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0 17:04:5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热)协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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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协会管理制度

协会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 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 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 、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协会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协会是由我校在籍学生自愿组织和参加的具有集邮爱好的学生团体。协会本着为喜爱集邮的同学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提高同学们对集邮的认识,积极学习各种集邮常识,提高自身的科学素养,培养同学们的集邮爱好。通过集邮丰富自己的目的。

  第二条协会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各种集邮方面的活动,实现会员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自我培养、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为会员服务。协会活动具有集邮特色且要突出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

  第三条协会接受泉州师院校团委会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协会工作职责

  第四条协会是为加强对会员的集邮兴趣指导和组织集邮活动管理,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而专设的组织。

  第五条协会职责:

  ⒈根据会员对集邮不同方面的兴趣与要求,协助并尽量满足会员对集邮知识的求知;

  ⒉规范协会管理,定期做好协会的组织工作及对各种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统筹;

  ⒊建立协会档案,记载协会的发展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

  ⒋定期召开部门负责人例会,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指出各部门工作中的不足,并责其限期整改;

  ⒌管理协会资金并指导和核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赞助、会费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⒍审查各部门呈报的活动计划、方案和经费预算,对其活动申请进行批复;

  ⒎协调各部门解决在开展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⒏根据协会的实际情况经理事会讨论并通过,报校团委批准;

  ⒐组织开展对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

  ⒑完成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协会组织

  第六条我校在籍学生30人(含30人)以上并具有共同集邮兴趣的爱好者,本着“自愿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经发起人申请,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报校团委批准后,而成立的社团。

  第七条协会机构

  ⒈理事会:设理事15名左右,由正副会长及理事成员组成;

  ⒉常设部门: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编辑部。

  第八条协会理事

  ⒈协会的理事设置,必须按照校团委的总体要求,本着“负责、敬业、诚实、执行”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干部。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3名、各部正、副部长1名理事若干名,理事总人数不超过18名;

  ⒉成为协会理事的条件

  ⑴理事会理事条件

  ①坚持“负责、敬业、诚实、执行”的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泉州师院管理制度》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②是协会正式注册会员;

  ③在同学和会员中有较高威信,愿意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并具有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④学习成绩良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⑵部长条件

  ①坚持“负责、敬业、诚实、执行”的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泉州师院管理制度》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②是协会正式注册会员;

  ③有适应协会工作需要的志趣、爱好和专长,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④学习成绩良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⒊协会全体理事应在理事会监督指导下,通过召开本协会全体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新一届协会理事。经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报校团委审批后有效。理事任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自行更换;

  ⒋协会的会长和副会长,由新一届协会全体理事进行民主选举,按得票多少选出;

  ⒌协会理事作为团学干部体系的一部分,必须自觉接受校团委、学生会的领导,并积极参加其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

  ⒍每个学期开学后2周内,各部门必须统一将本部门前一学期的成绩总结和本学期的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理事会;

  ⒎协会负责人(含部门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由校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社团负责人例会,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⒏协会理事换届改选之前,应事先向校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和说明,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干部换届改选工作;

  ⒐换届改选工作完毕后1周内,新会长必须向校社团联合会递交本社团换届改选详细情况,其中包括部门、理事的设置和工作计划等;

  ⒑如遇理事任期未满辞职、理事被免职等特殊情况,可由协会主要负责人在广泛征求其他理事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代理人选,报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校团委批准后,作为协会的代理理事。

  第九条协会纳新制度

  ⒈协会每年开展1次纳新活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协会必须根据校社团联合会制定的招新计划,在校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开展招新工作,也可自行开展招新活动;

  ⒉协会招新时,收取会员的会费标准为10~20元,具体金额由协会自定。收取会费时应向会员开据盖有协会公章的统一收据;

  ⒊部分新会员可免交会费(特殊情况);

  ⒋招新工作结束后1周内,协会应向校社团联合会上报招新确切人数;

  ⒌协会须在招新工作结束后3周内召开协会全体会员大会(新老会员见面会)。由负责人对上学期工作做总结报告、公布经费收支情况、本学期工作计划等。

  第十条会员注册制度

  ⒈会员入会必须进行注册,注册有效期为1年;

  ⒉新会员入会时,须填写《泉州师院社团成员登记表》,经协会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新会员入会的具体条件由协会自定;

