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华[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并负责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2、公司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的制订和奖惩档案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
3、财务资产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台帐。
4、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四、工作程序
(一)处罚
1、处罚范围
1.1 工伤事故: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对事故责任者、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2 设备、火灾事故:依据财产损失和事故性质,对事故责任者、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3 违反“三违”制度导致事故发生者。
1.4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1.5 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未在1小时之内履行报告程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1.6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1.7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1.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1.9 未按公司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
1.10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处罚类型
2.1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2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10-50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辞退、开除等。
2.4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3、惩罚程序
3.1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 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报公司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五、奖励
(一)奖励的范围
1、在推广安全“四新”技术、职业卫生健康方面,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者;
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
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单位。
(二)奖励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1、奖励程序
1.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各单位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公司安委办,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2 先进单位由安委办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3 对奖励范围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各单位提出,经安委办审查,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三)其他
安全生产奖励从公司安全生产提取费用中列支,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建立台帐。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1.根据生产计划,预算生产材料,审核生产制单,安排加工厂生产,跟进质量监控,流程追踪,并根据生产负荷的分析核定交货期,协调工厂与各部门均衡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2.进行各项生产工作的安排,对订单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投产前的检查与核对。
3.对外加工订单的货期、品质有较强的掌控能力,及时对生产异常做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并提出合理建议。
4.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并及时与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5.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培养及相关工作指导;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安全生产检验,杜绝工厂的生产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①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管理。
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③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并及时报告和整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④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工作或成绩显著的。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违章作业。
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5、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30%处罚(最高不超过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满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或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最高30%的处罚,对事故责任者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自离岗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对以上行为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督促公司各单位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财企〔xxxx〕33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核地安〔xxxx〕223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指各单位重大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公司财务部缴存的用于本单位重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核工业四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各分院、设计所、包括各合作单位的重大项目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各所属单位重大项目自行负担,在自有资金中支付。
第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质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统一交公司财务部设置的专项账户单列管理。
第六条凡符合第三条规定范围的公司所属单位重大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原则上按照‰提取,且不得低于万元。
各单位可以参照以上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所属重大项目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取标准。
第七条不因以任何情况缓交、少交或不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第八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一)作为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而直接发送的抢险、救援费
用支出。
(二)作为处理办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送的费用支出。
(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费用,原则上应由各单位先行支付。确实需要动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财务处研究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单位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未予发生开支的,在项目结束后可申请取回。
第十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挪用,同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项目部)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岗位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将安全工作业绩于经济挂钩,增强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根据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站站项目部在册合同制员工。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2项目安质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3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金额
4.1.1项目经理、书记按12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2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按10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3项目副总、五部一室部长、主任、施工员按8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测量、试验、材料、人事负责人和安全员按6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员按4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2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内新开/完工的项目,风险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缴纳。即:安全风险抵押金=k×岗位安全风险抵押金/4,k为系数:一季度项目开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项目开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项目开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项目开工k取1(完工取4).
4.2.2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要监理“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
4.2.3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质部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在“2241-10其他应付款-安全风险抵押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质部备案。
4.3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4.3.1年度责任因工重伤事故率低于0.3‰,年度因工事故率负伤率低于10‰。
4.3.2杜绝多人负伤事故,杜绝因工死亡事故。
4.3.3杜绝同等责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险公司理赔后的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4.3.4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4.3.5杜绝重大及以上机械事故。
4.3.6杜绝既有线行车一般及以上事故。
4.3.7杜绝管线破环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3.8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4.4安全生产考核兑现
4.4.1项目部实现4.3中的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申报100元/人的安全奖励。
4.4.2项目部发生4.3中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除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外,还将依据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4.3项目部按照季度以项目部(经理、书记、总工)、各部门(四部一室)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4.4.4项目部(经理、书记、总工)、各部门(四部一室)实现4.3中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按季度标准返还个人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同时给予个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2倍的奖励。
4.4.5实现4.3中1、2、4、5、6、7条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按季度标准返还个人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同时给予安全风险抵押金1倍的奖励。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班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我项目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项目部各班组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的积极性,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根据《中铁十七局上海轨道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罚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项目部承揽施工任务的任何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内部班组等。
二、标准
按照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内部班组的当月结算收入的10%进行扣缴,基数不得低于5000元。
三、管理
(一)纳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范围的施工队伍和班组,于进入施工现场当日将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一次性缴纳到项目部财务部门,基数不得低于5000元。次月根据上个月实际结算收入的10%进行补交。
(二)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由项目部财务室负责管理,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和扣除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
四、考核组织机构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组织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人员由项目部班子成员、劳资、安监、技术等组成,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由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审定。
安全考核小组:
…………………………..
