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热]
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发现火情后,当值网吧管理员首先引导网吧内的客人进行疏散,要迅速用网吧内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二.当值的网吧管理员立即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当值网吧管理员视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当值网吧管理员要马上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当值网吧管理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五.当值网吧管理员应正确引导网吧内的人员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确逃离姿势,其余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以及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六.为更好的应付紧急情况,当值网吧管理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
七.当值网吧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危难面前最后一个离开的思想准备,根据火情,接受最高的指挥的'指令,对需要抢回的设备,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
八、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对网吧遂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规定的一切措施。
九、消防设施齐全、应急灯齐全,灭火器完全,安全通道畅通。
十、严格检查上网人员,对有可疑的人要进行检查盘问,一旦有事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十一、上网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网吧。
十二、定期对工作人员加强消防培训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各车间课长,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 消防安全教育。
三、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四、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五、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临时需要,需报安全生产小组批准,由机电课办理。 用后及时拆除。
六、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七、各机械设备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八、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九、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填写《动火申请》,征得安全生产小组同意,在采 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十、公司安管员按时对各生产车间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壁挂整改。
十一、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并填写点检表,保证完 好不效,随时可用。
十二、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 可离开。
十三、发现火灾险情按《消防应急预案》操作,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义务消防队及时、有效的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公司报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在公共场所或单位内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以下以某单位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希望大家从中领略到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校长为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院部、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火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防火委员会主任。防火委员会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各院部、各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条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学校所属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二章火灾预防
第八条学校防火委员会将对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和易发生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场所或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九条办公楼、教学综合楼(含实验室、研究室)、图书馆、学生宿舍、学生活动中心、网络中心、培训中心、会议中心、食堂等一切公共场所的防火。主管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张挂于显见地方。要配足灭火设备,并有专人管理,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应停止使用。
(一)应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并设有应急灯及明显标志,疏散通道须保持畅通。
(二)电气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线路要定期检修。
(三)对楼内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高位消防水池要确保水源充足,应急照明系统要保持良好状态。
(四)楼道内严禁堆放物品。
(五)报警系统要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日常检查与记录,并与校保卫处值班室保持联系。
(六)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不得随意拉线、改线、超负荷用电;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七)夜间除值班人员外,不得在办公楼随意留宿。
(八)各办公室、实验室等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器电源。
(九)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不准学龄前儿童单独乘坐电梯。
第十条校园防火
(一)秋冬季节、天干物燥,严禁焚烧杂草、落叶、垃圾等。
(二)校园内临时动用明火,须经保卫处检查同意,方可动火,并有专人负责。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如工作需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一条储存、运输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必须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报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到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危险品库房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批准。危险品库房必须按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爆、消防设施和器材。非特定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十二条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必须报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要求设置公共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在学校公共场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五条举办大型集会、文艺晚会等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于举办日三天前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加强用电、用气管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必须选用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必须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任何单位、个人不准违章用电、用气,不准私自接线、变更管道、换表和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用气故障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修。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消防组织
第十七条学校成立防火委员会及各级消防组织,通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防火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划,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代表学校与各单位签定《防火安全部门领导责任书》;
(三)根据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就改进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见;
(五)根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配备、更换、维修等做出规划,提出专项经费预算;
