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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0 14:47:1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必备15篇】

  现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必备15篇】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

  为确保本小区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车辆保管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时值班制度,由本小区保安部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二)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出入证进入停车场。

  (三)本地下车库分固定车位和临时停车位,固定车位是向本住宅区业主提供,临时停车位是供非本住宅区车辆停泊使用。

  (四)固定车位按市物价局规定的封闭停车库价格收取车位费,临时停车位按市政府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五)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司机须向管理人员交验该车的`有效证件,由管理人员发给停车证,并登记停车牌号、车辆牌号、进入时间、外表配件是否齐全,以备停车场查阅之需。

  (六)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物品及停车证必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法规中乱停车辆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证,管理员核对牌号后,收回停车证,车辆方可驶离。

  (八)管理中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停车场,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给予满足。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2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1.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1.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1.4监护动火作业;

  1.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1.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纲要;

  1.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2、实行用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4、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5、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

  7、大厦内商铺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备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厦范围内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要随时弄熄。

  9、用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规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市消防管理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3只灭火器。

  10、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1、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气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大厦;用户及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12、各用户应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3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

  2、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注意经济效益,精心理财,开源节流,满足业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7、重视人才,合理使用干部,按照德、勤、能、绩定期进行考核。

  8、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公司汇报工作及经营收支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9、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10、经常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理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4

  内勤员在管理处主任统一安排下,负责文档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1、按照物业服务的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

  2、对仓库物资和其他物资进行管理,建立物资台帐;

  3、协助主任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服务;

  4、做好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考核管理;

  5、负责管理辖区内业主档案和物业档案,做好保密工作,防止遗失、损坏;

  6、负责本部门各类通知、公函、报告的收发;

  7、负责接听服务电话,属于业主投诉及报修的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转交处理,对于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汇报;

  8、熟悉各种收费程序,负责接待上门的交费的业主,并做好收费记录;

  9、热情接待来访的`业主及其他人士,对他们的咨询事项给予热情、周到的答复和解释;

  10、完成本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5

  为保证工作秩序的正常开展,加强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员工(指副总经理级别以下人员)必须签到。

  二、按时签到:上午上班8:30以前签到,下班12:00以后签退;下午上班13:30以前签到,下班6:00以后签退。(签到、签退时间随公司作息制度相应调整)

  三、如因公事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签退者,由本人外出归来次日写出情况说明,交本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报总台或考勤管理员备案。如无签到又无原因说明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因私事请假或请病假(有医院证明)的员工,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按请假规定程序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禁止代他人签到。发现代他人签到者,公司将对代签到者进行处罚,第一次违纪扣1分,第二次违纪扣2分,第三次违纪扣3分,依次类推。违纪三次以上者,除作以上处罚外,取消本年度评先及加薪资格。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六、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者,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七、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签到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发当月薪金的'10%,旷工1天扣发当月薪金的20%,旷工2天扣发当月薪金的40%,旷工3天或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当月连续旷工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公司将按规定做除名处理。

  八、品质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勤情况跟踪监督。

  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⑴为了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的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特区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结果,对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适时作一定幅度的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具备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的工资成本的增加激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结构工资制,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五条:职能

  5.1行政人事部职能

  5.1.1 行政人事部在做出客观、正确的岗位评价、薪酬市场调查的'基础之上,建立适合于本公司的薪酬体系。

  5.1.2 行政人事部在保障薪酬体系在不断完善的前提下,使之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为员工稳定成长和公司不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5.1.3 行政人事部每月及时进行薪酬原始资料汇整、核实及员工薪酬核算等。

  5.1.4 行政人事部及时了解市场、行业内及公司薪酬动态并汇报及体系调整优化。

  5.1.5 行政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5.2 财务部职能

  5.2.1 审核行政人事部提报的月度薪资报表,并呈报公司审批。

  5.2.2 确保员工薪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转入员工个人帐户。

  5.2.3 为了加强对薪酬体系、新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财务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5.3各职能部门职能

  5.3.1 各部门每月及时准确的提交考勤报表、员工请/休假记录、奖惩记录等到行政人事部

  5.3.2 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反馈员工对薪酬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内容与程序

  第一条 薪酬结构

  1.1薪酬基本结构:

  1.1.1基本工资

  1.1.2岗位(级别)工资

  1.2.3绩效工资

  1.2.4全勤奖金

  1.2.5其他

  1.2.6应扣项

  1.2 薪酬结构项说明

  1.2.1基本工资:是各职级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参照深圳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xx)》我司确定为1500元-4000元,(部分人员/人才根据岗位性质和职务的不同,由公司酌情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1500元)

  1.2.2岗位(级别)工资: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大小、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是岗位任职人员责任权重的经济性相对体现。

  1.2.3绩效工资:是员工工作业绩、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属浮动性、弹性工资项。

  1.3.4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正常出勤及加班时间内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员工,每月均发给全勤奖金。

  1.2.5其他:值班津贴及对员工服务的忠诚度、贡献及立功性行为等,定期或一次性予以奖励性质之经济补给;考勤资料有误而致员工个人上月薪资核算错误而于本月进行调整之加减项及员工个人奖惩应计金额。

  1.2.6应扣项: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代扣代缴项。

  1.3 薪酬总额

  1.3.1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同时参照员工的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层、中层管理层基层管理层、和一线操作层四个类别,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岗位性质划分为A、B、C、D、E、F,5个等级(详见附件)。

  第二条 新酬核算

  2.1薪酬核算

  2.1.1 工作时间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令,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详见《员工手册》之《考勤管理规定》;

  2.2.2 额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它)之和,根据公司的《薪酬等级表》核给,在每月上班时间正常出勤的情况下,可全数发放;若发生请假、迟到、早退及旷工等异常状况时,依《考勤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员工新入职岗位定级: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参照《薪酬等级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原则上员工初任时,薪酬为所处岗位工资最下限。

  2.2.3 其他及应扣项等

  依公司相关规定于每月或一次性补/扣于员工工资中

  2.2.4 全勤奖金

  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节(正月初一、二、三)3天

  劳动节(5月1日)1天

  清明节(4月5日)1天

  端午节(五月初五)1天

  中秋节(八月十五)1天

  国庆节(10月1日~10月3日)3天

  带薪年假员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其他如法律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员工在正常考勤时间全部出勤的情况下,可予每月发放全勤奖金50元;若有缺勤状况时,除依据《请休假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规定外,扣发全勤奖金;新入职员工首月工资中不计发全勤奖金。

  2.3. 转正定级、岗位调整、薪酬调整

  2.3.1 转正定级: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参照《薪酬等级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原则上员工转正时,在试用期薪酬基础上薪酬上调1级或者不作调整。

  2.3.2 岗位调整人员、职级较低的员工代理(或兼任、代行)高于本职之职务时,考察期或代理期内仍按原职务额定工资核计。期满转正/任命后方可调整为正式作用岗位额定工资。

  2.3.3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薪酬战略确定薪酬调整方案及幅度。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岗位胜任能力及考核结果向公司建议对员工的薪酬进行上/下调整。

  2.4 离职人员

  2.4.1 员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后,当月工资于员工发薪日发放到工资卡中。

  2.4.2 自动离职(见《入离职管理规定》)者视为自动放弃未发工资,不予计发工资。

  2.4.3 公司解雇、劝退员工,应扣除其不良行为造成之相应损失、罚款后,余款于员工发薪日予以发放到工资卡中。

  2.5 下列情况员工薪资可不予扣除

  2.5.1 因公外出者

  2.5.2 奉调参加培训者

  2.5.3 奉派外出考察者

  2.5.4 依据考勤制度给假且手续完备者(如:婚假、丧假、产假等、年休假等)

  第三条 薪资计算期间、支付规定及支付形式

  3.1薪酬结构

  3.1.1年薪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年薪工资制结构由四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3.1.2月薪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月薪工作制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及加班工资、绩效工资。

  3.1.3协议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岗位和人员须进行备案。协议工资制的薪酬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3.2岗位工资

  3.2.1岗位工资系根据岗位评估档级、个人资历档级、及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中所处不同的岗位价值而确定的工资单元。

  3.2.2岗位工资评估档级取决于不同岗位在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难度和工作环境等关键要素的综合评价结果,详见《首地物业薪酬矩阵图》;

  3.2.3个人资历档级取决于个人学历、物业行业工作经验、同级/同岗位工作经验。

  3.3基本工资

  3.3.1为月度保障型收入,不与绩效挂钩,按自然年度分12次按月发放。

  3.3.2公司所有员工基本工资根据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旨在确保公司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见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4绩效工资

