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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4 14:13:2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范例(15篇)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

  1 、试验机构设置

  (1)公司的试验管理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技术管理部负责试验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根据工程情况建立一定规模的试验室(标养室、试块制作间),并配备足够数量的试验设备,投人使用前需经公司技术管理部按照邯郸市市及集团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3)现场应按工程规模配备专职试验员,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设一名试验员,2万~5万平方米的项目设两名试验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设三名试验员。如工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增加相应数量的试验员。

  (4)现场试验员必须持集团及以上试验员岗位证书,方可上岗上作。

  2 、试验管理工作职责

  (1)公司技术管理部

  (1)贯彻执行国家、部、邯郸市市、行业的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上级对试验工作的要求。

  (2)组织制订试验管理规定,掌握试验管理工作情况:

  (3)组织培训试验人员学习法规、规范、技术标准、试验方法及试验业务管理知识,并负责检查考核试验人员资质水平、业务能力。

  (4)定期检查现场的试验工作和业务指导。

  (5)推广试验工作中的先进技术,统一试验项目操作标准,组织进行业务工作交流。

  (6)参与与工程试验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7)对试验人员资质、试验环境、设备进行控制,按照试验标准进行验收。

  (8)定期检查试验系统仪器设备的配备、管理和标定工作。

  (2)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项目部配备专职试验员,负责本项目的试验工作;试验工作实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

  (1)负责组建或协助分包单位筹建现场试验室,制订岗位责任制度、计量器具和试验设备管理制度、养护室的管理制度。

  (2)抓好本项目试验工作的实施,做好对现场试验员的技术交底工作。

  (3)现场试验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试验的法规和规范,熟练掌握各项试验标准和操作要求。

  (2)在施工前,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会同技术人员编写项目试验计划,包括见证取样和实体检验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保证试验项目齐全,试验数据真实、准确,并认真填写《试验日志》。

  (3)负责原材料取样、送样和砂浆、混凝土试块制作、养护及送试验室测定等工作;试件送试后,应及时取回试验报告,对不合格项目应及时通知总工程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负责填写委托试验单、配合比申请单。

  (5)负责向试验室提供所试验原材料的验证资料,包括产品备案书、材料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

  (6)负责现场简易土工、砂石含水率等试验工作和砂浆配合比的换算计量检查工作。

  (7)负责试验报表的统计上报,工程试验资料的领取、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

  (8)负责混凝土坍落度、砂浆稠度的测定工作。

  (9)负责冬期施工混凝土的测温,并做好测温记录。

  (10)建立现场试验台账。包括:

  a 、水泥试验台账(附表1);

  b 、砂石试验台账(附表2);

  c、钢筋(材)试验台账(附表3);

  d 、砌墙砖(砌块)试验台账(附表4);

  e 、防水材料试验台账(附表5);

  f 、混凝土外加剂试验台账(附表6);

  g 、混凝土试验台账(附表7);

  h 、砌筑砂浆试验台账(附表8);

  i 、钢筋(材)连接试验台账(附表9);

  j 、回填土试验台账(附表10);

  k 、标准养护室温湿度记录(附表11);

  l 、砂石含水率测试记录(附表12);

  m 、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记录表(附表13);

  n 、大气温度测温记录表(附表14);

  o、混凝土坍落度测定记录(附表巧);

  p 、有见证试验汇总表(附表16);

  3 、现场试验室配置

  (1)现场试验室应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设15m2~ 20m2的现场试验室,试验室分为内外间,内间为标养室,设置放置试块的架子。外间为操作间,设置振动台、烘箱、试模及拆模的器具等。

  (2)配备仪器

  150×150mm和100×100mm的混凝土试模;

  70、7×70、7mm的砂浆试模;

  环刀、铝盒、电炉子、炒锅、温度计等;

  振动台;

  烘箱;

  坍落度筒、300mm长的钢板尺、小勺;

  1000g天平、10000g台称。

  (3)标养室必须配备温湿度自控喷淋装置,喷嘴不得直对试件,避免直接冲淋试件。

  4 、试验管理

  (1)标养室管理

  (1)标养室的试块必须放在架子上且彼此间隔≥10mm,不可将试块无序排放。

  (2)混凝土(砂浆)试块要和混合砂浆试块分别存放。温度控制在20士2℃,相对湿度为95 %以上。水泥混合砂浆养护温度为20土3℃,相对湿度为60%~80%,若现场混合砂浆标养达不到此要求,应在混合砂浆成型后立即送试验室。