(六)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调查研究科),既是学校防火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防火安全办公室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其职责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本规定及学校防火委员会的要求,拟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对学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向有火灾火险隐患的单位发出《火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三)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设置、配备、更换、维修、报废提出意见,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等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四)建立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六)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指导义务消防队的工作,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
(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组织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九)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就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十)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防火安全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条各单位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确定本单位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与学校安全防火委员会签定《防火安全部门领导责任书》;
(三)针对本单位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六)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指导、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领导小组除应当履行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须的操作规范的文字内容,应在设备周围明显处上墙告示。
(二)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四)建立义务防火组织,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火灾扑救
第二十二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校保卫处值班室电话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二十三条失火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五章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将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配置和维护资金列入消防安全预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第二十六条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消防器材应放在消防箱内,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经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居民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先进、优秀的评比直至处分、处罚。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三十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校属各单位(含附属医院)、驻校各机构和企业,均须依据本规定,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制定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1、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儿园管理事务后勤的老师专门负责。
2、按照消防有关条例,在厨房及各楼道口配置消防灭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更新。保证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3、由幼儿园消防安全负责人安排,定期向幼儿园各位保教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讲座,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响应的`消防演习活动。
4、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煤气、电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5、在干燥季节,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6、在各班及食堂、仓库等部门建立安全责任制,由班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园的消防负责人员汇报,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组织幼儿按园定的路线进行疏散,严禁组织幼儿参加救火行动。
7、由各班教师负责做好幼儿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幼儿玩火、玩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把入园关,严禁幼儿带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8、有各班的班老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禁家长在幼儿园内吸烟,或给幼儿购买易燃易爆的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网吧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店面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网吧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网吧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网吧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1、部门配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4、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店经理和总部相关部门。
6、安全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商场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店经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10、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在进行。
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1、机房内不得会客、吸烟、动用明火、储存杂物和建筑用品,不准堆码商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工作人员需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机房机器需要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拭剂、涂料、搅抖等物料应到指定地点办理,不得随意弃置现场。
4、机房如需电气焊接时,严禁调兑柴油或稀料,未使用完的柴油、稀料、机油,应由专人设专门地点妥善保管。
5、机房的工作人员须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接班认真检查,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玩耍(麻将、扑克、棋类等)或擅离职守。
6、机房内应配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且实行责任制,谁在岗谁负责,遇有火灾、火险立即扑救。
教育、培训
1、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网吧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消防安全人员和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其做到“四会”,即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操作灭火器具,会疏散人员,会逃生自救。不断提高消防人员灭火救灾能力。
3、定期不定期坚持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新。使其长期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治安保卫工作的条例精神,参照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事
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车站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车站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车站领导是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车站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二、一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车站站长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工作,对车站的防火及各级防火组织人员、制度、落实、贯彻,提出具体计划和要求,并对全车站的防火工作进行领导和支持。站长可委托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组织制定和审批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开支。