  3.4.1指按照部门绩效、岗位绩效进行挂钩、从而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工资单元。

  3.4.2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基数×绩效工资系数×考核分数÷100。

  3.4.3绩效工资的分配采取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月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XXX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核发员工绩效工资。

  3.5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发放的变动收入。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基数×调节系数

  3.1员工薪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起至30(或28、31)日止,实行月薪制

  3.2各部门于每月2日前将本部员工考勤汇总报于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于4日前核算完毕全公司员工薪资,并制作报表,即时交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3公司每月8日至12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按日期顺延发放。

  3.4全体员工薪资转入个人银行账户中(本公司员工工资发放银行为深圳平安银行),员工于发薪日需亲自前往财务部部领取个人薪资明细条,对薪资实发金额如有异议,可于三天之内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复核。

  3.5公司因其他非主观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薪资时,事先可与员工达成协议后于薪资支付之前五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员工,以达成劳资互谅。

  第四条 公司年度营业在完成计划内经营指标如有盈余,依照比例可提取部分利润核发奖金,根据贡献、能力及业绩以分配,其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包括薪酬整体调整、薪酬部分调整以及薪酬个人调整三个方面。

  5.1整体调整

  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5.2部分调整

  部分调整是指根据人力市场的供需状况及行业与地区竞争状况,对部分岗位进行调整

  5.3个别调整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为不定期调整。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5.4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调查、分析、审核后报总经理综合评估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5.5调整办法

  5.5.1依据工龄调整(即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司服务。调整幅度=员工工龄[1]×(工资总额×5%)(即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工资递增5%)。

  9.0薪酬调整

  9.1普调

  公司根据人工成本使用效率、经济效益、物价和市场水平,适时调整调节系数,保障员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实现效益共享、风险共担,建立动态的分配机制。

  9.2薪档调整

  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系数的档次。

  9.2.1部门年度调薪人数不得占部门总人数的30%;

  9.2.2管理层、员工层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杰出者(年度加权平均考核95分以上),薪酬档级晋升一个薪档;

  9.2.3操作层员工连续9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各项目负责人可向公司申请晋升一级薪档,经公司审批后执行(此晋薪人数控制在部门总人数的10%以内);

  9.2.4管理层、员工层连续两年平均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者,薪酬档级晋升一级;

  9.2.5管理层、员工层连续三年年度平均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者,薪酬档级晋升一级;

  9.2.6所有员工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处理。

  9.2.7所有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年度绩效考核加权平均)不合格者,薪酬档级自动降低一个薪档。

  A.绩效考核成绩四个层次:A(杰出)、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B.考核等级定义如下表:

  等级

  定义

  摘要

  参考比例

  考核工资

  发放标准

  A

  95-100

  杰出

  实际绩效显著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都取得非常突出的成绩。

  15%

  全额发放

  B

  85-94

  良好

  实际绩效达到或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主要方面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0%

  按实际考核分数发放

  C

  75-84

  合格

  实际绩效基本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既没有突出的表现,也没有明显的失误。

  40%

  D

  75以下

  不合格

  实际绩效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很多方面或主要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或失误。

  5%

  不发放

  9.3薪级调整

  9.3.1员工岗位变动(含晋升),自批准之日起的次月起薪酬等级调整为相应薪酬最低薪档,若调整后员工年薪标准收入低于原水平的,按照就近原则套入相应薪档,避免职位晋升收入下降的情况。

  9.3.2员工职位降低,自批准之日次月起年薪标准参照新岗位水平,采取“就近靠档,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调整为相应薪级中间薪档;

  9.3.3操作层员工岗位变动(含晋升、降级),自批准之日起的次月按操作层员工薪酬标准逐档上升或下降。

  9.3.4未满足11.2.2至11.2.5的人员,特别优秀者(管理层员工),经总经理办公会、深圳片区党委会研究决定后,报集团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跨级晋升。

  9.3.5程序

  A.管理层员工发生薪酬调整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调薪申请,填写《XX表格》,报送综合管理部,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自批准之日次月起执行。

  B.操作层员工发生薪酬调整时,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调薪申请,填写《XX表格》,报送分公司综合部,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次月起执行。