  (3)标养室每天由专人负责进行两次温度和湿度的检查(上、下午各一次),并记录测定时间、测定值、检测人签字。

  (4)标养室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放其他杂物。

  (5)要经常检查标养室的仪表、设备、温湿度计、排水设施、电路等,以确保安全和正常使用。

  (2)试件的制作、养护管理

  (1)用于检查结构质量的试件,应在浇筑(或砌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合物应从同一盘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取出,对于预拌混凝土还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

  (2)试件制作完后,应立即用纸条进行逐一标识,防止因试件较多造成标识混乱。

  (3)试件拆模后应立即将标识写在试件上,杜绝现场存在无标识试件。标养试件应及时放人现场标养室内进行标准养护(现场没设标养室的`项目,应及时送试验室标养)。制作不规范的或编号不符合要求的试件不能进人标养室。

  (4)同条件试件应放在结构内与结构同条件养护,不得放在标养室中养护。

  (3)有见证取样管理

  (1)开工前会同监理单位选择具有见证资质的试验单位承担项目的有见证试验,每个单位工程只能选定一个有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

  (2)现场试验人员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填写《见证记录》。

  (3)有见证取样项目和送检次数应符合国家和邯郸市市有关标准、法规的规定要求,重要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可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

  (4)见证取样和送检时,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样品名称和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的签字。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2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三、特种作业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3、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四、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1、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2、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3、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五、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璺、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4、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六、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1、“五新”的基础知识。

  2、“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撑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七、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内容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4、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对工伤事故和久假复工的应从新进行安全教育。

  九、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年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3

  为加强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等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建立保卫消防领导机构,设义务消防组织,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级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完善保卫消防制度,措施。

  三、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和预案,依照本制度和现场消防保卫方案实施日常消防保卫管理。

  四、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管理

  1、施工现场要建立警卫和巡逻护场制度,现场警卫要忠于职守,工作期间佩戴值勤标志,做好警卫值班记录。

  2、施工工地要加强工人管理(特别是对外包队伍管理),建立人员登记花名册,掌握底数,并对工人加强遵纪守法教育,非工地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3、工地财务室、食堂、材料仓库、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责成专人管理,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4、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5、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贵重金属物品和材料必须及时入库保管,设专门警卫力量看管。

  五、施工现场贯彻“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1、工地要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工具,经常对消防灭火器材的质量和使用效能实施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应设明火宣传标志。

  3、施工现场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在场区内修建车辆回转场地。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工地应在适当地点设吸烟室。

  5、施工工地应加强对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火灾。

  6、仓库内易燃物品必须与其它材料分开存放,油漆、稀料设专库保管。

  7、现场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严格出入库手续,未使用完的易然材料及包装、盛装容器,必须送回仓库妥善保管。

  8、施工现场严禁非工程动火,工程动火,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用火部位有易燃物品又不能移开的,要设专人看火,落实防火措施。

  9、加强对电器线路、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源线路,防止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10、冬季施工,未经保卫组织及负责人批准,并由现场专业电工实施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电热器具。

  11、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不得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稀料等易燃材料升火、助燃。

  12、工程内不准任何人居住或做为仓库储存易烟易爆材料,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或存放一般材料时,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并经上级机关批准,但应落实安全和防火责任。

  13、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整改公安机关和公司保卫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器材、工具、要在工程全部竣工后在撤出施工工地。

  14、发生火灾事故,现场如何人都有责任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保护现场,并通知公司保卫部门。

  15、施工现场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迅速报告上级和通知保卫部门。遇有受伤人员要在报案的同时,采取紧急护理,并保护好发案现场。

  16、本制度在上级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施工工地,项目经理和现场消防组织具体实施。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4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项目施工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消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七、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九、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6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⑵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⑶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⑷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⑸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⑹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⑺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⑻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7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使装饰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公司管理文件编写。在贯彻执行中,所属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 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体现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志,是企业形象的窗口。

  文明施工要以“安全、规范、健康、环保”为主题。

  2.1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一律佩带安全帽。工地出入口要有公司标牌标志及告示警语,无关人员不许进入施工场地。

  2.2 施工单位现场办公室要布局合理,地面水泥砂找平;台、椅、文件柜要摆设整齐、清洁;门口挂项目现场办公室标牌。墙上适当位置应挂设以下标牌:

  (1)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横度图。

  (2)项目部管理架构图。

  (3)项目部各级人员管理责任制。

  (4)安全生产禁令。

  (5)现场防火制度。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火警,盗警、急救电话)

  (6)有关管理部门要求挂设的标牌。

  2.3 施工现场道路必须畅通,材料堆放要整齐,标识清楚。场容场貌干净美观。

  2.4 工地现场宿舍、材料仓库、厨房、厕所等要挂牌标明,保持整齐、清洁卫生。

  2.5 现场人员服装整洁,言行文明。

  2.6 施工区域内严禁住人。施工单位雇用的外地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向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