  ⒊老会员需在招新工作期间进行登记注册,按照会员优惠的标准缴纳会费。如未按时缴纳会费,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一条协会经校社团联合会批准,可制作会员证。会员证必须加盖校团委公章。会员证只能作为证明会员身份及参加协会活动时使用,不能另作他用。

  第四章协会活动

  第十二条协会活动必须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会员的兴趣培养、发展目标开展文化娱乐、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学艺术等活动。

  ⒈协会每学期必须开展活动5次(含5次)以上;

  ⒉协会必须在学期末将本学期工作总结、自筹资金(包括会员所交会费、其它资助或赞助等)使用详细情况及有关票证报校社团联合会。经费收支账目表须合理规范,条理清晰、明确。

  第十三条协会举行全院性的活动、协会内重要活动、聘请校外人员来校讲学、做报告等,事先必须填写《泉州师院大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送交校团委,一份存社团联合会,一份留存),经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协会的活动,内部应有详细记录,活动结束后要在1周内完成宣传报道工作(网站)。已发布的报道,需报校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十五条为进一步活跃协会活动,扩大协会在学生中的影响,协会根据校团委的总体布置及自身特点开展活动。

  第五章协会经费

  第十六条提倡协会自筹活动经费。协会可根据其提出的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提交校团委及校社团联合会审批。活动结束后1周内,必须将相关票据交校团委或社团联合会冲账。

  第十七条协会所有资金,应如实上交秘书部,由秘书部专人管理,每学期必须在本协会内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八条理事会将不定期抽查秘书部财务管理情况,对于财务管理混乱的情况,协会将追究秘书部及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协会的会费,必须用于本协会开展活动和购买固定资产,不得用作他用。

  第六章协会物品管理

  第二十二条协会须做好档案建设工作,对需存档材料(包括协会章程、会员名单、工作计划和总结、经费收支账目表、协会报刊杂志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协会成员必须爱护协会的一切物品。

  第二十二条协会固定资产(包括社团所购买的一切耐用品和消耗品)要做好妥善的保管和详细的登记,填写《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固定资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案库,一份留存),定期做好清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协会换届改选工作完成后1周内,新老会长必须在理事会的监督下,按资产登记清单将原社团所有档案、物品、会议记录等进行移交。

  第七章协会顾问及指导老师

  第二十四条协会聘请顾问若干名和指导老师1名。注:顾问以集邮家为主,指导老师原则上以我校教师为主。

  第二十五条协会聘请顾问及指导老师须填写《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协会聘请顾问及指导老师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社团联合会,一份留存),经校团委审批后统一颁发聘书。

  第二十六条协会顾问及指导老师须履行下列职责:

  ⒈对协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指导;

  ⒉对协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⒊参加协会组织的大型活动,并对活动的开展进行具体指导;

  ⒋对协会干部进行定期培训。

  第二十七条协会指导老师因特殊情况离任,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协会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校社团联合会负责报请校团委配备与协会特色相符的指导老师。

  第二十八条协会指导老师由校团委负责考核,对于未履行相应职责的教师将不予以续聘。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九条为鼓励先进,调动协会干部和会员的工作积极性,每学年将根据校团委的规定评选出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和优秀会员,并颁发证书。

  第三十条对优秀社团及优秀个人的奖励视其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并存入社团联合会及协会档案。

  第三十一条协会干部将按《泉州师范学院学生管理手册》的规定给予奖励和德育加分。

  第三十二条协会会员将按理事会考评的推荐依据给予物质奖励和协会内部制定的荣誉证书。

  第三十三条协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理事会讨论,校社团联合会通过,可对协会成员进行调整或辞退:

  1组织纪律观念涣散,连续3次不参加活动;

  2进行与协会章程、宗旨、活动范围不符,或与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且不服从管理;

  3有违法乱纪行为。

  第三十四条对于违反《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协会管理制度》的会员,协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改正,或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规定的办事程序和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如每学期违反相应的规定达3次者,将取消部门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第三十六条各项奖惩措施,由社团联合会根据本《管理制度》对协会进行严格考核。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共青团泉州师范学院团委会

协会管理制度3

  为完善对极光青年志愿者全体成员的管理,更进一步提高青协干部的整体素质,坚定工作原则,确保干部工作质量,真正做到“自制、自查、自省”、“树形与外、加强与内”,确保青协工作正常开展,保障青协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此考勤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一、考核对象:

  极光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方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做到的坚决按规定给予扣分处理。

  2、具体考核办法:

  秘书处负责执行、记录、考核、统计。每学期末,由会长对各部长及各部员打分,对考核优秀的青协部长、部员将给予奖励。

  3、凡评分规定在85分以下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评分在60分以下给予自动辞职处分。

  三、考勤规定:

  1、会议由秘书处通知各部部长,由各部部长通知其部员。如有变动,经秘书处及时通知其他各部部长,再由各部部长通知其部员,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

  2、为保障例会按时召开,会前10分钟部长及副部长应到场签到,会前5分钟各部部员应到场签到,签到工作为日常考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代签,一经发现,代签与被代签人员一律按旷会处理。

  3、开会时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部长应事先向部员说明,部长报与会长;如果部门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请假者,应该报于会长批准;请假人员一律在会前十分钟将请假条交与秘书处,由秘书处计入考勤,逾期即视为缺席一次,没有请假条者视为缺席,无故缺席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因故迟到、早退者须经会长默许后由后门安静入出。迟到、早退两次视为缺席一次,迟到、早退达到十分钟者视为缺席,请假三次视为缺席一次。

  4、开会时应确保会议的质量与效率,针对所讨论的问题,与会人员应积极提出自己的见解。

  5、会议记录由秘书处统一记录,并由秘书处负责保管会议记录。

  6、会中,与会人员有责任保持会场安静,无特殊情况应关闭一切通讯工具或调成震动状态;发言要举手,会长同意方可发言,不得擅自打断他人发言。

  7、会议中不能保持会场安静,多次无故扰乱会场秩序,打乱会长发言,大声喧哗者,会长有权将其劝退,被劝退者按早退处理。

  8、无故缺席会议一次者,在下次例会中作检讨说明,并提交1000字检讨;无故缺席会议两次的在青协大会中给予通报批评并警告一次;无故缺席会议三次的在青协大会中做第二次批评警示;警示两次者将直接免去其在青协的职务。

  四、量化标准:

  第一条、 青协奖励实行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并加分;处罚实行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并扣分直至劝退等奖惩措施。

  第二条、 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青协布置的任务的部门,经所在部部长向会长申报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在期末优秀部门评选中可优先考虑。

  第三条、 各部部长必须承担本部的工作责任,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较佳成绩的部长,会长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期末优秀部长评选中优先考虑。

  第四条、 青协成员可向会长提出对青协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者将视情况给予不同的.表彰,一般意见和建议给予口头表扬并加5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青协内部将给予通报表扬,存档并加5-10分。

  第五条、 多次在青协内部获得口头表扬的成员,期末将授予院青协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加5分。

  第六条、 长期勤勤恳恳工作,任劳任怨的青协学生干部,可由所在各部部长向会长提名,并由会长讨论向书记上报,通过者学期末授予优秀青协学生干部称号并加5-10分。

  第七条、 青协学生干部一年内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由会长讨论向书记上报,年末授予优秀青协学生干部称号,并加10分。

  第八条、 对不服从或消极对待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的青协学生干部,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扣5分,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批评,扣10分。以此类推,直至劝退。

  第九条、 无故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者,第一次给与口头警告并扣3分,第二次给予书面批评,扣10分。以此类推,直至劝退。

  第十条、 无故不参加青协组织的活动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扣3分,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扣6分,以此类推,直至劝退。

  第十一条、 受两次警告处分者,书面通报一次并扣10分,若在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出青协。

  第十二条、 青协财产实行统一管理,任何人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外借青协财产,否则发现一次给予书面通报并扣20分。

  第十三条、 有任何个人或集体,虚报账目或贪污公款的行为,立即开除。

  第十四条、 日常行为严重损害青协形象者,由会长酌情处理并扣5分。

  第十五条、 部长以上干部又给予口头警告的权利,会长有口头通报批评的权利,书面通报以上的处罚须由会长讨论并由书记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 书面通报表扬奖励或书面通报处罚均需书面存档,并由秘书处保存。

  第十七条、 青协内部书面通报表扬奖励或书面通报处罚不对外公开。

  第十八条、 青协的奖惩制度由秘书处直接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 青协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青协的形象,为青协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协会管理制度4