……………………….
(二)考核程序和内容
1.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扣除、处罚按当月考核情况执行;奖励办法根据《中铁十七局上海轨道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罚办法》具体规定执行,不予重复奖励。
2.考核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生产、临时用电、施工机具、高处作业、动火管理、起重吊装、文明施工、劳保用品的`佩戴以及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等情况。
3.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对被考核班组按照公司《班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考核表》进行逐项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提出奖罚意见,报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审定。
4.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月结算收入的10%比例滚动留存,当月安全考核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考核合格),上月保证金如数支付,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考核不合格)由项目部及时组织生产达标,所发生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据实扣除,把安全管理与工程结算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奖惩分明。
5、当月考核成绩与项目部每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员日常巡检情况相结合,促进现场安全生产的动态达标。
6.劳资、财务、工会和安监根据在项目部安全办公会议审定的意见,落实奖罚兑现。
五、奖罚标准
(一)考核成绩评定
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奖罚跟日常安全管理挂钩。项目部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各项要求进行持表考核,考核实行100分制。具体评分标准见《班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考核表》。
考核分三个等级:
①优良,得分率在90分以上(含90分);
②合格,得分率在70~89分(含70分);
③不合格,得分率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
(二)奖惩标准
a.被考评单位当月无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无重大机电事故、无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1.被考评单位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返还全额保证金,并奖励保证金金额的20%。
2.被考评单位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返还保证金的100%,不予加奖。
3.被考评单位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返还保证金,针对扣分项的整改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据实扣除后予以返还或补交。如果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被考核单位不仅完全承担整改费用,且被处以保证金的50%的罚款。
b.被考评单位当月出现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机电事故、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2.考核期内发生一起轻伤1人事故,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抵押金的50%,发生二起轻伤1人事故或一次轻伤2人的以上事故,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100%。
3.考核期内发生一起重伤、重大机械、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100%。
4.考核期内施工机具、设备、设施等因维修保养和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50%。
5.考核期内发生一起死亡事故,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保证金的200%。
六、其他规定
1、项目部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报公司备案。
2、经公司及以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非责任伤亡事故,不作为事故进行考核。
3、对未按规定交纳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内部班组,考核时仍在考核范围之内,除足额交纳外尚对其处以当月应交保证金金额的50%罚款。
4、对事故隐瞒不报的,每发现一起,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扣罚抵押金的50%。
5、所有罚款,由安监组下达罚款通知书,接到罚款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交到项目部财务室。
6、以上扣分处罚的同时不免除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经济奖惩办法》中规定条款的处罚。
7、项目部保留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
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班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设备点检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矿山出入井挂牌制度等。
(一)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发现隐患,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有关领导。若隐患危及自身安全时,可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3)爱岗敬业,应熟知本岗位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设备,并能处理常见故障。
(4)机械设备实行专人专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意转借他人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组长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写好各种记录,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
(8)团结互助,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9)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0)不准带病作业。
(11)关心爱护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交班现场做好准备。接班人未按时到达,交班人不能离岗。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将生产现场和设备运行状况填写好,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材料、工具和备件;做好生产现场卫生。准备交接班。交班人应交如下内容:
(1)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
(2)存在的问题;
(3)其他有关应说明的事项;
(4)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应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后,应对设备进行启动试车,确认设备正常和现场环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况和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实现“五不交”:
(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不清不交;
(2)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
(3)工具摆放不整洁、数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隐患和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
(5)记录填写不清不交。交接班经双方认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须遵守出入井挂牌登记制度,入井时先登记后入井,出井时先出井后登记。
(2)凡饮酒、精神失常、视觉不清、听觉不灵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严禁下井。
(3)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整齐、不规范者,不准下井。
(4)下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轨道上。
(5)井下人员不得在井内乘坐非载人车辆。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一人进入偏僻地段和危险区。
(7)作业前应了解清楚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前必须撤离危险区域。
(8)爱护安全生产设施、安全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牌;严禁触动非本人的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
(10)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落石,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11)如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点。
(12)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和串岗。
(四)安全确认制
安全确认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设施技术状况和工作现场进行认定,确认安全可靠后,进行准确操作。
(1)操作确认制。个人在操作或控制某个对象之前,应认定该操作不会引起人员伤害和连锁性有害反应或他人不知道的关联动作,工作环境的有害因素确实已经排除。非连续工作岗位或非连续工作时间,每日上班时首先检查确认设备状况是否完好,环境是否安全,下班离岗前检查本岗位生产状况是否完好、有无事故隐患,尤其是作业现场是否有片帮冒顶、透水的危险。