  第三章 现场防火管理

  3.1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健全和落实自防自救各项防范措施。

  3.2 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必须配备工地防火责任人,正常施工期间必须有责任人在现场。防火责任人要熟知消防法规,了解本工地的消防方案。

  3.3 施工现场落实义务消防人员及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

  3.4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定期、不定期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当即整改,把火险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3.5 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开存放,严格杜绝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要设立临时危险物品仓库,标明警示标志,及放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3.6 现场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先领证后动火”规则,绝对不允许“无证作业”。烧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场地内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并有专人携灭火器跟进。作业后应及时清除场地内火种,并确定场地内无火种后方可离开,以确保安全。

  3.7 饰面油漆、加工木制品场地遗留的易燃物等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干净,不留火险隐患。

  3.8 施工照明用电严禁使用500瓦以上高热灯具,禁止使用花线剪接电器、电灯线路,不准电线拖地使用。

  3.9 施工作业场内严禁吸烟及一切火源火种存在。

  3.10 根据施工场地面积大小,装饰装修格局以及周围环境情况,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按规范放置,易见易取,并保证消防器材有效使用,同时设置防火警告牌。

  第四章 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第一节 工程质量管理

  4.1.4 以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为手段,认真做好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质量评定等工作。

  4.1.2 工程部根据装修项目的`特点及工艺划分,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质量管理措施。

  4.1.3 质量管理坚持过程控制为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按合同条款约定质量要求及相关的规范标准等实测检验,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4.1.4 质量验收

  (1) 材料质量验收:根据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及所定材料样板验收;首次进场甲供材由材料部牵头,工程部、监理、施工方到场检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所有材料应按材料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确保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2) 专业工程项目验收:电气、通讯、空调、消防、给排水和设备工程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会签记录和签证,由工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3) 成品保护:要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以免失窃和损坏,影响工程交工验收。

  (4) 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预检合格后,填报竣工报告。会同设计,质监、监理、和施工单位有关部室参加,并办理相关手续,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4.1.5 质量评定:质量评定必须以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为基础,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施工方预评,监理、工程部人员确认后按质量验评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并填写好质量评定表格,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二节 安全生产管理

  4.2.1 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求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落实到人,建立安全管理体制。

  4.2.2 要求施工方在开工前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

  4.2.3 施工期间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单位新工人进场或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必须办理签名手续;坚持每周进行安全活动教育的制度。

  4.2.4 所有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大型、特殊工程,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4.2.5 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4.2.6 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所有装饰工程项目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检查。

  4.2.8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用的材料、仪器、设备、机具、器材,其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失效的防护器材、机具、材料、设备。

  4.2.9 做好安全标牌及示警工作。单位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标语和安全标志牌。施工现场的六口(电梯口、线井口、笼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 五临边(阳台边、周边、通道边、坑道边、斜道边)、易燃易爆场所,要设围栏、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易燃易爆材料、物品要设危险品仓库和设警示牌,并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4.2.10施工现场脚手架的搭设要按现行技术规程或设计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4.2.10高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带,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

  第五章 现场用电和机械管理

  第一节 现场用电管理

  5.1.1 现场用电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1) 用电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

  (2) 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电工在场跟班。

  5.1.2 现场用电的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9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

  我们拥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程体系,做到步步工序有保证,道道工序您放心

  1、我们的准则

  1.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1.2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如需改动,应由业主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1.3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证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由业主、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4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等设施。

  1.5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调和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1.6供需双方在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期限、保修等内容。

  2、我们的验收

  2.1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2.2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

  2.3水管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小于50mm,用钢卷尺检查。

  2.4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c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顶内出现裸露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1

  一、建立了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责任到人。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性火灾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科学、合理地规划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划分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堆放区、危险物品仓库等,并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

  三、安全教育。

  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学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掌握扑救火灾初期的.应急方法。特别要加强对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之持证上岗。

  四、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配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施工电源线的拆装必须统一由专业电工操作,杜绝乱扯乱挂的现象;员工食堂、宿舍等场所严禁用电炉子做饭、取暖,不得用“热得快”烧水,照明灯具、电热毯等必须定时开关,人员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

  五、加强了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件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挡隔离板,防止焊珠四处迸溅而造成火灾隐患;施工现场外设立了吸烟区,不得在施工现场,库房、宿舍和床上等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同心同德,齐抓共管。

  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效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2

  1、施工现场设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确需进入施工现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须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5、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

  6、夜班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7、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8、门卫值班人员必须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人担任。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3

  1、安全防火组织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由安全员为队长,并不少于5名消防值班员的义务消防队。按时实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负责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2、施工现场防火

