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1 09:23:01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经典)考勤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经典)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分行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银行形象,根据总行员工考勤制度规定,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

  第三条 分行营业部、各部室员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长领导下,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各支行员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长负责。

  第四条 分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奖励挂钩。

  第二章 考勤内容

  第五条 分行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 在勤。分行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分行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 第七条 迟到。员工未按时上班按迟到记录。

  员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迟到2次处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 早退。员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记录。员工提前半小时内下班按早退1次记录;提前下班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早退2次处理;提前1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 脱岗。分行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脱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加班。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第十一条 请假。员工因处理私事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未在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称为请假。

  第十二条 旷工。员工未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在勤,称为旷工。

  第三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三条 分行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行、部室负责人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员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4小时。 3、带10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儿童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2小时。

  (三)病假。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病假应有医疗机构病休诊断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婚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的员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为3天,晚婚者为10天(男25岁,女23岁)。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员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子女结婚可请假一天。

  (五)丧假。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员工处理丧事的假期。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前往外地办理丧事时,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符合国家《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

  男员工因配偶计划内生育的,可休看护假。看护假一般为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看护假7天。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经医院证明,给予42天的产假。

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登记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第二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须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五、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

  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六条月休假

  一、因公司办公地点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级职工每月享受4天带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职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职工因路途遥远,可双月攒假,但不得超过10天。

  第十七条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一、因公负伤;

  二、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第十八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

  第十九条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二、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条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冲销,但必须由本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条婚假

  一、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丧假

  一、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5天以内(含5天)带薪丧假。

  二、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产假

  一、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二、正常产假计算方法(工龄满两年以上享受以下规定,不满两年另行议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

  3、难产属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三、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75天

  四、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护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

  二、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女员工生育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凭区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核给计划生育假:

  宫内放环3天

  输卵管结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时放环17天

  二、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第二十六条探亲假

  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六、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七、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第二十九条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

  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条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第八章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

  第三十二条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60%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改发当地最低社会保障金。

  第三十四条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或新规定的,按国家、地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考勤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12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考勤管理制度4

  为加强公司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实行上班签到制度,签到由各部门分别进行,考勤记录作为日后考核、晋升的原始依据之一。

  2、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为:

  5月1日——9月30日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5月1日上午7:50——12:00

  下午13:30——5:30

  员工应在7:50到公司点名并打扫卫生。周六上午的上班时间为8:50到公司打扫卫生,9:00点名,9:00——12:00为工作时间。节假日(值班)上班时间为早8:50,下班时间为正常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

  3、公司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规定时间内不到达公司者为迟到。迟到人员应到直接上司处签到,说明时间,并由直接上司签字后送财务,否则按旷工论处。提前离开者为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的2%。

  4、职工每月允许最多32小时事假(以4小时为单位,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额度内事假,每4小时扣发当月工资的2.5%,否则,每超过4小时扣发当月工资的'5%,扣完当月全部工资为止。

  5、职工婚假为10天(包括节假日在内),员工请婚假必须提前一周,以便公司安排工作;丧假3天;假期超过规定期限者按事假处理。

  6、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包括节假日在内),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按病假处理。女职工不满三年而生育的,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7、女职工哺乳期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时间延续到孩子满周岁时。

  8、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职工病假按累计计算,病假累计1个月以内的,每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5%,累计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者发放基本工资的80%,累计2个月以上者,发放基本工资的50%。

  9、员工请假必须出具公司印制的正式请假条,16小时以内(含16小时)的,必须报请部门经理批准,16小时以上的报请总经理室批准,部门经理请假,应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并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员工所有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条上交办公室,无假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0、员工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20%(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且由部门经理批准。《出差申请单》一式两份,交本部门经理一份(作报销用),一份交财务留存。

  12、公司设立全勤奖,奖励三个月无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现象的职工,金额为100元。每月2日前办公室统计上月考勤结果报财务部,全勤奖随工资发放。

  13、公司对会议进行考勤,在规定时间无故不按时到会者,按迟到处理,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工一天计。

  14、对于多次迟到、早退,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员工,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15、公司员工红白喜事使用公司车辆,或在上班时间调用公司人员(原则不超过