三、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3、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安全评比活动。做好职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负责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项台帐。每月安全检查一次,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一次,并将月、季检查、例会情况向办公室通报。
四、三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各部门、全车站员工要认真落实做好车站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开展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以重大隐患及时报告车站消防职能部门。
3、对车站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刻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好现场,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五、安全办职责
安全办作为车站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主要职责有:
1、在车站办公室的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监督、检查本车站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对站长负责。
2、组织车站管理人员、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3每月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站长汇报。每季召开安全例会一次。
4、制订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性对各部门进行督促落实,对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5、监督各部门落实做好新上岗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落实部门对违章操作人员的处理,如发生火警和火灾后,轻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例,根据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
6、制定本车站防火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防火、灭火训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电话81xx110。
7、负责灭火器材的有计划购置,分配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8、负责本车站重点要害部位通道的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厂内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特制定本企业管理办法。
一、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车间、班组、项目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车间、科室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消防安全重点工种、部位,新上岗的人员要进行防火教育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保卫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车间、科室对防火责任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有关科室每天班前班后,应对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卫科应严格值班检查巡视制度,落实监督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汇报,认真整改。
五、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仓库内应建立自动报警设施、灭火设施,配备消防器材。配、发、变电室内,各部门的档案室和油料存放室,严禁存放各种油料及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六、电源线路、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规范规定,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严禁乱拉、乱安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对线路老化、裸露、破损的要及时更换。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各车间、科室严禁使用电炉和电热器及家用电器。
七、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严格管理生产用火(焊接例外),车间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提前向保卫科和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同时保卫科应明确动火人防火职责,采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应灭火器具。
八、保卫科应按国家消防法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置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要分布合理,摆放要便于使用,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消防器材的维修、更换、添置要列入保卫科的年度经费预算,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换。
九、各车间、科室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车间、科室和个人由厂部给予表彰、奖励。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车间、科室、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由厂部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当年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不得评比为先进单位。
十一、本办法由保卫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平顶山规划局新城区分局为贯彻单位《办公场所应急预案》,针对办公场所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单位负责人,负责办公场?所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办公场所的电器设备较多,如电脑、打印机等,其插座要使用优质插座,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四、使用便携式插座供电时,需注意其最大载荷,切忌插用电器过多,以免造成插座、插头齿合不良、插座过载引发的发热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顺手的.某些墙体插座,闲置其他墙体插座,造成该插座电线加速老化,甚至因电流过载导致;插座、插头损坏要及时更换。
六、不私接、乱接电气线路,使用质量可靠的接线板;不在普通线路上使用超过负荷的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便携式电器一般体积较小,散热性差,容易产生自燃事故,使用时应远离桌面、台布等可燃物体,并随时注意其工作温度。
八、将智能电器的电源管理设成省电模式,不用时自动“休眠”降低功耗避免产生火灾隐患。
九、不要让电器长时间待机,否则容易造成电器损坏或诱发火灾。
十、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能长时间不间断使用,应间断使用或调到较小功耗使用。
十一、电脑显示器和机箱散发热量比较高,应保持良好的散热通风环境,电脑周围应保持10—20厘米的空间。
十二、雷雨天气要及时关闭电脑等办公用品的电源。
十三、下班必须关闭电器开关,确保办公室内电器设施电源全部断开。
十四、不得在办公室燃烧废纸、文件、资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办公室禁止吸烟,吸烟区不得乱扔烟头,烟头应扔进防火烟灰桶,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十八、禁止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文件精神,对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机构
组长:
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干部
联络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组长沟通确定,联络人负责具体会议事项。
三、共享信息资源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取得审查和验收合格文书后,5日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审批文书移交消防大队一份存档,确保消防救援大队能够随时查阅工程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具体工作的开展由联络人具体实施,其他成员配合。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联络人负责对本领域新出台的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政策、国家标准、地方性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及时通报相关成员。
五、明确监管职责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一是负责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督。
二是将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标准纳入到年度勘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内容。
三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一是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指导。
二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三是负责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筑工程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餐饮业是酒店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为确保餐厅的安全,特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营业期间,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要随时完好。