  第一条协会主席职能

  1、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协会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条理事长主要协助主席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非各项工作,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工作。

  第三条部门负责制:协会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四条档案制度:秘书处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协会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五条财务制度:协会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由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老师协助监督,主要由主席和理事长领导,理事长组织同学们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资料保存一年。

协会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书法、篆刻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文化组织。

  第二条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艺术遗产,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我会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继承这一光辉艺术遗产,努力创造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作品,推广书法艺术,提高书法爱好者的文字鉴赏水平和创作能力,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活跃书法文化,培养书法人才,提高会员的艺术修养,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组织书法爱好者开展书法研究,内外交流、培训、讲座和展览等。指导基层书法活动,普及书法艺术,培养和发现人才,推动书法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组织评定本会会员创作成果,负责向社会推荐优秀作品,鼓励会员积极参加社会书法比赛。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大会选举的理事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本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四人,(其中之一兼秘书长),理事若干人。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五人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本会常务理事会议及全会理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长决定随时召开。本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是热爱书法艺术,作风正派,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并且由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入会。

  1、在省级以上举行的.书画展览,比赛中获得过奖励者。

  2、有作品参加过各种书画展览者

  3、在各种杂志上发表过作品或理论文章者

  4、热心组织书画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者

  第八条申请入会必须向理事会报名并交个人发表的作品或理论文章一篇,经理事会审批签发会员证,即为本会会员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有退会的自由

  4、有参加省市举办的书法比赛的书法比赛书法作品展览和交流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会章程

  2、必须为本会发展和扩大影响里献力献策第十条凡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劝其退会或开除会籍

  1、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白呢会声誉损坏本会利益不听劝告者

  2、违反本会活动规则,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不参加练习、开会者

  3、违反国家法令受惩罚者、违反我院纪律被开除或劝退者

  4、不按时缴纳会费者

  第四章协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适用协会所有成员,包括所有负责人,有针对性要求的会另作标注。

  1、凡协会成员都必须热爱协会,始终维护协会荣誉。

  2、爱护协会的财务,不损坏协会的物品。

  3、不在协会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4、在协会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5、在协会不得抽烟,喝过酒的也禁止到协会写字。

  6、保持协会卫生干净舒适,洒掉的墨水要及时清理干净。

  7、节约用纸、用墨,倒墨一次倒少一点,用完再倒。

  8、协会润笔水不得洗笔。

  9、卫生间洗笔之后不要甩笔,谨防污渍甩到墙上。

  10、写完的纸对折一次放在指定位置,也可以带回去自己保留。

  11、毛毡和字帖自己要整理好。

  12、协会的物品不得私自带回去(没写的纸、毛毡、字帖、字画、毛笔等)

  13、来协会写字必须佩戴胸卡,除周末以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委员会。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6

  一、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二、本协会的.财务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财务支出在1000元以内的由会长决定,超出1000元的由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四、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

  五、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如实反映协会收支情况,协会会长办公会议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

  六、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七、本制度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7

  一、为了规范我集邮与收藏协会的财务管理,建立社团内部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提高各社团的自治能力,使帐目清晰、明了,收入支出有据可寻,根据《宜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而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各协会由会长担任财务主管,下设会计和出纳。

  1、主管人员全面负责财务工作,主要核审发票是否属实,是否符合规定,如属实则签字报销。

  2、会计负责掌管帐本,按序记帐,简明扼要地注明资金用途,发票分类管理、粘贴,在每张发票均要注明“××活动支出情况”,然后作总结、结出帐面余额,每届的帐本要求保留三年,并且备案。换届时,帐本交接要按照有关规定交接。会计帐本则统一使用“专用帐本”。

  3、出纳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日记帐。出纳每月向主管财务人员汇报一次开支状况。

  4、以上各职权不能越权管理,相互保持独立性,主管、会计、出纳相互不能同班级、同寝室。

  三、经费管理:各社团组织必须以集体的名义在银行开户,且把帐号上报社管会备案,同时各协会可保留300元作为日常备用资金。每学期,各社团的财务帐目至少向其全体社员公布一次。

  四、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包括会员在社团中缴纳的其他费用)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会长和财务部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