  5人),须报请办公室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所调用人员可不用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办公室批准办理登记手续者视为事假或按旷工处理。逢公司员工红白喜事,公司办公室将代表全公司前往,并尽可能予以协助,以尽礼仪。

  16、公司不鼓励员工红白喜事过于铺张,同时不提倡其他员工参加宴请。

  17、凡公司员工(含家属)生育者,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将前往探望并赠送礼品以示祝贺。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总经理室人员不再参加喜宴。同时,公司不提倡其他人员参加喜宴。

考勤管理制度5

  一、考勤范围 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以及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等。

  二、考勤标准:

  1、请假未获准和超过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者)为旷课;

  2、老师点名或开始讲课后进入课室者为迟到。

  3、上课时未经任课老师允许而先行离开课室者为早退。

  4、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三、请假审批

  请假需书面手续,学生先到校办公室领取假条,分别找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领导签字并交负责生活的老师,请假期满后应及时找生活老师销假,假条归入学籍档案。

  四、考勤程序及奖惩办法:

  1、全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并奖励学分,迟到、早退、旷课予以扣分。

  2、上课时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填写。

  3、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填写。

  4、每周六报校办公室统计备案。每月底连同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向家长通报。

  5、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长通报或请家长来校,三次者劝其退学。

考勤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考勤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优化教风园风,促进我园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及我园实际,现将我园教师考勤细则公布如下:

  一、考勤

  全园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每天两次按照规定时间签到。一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中途外出、脱岗视为全勤。全勤者第一个月奖30元,下一个月连续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学期末)。中间出现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从30元重新算起。

  二、对事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园长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外出开会、办事、学习一律向园长请假。

  因私请假,半天向分管园长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园长请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时,应在当天到岗前两小时内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上班一天内找园长销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园长准假后,方可离岗。只有两位教师在岗的班级,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不准请假。

  请假超过3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

  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

  (二)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三)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

  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出(本县以外),1天以内(含1天)的,向园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三)条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病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八)补充规定

  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并及时报告园长。

  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但病愈后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向园长补假。

  四、对上班时间外出的规定

  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需持园长签字的请假条外出,回来销假。每次超过2个小时的.,按请假半天计算;每次不超过2小时,每月累计按每2小时半天计算(四舍五入)。

  五、对婚假、生育假、丧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享受婚假正常7天,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县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

  (二)享受产假的女工作人员,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15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增加产假60天(共计不超过150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享受7天以内的护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员,在假期内,工资和各项补贴照发。凡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发生在假期间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种假期发生的时间有交叉的,亦不重复计假。期间上班的,按加班执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规定

  1、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本班教师有特殊情况确需倒班、替班的,需报园长批准备案。非园长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离岗串岗的,在班级和个人考核中按规定分别扣分。

  2、教师跨班顶班:空班顶副班,每天补助20元;空班顶主班,每天补助40元。

  七、附则

  (一)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局人事科,复核无误后送交局计财科。

  (二)以上各项扣发、停发的款项一律由幼儿园收缴后,于每季度末统一交局计财科,由局计财科将该款项计入本单位账户,用于本园职工临时代课、津贴补贴等补充支出,并实行专项审计。

  (三)对以上各项规定,本人拒不执行者,从严处理。

  (四)幼儿园执行不严,每学期出现瞒报漏报2人(含)以下者,给予分管园长行政处分,园长通报批评;瞒报漏报4人(含)以下者,分管园长撤职,园长行政处分;瞒报漏报5人(含)以上者,给予园长、分管园长撤职处分。

考勤管理制度8

  目的:

  明确出勤纪律,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为员工传效评估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责任人:

  行政部经理、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值班门卫

  内容:

  1.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1.1本公司实行人机联动,二级管理,门卫监督的考勤办法。设有行政部一级考勤员(兼),部门(车间)考勤员(兼),考勤监督门卫和电脑考勤系统。

  1.2行政部一级考勤员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检查、请假、休(调)假登记、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