2、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参加酒店的消防知识培训,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四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3、所属区域的电器设备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使用前必须熟悉操作程序,出现故障时及时处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布置电源线路和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5、改、装设施、设备前应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得擅自改、装设施、设备,以免引发火险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液化石油气公司是易燃、易爆的重点单位,因此“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管理人员都要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和标准。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设立义务消防组织和专门队伍,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组织。
2、液化石油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教育,实行岗位定责,持证上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规范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各项工作流程,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5、要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和车辆配套、完好,同时要具备各项设备的工艺操作规程。
6、要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做到帐、册齐全。
7、要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图纸、档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各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高层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住户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责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让本户成员认真贯执行《消防法》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规定,有义务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2、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户成员树立消防意识,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
3、经常对本户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灾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定期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实施自行检查,并主动接受消防监督机构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
5、参与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出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宅发生时应服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6、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管理处调查火灾原因。
7、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应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9、明火作业需报请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作业,将承担一切责任。住户必须按照国力出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改变本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为保证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因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隐患、火灾的,管理处有权责令整改、追究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报请安全消防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止。住户需要更换责任应该办理转签消防安全责任书,否则将由原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住户、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经责任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标签: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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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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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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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单位结合实际对消防安全工作每年一次或二次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给予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室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气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宾馆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客房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九、宾馆属公共场所,严禁吸烟。
十、合理开关照明灯具。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酒店灭火预案管理规定
海纳酒店整体建筑为地下一层、地上八层,高约40米,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20xx年7月份投入试营业,被市防火委员会列为市级防火重点保卫单位。
l防火、防烟区划分
用防火门把每楼分为个防火分区,即客房部分、电梯间、写字间,南北两步梯为防烟楼梯,每个防火分区分别为一个防烟分区。
l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电梯
1、2、3、4号楼梯作为主要疏散通道,每个防火分区都有符合消防要求的安全疏散出口,并设有灯光疏散标志、应急灯。
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水源是市政给水、自备井和楼顶消防水池给水,采用泵箱联合供水方式,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成环状,设有水泵房,其中消防泵XXX台,扬程XXX米,喷淋泵XXX台,水泵接合器2套,8/F顶有XXX高位水箱XXX个,室内消火栓XXX套,每层XXX套,每套配置4kS1211灭火器4具,并设有远距离启动消防泵按钮。设有专用消防电源。
l消防控制中心和报警系统:消防控制中心设在首层,24小时有专人值班,主要有以下功能:
(1)警报发出火灾信号和安全指令,及直通消防队的报警通讯设备。
(2)消防水泵启动。
(3)控制电梯归底。
(4)监控重点要点要害部位,及主要通道的安全情况。
(5)酒店在客房、餐厅、厨房、舞厅、机房等重要部位和其他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分别设置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共XXX余只。
l部位火灾扑救程序
1、酒店各部门要根据各自不同的工作性质,对照岗位认真组织员工学习灭火预案,并将预案内容学懂学透,更好的应用于实际灭火之中,达到人人熟知、熟练的目的。
2、当岗位发生火灾后,当班员工要沿着、冷静,立即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同时报警(前台问询电话:“6114”或消防中心“6119"),取得增援直至将火扑灭。
3、若火势较大,本岗位负责人应组织员工进行扑救,控制火势蔓延,并给消防中心“6119”报警,同时组织疏散客人,待增援赶到后,由现场最高职位者组织灭火。
l消防队员的组成
酒店发生火灾后,在酒店当班的所有人员为扑救火灾第一梯队,接到电话或闻讯后立即赶到失火现场。在员工宿舍住宿的各部员工为第二梯队接到电话或通知后立即赶到失火现场。失火部门经理为现场指挥员,其他部门经理在接到电话或通知后,立即赶到酒店按分工协助灭火。接到火警后各部门的任务:
(1)、EOD经理
1、夜间发生火灾,EOD为火场最高指挥。
2、接到火警通知立即赶到火灾现场组织所有在店员工扑救。
3、根据火警大小决定是否向消防队报警求助。如有伤员同时报“120”。
4、必须熟悉酒店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并能熟练操作(如消防水源、电源、器材、疏散、照明等)。
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火警情况。
(2)、前台问询电话员
电话员接到火警通知时,必须获得报讯者的姓名,发生火灾的地点和火情大小及报警者已采取的行动,报讯者的要求。电话员接到火警后,请按以下顺序通知:消防中心、EOD值班经理、保安部、工程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失火部门、人力资源部及其它部门。所有人员在接到火警电话后,直接赶往酒店,到预案分工部位。前台负责通知部门正职。副职及主管由部门负责人通知。第二梯队由消防中心通知。前台114电话和消防中心6119电话,通知火警要准确,不得接转与火警无关的电话,要记录通知人员的名单及时间。
(3)、总经理、副总经理
1、接到火警电话时判断及决定是否需要消防队的援助,如需要,立即批示消防中心值班员拨打市消防电话“119”.