  2、赞助。各社团不得与赞助商进行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除从中提取20%给联系赞助商的.工作人员作为奖励外,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赞助活动结束后,有关财务人员作好清单记录,并向社管会说明。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上级主管部门所拨款项目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如捐赠等),其它收入上报社管会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帐目记录。

  五、公共财产管理:对于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

  六、发票管理:尽量取用带有“国家税务监制”印章的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尽量做到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主管人员签字后才可报销。

  七、作帐程序:

  第一种情况:经手人先垫付取得发票→主管核审签字→出纳兑现签字→发票交给会计保管入帐

  第二种情况:经手人打借条预支→主管核审签字→出纳支付现金、保管借条

  八、对餐费、礼品费等费用管理:礼品、奖品如属活动计划由各社团自行决定,餐费支出前则一定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社管会申请批准方可使用,烟酒支出一律不可报销,如有违规则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各社团的出纳与会计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十、每学期对各社团定期查帐一次,同时抽取30%比例的社团作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帐后,各社团在两天内把帐本交到社管会。

  十一、各社团财务人员换届时按社团章程进行,换届时向社管会报送更换人员的名单,交接帐本时,应在帐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及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主管签字。

  十二、每学期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社团重要依据。

  十三、查帐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1、会计与出纳核对帐目时,如发现漏洞、误差应及时查明原因,如有意隐瞒多开发票或虚开发票挪用公款,金额50元内追回现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00元以上追回现金并上报团委给予纪律处分。

  2、纂改发票套取现金者,无论金额大小一经发现则从严处理。

  十四、附则:

  1、本条例的解释权属集邮协会,集邮协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协会管理制度8

  为了更好地加强读者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办公室这一资源,确保协会的办公室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原则、范围及要求

  第一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由办公室部门统一负责安排,以便能够更加合理、规范、科学地使用办公室。

  第二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原则:以本协会使用为主,其他社团借用为辅。

  第三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范围:主要针对协会内部的会议,协会例会、部门会议等;还可以举办一些适宜在此举办的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各部门使用办公室时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安排使用时间。

  第五条 其他社团借用本协会办公室时,应提前与本协会会长联系,并由本协会会长通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排。

  第六条 活动或会议结束后,要保证地面、桌椅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二、办公室物品管理

  第七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财产由办公室部门负责管理,认真保管橱窗内文件,并定期整理。换届时应盘点交接给下任负责人。

  第八条 本协会日常物品(如胶水、剪刀、工作证、横幅等)在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保管。

  第九条 宣传部每次使用毛笔,红纸,墨水等物品后,由办公室监督清点并由宣传部妥善放好。

  第十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办公室内书籍、杂志及其它物品等。

  三、办公室书籍管理

  第十一条 书架内书籍由读书部负责管理,定期整理。

  第十二条 对于可出售杂志,由值班部门负责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 其他协会放入办公室的书籍,由值班部门负责看管并注意借用要求。

  四、附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读者协会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9

  为加强XXXXX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协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XXXXX协会管理制度。

  一、人事招聘及管理制度

  1、协会工作人员的聘用依照本制度进行。

  2、协会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工资薪级等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提出书面申请,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

  3、招聘工作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组织,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由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聘用。

  4、协会可以采取各类招聘方式进行人员招聘,协会的任何人员有权向协会推荐优秀的各类人才。

  5、应聘人员应进行笔试或面试,从中择优录用工作人员。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素养,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其受聘的岗位工作。

  6、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的工作人员应当与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予以辞退。

  7、应聘及聘用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8、人事招聘的材料,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聘任合同等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9、人事档案及工资待遇等是协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未经不得外传、泄露及公开。

  二、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一)收文处理

  收文处理是指对协会收到的公文、信函、简报、资料等进行的接收、拆封、登记等工作。

  1、收文工作由专人负责接收拆封并分类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来文单位、来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标题等。

  2、收取的文电、信函等原则上当天登记完毕,急件随收随办。

  3、文件登记后,统一呈交专职副秘书长审阅批示处理。

  4、专职副秘书长批示的传阅性文件,由负责登记的专人跟踪回收归档。

  (二)发文处理

  拟办文稿的处理,是指以本协会名义印发的文稿的草拟、审核、呈批等工作。

  1、由专人负责草拟的文稿,统一递交给专职副秘书长审核。

  2、经专职副秘书长确认无误后,公文的正文应按规格打印好,盖上协会公章,正式行文。

  3、所有正式行文的公文须由专人登记后存档。

  三、考勤制度

  1、协会全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专职秘书长同意。

  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按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再统一交财务人员计算加班工资或者调休。