  1.3部门、车间考勤员负责本单位日常考勤登记,请假、休假报批和考勤表报送。

  1.4各考勤员须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纪律管理。

  1.5值勤门卫负责对员工出入刷卡进行监督,并对当班人员外出进行登记。

  2.工作时间

  2.1部门工作时间

  2.1.1部门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2.1.2部门员工指总经办、总工办、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员工)、财务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质监部和中心化验室等单位工作人员。

  2.2生产单位工作时间

  2.2.1生产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为午餐时间。

  2.2.2生产单位员工指制造部属下的一、二、三、四车间、仓库;工程部属下的空

  调、制水、锅炉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2.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

  2.4各部门、生产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外上班,视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时须由本人新自在电脑考勤系统刷卡,不得由他人代为刷卡。

  3.2正常刷卡时间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时间内刷卡,属准时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迟到、早退、旷工或缺勤论处,特殊情况按下列各款办理:

  3.3.1值班、加班人员按其当日上、下班刷卡记录,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记录其工作时间(按小时四舍五入计,下同)。

  3.3.2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的员工,可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其工作时间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录入考勤表。

  3.3.3调休或请假的员工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的,其请假(或调休)单应有确切记载,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计勤。

  3.3.4当班员工外出办事时不必刷卡,但须在门卫处办理出入登记手续。外出办事至下班时间不能回公司刷卡,应于次日报告本单位领导,由本单位考勤员出具核实证明交行政办备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天上、下班时对本单位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予以考查,并如实记录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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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月五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考勤表(应附上当日员工请假、调休或出差单)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劳资员(兼)汇总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后报送给财务部。

  5.相关规定

  5.1行政部总考勤员在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时,以电脑考勤系统的记录为准。各部门、车间报送的考勤表与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有出入,报送人(考勤员)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予认可。

  5.2凡不到岗上班亦未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5.3凡上、下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每次罚款5元;月累计四次以上者,扣罚岗位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至90分钟者按缺勤计,迟到、早退9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5.4凡工作时窜岗、溜岗、睡岗者,每次罚款50元。

  5.5凡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一个月处理,取消年度奖金。

  5.6凡当年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者;窜岗、溜岗、睡岗累计达3次者;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达2次以上且经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参加年度先进员工评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或优秀。

  6.附则

  本管理制度各款规定与其它SmP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00.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 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 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 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 每周公休日2天。

  2. 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 国庆节,放假2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第十二条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 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五条 考勤计分办法。

  1. 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2. 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3. 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4. 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

  第十六条 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考勤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

  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

  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制度11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出勤管理,减轻工卡核算工作的压力,从而达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标准化考核制度。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公司考勤以工卡为核算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请假条来确定员工的具体出勤状况。为此要规范考勤管理制度,主要从请假,打卡,签卡,核算四个方面来进行严格的控制,从而真正达到科学,合理,实用的标准。

  一、请假:每位员工有事或有病须请假的均应办理请假手续,人事管理员在核算工卡时,根据请假条上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果不符,以请假条为判定标准。

  1、请假程序:每月由各部门主管从人事部调出请假条发到每个班组,请假员工从班组长那里拿请假条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然后交组长签署意见后,再找相关主管签字,最后交到人事部盖章确认,需要总务批准的由人事管理负责向上传递,经总务批准后再通知本人,其他人员不准直接找总务批假,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请假权限的规定:普通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假,人事管理员盖章确认,1天以上7天以内必须由生产经理批准,人事管理员再盖章确认。7天以上的长假必须由总务或代理人批准才能生效,人事管理员盖章确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相关部门主管签字后,经生产经理签字再交人事管理员签章确认,三天以上由总务批准,才能生效;写字楼文员一天以内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盖章确认,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先签字再由行政主管签字确认,三天以上者由总务或代理人批准生效;生产部门主管请假一天以内由生产经理批准同样要求签卡,其它部门主管请假由总务或委托代理人批准。

  2、如因急病就医,未能及时请假,应提供医生出具的证明到人事部补办请假条。晚上请假时,经部门主管或其他带班干部签字确认,保安凭假条放行,请假者本人应于假毕次日拿假条到人事部登记,否则作旷工论处。