  (1)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和生活区域等。

  (3)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巡逻。

  (4)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内严禁吸烟,并按时清理好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保持棚内清洁,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齐。

  (6)工程开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应将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铁锨等。

  (7)电焊割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部位,严禁进行焊割作业。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禁按照公司下发的'“安全用电统一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3、施工现场仓库安全防火

  (1)各项目经理部的仓库,应设置在距伙房、锅炉房及一切有可能发生飞火的地方50米以外。

  (2)仓库内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应另行存放,不得混杂搁置,并有防火墙隔离。

  (3)燃易爆物品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以防撞击出火花发生事故。

  (4)各仓库必须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配备好消防用品,如灭火器、消防桶、水源等。

  (5)仓库使用的照明灯及开关箱,接线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于1.5米,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照明,以防电气起火。

  4、建立奖罚制度

  (1)奖励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并遵守消防规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给予表彰。面临火灾机智勇敢进行扑救,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处罚制度,对违反规定的,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应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行政处分等处理,造成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交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4

  施工现场值班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上岗时要坚守岗位,敢于劝阻、制止扰乱企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门卫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看书、下棋、睡觉或做其他有碍本职工作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严禁酒后值班。

  3、进入工地的各种材料,值班人员必须进行认真登记,注明材料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并填写日期、装卸材料要登记。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查验、登记无误,方可放行。

  5、值班人员要建立交接班记录本,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经接班人员核查无误后,双主签字后方可接班,以便分清责任。

  6、保证昼夜轮流值班,严禁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时间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违者罚款100元。

  7、如发现有偷盗者,迅速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

  8、白天值班期间,门卫要负责大门处的卫生环境。

  9、节假日、敏感时期要加强保卫工作。

  10、如因值班期间因值班门卫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失,项目部视情况的严重性给予值班门卫罚款处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行为,按计划有序推动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后,参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活动的各方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相关设备采购等业务的发包、承包以及中介服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

  第二章管理依据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以及双方(多方)签订的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适用对象

  第四条在盐城市城南管委会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包括且不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测绘单位、招标代理、评估单位、检测单位、跟踪审计、营销公司、物业服务企业、酒店管理公司等。

  第四章任务管理

  第五条围绕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分解到各方责任主体的具体要求,明确总的目标时间、质量(成果)目标、安全目标、文明施工(服务)目标等。

  第六条由各方责任主体细化明确各阶段具体工作,对应完成的时限和服务承诺(含奖罚),以不影响工程建设为原则确认后实施。再由各责任主体的阶段工作细化到每个月,由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定期组织检查月计划完成情况作为结算依据,并登记备案作为各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和招标建议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对各节点完成时间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实行过错追究制。

  第五章制度管理

  第八条各责任主体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和城南管委会相关规定建立各项制度,各项制度要明确奖罚,特别要明确责任追究制。

  第九条针对不同分工、不同岗位、不同项目区别对待,分类管理,明确责任。

  第十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体系,如组织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文明施工(服务)管理体系等,形成各项制度后到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登记,作

  为检查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明确参与项目建设人员,结合项目特点细化补充明确各项体系的人员,书面材料到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进行登记备案、身份核实(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公安核对;职称原件、复印件,以及各种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请人事局招标办核实,以及公司的证明材料),如遇工作调整及时备案。

  第十二条手续齐全由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核查。发现人员不在岗、假冒、擅自更换,约定从严从重处罚。

  第七章单位管理

  第十三条建立有效联系机制,各责任主体形成月报、半年报、年报,报建设单位和公司总部。

  第十四条每月固定时间由总经理或经营副总与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进行对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明确采取措施,协商一致后纳入下月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第八章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根据每个月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制度执行情况,由城南管委会建设局牵头,各方责任主体参加进行综合评分,评出优、中、差,并在城南管委会和项目建设所在地公布。

  第十六条对违法违纪产生严重后果责任,建设单位对各方责任主体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与各行政审批管理部分(规划审批、图纸审查、人防审查、节能、抗震、质检、安监、审计及环保等等)建立有效联系体制。

  第十八条在项目审批审核过程中对违反强制性规定、存在重大隐患、重大失误、多次修改仍不能通过审批的等影响工程建设,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工程投资的进行联合评定,评出优、中、差,并推荐限制在以后项目中使用。

  第十九条工程结束进行总体评定,如工作目标未完成,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各单位信用等级和信誉中体现,作为投标评选的依据之一。

  第九章展开活动

  第二十条积极组织比学赶帮超活动,城南建设局对区内各参与单位将组织相互学习、综合竞赛等活动。引导创优、营运建筑市场积极向上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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