  第三章 薪酬保密

  第一条 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及所有经手/接触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第二条 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的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强管理。经手/接触工资的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漏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存储密码,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第三条 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进行核查。

  第四条 违反薪酬保密规定的,一律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辞退。

  第四章 参考文件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xx)》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令

  3、《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4、《岗位调整管理规定》、《请休假管理规定》、《入离职管理规定》、《奖惩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7

  为充分调动员工之积极性,开展公平的劳动竞赛,促进工作,提高效率,完善花园管理员之责任制度,根据公司之实际管理要求和实践经验,特对原《管理员岗位目标责任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责任书适用之职位范围:本责任书应用管理处主任、管理员之任务。

  二、本责任书考评形式:考评分自评、互评、住户评议、上级鉴定四种,每月、每季、第年进行一次,采用工资奖金相结合之考评形式。

  三、本责任书之考评项目:责任区住宅楼及公共设施完好率;治安案件、火灾、刑事案件、小区秩序;保洁、清洁、绿化;住户评议;工作作风、纪律;工作日记及房屋管理档案。

  四、岗位目标责任书之内容:坚决服从公司领导之安排,认真学习物业管理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热情服务,做到业主、公司满意,具体工作细则如下:

  1、要熟练掌握好物业管理之有关知识和公司之管理制度,树立为住户服务的思想。

  2、要切实熟练掌握好责任区内之物业情况,合理安排责任区的所有员工之岗位(注:保安员之岗位应与保安队长协商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核确定,其余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岗位上报公司领导审核确定)。

  3、要熟练掌握好责任区内之管理有关资料(其中包括收楼数据、锁匙交收情况、维修情况、配套设施情况、入住情况、租户情况、治安巡查、探访登记数据、清洁卫生情况等数据),且要有条理地进行整理归档。

  4、统筹监控好责任区内之客户服务、治安、维修、清洁、绿化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之制度办事,确保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治安秩序良好,业主满意(注:公司将于每月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花园检查,检查结果按本办法奖罚标准执行)

  5、要及时组织人员修复损坏之楼宇及设施。

  6、按公司之规定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修复业主/住户要求之维修。

  7、严格按照公司之规定组织人员做好责任区内之装修监控,严防违章事件发生。

  8、严格按照公司之要求办理装修手续,严禁以任何理由及方式私人承接或私自代人承接装修工程。

  9、确保责任区内正常之生活条件不受影响,严禁无缘无故停水电供应及公共设施之正常使用。

  10、确保责任区内工作人员保持服装整齐清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配戴好员工证。

  11、严格按照公司之制度公平及时地处理一切违纪事件。

  12、严格按照公司之制度组织员工做好住户、探访者、车辆、物品之出入管理。

  13、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之工作程序接待业主/住户,并作好有关记录。

  14、有效、有礼及时处理业主之投诉(业主投诉的问题如能及时处理应实时处理,如确不能及时处理的,应要同业主另约时间到时安排人员跟进投诉)。

  15、不准与业主发生一切任何之私人经济来往,严禁以任何借口向业主索要什费及钱物。

  16、按公司之规定组织好员工之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员工之积极性,做到人尽其才。

  17、按公司之规定按时、按质组织好员工之巡查工作。

  18、积极做好本花园之宣传工作,定时按质整理告示箱及宣传栏,坚持每月更换一次版面之要求。

  19、认真积极地做好工作日记及周报表,按时按质召开周务会。

  20、积极及时地处理突发事件,且要将此事件作好详细记录并要汇报公司(注:如发生重大事故除了组织人员处理外,还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司按指示处理)。

  21、要保守公司之内部秘密和业主/住户资料(公安机关查案要求除外),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用职务之便做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22、认真审核水电工所抄之水电表,准确率达100%,并按时上交公司。

  23、积极配合财务部做好管理费及其它费用之收取工作,努力使管理费收费率达到95%以上。

  24、认真做好辖区内之水电管理工作,确保水电损耗达到公司规定之要求。

  25、要积极主动管理好花园日常工作,按质完成公司领导下达之临时任务。

  26、要服务公司领导之安排,不准有瞒骗、恐吓公司领导之行为。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8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绿化管理制度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9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采购总监,副组长:工程维修部经理,成员:工程维修部全体维修人员、物资供应部经理、工程材料采购员。