  3、凡未获准休假又不能提供就医证明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厂处理(第3天下午未上班即可报自离),一个月累计旷工4天作自动离厂处理(第4天下午未上班即可报自离),病事假无工资。

  4、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罚人民币1元,超过30分钟扣一天工资。(核算时不影响全勤奖)5、因迟到或早退故意不打卡而事后签卡的要从重处罚30元整(时间长者,视情节作旷工处理)。

  二、打卡:公司的考勤以要卡为基础,根据考勤卡来考核每人每月的出勤情况,并依据考勤卡进行财务核算,因此规范打卡可以减轻我们核算工卡的压力,也使我们的考勤管理更加规范。

  1、人事管理员每月按在岗人员编制工卡,具体要分部门组别来编制。并在每月月初之前交到各部门主管手中,然后由部门分发到每个员工手里,每月月底结束时,由保安集中把工卡收集完交到人事部。

  2、严禁代人打卡或委托别人打卡,否则员工处罚10元,管理人员15元整,同时代多人打卡则加重处罚,对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考勤卡一定要保管好,如有遗失或损坏,持卡人应于当天或次日向人事管理员申请补发,人事管理员登记并对其扣罚10元整。然后由行政主管签卡确认。

  三、签卡:如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须打卡者,一律要求签卡,否则一律作旷工或投机行为处理。

  1、因请假而需要签卡者,一律到人事部签卡,否则一律无效,人事管理员凭假条签卡,无假条而私自签卡(干部变不要自行签卡)的处罚20元整;其它情况需要签卡的,一般情况下,员工由组长或主管签,组长由主管签,主管由总务或代理人签。

  2、因故误时打卡或其它特殊情况,均应于当天或次日到相关部门主管处签卡确认,持卡人自己延误三天以上未签卡者,主管有权不予签卡。

  3、如果因公司放假则不用打卡,各部门自行休假的要签卡;如因打卡时停电而不能打卡的,员工由所在班组长或主管签卡确认。

  4、主管须要签卡的由总务或代理人签卡确认,签卡要及时。

  5、写字楼文员的卡由行政主管或总务签卡。

  6、每人每月签卡不得超过三次(因公超签的除外),超过者每次处罚10元整。

  四、核算:所有员工的考勤卡,都统一由人事管理员进行统计核算,财务部并依此核发工资。

  1、人事管理员在每月收卡核算时,卡上未打也未签部分(公司统一放假除外)不予核算,并作旷工处理,如属漏签,责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2、人事部在收卡后的一个星期内,员工考勤卡如有问题,可进行查询核实,过期不予查核。

  3、人事管理员核算加班工时时,根据部门主管或组长签卡为准,并考核打卡时间,时间不对,以签卡时间为准。

  4、人事管理员在核算工卡时,发现时间不符合且没有签卡时,一律按实际时间核算。(卡钟原因引起的情况除外但要注明)

  5、公司设有全勤奖30元整,请假超过一天的取消全勤奖。

  本制度从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和其它规定相冲突时解释权归厂务部负责。

考勤管理制度12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

  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加班(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考勤记录及检查(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一)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二)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三)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四)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五)加班:经领导核定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六)请假:经领导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四条作息时间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第五条打卡规定

  (一)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脸部识别打卡,工作日内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钟外打卡,视为迟到、早退。

  (三)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30分钟,书面警告一次;

  迟到或早退31—6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迟到早退60—90分钟,按一天事假处理,超过9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员工忘记打卡可填写《补卡申请单》,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审批未通过或未提交《补卡申请单》按缺勤处理;

  (五)员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逾期不办理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六)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迟到,属实的,经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全勤奖

  (一)为鼓励员工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特设立全勤奖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当月全勤奖:

  1、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

  2、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次数超过5次的;

  3、当月有旷工行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条加班

  (一)公司提倡员工应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

  (二)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且得到上级直属主管

  领导以上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视为无效加班

  (四)员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调休或冲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计加班:

  1、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计加班;

  2、无打卡记录支撑的加班时间,不计加班;

