安全环保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工区及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照整改措施,制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工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工区长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工区长或其他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进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账,对项目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安全环保部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销项。对不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项目部每月末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月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安全环保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安全环保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外协施工队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八条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安全环保部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督查,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安全环保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
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上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提出验收申请。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上级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档案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附后。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15
一、档案的建立。
1.1档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登记--输入电脑--入柜--利用--检查
1.2明确建档内容,实行系统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档案:包括本物业的设计、施工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1.2.2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各种设施设备的线路图纸、使用说明书、购入使用时间、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1.2.3业主档案:包括业主入住时所填写的"业主概况表"、"业主公约"、"入住契约"、"前期服务协议"、"接房登记表"等。
1.2.4文秘档案:包括业主公约、商家公约、业委会决议、物管政策法规、市区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对本物业进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1.2.5员工档案:包括员工供职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变动记录、奖惩记录等;
1.2.6财务档案:包括各种帐簿、会计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维修基金使用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批准使用的文件等。
1.3建档要求:制度化、标准化、电脑化。
二、档案管理
2.1为避免档案的损坏、遗失,使重要档案能永久保存,而又方便经常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实办公室对原始档案进行严密管理,并保存复印件。
2.2档案管理要求:
2.2.1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
2.2.2采用多种形式的信息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胶卷、照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存方法。
2.2.3加强保密意识培养,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不丢失、不泄密。
2.2.4实行档案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运用计算机检索手段,开发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
2.2.5坚持档案资料收集的系统化。
2.2.6作到档案分类科学化。档案按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按工作部门分柜保存。
2.2.7实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经常化。每季度对档案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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