  3、协会组织的会议、学习、或者其他团队活动应该积极参与,如有事请假须提前向专职副秘书长请假。

  4、协会全职人员的考勤情况,由专职副秘书长进行监督、检查。如违反考勤纪律的,三次以内口头警告,达到三次以上的可予以辞退。

  5、工作人员需要休假、请假的,填写《工作人员休假请假申请表》,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三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6、因情况紧急如急病、临产等,无法提前办理休假、请假报批手续的,须先口头报告并说明原因,补办手续应在上班后的3天内补办。

  四、财务制度

  (一)财务原则

  1、XXXXX协会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单位经济实力为宗旨。

  3、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协会运作中禁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4、协会必须按国家规定申请开立银行帐户,妥善保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完整。资金的使用坚持“量入而出,略有结余”,“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依照《会计法》的规定,一切开支必须合理合法,并附有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如财务人员审核后确认开支或凭证不合法,则不予报销。

  5、任何支出或借支及预付款、定金的,财务审批权限如下:所有财务报批由会计审核后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

  (二)收款制度

  1、协会的收费必须由两个工作人员完成,一人负责领取、保管并开具票据,一人负责收费并保管好款项,当所收款项达到壹仟元以上时,应及时返纳开户银行。月末由出纳统计当月开具票据,经会计复核确认后,将所收款项全部存入协会账户并将相关单据移交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2、协会应严格按照法定的业务范围收取有关会费及款项,任何人不得以协会的名义私自收取非正常业务产生的任何费用,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挪用协会款项用作其他用途。

  (三)采购制度

  1、协会常用的办公用品、必须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经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2、协会委托外单位办理的业务如印刷、广告、设计、制作、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项目,必需以协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

  3、协会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并签订相关合同报专职副秘书长及专职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才能购置。

  4、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四)借款制度

  1、因公务或出差需要预借现金的,由经办人填写借支单,列明借款用途等,交由财务根据预算情况核定其需借支的金额,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处领取借款。借出的现金,在正常情况下,应在出差回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报销手续并清还借款。

  2、任何人员借出的款项应专款专用,不得将借款用作其他用途。

  3、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五)差旅费(业务)开支管理制度

  1、因业务工作需要出差外省的工作人员,要先拟出差旅费用的预算,由出差人签名和财务人员复核,经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再办理借支手续。

  2、报销时,由出差人在原始凭证背面签名,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财务人员复核,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报账。本是一次差旅工作的开支不能分开报销,并应在报账时立即清还出差的借支费用。

  3、协会人员因公事出差外地,差旅费补助等费用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粤财行[20xx]6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出差人员住宿标准为每人每天340元,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包干为每天80元。本市至出差地的往返车费在文件标准内的按实报销,超过标准的由本人负担。

  4、会议费参照肇庆市财政局印发的肇财文[20xx]1号《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业务接待费制度

  1、一般性业务接待应按照以下标准报帐:早餐:甲类(重要客人接待)20元/人

  乙类(业务往来工作的接待)15元/人

  丙类(座谈会工作会议或一般性接待)10元/人正餐:甲类100元/人

  乙类60元/人

  丙类40元/人

  超过以上标准的应说明原因并报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方可报账。

  (七)物品管理制度

  1、为减少浪费,节约支出,准确核算物品成本,购进的物品或物资由专人负责验收、发出及保管储存等工作,并在《物品收发存登记簿》上做好记录。

  2、保管人联同财务负责人每年最少一次应实地核查物品,如发现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找出原因并将情况上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处理。

  (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在年终应上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及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的检查。

  2、对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九)保密制度

  1、协会人员都有保守协会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协会秘密,更不准出卖协会秘密以谋取个人利益,如出现泄密行为,协会有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协会的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工人员接触,接触秘密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秘密的人员,不准打听秘密。

  3、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协会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协会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银行帐户印鉴等;

  (4)协会规定的其它要保密的内容。

  (十)财务监督及报告制度

  1、为了加强对财务使用情况的监督,每年由常务理事会提名推荐三名副会长临时组成监督小组,对本年度财务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2、年度财务情况及财务管理情况在次年2月28日前向理事会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