  3、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的时间,不计加班。

  第八条调休

  (一)调休需坚持先加班后调休原则,员工调休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审批;

  (二)调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上午半天与下午半天各计0、5天。

  (三)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四)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自行调休超过1天以上,按严重违纪处理且立即解除劳动。

  第九条旷工

  (一)凡属于以下情况,均属于旷工;

  1、用不正单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4、被公安部门扣留者;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休息者;

  6、各种请假期满,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归者;

  (二)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旷工一律按旷工时间工资的3倍扣除工资。

  (三)月内累计旷工2天,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为严重违纪,给予辞退处理;

  连续旷工3天的,视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自动离职的人员暂时不结算薪资,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从薪资中直接扣除,薪资不够扣除的,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条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

  (二)请病假最小单位为0、5天,病假期间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第十一条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须请事假,由直属主管及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

  (二)请事假最小单位为1小时,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额,应优先选择请年休假;

  第十二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早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15天婚假;

  3、员工再婚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间包含

  公休日;

  (四)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1天婚检假;

  (五)婚假、婚检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丧假

  (一)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二)丧假一般为3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

  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一次性使用完;

  (三)丧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四)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孕期产检假

  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

  2、孕期产检假按正常工资发放。

  (二)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怀孕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72天产假;

  7、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100%发放;

  (三)陪护假

  1、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以享受15天陪护假;

  2、陪护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六条年休假

  (一)根据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年限来配给相应年休假天数,公司每

  年1有1日配给当年休假天数。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为5天;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为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年休假为15天;

  4、员工不满1年,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

  为5天,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为3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2个月的;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3个月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4个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单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资计发;

  (四)年休假按原则要求在配给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给年度休完,可累计跨年度补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计;

  第十七条工伤按

  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法定节假日

  1、春节3天

  2、清明节1天

  3、元旦1天

  4、国庆节3天

  5、劳动节1天

  6、端午节1天

  7、中秋节1天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十九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请假、调休需提交纸质的请假申请单;

  (二)员工请假、调休,如困不可预见因素未能及时提交纸质请假申请单,应采取电话请假,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且上班第一天补齐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二十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核准;

  (二)员工请假1天以上3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复核准;

  (三)员工请假3天以上,部门负责人初审、总经理复核、董事长核准;

  第六章弹性上班时间

  第二十一条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0:30,则第二天上班可以推迟9:30

  第二十二条弹性上班时间必须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记录,否则不满足弹性上班时间要求,按迟到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废止与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

  附件一:补卡申请单

  附件二:出差申请单

  附件三:请假申请单

  附件四:加班申请单

考勤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1、贯彻执行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制订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努力维护好物业辖区内的治安安全;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服从领导,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3、负责做好对辖区内的巡逻、值班工作,做好大宗物品出物业辖区的登记工作;

  4、负责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收费工作;

  5、负责做好综合管理费收取工作;

  6、熟悉楼宇情况、以动态、巡查等方式预防、发现、制止各类事故如:打架斗殴、盗窃等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7、按规定着装,文明值勤,严格交接班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讲究文明、礼貌待人,耐心说服、教育住户遵守物业辖区各项管理规定。

  二、保安队员的基本要求

  1、忠诚于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互帮互相、,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注重个人文化、道德修养,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的提高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衣冠整洁、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待人热情、文明礼貌。

  3、勤于工作、善于思考、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踏实做事、诚实可靠、积极进取。

  4、讲究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荣誉、勤俭节约、杜绝一切浪费行为。

  5、提高安全保卫意识,重视防范安全隐患,调动一切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在工作中注意自身的安全。

  三、保安日常行为规范

  (一)着装、仪容仪表

  1、上班时间应穿统一发放的制服、穿黑色皮鞋佩带上岗证;

  2、制服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平整、不得带有污迹、褶皱、无开线、掉扣;

  3、着装应将纽扣齐、拉链拉好、不可卷衣袖、裤腿;

  4、必须保持领带干净、系戴端正,工作服必须经常换洗;

  5、皮鞋应始终保持光亮,鞋袜整齐,冬天毛衣和高领衫不得外露;