2、总经理、副总经理,立即赶到消防监控中心,同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EOD值班经理成立紧急灭火指挥部,权利如下:
1、在消防队未到现场之前,如需要撤离,下令撤离;
2、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处理火警前,负责全面指挥及决策。
(4)、保安部
1、平时夜间要留一个班次的人员满足基本的灭火需要。
2、接到火警后,当班主管或领班必须立即携带防护用具赶到火灾地点。
3、召集有关部门的义务消防员利用饭店消防设施,开展自救工作。
4、各岗位保安按分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执行安全保卫工作。
5、建立受影响楼层、疏散口和楼层周围的警戒线,禁止任何非抢救人员进入楼层,负责保护现场,维持火场秩序,保证门道畅通。
6、发生火警后,消防中心的`主要工作:监控员坚守工作岗位,随时传达灭火指挥部的命令;密切注意发生火灾的楼层、将电梯归底,并做好录像;密切注意消防总控制柜的其它报警;如需撤离,应利用饭店的公共广播,用中、英、日文进行撤离通知:
7、撤离时,应协助有关部门引导客人利用防火通道离开现场,禁止使用电梯,避免挤塞。
8、如果已通知消防队,指定一名保安必须在大门等候,以便带领消防人员前往火警现场。
9、全力协助消防队进行灭火工作。
10、已疏散的客人及员工,没有消防队指挥人员的批准,不允许再进入危险公共区域。
11、保安必须阻止所有汽车的出入维护好车场秩序,保证紧急用途车辆的畅通。
(5)、工程部
1、平时安排值班要满足紧急突发事件需求,保证水、电有专人控制。值班人员要熟悉酒店的消防水电的共给系统。
2、接到报警后,值班工程师及时委派一名员工前往水泵房开启水泵和发电机房,配合灭火工作。
3、指令专人负责切断起火部位的电源,并迅速检查安全出口灯,防火通道照明灯是否完好,做好撤离准备等。
4、与消防中心配合,确定在无人的情况下,及时切断电梯电源。
5、检查消防管道的各个阀门是否开启;同时打开压送风口和排烟口进行排烟。
6、值班工程师必须召集其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在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进行灭火,疏散工作。
7、工程部需与消防队配合。提供建筑图纸及按照消防队的指挥,为消防救火提供便利等。
8、撤离后及时清点员工人数。
l交换站
1、交换站出现火情时,值班人员迅速赶到火灾现场,若火势不大,利用就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同时报警。火势蔓延无法控制时,立即转移或隔离易燃易爆物品至安全地带,以防发生连锁反应。
2、迅速切断电源。
3、接到报警后,部门经理、EOD、值班工程师应立即赶到火灾现场,视火情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关闭饭店内的空调通风设备、各种电器设备,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同时决定是否报警。
4、负责消防水泵、配电室等设备的人员迅速进入工作场地,并使这些工作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5、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火速携带防护用具、用品赶赴现场,敷设水带,接通水源,全力投入扑救。
6、地下室空气不流通,容易造成窒息,应做好防护措施。
7、立即转移重要的工程资料和重要物资。
8、撤离后清点员工人数,到汇集点集合。
l配电室
1、当配电室发生火灾后,当班人员立即关闭总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同时报警。
2、部门经理、EOD、值班工程师接到报警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利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如果火势过大,迅速决定报火警“119”。
3、指派专人迎接消防车。如有伤员立即由部门经理、EOD报“120”急救中心。
4、及时提供配电室基本情况,配合消防队全力进行扑救;
5、下令撤离时,应清点人数。
l房务部
1、接到报警后,部门经理必须立即赶到火警现场,稳定宾客情绪。如有受伤,立即安排医疗。
2、服务中心立即通知各楼层服务员关闭所有防火门并坚守工作岗位,同时提醒其准备好住客资料,并守候在电梯口和防火通道口,给疏散做好准备。
3、召集其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立即进行灭火、疏散工作。
4、接到需要疏散的指示后,客房部指令专人负责按下列程序进行安全有效的疏散:
(1)着火房间;
(2)相邻房间及同楼层房间;
(3)着火层以上楼层;
(4)着火层以下楼层;
5、必须逐个检查所有客房,通知客人按服务员的指引撤离到安全区域,服务员检查确定无人的房间,在门上用粉笔画“O”做记号;
6、组织撤离时,电梯间指派一名服务员,禁止任何人使用电梯,指导客人走疏散楼梯,做好火场内外的联络工作;
7、在撤离到安全区后,计算客人人数,与前台核对;
8、如发现有客人和员工尚未撤离,必须通知消防队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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