  XXXXX协会年月日

协会管理制度10

  为确保我会财务的完整、协会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拟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核定财务

  1、协会成立后,办公室及财务部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清点,并分类登记(表明物品类型、名称、数量、购买价格和时间),并拷贝2份资料:一份由办公室存档,另一份由财务部保留。

  2、财务部须核对年度协会的固定财务列表,登记一年的消耗量。

  3、协会一切财务的收入及纳出都要求记录在案,每个月月底财务部都必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并做好相关登记。另将帐单上交办公室清查,如有不清楚或作假则上报理事会开会决定其负责人应负的责任。

  二、经费申报

  1、各部门日常用品经费申报,由各部门负责人以于月初根据本部门用品消耗计划估算经费,于月初递交财务申请列表。财务部审批,统一采购,否则不予报销。

  2、活动经费的申报

  活动开展前一周,活动策划者对所需用品进行清单罗列。各部门协助本次活动举办,如有经费申报须及时补充,交财务部汇总,会长审批。审批许可之物方可购买。

  三、财务购买

  所有活动用品、日常工作用品的购买,须由财务部提供采购清单,由采购负责人办理,其他人不得擅自购,否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须向财务部长申请批示,部长酌情考虑,控制价位与数量。采购发票须为正规税务发票。

  四、经费结算

  负责采购人员一般采用自垫原则,事后履行财务审批手续(由实物验收人、分管副会长、会长),持发票向财务部长申报。财务部长审核签字后,交会计登记入账,再经出纳予以支付。

  五、财务租借

  活动器材需指定专人保管,会员、会外人员租借均需做好登记,履行租借手续。

  1、器材的租借

  1)会员借用器械由办公室及财务部做好登记存档,方可借用。借期在三个星期之内,借用人员须及时归还。延期则需交罚款:1元/天。如需续借,则需进行登记,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2)训练时间,队长借用器械训练,也需做好相关登记,并统一拿出,由队长监护才可使用。

  3)协会以外人员只租不借,租出需有1名理事会人员担保,租金为物价的10%。

  2、其他财物外借:

  需有1名理事会人员担保,并做好相关登记。

  六、财务赔偿

  非正常损耗的`财物,如为可修复性损坏,应自行修复后归还,并注明损耗情况;如为不可修复性损坏,需原价赔偿。

  (注:训练中消耗不计在内。外借损耗的,不论人员,一律一周内按原价赔偿,财务部接受。)

  七、财务监督

  1、财务部对活动中所有流动财产进行安全监督保管工作,并及时对固定财务损耗进行登记。

  2、办公室人员需负责协会财务安全,做好登记监督工作。

  八、财务结算

  财务部每半年末对协会的财务数量、损耗情况向理事会汇报,并由理事会对财务帐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协会财产安全保存,透明的流通。

  XXX武术协会

  XXXX年XX月XX日

协会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市消费者协会会员会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消协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工商局领导和上级消协财务的指导。

  第三条消协常务办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工作,是最基层的财务核算单位。工作部、分会、工作站、联络站为报帐制单位。

  第四条市消协应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多头开户。

  第五条会费收取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市消费者协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市消协必须建立票据管理责任制,健全票据管理办法。

  第七条会费使用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参照樟树市社会团体会费使用办法办法执行,经费开支主要范围:会员证工本费、发展会员资料费、处理投诉、组织市场监管检查、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消费教育和社会调查、添置基层分会办公设施、消费维权救助等业务活动。

  第八条经费开支报销的一般程序:各单位报销由经办人填写好经费支出报帐审批封面,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经秘书长(或专职副会长)签署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会计审核,会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专项开支应提交书面报告,做好经费预算报告、经集体研究后,按照经费开支报销的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会费。

  第十条消协常务办、各分会按实际会员会费收入的'10%提取福利费后,市消协与常务办、工作部、分会的留成比例分别为55%和35%。

  第十一条市消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会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有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现象的,所涉金额全部由市消协没收。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由市消协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予以补充。

协会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此固定资产指社团所拥有的除资金以外的一切能够使用五年及五年以上且单价在5元以上的物品,特殊物品除外(例如单价低于5元,但可重复使用很多年的物品)

  第三条:社团固定资产是指除耗材外,以社团经费购买或一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包括协会实验室所有协会物品)