  6、着大衣时毛领平整,纽扣扣齐,保持整齐、整洁、完整;

  7、员工必须保持衣冠端正;

  8、当班人员不许蓄留小胡须、鬓角、长指甲和佩戴外露饰物;

  9、注意个人卫生,上岗前不饮酒,吃葱、蒜等异味食品,严禁带有异味上岗;

  10、精神饱满,姿态端正,态度和蔼,不得面带倦意;

  11、当班时不得修指甲、剔牙、掏鼻子、挖耳朵、伸懒腰、哼歌、玩弄其他物品;

  (二)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必须精神振作、精力集中,不得袖手、插手、背手;

  2、站岗时姿态严整,保持立正姿势,不得东摇西晃。不得坐卧、倚靠、打盹、吸烟、与人闲聊、吃东西、看书报、乱打电话和听收、录音机等;

  3、值班室内时不得躺卧、打盹、看书报、吃零食、下棋、玩弄手机,不得听收、录音机,不得两、三人聊天;

  4、巡逻中无情况处理时不得进入住户楼内,不得边走边玩手机,不得听收、录音机,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聊;

  5、上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达到各执勤点,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值班人员就餐必须在值班室内就餐,不得离开岗位到快餐店就餐;

  7、不得脱离岗位,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站岗;

  8、不得睡觉;

  9、对住户要有礼有节,热情受理住户各种问题,特别是夜间值班,对住户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作好登记;

  四、值班管理规定

  1、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分3个班,3个班分为早、中、晚三班;

  早班为:8:00-16:00;

  中班为:16:00-0:00;

  晚班为:00:00-8:00;

  3、各班保安员必须按照编排的值班表上岗工作,并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坚守岗位,巡逻人员要按时巡查,提高警惕,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当值班人员发现情况时,应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时报告当班班长、队长或部门负责人;

  ①报告时简要说明事发地点、性质、人数和特征等;

  ②及时劝阻和处理在物业区域违法管理规定的人员和事件;

  ③遇紧急事件及重大事故应报告相关领导;

  ④在当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在《值班记录》做好记录。

  五、交接班制度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和保安器材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保安器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交接;

  2、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3、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4、接班班长在正点时组织全班人员集合,讲明注意事项,然后各保安员到各自岗位换班;

  5、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的事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员要协助完成;

  6、本班与下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值班中的问题、物品、器械交接清楚,令接班人员签字,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7、上下班时的`交班动作严格按规定执行,以规定的队列和敬礼交接,动作要整齐、协调、给人感观效果好;

  8、特别注意在交接班过程中不得影响各岗位的正常工作,严禁在门卫处扎堆,保持良好的队形、形象;

  9、上下班人员要以规定的队形和步伐进行,严禁嬉笑打闹;

  10、交接完后,下班人员由班长整队,讲评当天的工作,按要求带回。

  六、保安各级人员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职责

  直接上级:行政主管

  直接下级:保安班长

  保安队长是在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保安队的管理、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维护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带领全队人员认真做好公司的保全保卫工作,正确理解上级意图、指示精神并严格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

  2、负责保安队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安排工作、岗位设置人员布置以及处理当班队员和班长未能解决的琐事;

  3、负责保安队的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识的学习、专业技能培训、业务素质训练、要周密计划、科学实施、严格等级评定制度;

  4、身先士卒、作好表率、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严格监督全队人员的行为规范,认真按条例和规章制度办事,处理事情要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考勤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1、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运营管理部负责,并指定专人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情况。

  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监督及审签,运营管理部负责审核和抽查,审核后的考勤记录作为公司发放薪金的依据。

  4、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员工请销假、串休和出差的审批工作,除本制度指定的负责人以外,其他任何人没有权利进行审批。

  5、公司考勤为指纹考勤,新进员工在入职后当天由负责考勤行政专员为其操作演示。

  二、考勤员的职责

  1、按考勤要求及时认真、真实记录、检查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考勤(请、休假)凭证和考勤记录;

  4、每月按时、如实汇总考核结果,经运营主管审核,报总经理签字后,将考勤结果上报财务。

  三、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5天的工作制度;