(2)联系确认制。是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不同地点协同进行作业时,必须通过电话、信号、声响等方式进行联系,避免一方操作对另一方产生伤害,如一方在检修,另一方误送电,导致检修人员发生触电事故或设备动作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3)行走确认制。无论是在露天还是在井下,行人都应沿着规定的人行道行走。前进时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沟、溜井、障碍物等,顶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顶的危险,声光、信号等标志是否正常,在拐弯或穿过电机车轨道时,应前、后、左、右看清楚,确认安全后方可前进。遇到危险情况要避让,并及时处理、报告。严禁人员为抄近路而跨越铁路轨道、运输机皮带、坑、沟、溜井等。
(五)点检制度
点检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对生产设备按点检卡进行检查的制度。检查力方法是通过人的感官、简单的工具以及安装在设备上的仪表及信号标志(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油压表、气压表等),对设备规定的部位按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技术标准进行详细的检查、诊断。其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故障的发生,预防带病作业,避免人员及设备事故。
(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是指班组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此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激发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会讲安全注意事项、班后小结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事故现场分析会、班组安全竞赛、提安全合理化建议、办安全黑板报、出安全专刊或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各级领导和工段技术人员以及岗位生产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检查,了解各部门、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环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和纠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1.定期检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是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周期根据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集团公司一次/半年、矿一次/季、车间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指个别的、日常性的、巡视性的检查。这种检查一般是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现场大型生产设备检修,作业工作面有严重的危险因素等情况下进行。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
这种检查是指针对季节性气候条件的变化,按以前发生事故的规律对易引发事故的潜在危险重点进行检查。如防汛、防冻、防中暑、防雷电、防煤气中毒等检查。由于节假日(春节、元旦、国庆节、五一节等)前后,是事故多发期,因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是指针对某个专项问题,如施工生产、大型设备、设施、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指矿组织安全专业部门及有关部门对下属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组织生产时是否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组织、指挥生产时,是否有违章指挥行为;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岗位“三大规程”(即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状况;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等。
(3)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电气裸露设备是否采取绝缘、屏护或间距,以及防止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的防护措施;是否采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预防电气事故的安全措施。
(4)检查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是否完好;设备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安装、设备的技术性能状况是否良好、能否正常运行、有无超负荷运行作业等情况。
(5)检查露天矿边坡稳定状况,作业现场是否有危险因素。
(6)检查井下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要求;顶板是否稳固;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通风质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尘浓度是否达标等。
(7)建筑施工场地的检查。建筑施工场地是否按规定设置围墙和铁栅门,设置安全标志牌;工地现场的洞、沟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搭设和安全网或防护挡板等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是否保持完好,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良好。
(8)矿内机动车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转向装置、制动装置、传动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②车辆的前后灯光是否齐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
④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⑤车辆的各润滑点是否注入润滑油。
(9)厂房内工作环境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厂房内照明是否良好。
②厂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达标。
③厂房内通风是否良好。
④特种作业地点是否悬挂安全警示牌。
⑤厂房内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的宽度。
⑥危险通道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备有各种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隐患整改制度
隐患整改是消除现场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各级通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矿)的原则,进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为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综合素质,为保障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安全教育的形式分为以下几种:
(1)对新人矿的职工进行“三级”(矿、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3)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4)复工安全教育。
(5)外来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
(6)外单位调入矿内人员的安全教育。
(7)全员每季进行一次再培训的安全教育。
五、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防护用品,因此,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劳动部的相关法规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作了明确规定,矿山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六、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是矿山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主要生产工具,因此,矿山企业必须制定详细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购买新设备的要求。
(2)新设备的安装规定。
(3)设备操作规范。
(4)设备使用期限。
(5)设备的更新。
(6)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修的时间及技术要求。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调动各级组织、激励个人搞好安全生产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因此,矿山企业应重奖那些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对重生产、轻安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事故时有发生的单位及个人应予以重罚,以教育广大职工提高遵章守纪、按章办事的自觉性,促进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牧场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疫、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体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畜牧行业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或者是牧场场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牧场)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副场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班组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畜牧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疫病、工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班组)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疫病防控、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生产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安全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疫病防控、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疫病防控、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疫病防控、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岗位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疫病保健、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防疫设施、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感染疾病、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防疫设备必须按消毒防疫要求保证正常工作:
1、门口进出通道防疫设施每天检测,消毒池保证随时有消毒液。
2、牧场内消毒车辆保证随时使用,不得出现消毒设施设备故障不能使用现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4、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目的
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二、 评价范围
(一)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二)常规和异常活动;
(三)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四)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五)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六)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七)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八)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九)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三、评价方法
(一)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四、 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五、 评价准则
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的评价法,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
财产损失/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3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
风险度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六评价组织
1.公司成立的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2.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七其它要求
1.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2.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3.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4.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1、车辆起步前,要先检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该保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匀速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谨慎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3、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侵占对方行驶路线。
4、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挡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中线。
6、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7、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8、连续行驶3小时要适当休息,同时对车辆进行检查;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能超过8小时。
9、严禁酒后开车,人工直流供没等违章作业现象。
10、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时,应允许移至合适的地点维修,并设置警告标志,严禁在行车道上维修车辆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行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及下属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台帐包括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安全事故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其它共八类。具体要求为:
(一)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台账
按要求填写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名称、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内容,做好到会人员的签到记录,摘录记录会议主要内容。
(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台帐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如实填写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时间,并让受检单位责任人签字
(三)安全事故记录台帐
按照有关的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记录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经过(包括伤亡和损失、接到报告时间和上报时间及采取的措施等应报告的内容),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填写事故处理意见。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台帐,包括与上级或下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及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产制度台帐,包括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事故应急预案、岗位责任、操作规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台帐
按要求记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对象、人数、教育培训的相关内容情况。
(七)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台帐
包括本单位下发和接收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记录文件的标题、收发文号及收发文时间。
(八)其它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台帐。
第三条台帐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现象发生,严禁弄虚作假。
第四条台帐的归档要及时,局各责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产活动(如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活动等)结束后3天内,必须将有关的台帐整理好,报局专职台帐管理员处归档。
第五条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如人员工作调动,要认真做好台帐的交接清点工作,台帐资料应按年度妥善归档保管。
第六条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执行本制度。若因台帐整理不完整、归档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关责任科室要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1)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
1)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4)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2) 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
1)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 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3)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1)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4)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②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 事故报告单位。
(3) 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要求如下:
1) 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① 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② 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①项所列部门。
2) 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3)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4) 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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