  第四条: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财务部依其类别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五条:社团固定资产社团为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六条:社团固定资产统一由社团的财务部部长总负责,如有遗失或损坏,应有当事人照价赔偿。

  第七条:社团需变更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时,需经本社团成员讲座一半人通过,并在学社联的监督下,方可实施。

  第八条:社团换届,社团财务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先报校社联财务部审核,再由新一届社团负责人输相应接受手续。

  第九条:当协会发现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监察组或校社联有权追究该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十条:社团所属的固定资产,必须产权关系明确,校社联配给的(低值易耗品除外)由校社联所有,由校社联拉取赞助的'物品由校社联所有,社团自行购置或拉取赞助的物品由学生社团所有,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一条:社团解散时,财务移交学社联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

  第十二条;社团解散后,是本学期由本社团会员会费所购买的物品,在本社团会员有要求的情况下,可由校社联代为分配给本社团会员;若无要求,物品将充公,作为校社联活动资产。

  第十三条:协会资金以及固定资产全有财务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分管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监察组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动,借出,报废,必须经过分管部门以及主管部门或协会会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或变卖,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资产转移或处理。

  以上为兽药协会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协会干部或社员如有违反将追究其相关责任。情况严重者将上报院系领导或执法部门。社联财务部对此制度行使监督管理权,监督此制度变更。此制度如有变更需经过协会一半干部同意,财务部才能行使变更权未经同意财务部无权行使变更权,

协会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协会的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及《新疆测绘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条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协会财务统一管理,财务计划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正确处理事业维持和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日常运行和投资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

  第四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相对集中财力,确保协会工作的完成,确保协会发展;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协会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制定投资计划,并对其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协会资源,努力节约开支,提高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科学规范成本核算,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协会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协会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协会财务状况;对协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协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协会实行理事会和法人代表负责的财会领导体制,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财务工作,协调和审议、审定规章制度。

  第七条秘书处是协会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领导协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秘书处应按照协会的发展及协会财务活动的具体情况,逐步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和机构。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八条本协会经费来源分为:会费、捐赠、政府、企事业单位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组织承担项目获得的研究费和管理费,利息、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九条协会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宏观调控,微观放权,鼓励各成员单位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协会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条支出是指协会开展咨询、宣传、调研、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其中事业支出按其用途划分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等;按其内容分为劳务费、福利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十一条协会要加强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协会各项包干使用的经费和核定的指标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列支。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协会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一年以上的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第十三条各项资产管理须按有关国家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各项暂付款应在规定时间内报账,借出款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款,逾期不报或不还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十四条财务监督是指按国家财经法规及协会财务规章制度,对各种财务活动实施的监督控制,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和财务主管领导离任审计制度,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协会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七章财务报告

  第十六条协会秘书处应定期向理事会提供财务报表和报告。报表和报告要真实可靠,并做到帐表一致。

  第十七条协会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真实报表和报告。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清算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

协会管理制度14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第五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4、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或添置大型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经费超过千元),须作书面报告,交主席团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会长签核。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

  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上一届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山东建筑大学跆拳道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协会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协会经费的筹集、管理,并做到有效使用,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协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一、在第一次全会期间,依据本协会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经费的筹集管理事务,每年向理事会提出报告,接受理事会监督;

  二、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赞助与捐款;通过正当方式自筹;

  三、协会经费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开支。协会经费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办公、会议、活动及其它必要开支。任何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借用;

  四、会员每年向协会缴纳一次会费。缴费时间是:会员在每年的10月份之前缴清,新会员应在被通知入会的半个月内缴清。缴费方式有两种:

  1、直接将会费交本协会秘书处;

  2、将会费存入协会专用帐户;

  五、协会会员会费缴纳的`数额具体标准是: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元;

  六、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室审定后,按自动退会处理;

  七、 经费报销:

  1 必须有正式的单据即发票或收据,单据的内容即名称,单价,数量,金额,日期等必须齐全。

  2 报销金额在30元以内的,需有经办人的签名和会长、秘书长的审核签字:报销金额超过30元的,需有经办人的签名和主管领导的审核签名;

  八、 定期公开财务支出和收入,接受全体会员和领导的监督和管理。

  九、 此制度即20xx年11月3日生效。

  xx大学生摄影爱好者协会

  20xx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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