  二、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在发生雷电灾害时启动预案,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供应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长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报告灾情,并协助防雷办公室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由工程维修部电工班长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工程维修部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查报告,合格证失效前十五个工作日提前由工程维修部经理向市防雷办公室提出检测申请,并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司员工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七、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xxx物业公司有限公司

20xx年7月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0

  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

  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

  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速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2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均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记录。考勤员应当坚持原则,逐日记载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支持、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并在考勤记录上签字,对考勤纪录负责。各部门的考勤记录,应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条 凡全月出满勤并经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享受当月本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执行。

  第五条 调入、新招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

  第六条 法定节假日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各岗位工作时间:

  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财会人员、行政部文员、保安主管、综合主管、维修管理员、综合管理员: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长、保安员:每天工作8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监控员:每天工作7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车辆管理员:

  (1)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2)路面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逻员:每天工作10小时,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门卫值班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7、室外保洁员、室内保洁员:每天工作6.5小时(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为标准),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条 各部门相同工作岗位工作的起止时间应根据公司规定保持一致,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三、关于请销假的规定

  第九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病假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市属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但事先请假的,按事假处理;无病假证明且事先不请假,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其基本工资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病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论计扣结果如何,公司保证其病假期间的实际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注:岗位满月天数为该岗位平均每月实际上班的天数,下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执行。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报批手续。三天(含)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三天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超过七天(含)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因事请假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当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应冲销后计算加班和事假天数。

  3、员工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尽量安排到假期中进行,确需请假的应用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报批手续同事假。

  4、员工请事假,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事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工伤假:

  1、员工发生工伤,所在部门经理应立即向公司书面报告,员工本人应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证明。

  2、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婚、丧假:

  1、婚假假期三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姻亲(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亲(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抚养关系的亲属)死亡,均给丧假三天。

  4、员工请婚、丧假,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5、员工在规定的婚、丧假期内,其基本工资照发,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超过规定的婚、丧假期,经请假同意的按事假规定处理,因病有医院证明的按病假规定处理,既不事先请假又无医院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

  1、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的'假期按国家和市里有关规定执行。员工申请上述假期,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2、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员工申请产假及节育假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非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工资、奖金待遇按病假规定处理。

  4、女员工申请哺乳假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5、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未请哺乳假的,则每天可哺婴二次,每次半小时;一胎双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可增加半小时。未请哺乳假的女员工,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6、男员工申请护理假须提供医院证明。护理假期间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公假:

  1、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国家(社会)义务或参加领导上指定的会议(活动)的,可作为公假处理。

  2、员工公假期间,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四、关于加班和调休的规定

  第十五条 加班应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除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外,各部门员工的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加班原则上发给调休单进行调休。若发加班工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调休单原则上当年使用,当年用完。员工调休由部门经理统一并合理安排,部门经理调休由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统一并合理安排。

  五、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应先到部门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联系工作或出差等,须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应服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安排,按岗位职责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的;

  2、请假不准,擅自不上班的;

  3、请假期满不到岗,又不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

  4、不服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安排,擅离工作岗位的;

  5、弄虚作假,骗取、涂改病假证明或其他证明的;

  6、迟到、早退屡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3

  1、负责部门的文件撰写、整理工作;

  2、负责员工考勤、收发传达文件等日常工作,妥善保管管理处的各类来文;

  3、负责办理各类外来人员的'出入证件;

  4、协助主任组织由管理处发起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5、接待来访的业主,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意见,予以解释解答,并将详细内容记录在案;

  6、负责做好文件、记录、卡的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齐全、保密;

  7、向各业主发出书面缴交各项费用的通知书;

  8、通过各种媒介做好宣传工作;

  9、负责组织业主意见征询活动和社区文化活动;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4

  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负责负责管理处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奖惩制度;

  2、安排和调整本部门人员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编写管理报告和各种通知、公函;

  3、负责传达公司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

  4、检查监督本辖区工程维修、保安清卫人员以及管理员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按《员工手册》的要求抓好管理;

  5、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掌握各业主情况,检查督促各责任区管理的实际操作;

  6、随时掌握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交纳情况,及时做好物业管理费催交的组织工作,并组织解决好有关投诉,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7、抓好本部门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会议,研究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8、加强各班的团结合作,树立整体思想,密切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互相沟通、协调;

  9、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15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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