  2、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公司员工应按规定时间要求准时上班,不提倡下班后无事在公司长时间逗留。

  四、指纹考勤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并以指纹考勤为准;

  五、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的次数之计算,以公司的计薪周期1月为限;

  2、上班10分钟后30分钟以内到岗列为迟到,超过40分钟到中午12点按照实际不到岗时间按日均工资扣除,中午13:00仍不到岗者列为事假一天。以上时间以指纹考勤记录为准。

  3、迟到一次扣款20元,﹥5次后迟到一次100元。

  4、早退者一律按事假半天处理,不得补请事假、病假,违者按旷工半日论。

  六、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私自涂改、骗取、伪造病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者事毕后不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批准;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违规造成无法上岗,并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5、其他违纪行为造成的缺勤;

  6、没有进行指纹考勤、外出公干没有填写“外出登记表”,请事(病)假没有请假单的情况下,一律按照旷工论处。

  7、旷工一天扣发当日2倍薪金,累计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部薪金(包括工资、奖金、业绩提成等其他保险福利待遇);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事假

  1、员工因私人原因,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2、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注明事由及请假天数;

  3、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先请假,可通过电话(短信无效)在第一时间内向直管领导请假并尤其转告考勤员知晓(仅通知考勤员无效)。返回单位后,要及时当天(隔日无效)补办请假事宜,并注明补请事假原因,经直管领导及运营部主管签字确认后交至考勤员;

  4、主管级以上员工请假报总经理审核后交运营部主管处批签;

  5、如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者未经主管同意请假者而缺勤的,将按旷工处理。

  6、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部分按2倍扣发薪金。

  八、病假

  1、员工因身体不适请病假或需要住院治疗,由医院开具病休证明(具体说明病因)报分管领导批准(病休天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2、一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每月不超过1天)病假不扣除薪金,请病假者必须要提交医院医疗证明。累计超过一个月仍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按北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对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致伤、致残者医疗期按旷工处理,一切费用自理,公司有权予以除名。

  4、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休病假。

  九、串休

  1、非工作日需要出团带队的员工,可以得到二天并一天,一天并半天的串休日,

  以带队外出执行单为准,一个月内有效,不予累计。

  2、其它职能部门因事务性工作需要周未加班的员工,可以适当调休工作时间以作为周未加班之补偿。

  十、员工外出登记表

  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干(拜访客户)销售人员必须提前在头一天下班前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并报销售直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由行政专员统一保存管理,并做为考勤及绩效(销售人员)的依据。从公司出发到返回公司都要以指纹考勤为准,没有批准外出,又没有进行指纹考勤,只能按照事假处理。

  十一、出差

  因公外出须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公司后持《出差申请单》到考勤员补签考勤。未经同意擅自公出,视同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差而来不及办理手续或未能按预计日期返回公司,应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申请延长出差时间,在返回公司三日内补办出差手续,否则不予补签考勤。

  十二、全勤奖

  为了奖励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特别设立全勤奖

  1、一个月内不迟到、不早退、不请事(病)假、不倒休、不旷工者为全勤;

  2、全勤奖以月、年为核算单位;

  3、每月全勤人员将额外获得100元全勤奖,包括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4、每年全勤人员,除每月获得100元奖励外,在年底时还将额外获得500元奖励;

  十三、年休假

  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3、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享有公司同等其他福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6、公司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符合休年假条件的员工应提前20个工作日向公司运营部提交休年假的申请(分管领导签批),并注明具体时间及工作交接事务,并指定工作代理人。否则按照事假处理。

  十四、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公司员工工龄满1年以上者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增加奖励婚假4天;共计婚假7天;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并不在另给予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请婚假的员工请提前20个工作日将申请报告(附上结婚证复印件)上报至公司运营部主管,并对自己在婚嫁期间工作作周详安排,在交接无误的情况下公司给予批准婚嫁。如不提前申请或工作不能正常交接,公司有权不予批准。

  十五、审批程序

  1、所有请假事宜,经报运营部主管批准后交至行政专员保管;

  2、部门主管不在公司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由上一级主管代为批准。

  十六、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2、本制度由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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